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前集卷十五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bsp; [1]紫狐: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九五引《名山记》:“狐者,先古之淫妇也,其名曰紫。化而为狐,故其怪多自称阿紫。”

    [2]化为人:唐徐坚等《初学记》卷二九引《抱朴子》:“《玉策记》曰:狐及狸狼皆寿八百岁,满三百岁,暂变为人形。”

    【译文】

    先前传说野狐又名紫狐,夜晚甩尾巴就会冒出火来。野狐将要作怪时,一定会戴着骷髅,参拜北斗,如果骷髅不掉落,就变化成人。

    15.17刘元鼎为蔡州[1],蔡州新破[2],食场狐暴,刘遣吏主捕,日于毬场纵犬逐之为乐,经年所杀百数。后获一疥狐,纵五六犬,皆不敢逐,狐亦不走。刘大异之,令访大将家猎狗及监军亦自夸巨犬,至皆弭耳环守之[3]。狐良久缓迹,直上设厅[4],穿台盘[5],出厅后,及城墙,俄失所在。刘自是不复令捕。道术中有天狐别行法[6],言天狐九尾[7],金色,役于日月宫,有符有醮日,可洞达阴阳。

    【注释】

    [1]刘元鼎:唐元和、长庆间人,长庆二年(822)以大理卿、兼御史大夫充西蕃盟会使,又曾为慈州刺史。蔡州:彰义节度使治所,今河南汝南。

    [2]蔡州新破:唐元和九年(814),彰义节度使吴元济叛,至元和十二年(817),裴度为淮西处置使,李愬雪夜袭破蔡州,擒吴元济。

    [3]弭耳:垂耳驯服。

    [4]设厅:郡署的厅堂。唐代诸郡燕犒将吏,称作“旬设”,后来就称厅事为“设厅”,公厨为“设厨”。

    [5]台盘:桌子。

    [6]天狐别行法:一种道教法术。

    [7]天狐九尾:《太平广记》卷四四七引《玄中记》及《瑞应编》:“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九尾狐者,神兽也。其状赤色,四足九尾,出青丘之国。音如婴儿。食者令人不逢妖邪之气及蛊毒之类。”

    【译文】

    刘元鼎任职蔡州时,蔡州刚经过战事,一片残破,粮仓一带狐狸成灾,刘派遣吏员负责捕杀,每天在毬场放狗追捕狐狸,以此取乐,一年时间捕杀了上百只。后来有一只长着癣疥的狐狸,放出五六只狗,都不敢追逐它,狐狸也不逃跑。刘元鼎大为吃惊,让人去寻访到大将家的猎犬,以及监军都自夸的巨犬,到了以后都俯首帖耳围着疥狐。疥狐过了很久才慢慢离去,直接走上设厅,穿过桌子,跑出厅后,到了城墙,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从这以后,刘元鼎再不让人捕狐。道教法术中有天狐别行法,说天狐有九尾,是金色的,在日月宫效力,有符箓,有祭日,能够洞晓阴阳。

    15.18南中有兽名风狸[1],如狙[2],眉长,好羞,见人辄低头。其溺能理风疾。术士多言风狸杖难得于翳形草[3]。南人以上长绳系于野外大树下,人匿于旁树穴中以伺之。三日后,知无人至,乃于草中寻摸,忽得一草茎,折之,长尺许,窥树上有鸟集,指之,随指而堕,因取而食之。人候其怠,劲走夺之。见人,遽啮食之,或不及,则弃于草中。若不可得,当打之数百,方肯为人取。有得之者,禽兽随指而毙。有所欲者,指之如意。

    【注释】

    [1]风狸: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九:“风狸,状似黄猨,食蜘蛛,昼则拳曲如猬,遇风则飞行空中。其溺及乳汁,主治风疾,奇效。”杨武泉《校注》:“此兽或即大鼯鼠……最大者体连尾长可达一米,重二公斤左右。有宽大的飞膜,栖丛林中,昼伏夜出,滑翔距离可达六十至八十米。毛皮多样,带白斑和黑斑。食坚果、嫩枝、树皮、甲虫。”

    [2]狙(jū):一种猴子。

    [3]翳(yì)形:隐身。

    【译文】

    南方地区有一种野兽名叫风狸,长得像猴子,眉毛很长,害羞,见到人就低头。风狸尿能治风痹。术士常说风狸杖比隐身草还难得。南方人要得到风狸杖,就用好的长绳子系在野外的大树下,人藏在旁边的树洞中伺察。三天后,风狸认为没有人来,就在草丛中四处摸寻,找到一根草棍,折成一尺多长,然后看哪棵树上有鸟群栖息,就用草棍往上一指,鸟儿随即落下来,于是拣起鸟儿吃掉。潜藏的人趁它不注意,一个箭步冲过去,夺下它的草棍。风狸一看见人,就急忙咬嚼草棍吞食掉,如果来不及,它就会丢在草丛中。如果抢不下来,就抽打它几百下,它才肯交给人。有人得到风狸杖,用它一指,禽兽随之毙命。心里想要什么,用风狸杖一指,也都会顺遂心意。

    15.19开成末,永兴坊百姓王乙掘井[1],过常井一丈余,无水。忽听向下有人语及鸡声,甚喧闹,近如隔壁。井匠惧,不敢掘。街司申金吾韦处仁将军[2],韦以事涉怪异,不复奏,遽令塞之。据亡新求周秦故事[3]:谒者阁上得骊山本[4],李斯领徒七十二万人作陵[5],凿之以章程[6],三十七岁,固地中水泉[7],奏曰:“已深已极,凿之不入,烧之不燃,叩之空空,如下天状。”抑知厚地之下[8],别有天地也。

    【注释】

    [1]永兴坊:唐代长安城坊。

    [2]街司:即街官,负责街坊巡察管理的吏员,左吾金吾卫的属吏。金吾:本为两端涂抹金粉的铜制仪杖棒,这里是职官名。唐代设左右金吾卫,掌管京城的治安警卫,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

    [3]亡新:即新莽(9——23)。王莽(前45——23)于初始元年(8)废汉自立,改国号新,史称“新莽”。故事:旧事,掌故。

    [4]谒者:职官名。秦朝始置,汉代沿之,职掌宾赞,唐朝废,以其职掌归属通事舍人。骊山:在今陕西临潼。《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三十七年)九月,葬始皇郦山。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

    [5]李斯(?——前208):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入秦为吕不韦舍人,秦王政拜为客卿。秦统一六国,始皇帝立,李斯为丞相;三十七年秦始皇崩,李斯与赵高合谋立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陷害而死。徒:刑徒,被判服劳役的犯人。

    [6]章程:制度,规定。

    [7]固:通“锢”。

    [8]厚地:大地,以大地厚而载万物,故称。

    【译文】

    开成末年,永兴坊百姓王乙挖井,深度超过普通的井一丈多,还是没有水。忽然听见下面有人说话的声音和鸡鸣声,非常喧闹,仿佛近在隔壁。井匠害怕了,不敢再挖。街司把这事向金吾将军韦处仁报告,韦处仁因此事涉于怪异,没有向上奏报,就命令把这眼井填平。根据新莽时期寻求到的周、秦旧闻:谒者令在内阁上找到有关骊山筑陵的记载,李斯指挥七十二万刑徒为秦始皇修建陵墓,按照预定计划开凿,到秦始皇三十七年,用金属熔液堵塞了地下的水泉,奏报说:“已经深掘到极限,再也凿不下去了,点火烧也不燃,敲击时响声空空,好像已到下天。”由此或可推知,厚地之下,另有一层天地。

    15.20大和三年[1],寿州虞候景乙[2],京西防秋回[3]。其妻久病,才相见,遽言:“我半身被斫,去往东园矣,可速逐之。”乙大惊,因趣园中。时昏黑,见一物长六尺余,状如婴儿,裸立,挈一竹器[4]。乙情急,将击之,物遂走,遗其器。乙就视,见其妻半身。乙惊倒,或亡所见。反视妻,自发际眉间及胸,有璺如指,映膜赤色。又谓乙曰:“可办乳二升,沃于园中所见物处。我前生为人后妻,节其子乳致死,因为所讼,冥断还其半身。向无君,则死矣。”

    【注释】

    [1]大和:唐文宗李昂年号(827——835)。

    [2]寿州:今安徽寿县。虞候:职官名。隋有左右虞候,掌斥候,伺奸非。中晚唐藩镇有都虞候、虞候,为军校名称。

    [3]防秋:古时北方每至入秋收获季节,外族经常入侵边塞,届时边境地区特别增派重兵加以防守,称为“防秋”。

    [4]挈(qiè):拿。

    【译文】

    大和三年,寿州虞候景乙,从京城西面防秋前线回来。他的妻子病了很久,刚一相见,妻子就对他说:“我的半个身子已被砍下带往东园去了,快快去追。”景乙大吃一惊,急忙跑到东园里。当时天色已暗,只见一个怪物高六尺多,面相如同婴儿,赤裸站立,手里拿着一件竹器。景乙情急之下就要打它,那怪物丢下竹器跑掉了。景乙凑近一看,竟然是他妻子的半个身子。景乙受此惊吓跌倒在地,忽然眼前的一切都不见了。回到屋内看他妻子,从发际线、两眉之间到胸部,有一指粗细的裂纹,隐约可见红色的血肉。妻子又对景乙说:“去准备两升乳汁,洒在东园里刚才看见怪物的地方。我前生是别人的后妻,减扣他儿子的乳汁以致孩子夭亡,因此被告发,阴司断案,判我还他半个身子。刚才要不是夫君在,我死定了。”

    15.21大和末,荆南松滋县南[1],有士人寄居亲故庄中肄业[2]。初到之夕,二更后,方张灯临案,忽有小人,才半寸,葛巾,杖策入门,谓士人曰:“乍到无主人,当寂寞。”其声大如苍蝇。士人素有胆气,初若不见。乃登床,责曰:“遽不存主客礼乎!”复升案窥书,诟骂不已,因覆砚于书上。士人不耐,以笔击之堕地,叫数声,出门而灭。顷有妇人四五,或姥或少,皆长一寸,呼曰:“真官以君独学[3],故令郎君言展[4],且论精奥。何痴顽狂率,辄致损害,今可见真官!”其来索续如蚁,状如驺卒,扑缘士人。士人恍然若梦,因啮四肢,痛苦甚。复曰:“汝不去,将损汝眼。”四五头遂上其面。士人惊惧,随出门。至堂东,遥望见一门绝小,如节使之门[5]。士人乃叫:“何物怪魅,敢凌人如此!”复被觜且[6],众啮之。恍惚间,已入小门内,见一人峨冠当殿,阶下侍卫千数,悉长寸余,叱士人曰:“吾怜汝独处,俾小儿往,何苦致害,罪当腰斩。”乃见数十人,悉持刀攘臂迫之。士人大惧,谢曰:“某愚[7],肉眼不识真官,乞赐余生。”久乃曰:“且解知悔。”叱令曳出,不觉已在小门外。及归书堂,已五更矣,残灯犹在。及明,寻其踪迹,东壁古培下[8],有xiao穴如栗,守宫出入焉[9]。士人即率数夫发之,深数丈,有守宫十余石。大者色赤,长尺许,盖其王也。壤土如楼状,士人聚苏焚之[10]。后亦无他。

    【注释】

    [1]松滋县:在今湖北松滋西北。

    [2]肄(yì)业:修习学业。

    [3]真官:有职位的仙人。

    [4]言展:解释,申述。

    [5]节使:节度使。

    [6]觜且:刘传鸿《〈酉阳杂俎〉校证:兼字词考释》:“疑‘觜且’乃‘趑且’之异形词,又作‘趑趄’、‘咨且’、‘咨趄’,迟疑不前义。”

    [7]愚(ái):愚蠢不知事理。

    [8]培:小土丘。

    [9]守宫:壁虎。

    [10]苏:柴草。

    【译文】

    大和末年,荆南松滋县南,有位士人寄居在亲友庄园里修习学业。刚到那天晚上,二更以后,正点好灯坐到书桌前,忽然有一个小人,身高半寸,头戴葛巾,拄着拐杖进门来,对士人说:“初来乍到,没有主人相伴,有点寂寞吧。”声音小得就像苍蝇叫。士人一向胆量大,先装作没看见。小人就爬上床,责备士人说:“怎么没有一点主客之礼呢?”又爬上书案,一边翻阅书卷,一边不停地骂骂咧咧,还把砚台翻扣在书上。士人不耐烦了,用笔杆打过去,小人掉在地上,叫了几声,出门就不见了。一会儿,来了四五位妇女,有年老的有年轻的,身高都只有一寸,喊道:“真官因为您独自一个人读书,所以让他公子前来晤谈,和您讨论高深的学问。您为何如此痴愚冥顽,狂妄草率,伤了公子,现在跟我们去见真官!”她们像蚂蚁一样接连不断地冲过来,打扮类似赶车前导的卒役,扑到士人的身上。士人恍惚有如梦中,只觉有东西啃咬四肢,非常痛苦。又听得她们说:“你若不去,就弄瞎你的眼睛。”四五个小人就爬上他的脸。士人又惊又怕,就跟着出了门。到了书堂东面,远远望见一个极小的门,门的样式像是节度使衙门的。士人就大叫道:“何方鬼怪,竟敢如此欺人!”接着就被推得跌跌撞撞,又有很多小人咬他。恍恍惚惚之间,已经进入小门里面,只见一人当殿居中而坐,头戴高冠,台阶下排列着几千名侍卫,全都身长一寸左右,殿上人叱责士人说:“我可怜你独处寂寞,让小儿前去相陪,你何苦伤害他,论罪应当腰斩。”只见几十个人,全都拿着刀,挽袖露臂向他走过来。士人非常恐惧,谢罪说:“我愚蠢不知事理,肉眼不识真官,恳请饶恕一命。”过了很久,殿上人才说:“既已知悔,且饶了你。”喝命拖出去,不知不觉,士人已在小门之外。等回到书堂,时间已是五更,残灯犹明。天亮以后,士人寻找昨夜的踪迹,看见东墙一座陈土堆下,有一个如栗子大小的洞穴,有壁虎进进出出。士人就领着几个人开挖,挖到几丈深,发现有十多石的壁虎。其中有只大的,颜色通红,长一尺多,应该就是壁虎王了。堆起的土像楼台的形状,士人堆起柴草一把火烧个精光。后来也没发生别的怪事。

    15.22京宣平坊[1],有官人夜归入曲。有卖油者张?[2],驱驴驮桶不避。导者搏之,头随而落,遂遽入一大宅门。官人异之,随入,至大槐树下遂灭。因告其家,即掘之。深数尺,其树根枯,下有大虾蟆如叠,挟二笔[3],树溜津满其中也,及巨白菌,如殿门浮沤钉[4],其盖已落。虾蟆即驴矣,笔乃油桶也,菌即其人也。里有沽其油者月余,怪其油好而贱,及怪露,食者悉病呕泄。

    【注释】

    [1]宣平坊:唐代长安城坊。

    [2]?:同“帽”。

    [3](tà):金属套。

    [4]浮沤钉:形如浮沤的大圆凸形钉,常用于宫殿大门。浮沤,水面上的半球形水泡。

    【译文】

    京城宣平坊,有位长官夜晚回家经过小巷。有个卖油的,名叫张?,赶着驴子驮着油桶,没有避道。官员的前导就打张?,一打,张?的头就掉落下来,可他仍然赶着驴子进了一座大宅门。这位官员很奇怪,就跟着进去,到一棵大槐树底下,无头人和驴子都消失了。于是官员把这事告诉了这户人家,立刻就地挖掘。深掘几尺,槐树的根已经枯死,下面有一只大如碟子的虾蟆,带着两只笔套,笔套里灌满了槐树分泌的津液,还有一枚很大的白蘑菇,就像殿门的浮沤钉,菌盖已经掉落了。原来虾蟆就是驴,笔套就是油桶,白蘑菇就是卖油的张?。街坊里巷买他的油一个多月了,很奇怪他的油那么好价钱却很低,等到怪事败露,凡是吃了他的油的人,全都上吐下泻。

    15.23陵州龙兴寺僧惠恪[1],不拘戒律,力举石臼。好客,往来多依之。常夜会寺僧十余,设煎饼。二更,有巨手被毛如胡鹿[2],大言曰:“乞一煎饼。”众僧惊散,惟惠恪掇煎饼数枚,置其掌中。魅因合拳,僧遂极力急握之。魅哀祈,声甚切,惠恪呼家人斫之,及断,乃鸟一羽也。明日,随其血踪出寺,西南入溪,至一岩罅而灭[3]。惠恪率人发掘,乃一坑石[4]。

    【注释】

    [1]陵州:在今四川仁寿东。

    [2]胡鹿:也作“胡簏”、“胡禄”,箭袋。

    [3]罅(xià):缝隙。

    [4](yī):黑色美石。

    【译文】

    陵州龙兴寺和尚惠恪,不拘守戒律,力气很大,能举起石臼。惠恪热情好客,四方往来人等经常去投靠他。他曾经在一个晚上邀约十多名寺中和尚聚会,准备的食物是煎饼。二更时分,有一只长满了毛、形如箭袋的巨手突然伸出来,同时有一个大嗓门在说:“请给一块煎饼。”其他和尚都吓跑了,只有惠恪拣了几个煎饼,放在那怪物的手掌中。怪物合手拿着煎饼,惠恪立即用劲死死地握住不松手。怪物苦苦哀求,声音十分恳切,惠恪呼喊家人拿刀来砍,砍断后,却是一支鸟翅膀。第二天,沿着血迹出寺寻找,一直往西南进了一条小溪,到一处岩隙血迹就消失了。惠恪带着人在此处挖掘,挖出一坑黑色的美石。

    15.24开成初,东市百姓丧父[1],骑驴市凶具[2]。行百步,驴忽曰:“我姓白名元通,负君家力已足,勿复骑我。南市卖麸家欠我五千四百[3],我又负君钱,数亦如之,今可卖我。”其人惊异,即牵行。旋访主卖之,驴甚壮,报价只及五千。诣麸行,乃还五千四百,因卖之。两宿而死。

    【注释】

    [1]东市:这里指长安城东市。

    [2]凶具:丧葬用品。

    [3]麸(fū):小麦磨面后剩下的皮屑。

    【译文】

    开成初年,长安东市有个百姓丧父,骑着驴子去买丧葬品。走出百步远,驴子忽然口吐人言:“我姓白名元通,驮负你家用力已尽,不要再骑我了。南市卖麦麸的那家欠我五千四百钱,我又欠你家钱,数目也正好是那么多,现在可以把我卖了抵账。”那人很吃惊,就牵着驴走。随即寻访买主卖驴,驴子长得很健壮,但还价都只有五千。到了麸行,还价五千四百,那人就卖了。过了两晚,驴子就死了。

    15.25郓州阚司仓者[1],家在荆州。其女乳母钮氏有一子,妻爱之,与其子均焉,衣物饮食悉等。忽一日,妻偶得林檎一蒂[2],戏与己子,乳母乃怒曰:“小娘子成长,忘我矣。常有物与我子停[3],今何容偏?”因啮吻攘臂,再三反覆主人之子[4]。一家惊怖,逐夺之。其子状貌长短,正与乳母儿不下也。妻知其怪,谢之。钮氏复手簸主人之子,始如旧矣。阚为灾祥,密令人持?暗击之[5],正当其脑,然反中门扇[6]。钮大怒,诟阚曰:“尔如此,勿悔!”阚知无可奈何,与妻拜祈之,怒方解。钮至今尚在,其家敬之如神,更有事甚多矣。

    【注释】

    [1]郓州:在今山东东平西北。司仓:职官名。主管仓库。唐制,在府称仓曹参军,在州称司仓参军,在县称司仓。

    [2]林檎:也称“花红”、“来禽”,沙果。据说此果味甘,果林能招来众禽,故名“林檎”、“来禽”。

    [3]停:均分。

    [4]反覆:翻转,颠弄。

    [5]?(jué):一种刨土工具,形似镐。

    [6](huō)然:拟声词。

    【译文】

    郓州阚司仓,家住荆州。他女儿的乳母钮氏有一个儿子,他妻子很喜欢,和自己的儿子同等相待,衣物饮食全都一样。偶然有一天,他妻子得到一枚林檎,随手给了自己的孩子,乳母就发怒说:“小姑娘长大了,就忘了我了。平常有东西都和我儿子平分,今天怎能容你如此偏心?”于是就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反复颠转主人的孩子。一家人又惊又怕,追上去把孩子抢夺下来。孩子的样貌身高,正和乳母的儿子差不多。阚妻心里明白事有怪异,就向乳母道歉。钮氏这才又像往常一样,抱着主人家的孩子轻轻掂弄。阚司仓料想这乳母是个祸害,就密令家人拿?头偷偷打她,一?头挥过去,正中脑袋,当的一声弹回来,又打在门板上。钮氏大怒,骂阚司仓说:“你这样做,可别后悔!”阚司仓知道没有办法制她,就和妻子跪拜祈求她,钮氏的怒气才消了。钮氏到现在还活着,阚家待她就像供神一样,关于她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15.26荆州处士侯又玄,常出郊,厕于荒冢上。及下,跌伤其肘,疮甚。行数百步,逢一老人,问:“何所苦也?”又玄见其肘。老人言:“偶有良药,可封之,十日不开,必愈。”又玄如其言。及解视之,一臂遂落。又玄兄弟五六互病,病必出血月余。又玄兄两臂忽病疮六七处,小者如榆钱,大者如钱,皆人面,至死不差。时荆秀才杜晔,话此事于座客。

    【译文】

    荆州处士侯又玄,有一次步出郊外,在一座荒坟顶上如厕。下来的时候跌伤了手肘,伤得很重。走了几百步远,碰见一位老人,问他:“怎么这般痛苦?”又玄就露出手肘给他看。老人说:“正好我这里有一种良药,封在伤口上,十天之内不要拆开,包管痊愈。”又玄照他的话去做。十天之后解开看,整只手臂都脱落了。又玄的五六个兄弟相继生病,一病必然出血一个多月时间。又玄的哥哥两臂忽然长了六七处疮,小的像榆钱叶,大的像铜钱,都是人脸的模样,到死也没痊愈。当时荆州秀才杜晔,和座客闲聊时说起过这件事。

    15.27许卑山人言:江左数十年前[1],有商人,左膊上有疮,如人面,亦无他苦。商人戏滴酒口中,其面亦赤。以物食之,凡物必食,食多,觉膊内肉涨起,疑胃在其中也。或不食之,则一臂痹焉[2]。有善医者,教其历试诸药,金石草木悉与之。至贝母[3],其疮乃聚眉闭口。商人喜曰:“此药必治也。”因以小苇筒毁其口,灌之。数日成痂,遂愈。

    【注释】

    [1]江左:江南。

    [2]痹(bì):麻木。

    [3]贝母:植物名。百合科贝母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其鳞茎入药,可止咳化痰,清热散结。

    【译文】

    许卑山人说:几十年前,江南有位商人,左胳膊上生了个疮,像人脸,也没别的痛苦。商人试着把酒滴进它的嘴里,它的脸也会红。拿食物给它吃,什么东西都吃,吃得多了,感觉胳膊上的肉鼓胀起来,怀疑是它的胃在胳膊里。如果不给它吃,整只胳膊就会麻痹。有个擅长治疮的人,让他把各种药物依次试过,不论是金石类还是草木类药物,都试着喂给它。试喂贝母时,人面疮就皱起眉头,闭上嘴巴。商人高兴地说:“这味药一定能治好。”就拿小芦苇管装好药,撬开它的嘴灌下去。几天后,疮就结痂痊愈了。

    15.28工部员外张周封言:“今年春,拜扫假回[1],至湖城逆旅[2],说去年秋,有河北军将过此,至郊外数里,忽有旋风如斗器,常起于马前。军将以鞭击之,转大。遂旋马首,鬣起如植。军将惧,下马观之,觉鬣长数尺,中有细绠如红线。马时人立嘶鸣,军将怒,乃取佩刀拂之,风因散灭,马亦死。军将割马腹视之,腹中亦无伤[3],不知是何怪也。”

    【注释】

    [1]拜扫:上坟,扫墓。拜扫之俗起自东汉,盛于唐以后。宋王溥《唐会要》卷二三“寒食拜扫”:“元和三年正月敕:‘朝官寒食拜扫,又要出城,并任假内往来,不须奏听进止。’长庆三年正月敕:‘寒食拜扫,著在令文,如闻比来妄有妨阻。朕欲令群下皆遂私诚,自今以后,文武百官,有墓茔域在城外并京畿内者,任往拜扫;但假内往来,不限日数,有因此出城,假开不到者,委御史台勾当。仍自今以后,内外官要觐亲于外州及拜扫,并任准令式年限请假。’”

    [2]湖城:在今河南灵宝西北。

    [3]亦无伤:别本或作“已无肠”。

    【译文】

    工部员外郎张周封说:“今年春天,我拜扫假满回京,行至湖城客馆,听人说去年秋天,有位河北道军将经过这里,到郊外几里地,忽然一阵旋风形如漏斗,在马头前飞舞旋转。军将用鞭子击打,旋风越来越大。笼罩着马头,马鬃都一根一根直立起来。军将害怕了,下马察看,发现马鬃长了几尺,中间有一条细绳犹如红线。马不时地直立嘶鸣,军将大怒,取下佩刀朝那旋风挥过去,旋风一下就散灭了,马也被杀死了。军将剖开马腹,里面竟然没有肠子,不知是什么在作怪。”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