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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时人好言名理,而象之注庄,则独少言名理字。据此条,知象之言理,远较其同时好言名理者为深至矣。似象此意,实自王弼所谓不可名之理来也。
<span class="q">又:其理固当,不可逃也。故人之生也,非误生也,生之所有,非妄有也。天地虽大,万物虽多,然吾之所遇,适在于是,则虽天地神明,国家圣贤,绝力至知,而弗能违也。故凡所不遇,弗能遇也。其所遇,弗能不遇也。凡所不为,弗能违也。其所为,弗能不为也。故付之而自当也。</span>
此条由理通命,其所谓命,乃指一切遭遇言。庄子此处本文正言命,象注乃转由命而推本之于理,此即朱子天即理也之说,而朱子言命,亦多指遭遇言。从此等处参入,可悟魏晋与宋儒说理,正有许多相近可通处也。
<span class="q">又:苟知性命之固当,则虽死生穷达,千变万化,淡然自若,而和理在身矣。</span>
按《易·说卦传》言,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象之此条近之。王郭盖皆求以老庄会通之于儒说者。宋儒乃不期而与之近。
<span class="q">又:此四者,自然相生,其理已具。</span>
又:既禀之自然,其理已足。……物无妄然,皆天地之会,至理所趣。
据此条,知象之言理,实本原于弼。惟谓其理已足,不待乎外而可尽,此则为郭象注庄之特著精神处也。
<span class="q">又:未明生之自生,理之自足。</span>
又:生理已自足于形貌之中,但任之则身存。
按宋儒必言天地之性,必主格物穷理,而郭主理自足于本身,此其异。生理字亦象新创。此后王船山好言生理,乃转近郭义。
<span class="q">《大宗师》: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一物不具,则生者无由得生。一理不至,则天年无缘得终。然身之所有者,知或不知也。理之所存者,为或不为也。故知之所知者寡,而身之所有者众。为之所为者少,而理之所存者博。</span>
此条极有深趣。象之所阐,重在至理自足,此所以越出王弼,而自成为一家言也。
<span class="q">又:理固自全,非畏死也。</span>
又:理当食耳。
按此处本文仅谓"其食不甘",而象注以理当食耳为说,试问与朱子注《论》《孟》横添理字处,又复何异乎?
<span class="q">又:寄之至理,故往来而不难。</span>
又: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物之感人无穷,人之逐欲无节,则天理灭矣。
此条原本《乐记》,而《乐记》此语特为宋儒所乐引,又可证王郭之与程朱,实自有其相近可通处也。
<span class="q">又:本至而理尽矣。</span>
此仍统之有宗,会之有元义。惟孔孟统会之于天,老庄统会之于道,而王郭则统会之于理。而郭象则尤主以一己性分之内者为之本。程朱则可谓又自王郭而求重反之孔孟。后世尊程朱,斥王郭,是为未脱门户之见,实未足以与语夫思想演进之条贯也。
<span class="q">又:人之有所不得而忧娱在怀,皆物情耳,非理也。</span>
明道言,"人能于怒时遽忘其怒,而观理之是非,亦可见外诱之不足恶。"又曰:"明理可以治惧。"怒与惧皆物情而非理,此义象已先言之。
<span class="q">又:自然之理,有积习而成者。</span>
此条有深趣。后惟王船山时发此旨。
<span class="q">又:死生犹寤寐耳,于理当寐,不愿人惊之。</span>
于理当寐四字,极似宋儒语。
<span class="q">又:适足捍逆于理以速其死。</span>
又:理有至极,外内相冥。……乃必谓至理之无此。是故庄子将明流统之所宗,以释天下之可悟。
明道谓性无内外,即理冥内外也。
<span class="q">又:遗物而后能入群,坐忘而后能应务。愈遗之,愈得之。苟居斯极,则虽欲释之,而理固自来。</span>
此又与宋儒虚实之辨,主一之说甚相似。
<span class="q">又:以自然言之,则人无小大。以人理言之,则侔于天者可谓君子矣。</span>
人理字,《庄子·渔父》篇有之,此条以人理与自然对文,亦理一分殊也。宋儒不喜用人理字,因理既统宗会一,则不宜再分天人也。
<span class="q">又:尽死生之理,应内外之宜者,动而以天行,非知之匹也。</span>
按此条近宋儒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之辨。
<span class="q">又:天下之物,未必皆自成也。自然之理,亦有须冶锻而为器者。</span>
此条有深趣,船山最喜于此等处深说之。
<span class="q">又:任之天理而自尔。</span>
又:嫌其有情,所以趋出远理。
《应帝王》:应不以心而理自玄符,与变化升降而以世为量,然后足为物主,而顺时无极。
按《庄子》内篇七篇,理字惟《养生主》"依乎天理"语一见,而象注用理字者如上举共七十条。可见象之自以理字说庄,此即郭象注庄之所以为一家言也。
(六)
《庄子》外杂篇用理字始稍多,而象注用理字处更多,兹再逐条录之如下:
<span class="q">《骈拇》:令万理皆当,非为义也,而义功见。</span>
万理字,亦郭创。
<span class="q">《马蹄》:缺。《</span>胠<span class="q">箧》:缺。</span>
《在宥》:赏罚者,圣王之所以当功过,非以著劝畏也。故理至则遗之,然后至一可及也。
又:当理无悦,悦之则致淫悖之患矣。
当理无悦语,似宋儒。
<span class="q">又:神顺物而动,天随理而行。</span>
按此处本文为"神动而天随",象注横增理字,乃谓天随理而行,以此较之朱子注《大学》格物为穷格万物之理,其为增字诂经,不尤甚乎?其谓天随理而行,较之朱子天即理也之说,理字之地位,亦不啻更高一级矣。
<span class="q">又:理与物皆不以存怀,而暗付自然,则无为而自化矣。</span>
又:事以理接,能否自任,应动而动,无所辞让。
此处本文为"接于事而不辞",象注事以理接,此理字显是于原旨外添出。
<span class="q">《天地》:一无为而群理都举。</span>
按:本文,"通于一而万事毕",象注以群理易万事。群理字,亦新创。群理犹云万理也。
<span class="q">又:夫至人,极寿命之长,任穷理之变。……故云厌世而上仙也。</span>
按本文:"千岁厌世,去而上仙",象注乃谓因其任穷理之变,故厌世。盖任理则无欲,因曰厌。象意如此,岂不可与宋儒立论相通?
<span class="q">又:亦不问道理,期于相善耳。</span>
《天道》:伦,理也。
又:各司其任,则上下咸得,而无为之理至矣。
无为之理,即自然之理也,亦新创。
<span class="q">又:言此先后,虽是人事,然皆在至理中来,非圣人所作也。</span>
人事皆在至理中来,此即理事无碍,事事无碍也。
<span class="q">又:物得其道,而和理自适。</span>
《天运》:故五亲六族,贤愚远近,不失分于天下者,理自然也。
又:仁孝虽彰,而愈非至理。
又:非作始之无理,但至理之弊,遂至于此。
又:弊生于理,故无所复言。
按:至理之弊,弊生于理,皆宋儒所不言。
<span class="q">《刻意》:泯然与正理俱往。</span>
正理字亦新创。
<span class="q">又:任理而起,吾不得已也。</span>
又:天理自然,知故无为乎其间。
按:此处本文为"去知与故,循天之理"。云循天之理,则所重犹在天。云天理自然,则所重转在理。
<span class="q">又:理至而应。</span>
按:此处本文曰"不豫谋"。注云理至而应,为深一层说之。
<span class="q">《缮性》:二者交相养,则和理之分,岂出他哉?</span>
按本文"和与恬交相养,而和理出其性"。
<span class="q">又:道故无不理。</span>
按本文"道,理也"。
<span class="q">又:无不理者,非为义也,而义功著焉。</span>
按本文:"道无不理,义也。"
<span class="q">《秋水》:知其小而不能自大,则理分有素,</span>跂<span class="q">尚之情,无为乎其间。</span>
理分字,象特创。象注又屡言性分,宋儒性即理之说,象注已寓。
<span class="q">又:物有定域,虽至知不能出焉,故起大小之差,将以申明至理之无辨也。</span>
又:以小求大,理终不得。各安其分,则大小俱足矣。
又:应理而动,而理自无害。
按本文"动不为利"。象注应理而动,转入正面。
<span class="q">又:理自无欲。</span>
本文曰:"不贱贪污。"象注转深一层说之。理自无欲语,大似宋儒。
<span class="q">又:任理而自殊。</span>
本文曰:"不多辟异。"象注特增理字。而用意特重于分殊,故曰任理而自殊矣。
<span class="q">又:夫天地之理,万物之情,以得我为是,失我为非。适性为治,失和为乱。</span>
按本文:"是未明天地之理,万物之情者也。"情理兼称,似为王弼注《易》之所本。
<span class="q">又:达乎斯理者,必能遣过分之知,遗益生之情,而乘变应权。</span>
按本文:"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
<span class="q">又:穿落之,可也。若乃走作过分,驱步失节,则天理灭矣。</span>
按本文:"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注文以天理代天字,此犹朱注《论语》获罪于天云天即理也之先例也。惟象此处,所谓天理,重节限义。仍是重于理之分。
<span class="q">《至乐》:未明而概,已达而止,斯所以诲有情者,将令推至理以遣累也。</span>
按本文:"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注以理字代命字。
<span class="q">又:斯皆先示有情,然后寻至理以遣之。若云我本无情,故能无忧,则夫有情者,遂自绝于远旷之域,而迷困于忧乐之竟矣。</span>
按:王弼主圣人有情,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惟应物而能无累于物耳。郭象承之,而足之以理遣。
<span class="q">《达生》:性分各自为者,皆在至理中来,故不可免也。</span>
此即程子性即理之说。
<span class="q">又:任其天性而动,则人理亦自全矣。</span>
此又性即理之义。人理全即是天理全,郭注一贯注重分殊,此乃郭之一家言也。
<span class="q">又:守一方之事,至于过理者,不及于会通之适也。鞭其后者,去其不及也。</span>
此条又是以《中庸》说理。
<span class="q">又:欲瞻则身亡。理常俱耳,不间人兽也。</span>
此条俨似宋儒语。
<span class="q">又:忧来而累生者,不明也。患去而性得者,达理也。</span>
此亦性即理之义。
<span class="q">《山木》:缺。</span>
《田子方》:缺。
《知北游》:物无不理,但当顺之。
按本文:"果蓏有理。"
<span class="q">又:志苟寥然,则无所往矣。无往焉,故往而不知其所至。有往焉,则理未动而志已惊矣。</span>
按本文:"寥已吾志,无往焉而不知其所至。"注特增理字。
<span class="q">《庚桑楚》:意虽欲为,为者必败,理终不能。</span>
又:理自达彼耳,非慢中而敬外。
按本文:"敬中以达彼",注特增理字。
<span class="q">又:天理自有穷通。</span>
按本文:"若是而万恶至者,皆天也,而非人也。"注文以理释天,即是以理代命也。
<span class="q">又:善中则善取誉矣,理常俱。</span>
又:平气则静,理足顺心,则神功至。
《徐无鬼》:反守我理,我理自通。
按本文:"反己而不穷",注文以理释己。我理字,特创。有天理,有人理,有我理,此皆理一分殊也。
<span class="q">又:至理有极,但当冥之,则得其枢要。</span>
按本文:"冥有枢",注特增理字为说。
<span class="q">又:若问其大</span>搉<span class="q">,则物有至分,故忘己任物之理,可得而知也。奚为而惑若此也?</span>
按本文:"阖不亦间是已,奚惑然为。"
<span class="q">《则阳》:物理无穷,故其言无穷,然后与物同理也。</span>
按本文"与物同理"。
<span class="q">《外物》:此言当理无小,苟其不当,虽大何益。</span>
按本文鱼乞水,而注以不当理说之。此理是分限义。
<span class="q">又:情畅则事通,外明则内用,相须之理然也。</span>
又:当通而塞,则理有不泄而相腾践也。
又:通理有常运。
按本文:"天之穿之,日夜无降。"注通理字袭自王弼。此又是以理释天之例。
<span class="q">又:自然之理,有寄物而通也。</span>
按本文:"大林丘山之善于人也,亦神者不胜。"
<span class="q">《寓言》,理自尔,故莫得。</span>
按本文,"莫得其伦",《天道》篇注,"伦,理也。"然此处注语甚曲强,盖象自好以理说庄,未必与庄书原义触处可通也。
<span class="q">又:理必自终,不由于知,非命如何?</span>
按本文:"莫知其所终,若之何其无命也。"注以理释命。
<span class="q">又:不知其所以然而然,谓之命,似若有意也。故又遣命之名以明其自尔,而后命理全也。</span>
按本文:"莫知其所始,若之何其有命也。"注谓命若有意,即非自然,故以理释命,而谓是命之理。命理字,特创。此可与以理释天各条同参。象既畅发自然之旨,故不好言天言命,而专提出理字。王弼注《易》,已曰:"天,形也。"王郭两家,所以必言自然言理者,其意居然可见。此为魏晋宋明所以重言理字一大原因,作者已另文阐发,此不详。
<span class="q">又:理必有应,若有神灵以致也。</span>
按本文:"有以相应也,若之何其无鬼也。"注文以理说事物之应,又以神灵字代出鬼字,较庄书原文,遥为深允矣。若《寓言》作者先悟得此,必不云若之何其无鬼矣。此亦可见思想进展之迹,而郭注有超出《庄子》原书者,亦即此等处而可睹。
<span class="q">又:理自相应,相应不由于故也,则虽相应而无灵也。</span>
按本文:"无以相应也,若之何其有鬼邪?"原意,天下事,有相应,亦有无相应,故若有鬼,若无鬼。注文以理说之,则理无不相应,故此条本文明说无以相应,而注文必说成理自相应而不由于故,不由于故则属自然矣。自然相应,故曰自然之理。既不由天命,亦非由鬼神。王弼之注《易》,郭象之注《庄》,特提出一理字,其在中国思想史上之贡献,诚不可没,看此条更显。
又按:董仲舒论同类相动,谓其理微妙,实非固然,此分自然与理而两言之也。郭象此注,则并自然与理而一言之。故郭象特提出自然之理一语,不得不谓是象之特创也。
<span class="q">又:推而极之,则今之所谓有待者,率至于无待,而独化之理彰矣。</span>
独化之理,亦即自然之理。此乃理字之深趣,虽可与分限之理相通,而不当以分限尽独化。此乃郭象注《庄》之特著精神处也。明乎此,则戴氏《疏证》所释古书理字本义用以驳击宋儒者,洵为浅之乎其说理矣。盖戴氏不仅不识宋儒,乃亦不识王郭,专恃训诂家法,终不明得理趣,此又郭象之所以不喜言名理也。郭象不喜言名理,此即郭注之所为深有得于庄学之精神也。
<span class="q">《让王》:缺。</span>
《盗跖》:缺。
《说剑》:缺。
《渔父》:夫孔子之所放任,岂直渔父而已哉?将周流六虚,旁通无外,蠢动之类,咸得尽其《所怀》,而穷理致命,固所以为至人之道也。
《列御寇》:理虽必然,犹不必之,斯至顺矣,兵其安有?
按本文:"圣人以必不必,故无兵。"
<span class="q">又:理虽未必,抑而必之,各必其所见,则众逆生。</span>
按本文:"众人以不必必之,故多兵。"注文以理代必字。夫既云理所必然,圣人亦岂犹不必之乎?宋儒所以异乎孔孟者,孔孟常言天命,天命不可必,而宋儒喜言天理,理则必然,故宋儒说理,转若有固必之嫌。今象以顺理释原文之不必,其为曲说甚显。盖既主一切以理说庄书,宜有其扞格而难通。而注文之所以自成为一家之言者正在此。此又学者所不可不深玩也。
<span class="q">《天下》:民理既然,故圣贤不逆。</span>
按本文:"皆有以养,民之理也。"民理语犹人理。
<span class="q">又:谓自苦为尽理之法。</span>
按本文:"以自苦为极。"极字岂可解作尽理之法乎?而注文必如此说,此其所以成为一家言也。
<span class="q">又:</span>聏<span class="q">调之理然也。</span>
按本文:"上说下教,虽天下不取,强聒而不舍者也。"亦安不得一理字。
<span class="q">又:惟圣人然后能去知与故,循天之理,故愚知处宜,贵贱当位,贤不肖袭情,而云无用贤圣,所以为不知道也。</span>
按本文:"故曰:至于若无知之物而已,无用贤圣。"注文谓惟圣人始能循天之理,然则圣人固非块然为无知,于是有晦翁致知在格物之说。
<span class="q">又:常与道理俱,故无疾而费也。</span>
按本文:"其行身也,徐而不费。"注文横增入道理字。
<span class="q">又:委顺至理则常全,故无所求福,福已足。</span>
按本文:"人皆求福,己独曲全。"象以顺理解曲全。亦曲强。
<span class="q">又:理根为太初之极,不可谓之浅也。</span>
按本文:"以深为根",语本明显,而注文必以理字说之,乃有理根之语。理根为太初之极,即谓宇宙万物皆出于理,是即濂溪《太极图说》之先声矣。
<span class="q">又:至顺则全,迕逆则毁,斯正理也。</span>
又:其言通至理,正当万物之性命也。
按本文:"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安不上理与性命字。注文则谓至理正当万物之性命,亦与宋儒程朱语相吻合。
<span class="q">又:膏粱之子,均之戏豫,或倦于典言,而能辨名析理,以宣其气,以系其思,流于后世,使性不邪淫,不犹贤于博弈者。</span>
按此指惠施历物之意以下及于辨者言,当时即目之为名理,以辨名为析理,此象之所不喜也,故此注言之如此。
按外杂篇郭注用理字者如上举,共七十六条,其正文本见理字者,已随条备列,较之注文,比数不足十一。此外则皆郭注所横增也。此外《庄子》外杂篇本文,尚有言及理字处,然非王郭及宋儒言理之主要义,此不备引。顾后人独知宋儒以理说孔孟,却不知王郭以理说《易》《老》《庄》,何也?今若谓提出此理字之一概念,在中国思想史上有其不可磨灭之价值,则王郭两家,实先于宋儒,而又为其前所未逮,此功实不可没。余故备列两家原文,以供治中国思想史者之参证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