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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集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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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超灭[7]。”侍卫者皆圆眼,具甲胄。敬伯辞出,以一刀子赠敬伯曰:“好去,但持此刀,当无水厄矣。”敬伯出,还至杜林中,而衣裳初无沾湿。果其年宋武帝灭燕。敬伯三年居两河间,夜中忽大水,举村俱没,唯敬伯坐一榻床,至晓著岸。敬伯下看之,乃是一大鼋也。敬伯死,刀子亦失。世传杜林下有河伯家。

    【注释】

    [1]平原县:在今山东邹平东南。

    [2]杜:也称“甘棠”、“棠梨”,落叶乔木。

    [3]太上:南燕慕容超年号(405——410)。

    [4]长白山:今山东邹平西南会仙山。

    [5]吴江:吴地的江河。

    [6]通问:互相往来访问。济伯:济水的河神。

    [7]裕:即为宋武帝刘裕(363——422),小名寄奴。原为东晋将领,410年出兵灭南燕,420年代晋称帝,国号宋。超:南燕末位君主慕容超。

    【译文】

    平原县西边四十里原有一片甘棠林。南燕太上年间,有个名叫邵敬伯的人,家住长白山。一天,有人带给敬伯一封信,说:“我是吴江的使者,奉命前去济伯那里互通闻问,现在要过长白山,麻烦您帮我把这封信带去。”又告诉敬伯说只要在甘棠林中拾片树叶投入济水,就会有人出来。敬伯照他说的做了,果然出来一个人要接他进去。敬伯怕水,那人让敬伯闭上眼睛。敬伯感觉好像在水中行进,一睁眼,只见一座壮丽的宫殿。宫殿里一位老人,大约八九十岁,坐在水精床上,打开书信,念道:“裕兴超灭。”侍卫都长着圆鼓鼓的眼睛,身着铠甲。敬伯告辞离去,老人送给敬伯一把刀子,说:“慢走,只要有这把刀,就不会有水害了。”敬伯从济水中出来,回到甘棠林中,衣裳一点也没有沾湿。果然就在这一年,刘裕灭掉了南燕慕容超。敬伯在两河之间的地带居住了三年,一天夜里忽然发大水,全村都被淹没了,只有敬伯坐在一张坐榻上漂浮着,到天明靠了岸。敬伯下来一看,原来坐榻是只大鳖。敬伯死后,那把刀子也不见了。据说甘棠林下面是河伯的家。

    14.26临济有妒妇津[1],相传言,晋太始中,刘伯玉妻段氏,字明光,性妒忌。伯玉常于妻前诵《洛神赋》[2],语其妻曰:“娶妇得如此,吾无憾矣。”明光曰:“君何得以水神美而欲轻我?吾死,何愁不为水神。”其夜乃自沉而死。死后七日,托梦语伯玉曰:“君本愿神,吾今得为神也。”伯玉寤而觉之,遂终身不复渡水。有妇人渡此津者,皆坏衣枉妆[3],然后敢济。不尔,风波暴发。丑妇虽妆饰而渡,其神亦不妒也,妇人渡河无风浪者,以为己丑,不致水神怒。丑妇讳之,无不皆自毁形容,以塞嗤笑也。故齐人语曰:“欲求好妇,立在津口。妇立水旁,好丑自彰。”

    【注释】

    [1]临济:在今山东高青东南。

    [2]《洛神赋》:曹植所撰,为赋体之名篇。洛神,即宓妃,传说中的洛水女神,相传为伏羲氏的女儿,溺死于洛水,乃为神。曹植在《洛神赋》中,极力描绘洛神美丽多情,谓其“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云云。

    [3]枉妆:乱其妆饰。

    【译文】

    临济有个妒妇津,相传晋朝泰始年间,刘伯玉的妻子段氏,字明光,生性妒忌。有一次,伯玉当着妻子的面朗诵《洛神赋》,对妻子说:“要是能娶洛神这样的女子为妻,我就心满意足了。”明光说:“郎君怎么能因为水神貌美而要轻视我呢?我死了,不愁成不了水神。”当晚就投水死了。死后第七天,她托梦告诉伯玉说:“郎君希望有个水神做妻子,我现在就是水神了。”伯玉从梦中惊醒,于是终身不再渡河。凡有妇女要从这渡口过河的,都弄乱自己的衣服妆饰,才敢渡河。要是不这样,就会风浪大作。面丑的妇女,即便精心打扮后渡河,水神也不会嫉妒,渡这条河却又没起风浪的,都心想是自己貌丑,引不起水神的嫉妒。丑妇忌讳这个,索性把自己弄得乱头粗服,以免旁人讥笑。所以齐人有俗话说:“想求美貌媳妇,立在这个渡口。妇女水边一站,美丑自然分明。”

    14.27虞道施,义熙中乘车山行。忽有一人,乌衣,径上车,言寄载。头上有光,口目皆赤,面被毛。行十里方去。临别,语施曰:“我是驱除大将军,感尔相容。”因留赠银环一双。

    【译文】

    晋朝义熙年间,虞道施在山间乘车出行。忽然有一个黑衣人,径直坐上了车,说请他捎一段儿。这人头上发光,嘴巴和眼睛都是红色的,满脸是毛。搭了有十里路,才下车离去。分别时,这人对虞道施说:“我是驱除大将军,感谢你让我坐车。”于是留赠一双银环。

    14.28晋隆安中[1],吴兴有人年可二十[2],自号圣公,姓谢。死已百年,忽诣陈氏宅,言是己旧宅:“可见还,不尔,烧汝。”一夕火发,荡尽。因有鸟毛插地,绕宅周匝数重。百姓乃起庙。

    【注释】

    [1]隆安:晋安帝司马德宗年号(397——401)。

    [2]吴兴:吴兴郡,治所在今浙江湖州。

    【译文】

    晋朝隆安年间,吴兴有个人,年龄二十岁左右,自称圣公,姓谢。死去一百年后,忽然有一天到了陈氏的宅院,说是自己的老宅:“最好还给我,要是不还,一把火给你烧了。”后来一天晚上,陈宅着了火,烧得精光。之后有鸟毛插在地上,环绕宅院好几圈。当地百姓就在原地起了一座庙宇。

    14.29大足初[1],有士人随新罗使,风吹至一处。人皆长须,语与唐言通,号长须国。人物茂盛,栋宇衣冠,稍异中国[2]。地曰扶桑洲[3],其署官品,有正长、戢波、目伇、岛逻等号[4]。士人历谒数处,其国皆敬之。忽一日,有车马数十,言大王召客。行两日,方至一大城,甲士守门焉。使者导士人入,伏谒,殿宇高敞,仪卫如王者。见士人拜伏,小起。乃拜士人为司风长,兼驸马[5]。其主甚美[6],有须数十根。士人威势烜赫,富有珠玉,然每归见其妻则不悦。其王多月满夜则大会,后遇会,士人见姬嫔悉有须,因赋诗曰:“花无蕊不妍,女无须亦丑。丈人试遣惣无[7],未必不如惣有。”王大笑曰:“驸马竟未能忘情于小女颐颔间乎[8]?”经十余年,士人有一儿二女。忽一日,其君臣忧戚。士人怪,问之。王泣曰:“吾国有难,祸在旦夕,非驸马不能救。”士人惊曰:“苟难可弭[9],性命不敢辞也。”王乃令具舟,命两使随士人,谓曰:“烦驸马一谒海龙王,但言东海第三汊第七岛长须国有难求救[10]。我国绝微,须再三言之。”因涕泣执手而别。士人登舟,瞬息至岸。岸沙悉七宝,人皆衣冠长大。士人乃前,求谒龙王。龙宫状如佛寺所图天宫,光明迭激[11],目不能视。龙王降阶迎士人,齐级升殿。访其来意,士人具说,龙王即令速勘。良久,一人自外白曰:“境内并无此国。”士人复哀祈,言长须国在东海第三汊第七岛。龙王复叱使者细寻勘,速报。经食顷,使者返曰:“此岛虾合供大王此月食料,前日已追到。”龙王笑曰:“客固为虾所魅耳。吾虽为王,所食皆禀天符[12],不得妄食。今为客减食。”乃令引客视之,见铁镬数十如屋[13],满中是虾。有五六头,色赤,大如臂,见客跳跃,似求救状。引者曰:“此虾王也。”士人不觉悲泣。龙王命放虾王一镬,令二使送客归中国。一夕至登州[14]。回顾二使,乃巨龙也。

    【注释】

    [1]大足:周武则天年号(701)。

    [2]中国:上古时代,我国华夏族建国于黄河流域,以为居天下之中,故称中国,周绕中国的其他地区为四方。

    [3]扶桑:指东洋海域中的古国,相沿为日本的代称。

    [4]伇:“役”的古字。

    [5]驸马:职官名。汉武帝初设驸马都尉,后来皇帝的女婿例加驸马都尉,简称“驸马”。

    [6]主:公主。

    [7]惣(zǒng):同“总”。

    [8]颐(yí):面颊。颔(hàn):下巴。

    [9]弭(mǐ):消除。

    [10]汊:河与湖海的交汇处。

    [11]迭激:闪烁。

    [12]天符:上天的旨意。

    [13]镬(huò):锅。

    [14]登州:今山东牟平。

    【译文】

    大足初年,有位士人随同新罗使节乘船,被大风吹到一个地方。这里的人都长着长长的胡须,语言和唐朝相通,叫作长须国。这里人口众多,物产丰盛,房屋衣饰和大唐略有不同。地名叫作扶桑洲,官府设有正长、戢波、目役、岛逻等职官名号。士人走访了几个地方,该国之人无不敬重。忽然有一天,来了几十辆车马接他,说是国王召见客人。走了两天,才到了一座大城,有身着盔甲的卫士把守城门。使者领着士人进入拜见国王,但见宫殿高大宽敞,有个仪仗护卫看着像是国王的人。见士人拜伏在地,国王略略欠身回礼。就拜士人为司风长,兼驸马。公主很美丽,长着几十根胡须。士人声势显赫,财富充盈,但每次回家一见到他的妻子就不高兴。国王经常在月圆之夜大宴群臣,后来士人遇上一次宴会,看见国王的宫女和嫔妃全都长着胡须,于是赋诗一首:“花无蕊不美,女无须就丑。丈人试让拔完,未必不如有须。”国王听了大笑,说:“驸马竟然还惦记着小女脸上的胡须吗?”过了十多年,士人有了一儿二女。忽然有一天,长须国君臣上下忧惧不安。士人很奇怪,就问他们。国王流泪说:“我国将有大难,祸在旦夕之间,除了驸马,别人不能相救。”士人大吃一惊,说:“只要能够消除灾难,我愿拼死效力。”国王就让人备好船只,命两位使者跟随士人,对他说:“烦请驸马去拜见东海龙王,只说东海第三汊第七岛长须国有难求救。我国实是太小,要再三恳求。”于是泪眼相看,执手而别。士人上了船,很快就到了海岸。海岸沙滩全是七宝,那里的人都峨冠博带,身材高大。士人就上前请求拜见龙王。龙宫的样子就像佛寺里所画的天宫,光芒闪烁,令人眼花缭乱。龙王走下台阶迎接士人,一同拾级上殿。问他因何事造访,士人把前前后后叙说一遍,龙王当即命人速速调查。过了很久,有一人从外进殿报告说:“境内并没有这个国家。”士人又苦苦哀求,说长须国在东海第三汊第七岛。龙王再次喝命使者细细查找,快快禀报。又过了一顿饭工夫,使者回报说:“这岛上的虾正好供给大王本月的食物,前天就已捕来了。”龙王笑着说:“客人的确是被虾精迷惑了。我虽然身为龙王,食用的东西都遵从上天的旨意,不能随便乱吃。今天看在您的份上,就少吃点吧。”就让人带着士人前去察看,只见有几十口屋子那么大的铁锅,里面装满了虾。有五六只虾,全身通红,大如手臂,见到士人就蹦跳起来,像是求救的样子。引导的侍从说:“这就是虾王。”士人不觉悲从中来,流泪哭泣。龙王命人把装有虾王的那一锅全部放走,又派两位使者护送士人返回中土。一夜时间,到达登州。士人上岸后,回头看两位使者,原来是两条巨龙。

    14.30天宝初,安思顺进五色玉带[1],又于左藏库中得五色玉杯[2]。上怪近日西赆无五色玉[3],令责安西诸蕃[4]。蕃言:“比常进,皆为小勃律所劫[5],不达。”上怒,欲征之。群臣多谏,独李右座林甫赞成上意[6],且言武臣王天运谋勇可将。乃命王天运将四万人,兼统诸蕃兵伐之。及逼勃律城下,勃律君长恐惧请罪,悉出宝玉,愿岁贡献。天运不许,即屠城,虏三千人及其珠玑而还。勃律中有术者言:“将军无义,不祥,天将大风雪矣。”行数百里,忽风四起,雪花如翼,风激小海水成冰柱[7],起而复摧。经半日,小海涨涌,四万人一时冻死,唯蕃、汉各一人得还。具奏,玄宗大惊异,即令中使随二人验之。至小海侧,冰犹峥嵘如山,隔冰见兵士尸,立者坐者,莹澈可数。中使将返,冰忽消释,众尸亦复不见。

    【注释】

    [1]安思顺(?——756):天宝年间,曾为河西、朔方节度使,户部尚书。

    [2]左藏库:唐代国库分左、右藏库。左藏库存放钱帛、杂彩、天下赋调。

    [3]赆(jìn):进贡的财物。

    [4]安西诸蕃:安西都护府统辖的龟兹、疏勒、于阗、焉耆(原称碎叶)等蕃属国。安西都护府于贞观十四年(640)置于交河城,显庆三年(658)移治龟兹,贞元六年(790)没于吐蕃。

    [5]小勃律:西域古国名。唐时有大勃律、小勃律,小勃律在今克什米尔吉尔吉特。唐玄宗时灭小勃律,置归仁军。

    [6]李右座林甫:即为李林甫(?——752)。唐宗室,开元初迁太子中允,十四年(726)拜御史中丞。二十四年(736)十一月,代张九龄为中书令,兼兵部尚书、集贤殿学士、修国史。天宝元年(742)为右相,迁尚书左仆射。李林甫在相位十九年,权倾朝野,口蜜腹剑,嫉贤妒能,欺上罔下,终致国政不可收拾。《新唐书》列入《奸臣传》。右座:右相。

    [7]海:海子,湖泊。

    【译文】

    天宝初年,安思顺进献五色玉带,左藏库里又找到了五色玉杯。玄宗想起西域各蕃近来进贡物品中没有五色玉,觉得奇怪,就派使者去责问安西诸蕃国。诸蕃国回奏说:“我们一直在进贡,都被小勃律劫走了,没能送到长安。”玄宗大怒,准备征讨小勃律。群臣多数进言谏阻,只有右相李林甫赞同圣意,并且说武臣王天运有勇有谋,可以为将。于是玄宗命令王天运率兵四万,同时统领诸蕃国兵马进行讨伐。大军逼近勃律城下,勃律国君恐惧请罪,把所藏宝玉全都交出,并且愿意每年进贡。王天运不答应,于是屠杀全城,俘虏三千人,带着珠玉宝物凯旋。勃律国一位术士说:“将军残忍屠城不讲道义,这是不祥之事,将会有暴风雪的。”走了几百里,忽然四面狂风大作,雪花大如鸟翅,暴风卷起海子中的水冻成冰柱,又拦腰吹折。持续半天,海子里的水涨涌上岸,四万名士兵一时全被冻死,只剩蕃、汉各一人活着回来。玄宗得知事情的经过,大为惊异,立刻派遣中使跟随这两个人前去察看。一行人来到海子边,坚冰还堆积如山,峥嵘矗立,隔着冰块看士兵的尸体,站着的、坐着的,晶莹透明,历历可数。中使将要返回的时候,坚冰忽然消融了,那些尸体也全都不见了。

    14.31郭代公常山居[1],中夜有人面如盘,瞚目出于灯下。公了无惧色,徐染翰题其颊曰:“久戍人偏老,长征马不肥[2]。”公之警句也。题毕吟之,其物遂灭。数日,公随樵闲步,见巨木上有白耳,大如数斗,所题句在焉。

    【注释】

    [1]郭代公:即为郭震(656——713),字元振,魏州贵乡(今河北大名东北)人。年十八举进士。神龙年间镇守疏勒,力保安西四镇与西域交通。开元初封代国公。

    [2]久戍人偏老,长征马不肥:诗题为《塞下曲》,全诗:“塞外虏尘飞,频年出武威。死生随玉剑,辛苦向金微。久戍人将老,长征马不肥。仍闻酒泉郡,已合数重围。”

    【译文】

    郭代公曾在山间隐居,半夜时,忽然有一个人脸如圆盘,在灯光下眨着眼睛。代公毫无惧色,慢悠悠地以笔蘸墨,在它面颊上题写:“久戍人偏老,长征马不肥。”这是代公的警句。题写完毕又反复吟诵,那怪物就消失不见了。几天后,代公随着樵夫闲步山间,看见一棵大树上长着白耳,有几斗大,他题写的诗句还在上面。

    14.32大历中,有士人庄在渭南[1],遇疾卒于京。妻柳氏因庄居,一子年十一二。夏夜,其子忽恐悸不眠。三更后,忽见一老人,白衣,两牙出吻外,熟视之。良久,渐近床前。床前有婢眠熟,因扼其喉,咬然有声,衣随手碎,攫食之[2]。须臾骨露,乃举起饮其五脏,见老人口大如簸箕。子方叫,一无所见,婢已骨矣。数月后,亦无他。士人祥斋[3],日暮,柳氏露坐逐凉,有胡蜂绕其首面。柳氏以扇击堕地,乃胡桃也。柳氏遽取玩之掌中,遂长。初如拳,如碗,惊顾之际,已如盘矣。嚗然分为两扇[4],空中轮转,声如分蜂。忽合于柳氏首,柳氏碎首,齿著于树。其物因飞去,竟不知何怪也。

    【注释】

    [1]渭南:今属陕西。

    [2]攫(jué):抓取。

    [3]祥斋:丧满周年的祭仪。

    [4]嚗(bó):拟声词。

    【译文】

    大历年间,有个士人庄园在渭南,他在京城里生病去世。妻子柳氏于是就住到田庄上去了,有个十一二岁的儿子。一个夏夜,他儿子忽然心里惊恐睡不着觉。三更以后,这孩子忽然看见一位身着白衣的老者,两颗獠牙露出嘴外,瞪眼看着他。过了很久,慢慢靠近床前。床前有一个婢女正在熟睡,白衣老者就扼住她的喉咙,只听得咯咯作响,婢女的衣服都被撕破,老者抓住婢女就吃。很快婢女的骨头都露出来了,于是又举起来吞噬她的五脏,只见这老者的嘴大如簸箕。孩子一声惊叫,白衣人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婢女的骨头。几个月后,也没有其他异常情况。士人去世一周年的那天傍晚,柳氏露天乘凉,有只胡蜂绕着她的头脸飞来飞去。柳氏用扇子打落在地,一看原来是枚胡桃。柳氏就拾起来拿在手中玩耍,不料胡桃开始变大。先是像拳头,然后像碗,柳氏惊惶失措,盯着看,转眼的工夫就大如盘子。嚗的一声裂成两扇,在空中转如飞轮,声音就像蜂群分飞。两扇胡桃突然一下合在柳氏的头上,把头夹得四分五裂,血肉横飞,牙齿都崩到树上去了。然后那东西就飞走了,最终也不知是个什么怪物。

    14.33贾相公耽在滑州[1],境内大旱,秋稼尽损。贾召大将二人,谓曰:“今岁荒旱,烦君二人救三军百姓也。”皆言:“苟利军州,死不足辞。”贾笑曰:“君可辱为健步[2],乙日[3],当有两骑,衣惨绯[4],所乘马蕃步鬣长[5],经市出城,君等踪之,识其所灭处,则吾事谐矣。”二将乃裹粮,衣皂衣寻之。一如贾言,自市至野,二百余里,映大冢而灭。遂垒石标表志焉。经信而返。贾大喜,令军健数百人,具畚锸[6],与二将偕往其所。因发冢,获陈粟数十万斛,人竟不之测。

    【注释】

    [1]贾相公耽:即为贾耽(730——805),字敦诗,沧州南皮(今属河北)人。贞元二年(786)官检校右仆射,兼滑州刺史、义成军节度使。贾耽熟悉疆域山川风土,著有《海内华夷图》、《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等。

    [2]健步:健卒。

    [3]乙日:第二天。

    [4]惨绯:浅红色。惨,浅。

    [5]蕃步:细碎而散乱的步子。

    [6]畚锸(běn chā):撮箕和铁锹之类挖运泥土的工具。

    【译文】

    贾耽相公在滑州的时候,州境大旱,秋粮无收。贾耽招来两员大将,对他们说:“今年大旱灾荒,烦请两位拯救三军将士和本州百姓。”二将回答说:“只要有利于全州军民,出生入死在所不辞。”贾耽笑着说:“委屈两位化装成健卒,明天,会有两个骑马的人,穿着浅红色衣服,骑的马步子小,颈毛长,穿过街市出城,你们就悄悄跟踪他,在他消失的地方做上记号,我的事情就告成了。”二将就备好干粮,穿上黑衣扮为健卒去寻找说的这两人。正如贾耽所说的情形,那两人从城里走到野外,走了两百多里路,走到一座大墓前就消失了。二将就在这里垒上石头作为记号。又走了两晚返回城里。贾耽获报大喜,命令几百个军士健卒都备好撮箕和铁锹,跟随两位大将前往那里。他们掘开大墓,找到了几十万斛陈粮,人们都猜不透到底是怎么回事。

    14.34胡珦为虢州时[1],猎人杀得鹿,重一百八十斤。蹄下贯铜镮[2],镮上有篆字,博物者不能识也。

    【注释】

    [1]胡珦(xiàng,740——818):清河(今属河北)人。诗人张籍的岳父。

    [2]镮:音huán。

    【译文】

    胡珦在虢州的时候,有个猎人猎杀了一头鹿,重一百八十斤。鹿的蹄子下穿着铜镮,铜镮上刻有篆字,博物多知的人也认不出是什么字。

    14.35博士丘濡说[1]:汝州傍县,五十年前村人失其女。数岁,忽自归,言初被物寐中牵去,倏止一处,及明,乃在古塔中。见美丈夫,谓曰:“我天人[2],分合得汝为妻[3],自有年限,勿生疑惧。”且戒其不窥外也。日两返,下取食,有时炙饵犹热。经年,女伺其去,窃窥之。见其腾空如飞,火发蓝肤,磔耳如驴焉[4],至地乃复人矣,女惊怖汗洽[5]。其物返,觉曰:“尔固窥我,我实野叉。与尔有缘,终不害汝。”女素惠,谢曰:“我既为君妻,岂有恶乎?君既灵异,何不居人间,使我时见父母乎?”其物言:“我辈罪业[6],或与人杂处,则疫疠作。今形迹已露,任尔纵观,不久当尔归也。”其塔去人居止甚近,女常下视,其物在空中,不能化形,至地,方与人杂。或有白衣尘中者[7],其物敛手侧避。或见抁其头[8],唾其面者,行人悉若不见。及归,女问之:“向见君街中,有敬之者,有戏狎之者,何也?”物笑曰:“世有吃牛肉者,予得而欺之。或遇忠直孝养、释道守戒律法箓者[9],吾误犯之,当为天戮。”又经年,忽悲泣语女:“缘已尽,候风雨送尔归。”因授一青石,大如鸡卵,言:“至家可磨此服之,能下毒气。”后一夕风雷,其物遽持女曰:“可去矣。”如释氏言屈伸臂顷[10],已至其家,坠之庭中。其母因磨石饮之,下物如青泥斗余。

    【注释】

    [1]博士:学官名。

    [2]天人:神人。

    [3]分(fèn):命中注定,缘分。

    [4]磔(zhé):裂,张开。

    [5]洽:沾湿。

    [6]罪业:佛教术语。指身、口、意三者犯罪的活动。

    [7]白衣:佛教称呼在家的世俗之人。

    [8]抁(yǎn):动,摇。

    [9]戒律:防止佛教徒行非法邪恶的准则。法箓:道教驱邪压鬼的丹书符咒之类。

    [10]如释氏言屈伸臂顷:《长阿含经》卷一:“譬如力士屈伸臂顷,从梵天宫忽然来下,立于佛前。”释氏,佛家。

    【译文】

    博士丘濡说:五十年前,汝州邻县一个村庄,有个村民的女儿失踪。过了几年忽然自己回家了,说当年在睡梦中被个东西牵走,很快到了一个地方,天亮一看,原来在一座古塔里。女子看见一位美男子,对她说:“我是神人,缘分注定以你为妻,自然有个年限,不要猜疑也不要害怕。”并且告诫她不要向外看。每天往返两次,下塔去取食物,有时饭食还是热的。过了一年,女子趁他外出时,悄悄察看。只见他在空中腾飞,火红的头发,蓝色的皮肤,竖着两只耳朵就像驴耳一样,到了地面,又变回人形,女子又惊又怕,浑身冷汗。那怪物回来有所察觉,对她说:“你到底偷看我了,我实际上是夜叉。和你有缘分,绝不害你。”女子本来贤惠,带着歉意说:“我身为您的妻子,哪会再有恶意呢?您既有神通,为何不居住在人间,让我能时时见到父母呢?”那怪物说:“我们这一类身负罪业,如果和人杂处,就会引发瘟疫。现在形迹既已败露,就任随你看,不多久就会让你回去的。”那座古塔距离世人聚居区很近,女子经常往下看,见那怪物在空中腾飞时不能变化形貌,到了地上才化为人形和人杂处。有时碰到闹市中的普通百姓,那怪物就垂手侧身回避。有时又见他摇摇人的脑袋,往人脸上吐唾沫,行人也都像是没看见。等他回塔里来,女子问他:“先前看见您在街市中,对有的人很敬重,又拿有的人开玩笑捉弄他们,这是为什么?”怪物笑着说:“世上有吃牛肉的人,我见到就欺负捉弄他们。遇到那些忠诚正直孝养亲人的人,以及佛道两家持戒守箓的人,如果我误犯了他们,就会遭天杀,所以得小心回避。”又过了一年,忽然有一天,那怪物悲切流泪,对女子说:“我们的缘分已经到头了,等有风雨的时候就送你回去。”于是给她一枚青石,有鸡蛋大,说:“到家后把这个磨成粉服下,能够驱除毒气。”后来一个风雷之夜,那怪物就牵着女子说:“可以离开了。”就像佛经所说的弯臂伸手的工夫,女子已经回到她的家,降落在庭院里。她母亲把青石磨成粉让她服下,排泄出一斗多青泥样的秽物。

    14.36李公佐[1],大历中在庐州[2],有书吏王庚请假归,夜行郭外,忽值引驺呵避[3],书吏遽映大树窥之,且怪此无尊官也。导骑后,一人紫衣,仪卫如节使[4]。后有车一乘,方渡水,御者前白:“车索断[5]。”紫衣者言:“检簿。”遂见数吏检簿,曰:“合取庐州某里张某妻脊筋。”乃书吏之姨也。顷刻吏回,持两条白物,各长数尺,乃渡水而去。至家,姨尚无恙。经宿,忽患背疼,半日而卒。

    【注释】

    [1]李公佐:生卒年不详,郡望陇西(今甘肃秦安)人。唐代著名传奇作家,贞元十八年(802)时自吴赴洛,撰传奇《南柯太宗传》,此为唐代传奇名篇,明代汤显祖《南柯记》即以此为本。

    [2]庐州:治所在今安徽合肥。

    [3]引驺(zōu):主驾车马负责前导的仆役。

    [4]节使:节度使。职官名。景云二年(711)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自此始有节度使之号。起初节度使仅边地设置,天宝初年,置安西、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岭南十节度使,以后则遍设于内地。节度使统领一道之军事民政,自置官属自理财赋,父死子继号为藩镇,朝廷往往不能辖制。

    [5](qú):车辕两端用来夹住牲口颈的曲木。

    【译文】

    李公佐,大历年间在庐州的时候,有个名叫王庚的书吏请假回家,夜晚在城外荒野赶路,忽然碰到导驺喝道开路,王庚赶紧躲在大树后偷看,心下纳闷此地并没有什么高官。导驺走过,只见一位身着紫衣的人,看那仪仗侍卫,像是节度使一类。后来有一辆车,正要渡河,驾车的侍从上前报告说:“车绳断了。”紫衣人说:“翻簿子。”只见几名吏员翻检簿册,说:“应该取庐州某里坊张某妻子的脊筋。”说的竟然就是王庚的姨妈。片刻吏员就回来了,拿着两条白色的东西,每条长有几尺,然后系好车马渡河而去。王庚到家后,他姨妈还好好的。过了一晚上,忽然说背疼,半天时间就去世了。

    14.37元和初,有一士人,失姓字,因醉卧厅中。及醒,见古屏上妇人等,悉于床前踏歌[1]。歌曰:“长安女儿踏春阳,无处春阳不断肠。舞袖弓腰浑忘却,蛾眉空带九秋霜[2]。”其中双鬟者问曰[3]:“如何是弓腰?”歌者笑曰:“汝不见我作弓腰乎?”乃反首,髻及地,腰势如规焉[4]。士人惊惧,因叱之。忽然上屏,亦无其他。

    【注释】

    [1]踏歌:一种集体歌舞形式,手牵着手亦歌亦舞,以脚踏地为节奏。

    [2]九秋:深秋。

    [3]鬟:环形发髻。

    [4]规:圆。

    【译文】

    元和初年,有位士人,记不清他的姓名,醉卧在厅堂里。酒醒后,发现古屏风上所画的妇女等人,全都在床前踏歌。歌词是:“长安女儿踏春阳,无处春阳不断肠。舞袖弓腰浑忘却,蛾眉空带九秋霜。”其中一位梳着双鬟的美女问:“什么是弓腰?”领唱的人笑着说:“你没看见我正在弓腰吗?”就仰面向后弯曲身体,发髻挨到地面,腰肢柔软环曲就像一个圆。士人又惊又怕,就大声呵斥她们。这些妇女一下子都回到屏风上去了,也没发现其他异常。

    14.38郑相余庆在梁州[1],有龙兴寺僧智圆,善总持敕勒之术[2],制邪理痛多著效,日有数十人候门。智圆腊高稍倦[3],郑公颇敬之,因求住城东隙地,郑公为起草屋种植,有沙弥、行者各一人居之[4]。数年,暇日,智圆向阳科脚甲[5],有妇人布衣,甚端丽,至阶作礼。智圆遽整衣,怪问:“弟子何由至此?”妇人因泣曰:“妾不幸夫亡,而子幼小,老母危病。知和尚神咒助力,乞加救护。”智圆曰:“贫道本厌城隍喧啾[6],兼烦于招谢。弟子母病,可就此为加持也[7]。”妇人复再三泣请,且言母病剧,不可举扶,智圆亦哀而许之。乃言:“从此向北二十余里,至一村,村侧近有鲁家庄,但访韦十娘所居也。”智圆诘朝,如言行二十余里,历访悉无而返。来日,妇人复至,僧责曰:“贫道昨日远赴约,何差谬如此?”妇人言:“只去和尚所止处二三里耳。和尚慈悲,必为再往。”僧怒曰:“老僧衰暮,今誓不出。”妇人乃声高曰:“慈悲何在耶?今事须去。”因上阶牵僧臂。僧惊迫,亦疑其非人,恍惚间以刀子刺之,妇人遂倒,乃沙弥误中刀,流血死矣。僧忙然,遽与行者瘗之于饭瓮下。沙弥本村人,家去兰若十七八里。其日,其家悉在田,有人皂衣揭襆[8],乞浆于田中。村人访其所由,乃言居近智圆和尚兰若。沙弥之父欣然访其子耗[9],其人请问,具言其事,盖魅所为也。沙弥父母尽皆号哭,诣僧,僧犹绐焉。其父乃锹索而获,即诉于官。郑公大骇,俾求盗吏细按[10],意其必冤也。僧具陈状:“贫道宿债[11],有死而已。”按者亦以死论,僧求假七日命持念[12],为将来资粮[13],郑公哀而许之。僧沐浴设坛,急印契缚?[14],考其魅[15]。凡三夕,妇人见于坛上,言:“我类不少,所求食处,辄为和尚破除。沙弥且在,能为誓不持念,必相还也。”智圆恳为设誓,妇人喜,曰:“沙弥在城南某村几里古丘中。”僧言于官,吏用其言寻之,沙弥果在,神已痴矣。发沙弥棺,中乃苕帚也,僧始得雪。自是绝不复道一梵字[16]。

    【注释】

    [1]郑相余庆:即为郑余庆(746——820),荥阳(今河南荥阳东北)人。大历十二年(777)登进士第,历官兵部员外郎、翰林学士、工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河南尹、兵部尚书、山南西道节度使、尚书左仆射等,封荥阳郡公。梁州:治所在今陕西汉中。

    [2]总持敕勒:佛教术语。总持,梵语义译,意为总一切法,持一切义。敕勒,本道教驱鬼制邪之术,这里指佛教密宗一派念咒、请神以及画符等法术。

    [3]腊:僧人受戒后每度一年,为一腊。

    [4]行者:在寺庙中服杂役而尚未正式落发的出家人。

    [5]科:修剪。

    [6]城隍:护城河。这里代指城市。

    [7]加持:佛教术语。佛的愿力威神加于软弱之众生身上。

    [8]揭:别本或“褐”。

    [9]耗:消息。

    [10]俾(bǐ):使。

    [11]宿债:前世所负恶业,犹如欠债,今世须还。

    [12]持念:佛教术语。诵经加持。

    [13]资粮:佛教术语。资为资财,粮为粮食。修道亦如远行,须以善根、福德、正法等以助其地,方可证成。

    [14]印契:佛教术语。指僧人诵经做法事的一种手势。?(bó):小木人。

    [15]考:拷打。

    [16]梵字:指代佛经。

    【译文】

    宰相郑余庆在梁州时,龙兴寺有个和尚法号智圆,擅长总持敕勒的法术,驱邪治病大多能见效,每天有几十个人在山门前等着他治病。智圆年高体倦,郑公很敬重他,就请求他搬到城东的空地去住,郑公帮他盖起草屋,种植花木,有一个小沙弥、一个行者陪着他住。几年后,一个闲暇之日,智圆坐在太阳下修脚指甲,有个身着布衣的妇女,容貌端庄秀丽,来到台阶前行礼。智圆慌忙整理好衣衫,惊讶地问:“女弟子为何来到这里?”那位妇女哭着说:“我不幸死了丈夫,儿子幼小,老母病重。听说大和尚持念神咒很灵验,恳请加以救护。”智圆说:“贫僧一向厌恶城里喧嚣,也不喜欢应酬交往。女弟子的母亲既然有病,可以就在这里为她加持。”女子又再三哭泣恳求,并且说母亲病情危重,不能扶着前来,智圆也很同情她,就答应了。女子就说:“从这里向北二十多里,到一个村庄,村庄附近有一个鲁家庄,只要问韦十娘家就行了。”第二天一早,智圆依言向北走了二十多里,到处打听韦十娘家,都说不知道,无奈只好回来了。又过一天女子又来了,智圆责备她说:“贫僧昨天远行赴约,怎么你说的地方差错那么远?”女子说:“我家距离昨天和尚所到的地方,只多二三里路。和尚慈悲,一定要再去一趟。”智圆生气地说:“老僧年高体弱,今天绝不出门。”女子就提高嗓门质问道:“你的慈悲心在哪里?今天这事必须去。”就跑上台阶牵扯智圆的手臂。智圆又惊又急,同时也怀疑她不是人,恍惚之间就用刀子刺她,女子一下倒在地上,老和尚定睛一看,躺在地上的却是小沙弥,误中了刀子,血流满地,已经死了。智圆一下慌了手脚,赶紧和行者一起把小沙弥埋在饭瓮下面。沙弥是本村人,家距寺院十七八里远。那一天,他的家人都在田间劳作,有个黑衣褐巾的人前来讨水喝。村人问他从哪里来,回答说住家就在智圆和尚的寺院附近。沙弥的父亲一听,就高兴地问他儿子的消息,那黑衣人问他儿子姓甚名谁,然后就详细地说了刚发生的事,原来这黑衣人就是那鬼魅变的。沙弥的父母大哭着去找智圆,智圆还想欺骗他们。那父亲拿起铁锹三下两下挖出了尸体,立刻告到官府。郑公大为吃惊,要求办案的吏员细细调查,心想老和尚一定被冤枉了。智圆详细陈述了当时的情形,说:“这是贫僧的宿债,只有一死了之。”办案的也断他死罪,智圆请求给七天时间念经加持,为来生准备一些资粮,郑公很同情他就答应了。智圆沐浴净身,设下斋坛,急忙印契作法,捆缚木人当作鬼魅,严加拷打。到第三晚,先前那个女子就出现在斋坛上,说:“像我这类鬼魅不少,因为求食的地方大多被和尚持念符咒破除,所以我才这样做。那沙弥还没死,如果你能起誓以后不再持念作法,我一定把他还给你。”智圆恳切地设下誓言,女子高兴地说:“沙弥在城南某村几里外的老坟地里。”智圆把这告知官府,吏员照他的话去寻找,果然找着了沙弥,只是已经神志不清了。再挖开先前小沙弥的坟,棺材里竟是一把笤帚,智圆的冤狱这才得以昭雪。从此以后,老和尚再也不持念作法为人治病了。

    14.39元和初,洛阳村百姓王清,佣力得钱五镮[1],因买田畔一枯栗树,将为薪以求利。经宿,为邻人盗斫。创及腹,忽有黑蛇举首如臂,人语曰:“我王清本也,汝勿斫。”其人惊惧,失斤而走。及明,王清率子孙薪之,复掘其根,根下得大瓮二,散钱实之。王清因是获利而归。十余年巨富,遂甃钱成龙形[2],号王清本。

    【注释】

    [1]镮(huán):古时计钱的单位。

    [2]甃(zhòu):砌,垒。

    【译文】

    元和初年,洛阳一个村庄有百姓名王清,卖力气得了五镮钱,就买下了田边一棵枯栗树,想劈成柴赚点钱。过了一晚,这棵树被他的邻居盗砍。砍到树中间,忽然有条黑蛇昂着头就像胳臂一样,口吐人言:“我是王清的本钱,你不要砍。”那人又惊又怕,扔下斧子就跑。第二天一早,王清带着子孙前来劈柴,又挖树根,在树根下挖到两口大瓮,里面装满了散钱。王清因此获利回家。十多年后,王清成为巨富,于是就用钱垒成龙形,起名叫作王清本。

    14.40元和中,苏湛游蓬鹊山[1],裹粮钻火,境无遗址。忽谓妻曰:“我行山中,睹倒崖有光如镜[2],必灵境也[3]。明日将投之,今与卿诀。”妻子号泣,止之不得。及明遂行,妻子领奴婢潜随之。入山数十里,遥望岩有白光,圆明径丈。苏遂逼之,才及其光,长叫一声。妻儿遽前救之,身如茧矣。有蜘蛛,黑色,大如钴[4],走集岩下。奴以利刃决其网,方断,苏已脑陷而死。妻乃积薪烧其崖,臭满一山中。

    【注释】

    [1]蓬鹊山:在今河北内丘。相传扁鹊同虢太子曾到此山采药。

    [2]倒崖:上面凸出下面凹入的悬崖。

    [3]灵境:仙境。

    [4]钴(gǔ mǔ):熨斗。

    【译文】

    元和年间,苏湛漫游蓬鹊山,他带着干粮,钻木取火,走遍山间的每一个角落。忽然有一天,他对妻子说:“我在山里走,看见有处倒崖发出光芒,就像镜子,那一定是仙境。明天我要去那里,现在就和你诀别了。”他妻子儿女痛哭流涕,怎么也阻挡不住。天一亮,苏湛就出发了,他妻子儿女带着奴婢暗中跟着他。进山几十里,远远望见山岩,那处白光圆如明镜,直径约有一丈。苏湛就快步赶过去,才靠近那光团,就发出一声长嚎。妻儿急忙跑上前去救他,他全身已被蛛丝裹得像只蚕茧。这时有许多黑蜘蛛,每只都有熨斗那么大,爬过来集聚在山岩下。仆人用快刀去斩蛛丝网,费了好大力气才斩断,走近一看,苏湛已经死了,脑袋被啃得只剩一半。他妻子就在山崖下堆积柴草,放火烧崖,烧得满山满谷臭气熏天。

    14.41相传裴旻山行[1],有山蜘蛛垂丝如匹布,将及旻。旻引弓射杀之,大如车轮。因断其丝数尺,收之。部下有金创者[2],剪方寸贴之,血立止也。

    【注释】

    [1]裴旻:唐玄宗时人,官至左金吾大将军,善剑舞。唐文宗时,诏以李白诗、张旭草书、裴旻剑舞为“三绝”。

    [2]金创:刀剑伤。

    【译文】

    相传裴旻有一次行走在山间,有一只山蜘蛛垂下蛛丝,就像布匹一样,快要触到裴旻了。裴旻拉弓射杀了蜘蛛,那蜘蛛大如车轮。裴旻于是裁断几尺蛛丝,收藏起来。部下有受刀剑创伤的,剪一小块蛛丝贴上去,马上就能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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