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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雀登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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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苏太太的前齿有些突出,搬到旻镇第一天,曾经因为心直口快的邻居笑她合不拢嘴,气得在屋里哭。

    “她的衣服不大合身,还穿去年的。我看她妈总穿戴成过去的式样,多讲究,倒把女儿扮成村姑。”

    一阵笑声。

    于是那身绸缎小衣服,在苏倾不知道的一个干冷的清晨,在火盆里烧成了灰烬。

    这时候保有旧时的称呼,不过是一种嘲笑,笑那些身份早就变迁,却还放不下身段的人。

    苏太太花了点私房钱裁了一件崭新的裤子,不试一试怎么行。

    苏煜身体不好,要平安长大,又要上学考功名,吃穿用度都需要钱……她开始庆幸自己没给苏倾缠足,旧时候的闺阁小姐才缠金莲儿,缠了就不能干重活了。

    一抹艳丽的蓝色凝在最底部,像水,但不能流动。透明的玻璃管上有规律地刻了几道长长短短的横线。

    “它不脏,我每天都带它洗……”

    湖边没有人。这里阴冷,水瀑声音又喧闹,不适合聊天。但苏倾一向在这里洗衣裳,一来不善于交际,二来不想让脏水流到下游。

    “生下二丫才会丢开,苏倾那样的,只能是大户人家不慎遗下的,让苏太太捡了便宜。”

    苏倾默然低头,将又粗又亮的辫子轻轻甩到身后,扁担麻利地搭上了肩。

    回程时又经过那几户人家。她们择完了豆角,现在剥豆子。见她回来,又兴高采烈地叫:“苏小姐打水回来了?”

    养活了十几年,她和苏倾待在一起的日子比苏煜还多。她知道苏倾性情软,没什么主见,让往东绝不往西,尤其依赖母亲。

    所以他们看不起它,却又不得不依仗它。

    那位尊神把它抛过来时,蓝莹莹的一片悬浮在空中,映得整个上空都泛出冷光,她以为那是一颗星星。

    一颗不大规则的冰糖。

    大概预测一个标致姑娘未来是否在同龄人中拔得头筹,与赛马下注有些相似,因为日子实在安稳无聊。

    水流冲刷湍急,白雾迸溅,因有高差,断层处悬垂成瀑,又在下游聚集成湖。

    翠兰猛然问:“你怎么知道?”

    “这么说来,小伢家里原是富户。”

    而苏太太的双手环着他的腰,坚持不懈地给儿子提裤子:“小祖宗,快了快了。”

    江南古镇用密集的屋宇和矮墙隔出了砖巷迷宫,一个远离炮火纷争和时代变迁的世外桃源。

    苏鸿当下将她抱上马车,交给了自己的太太。

    大缸旁边放着两只木桶,苏倾弯腰去拿的时候,注意到木桶边紧紧挨着盆。盆里脏衣服堆成山,最上面的是今早苏煜换下来的旧裤子,裤脚上粘着泥沙。

    恰好苏倾第三次担着水桶擦身而过,不知道在他人打量的眼里,那松垮垮的长裤已经变成了曳地的繁复长裙。

    妇人们哄笑起来。其中一个笑她:“省省吧,捡只能捡到二丫呀。”

    她放下桶在上游打了水,水桶担得很老练。她知道用肩膀的哪个部位承重会省力一些,那个地方已经磨出了薄薄一层茧子。

    “妈,我要迟了!”

    低头洗手,藏在领子里的天蓝色物什划了个弧线垂下来,在胸前荡来荡去。

    苏倾身上穿着翠绿的窄袖衫和长裤,背后梳一根粗辫子,乡间小姑娘最普通俗气的打扮,裤脚甚至还短一截,露出了袜子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脚踝。

    “哎呦,你跑两趟就是了,叫他干嘛?”苏太太匆匆追出来,袄裙下偶尔露出两只金莲儿。她穿一身发白的旧袄裙,立在房檐下皱眉头,打苍蝇似的朝她挥手,语气变得格外严厉,“你弟弟要上学,你又没事做。”

    晌午太阳和暖,湖面上散着粼粼金光,溪边已经有了三两个洗衣服的妇人,一连串大大小小的气泡顺着水流向下游,有的撞碎在石头上。

    “比苏太太倒势前还富?”

    事情在苏煜出生后不久发生变化。

    “那肯定……”

    “指望他?没看苏太太多宝贝那个儿子,下学回来要站在门口迎,阿煜长阿煜短,一点活都舍不得给他干。”

    苏家为平京富商,苏鸿为小妾所出,苏太太又多年无子,总遭婆婆轻视,二人一气之下提出分家,靠分到的茶叶铺的薄利维持用度。此时听闻战乱将近,打算逃回旻镇旧宅。

    这是一个小杏大小的环,像一根玻璃管子弯成的,缺口在右上角。

    而苏煜已经撒腿跑了出去,徒余凶狠的狗吠在院子里回荡。狗一叫,栏里的家禽也跟着乱叫,鸡飞狗跳。

    人走远了,其中一个开口:“我要有这么个伢,哪舍得让扁担压在她肩膀上。”

    苏倾担着桶慢慢走到门口,黄狗不再叫了,摇了摇尾巴,长嘴在她裤脚上蹭来蹭去,随即温顺地伏趴下来,呜咽着将脑袋贴在了地上。

    “妈,喝水吧。”

    直到它落在手里,才发现是个小小的、冰冷坚硬的环,里面的蓝色只有点墨般的一星,标志她的旅程才刚起了个头。

    女人的母性是天生的,而母亲的心则是十月怀胎筑成的。苏煜让苏太太痛得撕心裂肺,九死一生,可他出生的那一刻起,却成为了这个女人一辈子的心肝宝贝。

    “……”苏倾飞快捡起地上的糖块塞进狗嘴里,两只手握住狗嘴,半晌,轻轻按一把狗头,走了。

    苏煜一路奔跑,门口拴着的大黄狗忽然冲他狂吠。

    平时苏煜嫌它丑,苏太太嫌它脏,都不愿意多管它,但这个没有壮劳力的家必须得有一只看家护院的狗。

    可是第二年,被“不育”二字戳了十几年脊梁骨的苏太太竟然怀孕了。

    苏倾进入苏家时太小,没剩什么记忆,性子也极其柔顺,一心为着妈妈和弟弟活着,比农人家的孩子还任劳任怨。

    旻镇山灵水秀,一道峡谷劈开两岸人家,条石石桥像是一道道细长的缝线,缝合裂开的两岸,来往的人可错肩而过,走数二三十步,到达另一边。

    沉默半晌,只有豆子打在筛子里的清脆声音。

    那一年外邦连犯,朝廷疲软,民间起义组织白莲教占领平京,一向平静的都城陷入混战,无数富商贵族举家南逃。

    苏倾往湖边走,看到那里没有人,又折回去。胸腔里好像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失落。

    那人得意洋洋:“鹅蛋脸樱桃口,眉眼齐整,像那仕女图上画出来的,那就是闺秀脸。”

    “……嗯。”她知道这其实不是招呼,而是戏弄,干脆不抬头了。

    女孩身上绫罗绸缎,穿得极讲究,颈上还配有一串漂亮的璎珞,连坠子都是白玉雕成的小兔儿。抱起来看一看,生养得极好,瞳子黝黑纯净,小脸玉琢雪砌,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无法不令人怜爱。

    苏倾想,狗这种动物真奇怪。大概是谁总喂它,它就喜欢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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