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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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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的初恋终于载誉而归,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说“请把你们的女儿嫁给我”这句话了。

    雾茫茫已经不太记得清,或者故意去遗忘当日的情况,不愿意想起自己曾经那么疯狂、那么卑微去求程越。

    雾茫茫自然彷徨、痛苦,可是那个寒假一切都不一样了。

    “茫茫,我们都还年轻,其实并不能确定什么才是我们最想要的。我爱你,但是我同样爱我的理想。求你给我一点儿时间。”程越看着雾茫茫的眼睛道。

    而程越只是将她从地上拉起来,对她道:“茫茫,如果今天我没走,将来有一天我会恨你的。”

    可惜不是。

    雾茫茫还记得当时程越给她煮了一碗面,上面还盖了一个煎得黄灿灿的荷包蛋,非常漂亮。

    因为班上好几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女生都喜欢他。

    “这条路我想自己一个人走。”程越将雾茫茫的手从他的袖口挪开。

    雾茫茫抱着程越,许下了她一辈子的承诺,“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程越,一辈子,只有你。”

    路随放下手机,给彭泽打了个电话,吩咐他们全力配合想要给他制造惊喜的雾小姐。

    “可是你知道我并不在乎他们说的那些,只要能跟你在一起,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雾茫茫哭着去拉程越的手,她只是想要一个不会丢下她的爱人而已。

    彭泽这还是第一次看到自家Boss如此失态的模样。

    这一次雾茫茫看清楚了他的脸,是路随。

    升初三的那个暑假,雾茫茫记得那天晚上星星特别亮,程越对她说:如果你想做我女朋友,就和我一起考上七中。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堂堂正正地站在你父母面前向他们求娶你,而他们也能点头。”程越道。

    在七中,样貌一流、家境优越、成绩优异的雾茫茫很快就成了女神一般的存在,程越自然也是当仁不让的学神。

    大概是因为共同分享了一个蛋,就好像分享了彼此的口水,雾茫茫觉得他们的关系顿时就不一般了。

    之后程越就拒绝再见她,雾茫茫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程越飞美国那天,她从别的同学那里打听到他的航班后,赶去机场见他。

    为什么她对父母的爱,他们可以视若无睹。

    这之前雾茫茫从没想过要去读七中的,那是重点中学中的重点,升学率年年高居榜首,年级前十名几乎都可以报送国内一流大学。

    可是那一切在高考结束后就都变了。

    高中的女孩儿,喜欢的男生大概都是一个模式,成绩好,体育好,她们从来不考虑家境。

    也恨你让我从此毫无自尊地面对你的父母。

    其实现在想起来当时即使程越什么理由都不说,只要他开口,她就愿意听他的。

    这两样优点,程越都是最突出的。

    她讨厌寒假,因为寒假就意味着她必须回家。

    程越的成绩很好,体育成绩则更好,篮球、足球、羽毛球,全年级都没有人能比他玩儿得更好。

    一个不会背过身去,假装看不到她哭泣的爱人。

    为了照顾她的情绪,路随还不得不做出一副“你怎么来了?我简直高兴得要飞了”的神情来,这实在是太过考验演技。

    路随等了大约五分钟,也不见雾茫茫的踪影,他抬手正想给彭泽打电话,彭泽的内线就进来了,“前台说,雾小姐刚才从楼梯间跑下去了。”

    可惜人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感情也不可能封存起来,冰冻不化。

    “那女的十分疯了么?那司机也是倒霉。”路过的行人窃窃议论。

    “我跟你一起去。”雾茫茫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每次程越都会自己带一瓶水,坚决不肯喝她买的可乐,吃她买的汉堡,到后来雾茫茫自己也不买东西了,背一瓶矿泉水,两个人缩在麦当劳的角落里一起看书做题。

    如果换成今天二十七岁的雾茫茫,她一定会举双手赞成程越的话的。

    当然这是委婉说法,彭泽直接省略了前台用的“疯了一样”的形容词。

    地图上显示,雾茫茫已经在路氏大厦了。

    这种公立中学,老师对早恋抓得很紧,雾老板和柳女士是不管雾茫茫的,但是程越的父母却是一心望子成龙的,所以雾茫茫很自觉地将她和程越的男女友关系保持在低调状态。

    雾茫茫满脸通红地道:“我不吃溏心蛋的。”这就是富家小姐,离家出走饿得头晕眼花,也依然挑剔。

    只是从机场离开的那个人好像是程越,可又好像不是。

    有很多人你以为再也不会见到,却在你最措不及防的时候出现。

    曾经费尽全力去封闭的回忆,此刻就像冲破堤坝的洪水一般迅速将她淹没。

    雾茫茫也知道自己不能怪程越,她的父母一定讲了很多很多难听的话,而一直靠自己走出来的程越也不应该受那种侮辱。

    当时的感情真是干净纯粹又炙热得可怕。

    而男生又比较晚熟,程越对女生是毫无心思的。

    每个人都注定会抛弃她!

    雾茫茫的精神世界在看到程越的那一刹那,就已经崩溃了。

    其实雾茫茫的突然出现,的确是能令路随感到异常的喜悦的。

    那天晚上她别人堵在巷口时,程越就是那个驾着七彩祥云来救她的人。

    可是厄运总是会在你最甜蜜的时候出现。

    她的爱一辈子只想给一个人,不会让他同任何人分享,完完整整的都给他,这是她所能给予的最珍贵的爱情。

    那天晚上,学校里的坏学生伙同校外的小混混,在程越骑自行车送雾茫茫回家的路上堵住了他们。

    当你觉得再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阻挡你追求幸福的脚步时,老天总是会狠狠地扇你一巴掌。

    程越来告诉雾茫茫,他要去美国的那天,阳光特别灿烂,刺得雾茫茫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

    为什么她对程越的爱,会让他恨她。

    从来不管女儿的雾老板和柳女士在她高中毕业这一年突然就跳了出来,关心起未来的女婿人选了。

    何况他还长得那么好看。

    至今,雾茫茫依然记得程越的嘴唇有多柔软,是那样的暖和。

    程越的家境条件非常一般,但他是个天才学霸,才小学六年级就曾经拿到过全国机器人创意设计大赛的铜奖,所以雾茫茫所在的中学专门给他开了入学绿灯。

    恨你阻止了我追求理想的脚步。

    因为她有了自己的小太阳。

    但是对当时的雾茫茫来说,那就是她一辈子最认真最想履行的承诺。

    不过即使这样,程越也没搭理雾茫茫。

    当她开始怀疑自己生存的意义的时候,她的灵魂就已经碎裂了。

    画面很快就转到了前年路园的圣诞晚宴上,在二楼的楼道里,路随就是那样冷冷地失望地看着她,然后转身走了。

    那件事发生在高二。

    雾茫茫的眼泪模糊了她的眼睛,让她再也看不清程越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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