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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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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看今天报上关于新军舰的报道。我这些年来一直鼓吹要多弄些军舰和枪支,很高兴看到政府终于采纳了我的建议。”

    “真是可喜可贺呢,不是吗?这会激励你坚持下去。当然,听说内阁读了你登在《黑马厩镇时报》上的演讲稿,真叫人高兴。”

    “要是那些掌权的人对地方的意见更上心,我想这对国家来说是件好事。像我这样的人才真正懂得国民的感受。你帮我去拿报纸,好吗?在餐室里。”

    在爱德华看来,伯莎伺候他是理所当然之事,这是做妻子的本分。她把《标准报》递给他,他读了起来,其间打了一两个哈欠。

    “哎呀,我困了。”

    不一会儿,他就睁不开眼了,报纸从手中掉落,他倒进椅子里,两腿张开,两手舒服地搁在肚子上。他把脑袋懒懒地歪向一旁,耷拉着下巴,打起呼噜来。伯莎读着书。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惊醒。

    “我的天哪,我想我是睡着了,”他叫道,“嗯,我累死了,我想我要上床了。你现在应该不上楼吧?”

    “这会儿还不上。”

    “好吧,别熬得太晚,乖,对身体不好。上来的时候把灯都灭了。”

    她把脸凑过去,他忍住哈欠,亲了一下,便摇摇晃晃上了楼。

    “爱德华有一个优点,”伯莎喃喃自语,“没人会怪他溺爱妻子。”

    新式婚姻。[原文为法语。出自英国画家威廉姆·贺加斯的一组名画的画题,描绘一个资本家的女儿和伯爵的公子联姻的故事,指当时有钱的资本家为了追求头衔,热衷于与没落贵族通婚,形成一种新式婚姻。]

    伯莎独自漫步都是去的海边。黑马厩镇和梅德韦河[位于泰晤士河口。]之间的海岸异常荒凉。海岸警卫队驻地那又长又矮的一座座建筑间隔很宽。干净的粉墙、整齐的栏杆、料理得井井有条的砾石,与周遭的荒芜对比之下,更显突兀。你在这里走上几英里也见不着一个人影。乡村从海边向外绵延,形成一片又低又平的湿地。海滩上铺满了各种各样数不清的贝壳,脚踩上去就碎了。大团的海草、几根木头或绳子,还有千万次浪潮冲上岸的投弃物,东一处,西一处。有一处地方,距离海边几码,在浅水区一处又高又干燥的位置,有一艘旧船的残骸,上面的木质肋拱诡异地耸立着,像一只巨大海兽的骷髅。四面都是荒凉的海水,从来见不到一艘轮船或一只小渔船。到了冬天,仿佛有个孤魂,像一块神秘的幕布,降临在海岸上,降临在杳无人烟的海域上。

    于是,在这种忧郁之中,在这种沉闷之中,伯莎发现了一种难以言传的魅力。乌云密布,天色阴沉;海风疾驰,怒吼着,呼号着,啸叫着。汹涌的海水幽暗而浑浊,透着骇人的感觉——波涛涌起,前赴后继,骇浪怒号,惊涛拍岸。一片萧瑟,一片荒凉。大海如此无情,让人一见到就毛骨悚然。这是一股盛怒的力量,向前拍打,不断愤怒地向前拍打,被捆绑的锁链往回猛拽时,发出痛苦的咆哮;在一次又一次的拼命挣扎之后,终于痛苦地哀号一声,退缩了回去。海鸥在海浪上空忧伤地盘旋,随风上下飞翔。

    伯莎也爱冬日的安宁——当海雾和天雾融为一片;当大海归于寂静和深沉,孤独的海鸥尖叫着在灰暗的海域上飞旋,凄厉地尖叫着。她爱夏日的恬静——天空万里无云,一望无际。这时,她会长时间躺在海边,享受独处和绝对的安宁。海水像平静的湖面,不泛起一丝涟漪,像一面镜子,倒映出天国的辉煌;夕阳西沉,海面映出火焰,像一片熔化的铜海,火红而灿烂,叫人看了睁不开眼。一群海鸥在海面上打盹儿,有成百上千只,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时不时有一只飞起,扑着沉重的翅膀飞了一会儿,又落回海面上,于是一切归于沉寂。

    有一回,凉爽的海水太诱人,伯莎抵挡不住诱惑。她羞怯而迅速地脱掉衣服,四下张望,确保见不着一个人,然后踏入水中。脚边的细浪使她微微发抖,她伸出双臂,溅起水花,往前奔去,半跌半潜地沉入水中。此刻多么惬意,她享受四肢的自由——摆脱泳服的束缚去游泳,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乐趣。给她一种充满力量的美妙感觉,海水轻轻拍打着她,令她兴奋不已。她心情舒畅,想要放声歌唱。她潜入水下,又冒出水面,甩了甩头,轻声欢叫。她的头发松散,这一甩,全部披落在肩上,一绺绺长长的鬈发垂在水面上。

    她像个无畏的游泳者,从水中游了出来。深深的海域围着她,夏日幽深的深海围着她,让她感到坚强和独立。她仰面浮在水面上,试图直视太阳。海面上闪烁着微弱的阳光,天空令人目眩。随后,在快回到海岸的时候,伯莎再次漂浮。她觉得这样仰卧很有意思,在微波中摇荡,把耳朵沉入水中,这样就能聆听卵石与时起时落的潮水摩擦发出的奇特的声音。她把长发甩干净,那头长发就像一轮光晕环绕着她。

    她为青春而雀跃——青春?伯莎感觉自己绝不比十八岁时显老,然而,她已经三十了。想到这儿,她眉头一皱。她从没意识到年华的流逝,从没想到自己的青春正在消逝。别人是不是以为她已经老了?她突然感到一阵恐惧,不禁毛骨悚然,生怕自己像汉考克小姐那样,用调皮和假装轻浮的模样,企图让邻里以为她尚未成年。伯莎自问,她像个少女一样扑进水里是不是很可笑。要是眼角布满鱼尾纹,嘴角皱皱巴巴,可休想装作美人鱼。她惊慌地穿好衣服,回到家去,冲到镜子前。她端详自己的面容,从未如此仔细地看过,焦虑地搜寻她害怕见到的痕迹。她看了看脖子,又瞧了瞧眼睛,皮肤还是如此光滑,牙齿还是如此完美,一如既往。她松了一口气。

    “我没看出有什么两样。”

    然后,为了让自己加倍放心,伯莎心里突然萌生一个荒唐的念头:她要梳妆打扮,就像是去参加一场盛大的舞会。她想看到自己最美的一面。她挑选了最华贵的一套礼服,拿出了珠宝首饰。莱伊家把古董宝贝卖得一点不剩,却对钻石首饰情有独钟,不肯割舍,世世代代,皆是如此。这些首饰被搁置一旁,年复一年,无人佩戴;镶嵌于旧底座上的宝石,积满灰尘,无人打理,毫无光泽。伯莎的头发仍有些潮湿,这样倒方便她随意收拾一下,接着她把一顶漂亮的冠状头饰戴在头上,是摄政时期[指1811—1820年间乔治三世精神失常后由其子摄政的时期。]祖母戴过的。她在双肩上挂了两件精致的金饰,是某个叔祖父在半岛战争时从一个西班牙教堂的圣徒那儿盗来的。她麻利地把一串珍珠挂在脖子上,双手套上手镯,胸前别上一排亮闪闪的星针。伯莎知道自己有双纤纤玉手,向来不屑戴戒指,但眼下,她在手指上戴满了钻戒、翡翠戒指和蓝宝石戒指。

    最后,她站在镜子前,满意地大笑一声。伊人尚未迟暮。

    然而,当她翩然走入客厅时,爱德华吓了一跳。

    “天哪!”他叫道,“这到底怎么了!晚上有客人要来吃饭?”

    “亲爱的,要是有客人来,我就不会打扮成这样了。”

    “你穿得好像威尔士亲王要驾到似的。我可只穿了灯笼裤。不是结婚纪念日吧?”

    “不是。”

    “那我想知道你为什么打扮成这样。”

    “我想,你见了会喜欢。”她笑着说。

    “你早点告诉我就好了,我也好打扮打扮。你确定没客人要来?”

    “非常确定。”

    “唉,我想我也该打扮一下。要是有人来,见了会奇怪。”

    “要是有人来,我保证会溜走。”

    两人进屋用餐,爱德华感到很不自在,一直留神听前门的门铃声。两人喝了汤,接着菜上桌——一只冷掉的羊腿和一些土豆泥,都是吃剩下的。伯莎木然地望了一会儿,往后一靠,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天哪,又怎么了?”爱德华问。

    别人捧腹大笑,自己却莫名其妙,没有比这更气人的。

    伯莎笑得前仰后合,尽力开口说话。

    “我刚想起来我跟仆人都说过,他们今晚可以出门,镇上有场马戏表演。我还说,我俩凑合着把剩饭剩菜吃了就行。”

    “我没听出来这有什么好笑。”

    的确没什么好笑的,但伯莎却再次纵声狂笑。

    “我想还有些泡菜可以吃。”爱德华说。

    伯莎憋住乐呵劲儿,开始吃饭。

    “这就是我全部的生活,”她压着嗓子喃喃自语,“穿着舞会礼服,戴着我所有的钻石首饰,吃着冷掉的羊肉和土豆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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