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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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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如果说人的灵魂,或者说心灵,或者说精神——随你管它叫什么——是一种乐器,可以用来演奏无数的旋律,那么它不会长时间奏出同一种旋律。时间会磨平最强烈的感情,化解最心碎的痛苦。从前有个故事:一位哲学家设法安慰一个伤心的女子,办法是跟她讲类似的不幸遭遇。后来,他丧了独子,女子给了他一张名单,上面全是有类似丧子经历的国王。他读了以后承认名单无误,但依旧泪流不止。三个月后,哲学家和女子惊讶地发现彼此都过得很快活,于是他们为“时间”竖了一块碑,上面刻着:致安慰众生者。[原文为法语。]

    伯莎声称生活失去了所有滋味,声称她的烦闷永无止境——其实跟往常一样,她这是言过其实;当她发现生活居然比她想的更容易忍受时,差点要赌气起来。

    人总能随遇而安。只有极端厌世的人才会假装无法习惯同类的愚蠢。过不了多久,人会对最讨厌的人和事无动于衷,再单调的东西甚至也不再成其为单调。伯莎使自己适应环境后,发现生活不再那么乏味。生活是条平静的河流,很快她得出结论:没有激流和瀑布,没有漩涡、涡流和礁石阻碍其流淌,这条河就流得更顺畅。尚能以幻想自欺之人,其未来不乏光明。

    夏日增添了一些新鲜的趣味,伯莎在以前从不感兴趣的东西中找到了乐趣。她到有天然屏障的地方,去看她最爱的野花有没有开放。她对自由的热爱使她喜爱野玫瑰,胜过花园里浮华的鲜花;喜爱田野里的毛茛和雏菊,胜过古板的天竺葵和蒲包花。时光飞逝,她惊讶地发现,这一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她以更大的热情读起书来,她坐在最爱的位置——窗边的沙发上,长时间享受读书的妙趣。她读书全凭心血来潮,没有计划;出于意愿,而非义务(英国的小姐都这么用功,别人怎么能说英国堕落呢!)。她通过比较不同的作家来获得乐趣,从严肃的到轻浮的,从中捕捉喜怒哀乐。她纵览古今,从最新的小说到《疯狂的罗兰》[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一部浪漫史诗,作者是意大利诗人阿里奥斯托(1474—1533)。],从约翰·黎里[约翰·黎里(1554—1606),英国散文家、剧作家,代表作有散文传奇《尤弗伊斯》等。]的《尤弗伊斯》(最引人入胜、最异想天开的书!)到魏尔兰[魏尔兰(1844—1896),法国诗人,代表作有《感伤集》等。]颓废的激情。她还有一辈子的时间,长篇累牍不成问题,于是她大胆地读起了八卷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读起了圣西门[圣西门(1675—1755),法国作家,代表作《回忆录》记述1694—1723年间法国宫闱生活。]的多本巨著——读完一百页后,便毫不犹豫地把书搁在一旁。

    当现实只是背景,只是古籍中虚构事件的陪衬时,伯莎发现,现实是可以忍受的。她看着绿树,鸟儿的鸣唱与她的心思融洽地合为一体;她的脑海里仍萦绕着拉曼查的那位“忧伤的骑士”[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一书中的主人公。],回味着曼侬·莱斯戈[法国作家普雷沃神父的言情小说《曼侬·莱斯戈》一书中的女主人公。],或惦记着《十日谈》中欢乐的一伙人。学识越多,求知欲越强;她舍弃主流文学的康庄大道,走上某个无名诗人开辟的山间小路,踏上西班牙流浪汉[指西班牙流浪汉小说,是16世纪源于西班牙,17—18世纪在欧洲流行的一种小说流派。]常走的马道。在几乎被人遗忘的古代杰作中,在不那么杰出且被潮流抛弃的诗人身上,在只有书迷才记得的剧作家、小说家和散文家身上,她找到了意想不到的满足。有时,把目光从光彩夺目的完美杰作上移开,不失为一种调剂。相形之下,那些名噪一时却未流芳百世的作家倒有一种无法言传的魅力。读者不会被其光彩照得目眩,便更容易看出其个性和那个时代的精神。他们拥有某些讨人喜欢的特质,在地位更高的作家身上有时是见不到的;在他们不完美的成就之中,甚至有一丝动人的哀婉之情。

    在音乐上,伯莎也对有些名气又有些过时的作品产生了兴趣。在乔治王朝时期风格的客厅里——里面挂着古画,装饰着奇彭代尔式样[特点是优美的外廓和华丽的装饰。]的家具和印度印花布——很适合弹奏库伯兰[库伯兰(1668—1733),法国乐师、作曲家。]和拉莫[拉莫(1683—1764),法国音乐理论家、作曲家。]的朴实乐曲,以及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在化装舞会上给身穿华服的爵爷和贵妇提供娱乐的回旋曲、加伏特舞曲和小奏鸣曲。

    伯莎脱离现实,活在一座人造的乐园中,几乎感到极乐。她发现冷漠对待全世界是一副坚实的盔甲:没有爱或恨、希望或绝望,没有野心、改变的欲望或热烈的激情,日子过得很轻松。花儿也是这么开放,没有意识,没有顾虑,花苞从包住它的叶子中冒了出来,朝着阳光绽放,在微风中肆意飘香,无人欣赏——最后,花自凋零。

    伯莎发现,回首过去这几年,颇有些好笑。如今看来,那般热烈地爱上迟钝的爱德华真像一出闹剧。将曾经的强烈期盼和如今的惨淡现实作对比,她甚至可以付之一笑。杰拉尔德是一段愉快而伤感的回忆;她不再想要见他,但常常想起他,将他理想化,直到他成为她喜爱的一本书中的虚幻人物。她在意大利度过的冬日时光也成了她最愉快的记忆的源泉,她决定不再故地重游,以免破坏原有的印象。她的处世之道大有长进,明白了快乐来得出人意料,幸福就像不期而至的精灵,越是寻觅,越是难求。

    爱德华陷入了忙碌的生活,整天都在忙里忙外。他大规模拓展了莱伊庄园,并信奉平庸之流的看法,坚信要把事做好,必须亲手做,因此亲自管理农场。他是乡里所有组织机构的重要成员:教育委员会委员、济贫委员会委员、郡政务委员会委员;市区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利纳姆板球俱乐部主席、法弗斯利足球俱乐部主席;黑马厩镇赛船会赞助人;特坎伯雷犬展委员会委员、肯特中部农业展览会的热心支持者。他是黑马厩镇保守党协会的骨干分子、地方执法官、堂区俗人委员[负责管理教会财务。]。最后,他是一名忠实的共济会成员,要跨越肯特郡去参加六个所属地方分会的会议。然而,这一堆工作可难不倒他。

    “上帝保佑,”他说,“我爱干活。给我再多的活儿我也不怕。有什么活儿要干的,尽管来找我,我来干,我还要谢谢你给我干活的机会。”

    爱德华素来心平气和,不过如今,他的好脾气颇有天使的特质,被传为了佳话。他的成功当之无愧,任何事有他参与就有了极大的保障。他总是乐乐呵呵,快快活活,安于现世,自满自足;他是乡绅、地主、农场主、保守党人、男人,英国男人。他做什么都善始善终;他精力旺盛,什么事都必定要投入实际所需的两倍的功夫。他从早忙到晚(往往毫无必要),且乐此不疲。

    “我泰然自若地支持他发扬美德,”伯莎对格洛弗小姐说,“这说明我是个贤惠的女人。”

    “亲爱的,我看你应该感到骄傲和幸福。他是全郡人民的榜样。他若是我的丈夫,我会感谢上帝。”

    “我可真是感激不尽呢。”伯莎咕哝道。

    自从他任由她走自己的路,她也巴不得他自行其是,此后确实没有可能发生争执。于是,聪明人爱德华断定,他成功驯服了妻子。他带着善意的蔑视心想,一直以来,他把女人比作母鸡都是对的——这种动物,要让它们高兴,只需让它们痛快地跑上一通,再好好圈着,让它们在里面尽情地四处刨食。

    “定时给它们喂食,随它们去咯咯叫,这就行了!”

    当阅历证实了年轻时的假设,总是颇为可喜的。

    有一年,爱德华偶然想起两人的结婚纪念日,便送给妻子一只手镯。他因此觉得自己很大方,吃饱喝足后,拍拍她的手,说:

    “光阴似箭,不是吗?”

    “我听人说过这话。”她笑着回答。

    “嗨,谁能想到我俩结婚都八年了!在我看来,好像还不到十八个月。我们相处得很好,不是吗?”

    “亲爱的爱德华,你真是个模范丈夫。有时,我感到受之有愧。”

    “哈哈!开玩笑吧。不过我替自己说句公道话,我的确尽心尽责。当然,刚开始我们有过些许口角,人总得彼此适应,不能指望一上来就一帆风顺。但这几年过来,嗯,自从你去过意大利,我想咱俩一直过得不错,不是吗?”

    “是的,亲爱的。”

    “当我回想起以前的小吵小闹时,说实在的,我想不通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也是。”这话伯莎说得倒是很诚恳。

    “我想只是因为天气不好。”

    “想必如此。”

    “好啦好啦,结果好就算一切都好。”

    “亲爱的爱德华,你可真是个哲学家。”

    “我不懂什么哲学,但我想,我是个政治家。这倒提醒我了,我还没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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