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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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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其狀。先是。彌勒寺僧。獻異草。以爲靈芝。史官韓宗愈。以爲聖德致此瑞。王重秘之。令文士賦詩。有云安得仙人窨養術。更和甘露種庭心。盖譏之也。

    二月。王畋于西海道。

    自是。遊獵無時。農民?咨。

    夏四月。政丞閔漬。撰進本朝編年綱目。

    初。鄭可臣撰千秋金鏡錄。忠烈命漬增修。而國家多故。未暇及焉。後。與權溥同校撰成。名曰世代編年節要。上自虎景大王。迄于元王。爲七卷。幷世系圖以進。至是。又撰本朝編年綱目。上起國祖文德大王。下訖高宗。書凡四十二卷。其昭穆論。與節要不同。漬稍有文藻。而多俗習。心術不正。諂事內人。且不知性理之學。其論有背於聖人。至以朱子昭穆之議爲非。其撰楡店寺記。肆其誕妄。士林譏之。〈按。天下不可一日而無史也。故雖在干戈板蕩之際。而史未甞廢焉。觀春秋時列國兩晉間諸國事。可知矣。此猶如是。况在平常之時乎。創業開國。傳世稍久。則可記者益多矣。慮夫世代漸遠。而傳聞失實。亦恐兵亂或起。而典籍殘缺。必須及乎間暇之時。而別爲一書。以備一代之史。馬遷之史紀。班固之漢書。孫盛之晉春秋。李燾之續通鑑長編。陳建之通紀。皆以當世之人。記當世之事。直書時諱。而不以爲非。私自著述。而不以爲僭。或官給筆札。樂觀其成。是以。有史才者得以展其志。而文獻有足徵矣。自後世。野史有禁。過數十年。則善惡泯然無迹。使爲惡者無所憚。而亂臣賊子無所懼。是所謂君子之不幸。而小人之幸也。高麗時。鄭可臣甞私撰金鏡錄。則此時無野史之禁。而忠烈亦命閔漬增修。則自上亦勸其成矣。此可爲後世之法。而惜乎所謂金鏡錄。所謂編年綱目者。今無傳焉。是本國不尙文獻之致也。可勝歎哉。閔漬之書。名以編年。則列傳表志之體不擧。而有偏枯之病矣。是以。麗氏一代六典無徵。鄭麟趾高麗史。雖有諸志。而荒蕪踈畧甚矣。若戶口之類。史家必書而。亦無所記。則他可知矣。〉

    尹碩以罪貶于金海。

    碩爲王寵臣。出入無禁。巧言令色。善逢迎。妬賢嫉能。顚倒是非。上王惡之。諭王斥之。未幾召還。又附曺頔蔡河中等。

    秋八月。始行九齋朔試。

    時。監試久廢。始以朔試代之。

    九月。遣選部典書李齊賢。如元賀上王誕日。○冬十一月。元冊王。

    冊爲儀同三司駙馬高麗國王。

    戊午五年春正月。上王在元。○王及公主宴于延慶宮。

    王還路馬上。記姚安道所賦玄宗打毬圖詩。金殿千門白晝開。三郞沉醉打毬回。九齡已老韓休死。明日應無諫?來之句。吟咏久之。翌日夜。贊成事崔誠之享王。王召權漢功尹莘傑。賦詩歡甚。又久吟打毬圖詩。史臣張沆曰。王之再吟此詩。何意也。以爲戒也。則其荒淫與玄宗無異。噫以宰相與宴者。聞九齡韓休之名。能不泚顙乎。

    薦禽于太廟。

    王畋于溫泉。獲禽。薦于太廟。司膳典儀不至。內竪朴仁平。窃其禽。代以其家瘠肉。王知而不能罪。仁平。內竪之最奸猾者也。

    二月。地震。○濟州亂。遣評理宋英安撫之。

    濟州副使張允和。大護軍張公允。貪暴。州民金成等嘯聚。逐星主王子。賊黨流言曰。若得李伯謙宋英來撫。吾豈敢叛乎。二人盖莅濟有遺愛也。王遣英安撫。又遣裵廷芝。爲存撫使。討之。賊黨斬賊魁來降。乃以英爲牧使。上王命流允和公允于海島。

    夏四月。罷州郡事審官。

    國初。設事審官。本爲宗主人民。甄別流品。均平賦役。表正風俗。令民擧望其鄕貫之仕朝有名望者爲之。屢朝以來。其選甚重。至是。名存而實非。擅作威福。廣占公田。多匿民戶。王以爲有害於鄕。無補於國。盡革其所匿田戶刷還。民甚悅之。未幾。權豪復自爲之。害甚於前。

    五月。置辨違都監。尋罷之。

    時。權豪兼幷。弊政甚多。王思欲革之。置除弊所。下敎條列。一。太尉王均定貢賦。今於荒田徵銀布。宜勿復收。一。權豪不納田稅。鄕里百姓。稱貸充數。失業流亡。其收稅勿避權貴。一。太尉王深慮朝聘之需。諸道塩盆。悉屬民部。平價給塩。以利公私。今塩塲官。先徵價布。塩不及民。其考未受塩者。悉給之。一。徵債之法。止子母停息。而貪利之人。增息無限。此當嚴禁。一。豪勢所奪細民田口。大索。還其本主。一。其人役使。甚於奴隷。逋亡相繼。所隷之司。計日徵直。州郡不勝其弊。可以事審官及除役所〈除役所者宮司所屬民戶不供賦役者。〉蔭戶代之。全亡州郡除之。尋改除弊所。爲拶理辨違都監。於是。中外大悅。獨勢家患之。訴上王罷都監。後。王幸延慶宮。三百人訴于駕前。請復都監。從之。未幾又罷。

    執義金千鎰。以罪罷。流張元組于海島。

    時。上王在元。凡國家事。遙傳旨施行。故扈從臣權漢功崔誠之李光逢等四五輩用事。以親戚故舊賄賂者。不問賢否。遙傳王旨。濫受朱紫。營私病民。蔡洪哲以上王命。廵訪五道。貢賦不均。王思欲釐正。乃遣執義金千鎰于三南。持平張元組于西北面。問民疾苦。嚴行黜陟。千鎰懷私誣妄。無所糾擧。王杖于內庭。罷之。元組亦才劣。未有摘發。獨擧宰相金怡橫斂皮幣事。怡時從上王在元。上王聞之。命流元組于引月島。

    六月。宋玢卒。○安震如元。中制科。

    權適以後。震始中制科。自檢閱。擢爲藝文應敎揔部直郞。

    冬十一月。王畋于臨江。〈縣基在今長湍府北三十里。〉○十二月。元營王偏妃來。

    爲見公主也。王出迎。遂畋于西郊。

    己未六年春正月。上王在元。○二月丁亥朔。日食。○以李偰爲贊成事。朴侶評理。元忠密直司使。○王畋于楊廣道。

    自是。遊獵微行。殆無虗月。又至德水縣。出田。海東靑及內廐馬斃。人謂城隍神爲祟。王焚其祠。

    三月。上王降香于江浙。

    上王請于元主降御香。南遊江浙。至寶陁山而還。權漢功李齊賢等從之。命從臣。記所歷山川勝景。爲行錄一卷。

    夏四月。元營王妃還。○貞信府主王氏卒。

    卽貞和宮主也。自齊國公主下嫁。居別宮四十餘年。

    六月。以故中贊安珦。從祀文廟。

    時議者以爲。珦雖建議置國子贍學錢。有養育人才之功。豈可以此而從祀乎。珦門生揔郞辛蕆。力請有是命。

    王妃公主薨。

    遣使告于元。元亦遣使來吊。謚靖和。後元追封濮國長公主。

    王移御內院堂。

    自是。移御私第及寺院。不可勝記。

    口傳李敞。爲堂后官。

    口傳授職始此。

    庚申七年春正月。上王在元。○二月。葬靖和公主。〈陵號史闕。〉○遣使如元陳慰。

    仁宗崩也。

    三月。王微行獵于郊。

    王微行遊獵。逢人敺打幾死。人人危懼。又多聚妓樂。連夜宴飮。耽樂無度。賜與無筭。府庫爲之虗竭。

    遣使如元。賀卽位。

    英宗立也。

    夏四月。以權溥爲僉議政丞。金利用贊成事。○王杖密直副使尹莘傑。

    時。元詔使來。王宴使臣。莘傑以事忤王。王醉杖之。時。王頗喜遊戱。潛與左右。打毬於禪興寺前。又幸旻天寺。命密直使元忠。打毬觀之。兪氏曰。大夫有罪。刑杖不加。所以勵廉耻也。密直。宰相也。加之鞭箠。使之擊毬。奴隷使倡優畜。而爲宰相者亦甘心而不知愧。可謂君不君臣不臣矣。

    六月。試士。革詩賦用策問。

    李齊賢朴孝修典擧。革詩賦用策問。取進士崔龍甲等。王嘉孝修淸白。賜銀缾五十米百碩。令辦學士宴。國俗。掌試者爲學士。門生稱恩門。門生座主之禮甚重。學士有父母。若座主在。旣放榜。必具公服往謁。而門生綴行隨之。學士拜前。門下拜後。衆賓雖尊長。皆下堂庭立。禮畢。揖讓而升拜賀。於是。學士邀至其第。奉觴稱壽。

    秋七月。以金怡趙珝並爲贊成事。金元祥三司使。

    元祥甞與吳祁等。諂諛忠烈。導以荒淫。祁等旋及於禍。而元祥以佞獨免。

    八月。元遣使。求童女火者。○九月。塑文宣王像。

    王出銀甁三十。以助其費。宰樞皆出幣助之。從蠻人王三錫之請也。

    冬十一月。以金利用爲僉議政丞。吳潛贊成事。尹碩密直副使。○十二月。元流上王于吐蕃撒思結之地。

    任伯顔禿古思。本國尙書朱冕家奴也。自宮爲閹。夤緣事元仁宗於藩邸。佞險多不法。上王深嫉之。白皇太后。刷所奪人田土臧獲。歸其主。又以其無禮杖之。禿古思思欲中傷而不得。及仁宗崩。太后亦退居別宮。禿古思無所畏忌。百計誣譖之。時。上王知時事將變。復請于元主。降香江南。冀以避禍。行至潤州金山寺。元主遣使急召。令騎士擁逼以行。侍從臣僚皆奔竄。朴景亮李連松。皆仰藥死。盖禿古思用事于中。恐王不免也。上王至大都。元主命中書省。差官護送本國安置。王遅留不卽發。乃下于刑部。旣而命祝髮。置石佛寺。復以學佛經爲名。流于吐蕃撒思結之地。去京師萬五千里。隨從宰相崔誠之等。皆逃匿不見。唯直寶文閣朴仁幹。大護軍張元祉等十八人。從至流所。禿古思讒訴不已。禍幾不測。賴丞相拜住營救。得免。李凌幹從上王在元。爲盤纏別監。同事者皆致富貴。凌幹獨淸苦自勵。冬月破衫單袴。不私一錢。及上王被竄。凌幹懷金。潛附驛吏獻王。王及從臣。賴以不乏。上王甞以所幸二姬。賜凌幹及白文擧。凌幹置別室。不敢近。王義之。宋氏時烈曰。高麗中葉以後。莫不由荒怠淫佚。卒爲夷狄禽獸之歸。逮自宣惠以後。又自以爲。結親胡元。可恃以爲安。而無意於自治。至於父子相圖。君臣相譖。妃匹亦相恨訟其君。若漂偶凍雀之可哀。其綿延年歲。特貞疾不死之象爾。至於吐蕃之竄。不能言矣。羯夷之愛。其可恃哉。

    以韓渥爲選部典書。全英甫密直副使。

    渥。康之子也。謹愼有器局。每事三思而行。稍解蒙漢語。英甫。本帝釋院奴。入元嬖宦李淑之妻兄也。甞與於王惟紹之黨。坐流。上王卽位。復寵幸之。遂得驟用。至是拜是職。惟以貪婪譖慝爲事。

    百官上書于中書省。訟上王之寃。○以許富爲選部典書。嬖臣李宜風揔部典書。安珪代言。

    宜風。元人。善射御。爲王嬖臣。珪亦家世平微。無他技。性柔訥。善逢迎。得幸。時。王狎昵群小。其他如孫琦崔安道金之鏡李仁吉王三錫梁載曺莘卿崔老星林仲沇鄭方吉姜融申靑朴靑之徒。或以舊恩。或以諂佞。或以勇力。或以賄賂。或以雜術。並見寵遇。主銓注。進退人物。於是。選法大壞。中外缺望。

    復置政房。

    初。上王罷政房。至是復置。以代言安珪掌銓注。右常侍林仲沇。議郞曺光漢。應敎韓宗愈等參之。王甞謂仲沇曰。卿亂我之政。人目曰林權。初有鄭權者曾典銓選。多受賄賂。故王比之。

    辛酉八年春正月。上王在吐蕃。○二月。以柳淸臣爲政丞。○夏四月。白虹貫日。○王如元。

    時。瀋王暠有寵於元主。窺窬本國。選部典書曺頔。見忤於王。逃入元。比蔡洪哲庶子河中。而內竪朴仁平。以姦巧得幸。與頔及頔養子。在元主側用事。宦者楊安吉等。潛相締結。互爲唇齒。誘引群小。陰附於暠。遂訴以國家陰事。讒構於元。徵王入相。時人曰。仁平人猫。誤王者必此人也。護軍李仁吉。還自元。傳詔。丁卯夜四更。出陽善門。百官不及拜辭。柳淸臣吳潛元忠韓渥尹碩柳有奇安珪等從之。旣至燕都。舍于伯顔禿古思家。史臣許應麟曰。忠宣王嫉惡如讐。而伯顔禿古思以奸險見惡於王。誣譖於英宗。竄王吐蕃。在忠肅。義不共戴天也。其入朝也。旣不能白於天子。正其吠主之罪。乃反寓其家。至以其免隷爲良。獨何心哉。

    杖流權漢功蔡洪哲裵庭芝李光逢于遠島。

    漢功等從上王在元。招權納賂。王頗懷不平。及上王被流。王囚漢功洪哲等于廵軍。金怡亦辭連被囚。王命吳祁等鞫之。漢功自廁竇逃。捕囚之。籍漢功洪哲家。釋怡。王入元。命三司使金恂。杖流漢功等。臨海君李瑱。餞于郊。漢功曰。天地雖廣大。一身藏處難。瑱曰。廁竇好。漢功大慚。庭芝以非罪被逮。其子天慶。請以身代。不聽。遂俱竄。漢功洪哲光逢等。不入海島。皆聚洪州界。擾民不可勝紀。先是。上王之留元也。凡國家政事。倉庫出納。一委親近。雖有過擧。然倉庫盈羡。人心畏服。自西幸以後。?官左右。謀改上王之政。放逐舊臣無虛日。倉庫俱竭。奸佞之徒。又附伯顔禿古思。蜂起扇亂。兪氏曰。漢功等罪。流竄宜也。但上王屛逐沙漠。存亡不聞。忠肅未有奔問申釋之擧。而挾前憾。放逐上王腹心之臣。是可忍哉。忠肅於是乎不子矣。

    元收王印章。留之。

    先是。暠臣有白應丘者。逃還本國。暠言於元主。勑王發還。不卽施行。至是。暠譖王手裂帝勑。元主怒。詰責之。收奪國王印。留之。於是。柳淸臣吳潛之徒。反王附暠。而國人太半歸心於暠。王之侍從皆離畔。

    五月。太白晝見。犯日。○同知密直司事李伯謙卒。

    伯謙。公升之玄孫。風儀端麗。甞爲公州副使。勸農桑。民以富饒。又牧濟海二州。留守南京。民皆愛慕。

    六月癸卯朔。日食旣。○上護軍元冲甲卒。

    冲甲爲人短小精悍。眼如電光。能以臨難忘身自期焉。

    秋七月。上王至吐蕃。

    上王至西蕃獨知里。寄書崔有渰權溥許有全趙簡等云。予以命數之奇。罹玆憂患。孑爾一身。跋涉萬五千里。辱我社稷多矣。想諸國老。勞心焦思。冞增惶愧。國王年少無知。羣小必幸我如此。肆其奸巧。焉知不間我父子。幸諸國老。同心協力。敷奏于帝。俾予速還。於是。有全與閔漬等如元。請王還國。爲暠黨所沮。不達而還。是歲十一月。上王又寄書有渰溥有全簡裵挺李瑱金?曰。予十月六日。到吐蕃撒思結。公等與柳淸臣吳潛議。表請于帝。俾予無久於此。

    八月。蔡河中與元使來。

    河中與元使金家奴來言。帝赦權漢功蔡洪哲而召之。以瀋王暠爲國王。百官詣暠母安嬪賀。頃之。護軍李漣。還自元。言國王無恙。宰樞始知河中之妄。〈按。封冊新王。何等重事。而河中口傳妄言。宰樞百官。無一人質其眞僞。輕行賀禮。視君位如奕碁。有臣如此。君誣何以辨之。國勢何以尊之。當時宰相崔有渰金台鉉。一代謂之賢相。而擧措如此。他何足責。假使河中之言爲實。未見帝勑。則斷不可從。若知其妄。則當執河中。告奏天子以誣罔帝勑之罪。不知出此。徒使奸諂之徒。恣行詐僞。而莫之禁。惜哉。〉○河中甞恨辨違都監取其父洪哲及漢功田民。斷與於人。至是。召都監官謂曰。從汝惡王命决耶。遂如元。從瀋王也。

    元遣使。問公主不諱之故。

    暠黨譖公主不得其死。於是。中書省遣宣使李常志來。囚宮女及甕人韓萬福。問公主薨故。萬福云。去年八月。王昵御德妃於延慶宮。公主妬。被王敺鼻衂。又於九月。於妙蓮寺敺公主。常志遂執萬福等以歸。

    九月。檢校政丞李瑱卒。

    瑱體貌魁梧。局量寬弘。在廟堂。無所建白。與儒釋逍遙詩酒。其子齊賢。有重望於世。瑱依勢。多奪人臧獲。哀訴者日踵門。校勘崔沔。縊於瑱門。〈謚文定號東菴。〉

    贊成事密陽君朴義死。○冬十月。以金台鉉判三司使。吳潛朴虗中趙璉贊成事。○十二月。評理白元恒。密直副使朴孝修等。上書于元中書省。乞還上王。

    又辨韓萬福誣告。

    注簿崔瀣。如元中制科。

    瀣。慶州人。致遠之後。幼穎悟。九歲能詩。去歲。以春秋舘注簿。應擧于元。中制科。拜遼陽蓋州判官。蓋州地僻職冗。居五月。移病東歸。

    壬戌九年春正月。上王在吐蕃。王在元。○二月。賀使朴仲沇如元。未達而還。

    時。瀋暠持王甚力。諸臣遣使朝賀。皆至遼東。達魯花赤不給驛馬。不得入而還。暠惡本國輸錢財爲王費。遣其臣楊成柱。以元主命。責宰相金利用。令刷送所輸文字。獨司僕副正韓宗愈與金仁衍不聽。

    三月。元遣使來。訊王不奉帝勑之故。

    暠譖。前日聖旨。王不惟不卽奉行。又失所在。元主遣待制沙的等來。暠先遣其臣朴龜。寄書宰相。數王罪惡。使之明推聖旨。沙的在行省。鞠式目都監錄事李允緘。允緘言。臣賫至王宮。授代言安珪。時有別駕徐允公見之。沙的遂執允緘允公等以歸。元命鞠珪等。珪辭及於王。王不能自明。丞相拜住。久不决。時。暠謀王位。曺頔蔡河中趙璉趙延壽金元祥。慫惥而織成之。於是。問事使臣。絡繹往來。延壽卽珝也。

    夏四月。密直副使裵庭芝卒。

    庭芝以武勇顯。燕岐之役。力戰有功。元主召見曰。勇士也。賜白金五十兩。後。兩府擧以爲忠淸全羅道察訪。挫奸猾撫孤獨。一境安集。去年。黨起杖流。及還。閉門謝病。日以琴碁自娛。爲人軆貌魁梧。口不言利。家無十金。

    六月。暠杖流護軍李恭郞將桓允全等于海島。

    暠傳旨式目都監曰。國王入朝時。倉庫已匱。乃抽斂人戶。備盤纏。及被譴。?免罪辜。賂事權貴。遣李恭桓允全宰相金昕百戶金成萬等。復加橫斂。今奏于帝。押送恭等。宜卽杖流。於是。杖流恭允全成萬及護軍康呂于島。恭性抗直。王在東宮。屢進直言。怒蹴其目眇。及卽位。念其忠直。驟加拔擢。與呂爲王覘暠動靜。允全成萬。船載布二萬疋獻王。暠以故皆惡之。

    秋八月。趙璉卒。

    璉受元命。爲王府斷事官。珮三珠虎符。王甞在元。權行省者凡五年。元使絡繹往來。率使氣逞暴。璉善辭以對。怒輒得解。及卒。國人皆泣。然與弟珝。貳於瀋王。臣節不完。〈謚忠肅。〉

    九月。閔漬權漢功蔡洪哲李光逢等。呈書于元。請立瀋王暠爲國王。元不受。

    時。暠黨十餘。忽自元來言。暠已得國。國人盍狀王過惡。以達于朝。漢功等旣還。?王之杖流也。邀驪興君閔漬永陽君李瑚等。請立瀋王。八月丙戌。會百官于慈恩寺。上書中書省。督署百官。於是。患得之徒爭趍焉。執義尹宣佐曰。吾不知吾君之非。臣而訴君。狗彘不爲。唾之而去。於是。?諫史翰。皆不署名。有人持紙。至前贊成事閔宗儒家。宗儒叱曰。臣爲君隱。直在其中。至於欺罔。是可忍耶。吾雖老。不爲若賣。其人慚而退。彦陽君金倫。與弟元尹禑。亦不署名。或曰。違衆自異。若後悔何。倫罵曰。臣無貳心。職耳。何後悔之有。是日署未半。天忽大雨雹。九月乙未朔。漢功等又招百官署名。忽震電以雹。大如李梅。遂使民部議郞趙湜。賫書如元。呈中書省。不受。呈翰林院。亦不受。後事定。中書以其書歸之。王數其不署者而歎曰。非尹宣佐在憲司。則他未可知也。宣佐。瓘之七世孫也。

    權漢功等。囚代言慶斯萬,護軍金仁沇于廵軍獄。

    先是。慶斯萬金仁沇。與崔有渰。率羣僚。上書中書省。請王復位還國。書成而畏附暠者多。未敢發。斯萬窃取其書。使金之鏡。直呈中書省。後。暠傳寫。付蔡河中。以示宰執責之。至是。漢功等。以暠旨囚斯萬仁沇于廵軍獄。德妃命釋出。仁沇。之淑之子也。自是。國家刑政使价朝賀。皆用暠命。上王子視暠。而王其親子也。上王遭不測之禍。鄙在西蕃。王與暠曾不憂念。惟事傾奪。

    冬十一月甲午朔。日食。○十二月。遣護軍楊起等。如元賀正。

    始用暠命。

    癸亥十年春正月。上王在吐蕃。王在元。○太白經天。○二月。元量移上王于朶思麻之地。

    先是。許有全與閔漬金?如元。請還上王。時。有全年八十一。妻亦老病。欲止之。有全曰。人皆有死。一死難免。豈以妻病身老。忘吾君以自逸乎。遂永訣而去。後。數日妻歿。至元留半歲。爲暠黨所沮。竟不能達而還。崔誠之李齊賢。時在元。獻書元丞相府郞中。歷序本國屢世歸附之勤。且曰。我老瀋王。卽世祖親甥也。歷事五朝。旣親且舊。但以功成不退。變生所忽。毁形易服。遠竄吐蕃。去國萬餘里。顚崖絶險。十步九折。層氷積雪。四時一色。嵐瘴薰蒸。盜賊窃發。革船渡河。牛箱野宿。間關半年。方至其域。飯麥麨處土屋。辛苦萬狀。不可殫記。行路聞之。尙爲之於邑。况策名委質者哉。閶闔阻排雲之叫。廊廟絶蟠木之容。雖含恤而憤泣。大聲而疾呼。孰聞而憐之也。此僕所以當食忘味。已卧復起。皇皇栖栖。淚盡而血繼者也。柔遠能邇。先王之政也。以功覆過。春秋之法也。足下何不從容爲丞相言之。屢世之忠勤不可負。國人之思慕不可遏。世祖肺腑之屬。又不可以不錄。於以入奏冕旒。導霈金鷄之澤。賜環而東。復見天日。則天下皆將稱頌於足下。豈惟弊邑君臣銘肌鏤骨而已哉。又上書丞相拜住曰。往歲。我老瀋王遭天震怒。措躬無所。執事哀而憐之。生死肉骨於雷電之下。得從輕典。流宥遠方。再造之恩。有踰父母。然其地遠僻。語音不通。風氣絶異。盜賊之不虞。飢渴之相逼。肢體羸瘠。頭髮盡白。辛苦之態。言之流涕。語其親則世祖之親甥也。語其功則先帝之功臣也。又其祖考。爰自聖祖龍興之際。慕義先服。世著勤王之效。傳所謂猶將十世宥之者也。竄謫以來。已及四年。革心悔過。亦已多矣。執事旣甞力救於始。無忘終惠於後。申奏黈聦。導宣睿渥。俾還本國。以終天年。其爲感幸。豈止陷濤瀨者履坦道。轉溝壑者飫美食而已哉。拜住遂奏而量移。齊賢往謁上王。謳吟道中。忠憤藹然。

    三月。暠遣人。以元主命。封府庫。

    王留元。財用匱乏。暠知其然。遣其臣白文珏李淑貞。以元主命。封府庫。以沮輸運。尹宣佐檄察官趙琯督主者。輸運乃行。

    夏五月。大雨雹。○六月。倭冦掠全羅道海邊。

    掠漕船於羣山島。〈在今萬頃縣西海中。有澳可以藏船。凡漕運往來者。皆候風於此。〉又冦楸子島。〈在今濟州北海中。有水站古地。〉擄老弱男女以去。遣內府副令宋頎擊之。斬百餘級。

    秋九月。元召上王還。

    時。英宗被弑。泰定帝卽位。大赦天下。召還上王。上王之被流也。鷄林君王煦。欲以身代。元主聞而憐之。煦將謁上王于吐蕃。道遇使者與語。使者喜曰。奉詔迎王。然吾當廵諸路恐晩。公宜先報。於是。煦兼行。至臨洮見王。旣而使者亦至。遂奉上王還。

    元誅伯顔禿古思。

    淑妃以禿古思謀危上王。令羣臣上書中書省訴之。遂誅之。

    十一月。上王至燕京。

    上王寄書宰樞曰。寡人到大都。利見至尊。猶念國王年少。昵比憸人。多行不義。卿等懷祿。無所匡救。焉用彼相。自今可小心輔國。

    柳淸臣吳潛。上書于元。請罷國號立行省。不從。

    淸臣潛謀立暠。會。元主殂。未遂其謀。遂上書。請立行省。罷國號。比內地。元主然之。遣平章政事濶兒察,中書怯烈等于本國。元前通事舍人王觀。上書丞相曰。夫事忘矜細。其遺患有不可勝言者。盖常人之情。狃近利而昧遠圖。是以。缺斤折刃。或起於句萌。浸屋流民。或成於蟻溜。伏聞。朝廷立征東行省於高麗。欲同內地。恐論者不察。以致虗名而受實弊。何則。高麗歸順聖朝。百餘年矣。世祖嘉其忠懇。妻以帝女。位同親王。禮樂刑政。聽其本俗。不復以朝廷典章拘制。故遼水以東濱海萬里。賴以鎭靜。爲國東藩。世著顯效。今一朝採無稽之言。以隳舊典。恐與世祖聖謀神筭不同。不可。一也。本國去京師數千里。風殊俗異。刑罰爵賞。婚姻獄訟。與中國不同。今以中國之法治之。必有扞格枝梧不勝之患。不可。二也。三韓地薄民貧。皆依山阻海。星散居止。無郡縣井邑之饒。今立行省。勢須抄籍戶口。科定賦稅。島夷遠人。罕見此事。必驚擾煽動。脫致不虞。深係利害。不可。三也。各省官吏祿俸。例於本省差發科程。今征東省大小官吏月俸及一切公用。歲不下萬餘錠。本國旣無供上賦稅。上項俸給。必仰朝廷輸送。則行省之設。未有一民尺土之益。坐耗國家經費之重。不可。四也。江南諸省。旣同一軆。例須軍兵鎭守。少留兵。則不足彈壓東方諸國。多留兵。則供給倍煩。民不堪命。又不知征東鎭兵果於何處簽發。不可。五也。古者。集大事者。博謀於衆。防壅蔽也。窃聞。首獻立省之策二人。乃其國之故相。以讒間得罪於其主。懷毒自疑。謀覆宗國。以圖自安。迹其本心。非納忠於聖朝也。實梟獍犬豕之不若。當明正典刑。以戒人臣之不忠者。聖朝之於本國。義則君臣。親則舅甥。安危休戚。靡不同之。奈何反聽二人欺誑之言。賣主自售。得遂其姦計。有累政化乎。不可。六也。時。上王還自吐蕃。聞立省事。對贊成事金怡曰。今以二三奸臣之謀。墜我祖業。祖宗何辜。不復血食。因泣下曰。卿宜盡力圖之。怡乃與崔誠之。令李齊賢作書。呈于都堂。歷陳祖宗臣服輸誠效功之由曰。今聞。朝廷擬於小邦。立行省比諸路。若其果然。小邦之功。且不論其如世祖詔旨世篤舅甥不更舊俗之語。何今無故將蕞爾之國。四百年之業。一朝而廢絶之。使社稷無主。宗祧乏祀。以理揣之。必不應爾。更念。少邦地不過千里。山林川藪。無用之地。十分而七。稅其地。未周於漕運。賦其民。未支於俸祿。於朝廷用度。九牛之一毛耳。加以地遠民愚。言語與上國不同。趍舍與中華絶異。恐其聞此。必生疑懼。未可家至戶喩以安之也。又與倭民。濱海相望。萬一聞之。無乃以我爲戒而自以爲得計耶。伏望執事。國其國人其人。使修其政賦而爲之藩籬。豈惟三韓之民室家相慶。歌詠聖德而已。其宗祧社稷之靈。將感泣於冥冥中矣。於是。立省之議遂寢。

    甲子十一年春正月。上王及王在元。○元復賜王印章。

    元復王印章。勑還國。曺頔,蔡河中等。又令留元。無賴子弟二千餘人。連名中書省。復訴王不已。姦黨又百端誣告於上王。上王亦不能釋然。由是。王久不得還。

    元流孛剌太子于大靑島。

    十六年召還。

    二月。以崔有渰守政丞判選部事。金深爲政丞判揔部事。權準金怡贊成事。尹莘傑三司使。李齊賢密直司使。

    王在元。除拜在國諸臣。論功封爵者多。遣大護軍張公允。賫批目來宣。準。溥之子也。方王與暠相持。群不逞多附暠。準守義不變。故事定。首被擢用。

    糾正安軸。如元中制科。

    軸。興寧縣人。中制科。授蓋州判官。時。王被留于元。軸謂同志曰。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乃上書訟王無他。王聞而嘉之。

    以朴瑗爲右副代言。安軸爲成均樂正。

    瑗。全之之子也。初。暠黨誣王罪。上書都省也。逼全之署名。全之憤然曰。狗奴敢汚我耶。遂遣瑗。聞于王所。至是。以瑗爲代言。任銓選。起全之視事。以老固辭。授政丞致仕。賜功臣號。王嘉軸上書。超授樂正。盖州守遣人禮請。王方嚮用。故不去。官雖屢遷。而常帶舘職。表箋詞命。多出其手。

    論暠黨。杖流金元祥趙延壽于海島。

    元祥甞爲廵軍萬戶。使造械重百斤。至是。首自及焉。未幾。元主命赦還二人。暠黨之在元者請赦故也。王又敎曰。食君之祿而貳其心。非人臣也。其上書請立瀋王者。三品致仕以上皆停祿。旣而又査出署名呈書者。皆罷官。

    三月。京城大火。

    乙巳。鶯溪里百餘家火。丁未。地藏坊三百餘家火。己酉。槐洞里火。無風自熾。人物死者甚衆。人謂天火。

    夏四月。雨雹雪。人有凍死者。以金仁沇爲知申事。慶斯萬右代言。

    賞呈書于元。請還王也。

    以朴仁幹爲密直使。張元祉密直副使。

    賞從上王于吐蕃。並賜功臣號。

    五月。僉議贊成事閔宗儒卒。

    宗儒天資莊重。明識典故。優於吏幹。不妄交遊。篤於宗族。未甞干謁。公退。便杜門謝客。灑掃庭堂。凈如也。卒。年八十。謚忠順。

    以學諭沈宗叔。爲合浦鎭錄事。

    合浦爲南道大鎭。爲萬戶及錄事者。多以聚斂爲事。先是。合浦萬戶府錄事。以式目錄事爲之。刀筆吏往往貪汚不法。王知其然。特命經術士代之。

    以林仲沇爲贊成事。全英甫尹碩評理。元善之同知密直司事。

    仲沇以嬖幸進。貪權納賂。王知之而不能退。英甫碩俱被寵于王。而暠黨構王。二人依附觀望。王猶用之。善之。元卿之子也。王之被留。國人分曹流言者多。善之守正不撓。士論多之。

    秋七月。元遣使求童女。○倭船漂泊靈光郡。具舟楫歸之。○八月。王聘元魏王阿朮哥女金童公主。○上王罷知密直韓渥元善之知申事金仁沇官。

    渥從王在元。暠構王萬端。渥以奇謀。脫王于禍。善之仁沇等。俱著功勞。至是。上王聽暠黨之言。疑渥等交構兩間。故罷之。

    冬十一月。上王敎宥暠黨。

    上王在元。暠及其黨。競媚獻諂。圖免己罪。上王遂遣繕工令趙石堅。戒諭國人曰。予早厭富貴。愛靜好閑。傳國於子。傳瀋於侄。願終天年。而未免吐蕃之行。及還見。從臣交構瀋王及國王。以致?墻之變。因丞相敷奏皇帝。務存大軆。已許國王尙主歸國。特命省院。召兩王從臣。咸使和解。惟爾臣民。毋惑間言。善事國王。其上書請立瀋王之時。聽一二姦臣誑誘。不得已署名者。予已諭國王。毋念舊惡。王感予言。一皆原宥。其悉知之。於是。宰樞召往來謀議爲暠上書者。典書致仕李伯經。前掌令李東吉。前議郞趙湜。前樂正權賀。令俯伏聽敎。由是。權漢功柳淸臣等。皆得免罪。爵祿如故。兪氏曰。自古。讒賊之徒。變亂黑白。不至於覆亡人國家者。其意不厭。方王之困於瀋王也。凡呈書請訴者。皆亂逆徒也。王之復位。堇流其支黨。如柳淸臣權漢功等主張廢立之議者。晏然自保。則爲惡者何所徵乎。小人如蔓草如薪火。不絶其原。則必枝蔓延爇。終至於斬伐燒爍而後已。今忠宣欲使忠肅與暠無?墻之變。而縱奸賊。使根蟠孽芽。畧無畏忌。其計不亦踈乎。其後。嗜利希倖之徒。日衆月盛。圖新吠舊。反復譖構。以至德興崔濡而極焉。此無非忠宣忠肅除惡不本之致也。

    十二月。遣大寧府院君崔有渰。如元賀正。

    時。元欲復立省於本國。且欲革罷世祿奴婢之法。有渰詣中書省。力請止之。金怡崔誠之李齊賢等。亦上書都堂。於是。立省之議乃寢。及有渰之還也。國人擧手加額。泣曰。存我三韓者。崔侍中也。有渰時年八十六。

    乙丑十二年春正月。上王及王在元。○三月。前化平府使李晟卒。

    晟。潭陽人。登第調水原司錄。秩滿。歸竹溪村舍。不求祿仕。日討墳典爲事。後。被薦至閤門祗候。年五十九。拜左思補。入直西省。作詩言志。翌日。棄官歸田。〈詩曰。藥砌淸風欺我老。竹溪明月誘吾情。昨宵已决歸田計。雪盡江南匹馬行。〉一時名儒會餞。後爲化平府使。未幾又辭。卒。年七十五。爲人質素無華。自少力學。卷不釋手。所至。學者如雲。時人謂之五經笥。

    夏五月。王及公主至自元。

    王留元凡五年而還。

    上王薨于燕邸。

    王性好賢嫉惡。聦明強記。凡事一經耳目。終身不忘。每引儒生。商確古今。至於興亡邪正。尤眷眷致意。甞使僚佐。讀東都事畧。聽至王旦李沆富韓范諸名臣傳。必擧手加額。以致景慕。至丁謂蔡京章惇等奸臣傳。未甞不切齒憤惋。然言行不稱。慚德實多。

    六月。趙延壽死。

    延壽一門貴盛。乘勢使氣。貪財好色。又貳於暠。爲世所鄙。

    秋七月。上王梓宮。至自元。

    先是。上王訃至。卽遣三司使尹莘傑等。奉迎梓宮。癸酉。鷄林府院君王煦。密直副使李凌幹等。奉梓宮至。百官玄冠素服。郊迎殯于淑妃宮。煦與凌幹。號呼跋涉。勤苦備至。煦衰麻三年。朔望私奠。陵下終身。

    贊成事致仕朴全之卒。

    全之。竹州人。早登第。忠烈五年。以衣冠子弟。選入元。與中原名士遊。商確古今。山川風土。如指掌。王重之。性慈惠少剛果。然歷事三朝。不貳其操。通經史究術數。誨人不倦。與人交。不立崖岸。外王父李藏用。盡傳其所寶書。忠宣爲世子。學於全之。卽位。以舊恩封延興君。甞招入內。命廣平江陵二君。各自書名示之。問誰享國者。全之不敢對。良久。避席曰。觀兩君筆迹。亞君當璧矣。不數月。廣平卒。江陵果爲嗣。卒。謚文匡。

    持平金開物。謝病免。

    開物。晅之子也。自少。見重於上王。嬖臣姜融。有求於開物。不獲讒之。杖流海島。雖遭困躓。處之怡然。及放還。琴詩自娛。無仕宦意。時。王還國。圖新庶政。召爲持平。士林屬望。有蠻人王三錫。以雜術有寵於王。稱爲師傅。賣官鬻獄。妻兄張世。奪少尹林俊卿馬。憲府究治之。世到開物家。拔釰自刺大叫。憲司下世獄。遂詣闕請罪。三錫從中不達。以杖擊開物。又擅釋世。開物與掌令金元軾持平金永煦等。詣闕請世罪。王先入三錫之言。怒歐啓事者。於是。憲司閉門不視事。王遣近侍。諭起視事曰。待葬上王。治三錫罪。開物移病不出。人惜其去。未幾卒。開物爲人剛正。與人交。一以信。詩文字畫。俱有家法。永煦。方慶之孫也。

    八月。王及公主幸漢陽。

    張氊幕於富原〈廢縣在今高陽郡東三十里〉龍山〈在今京城西南十里〉高阜望海處而御之。〈今龍山西麓猶稱御幕峴。〉

    冬十月。下敎大赦。

    王在元。獲申誣讒。復尙公主而還。至是。以公主彌月。下敎大赦。加上太祖以下尊號。山川載祀典者。各加德號。修葺祠宇。圓丘籍田。社稷寢園。佛宇道觀。修營以祭。先代陵廟。官禁樵牧。令平壤立箕子祠。又祭文宣王十哲七十子。父王吐蕃之行侍從及辛酉以來隨從功臣。皆加褒奬。奸臣謀構時。中立觀變者。亦皆原宥。雖其忠節?而有才幹者。皆許叙用。又條列弊政以申之。曰。一。郡縣大小。本有定制。近來無功升號者。皆仍舊。一。守令近皆貪汚廢職。各道存撫。提察殿最以聞。一。內外兩班。鄕吏百姓。冐受金印檢校職。結銜避役。甚爲淆濫。並皆收牒。各從本役。違者斷罪。一。各領府隊正等俸祿歲减。勞役日甚。宜令重房。軆察完護。一。甲戌以來戰功人及戰亡子孫。各加叙用。一。鄕吏非由科擧。不得免役從仕。近者逋亡附勢。內多濫職。外損戶口。毋令擅離本役。其以百姓爲兩班。賤人爲良人。僞造戶口者。據法斷罪。一。權勢之家。廣置田庄。招匿人民。不供賦役者。刷充貢戶。一。各處塩戶。人有定數。貢有定額。近來塩戶日損。貢數仍存。管塩官以逋戶貢。塩加徵貢戶。今幷除貢數。諸倉貢民。亦依此例。一。復修濟危寶東西大悲院。以救人病。一。九十以上。官給資粮。七十以上。給侍丁一人。復其身。鱞寡孤獨殘疾者。官司優恤。一。又申徵債之令。一。勸農桑之政。一。申驛馬濫乘之制。一。茂材碩德孝廉方正之士側微無聞者。所在官錄名以奏。〈按。僿說曰。秦漢以後。尊君抑臣。分義截然。人君過惡。史不敢書。必回互以彌縫之。後世何從而知之。朱子曰。朱梁不久而滅。無人爲他藏得。故諸惡一切發見。若更稍久。必掩得一半。此千古平衡之論也。麗世昏君。不足怒而可哀。何其五百年而寂寥至此耶。盖其立法專尙佛敎。佛敎無君也。一傳至惠宗。王?袖刃穴壁而亦不罪。此大慈之釋捨身飼虎者也。主弱臣強。已自此兆。權柄傳世。其君扶手而已。中世以來。困於冦敵。廢立如弄碁。於是。臣視君如嬰兒。街談稗說。恣心詈罵。作史者悉取之。以彰直筆。所以如此。余見其發號施令。往往有求治謹政作道理語。以是。知非素性爲不善者也。〉

    公主薨于龍山行宮。

    九月己未。公主生子於龍山。是月丁酉。薨。年十八。遣使告喪于元。元亦遣使來吊。後追封曹國長公主。

    十一月。王還宮。葬上王于德陵。〈在今開城府西十二里。〉○公主之喪。至自龍山。〈葬史闕。〉○移御于吉昌君權準家。

    王周觀屋宇之美。歎曰。非寡躬所當居。自是。屢移私第。

    以李齊賢爲政堂文學。賜功臣號。○分藝文春秋爲二舘。

    藝文舘掌制撰詞命。春秋舘掌記時政。

    丙寅十三年秋七月。賜贊成金怡等功臣號。

    初。怡等周旋。寢立省之議。於是策功。以怡及全英甫尹碩李凌幹尹莘傑等九人。爲一等。

    閔漬卒。

    漬少以文學名。而權漢功之請立瀋王也。以耆舊元臣。首署呈書。臣節大?。

    丁卯十四年春三月。元遣人。藏佛書于春州文殊寺。〈在淸平山。〉

    泰定皇后爲皇太子皇子祈福也。施緡錢萬取息。每於誕辰飯僧。歲以爲常。

    夏五月。僉議中贊金怡卒。

    怡。春陽〈今安東屬縣。在府北一百十二里。〉人。早有大志。安珦見而奇之曰。後當貴。少爲都評議司掾吏。事雖鄙。不憚。識者異之。〈怡年二十四。偶宿華藏寺。夢。王御殿。群臣擁衛。祥雲掩冉。王唱一句云。靑雲紫氣知仙閣。怡賡云。綠髮淸談是貴人。王嘉歎。解衣衣之。以此知其貴顯。〉狀貌魁梧。性豁達有長者風。久從忠宣。有負絏之勞。終始一節。謚匡定。

    王欲傳位于暠。旣而止之。

    王謂左副代言韓宗愈曰。吾欲表請于元。禪位瀋王。遂密以表授宗愈。趣令印之。宗愈曰。國家傳之祖宗。豈宜廢嫡與旁支乎。固諫不得命。旣退。托以墜馬不起。與李兆年。謀諸大臣。執奸臣斥之。事竟不行。時。王爲奸臣所誤。有是言。

    冬十一月。賜尹碩等功臣號。

    王追論留元侍從諸臣終始不貳者。賜尹碩金深韓渥元忠全英甫李恭孫琦金之鏡崔安道林仲沇李兆年等七十九人功臣號。

    戊辰十五年春二月。遣世子禎。宿衛于元。○夏四月。以鄭方吉爲政丞。姜融林仲沇全英甫贊成事。

    四人皆以近倖驟進。

    元立貢女金氏爲后。

    金氏。化平君深之女也。深於是自私第入揔部。以行省水精鈇鉞等儀仗。陳馬前。受三官五軍庭賀。用王者威儀。人以爲僭。

    王畋于西海道。秋七月。還宮。○元使平章事買驢等來。

    曺頔趙雲卿高子英等從之。皆瀋王之黨也。先是。金之謙金千謚等。歸心于暠。誣王盲聾喑啞。至是。柳淸臣吳潛。詣中書省。訴王有病不親政事。又訴王謀奪瀋王暠世子印。太尉王所賜暠田里及淸臣潛等百四十餘人田宅。元主乃遣買驢來質問。王辭疾不迎。買驢意王實聾啞。徑詣王宮。宣詔詰問。王對辨有序。禮容嚴肅。買驢乃曰。帝所以命臣者。察王疾也。以今所見。向者之訴皆誣也。於是。頔等惶懼無言。前來使臣。王皆不接見。多淹留。凌辱宰相。擅作威福。多納賄賂。荒淫聲色。買驢疾其所爲。並督令還歸。王使崔安道。餽金銀段匹。皆不受。安道私用之。王自燕歸後。憂勞驚悸。及還。常居深殿。忽忽不樂。不接朝臣。不親政事。由此。小人並進。如僧祖倫崔安道金之鏡申時用等。專權。賣官鬻獄。無所不至。?諫章?。中沮不啓。買驢之來也。安道等恐禍憂懼。及歸。喜而益驕。

    下政丞尹碩于廵軍獄。杖之。

    碩性急。好罵辱嬖人。嬖人多?之。甞與贊成事林仲沇偕行。仲沇有違言。碩以馬策抶之。嬖人訴于王。王怒。下碩廵軍杖之。兪氏曰。碩等憸小。杖之爲可。但王蔑輔相之位。使匪人居之。至於衣冠而相抶扑。宰衡而杖廵軍。名器益輕。而士大夫廉耻掃地矣。

    八月。王幸平州。○治暠黨趙湜金之謙金千謚等。流貶有差。○冬十月。地震。○十二月。遣使如元。賀卽位。○流崔安道于海島。

    時。王在平州。上護軍崔安道。詣行在。王望見騶從甚衆。意元使來。驚駭。及至。乃安道也。王怒。流之。安道留旬餘乃行。傔從尙多。不入配所。遊徧楊廣道。時。按廉馬季良。與州郡爭勞慰。季良貪婪。嗜牛肚。民譏曰。馬食牛。安道未幾召還。

    定銀甁價。

    資贍司言。銀甁價日賤。自今。上品折綜布十疋。貼甁八九疋。違者科罪。從之。時。鑄甁雜以銅。官雖定價。人皆不從。

    置盤纏都監。

    王將入朝。置盤纏都監。令百官及五部坊里。出苧布。又於京畿八縣民戶。斂布有差。於是。姦吏因緣橫斂。中外騷擾。時。又出內帑甁子。市米。內臣因之。誅求無已。兩府患之。欲遣察訪于五道。以救民瘼。內人又從中止之。

    己巳十六年春正月。王在平州。

    自去年八月。王出次天神山〈在今江陰縣西北九里〉下。搆假屋以御。問虞人曰。盖屋何物爲佳。對曰。樸木皮〈疑樺皮〉最佳。卽命取之。民甚苦之。王耽于遊畋。支費浩繁。招集虞人。皆授檢校郞將別將。賜衣服糓米。動以百計。甞行禮成江。以商人子李奴介。爲密直副使。內竪壻金就起。爲軍簿判書。名器之濫。至此甚矣。

    三月。盜發馬韓祖武康王陵。〈在金馬郡。〉

    捕繫典法司。盜逸。鄭方吉欲劾典法官。林仲沇沮之。方吉曰。吾固知發塚人多。仲沇慙恚移病。人以方吉言爲是。

    夏五月。旱。禁酒。聚巫禱雨。

    國制。旱蝗例禁酒。又聚巫禱雨。巫皆逃匿。搜捕遍閭巷。史臣白文寶曰。爕理陰陽。宰相職也。旱氣太甚。尤當敬畏。以答天譴。曾是不思。徒責雨於巫。豈不謬哉。

    六月。高興府院君柳淸臣。死于元。

    王復位。淸臣及吳潛。懼罪不敢還。淸臣留元九年而死。淸臣不學無知。有機變。恃勢弄權。爲國害。本長興高伊部曲人。時有猫部曲人仕朝國亡之讖。俗稱猫曰高伊。〈按柳氏譜。淸臣自號信菴。其神主在今天安郡柳澤家。欲埋輒有夢。禁使不得埋。如是者數。歷四百餘年而猶在云。必是奸鬼依附而然矣。〉

    秋七月丙辰朔。日食。○政丞致仕尹珤卒。

    謚文顯。

    九月。元使舍人完者來。

    頒卽位詔也。王在白州。病不出迎。心懷憂懼。完者使人謂王曰。上國稱高麗多過失。今宜先賀登極。王喜曰。使臣右我。復何憂。密直金之鏡曰。完者似欲官其族人之在本國者。王乃命之鏡及大司成高用賢。掌銓注。內臣申時用。至政房。罵之鏡曰。今日除授。爲使臣也。乃輩奚獨鬻官而不官吾子孫耶。又顧在庭喪職者曰。若等無錢。又誰?乎。求官者雲集。之鏡等夜匿村舍注擬。上護軍申丁。求官未得。罵之鏡曰。爾何壅蔽專擅也。又大呼曰。無錢者毋求官。批旣成。密直李仁吉。擅改于其第。及批目下。用事者爭相塗抹竄定。朱墨不可辨。時人謂之黑冊政事。〈黑冊。兒童用厚紙。黑而油之。以習字。〉

    冬十月。遣使如元。賀復位。

    文宗讓位于其兄周王。是爲明宗。未幾崩。文宗復卽位。

    遣金之鏡如元。請傳位于世子禎。

    庚午十七年春二月。元冊世子禎爲王。世子卽位於燕邸。遙尊王爲太上王。

    初。世子入元。丞相燕帖木兒。見之大悅。及王請傳位世子。燕帖木兒因奏錫命。策爲開府儀同三司征東行中書省左丞相上柱國高麗國王。遂遣客省副使七十堅。來取國王印。授世子卽位。是爲忠惠王。王時在燕邸。委機務於嬖臣裵佺朱柱等。日與內竪爲角力戱。無上下禮。起居注李湛白王曰。君擧不可不書。一動靜左右書之。王曰。書者誰歟。湛曰。史臣之職也。王曰。書我過失者。皆書生也。由是。益惡之。

    元以政丞致仕金台鉉。權征東行省事。○置知印房。

    以右尹尹之賢,起居注李湛,正郞李君侅,典籤金漢龍。充之。君侅。尊庇之孫也。

    三月。王聘元關西王焦八女德寧公主。爲妃。○夏四月。上王囚權省事金台鉉。以鄭方吉權行省事。

    初。上王被留于元。台鉉爲判三司事。時。國中黨論起。首相從王。台鉉雖首居二府。在下者秉權。事多扞格。然賴台鉉鎭定。終不至誤國。上王復莅政。多所更改。欲罷台鉉。旣而曰。此老終始無他。不宜去。卒罷之。尋以僉議政丞致仕。及王受禪。元命權行省使者還。宰相以上王命召台鉉。收省印囚之。以方吉行省事。台鉉被放。絜家東遊金剛山。盖遠嫌也。未幾。新王遣使。責宰相擅收省印。罷左右司郞中。馹召台鉉。復署省事。

    以金深爲中贊。任子松元忠贊成事。李凌幹參理。

    時復改官。以政丞復爲中贊。評理爲參理。

    五月。元命王還國。○六月。祔忠宣王于大廟。〈中贊洪子藩鄭可臣配享。〉

    遷仁宗主。權安康宗主於東夾室。是祭。衆闌入廟庭。爭奪奠物而去。法司不能禁。典禮佐郞趙廉言。本國昭穆之制。有乖古制。宜以太祖居中室。高宗爲第一昭。元宗爲第一穆。忠烈王爲第二昭。忠宣王爲第二穆。惠王明王居東夾室。如周制武王居東北夾室之例。顯王康王居西夾室。如周制文王居西北夾室之例。如是則惠顯分居東西。爲不遷之主。明康亦分東西。爲假安之位。於禮便而亦合古制。不從。〈按。忠宣三年之畢。於是已四年。而今始祔廟。忠肅不子之罪。不書自見矣。〉

    秋七月。元流明宗太子妥懽帖睦爾于大靑島。○光陽君崔誠之卒。

    誠之。甫淳之後。久從忠宣王在元。頗用事取謗。忠肅王之見留也。暠黨?國家得失。將言於朝廷。誠之不肯署名。主謀者同坐府中。令錄事請署。誠之厲聲曰。吾甞備位宰相。僉錄欲脅我耶。衆沮喪。未幾上書乞退。淸談雅笑。不問人事。及卒。謚文簡。性剛直不妄語。詩文書法。爲世所推。尤邃陰陽推步之法。甞在元。得授時曆術。遂傳其學。至今遵用。

    閏月。元復議立省。旣而寢之。

    元前行省郞中蠻人蔣伯祥。告都堂。復欲立省於本國。變更國俗。王在道聞之。寄書元丞相。歷陳屢世忠勤勳親及自世祖之世。諸國皆立行省。獨於本國不設。且言國小民貧風俗不同難便之狀。議遂寢。

    上王如元。勒命德妃歸田里。

    上王將如元。至海州。政丞鄭方吉,贊成姜融,前評理金元祥白曰。今王之位。殿下與之。王宜誠心以事殿下。而反如仇讎。殿下之臣。一皆裭職。唯以義成倉屬之。殿下供億不給。辱莫大焉。又今王與龍山元子。有不友之心。勢不兩存。請殿下與元子入朝。上王遂勒命德妃歸田里。不許母子相見。中郞將曺益淸。自王所來。上王召謂曰。王奪吾從臣等官。何也。雖暠爲王。豈至如此。吾欲朝元何如。益淸力陳王位父子相傳之法。言甚切至。上王嘉納。然以方吉等言。猶不能自安。

    上王至黃州。

    王來自元。見上王。道上胡跪迎謁。上王曰。汝之父母。皆高麗也。何見我行胡禮。訓戒嚴厲。王涕泣而出。

    王及公主至自元。八月。卽位。○宥。○王如見州。〈今楊州府治。〉謁德妃。○冬十月。檢校政丞金台鉉卒。

    台鉉少孤勤學。風儀端雅。受業先進之門。其家有女新寡。窺見而慕之。投詩窓隙間以挑之。〈詩曰。馬上白面誰家郞。邇來三月不知名。如今始識金台鉉。細眼長眉暗入情。〉台鉉自此絶不往。叔父周鼎。見其詞賦。異之曰。大吾門者汝也。性廉直。言動循禮。晝不卧。暑不袒。待人以和。事母孝。敎子孫有方。不妄交人。亦無爲仇?者。歷事三朝。進退以義。處煩劇。裁决精明。人服其明。言歷代典故。如昨日事。國有大議。必就咨决。甞手集東人詩文。號東國文鑑。卒。謚文正。〈號快軒。〉

    復改考試官。爲知貢擧。○王畋于海安。○十一月。地震。○十二月。以韓宗愈爲密直提學。李兆年爲司憲掌令。

    兆年前從忠烈在元時。王宋之黨。離間王父子。從臣多懷疑。縮縮走匿。惟兆年常侍左右。進退唯謹。忠宣卽位。竄歸鄕里十三年。未甞出一言。訟其非罪。及上王之見留于元。朝臣多懷反覆。獨兆年發憤。與宗愈如元上書。訟王寃。朝廷美之。以此。遂與宗愈俱被進用。宗愈亦有重望於時。

    始令擧子誦律詩。

    令誦律詩四韻百首。通小學五聲字韻。然後乃許赴試。李氏晬光曰。麗制如此。而後世只錄名入試。故塲屋不嚴。擧子目不知書者。稱以隨從。吏胥賤流。濫入代書。借述之弊。不可禁止矣。

    辛未忠惠獻孝王〈諱禎。蒙古諱普塔失里。忠肅長子。母明德太后洪氏。〉元年春正月。上王在元。○王畋于江陰。○地震。○二月。以韓渥爲中贊。○夏四月。王幸延福亭。

    觀水戱擊毬。時。王淫戱遊畋。無虗月。

    始用小銀甁。

    一當五綜布十五疋。禁用舊甁。

    以韓宗愈李君侅。知貢擧。

    時。提學韓宗愈。代言李君侅。掌貢擧。監察大夫崔安道子璟。不學。年纔十餘中試。獻納許邕。正言趙廉等。上書言宗愈等取士不公。請覆試。安道濫居風憲。子璟乳臭中第。請罪之。不從。王欲下邕等獄。朴連進曰。諫官不可罪。乃止。忠惠之際。嬖幸專權。蔡洪哲之徒試士。惟請是從。

    秋七月。僉議中贊大寧府院君崔有渰卒。

    有渰少恬退不求名。數以忠直得罪。至是卒。年九十三。謚忠憲。歷事四朝。爲國元老。朝野倚重。

    八月。罷畿內賜給田。

    罷賜給田。充祿科。又置五道塩塲別監。尋罷之。

    以尹碩爲中贊。朴連爲典理判書。

    連。賤人也。甞居母喪娶妻。至是。有僧白王曰。官寺之奴。或有拜高官者。不可與士族齒。王怒曰。以吾愛朴連耶。

    元遣使求童女。○冬十一月壬申朔。日食。○十二月。元召還妥懽帖陸爾。〈後卽位。是爲順帝。○今大靑島有順帝宮闕遺址。破瓦皆靑瑤也。〉

    壬申忠肅王後元年〈正月以前爲忠惠二年〉春正月。上王在元。○二月。王畋于西海道。○盜發高陵。○元遣蔣伯祥。收王印章。徵入朝。上王復位于燕邸。

    王自襲位以來。狎昵群小。遊戱無度。而時上王在元。父子之間。頗有交構之釁。又有流言於元曰。王將不順朝命。於是。元主命上王。已於正月三日復位。遣理問郞中蔣伯祥。來傳詔收王璽綬。封諸府庫。以伯祥攝征東行省事。且徵王入朝。於是。王及左右皆失色。

    以蔡洪哲林仲沇。爲贊成事。曺頔閔祥正。知密直司事。○王遣閔祥正。囚尹碩等于廵軍獄。

    王遣閔祥正趙炎輝等。下廢王嬖幸政丞尹碩,宰相孫琦,金之鏡,上護軍裵佺,朴連,代言李君侅等十三人于廵軍獄。蔣伯祥又囚判事權適,奉翊尹佺等十五人。亦皆廢王嬖幸也。伯祥鞫碩等以與群小亂政。謀反上國。交構王父子之罪。於是。杖流碩子之彪及其黨孫琦,尹桓,權適,金天祐,李君侅等十餘人于海島。初。之鏡誘王辭位。立廢王。自以爲功。及廢王卽位不用。之鏡怏怏而還。至是。王復位。以之鏡背恩。囚之。瘐死獄中。祥正。漬之子也。

    夏五月。元遣使。下閔祥正趙炎輝于行省獄。釋尹碩等。執蔣伯祥以歸。

    時。有尹碩之黨訴于元。元遣客省太史都赤。來囚祥正等。放尹碩孫琦等。時。蔣伯祥奉使在本國。多作威福。黷于貨賂。國人?之。百官以書訴于使臣。遂執之以歸。

    六月。以蔡河中爲密直使。○是歲。王聘蒙古女伯顔忽都公主。爲妃。

    癸酉二年春正月。王在元。○閏三月。王及公主發燕京。瀋暠從王東還。夏六月。王及公主入王京。

    元丞相燕帖木兒。奏皇太后及太子曰。高麗隣倭境。今其王久在都下。請令還國。制可。時。文宗寧宗。相繼而崩。太子未卽位。王以文宗舊臣。不忍遽還。元督之。閏月丁酉。王與公主東還。四月。至臨江卵山寨。瀋王暠來謁。遂從王來。王至平壤。幸大同江。張水戱以慰暠。歌吹聞于十里。六月戊子。入王京。

    遣使如元。賀卽位。

    順帝立也。

    前檢閱李糓。如元中制科。

    自唐以來。貢士之中制科者。例置丙科之末。至是。糓對策。大爲讀卷官所賞。擢置第二甲。前所未有也。元授翰林國史院檢閱官。糓。韓山郡吏自成子也。硏窮經史。一時學者多就正焉。登第。以藝文檢閱。魁征東省鄕試。遂擢制科。糓與中朝文士。交遊講摩。所造益深。爲文。操筆立成。辭嚴義奧。典雅高古。不敢以外國人視也。

    是歲。日本源仁山。揔國政。

    源賴朝自其國君後鳥羽之世。專斷國事。揔重兵。鎭于關東之鎌倉。傳代十人。號鎌倉十將軍。〈曰賴朝。曰賴家。卽賴朝長子。曰實朝。卽賴朝之次子。曰平政子。卽賴朝之妻。曰賴經。卽關白道家之子。爲賴朝侄女之子。姓藤原氏。曰賴嗣。卽賴經之子。曰宗尊親王。後嵯峨院之第四王子。曰唯康親王。卽宗尊之長子。曰久明親王。卽後深草之王子。曰守邦親王。卽久明之子。〉凡百四十九年。時。平氏猶專擅朝政。至是。仁山遂攻平氏。盡逐其黨而專國政。仁山賴朝之後。或稱足利尊氏。於是。源氏世襲不替。

    甲戌三年。

    乙亥四年夏四月。王畋于海州。○以姜融爲左政丞。蔡河中贊成事梁載曺莘卿。掌銓注。罷臺官申君平。

    王命佑文君梁載,郞將曺莘卿。掌銓注。首擢融河中。同時拜相。又以崔老星爲懷義君。申時用爲大匡。元尹尹賢爲持平。融。晉州官奴之孫。載。燕南人。因王三錫見王。三錫死。與蔣伯祥。構兇謀不克。遂諂事王左右。得幸封君。莘卿甞爲僧。以風水術。因載得進。老星。色目富商。亦因載見用。賢以典法椽。爲時用家臣。與宦官謀。抹持平李孫寶名。改注己名。時。左右近習。表裏用事。除拜任意。行錢得官者百餘人。王不之覺。?官申君平。皆不署告身。見罷。翌日。掌令朴元桂署之。人譏其?。

    五月。大旱。○六月。王還宮。○秋八月。王幸海州。○納權氏爲妃。

    前左常侍權衡之女。初嫁密直商議全信子衡。欲離之。託內旨絶婚。遂納于王。冊爲壽妃。

    冬十月。王還自海州。

    王聞元使黑廝來。遂還自海州。至國淸寺。王性厭人。左右不得近。忽赤李叙。慮王獨行。從其後。王怒罪之。翌日。百官會迎賓舘延詔。始知車駕先至。驚惶行禮。王使人逐之。百官皆走匿。其忌人如此。

    十一月。王改名卍。

    以夢改卍。〈音蠻字出佛書。〉貼榜喩人。

    驪興君閔頔卒。

    頔。宗儒子也。性敏悟。風儀秀雅。晩年家居。詩酒爲樂。好賢愛士。待孤寒晩進。尤致情禮。謚文順。

    丙子五年春正月。王召德妃洪氏還。○楊廣道貢物別監申淑。以罪免。

    初。代言曺莘卿矯旨。令淑獻熊掌豹胎。淑督索州郡。都堂以聞。王怒罷淑。莘卿陽若不知。

    以蔡洪哲安珪。知貢擧。

    時。嬖臣梁載。操弄政柄。士大夫多出其門。載以李潤屬洪哲曰。走馬看錦。恐迷目五色。洪哲遂取之。王賜洪哲苧布五十疋。珪玉帶五綜布六百疋。

    二月。王幸海州。○立公主府。號曰慶華。○三月。王發海州。幸西京。冬十月。如元。

    先是。元徵王入朝。而王不欲往。久留西京。至是。辛彦卿還自元曰。漢人盧康忠王誼王榮等十二人。訴王之罪。謀欲除國。夷爲軍民。王遂行。

    十二月。元遣廢王歸國。

    廢王宿衛于元。時。燕帖木兒已死。太保伯顔。待廢王益薄。廢王與燕帖木兒子弟及回骨少年。飮酒爲謔。因愛回骨婦人。或不上宿衛。伯顔益惡之。目曰潑皮。〈豪俠之稱。〉從臣前軍簿判書李兆年。進戒曰。殿下事天子。宜日愼一日。何乃棄禮縱情。以速累乎。然此非殿下之過。殿下長於阿保之家。所共遊者多無賴子弟。朴仲仁李仁吉輩。實左右之。殿下孰從而聞正言行正事乎。儒者雖朴拙。皆習經史識廉耻。殿下目之爲沙箇里。此何等語耶。殿下能遠佞幸。親儒雅。改行自飭則可。不然。天威咫尺。其嚴乎。廢王不能堪其言。踰墉而走。終不悛。伯顔奏元主。王禎素無行。恐累宿衛。宜送乃父所。使敎義方。制可。

    丁丑六年春正月。王在元。○二月。杞城君尹莘傑卒。

    莘傑。杞溪人。性嚴重訥言。事兩朝。久典銓選。不以私輕重之。時稱長者。自謝事後。杜門獨處。不問外事十餘年。卒。謚莊明。

    夏五月。贊成事元忠卒。

    忠性端愨。雖不學。善處事。王被留于元。侍從大臣皆携貳。忠獨終始一節。

    元禁國人私藏兵器百官騎馬。

    元勑漢南高麗人。不得虗藏軍器執把弓箭。官員存留馬匹外。盡行拘刷。於是。百官皆不視事。征東省據世祖不改土風之詔。奏請。始許弛禁。

    秋七月。彗星見于天市。

    四十日乃滅。

    八月。廢王獵于東郊。

    廢王與群小數微行街里。會夜爲人所擊。傷臂仆地。

    九月。延昌君朴孝修卒。○冬十月。地震。○十二月。王至自元。

    戊寅七年夏六月。王幸白州藤巖寺。〈寺在天燈山山在今白川北二十里。〉○地大震。

    丙寅。地大震。乙亥。地又三震。壬午。又震。丙戌丁亥。亦如之。七月乙卯八月壬午。皆震。

    秋七月。大風拔木偃禾。○元遣使求宦者童女。

    時。典衣副令李糓在元。言於御史臺。請罷求童女。代作?曰。古之聖王。其治天下也。一視同仁。雖人力所至。文軌必同。而其風土所宜。人情所尙。則不必變之。以爲四方荒徼。風俗各異。苟使同之中國。則情不順而勢不行也。昔我世祖皇帝臨御天下。務得人心。尤於遠方殊俗。隨其習而順治之。故普天率土。歡欣皷舞。高麗本在海外。別作一國。國朝肇興。首先臣服。著勳王室。世祖釐降公主。賜詔奬諭曰。衣冠典禮。無墜祖風。故其俗至今不變。爲高麗計者。當欽承明詔。率祖攸行。修明政敎。朝聘以時。與國咸休可也。而乃使婦寺之流。根據中國。怙恩恃寵。反撓本國。冐干內旨。歲取童女。以媚于上。旣稱有旨。豈不爲國朝之累乎。今高麗婦女。在后妃之列。配王后之貴。而公卿大臣多出於高麗外甥者。此其本國王族及閥閱豪富之家。特蒙詔旨。或情願自來。且有媒聘之禮焉。固非常事。而好利者援以爲例。凡今使其國者。皆欲妻妾。非但取童女而已。側聞。高麗之人生女者秘之。每有使者。相顧失色。已而軍吏四出。家搜戶探。繫累隣里。束縛親族。鞭箠困苦。見而後已。使臣憑藉受賂。每取一女。閱數百家。父母宗族。聚哭送于國門。牽衣頓仆。號呼悲痛。或投井或自縊。其弊不可殫記。今以堂堂天朝。豈不足於後宮。而必取之外國乎。雖承恩於朝夕。猶懷父母鄕黨。人之至情也。乃置之宮掖。愆期虛老。時或出之。歸之于寺人。終無孕者十之五六。其?氣傷和。又何如也。伏願渙發德音。明示條禁。不勝幸甚。元主納之。初。王五年留元。憂欝成病。詔使之來。多不欲見。必強之而後見。至是。元使失里迷來入城。責王不迎詔。遂詣燈巖寺見王。王辭以浴。久乃見。待之不禮。使臣怒。退宿白州。王命贊成事高謙。慰之。

    以趙廉王伯。爲密直副使。

    初。元使失里迷誣王以不迎詔。鞠兩府甚急。政丞權漢功,贊成閔祥正等皆承。左司議趙廉與右司議王伯。上?言。君臣一軆。禍福共之。且臣爲君隱。猶子爲父。今兩府私軀命遺君父。請論如法。辭甚剴切。王義之。同拜二人密直副使。由司議入樞府。前所未有也。

    閏八月。以曺頔爲左政丞。洪彬爲贊成事。

    彬。燕人。爲元宿衛。王被讒留元。彬出死力。訟其屈而別白之。王東還。彬從來。王奏留之。賜貫南陽。

    贊成事姜融。訪孝子黃守以聞。

    守世居平壤。爲本府署丞。父母年俱七十餘。弟妹五人同爨。具甘旨。先奉父母日三。二十餘年。子孫服習無少怠。融訪之。感歎具狀以聞。里閭聳觀。

    己卯八年春三月。王薨。廢王卽位。

    王在位前後二十五年。壽四十六。王待廢王少恩。常呼曰潑皮。然遺命襲位。以洪彬權征東省事。王嚴毅沉重聦明。善屬文。工隷書。性好潔。一月湯沐之費。諸香十餘盆。苧布六十餘疋。名曰手巾。多爲內竪所竊。王不之知。元贈謚忠肅。史臣曰。自烈宣肅惠四世。父子相夷。至訟于天子之庭。貽笑天下後世。他無足觀者。忠肅晩年。遺棄國事。出舍外郊。信任朴靑等三竪。威福下移。若子若孫。皆罹?夭。可勝歎哉。

    遣使如元。請嗣位。

    行省遣前評理李揆。如元求襲位。太師伯顔言。王燾本非好人。且有疾宜死矣。潑皮雖嫡長。不必爲王。唯暠可。揆等百計請之。不得。

    夏四月。下申靑于獄。

    靑以驛吏。爲暠從者。得幸大行王於瀋邸。得至上護軍。及王倦勤。靑假威用事。與朴靑李靑齊名。時號三靑。大行王每言廢王過失。其從臣曺益淸尹桓。謀去王所狎惡少。使靑圖之。靑時爲廵軍千戶。稱旨。執惡少之尤者宋八郞洪莊等。囚之。拷掠甚嚴。王屢請放召靑。靑不至。王憾之。令權省洪彬。枷靑囚理問所。命耆老永嘉府院君權溥等。?靑罪。告行省。授金永煦。呈中書省。遂移靑于廵軍。令宋八郞。以糞塗其口。旣而籍沒靑家。

    五月。私置寶興庫。○地震。○貶曺益淸。爲濟州安撫使。放尹桓于漆原郡。

    時。洪莊等方有寵。欲釋憾於益淸等。故皆得罪。

    六月。宰相權溥等。上書于中書省。請王襲位。元不從。

    時。李揆留元已久。而伯顔固執如初。不可遊說。於是。王命耆老宰樞會議。上書行省。轉達于中書省。又遣使請之。伯顔皆不受。

    判三司使金元祥死。○瀋暠入元。

    暠將如元。至平壤。陰與曺頔謀。暠臣朴全。自平壤來。詐言暠已爲國王。王遣鷹坊忽赤六十餘騎於平壤。欲止暠。不及而還。

    熒惑入南斗。○葬毅陵。〈在今開城府。〉

    後祔太廟。〈史闕后位配享幷闕。〉

    秋八月。王宴慶華公主于永安宮。

    先是。王烝其庶母壽妃權氏。又淫其舅三司使洪戎〈奎之子〉妻黃氏。至是。再宴公主于永安宮。公主亦邀王宴。及酒罷。王佯醉不出。暮入公主卧內。公主驚起。王使嬖臣宋明理輩。扶擁逼烝焉。公主耻之。翌日。欲還于元。使買馬。王命禁馬市。使不得賣。王又聞權漢功貳室康氏美。使護軍朴伊剌赤。納之宮中。伊剌赤先私焉。事覺。王怒。並撲殺之。聞人妻妾之美。無親踈貴賤。皆納後宮。幾至百餘。

    政丞曺頔作亂。圍王宮。兵敗伏誅。

    時。曺頔與瀋王暠相謀。送暠入元。因稱疾不出。慶華公主召頔。道王凌暴狀。頔與洪彬及省官。至永安宮。宮卽公主所居也。招集百官。聲言逐去羣小。而陰爲瀋王地。頔脅百官告其謀。彬曰。若是。失之又甚矣。縱其兄不道。有弟在。瀋王何與焉。王與萬戶印承旦全英甫等二十餘騎至宮。門閉不得入。乃使人召頔。又不出。頔取國王印。令前軍簿揔郞柳衍,左思補李達衷,檢閱金得培等守之。士大夫如申伯,黃謙,王伯,趙廉,白文擧,趙炎輝等。多歸於頔。會有金注莊者自元來。詐言帝已許王承襲。頔黨聞之。稍稍遁去。王遂牓諭頔罪狀。使前判書李兆年。召省官及諸宰曰。曺頔久爲瀋王臣。潛畜異志。諸君胡爲助之。頔聞之曰。我爲政丞。見王荒淫無道。若不聞于朝廷。罪在我身。王雖欲殺我。我不懼。遂使人連車。綴宮門外以備之。與洪彬申伯等十八人。點軍千餘。剪紅綃貼衣爲識。皆執刀杖。夜五皷。進襲王宮。王驍勇善騎射。率精銳十數人。突出潰圍。馳呼於道曰。逆賊頔也。餘人爲所脅耳。予悉知之。無恐。射頔軍。頔軍敗走。王追至廵軍南橋。頔黨李安。射王中臂。頔使人設布帳於連車上。以防流矢。王軍攻破連車而入。頔勢窮。走入永安宮。王軍射殺之。尸于廵軍南橋下。下其黨廵軍。獨宥彬及省官。時。金倫韓宗愈治獄。一府皆欲嚴治。倫獨曰。此輩詿誤於頔指嗾。何足責哉。我不欲枉法強服。以欺朝廷。乃弛其刑。諸囚感悅。首罪無隱。

    九月。遣使撫義靜二州。

    時。二州之民聞亂渡江而去者衆。故有是命。

    地震。○冬十一月。元遣斷事官頭麟等。執王及宰相洪彬等以歸。

    頔黨訴之也。頭麟來。先至慶華公主宮。進御酒。遂往王宮。授傳國印。以元主命。使樂安君金之謙,前評理金資。權管國事。執王及洪彬,韓不花,白文擧,王伯,朱柱,趙炎輝,李安等十二人以歸。王在道。召金倫偕行。時。都官正郞金光載曰。吾君危矣。吾忍獨免乎。金海君李齊賢。奮然曰。吾知吾君之子而已。遂皆從之。光載。台鉉之子也。

    十二月。慶華公主。以金之謙權征東省事。

    慶華公主又囚贊成事鄭天起于行省。王妃德寧公主。釋天起。匿之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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