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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集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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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鸟兽侵食尸体。

    13.17后魏俗竟厚葬,棺厚高大,多用柏木,两边作大铜镮钮[1],不问公私贵贱,悉白油络幰车[2],迾素矟仗[3],打虏鼓[4],哭声欲似南朝,传哭挽歌无破声[5],亦小异于京师焉。

    【注释】

    [1]镮(huán):金属制成的圆圈形物。

    [2]油络:车上所垂的丝饰。幰(xiǎn):车的帷幔。(ér)车:灵车。

    [3]迾(liè):通“列”。

    [4]虏:对北朝的称呼。

    [5]破声:放开声音大哭。

    【译文】

    后魏风俗崇尚厚葬,棺木很厚而且高大,多用柏木,棺材两边装有大铜镮钮,不论公私贵贱,都用白丝饰帷幔灵车,排列白槊仗,敲打虏鼓,哭声有点类似南朝,据说唱挽歌时不会大声号哭,也和京城略有差别。

    13.18《周礼》[1]:方相氏驱罔象[2]。罔象好食亡者肝,而畏虎与柏。墓上树柏,路口致石虎,为此也。

    【注释】

    [1]《周礼》:“三礼”之一。《周礼》一书,汉代先是称作《周官》,因为和《尚书·周官》篇相混淆,于是改称《周官经》,自刘歆以后,则称作《周礼》。

    [2]罔象:又作“方良”,即魍魉,山川中的精怪。

    【译文】

    《周礼》记载:方相氏驱逐魍魉。魍魉喜欢吃死者的肝,而害怕老虎和柏树。墓地栽种柏树,墓道路口摆上石虎,就是为这个。

    13.19昔秦时,陈仓人猎得兽[1],若彘[2],而不知名。道逢二童子,曰:“此名弗述,常在地中,食死人脑。欲杀之,当以柏插其首。”

    【注释】

    [1]陈仓:今陕西宝鸡。

    [2]彘(zhì):猪。

    【译文】

    早在秦朝时,陈仓有个人猎获一头野兽,像猪,不知道叫什么。路上碰见两个童子,说:“这兽名叫弗述,经常在地下吃死人的脑。想要杀死它,得先用柏枝插在它的头上。”

    13.20遭丧妇人有面衣[1]。期已下妇人著[2],不著面衣。

    【注释】

    [1]面衣:这里指妇女服丧用的面纱。

    [2]期(jī):期服,齐衰一年的丧服,凡长辈如祖父母、伯叔父母、在室姑之丧,平辈如兄弟姊妹、妻之丧,小辈如侄、嫡孙等之丧,均着此服。:指妇女服丧的头饰。

    【译文】

    家有丧事的妇女有服丧专用的面纱。期服之外的妇女只戴,不用戴面纱。

    13.21又妇人哭,以扇掩面。或有帷幄内哭者[1]。

    【注释】

    [1]帷幄:这里指丧家的帷堂。

    【译文】

    另外,妇女哭丧的时候,要用扇子遮住脸。也有在帷堂里哭不用遮脸的。

    13.22汉平陵王墓[1],墓多狐。狐自穴出者,皆毛上坌灰。魏末,有人至狐穴前,得金刀镊、玉唾壶。

    【注释】

    [1]汉平陵王墓: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九:“(齐州章丘)平陵王墓,在县东北二里,高三丈。按《汉书》,文帝十六年,封齐悼惠王子为齐孝王,景帝三年,孝王与吴、楚反,自杀,葬于此。墓在危山之顶。”

    【译文】

    汉平陵王墓,墓地有很多狐狸。从洞穴里钻出来的狐狸,身上沾满了尘灰。魏朝末年,有人到狐狸洞穴口,拾到了金刀镊、玉唾壶。

    13.23贝丘县东北有齐景公墓[1],近世有人开之。下入三丈,石函中得一鹅,鹅回转翅以拨石。复下入一丈,便有青气上腾,望之如陶烟[2],飞鸟过之,辄堕死,遂不敢入。

    【注释】

    [1]齐景公(?——前490):即为杵臼。春秋时齐国君主。

    [2]陶烟:烧制陶器的窑烟。

    【译文】

    贝丘县东北有齐景公的陵墓,近代有人发掘过。深入地下三丈,有一处石函,石函里有一只鹅,鹅扇动翅膀去拨动石块。从这里再往下一丈深处,就有青烟升腾,看上去就像烧制陶器的窑烟,鸟儿从上方飞过,都堕地而死,因而盗墓者不敢再深入墓室。

    13.24元魏时,菩提寺僧达多发冢取砖[1],得一人,自言姓崔名涵,字子洪,在地下十二年。如醉人,时复游行,不甚辨了,畏日及水火兵刃。常走,疲极则止。洛阳奉终里多卖送死之具[2],涵言:“作柏棺,莫作桑欀[3]。吾地下见发鬼兵,一鬼称是柏棺,主者曰:‘虽是柏棺,乃桑欀也。’”[4]

    【注释】

    [1]菩提寺: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卷三:“菩提寺,西域胡人所立也,在慕义里。”

    [2]奉终里: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卷三:“洛阳大市北有奉终里,里内之人,多卖送死人之具及诸棺椁。”

    [3]欀(xiāng):木器的里衬。

    [4]按,本条出自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卷三,此下续有:“京师闻此,柏木踊贵,人疑卖棺者货涵发此等之言也。”意思是卖棺材的人花钱让崔涵故意编造这番鬼话骗人。

    【译文】

    元魏时,洛阳菩提寺的和尚达多掘墓取砖,据说挖出一个人,自称姓崔名涵,字子洪,在地下十二年了。好像醉酒的人,不时四处游荡,神志模糊不清,害怕阳光以及水、火、兵器。他经常不停地走,实在走不动了才停下来。洛阳的奉终里,专卖丧葬用品,崔涵说:“制作柏木棺,不要用桑木作里衬。我看见地府里征调鬼兵,有一个鬼称自己所用为柏棺,可以免于征调,主管说:‘你虽然用的是柏棺,却是桑木里衬,不能免。’”

    13.25南朝薨卒[1],赠予者以密[2]。应著貂蝉者[3],以雁代之;绶者以书[4]。

    【注释】

    [1]薨(hōng):诸侯或爵位很高的官员之死称“薨”。

    [2]密:不详何义。结合下文看,应是替代品的意思。

    [3]貂蝉:冠名。以貂尾和蝉为装饰。《后汉书》卷四十:“侍中、中常侍加黄金珰,附蝉为文,貂尾为饰,谓之赵惠文冠。”

    [4]绶:系玉饰或印章的丝带。

    【译文】

    南朝王侯或高官去世后,赠予的东西是替代品。应该赐貂蝉冠的,用雁翎代替;绶带用书代替。

    13.26先贤大臣冢墓,揭杙题其官号姓名[1]。五品以上,漆棺。六品以下,但得漆际[2]。

    【注释】

    [1]揭杙(yì):用作标志的长方形木牌。揭,小木桩。

    [2]际:交界。这里指棺木合缝之处。

    【译文】

    前贤大臣的坟墓,用揭杙题写他们的官职和姓名。职官五品以上的,漆整棺。六品及以下的,只能漆一下棺材缝。

    13.27南阳县民苏调女[1],死三年,自开棺还家,言夫将军事[2],赤小豆、黄豆,死有持此二豆一石者,无复作苦,又言可用梓木为棺[3]。

    【注释】

    [1]南阳县:今属河南。

    [2]夫将军事:此四字,《四库全书》本作“冥将吏畏”。

    [3]梓:一种落叶乔木。

    【译文】

    南阳县县民苏调的女儿,死后三年,自己打开棺材回到家里,说地府的武将官吏们都害怕红小豆和黄豆,死的时候带有一石赤小豆和黄豆进入地府的,不用再做苦工,又说可以用梓木制作棺材。

    13.28刘晏判官李邈[1],庄在高陵[2],庄客悬欠租课[3],积五六年。邈因官罢归庄,方欲勘责,见仓库盈羡,输尚未毕。邈怪问,悉曰:“某作端公庄客二三年矣[4],久为盗。近开一古冢,冢西去庄十里,极高大。入松林二百步,方至墓,墓侧有碑,断倒草中,字磨灭不可读。初,旁掘数十丈,遇一石门,固以铁汁,累日洋粪沃之方开[5]。开时,箭出如雨,射杀数人。众惧欲出,某审无他,必机关耳[6]。乃令投石其中,每投,箭辄出。投十余石,箭不复发,因列炬而入。至开第二重门,有木人数十,张目运剑,又伤数人。众以棒击之,兵仗悉落。四壁各画兵卫之像。南壁有大漆棺,悬以铁索,其下金玉珠玑堆积,众惧,未即掠之。棺两角忽飒飒风起,有沙迸扑人面。须臾风甚,沙出如注,遂没至膝,众惊恐走。比出,门已塞矣,一人复为沙埋死。乃同酹地谢之[7],誓不发冢。”

    【注释】

    [1]刘晏(716?——780):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人。七岁举神童,授秘书省正字。历官侍御史、度支郎中、河南尹、京兆尹、户部侍郎、国子祭酒、户部尚书、左仆射兼判度支等职。建中元年(780)贬忠州刺史,赐死。刘晏长期管理财赋,在官不贪,是肃宗、代宗两朝杰出的理财家,亦善诗文。

    [2]高陵:今属陕西。

    [3]课:租税。

    [4]端公:唐代侍御史俗称端公。此处或为敬称,未见其他文献记载李邈曾官侍御史。

    [5]洋粪:粪汁。

    [6]机关:设有机件而能制动的器械。这里是为防备盗墓而暗设的机械。

    [7]酹:以酒浇地,以示祭奠。

    【译文】

    刘晏的判官李邈,田庄在高陵县,庄客拖欠地租累计有五六年。李邈罢官回到庄园,正打算核查情况施以责罚,只见仓库丰实,入库的钱粮还没运完。李邈很奇怪,就问他们,庄客回答说:“我们当端公的庄客有二三年了,长期盗墓。近来发掘一座古墓,这座墓在田庄西边十里远,非常高大。进入松林,前行两百步,才到墓前,墓侧有石碑,断裂倒在草丛中,字迹模糊,无法认读。起先,从墓旁挖进去几十丈,挖到一座石门,用铁汁水浇铸凝固,一连几天拿粪汁浇灌腐蚀才把门打开。门开时,突然乱箭如雨,射死几个人。大伙儿非常害怕,想要退出去,我想没有其他原因,必定是墓中的机关。就让人往里面扔石头,每扔一块石头,箭就射出。扔了十多块以后,等到不再向外发箭,这才打着火把列队进去。等到打开第二重门,有几十个木偶人,怒目圆睁,挥舞宝剑,又砍伤了几个人。大伙儿用棍棒回击,木人手中的兵器全被击落。墓室四壁都画着守卫兵士的画像。南壁有一口大漆棺,用铁索吊悬离地,棺材下面堆满了金玉珠宝,大伙儿心里害怕,就没有一哄而上去抢。棺材两头忽然飒飒风起,挟带着沙土扑打在脸上。不一会儿,风越刮越大,沙粒喷涌流注,很快没到人的膝盖,大伙儿惊惶失措,向外奔逃。刚跑出来,门就被沙填塞了,有一个人又被沙埋死了。于是大伙儿洒酒致祭,跪地谢罪,起誓再也不盗墓了。”

    13.29《水经》言[1]:“越王勾践都琅琊[2],欲移允常冢[3],冢中风生,飞沙射人,人不得近,遂止。”按《汉旧仪》[4]:“将作营陵地[5],内方石,外陟车石,户交横莫耶,设伏弩、伏火、弓矢与沙[6]。”盖古制有其机也。

    又侯白《旌异记》曰[7]:“盗发白茅冢,棺内大吼如雷,野雉悉雊。穿内[8],火起,飞焰赫然,盗被烧死。”得非伏火乎?

    【注释】

    [1]《水经》:旧题汉代桑钦撰,记我国河流水道共一百三十七条。这里指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水经注》补充记述河流水道至一千二百五十二条,注文较原书多出二十倍,是我国古代地理名著。

    [2]勾践(?——前465):春秋时越国君主,为吴王夫差所败,困于会稽,屈膝求和,其后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于灭掉吴国。都琅琊: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二四:“(诸城县)《吴越春秋》曰:越王勾践二十五年从琅琊立观台,周回七里,以望东海。”琅琊,在今山东胶南西南。

    [3]允常:勾践之父。

    [4]《汉旧仪》:即《汉官旧仪》,汉代卫宏撰,所记皆西汉典礼,今存清代辑本。

    [5]将(jiāng)作:即将作大匠,职官名。掌管宗庙、陵寝、宫室及其他土木工程的营建。陵:帝王陵墓。

    [6]“内方石”四句:这几句《后汉书》卷十六注引《汉旧仪》作:“其设四通羡门,容大车六马,皆藏之内方,外陟车石。外方立,先闭剑户,户设夜龙、莫耶剑、伏弩,设伏火。”陟(zhì),由低处向高处走,与“降”相对。莫耶(yé),传说春秋时吴王令干将铸剑,铁汁不下,其妻莫耶自投炉中,铁汁乃出,遂成二剑,雄剑名干将,雌剑名莫耶。这里泛指宝剑。

    [7]侯白:魏郡邺(今河北临漳西南)人。隋朝人,撰有《旌异记》十五卷。

    [8]穿:凿。

    【译文】

    《水经注》记载:“越王勾践迁都琅琊,想迁移他父亲允常的陵墓,墓中风声大作,飞沙走石,人不能靠近,只得罢了。”另按,《汉旧仪》记载:“将作大匠建造皇帝陵墓,墓室里安放大车六马,往外从低到高铺设车道石板,墓门纵横交错地设置暗剑、伏弩、伏火、弓箭和沙。”原来古时建陵就有这些机关了。

    另外,侯白《旌异记》记载:“盗墓贼掘白茅冢时,只听得棺材里吼声如雷,野鸡都鸣叫起来。继续深掘,突然燃起大火,火焰熊熊,盗墓贼被烧死了。”这大概就是伏火吧?

    13.30永泰初[1],有王生者,住在扬州孝感寺北。夏月被酒,手垂于床,其妻恐风射[2],将举之。忽有巨手出于床前,牵王臂坠床,身渐入地。其妻与奴婢共曳之,不禁,地如裂状,初余衣带,顷亦不见。其家并力掘之,深二丈,得枯骸一具,已如数百年者。竟不知何怪。

    【注释】

    [1]永泰:唐代宗李豫年号(765——766)。

    [2]射:被小股的劲风吹。

    【译文】

    永泰初年,有个王生,家在扬州孝感寺北边。一个夏天的晚上,醉酒卧床,手垂在床边,他妻子担心他受风,就想把他的手臂抬起来。突然,床前冒出一只巨手,抓住王生的手臂把他拉下床,王生的身体竟渐渐没入地下。他的妻子和奴婢赶紧合力把王生往外拽,却怎么也拽不回来,地面像是裂了一道缝,王生先还余有衣带在外,不一会儿衣带也没入地下不见了。他的家人倾尽全力掘地,到两丈深的地方,挖出一具枯骨,看上去已有几百年。最终也不知道是个什么鬼怪。

    13.31江淮元和中有百姓耕地,地陷,乃古墓也。棺中得裈五十腰[1]。

    【注释】

    [1]裈(kūn):裤子。

    【译文】

    元和年间,江淮地区有百姓耕地,地面下陷,原来是座古墓。在古墓的棺材里,找到了五十条裤子。

    13.32处士郑宾于言:尝客河北[1],有村正妻新死[2],未殓[3]。日暮,其儿女忽觉有乐声渐近,至庭宇,尸已动矣。及入房,如在梁栋间,尸遂起舞。乐声复出,尸倒,旋出门,随乐声而去。其家惊惧,时月黑,亦不敢寻逐。一更,村正方归,知之,乃折一桑枝如臂,被酒大骂寻之。入墓林,约五六里,复闻乐声在一柏林上。及近树,树下有火荧荧然,尸方舞矣。村正举杖击之,尸倒,乐声亦住,遂负尸而返。

    【注释】

    [1]河北:黄河以北。唐代指河北道,辖境为黄河以北、太行山以东地区。

    [2]村正:即今之村长。

    [3]殓(liàn):给死者穿衣入棺。

    【译文】

    处士郑宾于说:他曾经客寓河北,有位村正的妻子刚死,没有入殓。傍晚时分,儿女们忽然听到有乐声响起,越来越近,到院里的时候,死尸已开始微微活动。等到乐声进入房间,好像是在房梁上,尸体就随着乐声舞动起来。乐声又向外出门,尸体倒下了,随即也出了门,伴着乐声远去了。家人大为惊恐,当时天色已黑,没有月亮,也不敢跟出去寻找。一更,村正才回到家,知道这事后,就折了一根手臂粗细的桑树枝,喝得大醉,高声叫骂着出外寻找。进入一处墓林,约五六里远,又听见乐声在一处柏树林上。走近柏树,看见树下有鬼火闪烁,他妻子的尸体正舞动不停。村正举起桑杖猛击,死尸应声倒地,乐声也即刻停止,村正就背起尸体回去了。

    13.33医僧行儒说:福州有弘济上人[1],斋戒清苦。常于沙岸得一颅骨,遂贮衣篮中归寺。数日,忽眠中有物啮其耳,以手拨之落,声如数升物,疑其颅骨所为也。及明,果坠在床下,遂破为六片,零置瓦沟中。夜半,有火如鸡卵,次第入瓦下烛之。弘济责曰:“尔不能求生人天[2],凭朽骨何也!”于是怪绝。

    【注释】

    [1]福州:今属福建。弘济:中唐泉州诗人欧阳詹有《秋夜寄弘济上人》:“尚被浮名诱此身,今时谁与德为邻。遥知是夜檀溪上,月照千峰为一人。”疑即此人。上人:对出家人的尊称。

    [2]人天:人道和天道。佛教认为众生轮回之道有六(即六道),从低到高排列是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阿修罗道、人道、天道,六道众生不能脱离生死,今世在此道,来世又在彼道,故称“轮回”;至于佛、菩萨等,则已跳出轮回之外,进入四种永存极乐的世界。

    【译文】

    医僧行儒曾谈起:福州有位弘济上人,持斋守戒,修行清苦。曾在河边沙滩上捡到一个骷髅,就搁在装衣物的篮子里带回寺院。几天后,在睡觉时忽然发觉有东西咬他的耳朵,用手一拨,掉在地上,听声响好像是个几升大的容器,就怀疑是那个骷髅干的事。天亮一看,果然骷髅掉在床下,弘济就把骷髅碎成六块,零星搁置在屋顶的瓦沟里。当晚半夜时分,有几个鸡蛋大的火球,依次透过瓦片照着屋里。弘济斥骂说:“你不能求得托生人道或天道,凭着这几片朽骨也想作怪?”随后这怪物就消失了。

    13.34近有盗发蜀先主墓[1],墓穴,盗数人齐见两人张灯对弈,侍卫十余。盗惊惧拜谢。一人顾曰:“尔饮乎?”乃各饮以一杯,兼乞与玉腰带数条,命速出。盗至外,口已漆矣[2],带乃巨蛇也。视其穴,已如旧矣。

    【注释】

    [1]蜀先主墓:惠陵,在成都。蜀先主,即为蜀汉先主刘备。

    [2]漆:黑。

    【译文】

    近来有一伙盗墓贼盗掘惠陵,进入墓穴,他们同时看见有两个人点着灯下棋,旁边站着十多名侍卫。盗墓贼惊恐异常,跪地谢罪。对局中的一人回头问道:“你们喝酒吗?”就给他们每人一杯酒喝,又应他们的讨要,给了几条玉腰带,让他们快快出去。这一伙人逃出墓穴,相互一看,嘴都变黑了,那玉腰带竟是几条大蛇。再看看墓穴,已经恢复原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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