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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集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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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迹

    【题解】

    本篇共五条,记载鬼魂、冥婚、冥判及转世再生等事,故称“冥迹”。魏韦英值其妻再嫁之日显魂,崔罗什夜入夫人墓,犹今之所谓“人鬼情未了”,而顾况夭逝之子再为顾家子,也正是前生未了因。此类逸事,定属诬造,而耸人听闻,正合志怪之旨。

    13.1魏韦英卒后,妻梁氏嫁向子集。嫁日,英归至庭,呼曰:“阿梁,卿忘我耶?”子集惊,张弓射之,即变为桃人、茅马。

    【译文】

    魏韦英死后,他的妻子梁氏再嫁向子集。结婚那天,韦英回到院子里,呼唤梁氏说:“阿梁,你这么快就把我忘了?”向子集非常惊恐,张弓一箭射去,韦英一下子变成了桃木人,骑的马也变成了茅草扎的马。

    13.2长白山西有夫人墓[1],魏孝昭之世[2],搜扬天下才俊,清河崔罗什[3],弱冠有令望,被征诣州,夜经于此。忽见朱门粉壁,楼台相望。俄有一青衣出,语什曰:“女郎须见崔郎。”什恍然下马,入两重门,内有一青衣,通问引前。什曰:“行李之中[4],忽蒙厚命,素既不叙,无宜深入。”青衣曰:“女郎乃平陵刘府君之妻[5],侍中吴质之女[6]。府君先行,故欲相见。”什遂前,入就床坐[7]。其女在户东立,与什叙温凉。内二婢秉烛,呼一婢,令以玉夹膝置什前[8]。什素有才藻,颇善风咏,虽疑其非人,亦惬心好也。女曰:“比见崔郎息驾庭树,嘉君吟啸,故欲一叙玉颜。”什遂问曰:“魏帝与尊公书[9],称尊公为元城令[10],然否?”女曰:“家君元城之日,妾生之岁。”什乃与论汉魏时事,悉与魏史符合,言多不能备载。什曰:“贵夫刘氏,愿告其名。”女曰:“狂夫刘孔才之第二子[11],名瑶,字仲璋。比有罪被摄,乃去不返。”什乃下床辞出,女曰:“从此十年,当更相逢。”什遂以玳瑁簪留之[12],女以指上玉环赠什。什上马行数十步,回顾,乃一大冢。什届历下,以为不祥,遂请僧为斋,以环布施。天统末[13],什为王事所牵,筑河于垣冢,遂于幕下话斯事于济南奚叔布,因下泣曰:“今岁乃是十年,可如何也作罢?”什在园中食杏,忽见一人,唯云:“报女郎信。”俄即去。食一杏未尽而卒。什十二为郡功曹,为州里推重,及死,无不伤叹。

    【注释】

    [1]长白山:今山东邹平西南会仙山。

    [2]魏孝昭:“魏”为“齐”之误。此指北齐孝昭帝高演(535——561),皇建元年(560)即位,次年十一月崩。

    [3]清河:北齐清河郡,治所在今河北清河西北。

    [4]行李:旅程。

    [5]平陵:治所在今山东章丘西。

    [6]吴质(178——230):济阴(今山东定陶)人。建安时期入曹操幕,后仕曹魏,明帝时召为侍中。

    [7]床:坐床,一种坐具。

    [8]夹膝:古时消暑的器具,多用竹制为长笼,或取整段竹,中间通空,四周开洞以通风,暑天置于床席之间,唐代叫“竹夹膝”,宋代叫“竹夫人”或“竹姬”。这里的夹膝是玉制的,故称“玉夹膝”。

    [9]魏帝与尊公书:魏文帝曹丕《与吴质书》。今存三篇。

    [10]元城:在今河北大名东。

    [11]刘孔才:即为刘劭,字孔才,广平邯郸(今属河北)人。仕汉,后入魏。

    [12]玳瑁:一种海洋动物,甲壳光滑,有褐色和淡黄色相间的花纹,可作装饰品。

    [13]天统:北齐后主高纬年号(565——569)。

    【译文】

    长白山西边有座夫人墓,北齐孝昭帝时,搜罗天下贤才,清河崔罗什,弱冠之年就有美名,应征召到州,晚上路过这里。忽然看见一座宅第,朱红大门,白色影壁,院内楼台鳞次栉比。不一会儿,有一个青衣人走出来,对罗什说:“女郎要见崔郎。”罗什恍恍惚惚就下了马,进入两重门,里面有一个青衣人迎面问候,在前引路。罗什说:“旅程奔波之中,突然承蒙召唤,平素既无交流,不宜再往里走。”青衣人说:“女郎是平陵刘府君的妻子,侍中吴质的女儿。刘府君先已离去,所以她想见您。”罗什就继续前行,进入室内坐下。那位女郎在门东边站着,和罗什寒暄。里面有两位婢女手持蜡烛,女郎唤来其中一人,吩咐取来一个玉夹膝放在罗什面前。罗什素有才华,擅长吟诗,虽然怀疑女郎不是人,倒也喜欢她的美貌。女郎说:“刚才见到崔郎在庭前树下休息,很欣赏您的吟啸,所以想见见您。”罗什就问:“魏文帝给令尊的书信,称呼令尊为元城令,有这回事吗?”女郎说:“家父做元城令的时候,正是我出生的那年。”罗什就和她谈论汉魏时事,和曹魏的历史全都相符,有很多话,不能一一记录下来。罗什说:“尊夫刘氏的名讳是什么?”女郎说:“先夫是刘孔才的第二个儿子,名瑶,字仲璋。不久前有罪被抓,一去不回了。”罗什于是起身告辞,女郎说:“十年以后,会和您重逢。”罗什就把玳瑁簪留作纪念,女郎取下手指上的玉环赠给罗什。罗什跨上马前行几十步,回头一看,只见一座大坟。罗什到了历城,心想这事很不吉利,就请和尚做道场,把女郎送的玉环布施给僧人。天统末年,罗什公务缠身,在垣冢负责修筑河堤,在帐中和济南奚叔布谈起这件事,流着泪说:“今年正好是第十年,不知这事会如何了结?”罗什在园里吃杏子,忽然见到一个人,只对他说了一句话:“向你通报女郎的消息。”不一会儿就离开了。罗什一个杏子没吃完就死了。罗什当郡功曹十二年,州府里很看重他,现在他死了,众人无不伤感叹惋。

    13.3南巨川常识判冥者张叔言[1],因撰《续神异记》,具载其灵验。叔言判冥鬼十人,十人数内,两人是妇人。又乌龟、狐亦判冥。

    【注释】

    [1]南巨川:鲁郡(今山东兖州)人。开元二十七年(739)登进士第,至德二载(757)任给事中,出使吐蕃。其《续神异记》一书,载冥祥灵验故事,已佚。判冥:审理阴司案件。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南朝志怪书始有入冥证因果之说,唯判案者皆冥吏,唐人乃出生人应召入冥判鬼之想,遂使幽冥沟通又增一途。”

    【译文】

    南巨川曾经认识判冥的张叔言,因而撰写了《续神异记》一书,详细记载关于他的灵验之事。张叔言一共审理冥鬼十人,十人当中,有两人是妇女。另外,乌龟和狐狸也在阴司审案。

    13.4于襄阳在镇时,选人刘某人入京[1],逢一举人,年二十许,言语明晤。同行数里,意甚相得,因藉草,刘有酒,倾数杯。日暮,举人指支迳曰:“某弊止从此数里,能左顾乎?”刘辞以程期,举人因赋诗曰:“流水涓涓芹努牙[2],织鸟双飞客还家。荒村无人作寒食,殡宫空对棠梨花[3]。”至明旦[4],刘归襄州,寻访举人,惟有殡宫存焉。

    【注释】

    [1]选人:集于吏部候选入官的人员。

    [2]努牙:吐芽,发芽。

    [3]殡宫:停放灵柩的房舍。

    [4]明旦:疑为“明年”。

    【译文】

    于坐镇襄阳的时候,选人刘某人进京,途中遇见一位举人,大约二十多岁,言语明快。同行几里路,觉得相互投合,于是在草地上坐下来,刘某带有酒,两人干了几杯。天色渐晚,举人指着一条小路说:“从这条路到寒舍不过几里,能屈驾光临吗?”刘推辞说旅途时间紧,举人于是赋了一首诗:“流水涓涓芹努牙,织鸟双飞客还家。荒村无人作寒食,殡宫空对棠梨花。”第二年,刘某回到襄阳,寻访先前那位举人,结果只有他停灵的房舍还在。

    13.5顾况丧一子[1],年十七。其子魂游,恍惚如梦,不离其家。顾悲伤不已,乃作诗,吟之且哭。诗云:“老人丧一子,日暮泣成血。心逐断猿惊,迹随飞鸟灭。老人年七十,不作多时别。”其子听之感恸,因自誓:“忽若作人,当再为顾家子。”经日,如被人执至一处,若县吏者断令托生顾家,复都无所知。忽觉心醒开目,认其屋宇兄弟,亲爱满侧,唯语不得。当其生也,已后又不记。年至七岁,其兄戏批之[2],忽曰:“我是尔兄,何故批我!”一家惊异。方叙前生事,历历不误,弟妹小名,悉遍呼之。抑知羊叔子事非怪也[3]。即进士顾非熊,成式常访之,涕泣为成式言。释氏《处胎经》言人之住胎[4],与此稍差。

    【注释】

    [1]顾况(727?——816?):自号华阳山人,苏州人。唐肃宗至德二载(757)登进士第,历为幕府佐职、校书郎、著作郎等,贞元九年(793)去官隐居茅山,受道箓。顾况性诙谐放任,好佛老,有诗名,尤长于歌行。

    [2]批:用手掌打。

    [3]羊叔子事:《晋书》本传:“祜年五岁时,令乳母取所弄金环。乳母曰:‘汝先无此物。’祜即诣邻人李氏东垣桑树中,探得之。主人惊曰:‘此吾亡儿所失物也,云何持去?’乳母具言之,李氏悲惋。时人异之,谓李氏子则祜之前身也。”羊叔子,即为羊祜(221——278),字叔子,泰山南城(今山东费县西南)人。

    [4]《处胎经》:佛经名。全名为《菩萨从兜率天降神母胎说广普经》,叙述阿难以神通显现于母胎中,于胎中为诸菩萨说法。

    【译文】

    顾况死了一个儿子,年方十七岁。这儿子死后阴魂游荡,恍惚有如梦中,不愿离开家里。顾况悲伤不已,写了一首诗,一边吟诵一边哭泣。诗云:“老人丧一子,日暮泣成血。心逐断猿惊,迹随飞鸟灭。老人年七十,不作多时别。”他死去的儿子听了,感慨悲痛,于是暗自发誓:“如果来世为人,还要做顾家的儿子。”过了一天,好像被人带到某个地方,有个县吏模样的人判令他托生顾家,其余的事都不记得。忽然觉得心里清醒,睁开眼睛一看,房屋、兄弟全都认识,亲人围在身边,只是自己说不出话来。这是刚出生的事,以后又不记得。到七岁时,他哥哥开玩笑用手打他,他忽然说:“我是你兄长,你怎么能打我!”一家人很吃惊。他这才叙说前生的事情,清清楚楚一点不差,兄弟姊妹的小名,都能一一喊出来。由此可知羊祜的事情并不奇怪啊。这个孩子就是进士顾非熊,我经常过访他,听他哭泣着给我讲这件事情。佛教的《处胎经》说人的住胎,和这事略有不同。

    尸穸

    【题解】

    穸(xī)字就是埋葬的意思。本篇所载,均为丧事、葬礼之种种异闻传说。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自《西京杂记》卷六载墓葬异事七条,《博物志》、《搜神记》等皆喜言之。此列专篇,广其事也。”

    13.6近代丧礼,初死内棺[1],而截亡人衣后幅留之。又内棺加盖,以肉、饭、黍、酒著棺前,摇盖叩棺,呼亡者名字起食,三度,然后止。

    【注释】

    [1]内棺:入殓。内,“纳”的古字。

    【译文】

    近代的丧礼,人死入殓,裁下死者衣服的后幅保留下来。又入殓加盖棺材盖板,把肉、饭、黍、酒放在棺材前面,摇动盖板,敲击棺材,呼唤死者的名字,请他起来进食,这样连续三次才罢。

    13.7琢钉及漆棺,止哭,哭便漆不干也。

    【译文】

    给棺材钉上钉子以及上漆的时候,不能哭,一哭漆就干不了。

    13.8铭旌出门[1],众人掣裂将去。

    送亡人,不可送韦革、铁物及铜磨镜使盖[2],言死者不可使见明也。董勋言[3]:“《礼》[4]:弁服[5]。”此用韦也。

    【注释】

    [1]铭旌:灵柩前的旗幡,上书死者的官衔姓名之类。

    [2]韦革:皮革。韦,经过加工的熟皮。镜使盖:疑为“镜奁盖”。镜奁,镜匣。

    [3]董勋:魏晋时人,著有《问俗礼》十卷。

    [4]《礼》:儒家经典。汉代初年所说的《礼》,指十七篇《礼经》;合记而言,称《礼记》。后来专称四十篇之记为《礼记》(小戴记),十七篇之《礼经》为《仪礼》,又以《周官经》为《周礼》,合称“三礼”。

    [5]弁(biàn):冠名。古代男子穿礼服时所戴的冠称作弁。吉礼用冕,常礼用弁。(mèi gé):古祭服上蔽膝,用韦制作,以茅蒐草染成赤黄色。

    【译文】

    铭旌出门后,众人就把它撕裂拿走。

    送死者,不能送皮革、铁物以及铜磨镜奁盖,意思是不能让死者见到光明。董勋说:“《礼》:弁服。”这是用的熟皮。

    13.9刻木为屋舍、车马、奴婢、抵蛊等[1],周之前用涂车、灵[2],周以来用俑[3]。

    【注释】

    [1]抵蛊:陪葬用品,具体不详。

    [2]涂车:泥车,送葬用的物品。(chú)灵:即刍灵,茅草扎成的人马,殉葬用品。

    [3]俑:殉葬用的木偶或陶偶。

    【译文】

    用木头刻成房屋、车马、奴婢、抵蛊等殉葬品,周代以前用泥车、刍灵,周代以下用俑。

    13.10送亡者,又以黄卷、钱、菟毫、弩机、纸疏、挂树之属[1]。又作车[2],车,古蒌也[3],蒌似屏。

    【注释】

    [1]黄卷:书籍。古代用黄蘗染纸以防蛀,故称“黄卷”。这里应指释道经卷。(là)钱:香蜡纸钱。,同“蜡”。菟毫:即兔毫,用兔毫制作的毛笔。菟,通“兔”。弩机:弩的部件,青铜制成,装置在弩的木臂后部。纸疏:纸张。挂树:一种挂在树上的丧葬用品。

    [2](kāng):明方以智《通雅》卷三四“器用”:“车,送亡者之纸篓也。……今京师有古篓,方尺许,厚二三寸,似小屏,粗楮为之,粘饰银箔,送亡之资即此物与?按篓当似箱,古人谓箱为屏档,故亦以屏呼之。”

    [3]蒌:同“篓”。

    【译文】

    送给死者的资财,又有经卷、香蜡纸钱、兔毫笔、弩机、纸张、挂树之类。又制作车,车,就是古篓,形状像屏档。

    13.11世人死者,作伎乐,名为乐丧[1]。魌头[2],所以存亡者之魂气也[3]。一名苏衣被,苏苏如也[4]。一曰狂阻[5],一曰触圹[6]。四目曰方相[7],两目曰倛。据费长房识李娥药丸,谓之方相脑[8],则方相或鬼物也,前圣设官象之[9]。

    【注释】

    [1]乐(yuè)丧:丧事用乐。

    [2]魌(qī)头:也作“倛(qī)头”,状貌丑恶的面具。古时用以驱邪避疫。

    [3]存亡者之魂气:《太平御览》卷五五二引《风俗通》:“俗说亡人,魂气浮扬,故作魌头以存之,言头体魌魌然盛大也。”

    [4]苏苏:畏惧不安的样子。

    [5]狂阻:魌头别称。《周礼·夏官》:“方相氏,狂夫四人。”

    [6]触圹(kuàng):方言里称魌头。

    [7]方相:古代驱疫避邪的巫师。见8.42条注[11]。这里指面具。

    [8]费长房识李娥药丸,谓之方相脑:据东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五,武陵充县妇女李娥,年六十余岁,死后魂归地府,方知是阴司误召,当遣还阳间,其表兄刘伯文请她带信给儿子刘佗,嘱刘佗八月八日日中之时,在武陵城南沟水畔与父相会。到那一天,刘佗带着全家老小到城南沟边,果然听见他父亲的声音呼唤他,并且给他一枚药丸,说来年春天会有一场瘟疫,就用这枚丸药来涂门窗,可以避疫。“至前春,武陵果大病,白日见鬼,唯伯文之家,鬼不敢向。费长房视药曰:‘此方相脑也。’”

    [9]前圣设官象之:《周礼·夏官》“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驱疫。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官,职位。

    【译文】

    民间人死了,表演伎乐,名叫乐丧。魌头,是用来留存死者魂气的东西。魌头又称作苏衣被,是因为它让人畏惧不安。又称狂阻,又称触圹。四只眼睛的魌头叫方相,两只眼睛的叫倛。据费长房辨识李娥从地府带回的药丸,说那叫方相脑,这样说来方相可能是鬼怪一类,古代的圣人设方相氏以模仿它的形貌。

    13.12又忌狗见尸,令有重丧[1]。

    【注释】

    [1]重丧:家属有两人相继死亡。

    【译文】

    又忌讳让狗看见尸体,因为这样会有重丧。

    13.13亡人坐上作魂衣[1],谓之上天衣[2]。

    【注释】

    [1]坐上作魂衣:祭祀时,在灵座上按生前安坐之形,陈设死者遗衣。

    [2]上天衣:即汉代的“非衣”,也作“飞衣”,是一块T形衣状帛画,上面绘制一些象征死者上天界的图画。

    【译文】

    死者灵座上陈设的魂衣,名叫上天衣。

    13.14送亡者,不赍镜奁盖。

    【译文】

    为死者送葬,不能带镜匣盖。

    13.15褮[1],鬼衣也。桐人起虞卿[2],明衣起左伯桃[3],挽歌起绋讴[4]。故旧律,发冢弃市[5]。冢者,重也,言为孝子所重。发一茧土则坐[6],不须物也。

    【注释】

    [1]褮(yīng):小殓时,在死者脸上覆盖的巾帕。

    [2]桐人:桐木偶,丧葬用品。虞卿:战国赵国上卿。

    [3]明衣:死者入殓前所穿的内衣。左伯桃:战国燕人。

    [4]挽歌:也作“歌”,送葬时执绋挽丧车前行的人所唱的哀悼死者的歌。绋:拉灵柩的绳索。这里指执绋者,即牵引灵车的人。讴:唱。

    [5]发冢:盗墓。弃市:处死。

    [6]坐:获罪。

    【译文】

    褮,也就是鬼衣。制作桐人始于虞卿,明衣始于左伯桃,挽歌起于执绋者的讴唱。原先的刑律,掘冢者一律处死。冢,也就是重,是孝子特别看重的。哪怕掘一点儿坟土都会获罪,不是盗出财物才算犯罪。

    13.16“吊”字,矢贯弓也。古者葬弃中野,礼贯弓而吊,以助鸟兽之害[1]。

    【注释】

    [1]“古者葬弃中野”三句:《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第九》:“(陈)音曰:‘古者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死则裹以白茅,投于中野。孝子不忍见父母为鸟兽所食,故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古者葬弃中野,《周易·系辞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助,疑为“锄”字之误。

    【译文】

    “吊”字,意思是箭搭在弓上。古时候人死了就把尸体放置在荒野,葬礼上要用一副弓箭,意思是用来防止鸟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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