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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皋记下

    【题解】

    本篇共二十八条,仍是各类精怪、鬼神之事,大多为新出的唐代异事,想象丰富,亦真亦幻。第15.14条山萧之说,第15.16条野狐戴骷髅拜北斗的记载,本自晋干宝《搜神记》、晋张华《博物志》等书。

    15.1和州刘录事者[1],大历中罢官,居和州旁县。食兼数人,尤能食鲙。常言鲙味未尝果腹。邑客乃网鱼百余斤,会于野亭,观其下箸。初食鲙数叠[2],忽似哽,咯出一骨珠子,大如黑豆,乃寘于茶瓯中,以叠覆之。食未半,怪覆瓯倾侧,刘举视之,向者骨珠已长数寸,如人状。坐客竞观之,随视而长。顷刻长及人,遂捽刘[3],因殴流血。良久,各散走。一循厅之西,一转厅之左,俱及后门,相触翕成一人[4],乃刘也,神已痴矣。半日方能言,访其所以,皆不省。自是恶鲙。

    【注释】

    [1]和州:今安徽和县。录事:吏职名。即录事参军。见11.26条注[4]。

    [2]叠:叠子,即碟子。

    [3]捽(zuó):揪,抓。

    [4]翕(xī):合。

    【译文】

    和州刘录事,大历年间罢官,居住在和州邻县。他食量奇大,可敌数人,特别喜欢吃鱼肉。曾经说过鱼肉从来没有吃饱过。县城里有人就网了一百多斤鱼,在山亭摆下宴席,看他如何吃鱼。刚吃了几盘鱼,忽然好像被鱼刺卡住了,咯出一枚鱼骨珠,有黑豆大,就放在茶杯里,用碟子盖上。吃了不到一半,盖着的杯子倾倒了,刘某觉得奇怪,就举起杯子看,先前那枚骨珠已经长大了几寸,就像人的模样。席上其他客人争相围观,骨珠也随之长大。片刻工夫就长成常人那么大,揪住刘某痛加殴打,把他打出了血。过了很久,又各自散开。一个沿着厅西面跑,一个转向厅东面跑,都跑到后门,碰到一起合成一个人,原来是刘某,已经神志不清了。过了半天才能开口说话,问他刚才的事,全都不清楚。刘某从此厌恶吃鱼。

    15.2冯坦者,常有疾,医令浸蛇酒服之。初服一瓮子,疾减半。又令家人园中执一蛇,投瓮中,封闭七日。及开,蛇跃出,举首尺余,出门,因失所在。其过迹,地坟起数寸。

    【译文】

    有个名叫冯坦的人,有一次生病,医生让他泡蛇酒喝。先喝了一坛蛇酒,病势减轻了一半。他又让家人在园子里捉了一条蛇,投进酒坛,封闭七天。打开时,蛇从坛子里一跃而出,昂起头有一尺多高,一溜出门,不知去向何方。蛇经过的地方,地面隆起几寸高的小土堆。

    15.3陆绍郎中言:常记一人浸蛇酒,前后杀蛇数十头。一日,自临瓮窥酒,有物跳出,啮其鼻将落。视之,乃蛇头骨。因疮毁,其鼻如劓焉[1]。

    【注释】

    [1]劓(yì):古代割掉鼻子的肉刑。

    【译文】

    陆绍郎中说:记得曾经有一个人泡蛇酒,前前后后杀了几十条蛇。一天,他亲自去察看酒瓮里的药酒,瓮里突然有个东西跳出来咬住他的鼻子,差点把鼻子咬掉了。一看,竟然是死蛇的头骨。这人后来生疮鼻子烂掉了,就像受了劓刑一样。

    15.4有陈朴,元和中住崇贤里北街[1],大门外有大槐树。朴常黄昏徙倚窥外,见若妇人及狐犬老乌之类,飞入树中,遂伐视之。树凡三槎,一槎空中,一槎有独头栗一百二十,一槎中襁一死儿,长尺余。

    【注释】

    [1]崇贤里:唐代长安城坊。

    【译文】

    有个叫陈朴的人,元和年间住在长安城内崇贤里北街,大门外有棵大槐树。陈朴经常在黄昏时分出门倚着槐树向外闲观,看见有像妇女、狐狸、犬以及乌鸦之类飞进槐树里,于是就砍倒槐树看个究竟。大树一共分三个大杈,一个树杈中间是空的,一个树杈有一百二十枚独头栗,一个树杈里有一个裹着的死婴,长一尺多。

    15.5僧无可言[1]:近传有白将军者,常于曲江洗马,马忽跳出惊走。前足有物,色白如衣带,萦绕数匝。遽令解之,血流数升。白异之,遂封纸帖中,藏衣箱内。一日,送客至浐水[2],出示诸客。客曰:“盍以水试之[3]。”白以鞭筑地成窍,置虫于中,沃盥其上。少顷,虫蠕蠕而长,窍中泉涌,倏忽自盘若一席。有黑气如香烟,径出檐外。众惧曰:“必龙也。”遂急归,未数里,风雨骤至,大震数声。

    【注释】

    [1]僧无可:范阳(今河北涿州)人。唐代诗僧,贾岛的从弟。

    [2]浐(chǎn)水:浐河,在陕西西安,灞河的支流。

    [3]盍:何不。

    【译文】

    无可和尚说:近来传说有位白将军,曾经在曲江池洗马,马忽然跳出水来惊慌乱跑。马的前蹄有个白色的东西,样子像条衣带,缠绕马蹄好几圈。白将军急忙让人解下来,马流了好几升血。白将军觉得这东西很奇异,就用纸帖封好,装在衣箱里。一天,白将军送客到了浐水,把这东西拿出来给客人看。有位客人说:“不妨用水试一下。”白将军就用鞭子在地上筑了个长长的洞,把这条虫放进洞里,在洞上面浇水。不一会儿,那条虫蠕动着长大了,洞中涌出了泉水,转瞬之间长虫盘曲起来就像卷着的席筒。忽然化作一团黑气,仿佛香炉里的青烟,径直飞出了屋檐外。众人惊恐地说:“这肯定是龙。”于是急忙往回走,没走出几里远,风雨大作,伴有响雷数声。

    15.6景公寺前街中[1],旧有巨井,俗呼为八角井。元和初,有公主夏中过,见百姓方汲,令从婢以银稜碗就井承水,误坠碗。经月余,出于渭河。

    【注释】

    [1]景公寺:赵景公寺,在长安城常乐坊。

    【译文】

    长安城内景公寺前街上,旧时有一口大井,俗称八角井。元和初年,有位公主夏天经过这里,看见百姓正在汲水,就让跟随的婢女用银稜碗靠近井边取水,婢女不小心把碗掉进井里去了。一个多月以后,这只碗出现在渭河上。

    15.7东平未用兵[1],有举人孟不疑,客昭义[2]。夜至一驿,方欲濯足,有称淄青张评事者[3],仆从数十,孟欲参谒。张被酒,初不顾,孟因退就西间。张连呼驿吏索煎饼,孟默然窥之,且怒其傲。良久,煎饼熟,孟见一黑物如猪,随盘至灯影而立。如此五六返,张竟不察。孟因恐惧无睡,张寻大鼾。至三更后,孟才交睫,忽见一人皂衣,与张角力,久乃相捽入东偏房中,拳声如杵。一饷间,张被发双袒而出,还寝床上。入五更,张乃唤仆,使张烛巾栉[4],就孟曰:“某昨醉中,都不知秀才同厅。”因命食,谈笑甚欢,时时小声曰:“昨夜甚惭长者,乞不言也。”孟但唯唯。复曰:“某有程,须早发,秀才可先也。”遂摸靴中,得金一挺,授曰:“薄贶[5],乞密前事。”孟不敢辞,即为前去。行数日,方听捕杀人贼。孟询诸道路,皆曰:“淄青张评事,至某驿早发,迟明,空鞍失所在。驿吏返至驿寻索,驿西阁中有席角,发之,白骨而已,无泊一蝇肉也[6]。地上滴血无余,惟一只履在旁。”相传此驿旧凶,竟不知何怪。举人祝元膺常言亲见孟不疑说,每每戒夜食必须发祭也。祝又言孟素不信释氏,颇能诗,其句云:“白日故乡远,青山佳句中。”后常持念游览,不复应举。

    【注释】

    [1]东平未用兵:东平没有战事的时候。东平在唐为郓州,在今山东东平西北。东平用兵,指元和十三年(818)七月朝廷集宣武、魏博、义成、武宁、横海五镇之兵讨淄青节度使李师道事。

    [2]昭义:昭义军,治所在相州(今河南安阳)。

    [3]淄青:淄青节度使,治所在郓州(即东平)。评事:职掌评决刑狱,隶属大理寺。

    [4]巾栉(zhì):毛巾和梳子。这里指洗脸梳头。

    [5]贶(kuàng):赠。

    [6]泊:通“薄”,附着。

    【译文】

    东平郡还没有战事的时候,举人孟不疑客寓昭义军。天黑来到一处驿站,正要洗脚,又来了一位客人,人称淄青张评事,有几十名随从,孟不疑想要拜见他。张评事酒醉了,完全不予理会,孟不疑只好退回西间。张评事连声催促驿吏,索要煎饼,孟不疑一语不发地窥视他,对他的傲慢很是气愤。过了很久,煎饼熟了,孟不疑看见一只像猪一样黑糊糊的怪物,跟着盘子进来了,一直到了灯影下站着。这般来来去去五六次,张评事竟然没有察觉。孟不疑心怀恐惧,睡意全无,张评事却很快就鼾声如雷。三更以后,孟不疑刚合上眼,忽然看见一位黑衣人和张评事搏斗,又过一阵,互相揪打着进了东偏房,只听得拳头捶击的声音就像是用杵捣米一样。一顿饭工夫,张评事披头散发光着两个膀子出来了,回到床上睡下。到五更,张评事就唤起仆人,吩咐点灯洗脸梳头,又到孟不疑处,对他说:“我昨晚喝醉了,竟然不知秀才也在这里留宿。”就让仆人送来早餐同吃,二人有说有笑甚是开心,张评事又不时地小声对孟说:“昨晚的事让您见笑了,请一定不要声张。”孟不疑只是连连答应。张又说:“我要赶路,必须一早出发,您可先行一步。”于是从靴筒里摸出一铤金子交给孟不疑,说:“不成敬意,刚才说的事请务必保密。”孟不敢推辞,立即动身上路。路上走了几天,才听得官府追捕杀人凶犯。孟不疑向路人打听,都说:“淄青张评事,在某驿站一早出发,天快亮时,马鞍子上竟然空空无人,不知去向。驿吏返回驿站寻找,驿站西阁有一张席子,揭开一看,只见一堆白骨,上面没有一丝血肉。地上也不见血迹,只有一只靴子丢在旁边。”相传这个驿站以前就有凶煞,到底也不知是何方妖怪。举人祝元膺曾说,他亲自听到孟不疑常常告诫说,晚餐时必须供奉鬼神。祝元膺又说孟一向不信佛教,颇能作诗,有诗云:“白日故乡远,青山佳句中。”这事以后,孟不疑经常持念佛经,游览四方,不再应举。

    15.8刘积中[1],常于京近县庄居,妻病重。于一夕,刘未眠,忽有妇人白首,长才三尺,自灯影中出,谓刘曰:“夫人病,唯我能理,何不祈我。”刘素刚,咄之。姥徐戟指曰:“勿悔,勿悔。”遂灭。妻因暴心痛,殆将卒。刘不得已,祝之。言已,复出。刘揖之坐,乃索茶一瓯,向口如咒状,顾命灌夫人。茶才入口,痛愈。后时时辄出,家人亦不之惧。经年,复谓刘曰:“我有女子及笄[2],烦主人求一佳婿。”刘笑曰:“人鬼路殊,固难遂所托。”姥曰:“非求人也。但为刻桐木为形,稍工者则为佳矣。”刘许诺,因为具之。经宿,木人失矣。又谓刘曰:“兼烦主人作铺公铺母[3],若可,某夕我自具车轮奉迎。”刘心计无奈何,亦许。至一日,过酉,有仆马车乘至门。姥亦至曰:“主人可往。”刘与妻各登其车马,天黑至一处,朱门崇墉[4],笼烛列迎,宾客供帐之盛,如王公家。引刘至一厅,朱紫数十,有与相识者,有已殁者,各相视无言。妻至一堂,蜡炬如臂,锦翠争焕,亦有妇人数十,存殁相识各半,但相视而已。及五更,刘与妻恍惚间却还至家,如醉醒,十不记其一二矣。经数月,姥复来拜谢曰:“小女成长,今复托主人。”刘不耐,以枕抵之曰:“老魅,敢如此扰人!”姥随枕而灭,妻遂疾发。刘与男女酹地祷之,不复出矣。妻竟以心痛卒。刘妹复病心痛。刘欲徙居,一切物胶著其处,轻若履屣,亦不可举。迎道流上章[5],梵僧持咒,悉不禁。刘尝暇日读药方,其婢小碧,自外来,垂手缓步,大言:“刘四,颇忆平昔无?”既而嘶咽曰:“省躬近从泰山回[6],路逢飞天野叉,携贤妹心肝,我已夺得。”因举袖,袖中蠕蠕有物,左顾似有所命,曰:“可为安置。”又觉袖中风生,冲帘幌入堂中,乃上堂对刘坐,问存殁,叙平生事。刘与杜省躬同年及第,有分,其婢举止笑语,无不肖也。顷曰:“我有事,不可久留。”执刘手呜咽,刘亦悲不自胜。婢忽然而倒,及觉,一无所记。其妹亦自此无恙。

    【注释】

    [1]刘积中:中唐人。贞元十七年(801)举进士及第。

    [2]及笄(jī):女子十五岁,束发加笄,以示成年。笄,发簪。

    [3]铺公铺母:成婚之日,女家请多福多寿子孙满堂的夫妇铺设新房以图吉利,称“铺公铺母”。

    [4]崇墉:高墙。

    [5]上章:上表求神。

    [6]近从泰山回:道教以泰山府君主人生死,人死则魂归泰山,故有此说。

    【译文】

    刘积中曾在京城郊县田庄居住,妻子病重。一天晚上,刘还没睡,忽然有个白发妇女,身长仅有三尺,从灯影下走出来,对刘说:“您夫人的病,只有我能治,不妨求求我。”刘积中素来刚直不信鬼邪,就大声呵斥她。白发老妇慢悠悠地戟手指着他说:“别后悔,别后悔。”说完就不见了。随后刘妻突然心痛,看着就快死了。刘没办法,只好向老妇祝祷。话音刚落,老妇又出现了。刘向她作揖请她坐下,老妇要来一杯茶,对着茶杯口就像是念咒的样子,然后让刘把这杯茶灌给夫人。茶水一入口,夫人的心痛立刻就好了。后来老妇时时出入刘家,家人也不害怕她。过了一年,老妇对刘说:“我有个女儿成年了,烦请主人为她找个好女婿。”刘积中笑着说:“人鬼异路,这事儿实在没法办。”老妇说:“不是找个人。只要拿桐木雕刻一个人形,雕刻得稍稍精致些,就是我说的佳婿了。”刘答应了,就为她准备好。过了一晚,桐人不见了。老妇又对刘说:“还要烦请主人夫妇当铺公铺母,如果行的话,某晚我备好车马来接。”刘积中心里琢磨了一下,还是无可奈何,也只得答应了。一天,过了酉时,就有仆从车马到了门前。老妇也来了,说:“主人请前往。”刘和他妻子各自登上一辆车,天黑时到了一处,朱门高墙,灯笼烛炬列队迎接,客人之多,筵席之盛,如同王公之家。老妇领着刘积中来到一处厅堂,有几十个身着红紫的人,有和他相识的,有已经去世的,大家彼此相看,默无一言。刘妻来到另一处厅堂,只见蜡炬粗如手臂,珠翠锦绣,光彩耀眼,也有几十位妇女,活着的已死的相识的不认识的,各有一半,大家也都相看无言。到了五更,刘积中和妻子迷迷糊糊回到家里,像是酒醉初醒一般,晚间的事大多记不得了。又过了几个月,老妇又来拜谢说:“我的小女儿也成年了,现在又麻烦主人。”刘极不耐烦,用枕头抵拒她说:“老鬼,竟敢如此骚扰人!”老妇一挨枕头就消失不见,刘妻的病又发作了。刘和儿女以酒酹地反复祝祷,老妇再也没有出现。刘妻最后因心痛病去世。接着刘的妹妹又犯心痛。刘准备迁居,而家里所有东西都像是胶粘在地,轻如鞋子的东西,也拿不起来。刘迎请道士上表求神,又请梵僧持念作法,都不管用。有一天刘闲暇无事翻读药方,他的侍女小碧从外面走进来,垂着双手,步履迟缓,大声说:“刘四,还记得从前的事吗?”接着就呜咽着说:“省躬我最近从泰山返回,半路遇见飞天夜叉,携着令妹的心肝,我已夺回来了。”于是举起衣袖,袖子里有东西在不停蠕动,又扭头向左像是对谁说话:“去安置一下。”这时但觉袖子里呼呼生风,吹得帘帷飞到了厅堂中央,又上堂面对刘坐下,询问朋友生死,畅叙平生情谊。刘积中和杜省躬同年进士及第,颇有情分,这个婢女的言谈举止,无一不像杜省躬。片刻,又说:“我还有事,不能久留。”握着刘的手悲痛哭泣,刘积中也悲从中来,情难自已。接着小碧忽然就倒在地上,等她苏醒过来,什么都不记得。刘的妹妹也从此病就好了。

    15.9临川郡南城县令戴詧[1],初买宅于馆娃坊[2]。暇日,与弟闲坐厅中,忽听妇人聚笑声,或近或远,詧颇异之。笑声渐近,忽见妇人数十,散在厅前,倏忽不见。如是累日,詧不知所为。厅阶前枯梨树,大合抱,意其为祥[3],因伐之。根下有石,露如块,掘之转阔,势如鏊形[4],乃火上沃醯[5],凿深五六尺不透。忽见妇人绕坑,抵掌大笑。有顷,共牵詧入坑,投于石上。一家惊惧之际,妇人复还,大笑,詧亦随出。詧才出,又失其弟,家人恸哭。詧独不哭,曰:“他亦甚快活,何用哭也。”詧至死,不肯言其情状。

    【注释】

    [1]南城县:今属江西。

    [2]馆娃坊:春秋时,吴王作宫于砚石山以馆西施,吴地称美女为娃,故此宫名馆娃宫。此馆娃坊虽地不在吴,而其命意当与此有关。

    [3]祥:吉凶之兆。

    [4]鏊(ào):铁制的烙饼炊具。

    [5]醯(xī):醋。

    【译文】

    临川郡南城县令戴詧,起先在馆娃坊买下一座宅院。一天闲暇,和弟弟在厅中闲坐,忽然听见女子聚集喧笑的声音,忽远忽近,戴詧很诧异。笑声慢慢靠近了,突然看见几十个女子,散立在厅堂,又一下子全都不见了。一连几天都是如此,戴詧不知该如何办。厅前台阶下有棵枯梨树,大可合抱,戴詧心想这定是不祥之物,于是把树砍倒了。树根下有块石头露出来,往下挖掘,石头越来越大,像是鏊的形状,戴詧就用火烧石,又浇上醋,凿了五六尺深,还没凿透。忽然那些女子又出现了,围着深坑拍手大笑。一会儿,突然就拉着戴詧下了坑,没入石头里面。一家人正又惊又怕,那些女子又出现了,大笑,戴詧也跟着出来了。戴詧才出来,他弟弟又不见了,一家人痛哭不已。只有戴詧不哭,还说:“他现在也很快活,哭他做什么。”戴詧到死也不肯说出那里面的情形。

    15.10独孤叔牙常令家人汲水,重不可转,数人助出之,乃人也。戴席帽[1],攀栏大笑,却坠井中。汲者揽得席帽,挂于庭树,每雨,所溜雨处辄生黄菌。

    【注释】

    [1]席帽:古时的一种围帽。

    【译文】

    独孤叔牙曾让家人汲水,辘轳重得根本转不动,几个人合伙才提起来,一看原来井绳上坠着一个人。那人戴着席帽,攀着井栏大笑,回身又坠入井里。家人只抓住那人的席帽,挂在院中的树上,每到下雨的时候,帽沿滴水处就会长出黄菌。

    15.11有史秀才者,元和中,曾与道流游华山。时暑,环憩一小溪。忽有一叶,大如掌,红润可爱,随流而下。史独接得,寘怀中。坐食顷,觉怀中渐重,潜起观之,觉叶上鳞起,栗栗而动[1]。史惊惧,弃林中,遽白众曰:“此必龙也,可速去矣!”须臾,林中白烟生,弥于一谷。史下山未半,风雷大至。

    【注释】

    [1]栗栗:颤抖的样子。栗,通“慄”。

    【译文】

    有位史秀才,元和年间曾和道士一起游华山。当时天气炎热,大家环坐在小溪边休息。忽然有一片大如手掌的叶子,红润可爱,顺流而下。只有史秀才捞着,放在怀里。坐了一顿饭工夫,史秀才感到怀里慢慢变重,悄悄起身察看,发现叶子上面凸起鳞甲,簌簌抖动。史秀才又惊又怕,把叶片扔在树林里,急忙对众人说:“这一定是龙,大家赶快走吧!”一会儿,树林里冒出白烟,弥漫整个山谷。史秀才一行还没下到半山腰,狂风迅雷就来了。

    15.12史论作将军时,忽觉妻所居房中有光,异之。因与妻遍索房中,且无所见。一日,妻早妆开奁,奁中忽有金色龟,大如钱,吐五色气,弥满一室。后常养之。

    【译文】

    史论当将军的时候,一次忽然发现妻子居住的房间里有光,觉得很奇怪。他于是和妻子把房间搜了个遍,什么也没找着。后来一天,他妻子早上化妆打开梳妆匣,突然看见匣子里有一只金色龟,大如铜钱,口吐五色气体,弥漫整个房间。后来他们一直把这只龟养着。

    15.13工部员外郎张周封言:旧庄城东狗脊觜西,常筑墙于太岁上[1],一夕尽崩。且意其基虚,工不至,乃率庄客指挥筑之。高未数尺,炊者惊叫曰:“怪作矣!”遽视之,数斗[2],悉跃出,蔽地著墙,匀若蚕子,无一粒重者,矗墙之半,如界焉。因诣巫,酹地谢之,亦无他焉。

    【注释】

    [1]太岁:古代天文学中假设的星名。与岁星(木星)运行方向相反。后来方士术数以太岁所在为凶方,忌兴土木建筑或迁徙房屋。

    [2]:同“饭”。

    【译文】

    工部员外郎张周封说:在旧庄城的东边、狗脊嘴西边,曾经误把墙筑在太岁头上,一个晚上全垮了。他料想是墙基不牢固,施工人员偷工减料,就带上庄客,亲自指挥筑墙。还不到几尺高,做饭的人惊叫道:“出怪事了!”他急忙去看,几斗米饭全都从锅里蹦了出来,洒到地上和墙上,像蚕子一样均匀,没有一粒是重叠的,粘上墙的米粒正到墙的一半高,整整齐齐如同一条界线。于是请来巫师,以酒祭地,致歉谢罪,倒也没再发生其他怪事。

    15.14山萧[1],一名山臊,《神异经》作[2]。《永嘉郡记》作山魅[3],一名山骆,一名蚑,一名濯肉,一名热肉,一名晖,一名飞龙。如鸠,青色,一曰治鸟,巢大如五斗器,饰以土垩,赤白相间,状如射侯[4]。犯者能役虎害人,烧人庐舍,俗言山魈。

    【注释】

    [1]山萧:即山魈(xiāo),传说中山里的木石精怪。

    [2]《神异经》:旧题东方朔撰,所载皆荒诞不经之言,而文采绮丽,后来词赋家多引用。

    [3]《永嘉郡记》:南朝刘宋郑缉之撰。

    [4]射侯:箭靶。

    【译文】

    山萧,又名山臊,《神异经》写作。《永嘉郡记》又作山魅,又名山骆,又名蚑,又名濯肉,又名热肉,又名晖,又名飞龙。样子像斑鸠,青色,又称作治鸟。它的窝有五斗容器那么大,用白土装饰,红白相间,看上去就像箭靶。如果受到侵犯,它能驱使老虎伤人,会烧人房屋,民间又称作山魈。

    15.15伍相奴或扰人[1],许于伍相庙多已[2]。旧说一姓姚,二姓王,三姓汪,昔值洪水,食都树皮[3],饿死,化为鸟都,皮骨为猪都,妇女为人都。鸟都左腋下有镜印[4],阔二寸一分,右脚无大指,右手无三指,左耳缺,右目盲。在树根居者名猪都,在树半可攀及者名人都,在树尾者名鸟都。其禁有打土垄法、山鹊法。其掌诀:右手第二指上节边禁山都眼,左手目禁其喉[5]。南中多食其巢,味如木芝。窠表可为履屜[6],治脚气。

    【注释】

    [1]伍相奴:精怪名。与伍相有关。伍相,即为伍子胥(?——前484)。楚大夫伍奢次子,父兄被楚平王杀害,乃奔吴,与孙武共佐吴王伐楚,五战入郢都,掘平王墓,鞭尸三百。吴王夫差败越,越请和,子胥谏不从,夫差听信伯嚭之谗,迫伍子胥自杀。

    [2]伍相庙:伍子胥庙。伍子胥死后,吴人怜之,为立祠庙。

    [3]都树:大树。

    [4]镜印:不详。

    [5]右手第二指上节边禁山都眼,左手目禁其喉:疑“边禁”、“目禁”各自为词,不详何义。

    [6]履屜(xiè):类似今之鞋垫。屜,同“屟”。

    【译文】

    伍相奴有时会侵扰人类,这种情况到伍相庙去祷告许愿一般都会管用。过去的说法,伍相奴一姓姚,二姓王,三姓汪,早先遇到洪水,啃食大树皮,饿死了,化为鸟都,皮骨化为猪都,妇女化为人都。鸟都左腋下有处镜印,宽二寸一分,右脚没有大脚趾,右手没有三指,没有左耳,右眼是瞎的。住在树根的名叫猪都,住在树的半高可以攀爬够着的叫人都,住在树梢的叫鸟都。禁治之法有打土垄法、山鹊法。掌诀是:右手第二指上节边禁山都的眼,左手目禁山都的喉。南方地区多食用它的巢,味道如同木芝。巢的表皮可制成鞋垫,治脚气。

    15.16旧说野狐名紫狐[1],夜击尾火出。将为怪,必戴髑髅,拜北斗,髑髅不坠,则化为人矣[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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