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上一接榫,但亦还只是从天过渡到人,依然偏重在人的一边。庄子要把人重回归到天,然又用力过重,故荀子说其"知有天而不知有人"。但荀子又把天与人斩截划分得太分明了。老子始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明确口号,而在修身、治国、平天下一切人生界实际事物上,都有一套精密的想法。较之孟子是恢宏了,较之庄子是落实了,但较之孔子,则仍嫌其精明有余,厚德不足。而且又偏重在自然,而放轻了人生文化之比重。《易传》与《中庸》,则要弥补此缺憾。《中庸》说:
<span class="q">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span>
把自然扣紧在人性上,把道扣紧在人文教化上,这是把孟子来会通到庄老。《易传》说:
<span class="q">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span>
这仍是把孔孟"仁义"来会通庄老之"天地""自然"。顺性命之理,即是顺自然。人道中之仁义,即是天道中之阳阴。地道中之刚柔,此即是道法自然。故曰:
<span class="q">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span>
此处特提"穷理"一观念,极重要。《易传》所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即孟子所谓"尽心以知性,尽性以知天。"即孔子所谓之"下学而上达"。
道家观念重于"虚",虚而后能合天。儒家则反身内求,天即在人之中,即就人文本位充实而圆满之,便已达"天德",便已顺"天命",更不必舍人求天。《易传》之穷理尽性,亦即是《中庸》之致中和。《中庸》曰:
<span class="q">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span>
"中"即是人之性,"致中和"即是尽性穷理。何以说"致中和即能天地位,万物育"呢?《易传》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之生,在于有阴阳之分。人道之生,在于有夫妇之别。《中庸》曰:
<span class="q">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span>
夫妇之"合"本乎人性,而夫妇有"别",又于别中见"和"。别生"敬",和生"爱"。别生"义",和生"仁"。夫妇之道,即是仁义爱敬之道,此见"人道"即"天道",人生界即是宇宙界。
《易传》《中庸》,一面认为人道本身就是天道,此义当溯源于孔孟。但另一方面也常先从认识天道入手来规范人道,此法则袭诸庄老。但庄老言天道,只就"现象"言,《易传》《中庸》则不肯就象言象,而要在现象中来籀绎出此现象所特具而显著的"德性",此一点,与庄老发生绝大歧异。《易传》里所注重的"法象"观念,显然渊源于老子,但有一极大不同点。老子只指出此现象之常对立,常反复,仅就现象来描述现象。《易传》则就此现象而指出其一种无休无歇不息不已之性格,故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健"乃天行之象之一种特性,一种本身内在固具之德。《中庸》也说:
<span class="q">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span>
《中庸》又于健行不息中说出一个"至诚"来。若非至诚,如何能健行不息呢?《易传》指出此道之健,《中庸》则指出此至健之"道"之至诚之"德"。惟其至诚而健,故能不息。惟其不息,故能博厚高明悠久而成其为天地,成其为道。
我们若把西方的哲学观点来衡量批评庄老与《易》《庸》,他们都是主张根据宇宙界来推及到人生界的。庄老宇宙论,可说是唯物的,他们对物的观念,注重在其流动变化,是气化的一元论。《易》《庸》并不反对此观点,只从天地万物之流动变化中,指出其内在固有之一种性格与特征,是"德性的一元论"。此种德性一元的观点,为中国思想史中之特创。《易》《庸》即运用此观点来求人生界与宇宙界之合一,所谓"天人合一"。因此《易》《庸》不失为儒家孔孟传统,而终与庄老异趋。
庄老都认为宇宙间一切事象,全是对立的。《易传》《中庸》则不同,他们似认为一切对立,都不是截然的。在对立的两极端之间,还有一段较宽较长的中间过程,此即儒家所谓"中道"。这一新观点,也是庄老强调了宇宙事象是一切相对立的这一观念之后,而始提出的。《易传》说:
<span class="q">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惟其时物也。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span>
此说人生界一切事理,主要的不在两头,而在其中段。我们须认识得此中间过程而应付得宜,始是本末始终,一以贯之。故说:"阴阳合德。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中庸》也说:
<span class="q">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span>
当知善不专在极端处,而在中庸处。好问好察迩言,便是舜之乐取于人以为善。择乎中庸,并不是教人在两极端上同样打一折扣。所谓"中庸"之道,根本不认有截然两端之对立,看若对立,而其间实有一相通相和之中性存在,故曰:
<span class="q">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span>
"中"处即是其"和"处,即是此两极端之交互通达而合一处。《中庸》说:"天地之大,人犹有所憾。"人若要站在一极端上,实无此极端可站。试问天地是否算得上至善?除却像西方宗教里的上帝是至善以外,便只有中庸之道可算得至善。因为中庸之道是"庸德之行,庸言之谨"。《中庸》又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论是非,不是截然对立之两敌体,但要在此混然一体中,明辨是非,所以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惟天地间并无截然对立的是非,若使有,则在其终极处,所谓其初难知,其上易知。人类永远在下学而上达,永远在过程中。所以易卦终于"未济"。若站在终极处,则天地灭绝,更无演进,更无变化。就理论上言,应求出此两端。就实践上论,则很难遇见此两极端。所以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用"即是实践,在人世间的实践,则既非上帝,也非魔鬼。善恶、是非之辨,往往是中间过程之相对,而非两极之绝对。如是则理论与实践,也便成为两极端。我们仍须"执两用中",把"理论"与"实践"之两极端中和起来,一以贯之,这是儒家中庸的辩证法。这一番理论,较之庄老所言,又进了一步。其实《易》《庸》思想,《论语》《孟子》均已说及,只是引而未发,必得经过《庄》《老》一逼,始逼出《易传》与《中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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