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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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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讽咏,终身诵之,是自喜其能,而不复求进于道矣。故孔子又勉励之说:“道不容以易求,学不可以自足,这不忮不求,固是道理所在,然亦不过自守之一端耳。若论终身学问,自有广大高明、精微纯粹的道理,这诗人所言何足为善乎?汝当勉力进修,以求至于尽善之地可也。”昔子贡以无谄无骄为至,而夫子益之以“乐而好礼”;子路以不忮不求自足,而夫子抑之以“何足以臧”,皆取其所已能,而勉其所未至也。

    子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岁寒,是岁暮之时,天气寒冷。凋,是凋零。

    孔子有感于当时风俗颓靡,思见特立之君子,故比喻发叹以励学者,说道:“春夏和暖之时,万物长养,草木无不畅茂,松柏也不过如此,未见其刚坚有操也。惟当隆冬岁暮之时,寒气凛冽,生意憔悴,草木无不萎死零落者,而松柏乃独挺然苍秀,不改其常。到这时候,然后知其有孤特之节,不与众草而俱凋也。”盖治平之世,人皆相安于无事,小人或与君子无异。至于遇事变、临利害,则或因祸患而屈身,或因困穷而改节,于是偷生背义,尽丧其生平者多矣。独君子挺然自持,不变其旧,威武不能挫其志,死生不能动其心,就是那后凋的松柏一般。所以说士穷见节义,世乱识忠臣,必至此而后知也。知松柏之后凋,则虽春夏之时,亦不可等松柏于他物。知君子之有守,则虽治平之世,亦不可视君子如常人。如必待有事,然后思得君子而用之,岂不晚哉?

    子曰:“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惑,是疑惑。忧,是忧患。惧,是恐惧。

    孔子说:“人之不免有疑惑者,凡以见理不明故也。惟夫智者,平日把天下的道理都讲究研穷,明白透彻于心,故事物之来,其是非可否、隐微曲折,无不洞达分晓,便是疑难的事情、巧诈的言语也一毫眩乱他不得,何惑之有?人之不能无忧患者,凡以私心为累故也。惟夫仁者,克己复礼,涵养纯熟,浑然天理之公,绝无私欲之累,故能顺理安行,心广体胖,外慕之念不萌,忧戚之心自泯,便是贫贱、夷狄、患难,一切拂意之事临于吾前,也安然素位而行,无入而不自得,何忧之有?人之不免于恐惧者,凡以正气不充、不足以配道义故也。惟夫勇者,直养此气,至大至刚,浩然塞于天地之间,故能执守坚定,不可屈挠。遇事奋发果敢,当行便行,当断便断,有始有终,略无逡巡畏缩之意,便是利害切身,毁誉乱真,也一毫摧沮他不得,何惧之有?”盖智、仁、勇三者,乃天下之达德,学者之修己,帝王之治天下国家,皆本于此。故智至于不惑,然后足以照临四海;仁至于不忧,然后足以并包九有;勇至于不惧,然后足以裁决万机。欲学为帝王者,可不勉哉?

    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

    可与,是说可与同为此事。适字,解作往字。适道,是向道而行。立,是有执持的意思。权,是秤锤,所以称物之轻重者。学至乎圣人,则能随时应变,而不胶于一定,就如秤锤之称物一般,所以谓之权。

    孔子说:“人之造诣各有高下,君子亦当随其高下而与之,不可诬其所未至也。如人能有志向上,而不安于自弃,斯固可与共学矣。然学必以道为准的,为学而不知求道,则亦徒学而已。那初学的人,识见未定,能必其一心向道而不为他歧之所惑乎?故可与共学者,未可遽与之适道也。若能向道而行,不为他歧所惑,斯固可与适道矣。然学以践履为实地,必须躬行有得,才能有所执持。那适道的人,执德未固,能必其卓然自守而不为外诱之所夺乎?故可与适道者,未可遽与之立也。若能卓然自守,不为外诱所夺,斯固可与立矣。然应事接物,都各有当然的道理,惟圣人一理浑然,泛应曲当,各适其轻重之宜。那能立的人,守而未化,能必其圆活变通而适时措之宜乎?故可与立者,未可遽与之权也。”夫道以通权为极,学者固不容以躐等而进,而学必至于能权,然后可以裁制万变而为学之成也。况人君一日万机,要使裁决区处各得其当,尤不可不知权。然必平素讲求,时常体认,使义理明白,识见融通,乃可以称量事物之轻重而无有差失。然则学问之功岂可忽哉?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

    唐棣,即今之郁李。偏字,当作翩翩然的翩字;反字,当作翻字,都是摇动的模样。这四句诗不在三百篇中,盖孔子删诗时已去此一章,故谓之逸诗也。

    昔诗人托物起兴说道:“我观唐棣之花,翩翩然摇动于春风扇和之时,因此感触,睹物怀人,岂不惟尔之思念乎?但所居之室相去隔远,不可得而见耳!”夫诗人之所思者,固未知其所指何在,孔子遂借其词而反之,说道:“天下之事不患其难致,而患其不求。今诗之所言,既云思之,而复以室远为患者,是殆未之思耳。若果有心以思之,则求之而即得,欲之而即至,夫何远之有哉?如诚心以思贤,则虽在千古之前,万里之远,而精神之所感孚,自有潜通而冥会者,何病于时势之相隔乎?如诚心以思道,则其理虽极其精微,至为玄远,而吾之心力既到,自有豁然而贯通者,何病于扞格之难入乎?”这是孔子借诗词以勉人之意。然人心至灵,思在于善,则为善固不难;思在于恶,则为恶亦甚易。故先儒言:“哲人知几,诚之于思。”学者又不可不审察于念虑之萌也。

    乡党第十

    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

    《乡党》一篇,都是记孔子容貌威仪,起居动静之详。虽圣人之小德细行,然亦可见其盛德积中,有动容周旋,自然中礼之妙矣。这一章是记孔子处乡党、在朝廷之容。

    恂恂,是信实的模样。便便,是详辩。

    门人记说:“吾夫子居乡党之间,其容貌则恭敬诚恪,略无文饰,但见其恂恂然信实而已,且谦卑逊顺,不欲以贤智先人,却似不会说话的一般。”盖乡党乃父兄宗族之所在,与尊长相处,故礼恭而辞简如此。“至于与祭而在宗庙,居官而在朝廷,则便便然与人议论,或仪节有该讲究的,则问之必审,或事体有该商榷的,则辩之必明,但言所当言,常谨慎而不放肆尔。”盖宗庙乃礼法之所在,在朝廷乃政事之所出,又与处乡党之时不同,故言之不容不尽,而辩之不容不明如此。此圣人盛德之至,故随所处而皆合乎礼之中也。

    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

    这一章是记孔子在朝之容。

    侃侃,是刚直。訚訚,是和悦中有持正的意思。

    门人记说:“吾夫子在朝之时与众大夫相接,每视其位之尊卑,以为礼之隆杀。如与下大夫言,其势分犹卑,言或可以直遂,则当言即言,无所隐讳,但见其侃侃如也。若与上大夫言,其体貌尊重,言不可以径情,虽理之所在,持正不阿,然每出之以从容,导之以和悦,但见其訚訚如也。”盖朝廷之上,以爵为序,故虽直道而行,亦必因人而施如此。

    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

    君在,是君上临朝之时。踧踖,是恭敬不安的模样。与与,是从容自在的意思。

    “夫子遇君上临朝之时,其心敬谨,不敢一毫怠忽。看他进退周旋,却似踧踖不安的模样。但常人过于矜持,未免失之拘迫,夫子则从容和缓,自然有威仪之可观,但见其与与然中适也。”盖不惟可以见盛德之仪容,亦可以知其事君之尽礼矣。

    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躩如也。

    这一章是记孔子为君摈相之容。

    古者列国诸侯,朝聘往来,其相见之时,都选平日礼仪习熟的人为之摈相。主谓之摈,言其接待宾客也。客谓之相,言其辅相行礼也。色勃如,是颜色变动。足躩如,是步履盘旋。

    门人记说:“吾夫子当君命有召,使之为摈迎接宾客,此乃两君交好,大礼所系。故夫子一闻君命,敬慎之至,顿改常容。观其颜色,则勃然变动,不比平时之安和自如;观其步履,则盘旋退避,有似欲前进而不能的模样。”这是承命之初,其敬有如此者。

    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后,襜如也。

    推手向前叫作揖。所与立,是同为摈的人。襜,是整齐的模样。

    “凡摈用三人,有上摈,有次摈,有末摈。摈主有命,则递传以相达。夫子此时适为次摈,则末摈、上摈居乎身之左右矣。故揖所与同为摈者,或揖左人,传命而出,则以手向左;或揖右人,传命而入,则以手向右。然手虽有左右,而身则端正自如,未尝随之而动。但见其衣之前后,襜如其整齐也。”

    趋进,翼如也。

    趋,是疾走。

    “宾主相见之后,主君延宾而入,则为摈者当入而有事。夫子当疾趋而进之时,张拱端好,如鸟之展舒两翼然。”这二节是行礼之时,其敬有如此者。

    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

    “行礼既毕,主君送宾以出。宾方退出之际,主君之敬未解,夫子必复命于君说道:‘宾已去,不复回头矣。’所以纾君之敬也。”这是礼毕之后,其敬有如此者。夫以为摈之事,自始至终动容周旋,无不中礼。非盛德之至,其孰能之哉?

    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立不中门,行不履阈。

    这一章是记孔子在朝之容。

    公门,是朝门。中门,是当门而立。履,是践。阈,是门限。

    门人记说:“吾夫子趋朝之时,一入公门,便肃然起敬,但见其曲身而行,虽公门高大,却似容不得他的模样,何其敬之至也。其站立的去处,必不敢当门之正中,盖恐当尊而失之僭也;其行过的去处,必不敢践着门限,盖恐违礼而失之肆也。”此时尚未面君,而敬谨之心已无所不至矣。

    过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

    位,是人君所坐的虚位。不足,是不敢出声。

    “夫子既入内朝,行过君之虚位,就如君在上面的一般,其颜色则勃然而变动,其行步则躩然而盘旋,其言语则讷讷然谨慎收敛,如不能出声者。”盖去君渐近,故其敬渐加,与入门之初不同矣。

    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

    摄齐,是两手抠衣。屏字,解作藏字。息,是鼻息。

    “夫子既已面君而行朝礼,乃两手抠衣,使之离地,以防倾跌之患。历阶升堂,曲身而行,不敢仰视,其鼻息出入亦屏藏收敛,恰似没有鼻息的一般。”盖愈近君则愈敬慎,其视过位之时又不同矣。

    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没阶,趋进,翼如也。复其位,踧踖如也。

    等,是阶级。逞,是舒放。怡怡,是和悦。没阶,是下尽阶级。进字是多了的。复位,是复班。

    “夫子升堂见君,行礼已毕,出了降阶一等,则渐远于君矣,此时颜色才稍稍舒放,有怡怡然和悦之意,然其敬君之心有终不能忘者。但见其下阶而趋,则端拱如翼,而手容之恭如故也;复班之后,犹踧踖不宁,而身容之肃如故也。岂以既远于君,而遂有怠忽之心乎?”夫臣子见君,未有不敬畏者。至于未见君之先而敬已至,既见君之后而敬不忘,此所以为事君尽礼,而非常人之所能及也。

    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蹜蹜,如有循。

    这一章是记孔子为君聘于邻国之容。

    圭,是诸侯的命圭,所受于天子者也,聘问邻国则使大夫执以通信。不胜,是力不能举。授,是以物予人。战色,是战惧之色。蹜蹜,是行步促狭。循,是缘物。

    门人记说:“夫子为鲁大夫时,承君命以聘问邻国。其行礼之时,执着国君的命圭,曲身而行,如其力有不能举者。有时举手向上,则如与人相揖者然,而不失之太高;有时俯手向下,则如以物与人者然,而不失之太卑。其见于面者,则勃然变动,而有战惧之色;其见于步履者,则举足促狭,曳地而行,譬如缘物一般。”盖君之命圭乃国之大宝,圣人之心极其敬慎,故见于容色者如此。

    享礼,有容色。私觌,愉愉如也。

    凡聘问之后,复陈圭币舆马之类以献其君,谓之享礼。公享之后,使臣又有私礼以见其君,谓之私觌。

    “夫子既聘而行享献之礼,此正展尽情意之时,故有至和之容色。既享而用私礼以见于君,所以将己之诚,又与公礼不同,故益愉愉然其和悦焉。”夫一聘礼之行也,方执圭将事,则致其敬而敬焉者,所以尽聘问之礼;及享与私觌,则致其和而和焉者,所以通聘问之情。和敬兼至,各当其可,非圣人其孰能之?

    君子不以绀饰,红紫不以为亵服。

    这一章是记孔子的衣服之制。

    君子,就指孔子说。绀,是深青带赤色,即今之闪色也。,是青赤色。饰,是领缘。红,是浅红色。亵服,是私居之服。

    门人记说:“吾夫子之衣服各有定制。如常服则不用绀二色以为领缘,盖绀乃斋服之饰,乃练服之饰,用之则恐与丧服无别也。私居之服不用红紫二色,盖正色有五,红紫皆间色不正,用之则恐以似而乱真也。”其致谨于服色之辨如此。

    当暑,袗绤,必表而出之。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

    袗字,解作单字。絺、绤,都是葛布,精者为,粗者为绤。表,是外见。缁,是黑色。羔,是黑羊皮。麑,是白色的小鹿。

    “夫子当暑月则衣葛,或精而为絺,粗而为绤,皆单服之。然必先着里衣,表絺、绤而出之于外,盖不欲其见体而近于亵也。当冬月则衣裘,裘必有衣以裼之于外。如黑色之衣,则以裼夫黑羊之裘;白色之衣,则以裼夫白麂之裘;黄色之衣,则以裼夫黄狐之裘。盖取其色之相称也。”其致详于裘葛之制如此。

    亵裘长,短右袂。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

    亵裘,是私居之裘。袂,是袖。寝衣,是卧时所着之衣。

    “夫子私居之裘,其制则长,取其温暖。然必短其右边之袖,盖做事常用右手,取其便于举动也。至于斋戒之时,既不可解衣而寝,又不可着明衣而寝,故必别有寝衣。其制则周身之外,仍长有一半,使其可以覆足也。”其长短各适于用如此。

    狐貉之厚以居。去丧,无所不佩。非帷裳,必杀之。

    狐、貉,是二兽名,其皮可以为裘。居,是私居。佩,是佩玉。朝祭之服,其下裳皆用正幅,如帷幔一般,叫作帷裳。杀,是斜裁的衣缝。

    “夫子私居之裘,则用狐、貉为之,以其毛深温厚,可以御寒而适体也。居丧不用佩。若既除丧,则凡当所佩者皆佩之。盖古人凡用物皆佩之于身,如玉与刀觿之类。夫子居丧则解佩以示变,除丧乃佩之也。朝祭之服,其下裳则用正幅如帷,腰有衣折而旁无杀缝。若非朝祭之服,不用帷裳,则斜裁其幅而有杀缝。其制上窄下宽,取其省约而不妄费也。”其丰俭各有所宜如此。

    羔裘玄冠不以吊。吉月,必朝服而朝。

    玄,是黑色。吉月,是每月朔日。

    “夫子见人有丧,则变服以往吊。若羔裘玄冠乃是吉服,必不用之以吊丧,所以致其哀也。夫子当致仕之时,虽已不在其位,至于每月朔日,犹必衣朝服以朝见鲁君,所以致其敬也。”其谨于吉凶之礼又如此。

    齐,必有明衣,布。齐,必变食,居必迁坐。

    这一章是记孔子谨斋之事。

    明衣,是洁净的衣服。变食,是变其常日之食。迁坐,是移其常处之地。

    门人记说:“夫子将祭祀而斋戒,沐浴既毕,必更明衣,而衣以布为之,不但内志之精明,而且外体之纯洁也。至于斋之所食,必变其常,不饮酒茹荤,盖淡泊以致其诚也。其居止宿歇,必别有斋居,不在平日常处之处,盖洁净以致其敬也。”圣人祭神如在,故其谨于斋戒如此。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这一章是记孔子饮食之节。

    食,是饭。米舂的熟叫精。脍,是鱼肉之细切者。

    门人记说:“吾夫子日用饮食,虽未尝必求精美,然于饭则不厌其精,于脍则不厌其细。”盖食精脍细皆足以养人,故不嫌于过也。

    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

    饭伤于热湿叫作“饐”。餲,是味变。馁,是烂。败,是腐。色恶、臭恶,是颜色、气味变动者。饪,是烹调生熟之节。不时,是五谷果实不该成熟之时。

    “夫子于饭,若伤于热湿而味变者,鱼馁烂而肉腐败者,则不食。物虽未败,而颜色已变者亦不食,气味已变者亦不食。失其烹调生熟之节者不食。五谷果实之类尚未成熟,气味不全者不食。”盖以上数者,食之皆足以伤生,故夫子谨之。

    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

    割,是切肉。量,是限量。乱,是醉乱。

    “夫子食肉必须方正,若割切不方正者,则不食之。凡食物用酱各有所宜,若不得其酱者,则不食之。至于肉虽多,然不使之胜乎食气。盖食以谷为主,以肉为辅,若肉胜食气,则滋味太厚,反失养生之道,故必节之而不多也。有事而饮酒,则不为限量,但取其浃洽而已,而不至于醉乱。盖酒虽为人合欢,若饮之太多,则既能昏性而丧德,又能致疾而伤生,故必节之而不过也。”

    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沽、市,都是买。脯,是干肉。

    门人又记:“夫子于沽来之酒、市买之脯恐不精洁,或至伤人,故皆不食。惟姜能通神明,去秽恶,故每食常设,未尝撤去。然适可而止,亦未尝多食也。”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夫子当助祭于公廷,所得的胙肉,即以颁赐,不待经宿。盖重神惠,而尊君赐,故不敢迟。至于家之祭肉,虽可以少缓,未能当日分赐,然亦不过三日,皆以颁之于人。若过三日,则肉败而人不食之。是亵神之余矣,故亦不久留矣。”

    食不言,寝不语。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

    语,是答述。言,是自言。疏,是粗。祭,是当食之时,每品各出少许,置之豆间之地,以祭先代始为饮食之人,盖古礼也。齐如,是严敬的模样。

    “夫子当食之时,不与人语。盖人喉中有食、气二管,食管以纳饮食,气管以出声音。当食而语,则气管为食所碍,或致哽咽之患,故慎之也。当寝之时,不自发言,盖人脏腑虚悬,然后声气之发,出而无窒。当寝而言,或致损气,故亦慎之也。其食也,虽是粗饭菜汤,亦必每种各出少许,以祭先代始为饮食之人。其祭虽小,亦必齐如其严敬,有若神明在上者焉。这都是圣人饮食之节,无不中礼者如此,盖不止于养身,而亦所以养德。”学者能随事而体察焉,固莫非道之所在也。

    席不正,不坐。

    席,是坐席。古人皆席地而坐。

    门人记说:“夫子心存至正,事事都整齐严肃。如设席也要端正,若少有不正,则不肯就座也。”观其一坐之不苟,而其出入起居之无不正可知矣。

    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这一章是记孔子居乡之事。

    杖者,是年老的人。古人六十岁以上,则用杖以出入,以其血气既衰,必用扶持故也。

    门人记说:“夫子居乡之时,或与乡人宴会饮酒,其中有年老的人,必加尊敬。宴毕之后,老者既出,夫子即随之而出。未出故不敢先,既出亦不敢后也。盖乡党尚齿,长幼有序,故夫子之恭谨如此。”

    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

    傩,是古时逐疫之礼。《周礼》方相氏,主索疫鬼而驱除之。季冬之月,则命有司大傩以驱除鬼祟,而迎纳吉祥也。阼阶,是主阶。

    “夫子家居,遇乡人行大傩之礼。此时乡俗皆欲驱除鬼邪,恐家中先祖五祀之神或致惊动,乃致其诚敬,穿着朝服,立于主阶之上,使之依己而安也。”

    问人于他邦,再拜而送之。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

    这一章是记孔子与人交之诚意。

    康子,是鲁大夫季康子。达,是通晓。

    门人记说:“夫子交人,一出于至诚而不欺。如所交的人在于他邦,遣使去问候他,使者临行,则必从后再拜而送之,如亲见其人一般,不以其在远而废敬也。季康子曾馈之以药,夫子因尊者有赐,则拜而受之,又对来使说:‘丘未晓此药所用何品,所疗何病,不敢尝也。’盖药有未达,自不可尝。然受而不饮,则又虚人之赐,故直以‘不敢尝’告之。”圣人交人,无往而非诚意之流通如此。

    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厩,是马房,焚,是烧。

    门人记说:“夫子养马之厩为火所焚。夫子退朝,闻之,即问说:‘火得无伤人矣乎?’不复问马,是非不爱马也,心切于爱人,故不暇问马耳。”盖贵人贱畜,理当如此,而仓卒之际,尤见圣人用爱之真心也。

    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君赐生,必畜之。

    这一章是记孔子事君之礼。

    腥,是生肉。荐,是献于祖考。畜,是养。

    门人记说:“夫子为大夫时,鲁君或赐之以食,则俨然如对君上,必正席致敬而先尝之,然后颁之于人,所以尊君之赐也。君或赐之以生肉,则必烹调使熟而荐之于祖考,不敢私以为食,所以荣君之赐也。君或赐之以生物,如羊豕之类,则必畜之于家,无故不敢轻杀,所以仁君之赐也。”其受赐之尽礼如此。

    侍食于君,君祭,先饭。

    侍食,是赐食于君侧。饭,即是食。

    “夫子或侍君侧而赐之以食,则其心尤加敬慎。君若已祭而置品物于豆间,则己不待君食而先食,恰似为君尝食的一般。”盖每食必祭者,礼之常,然食于君前,则不敢以客礼自处。况君已先祭,自当统于所尊,此夫子所以不祭也。为君尝食者,膳夫之职,然敬君之至,则不嫌以膳夫自居,此夫子所以先饭也。其侍食之尽礼如此。

    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

    东首,是首在东。拖字,解作引字。绅,是大带。

    “夫子时或寝疾,鲁君临视之于家,则首必居东以受生气。此时卧病不能着衣束带,则必加朝服于其身,又引大带于其上,盖不敢以亵服见君也。”其敬君之至,不以疾而废礼如此。

    君命召,不俟驾行矣。

    俟,是待。驾,是以马驾车。

    “夫子为大夫时,或君有命召之,则其心急于趋命,即时徒步而往,不待既驾而后行也。”其敬君之命,不敢以劳而废礼如此。盖春秋之世,君臣之义不明,至于仪节简略,名分倒置,反以尽礼为谄,孔子伤之。故虽纤悉委曲,无所不用其诚敬,非独明事君之义,亦以维衰世之风也。

    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

    这一章是记孔子交朋友之义。

    门人记说:“朋友,五伦之一。遇死丧而能收之,人情所难也。夫子于朋友不幸而死,别无亲属可以依归者,即自任说:‘当于我而殡殓之。’盖不忍其暴露而转于沟壑也。至若朋友有通财之义,常情鲜有不以物为轻重者。夫子于朋友所馈之物,虽是车马之重,若非祭祀的胙肉,则以直受而不拜。盖必祭肉然后拜者,敬其祖考同于己亲,非车马所得比也。”此可见圣人之交朋友,一于道义。义所当殡而殡,不以凶为嫌;义所不当拜而不拜,不以财为重也。

    寝不尸,居不容。

    这一章是记孔子容貌变于平时之事。

    尸,是偃卧如尸。居,是私居。容,是容仪。

    门人记说:“夫子心存庄敬,无一毫惰慢之气。虽寝处之时,亦自收敛,未尝偃卧如尸也。承祭见宾,乃修容仪。如私居之时,则申申夭夭,安舒自在,而不为容仪也。盖寝而尸则过于肆,居而容则过于拘。夫子不然,所以为有道之气象也。”

    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

    狎,是平素亲近的人。变,是变色。亵,是私见。貌,是礼貌。

    “夫子见有丧而服齐衰的人,虽素所亲狎,必变色以待之。见冠冕有爵的人与无目的人,虽私居燕见,必加之以礼貌。盖有丧之人,所当哀怜;有爵之人,所当尊敬。无目之人,人每因其不见而忽之,不加礼貌,而圣人待之各中其节如此。”

    凶服者,式之。式负版者。

    凶服,是丧服。古人乘车时,遇有所敬,则俯而凭于车前之横木,这叫作式。版,是户口人民的版籍,如今之黄册一般。

    “夫子或在车中,见有穿着凶服的,便恻然不宁而为之式,亦所以哀有丧也。见有负着版籍的,便肃然起敬而为之式,盖所以重民数也。”

    有盛馔,必变色而作。迅雷风烈,必变。

    盛馔,是肴馔丰盛。作,是起。迅,是疾。烈,是猛。

    “夫子当宴享之时,见主人肴馔丰盛,则必变色而起,以致其敬,盖馔为己设,所以答其礼也。遇有疾雷猛风,则必变色改容,惕然恐惧,盖畏天之威,不敢逸豫也。”

    夫圣人一动容之间,皆各攸当如此。至如负版必式,则知邦本之当重;风雷必变,则知天威之当畏,尤治道君德所关,读者不可以为细事而忽之也。

    升车,必正立,执绥。车中,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

    这一章是记孔子升车之容。

    绥,是六辔之总索。内顾,是回看。疾,是急遽。亲指,是以手指物。

    门人记说:“升车者必立而执绥,但人情容易忽略,或至偏倚。若夫子之升车,亦必庄敬严肃,正立执绥,而无所偏倚焉。其在车中,则瞻视有常,不回头观看;言语必慎,不急遽发言;手容必恭,不以手指物。”盖三者不但失己之容仪,且足以惑人之视听,故夫子谨之如此。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举,是飞起。翔,是回翔。集,是栖止。山梁,是山脊。雉,是野鸡。时,是饮啄得时。共,是向。嗅字,古代戛字,雉鸣之声。

    门人记说:“鸟之为物,但见人颜色不善,将欲取之,则飞而远去,必回翔审视,择可止之地,而后集焉。盖虽蠢然无知之物,而犹能见几知止如此。昔夫子偶见山脊上有个雌雉,因叹说:‘这山梁之雌雉,时哉!时哉!’言其时饮而饮,时啄而啄,能适其性之自然也。此时子路在侧,共而向之,若有取之之意,雉乃三鸣而起焉。”此正“色斯举矣”之一证也。故人必见几而作,如鸟之见色而举;审择所处,如鸟之翔而后集,则去就不失其正,而有合于时中之道矣。不然,可以人而不如鸟乎?此记者之深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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