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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指掌疏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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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实无二相。

    妄为色空及与闻见。如第二月。谁为是月又谁非月。

    ○文殊。但一月真。中间自无是月非月。

    初迷堕二计。色空即赖耶相分。闻见即赖耶见分。皆以无明不觉展转幻起。故曰妄为。由妄为故计有二相。于中说是说非不能超出。故重以二月为喻。如第二月者以二月乃捏目所成。同妄为故。不知捏目所成放手即真。妄计谁为是月又谁非月。正同阿难不知色空闻见离念即真。只知在是非里卜度也。

    ○文殊下悟超是非。重呼文殊者教以着意。亦旁警阿难也。言说是说非皆由执二。若知但一月真。中间自无是月之议及非月之论。知此喻者。则色空闻见无是非之义可例会矣。此是以喻合喻。恐犹未明。故次下重为结示。借喻发明竟。

    三结示正义。

    是以汝今观见与尘种种发明名为妄想。不能于中出是非是。

    ○由是真精妙觉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初结示迷堕二计。此中汝字仍指阿难。言上来既已发喻合明。将欲结示。重向阿难言之。意谓由上月喻及前文殊之喻观之。是以阿难。汝今观见与尘只须看他元是何物。不须种种发明。设若种种发明仍前说是说非。总属分别名为妄想。纵说到驴年亦不能于中超出是与非是。与彼执有二月妄计谁为是月。又谁非月相似。

    ○由是下。结示悟超是非。意谓既不能超出是非。而我前来逐一问汝。竟不能确实指出谁为是见。谁为非见者。良由见之与尘同是真精妙觉明性。我依此问故能令汝依俙得悟。超出是见之指。及非见之指。与彼但一月真。中间自无是月非月相似。此中真精即是本觉。称为妙觉明者。以虽是因心即同果体。如佛所证妙觉圆明之性不离此故。按阿难所请。此科仍是足前妙字。正以超出是非方显性体之妙。显见不分竟。

    九显是超情二。

    一阿难以滥外为疑。二如来以超情为释。

    初二。

    一领性遍常。二疑滥外计。

    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诚如法王所说觉缘遍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灭。

    诚果实也。法王所说总指前八所显。觉缘即指见性。谓亲依觉心变起能缘。真妄和合故以觉缘称之。不分科中。色空同体。无碍科中身心圆明。故云遍十方界。此领遍义。不杂科中离尘独立。是心科中并根亦脱。故云湛然。不遗科中。由来无失。不动科中。非静非摇。故云常住。不还科中无来无去。不灭科中究竟无尽。故云性非生灭。此领常义。领性遍常竟。

    二疑滥外计二。

    一疑滥外性。二疑滥外宗。

    初。

    与先梵志娑毗迦罗所谈冥谛。及投灰等诸外道种说有真我遍满十方有何差别。

    先梵志古昔梵志也。其人自谓是梵天苗裔。志生梵天。即婆罗门种。娑毗迦罗名见序分。灌顶云。是数论师。冥谛见前。即二十五谛中第一谛也。彼数论师计冥性是常。能生大等二十三法。与今所说湛然常住性非生灭。义似有滥。投灰或云涂灰。言有时以身投灰。有时以灰涂身。无益苦行也。更有拔发熏鼻眠针卧刺裸形自饿之类。故置等言。此等皆心游道外。各立种族。故云诸外道种。说有真我等者。准识论外道计我相有三。一大。二小。三不定。遍满十方是说大我。与今所说觉缘遍十方界义似有滥。末句结问。言佛说觉缘是常。外计冥性亦常。佛说觉缘是遍。外计神我亦遍。佛说外计有何差别。若不善为淄渑。恐毫厘之差。将致千里之谬矣。

    二疑滥外宗。

    世尊亦曾于楞伽山为大慧等敷演斯义。彼外道等常说自然。我说因缘非彼境界。

    ○我今观此觉性自然非生非灭。远离一切虚妄颠倒。似非因缘。

    ○与彼自然云何开示不入群邪。获真实心妙觉明性。

    初举昔所拣。亦曾者谓昔日亦曾也。楞伽山即佛说楞伽经处。梵语楞伽此云不可往。非有神通者不能到故。依此说经表法殊胜。非二乘所及。大慧等举当机该余众也。敷演斯义者。拣外宗立自宗故。彼外道等。常说自然者。清凉云。无因论师计一切物无因无缘。自然生自然灭。如彼偈云。谁开河海堆山岳。谁削荆棘画兽禽。一切无有能生者。是故我说为自然。斯则拨无因果。不立修证。佛以因缘破之。故云我说因缘非彼境界。如楞伽经颂云。我说唯钩锁。(钩锁即是因缘取相因不断义故)离诸外道过。若离缘钩锁别有生法者。是则无因论彼坏钩锁义。一切诸世间无非是钩锁。无明与爱业是则内钩锁。种子泥轮等如是名为外。此中首句即我说因缘立自宗也。次句即非彼境界。拣外宗也。若离等四句明所以拣者。以堕无因成自然种。坏因缘义故。一切等六句明所以立者。以是正理。世间共许。不堕无因及邪因故。无明与爱二皆为因。行业为缘能生识名色等而成内之根身。名内钩锁。种子为因水土为缘而生芽。泥团为因轮绳为缘而成瓶。余之器界例此可知。名外钩锁。故教中十二因缘亦名十二钩锁。

    ○我今下明今似滥。觉性自然句。先以断定有滥。非生非灭等。乃谬取佛所立义以证成之。非生非灭不灭不失中义也。有动有还有混有碍有分等。俱属妄倒。不动无还不杂无碍不分等。皆为远离。然远离云者。正显超乎情计。绝诸戏论。而阿难不知。反欲以此谬证自然。故曰似非因缘。其意以既非因缘非自然而何哉。

    ○与彼下求佛开示。言楞伽既拣岂今自滥。故求如来以今之所说与彼自然之计云何开示。以便定其取舍。取舍既定。则不入群邪而获真实心妙觉明性矣。阿难以滥外为疑竟。

    二如来以超情为释四。

    一正释前疑。二兼破转执。三总遣妄情。四结斥分别。

    初二。

    一责惑索体。二详与难破。

    初。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开示方便真实告汝。汝犹未悟惑为自然。

    ○阿难。若必自然自须甄明有自然体。

    ○汝且观此妙明见中以何为自。此见为复以明为自。以暗为自。以空为自。以塞为自。

    初述说责惑。如是开示即指前八显见之文。或曲畅旁通。或明彰暗示。无非权巧故云方便。原佛本意。总为破除妄计显示真本。故云真实告汝。此如来自述所说无妄可信也。汝犹二句责其当悟不悟。不当惑而惑焉。

    ○阿难下依惑索体。若必自然句先以按定。自须甄明等乃教以自须甄察。要必明明历历有自然体也。

    ○汝且下就中诘问。言妙明真见。遍见诸相。汝且观此妙明见中以见何为自然体耶。此且总诘。此见为复等乃逐一别问。以明为自者谓唯以见明为自然之体。以暗为自等。例此可知。

    二详与难破。

    阿难。若明为自应不见暗。若复以空为自体者应不见塞。如是乃至诸暗等相以为自者则于明时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自然者不随缘变故。见明为自者应不见暗。以不随暗缘。如水中鱼遇陆则滞死耳。以空为自等例此可知。如是乃至者超略以塞为自应不见空。诸暗等相者。子夜黑月云雾晦暝等。皆为暗相。既以见暗为自。自应不随明缘。故难以明时见灭。云何见明必作如是难者。以见性明来见明。暗来见暗等。不如此之所说何有自然之义。正释前疑竟。

    二兼破转执二。

    一阿难转执因缘。二如来就执为破。

    初。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我今发明是因缘生心犹未明。咨询如来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必此妙见等先以按定非自。我今发明等乃转执因缘。良以因缘自然敌体相翻。前以似非因缘疑为自然。此又以佛破自然转执因缘。岂知因缘自然二俱戏论。凡不了唯心无有能出此惑者。言发明者谓对待发明。非是真知。既非真知故须咨决询问。是义者即性非生灭远离妄倒等义。本不合于因缘。虽因被破转执自觉于理难通。故复以云何问也。

    二如来就执为破二。

    一破因义。二破缘义。

    初。

    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汝今因见见性现前。

    ○此见为复因明有见。因暗有见。因空有见。因塞有见。

    ○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

    初牒执定因。汝言句总牒所执。吾复等定因见有。正脉云。因见下应补明暗等字。言对境始现也。

    ○此见下总徴四义。因明有见者以明为生见之因。余准知。

    ○阿难下破二例二。因明有者明为生见之因。明去暗来生见之因已亡。无种求苗必无得理。故云应不见暗。如因暗有等准知。如是乃至等。又例上明暗以破因空因塞义也。

    二破缘义。

    复次阿难。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暗有见。缘空有见。缘塞有见。

    ○阿难。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不见空。如是乃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

    初总徴四义。缘明有见者以明为发见之缘。余准知。

    ○阿难下破二例二。缘空有者空为发见之缘。空为塞碍发见之缘已坏。离水发莲亦无得理。故云应不见塞。若缘塞有等准知。如是乃至等。又例上空塞以破缘明缘暗义也。兼破转执竟。

    三总遣妄情。

    当知如是精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

    ○非不自然。

    ○无非不非无是非是。

    ○离一切相即一切法。

    初牒遣。上虽因缘自然。二俱排摈。恐其尚未透脱故教以当知。示以决定双非也。精觉者不变之体。妙明者随缘之用。由有不变之体故非因非缘。由有随缘之用故亦非自然。此重牒遣词。尤见其毕竟非故。

    ○非不句蹑遣。恐闻双非遂执非为是。故蹑遣云非不自然。谓若执不自然亦非。以摄用归体。随缘中许有不变义故。此下亦应有非不因缘之句。谓若执不因缘亦非。以从体起用。不变中许有随缘义故。文不具者。或是译人脱漏。私见如是。仍俟高明者教之。

    ○无非下总遣。言非与不非固不可说。是与非是亦不可说。故以两无字而总遣之。所谓遣之又遣以至无可遣也。

    ○末二句结示。恐上一切尽遣失善巧慧。故又扶之曰离一切相。即一切法。两一切皆指色空见闻等也。通称曰法。别状为相。通别互具上下影略说故。云离云即者。以一切诸法唯心所现。因众生不了唯心妄生执取。计有因缘自然等相。种种分别总属戏论。故须要离。谓于一切相上离于分别及执取故。既能于一切相上离于分别执取。则一切法从缘无性。举体全真无庸更生拣弃。故须要即。谓即于一切法上了达惟心所现义故。既能于一切法上了达惟心所现。则凡有所说皆成利益。如说因缘为破外计。说自然为拂权宗。说非因缘为显不变义故。说非自然为显随缘义故。说非不自然为显随缘中即具不变之义。说非不因缘为显不变中亦具随缘之义。是知菩萨摄生善巧诸佛御世方便皆由证得离一切相。即一切法耳。

    四结斥分别。

    汝今云何于中措心以诸世间戏论名相而得分别。

    ○如以手掌撮摩虚空。祇益自劳。虚空云何随汝执捉。

    初正为结斥。由上重重拂遣。则知精觉妙明离名绝相。非措心可得分别。故斥以云何于中云云。措施也。谓于精觉妙明中施以妄想心也。以诸世间等正是其措心处。世间者按相宗中有学者世间权乘也。有非学者世间外道也。今说因缘固属学者戏论。仍说自然犹为非学者戏论。以都无实义故。名相者因缘自然为名。权宗邪见为相。而得分别四字连上云何等一气念下。其徒劳无益之意自见。言既属戏论则无实义。名相愈繁而本体愈晦。云何而得分别着也。

    ○如以下仍以喻明。手掌偶对喻戏论名相。撮摩抟揉喻分析辨别。言阿难以名相分别觉缘。如愚人以手掌撮摩虚空。分别觉缘徒增妄想。如撮摩虚空祇益自劳。觉缘不堕名相云何以分别能得。如虚空本无形迹云何随执捉可取。法喻历然可对。(问。阿难所疑有二。一疑滥外性。二疑滥外宗。如来惟释次疑。不释初疑者何也。答。外计冥性真常真我遍满皆以自然为宗。宗既不实性亦非真。性既不真。所说真常遍满亦属妄计。佛说觉缘断不类此。是故滥性之疑不须更释)显见超情竟。

    十显见离见二。

    一阿难以今昔相背为问。二如来以权实不同为答。

    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必妙觉性非因非缘。

    ○世尊云何常与比丘宣说见性具四种缘。

    ○所谓因空因明因心因眼。

    ○是义云何。

    初按定今破。上云精觉妙明。此云妙觉性。皆密指真见。非因非缘如上所破。不言非自然者以是外宗。今昔俱破故。因缘自宗昔立今破。欲有所问故先按定。

    ○世尊下怪疑昔说。常与比丘等指昔教言。具四种缘者以昔教中有四缘生识之说。据此则四缘生见已为错解。况妙觉性又非见性可及。是不惟鹿马错指兼亦象兔不分也。

    ○所谓下具列四缘。空明心眼。依小乘论。明空境作意根也。因此生识似为确论。如目前不空不明固无所见。若无心作意及无眼根者更不待言。至论见性盲暗已许有见。不空可知。果其无心作意见更明朗。岂同眼识必待缘生。是今昔所说原自不同。阿难不知反疑相背。所谓愚法声闻根识不分。信矣。

    末句总以结问。是义者昔立今破之义。云何者谓云何会通乃得不相背耶。

    二如来以权实不同为答四。

    一直斥昔宗。二详辩今教。三例破种疑。四斥迷勉进。

    初。

    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四缘生识阿难迷为生见。如来知其心粗且不与分。但就语斥之。我说者仍指昔教。世间者总该情器。此等皆以因缘和合虚妄有生故云诸因缘相。盖以佛未出世。邪师说法。谬谓无因及与邪因。赚误众生深入邪见。佛既出世立正因缘。为对彼故一时权说。故云非第一义。据此则纵属因缘亦非究竟。况妙觉性决定非因缘生。以今难昔岂所应也。

    二详辩今教二。

    一先辩离缘。二正辩离见。

    初。

    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说我能见。云何名见云何不见。阿难言。世人因于日月灯光见种种相名之为见。若复无此三种光明则不能见。

    ○阿难。若无明时名不见者应不见暗。若必见暗。此但无明云何无见。

    ○阿难。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如是二相俱名不见。

    ○若复二相自相陵夺非汝见性于中暂无。如是则知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初探定见缘。我为能见有生共执。今诘以云何名见云何不见者为探其藉缘不藉缘故。答以因光乃见无光不见者正显其必藉缘也。此且约明缘论藉。余可例思。

    ○阿难下对待显离。正脉云。无明便谓无见常情皆然。故蹑此以应不见暗诘之。若必见暗者显决无不见故。此但无明云何无见者显所见虽无能见故在。其不藉缘之意亦自可见。

    ○阿难下兼防谬执。(恐阿难谬执云。所言见者必须显然见明。在暗之时既不见明岂得称见。故佛以若在暗时等防之)意谓在暗不见明既名不见。以此为例。则在明不见暗还名不见。如是则在暗在明二相俱名不见。将一向冥冥岂理也哉。

    ○若复下结申正义。(上说二俱不见。不过因谬反难。决无其理。故此乘其必悟而申其正义焉)意谓若复能知明暗二相自相陵灭。自相倾夺。非是汝之见性于二相中暂时灭无。如是则在暗在明二相俱名为见。云何不见耶。以此为例。则在空在塞有心无心具眼不具此见一无所损矣。

    二正辩离见(问。既辩离缘。已足释疑。今又辩离见其意何居。答。前斥权宗非第一义。要必还他第一义乃可无词。若见犹带妄仍是第二。必兼妄见亦离。乃可称第一义耳)。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见暗之时见非是暗。见空之时见非是空。见塞之时见非是塞。

    ○四义成就。汝复应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

    初承示离尘。意谓以是二俱名见之故。阿难汝今当知。既见明之时见性非是藉明。见暗之时见性非是藉暗。以此为例。则见空之时见性非是藉空。见塞之时见性非是藉塞。如是则一切不藉其离尘独立之体益可见矣。

    ○四义下例示离见。四义者即非明非暗等也。成就者谓其理不谬。一切无能破故。以此为例。则见见之时见性非是藉见。义自可了。故教以汝复应知云云。言见见者以见性即是赖耶。乃真妄和合而成。今此中上见即真明。下见即妄明。然既已和合。则真不复现而亦不能见妄。若能以观行力入流亡所。以至寂灭现前。则真见现矣。真见既现。乃知起心动念即乖法体。是为见于妄见。当此之时真明常自周遍。非是藉于妄明故曰见非是见。佛以此义难明。故牒前四义成就而例显之。自下剖妄出真进退合明无非发明此义。详辩今教竟。

    三例破种疑。

    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

    见犹离见者谓如上所说。妙明真见不但离缘犹且离于见精中一分妄见。是则妄见尚不能及。况夫因缘自然等相益不能及。故斥以云何复说等也。和合下应有与不和合四宇。或译者脱漏。观后阿难述未开处可知。问。和合与不和合阿难未说。何故与已说并斥耶。答。此有二义。一者相关例言。谓因缘与和合相关。自然与不和合相关。是则说因缘者必说和合。说自然者必说不和合。故彼虽未说为防言说。盖取例斥之耳。二者例现破种。谓因缘自然属现行疑。是已说者。和合不和合属种子疑。是未说者。前虽未说后来必说。故兼带言之。盖欲例前已破现行。尽破未破种子。科以例破种疑者以此。

    四斥迷勉进。

    汝等声闻狭劣无识。不能通达清净实相。吾今诲汝当善思惟。为得疲怠妙菩提路。

    汝等声闻通指有学无学。局执因缘曰狭。兼惑自然曰劣。由斯智无超脱慧乏明辩故曰无识。清净实相即是空如来藏。离诸戏论曰实相。中不容他曰清净。由无识故执诸法为实有。依实有而起戏论。迷于清净障乎实相故曰不能通达。此斥迷也。吾今诲汝者教以舍权从实。弃邪取正。当善思惟者思惟今之所说毕竟如何是离见之见。思到思所不及处自有云开月现时节。如是思惟方名为善。既思惟已还须从性起修。精进无屈便是妙菩提路。若稍有疲怠即滞中途。故以无得诫之。此勉进也。按阿难所请。此之离见与上之超情乃是酬彼明义。以情见皆属无明。但有粗细之异。曰超。曰离。真明自现前矣。(正脉云。通上十科论之初科则显其脱根脱尘迥然而灵光独耀。二科则显其离身离境凝然而本不动摇。三科则显其尽未来际究竟不灭。四科则显其从无始来本有不遗。五科则显其无往无还挺物表。而常住。六科则显其不杂不乱超象外以孤标。七科则显其性元自在能转物而大小何局。八科则显其体本混融譬一月而是非莫辨。九科则显其诸情不堕远越乎外计权宗。十科则显其自相已离转入于纯真无妄。显见至此可谓显之极矣。但究未说出如何见见而又如何非见。故总科为带妄显真)带妄显真竟二剖妄出真(正脉云。二种颠倒见妄如璞蕴玉。而见之真精如玉在璞。故带妄显真如指璞说玉。虽珍贵非虚而粗石未剖。美玉未莹此科剖妄出真如剖璞出玉。精莹焕发矣)二一阿难并陈二请。二如来各为开示。

    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及与自然。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

    ○而今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

    ○伏愿弘慈。施大慧目。开示我等觉心明净。

    ○作是语已。悲泪顶礼承受圣旨。

    初述其未开。将述未开之疑先约已开者发起。故云如佛世尊等。言世尊于超情科中已为阿难等宣说因缘及与自然。二计俱非。此其所已开者。和合与不和合。佛既未说尔时已有疑惑。此其所未开者(问。离见科末既已相关带言。何必更问。答。语略未详耳。又此中已开未开稍欠眉目。一往观之。似是望佛通拂四相。然因缘自然前已详破。何必重拂。或译人略失检校。若将诸字易为而字。则妥协矣)。

    ○而今下陈其迷闷。言心犹未开已是迷闷。更闻见见之时见非是见。又添一层迷闷故曰重增。

    ○伏愿下并请开示。伏愿者伏俯愿望。弘慈者无尽之慈。即哀恳重说之意。正脉云。慧目观空者也。佛启清净实相。而阿难又乞慧目。则此下圆发空如来藏无疑矣。开谓开其未开。示谓释其迷闷。正脉云。纤疑在念则觉不明净。是须释迷闷而开未开。夫然后觉心无不明净矣。

    ○作是下悲礼承旨。悲泪者感佛慈悲。伤己愚迷也。顶礼者一心归命五体翘勤也。息虑凝神虚己待教故曰承受圣旨。阿难并陈二请竟。

    二如来各为开示二。

    一释其迷闷。二开其未开。

    初(阿难虽并陈二请。而迷闷情急故先释之)二一斥迷许示。二剖见释迷。

    初。

    尔时世尊怜愍阿难及诸大众。将欲敷演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妙修行路。

    ○告阿难言。汝虽强记但益多闻。于奢摩他微密观照心犹未了。汝今谛听。

    ○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将来诸有漏者获菩提果。

    初经家叙意。怜愍者矜其愚迷。感其诚恳也。阿难迷闷等辈皆同。故佛怜愍亦及大众。大陀罗尼指后历谈三如来藏。梵语陀罗尼此云总持。谓总一切法持无量义。故有多字一字无字之别。多字者如下顶光所说。一字者如密部唵字吽字等。无字者如圆觉云。有大陀罗尼名为圆觉。今取无字。以三如来藏亦同圆觉。即是总持。依之而起观行即是诸三摩提。如后二十五圣所陈。依之而立行位即是妙。修行路。如后五十五位所历。自下酬二请后便为开敷展演。故云将欲。预示于此。为显领见是心为彼之初方便故。

    ○告阿下斥迷诫听。记识则心恒外驰。虽强无功故曰但益多闻。以无益于定也。正以无益于定。所以奢摩观照心犹未了。奢摩他此云止。以寂静为义。正当寂静时。自觉六根门头本有一段光明。昭昭不昧。义言观照拣非起心对境能所炽然故以微密称之。能了此者始信自心有如来密因。以纵至成佛不离此故。如来斥以心犹未了者。显菩提涅槃尚在遥远。以此既未了况曰三摩禅那。益无庸问矣。教以谛听者示将为说故。

    ○吾当下利益现未。分别开示者谓分别见见非见之义。开示奢摩观照以利现会也。亦令将来等谓展转流通。利及后世以至尽际也。诸有漏者通指具缚凡夫。亦兼有漏二乘。获菩提果者谓既闻见见非见。依奢摩而获微密观照。自不至永沉生死终滞灰断果矣。斥迷许示竟。

    二剖见释迷三。

    一双标二见。二各举易例。三进退合明。

    初。

    阿难。一切众生轮回世间由二颠倒分别见妄。当处发生当业轮转。

    ○云何二见。一者众生别业妄见。二者众生同分妄见。

    初指轮出由。正脉云。一切众生不止凡夫。亦兼小圣轮回世间不止七趣分段。亦兼二乘变易。以此是凡小俱迷之境。而结尾期在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故。二颠倒者即于同别二境上所起执着见也。良以同别二境本属唯心所现。众生不了执为心外。故曰颠倒。以颠倒故于中立自立他。故曰分别。此即真见中一分妄见。故曰见妄。由此于彼当同分境处越分追求。展转发生别业而为异世之因。又复于彼当别业境中非理爱染。住复轮流转变而成当来之果。因果循环周而复始。此生界所以不尽。轮回所以不息也。而处之与业俱言当者。各有深意。言当处者显是自心所现。当业者显是自业所招。非离自心自业外别有境故。

    ○云何下徴起标列。同分即同分境也。灌顶疏引瑜伽论。指三千世界以是众生共业所感。贵贱人畜相依而住名为同分。今经则不惟依报亦兼正报。不惟此界亦兼十方。以后文明言诸有漏国及诸众生故。于此不了唯心执为实有。即是妄见。别业即别业境也。依灌顶疏引瑜伽论。指众生自身以是各随己业。贵贱苦乐不同飞走鳞甲类别名为别业。今经则不唯根身亦兼器界。不唯身之所到亦兼目之所及。以后文明言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及诸众生故。于此不了唯业执为实有。亦是妄见。大抵别业境唯约现在。以是宿业所招。现在依止受用各有分齐之不容紊故。同分境亦兼过未。以是无始惑现。今虽不得依止。不得受用。过去未来一定有分。非彼一二之所能私故。双标二见竟。

    二各举易例二。

    一易知别业。二易知同分。

    初三。

    一徴举能所。二就所辩伪。三结示正义。

    初。

    云何名为别业妄见。

    ○阿难。如世间人目有赤眚。夜见灯光别有圆影五色重叠。

    云何句徴起。上既先标别业。释亦应尔。故先徴也。

    ○阿难下举例。良以别业妄见有易知者。有难知者。此先举易知者为能例。故云如也。世间人目有赤眚例众生依真见而有妄见也。由赤眚故夜见灯有圆影。例众生由妄见故于迷位中见同分境上有别业境也。别业境类分色等五尘。故又以五色重叠例之。是则人例一切众生。目例真见。眚例妄见。夜例迷位。灯光例同分境。圆影重叠例别业境。下可准思。

    二就所辩伪二。

    一即灯即见辩。二离灯离见辩。

    初二。

    一双徴即灯即见。二详辨二俱不成。

    初。

    于意云何。此夜灯明所现圆光。为是灯色为当见色。

    能例之法准上。唯见字约眚见例妄见也。此夜灯明所现圆光。例迷位中同分境上重现别境。问以为是灯色。为当见色者。例别业境为是同分境上实有为当别业见中实有耶。

    二详辩二俱不成。

    阿难。此若灯色。则非眚人何不同见。而此圆影唯眚之观。

    ○若是见色。见已成色则彼眚人见圆影者名为何等。

    初辩即灯不成复二。此若句牒即灯。则非下辩不成。言非眚不见唯眚之观。显圆影非灯上实有。用此为例。明知别业境非同分境上有矣。

    ○若是下辩即见不成亦二。若是句牒即见。见已下辨不成。言见已成色。应不名见。故难以名何。显既各有体知圆影非眚见上实有。用此为例。明知别业境非别业妄见有矣。即灯即见辨竟。

    二离灯离见辩(舍即执离势所必至。故对以立破)。

    复次阿难。若此圆影离灯别有。则合傍观屏帐几筵有圆影出。

    ○离见别有应非眼瞩。云何眚人目见圆影。

    初辩离灯不成复二。若此二句牒离灯。则合下辨不成。言既离灯有何必灯上方见。故难以屏张几筵应有影出。意以彼等不出。显圆影非离灯有体。用此为例。则别业境非离同分境别有可知。

    ○离见下辩离见不成亦二。离见句牒离见。应非下辩不成。言眚见托于眼根。既离眚见并眼亦离。故难以应非眼瞩。云何句正见其必用目见。既用目见知圆影非离见有体。用此为例。则别业境非离别业见自有亦可知。就所辩伪竟。

    三结示正义三。

    一法说。二喻明。三结合。

    初。

    是故当知色实在灯。见病为影。影见俱眚。见眚非病。终不应言是灯是见于是中有非灯非见。

    是故当知者。承上言以是四义推求俱不可得之故。当知别有正义可申也。色实在灯见病为影者。为犹作也。言圆影之色实在灯上但非实有。乃眚见病目所作之影。例别业境。实在同分境上亦非实有。乃别业妄见所现似境耳。影见俱眚者言此影既属病作。则合圆影与眚见俱系净目眚相。例别业境与别业见同为真见妄相。故前文以见与见缘同为空华也。见眚谓能见此俱眚者。就能例中且指根言。谓随顺世俗皆以根是有知。自知有眚即是见眚。此乃常时净目故云非病。所例中谓能见妄见者自是真见。非是妄见。前文云。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者以此。终不应言者深戒之词。谓决定不应作是说也。言既知见眚非病惟有净目独存。若更于中说是灯说是见。才闻是义不成。又复于中说非灯说非见。其犹接虚断风无可凭据。故不应也。所例中言既知见见非见。惟有真见独存。若更于中说因缘说和合。才闻因缘和合不成。又复于中说自然说不和合等。总属妄情计度无有实义。前文云。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等者以此。

    二喻明。

    如第二月非体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观捏所成故。诸有智者。不应说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离见非见。

    第二月喻灯轮。非体者非是真月实体。非影者非是水中月影。盖言其本无所有喻灯轮之虚妄。若依古德约见体月影对释。似与下科相背。以下文不唯不许言是。并非亦不可说故。何以句徴。第二下释。言正唯捏成。所以非体亦非影也。此捏根元指净目说。言不惟二月本无捏亦是妄。唯净目是其根元。若更于净目上说是形非形说离见非见者。非愚即狂。凡诸有智之人必不类此。故云不应言也。此中形即月形喻灯光。见即捏见喻眚见。是之一字双贯形与非形。离之一字双贯见与非见。其意以是形喻即灯。是非形喻离灯。离见喻离眚见。离非见喻即眚见。智者不说。喻前终不应言。盖前以易知例难知。此复以最易知者喻易知耳。

    三结合。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谁是灯是见。何况分别非灯非见。

    此指灯轮。亦如是者谓亦如二月是也。目眚所成。合二月乃捏所成故。今欲名谁等者。言既知目眚所成。则轮眚皆妄惟净目独存。欲以名谁是灯名谁是见。谓二俱无所指也。是则是灯是见尚不可说。何况分别非灯非见益不可说。此即合前诸有智者不应说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等也。然如来既以二月喻灯轮。以灯轮例别境。则不了别境者当观灯轮。不了灯轮者当观二月。即二月之非有了灯轮之无实。即灯轮之无实悟别境之虚妄。境既是妄见亦非真。识此非真是名见见。能见见者自非是妄。故前云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而后云觉所觉眚觉非眚中。前后关楗尽在于此矣。(正脉云。以此眚影为例即有两重易知。一者易知其为别业。以于灯轮明知其为自己独见之境。二者易知其为妄见。以又明知灯轮非实有也)易知别业竟。

    二易知同分三。

    一徴举洲国。二例明所见。三略显虚妄。

    初。

    云何名为同分妄见。

    ○阿难。此阎浮提除大海水中间平陆有三千洲。

    ○正中大洲。东西括量大国凡有二千三百。其余小洲在诸海中其间或有三两百国。或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五十。

    初徴起。易知别业已明。易知同分应说。故次徴也。

    ○阿难下举洲。正脉云。大海即七金山外碱水海也。平陆即无水地。水环陆地曰洲。一大余小数有三千。此须弥之南一面洲也。

    ○正中下举国。复二。一大洲国数。正中大洲者。三千洲内此洲最大。又居正中。盖即迦毗罗国及周维诸国所依洲也。大国凡有等者先举大国。其余下小洲国数。观余之一字亦皆散布于大洲之外者也。本在一海各有方隅故以诸海名之。其间者一洲之间。或者不定之词。谓或有一洲唯三百国。或有一洲惟二百国也。或一者或唯一国。约最小之洲。或二者或有两国。约次小之洲。三四五十皆各据一洲为言。然此等虽属同分尚非所取之例。但为叙出洲国。为下科作源本耳。

    二别明所见。

    阿难。若复此中有一小洲只有两国。唯一国人同感恶缘。则彼小洲当土众生睹诸一切不祥境界。或见二日。或见两月。其中乃至晕适珮玦彗孛飞流负耳虹霓种种恶象。

    若复此中者即上文所叙洲国之中。有一小洲者即上文所叙次小之洲。多不至三少不住一故曰只有两国。必取两国者唯一国不显妄故。两国同感亦不显妄。故曰唯有一国。同感恶缘者谓共行不善。同感之以恶业因缘致天垂应也。当土者即同感恶缘之土。感既惟恶应自非休。故睹诸不祥。不祥境界类含多种。故云一切。此总标也。或见二日等乃各别明之。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既见二日两月自非吉祥之兆。如夏桀亡时两日并照是也。杂气环绕曰晕。黑气薄蚀曰适。白气在旁相连如衡璜曰珮。中断如半环曰玦。此亦日月灾象。如汉高祖围于平城月晕七重。药师经日月薄蚀名列七难。余可知矣。正脉云。星芒偏指曰彗。芒气四出曰孛。横去曰飞。下注曰流。此皆星辰灾象。如宋襄公时星陨如雨。秦始皇时彗星四现。即药师经亦云星宿变怪难也。夹日而成负耳。映日而现虹霓。又在上为负。在旁为耳。明者为虹。暗者为霓。又负耳月亦或有。如诸侯谋叛月生牙爪。虹霓唯对日出。如朝现则西。暮现则东。此阴阳灾象也。灾象尚多总属不善。故以种种恶象该之。然此恶象。明知其是当土众生恶缘所现。例后阎浮提三千洲乃至十方有漏依正皆由众生同惑所现总一虚妄。唯是妄见而已。

    三略显虚妄。

    但此国见。彼国众生本所不见。亦复不闻。

    此见彼不见者。如春秋传。鲁哀公六年楚有云如赤乌夹日以飞三日。杜预注。云在楚上惟楚见之。祸当王身不及他国。又鲁昭公二十六年。齐有彗星。杜预注。彗出齐之分野而不出鲁。故鲁不见。亦复不闻者。言此国众生纵或不见亦必得闻。若彼国则并闻亦无。以无感业故。然既同一天象。此有彼无。其为妄见明矣。(正脉云。然此亦有两重易知。一者易知其为同分。以其明知与举国同见也。二者易知其为妄见。以又明知他国不见也)各举易例竟三进退合明二。

    一总标例法。二依法例明。

    初。

    阿难。吾今为汝以此二事进退合明。

    吾今为汝等谓许以例明也。以此二事者。谓以此易知二事与难知二事文虽不显难易。义必具耳。进退合明古释多舛。正脉立义虽精。而穿凿过当。今则但就经文自具之进退释之。盖进者进前易知。例后难知。退者退后难知。合前易知。此例合显自有发明。至下分科自见。

    二例法例明二。

    一例明别业。二例明同分。

    初三。

    一进易例难。二退难合易。三警释迷闷。

    初二。

    一取前易知。二进例难知。

    初。

    阿难。如彼众生别业妄见。瞩灯光中所现圆影。虽现似境终彼见者目眚所成。眚即见劳非色所造。然见眚者终无见咎。

    如彼句指前目有赤眚者言。赤眚自招故属别业。见境不真故属妄见。此易知也。瞩通能所上妄见为能瞩。下灯光圆影为所瞩故。虽现似境者。言圆影虽在灯现。但是似境非实有也。终者究竟义。言既非实有云何现见。至究彼所以见者全是目眚所成。前云色实在灯见病为影者即此。劳字即指圆影。以眚目难见。强见成劳。圆影斯现故。而言眚即见劳者。谓有眚之人即见如斯劳相。此重以申明目眚所成义也。色指地水火风。能造一切。而言非色所造者。谓眚见似有净眼观之实无。此重以申明虽现似境义也。又非色所造者全托眚见。是则合影与见俱为净目眚相。前云影见俱眚者即此。言见眚者指净目言。谓随顺世俗皆以根是有知。自知有眚即是见眚。见咎即是眚病。而言终无者。谓不能见眚之人以有眚故。将谓目病。今既见眚则眚自是病。而净目终无有病。前云见眚非病者即此。是知此科全是取前易知别业中义。盖为将前所说取之于此。以备进例也。

    二进例难知(取已说例未说。如人入宅从前向后故为进也)。

    例汝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及诸众生。

    例者比例。谓以前易知。比例难知。俾难知者亦成易故。目见亦该耳闻。言不唯足所践履。身所受用。大凡目之所见。耳之所闻。皆为别业。如舍卫九亿家。或见佛。或闻名。或不见不闻。岂非感佛之业深浅有无各别不同乎。山河国土依报境也。及诸众生正报境也。依报有远有近。正报有亲有疏。人但知近者亲者为别。而不知远者疏者于中亦有别业。故总以眚见灯轮例之。进易例难竟。

    二退难合易(以现说合前说。如人出宅自后翻前故为退也)。

    皆是无始见病所成。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元我觉明见所缘眚。觉见即眚本觉明心觉缘非眚。

    皆是者无不是也。无始见病即指别业妄见。成谓作成。言如上所说依正。虽在同分境上然非实有。究竟而论。皆是无始已来别业妄见之所作成。此即退合虽现似境终彼见者目眚所成义也。见字仍指妄见。见缘仍指依正。依正非实故云似现前境。是则见下应逗。与者并也。见缘似现前境。宜相连为句。必言似现者显其全托妄见。是则合境与见同为真见中眚病。故云元我觉明等也。此中元我觉明应连下四字为句。盖觉明见指本觉妙明真见。所缘眚通指见之与境。言见之与境同为真见眚病。唯真见能见此故称所缘。此即退合眚即见劳非色所造及影见俱眚义也。觉见即眚句重释上义。言见之与境同称为眚者。以觉无二真。既为真觉所见即名为眚。本觉明心纯真见体也。纯真见体。能觉所缘之眚自不堕于眚中。故云觉缘非眚。此即退合然见眚者终无见咎义也。

    三警释迷闷。

    觉所觉眚觉非眚中。此实见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

    ○是故汝今见我及汝并诸世间十类众生皆即见眚。非见眚者彼见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初牒前释闷。觉所觉眚者谓真觉觉于所觉眚时。觉非眚中者谓真觉自不堕于眚中。此即牒前本觉明心觉缘非眚义也。此实见见者。谓此中觉所觉眚实即我前所说真见见于妄见。然觉非觉眚时真觉既不堕于眚中。见于妄见时真见自不堕于妄见。故曰云何复名等。言不得复名为见也。觉闻知见名异体同。故兼带言之。此即释前重增迷闷意也。

    ○是故下指现令悟。是故汝今者。承上义指现前也。正脉云。见我者观佛相好也。故知自惑未除虽观佛胜相亦是眚影。及汝者指阿难自身也。世间即山河国土。十类即十种异生。合能见与所见同为无明幻出。故云皆即见眚。见眚谓妄见眚病也。非见眚者谓其非是能见眚之真体。此教以悟妄也。彼见真精乃指能见眚之真体。是为真性。无关妄眚故曰性非眚者。此教以悟真也。末句乃结会前语。佛意正以是真性非妄眚。是故前来不许复名为见。由此观之则一切依正。无论胜劣远近亲疏。凡目之所见耳之所闻等。均为别业所招唯是虚妄。真如灯轮。若更执为实有则是妄见不了。由不了故必至非理爱染。由爱染故生生世世。不能出离。前文所谓当业轮转者以此。若复知是业现顿息执持。妄见既了爱染亦除。唯凭愿力受生。不随结业轮转。此则于别业境中得解脱身。于别业见中得清净见矣。例明别业竟。

    二例明同分三。

    一进易例难。二退难合易。三诫令取证。

    初三。

    一取前易知。二详显虚妄。三进例难知。

    初。

    阿难。如彼众生同分妄见。例彼妄见别业一人。

    彼众生指上同感恶缘者言。恶缘共造故属同分。见境不实故属妄见。此易知同分也。例彼妄见等者转取例于易知别业。盖由前来易知同分中显妄文略。(如云但此国见。彼国众生本所不见等)易知别业中显妄义详。(如就所[办]伪中有即灯即见辨。离灯离见辩。结示正义后。又举第二月之喻等)故转取例。乃为借易知别业之虚妄显出易知同分之虚妄。然后进例难知不费词而自明。

    二详显虚妄。

    一病目人同彼一国。彼见圆影眚妄所生。此众同分所见不祥。同见业中瘴恶所起。俱是无始见妄所生。

    言上以易知同分转取例于易知别业者。由彼一病目人所见之境同彼一国之人所见之境一类虚妄故也。彼见圆影眚妄所生前已详显其妄。此众同分所见不祥。即同彼见圆影。同见业中瘴恶所起。即同眚妄所生。既事义相类不须更为详显而虚妄明矣。文中言同分所见者谓大家共见之境。同见业中瘴恶所起者谓同造见境之业于中自有灾疠不善之气。故云瘴恶。由斯上干天怒现诸不祥。故云所起。末句乃依枝寻根之论。言上来一人所见眚影多人所见灾象虽同一虚妄。且约枝末言之。若寻其根本俱是无始真见中一分妄见所生。良以真见即是真心。妄见即是无明。真妄和合而有业识。有业识即有见相二分。由见相二分复分别业同分。由别业同分展转现起眚影灾象。故曰俱是无始等。必言此者。一则显其虚妄之至例后难知。一则显其同出无明教令顿断。拔其本而枝末自尽矣。

    三进例难知。

    例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诸有漏国及诸众生。

    上文以易知同分取例于易知别业。且又显其同出无明。已知其为虚妄之至。故蹑之以进例难知。阎浮提等即难知同分也。三千洲既在阎浮。应属须弥南面海中而云兼四大海者则尽该三洲。合此通为一四天下。如此数至一千则为小千。小千数至一千则为中千。中千数至一千则为大千。由三次言千名为三千大千世界。便是一娑婆国。乃释迦一佛所化之境。洎及也。并及十方者兼于东西南北四维上下诸佛化境言之。诸有漏国者。总上娑婆十方。同为无明现起故云有漏。此为依报。末句乃正报也。既兼异域谁信同分。无始成立谁信虚妄。故以两重易知者而比例之。进易例难竟。

    二退难合易。

    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总上若依若正万殊一本故云同是觉明者本觉妙明纯真之性也。体惟不变故曰无漏。用能随缘故曰妙心。即此便是真见。此退合一国人心。易知中虽不显心义则必有。以恶缘从心造故。见闻觉知即指妄见。以真唯一体无四名故。此乃以真见起于妄见。退合一国人心同感恶缘义也。虚妄病仍指妄见。以妄见即真见之虚妄病故。缘字乃指依正。以是虚妄病见上现起所缘境故。此以所缘依正退合睹诸不祥等义也。和合妄生者。不了唯心于中越分追求名为和合。由和合故遂致揽为别业。于无生中受生故曰妄生。故业未毕新业复造亦是和合。新业既成故报将尽遂致业牵识走于无死中受死故曰妄死。此以妄受生死退合此见彼不见等义也。

    三诫令取证。

    若能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则复灭除诸生死因。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诸和合缘固为分段之因。若不了唯心。纵不和合仍招变易之果。故须二俱远离方能灭除生死因也。言远离者知是唯心顿销妄见。不趣不避。不趣故离和合缘。除分段因。不避故离不和合。除变易因。二因既灭。二死永亡。智断一时究竟。故曰圆满菩提不生灭性。(不生灭性。即该断果)自是如金出矿愈炼愈精。故曰清净本心本觉常住。由此观之。则一切依正无论见与不见闻与不闻但属有漏均为同惑所现。皆如灾象不实。若乃妄见不了越分追求必至揽为别业。成异世因。前文所谓当处发生者以此。然既知是惑现勿更执持。追求都尽。怕怖亦空。乘愿行以弥纶。延劫海而严净。此则于同分境中得自在力。于同分见中得无碍眼矣。释其迷闷竟二开其未开(正脉云。前阿难先述未开后述迷闷。而佛先与释迷闷者先其所急也。今迷闷已释。次应开其未开矣。愚谓此复有意。以众生所以不能远离和合与不和合者。皆由未悟本觉妙明非和合不和合义。若果其能悟。自不与妄境和合。亦无不和合想。是知此科虽为远。释前疑。亦近承上文。以示远离法耳)二。

    一据词牒意。二依迷为开。

    初。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前阿难请词中云。如佛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及与自然。盖自述已悟也。如来据此故云汝虽先悟等。又请词中云。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盖自述尚迷也。如来据此故云而犹未明等。

    二依迷为开二。

    一先破和合。二次破俱非。

    初二。

    一破和义。二破合义。

    初三。

    一就尘问和。二详破和明。三例破余义。

    初。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

    ○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初示以问法。复以尘问者例前法故。以前破因缘等皆以前尘问也。良由见对尘显离尘无可凭故。

    ○汝今下按定妄惑。犹字有怪责意。言和合与因缘相关。前既破因缘则和合亦应无疑。故以犹疑等而怪责之。一切世间者。既破和合且约学者世间言之。和合言妄想者。以真见本非和合但妄想计有耳。正破和合兼带因缘者。益见其有相关之义。证菩提心即指真见。以是如来密因故也。由来不变非和合起。故责其而自疑惑。

    ○则汝下先问和义。已经剖显。故称妙净见精为与明和等。逐一问过乃可以施破故。

    二详破和明。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辩杂何形像。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

    ○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

    初约和相以破。意谓凡言和者必有和相可辩。如朱和粉粉中必杂赤色。故即就观明难之。当明二句对明尘以索和相。见相二句例明尘而防混。应言所见之相如青黄赤白等。既分明可辩杂亦应尔。故难以杂何形像。

    ○若非下约和义以破。意谓凡言和者必有义之可寻。故双约非见即见而难问之。非见谓明与见异也。异体则两不相遇。故难以云何见明。今既见明是初无相离之义。即见者明与见一也。一体则全明成见。故难以云何见见。今既非见见是后无相即之义。盖必先离后即方可说和。今既二无岂有和义耶。

    ○必见下约和体以破。意谓凡言和者必二体各亏其半方可容和。汝今自觉见之与明各有所亏乎。必其见性圆满却向何处和明。若其明尘圆满是又不合容见与之相和。此如来明知二俱周遍故为难问耳。

    ○见必下约和名以破。意谓凡言和者必当坏其本名。如水既和土转名为泥。不复名水与土。故以见必异明等而难问之。言未和之时见是见。明是明。见性必异于明尘。既已和杂则见固非见。明亦非明。应当失彼性明名字。既因杂而失性明名字。若更说见性和明者非其义矣。

    三例破余义。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若一一俱破但换尘中一字。义皆取例于上。故云亦复如是。破和义竟。

    二破合义(问。和义合义云何拣别。答。和如水土和泥。合如函盖相合。一则不可分。一则务相对也)三。

    一就尘问合。二详破合明。三例破余义。

    初。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

    亦逐一问过然后破也。

    二详破合明。

    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

    ○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

    ○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初正破合明。意谓凡言合者必如函盖相合。若见与明合者如圆盖合于圆函。暗时明灭如以方函而易去圆函。此见即不与诸暗合如圆盖即不与方函合也。不合则相背。相背则不见。故难以云何见暗。

    ○若见下兼防谬计。(恐谬计云。前见明时实与明合。今虽见暗却不与合。故以此防)意谓若见暗时不与暗合者。是见时不合矣。既见时不合。则应合时不见。是则汝言与明合者应当不见于明。今既见明自非与明合矣。

    ○既不下转显其非。(恐又谬云。所谓与明合者不过藉明而有。有后方见。当其合时实不能见。故以此显)意谓凡言合者必须先见。见已与合。然后了知是明非暗。若既不能见明。云何能与明合了知是明不是暗耶。是益见其非矣。

    三例破余义。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例上可思。先破和合竟。

    二次破俱非二。

    一阿难转惑俱非。二如来分徴别破。

    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和合不成转惑俱非。故白佛以问。如我思惟者谓佛说如是。如我思惟亦然。但未敢决定耳。此妙觉元仍指根性。纯真无妄曰妙。朗然现前曰觉。不系新得曰元。此以剖妄之后乃立斯名。与诸缘尘即指明暗通塞。及心念虑即指六处识心。以心为识体。念虑为识之用故。据上如来唯言不与尘和。今兼识言者。以根尘识三恒时不离。既已不与尘和自应不与识和故兼言之。非耶二字是疑词。非决词。以决定犹待佛故。

    二如来分徴别破二。

    一徴破非和。二徴破非合。

    初三。

    一对尘问非。二详破非明。三例破余义。

    初。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吾复问汝。

    ○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

    初依言示问可知。

    ○此妙下先徴非和。虽承惑具牒而对尘单问非和。为先破故。非和者如砖石并砌彼此不相入也。

    二详破非明。

    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

    ○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在见在明自何为畔。

    ○阿难。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初据理定畔。意谓设若见性不与明和。则见与明两不相入。如砖石并砌必有彼此边畔。此据理论也。

    ○汝且下教令谛观。意谓既有边畔。必有处所。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又既有处所必有远近。试问在见在明自何为畔。要必远近处所一一分明。乃可说有边有畔。

    ○阿难下破畔不成。意谓设许有畔则明际中无见矣。若果明际中必无见者则见性不能及于明中。既不能及于明中自应不知明相所在。明且不知凭何立畔。故曰畔云何成。畔既不成。所言非和者亦无可据矣。

    三例破余义。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既知对明无非和之义。对暗对通对塞义可例思。故云亦复如是。徴破非和竟。

    二徴破非合三。

    一对尘问非。二详破非明。三例破余义。

    初。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

    既破非和。则非合之义似应不必更破。但恐其依旧坚执故此重牒云。又汝必谓见精非和合者。或非合之义有所据乎。为非明合等乃逐一问过也。

    三详破非明。

    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

    ○如耳与明了不相触。

    ○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初据理定乖。意谓设若见性不与明合。则见之与明。一属性。一属相。彼此乖违。如角两立自然不相符合。此亦据理论也。

    ○如耳下取喻以明。意谓眼能触色。耳能触声。有相符义。世所共许。今既性相乖角。则如耳之与明了然不相触矣。了犹迥也。

    ○见且下就谬结破。意谓设许不触则不能见。既不能见亦不能知。是见且不知明相所在此出谬也。既不知明相所在。则合与不合俱应无所甄别。以无所凭故。汝今云何而又甄别合非合理。是知说合固为虚诞。说非合尤为谬妄。此结破也。

    三例破余义。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例义可知。此后无结文者。以剖妄出真已终一章之义。此但超情科中余疑释之则已耳。正脉云。自此显见已极。奢摩他从根指心方便已尽。向后转名如来藏性不复呼为见性之偏名矣。就根性以指真心竟。

    二会四科而归藏性(四科谓阴入处界也。藏性即如来藏性。准后有三。一空如来藏非一切法二不空如来藏即一切法。三空不空如来藏离即离非。是即非即。此言空如来藏也。然此性虽为因心。亦即果体。故称如来。虽局根中亦该万法。故云藏性。藏者以含藏为义。以向下阴入处界皆融会以入于此性中故。问。既云含藏岂得名空。况阴入处界一一会入其中。即本属空藏亦成不空。而大科中空藏之义云何会通。答。所言含藏者唯是性具。非关事造。岂碍名空。况阴入处界既言会入。则全相皆性更无别法。如融冰成水不见冰相。故无妨说空也。问。此与根性为同为异。答。本唯一性亲疏广狭异耳。良由阿难舍妄求真。如来急欲令其荐取。故就其最亲近者而指示之目曰根性。若但执此为真则知见狭矣。故又兼于最疏远者而扩充之易曰藏性。盖欲传一灯之火展转以至无尽灯矣)二一取例总以融会。二分科别为显示。

    初二。

    一取例至虚之法。二融会似实有法。

    初(正脉云。此一类法显然不实人皆易见。而凡外权小亦皆但知其相之妄实皆不达其性之真。故佛特为剖相而出性焉。愚谓剖相出性四字与今疏科义不合。若易为会相入性则妥)。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幻妄称相。其性真为妙觉明体。

    佛谓阿难妄见中真见汝已知矣。幻相中实性汝犹未明。试当更为说。浮尘者虚浮尘相。如阳焰空华灯轮干城等。故云一切。无而忽有有而忽无故云幻化。当处出生者显来无所从。随处灭尽者显去无所至。如是则有名无实故曰幻妄称相。称即是名。谓徒有幻妄名相耳。虽徒有名相而起必由真。故曰其性真为妙觉明体。然妙觉明体望前即是真见。望后即是藏性。盖同一本妙觉明随缘异称也(问。此等乃至虚之法取以为例者何也。答。正脉云。有二妙义存焉。一者比例知妄。谓因幻化等相不实而知阴入处界皆不实也。二者比例信真。以彼至虚之法尚是真体。况阴入处界等似实有法。益信其即真体矣)二融会似实有法(正脉云。此一类法与前法虽皆依他起性。而前法人易知其为妄。斯法人难觉其为虚。是故凡外执为实有。二乘计为心外。大乘法相宗人犹言似有不无。惟圆实宗人方了依他。无性即是圆成。今会相入性正同圆实宗义也)。

    如是乃至五阴六入。从十二处至十八界。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灭。

    ○殊不能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

    ○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

    初例显四科相妄。如是者如上所说至虚之法如是。以此为例则尽世间所有乃至阴入处界皆如是也。阴五入六处十二界十八。至下别为显示自见。正脉云。别经三科。此加六入而已。各尽万法不出色心。对机开合故广略殊。此等皆以赖耶中自类种子为因。色心二法互相由籍为缘。(如云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和合会遇妄现无实故云虚妄有生。色心二法不籍自类种子不起。别离分散妄坏不真故云虚妄名灭。生灭俱以虚妄名者以因缘无性故。

    ○殊不下斥以迷性真实。殊不能知谓绝然不知也。生灭去来者谓因缘和合则生来。因缘别离则灭去。然既属虚妄。总非真实。同彼浮尘。犹若幻化。识冰则冰元是水。了妄则妄无不真。故曰本如来藏。常住等八字皆藏性中德相。体自不变曰常住。用恒随缘曰妙明。由不变故离于生灭去来曰不动。由随缘故通为一切法体曰周圆。具此多义名妙。彼此无异曰真如性也。其奈凡夫执阴等为实有。二乘迷诸法为心外。自蔽妙明。枉受沦溺。故斥以绝然不知。激以速发深省。所谓慈悲之故有落草之谈也。

    ○性真下结示悟真无妄。性即藏性。真常偏约体言。求于去来等即就体以示真空义也。良由阴入处界全妄皆真。秪缘一向不知。妄见有彼此去来。圣凡迷悟。(凡夫执我为迷。小圣无我为悟。既皆法执未了。亦权分胜劣而已)始终生死。若知从缘无性举体全真。真亦强名况复更求去来迷悟等。自应了无所得。据此则益信下之所说为空如来藏矣。取例总以融会竟。

    二分科别为显示四。

    一约阴显示。二约入显示。三约处显示。四约界显示。

    初二。

    一总徴。二别示。

    初。

    阿难。云何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云何者徴起词。良以色等五阴本是世间有为之法。一旦许为藏性故须徴起。然后释明耳。正脉云。阴者盖覆义。谓盖覆真性。新翻为蕴。蕴者积聚义。谓积聚有为。愚谓二义交资互为过患。正以积聚有为故能盖覆真性。又以盖覆真性故致积聚有为。对下处界此为迷于心不迷于色者合色开心。又为上根人闻略得悟者说也。不言常住妙明等义但言妙真如性者举总以该别故。

    二别示五。

    一色阴。二受阴。三想阴。四行阴。五识阴。

    初(色即十一色法。俱舍云。始自眼根。终乎无表。皆名为色。清凉云。形质可缘曰色。变碍为义。盖变谓变坏。变显刹那无常。坏显同分无常。碍谓质碍。以众微集聚自成形质能为障碍。如一纸即能障眼。一墙便能障身是也)三。

    一取喻空华。二就喻辩妄。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譬如有人以清净目观晴明空。唯一晴虚。迥无所有。其人无故不动目睛瞪以发劳。则于虚空别见狂华。复有一切狂乱非相。

    ○色阴当知亦复如是。

    初别以喻显。人喻本源真心。起信云。初唯依一心为本源。净目观空喻真如门中真智契真也。真智契真一法不立故喻以唯一晴虚。迥无所有。目贵自如。无故而欲要不动。喻生灭门不守自性也。起信云。次依一心开二门。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若欲已即觉即喻觉义。今乃久瞪不转喻不觉义。起信云。次依生灭门明二义。一者觉义。谓心体离念等。二者不觉义。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等。劳目病喻业相。见病见喻转相。狂华乱动喻现相。起信云。次依后义生三细。谓初依不觉故心动名业相。由业故。转成能见名转相。由能见故。则有境界妄现名现相。现相既成。凡夫于中执有揽为色阴。二乘于中析无妄谓色空。故喻云复有一切狂乱非相。狂乱云一切者。谓华相众多。如垂??蝇翼金星等。喻五根六尘即凡夫揽为色阴者也。非相者对待见无。如先有后无。此有彼无。喻析色离色。即二乘妄谓色空者也。

    ○色阴下。总以法合。喻已别明。玩味自知。故总以色阴合之。教以当知者有二义。一者当知相妄。如狂华亲依瞪劳现故。二者当知性真。如狂华转依人目起故。是知违本逐末色阴固是不实。溯流穷源真外曾无异法。且莫于狂华乱起处执有执无。宜须向瞪劳未发时守目安人。亦复如是富哉言乎。取喻空华竟。

    二就喻辩妄二。

    一标非二处。二分文各破。

    初。

    阿难。是诸狂华非从空来。非从目出。

    空喻性空。虽曰性空亦但取真如理境本来清净言之。非此顽空也。目喻真智。虽曰真智亦但取真如心相自具灵明言之。非比事智也。意言狂华无实惟依劳见现起。故曰非从空来。非从目出。喻色阴虚妄。唯依业转幻兴。非性空起。非真智现。正显其违本渐远而逐末渐深也。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从空来。二破从目出。

    初。

    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从空来。还从空入。

    ○若有出入即非虚空。

    ○空若非空自不容其华相起灭。如阿难体不容阿难。

    初因出定入。当处出生。随处灭尽。本无出入。若谓从空来者则是从空而出。然来时既从空出。去时还从空入。此必无之事也。

    ○若有下难以非空。若果其有出入者则空有内外。空有内外则成有相。故曰即非虚空。

    ○空若下转显其谬。言空若非空是果成有相矣。相岂容相故曰自不容其华相起灭。如汝阿难体是有相。自应不复更容阿难于中出入。然既展转成谬。决知狂华不从空来。以此为喻则色阴非性空起也。

    二破从目出。

    若目出者。既从目出还从目入。

    ○即此华性从目出故当合有见。

    ○若有见者。去既华空旋合见眼。

    ○若无见者。出既翳空旋当翳眼。

    ○又见华时目应无翳。云何晴空号清明眼。

    初因出定入。若谓从目出者目出必在见华时也。见华时既从目出。不见时则应还从目入。说出说入二俱招难。至下自知。

    ○即此下由出定见。谓既此华性果从目出者。自得目之气分。而狂华当合有见。华若无见岂从目出。此说出招难也。

    ○若有下有见不成。若必谓有见者虽说出无过。而入尤招难。以从目出去之时既能见之华在于虚空。若不见时是又旋入于眼。而狂华即应见眼。华岂有见眼之理哉。此说入招难也。

    ○若无下无见不成。若谓虽从目出不妨无见者。无见则同彼诸物乃有碍之法矣。若果有碍则入仍招难。以从目出去之时既翳碍于空。若旋入眼中之时自当翳碍于眼。华岂有碍眼之时哉。

    ○又见下重难无见。又若狂华无见而有碍者。则见华之时华既在空。目应无翳。若尔。则晴空无华乃华入于目。目应有翳不得清明。云何举世皆以目见晴空迥无所有时号清明眼。然既展转成谬。决知狂华不从目出。以此为喻。则色阴非真智现也。就喻辩妄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色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以是空出目出展转成谬之故。应知色阴非性空起。非真智现。来无所从。去无所至。同彼狂华一类虚妄。但能消业转之劳见。全色皆真如之智境。还同净目晴空。故曰本非因缘非自然性。然性即藏性。其体不变故非因缘。其用随缘故非自然。为业转之元始。是现相之宗极。故曰本也。色阴竟。

    二受阴(正脉云。此下开一心法。为四阴也。前三即遍行心所。行阴即思。后一仍合八识心王略开为四耳。今此受者领纳为义。唯识云。领以为境。令生觉受。敷不出三。谓对违顺双非之境而生苦乐舍之三受)三。

    一取喻幻触。二就喻辨妄。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譬如有人手足晏安。百骸调适。忽如忘生。性无违顺。其人无故以二手掌于空相摩。于二手中妄生涩滑冷热诸相。

    ○受阴当知亦复如是。

    初别以喻显。譬如有人仍喻一心本源。手足晏安喻真如不动。以晏安者寂静义也。百骸调适喻性德自如。以调适者和顺义也。忘生者忘其有生。南郭子綦所谓丧我是也。先已有生忽而如忘。喻生灭门中觉义。性无违顺者喻觉则心体离念。无受阴故。其人无故者无故要动。喻生灭门中不觉义也。要动故手分为二。喻不觉则真妄和合而成阿赖耶识。名为业相。有手必有掌。喻由业故转出能见名为转相。有掌欲摩。无物可摩故自摩空。喻由能见故。于本无境界中妄见境界名为现相。初摩之而涩冷喻苦受。后摩之而滑热喻乐受。形显两楹唯觉中庸喻舍受也。言妄生者以空本无物。涩冷滑热惟是手中妄生。喻境界非真。苦乐舍受唯依业相幻起。盖佛以幻触喻妄受者以受因触显。借触易施破故。又诸识皆有觉受今取赖耶中觉受。言赖耶近真。觉受尚是虚妄。况余诸识体唯虚妄者乎。

    ○受阴下总以法合。亦唯显受之与触一类虚妄而已。取喻幻触竟。

    二就喻辩妄二。

    一标非二处。二分文各破。

    初。

    阿难。是诸幻触。不从空来不从掌出。

    既云幻触则体唯虚妄。岂从空来掌出。喻诸受亦然实不从转相现相起也。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从空来。二破从掌出。

    初。

    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能触掌。何不触身。

    ○不应虚空选择来触。

    初正破空来。如是者谓如上所说如是。阿难者呼其名而再告之也。若谓诸触从空来者。空无边际。诸触亦应无其边际。若尔。则既能触掌何不触身。

    ○末句兼防谬辩。(恐谬辩云。空虽出触亦有选择。何妨触手而不触身。故为此防)言不应者。谓虚空无知何能选择。若有选择则非虚空矣。是则虚空无择。而又但能触掌知诸触不从空来。以此为喻。显受阴不从现相起也。

    二破从掌出。

    若从掌出应非待合。又掌出故合则掌知。离则触入。臂腕骨髓应亦觉知入时踪迹。

    ○必有觉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来。何待合知要名为触。

    初正申两破。若谓此触从掌出者未合即应出触。应不待合方出。此约未合不出破也。又若此触从掌出者。合则掌知有触是触从掌中出矣。若尔则离开之时不觉有触。是此触又从掌中而入。若果从掌中入者近则通于手腕。远则通于肘臂。而臂腕骨髓中应亦觉知入时踪迹。此约离时不入破也。

    ○必有下兼防谬应。(恐谬应云。离开之时实从掌入。臂腕骨髓中亦实有觉心知出知入。何劳以此为难。故为此防)若必谓实有觉心知出知入。自应有一涩滑冷热之物在汝身中往来。尔时即合名之为触。何待合掌之后。知有涩滑冷热乃要名为触。此益见其谬也。既展转成谬。知此触不从掌出。以此为喻。显受阴不从转相起也。就喻辨妄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受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准上色阴可知。受阴竟。

    三想阴(想谓悬想。谓于不现前境悬远想像。故灌顶引唯识云。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为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虽八识俱有唯第六最胜。今所破者似惟第六中想。盖以胜况劣也)三。

    一取喻酢说。二就喻辨妄。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譬如有人。谈说酢梅口中水出。思踏悬崖足心酸涩。

    ○想阴当知亦复如是。

    初并陈两喻。先约酢说喻之。有人喻一切众生。凡想阴未尽者皆是。谈说喻能想之心。酢梅者谓梅酸如酢。喻所想之境。喻中酢梅未至。说惟悬说。法中境界不现。想唯悬想义相似也。然说虽悬说能令口中水出。喻想虽悬想能令心中爱生。爱即属水。如后云。贪求财宝举体光润。心着行淫二根流液是也。思踏二句次约崖思喻之。思踏悬崖亦喻能想所想。盖酢说喻顺境上想。崖思喻逆境上想。故两陈之。足心谓足底中间也。言踏崖虽属悬思能令足底酸涩。喻逆境虽属悬想能令心中忿恚。以酸涩忿恚皆对逆境生起。故为喻也。

    ○想阴下总以法合。准上二阴可知。

    二就喻辩妄三。

    一标非二处。二分文各破。三崖思类明。

    初。

    阿难。如是酢说。不从梅生非从口入。

    如是酢说初说不从梅生。说已非从口入。无出无入显酢说之无实。喻悬想初起不从境生。暂灭非从心入。无出无入知想阴之虚妄。曰不曰非。至下各破自见。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从梅生。二破从口入。

    初。

    如是阿难。若梅生者梅合自谈。何待人说。

    恐谓无梅凭何说酢。初说必从梅生。故为此破。若必谓从梅生者是梅能生说矣。梅能生说即合自谈。何必待人而说。既必待人则初说不从梅生。以此为喻。知悬想初起不从境生也。

    二破从口入。

    若从口入。自合口闻何须待耳。

    ○若独耳闻。此水何不耳中而出。

    初正破口入。恐谓闻说口中出水说已必从口入。故为此破。若必谓从口入者自合口即能闻矣。口若能闻何须待耳方闻。既犹待耳则说已非从口入。以此为喻。知悬想暂灭不从心入也。

    ○若独下兼防谬辨。恐谬辩云。说唯从口闻唯从耳。难口令闻世间相违。故为此防。若谓独耳能闻是酢说惟入于耳矣。若尔。此水何不耳中而出而必待口出。此转见其谬也。分文各破竟。

    三崖思类明。

    想踏悬崖与说相类。

    喻中悬崖之思。同彼酢梅之说。法中逆境之想。同彼顺境之想。故云相类。令准彼而知此也。就喻辩妄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想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既知梅说崖思。出入无从。自了取境想阴。当体虚妄。知妄即离。不真何待。故曰本非因缘非自然性。想阴竟。

    四行阴(行者以造作迁流为义。俱舍云。造作迁流二义名行。杂集云。造作是行相。由此行故令心造作。谓于善恶无记品中驱役心故。今经云。譬如瀑流波浪相续。杂集偏显造作。今经偏显迁流。其实造作迁流相资为患。故俱舍兼二义言之。体即遍行中思。于百法内摄法最多。除色受想及八识心王。其余四十九心所及二十四不相应行皆行阴摄。然既属遍行中思则八识俱有。唯第七最胜。以恒审思量故。今所破者似指七思。亦以胜况劣也)三。

    一取喻流性。二就喻辨妄。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譬如瀑流波浪相续。前际后际不相逾越。

    ○行阴当知亦复如是。

    初别以喻明。瀑流者急流水也。喻七识中行。波浪者鼓动腾跃。喻行阴有造作义。相续者新新不住。喻行阴有迁流义。前际后际喻前念后念。不相逾越喻各有分齐。所谓一念中有九十刹那。一刹那中有九百生灭是也。

    ○行阴下总以法合。以行阴合瀑流。以造作迁流合波浪等。如上可思。

    二就喻辩妄二。

    一标非即离。二分文各破。

    初。

    阿难。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离空水。

    不因空生喻行阴不因性空而有。不因水有喻行阴不因识体而兴。亦非水性喻行阴亦非识性。此总一非即义也。非离空水喻行阴亦不离性空及识。此且总标。至下乃一一俱破。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即空水。二破离空水。

    初。

    如是阿难。若因空生。则诸十方无尽虚空成无尽流。世界自然俱受沦溺。

    ○若因水有。则此瀑流性应非水。有所有相今应现在。

    ○若即水性。则澄清时应非水体。

    初破因空生。瀑流下依于水。上临于空。恐谓因空有流故为此破。若谓瀑流因空生者。则应凡有空处皆悉生流。若尔。则十方虚空应成无尽流矣。果其成无尽流。而世界之中自然俱受沦溺。今既不尔则瀑流非因空生。以此为喻知行阴不因性空有也。

    ○若因下破因水有。恐谓既不因空定是因水。故为此破。若谓瀑流因水有者。则水如父而流如子矣。若尔。则瀑流性应非水。性犹体也。应非水者如子因父生。子体决定不是父也。是则水为能有。流为所有。能所二相今应现在可别。既无可别则瀑流非因水有。以此为喻知行阴不因识体有也。

    ○若即下破即水性。恐谓既非因水而有想应即是水性。故为此破。若谓瀑流即水性者是水以瀑流为自体矣。若尔。则澄清无流之时应反非水体。岂理也哉。是知瀑流非即水性。以此为喻知行阴不即是识性也。

    二破离空水。

    若离空水。空非有外水外无流。

    空非有外者空性周遍。水外无流者水为流本。空性周遍离空流在何所。水为流本离本焉能有流。用此为喻知行阴非离性与识也。是则上科唯是显其相妄。此科兼为显其性真。故下科承此而结示之。就喻辩妄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行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不即性识。则观相元妄无可指陈。不离性识。则观性元真唯妙觉明。若果能达妄本空。知真本有。则正当迁流处实即不迁。肇论云。旋岚偃岳而常静。江河竞注而不流等。盖有见于此矣。行阴竟。

    五识阴(识以了别为义。杂集云了别是识相。谓由此识故了别色声香味触法等种种境界。小乘唯六。大乘有八。前五识缘性境。第六识缘独影境。第七缘带质境。第八缘根器种子。今此中所破似指第八。以受熏持种为诸识本。破其本而枝末自尽矣)三。

    一取喻瓶空。二就喻辨妄。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塞其两孔。满中擎空千里远行用饷他国。

    ○识阴当知亦复如是。

    初别以喻明。有人喻众生。凡识阴未尽者皆是也。西域有鸟名迦陵频伽。此翻妙声。像此作瓶故即以频伽名之。今云取频伽瓶者。喻众生由识阴故揽四大以为身也。塞喻二执。孔喻二空。言众生既以四大为身。于中执我我所障蔽二空故以塞孔喻之。两孔者瓶有二口也。空喻识阴。言众生二执未破不能脱此躯?。遂致周遍之识受局于地水火风之中。故以满擎喻之。千里远行喻发心修行趣果也。言众生从初发心。中历信住行向暖顶忍世地等十重行位。故以千里喻之。位位皆有修证故以远行喻之。饷馈送也。用饷他国者。喻发心修行断二执。证二空。转有漏识入于佛果无漏身中而为无垢净识。至下云开孔倒瓶正喻断执证空等义也。

    ○识阴下总以法合。可知(问。此识去后来先为受报之主。古德谓业牵识走如瓶擎空行。舍身受身如用饷他国似甚有理。今约转有漏入无漏释之而有何理可据。答。此识固为受报之主。亦是成佛之源。故前文呼为菩提涅槃元清净体。而后文识阴尽处。则曰超出诸位。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况此识即是六根中性。而是经之所以独为推重者。正以其用为因心决定成佛故。是知此经不取舍身受身之功。但取修因契果之力。为顺佛意故作此配)二就喻辨妄二。

    一标非来入。二分文各破。

    初。

    阿难。如是虚空。非彼方来非此方入。

    如是虚空指已到他国之空。喻佛果无垢识也。非彼方来者非彼本处地方擎来。喻无垢识非从凡夫有漏身中带来。非此方入者亦非既到此方始入瓶中。喻无垢识亦非既到佛地转入无漏身中。盖以性识周遍。随缘异称。因位有赖耶异熟之名。果地擅无垢净识之号。其犹虚空任器。春色分和。本无去以无来。又何出而何入。是此科不惟显识相之虚妄。抑以见识性之真实也。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彼方来。二破此方入。

    初。

    如是阿难。若彼方来。则本瓶中既贮空去。于本瓶地应少虚空。

    前云擎空远行似从彼来。故为此破。若谓此空从彼方擎来者。则是于本瓶中贮得一块虚空去了。若尔。则本所置瓶之地应少一块虚空。空既不少知此空非彼方来。以此为喻则无垢识非从有漏身中带来。

    二破此方入。

    若此方入。开孔倒瓶应见空出。

    恐谓既非彼来。定从此入。故为此。破。若谓此空乃既到此方始入瓶中者。必是倒出前空乃可容此空令入。若尔。则开孔倒瓶时应见前空从瓶中出。前既不出。知此空非此方入。以此为喻则无垢识非既到佛地乃入无漏身中。就喻辨妄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识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从凡至圣随缘异称。说转说入循业各现。故云当知虚妄。性识本无增减。真空岂有入来。故曰本非因缘非自然性也。然此已上五阴。据后文从真起妄因相织而成浊相。反妄归真缘作证而受群邪。要皆由于不达相妄。罔识性真。若果能了相元妄无复从前相织。知性皆真不向中途作证。则解结入圆通。澄浊入涅槃之方便无越此矣。有志断证者其勿忽诸。约阴显示竟。

    楞严经指掌疏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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