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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什么是对范畴的先验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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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先天的表象(空间、时间和范畴)与天赋观念的区别

    范畴像空间时间一样,是先天的。“先天”意思是独立于一切经验,它的特性或标志是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

    有一个问题,应该先考察一下,就是:所谓先天的范畴(当然也会涉及空间时间,但最突出的是知性的范畴)既然独立于一切经验,那么,它们是怎样产生的?康德有没有讲到范畴的来源?他是怎样讲的?

    这是一个重大问题,也是困难问题,康德讲得不多。

    一些研究康德的学者(大部是新康德主义者)喜欢说“先天”是“逻辑上在先”,企图避开是否事实上在先的问题,这样也就把来源的问题躲开了。实际上,我在前面已经指出,康德本人不但没有说过“逻辑上在先”这样的话,并且他倒是常表示空间、时间范畴确是时间上在感觉材料出现之先已经在我们之中存在。

    底下我们看几个例。先看两句,它们在《纯粹理性批判》的A版与B版都是相同的:

    如果有某样东西,感觉只是在它里边才得以有一定次序,才得以在一定形式中被安排,那么它本身就不会仍然是感觉,所以,一切显现的质料在我们当然只能后天地给定,可是显现的形式全都必定针对着感觉在意识中已经先天地准备好,并且因而可以与一切感觉分开来加以探讨(A 20=B 34,RS 64)。

    我性或它们的关系的表,指的是那种

    还很少尝试过的对知性能力本身的解析,为的是单纯在先天概念的诞生地知性里边发现它们,并对它们一般的纯粹应用加以分析,借以探讨先天概念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将追踪纯概念直到它们在人类知性之中的最初萌芽和秉赋,它们正好是这样预先准备着,直到最后借着经验的机会才表现出来(A 65——6=B 90——1,RS 106)。

    底下再看两句,它们各出于A与B的文字不同的《先验演绎》:

    如果没有那先于一切直观材料并且一切关于对象的表象都只是由于它才可能的意识统一性,那么我们就不能有知识,也不会有知识与知识互相之间的联系与统一(A 107,RS 156a)。

    但是这种仅仅限于经验对象的知识,并非因而就都来自经验,正相反,不拘纯直观还是纯知性概念这些知识要素,它们都是在我们之中先天地出现的(B 166,RS 187b)。

    范畴既然是先天的,不能来自经验,那么是不是像唯理论者所谓的天赋?也不是。先天不是来自经验,不管我们赞同不赞同,这个意思还是容易理解的。不是来自经验,又不是唯理论所讲的天赋,这就需要说清楚是怎么回事。

    康德早在《就职论文》中就肯定了知性的纯概念。当时(1770)甚或更早些恐怕已经在想这种知识的来源问题。在1772年2月21日致赫尔茨(M.Herz)的信中他批评了神学的天赋观点:

    柏拉图设想一个神性的、先前获得的、精神性的直观作为知性纯概念和原则的根源。而马勒伯朗士则设想出这个原始的本然(Urwesen)具有一种甚至持续不断的永恒的直观。各式各样的道德学家关于根本的道德规律也这样设想。克茹西乌斯(Crusius)(1)设想一些被移植进来的为了下判断的规则和概念,这都是上帝为了(使人的心灵)与物和谐按照它们必须是什么样子早已移植入人的心灵的。前一种体系可以称为“超自然影响”(influxum hyper physicum),后一种体系可以称为“理智方面的预定和谐”(harmoniam praestabilitam intellectualem)。不过这种“急用机关请出的神仙”(Deus ex Machina)实在是人们在决定知识起源及其有效性时所采用的最荒谬的办法,并且这种办法不仅是关于我们知识结论的一种骗局,它还有别的恶劣影响,因为它将为各样奇谈怪论或求神的、无谓的幻想提供方便(AA,第10卷,第131页)。

    在《纯粹理性批判》第1版中说:

    因此,我们将跟踪纯概念直到它们在人类知性之中的最初幼芽和禀赋,它们正好是这样预先准备着,直到最后借着经验的机会才表现出来。而也还是由于这同一知性除掉加到它们上面的经验条件,在纯的情况下把它们表现出来(A66=B 91,RS106)。

    后来在《导论》(1783)里,他对克茹西乌斯的观点公开进行了批评。他认为事实上克茹西乌斯的体系里就有假原则,由于克茹西乌斯没有可靠的真理标准,所以就无法区别什么原则真是从上帝来的,什么并不是来自上帝(AA,第4卷,第319页;中译本第93页注)。

    在B的《先验演绎》末尾,才对这个问题作了简短讲解。

    在这里主要仍然是批评唯理论的神学的天赋观点,正是在对这种天赋观点的批评当中,康德透露了自己观点的一些要点。

    当时关于有机体的来源问题,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自生论、预成论和新生论。简单地说,自生论主张生物体是从无生命的物质自然发生的。这种观点很早就出现了,如亚里斯多德在《动物史》中就说过有些鱼可以从泥沙中生长出来,有些昆虫可以从腐土或植物质中产生出来。(2)预成论主张有机体在性细胞中已经是以现成的胚存在了,有机体的个体发育不过是预先存在的各器官在量上的增长。预成论是十七至十八世纪在生物学中占统治地位的形而上学观点并且是上帝创造世界的神学的一种表现形式。新生论主张性细胞中并不存在着任何雏形,生物体原先并不存在的各种组织和器官都在发育过程中逐渐形成。德国的卡·弗·沃尔夫(K.F.Wolff,1733——1794)在1759年发表了《发生论》,提出了这种观点同预成论展开了斗争。

    康德以有机体产生的这三种观点作为参考、对照、比喻来考虑和说明范畴的产生问题。

    从经验直观得来的经验同经验对象的概念之间的必然的一致,可以有两种情况:一是经验使得概念可能,另一则是概念使得经验可能。康德认为第一种情况对于知性的纯概念是不存在的,因为这样的概念先天地存在于我们之中,那就是说,它们独立于经验。他把纯概念产生于经验的主张比做生物学上的自生论。他的想法恐怕是主张具有必然性和严格普遍性的范畴(以及感情的纯形式空间、时间)来源于没有必然性和严格普遍性的经验,正像主张生物来源于无生命的物质,这两种观点都主张绝不相同的东西之间的过渡,所以是类似的。他认为这种异类过渡是无法设想的(《判断力批判》,§80,AA,第5卷,第424页)。无生命的物质怎么会产生出生物?不可能。没有必然性和严格普遍性的经验怎么会产生出具有必然性和严格普遍性的范畴?与给定的具体对象分不开的经验怎么会产生出纯直观、纯概念?不可能。

    排除了经验使范畴可能的第一种情况,就剩下范畴使经验可能的第二种情况。范畴使经验可能这种情况可以比喻为新生论。

    实际上还有另一种情况,是“中间道路”,就是上述康德早就批评过的以神学为基础的天赋观点,即:

    范畴……不过是主观的、跟我们的存在一同植根于我们之中的为着思维之用的禀性,我们的造物主作了这样安排,使得我们的禀性在运用时恰好与经验所紧紧追随着的自然律完全一致(纯理性的一种预成论体系)……(B 167,RS 188b——189b)。

    现在需要的是同这种预成论体系划清界限。

    按照康德的想法,从传统逻辑总结和制定出来的判断形式表引申出知性的范畴,乃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代表知性的全部功能。但是,在预成论体系,就很难说那种禀性究竟有没有一定的范围,在将来的运用中会不会要假设会出现前所未见的新的先定的禀性,这种假设很可能没有止境。

    更麻烦的是必然性问题。康德认为按照预成论体系,那么范畴就没有什么必然性可言,由上帝移植在人中间的与生俱来的秉赋只能纯是主观的。因为认识的客观性只能建立在认识与对象的直接关联上面。“中间道路”的观点,依靠的是上帝的安排与干涉,认识才能与自然界的规律一致,认识与对象并非直接接触,只有主观表象的变化,表象的生灭与在它以外的现实存在毫无联系,在这样情况下(“中间道路”主要是“天赋观念说”加上“预定和谐说”),认识哪里会有什么客观性?原因概念如果只是由于上帝任意放在我们心中的思想,因而我们用因果关系去把心中的表象联系起来,这不是成了幻觉,还有什么真正的必然性可言?

    康德认为科学的必然性是客观的必然性。这是由于在我们之中先天存在的纯直观和纯概念。因果关系正是由于知性主动地直接去联系经验的表象,因而表现为客体方面的必然联系,所以是客观的必然性。其所以如此,只是由于范畴加之于感性直观上的必然性,认识就需要范畴,范畴是使经验可能的决定性条件,是形成经验客体的条件。范畴的这种重大作用是康德的知识学的核心问题,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后面将详细分析,现在只是与预成论体系对照概括地揭示范畴的这种主动的特性。

    康德指出,范畴是“我们知识的自我思想出来的先天的第一原则”。(B 167,RS 188b)

    什么是“自我思想出来的”?范畴不是上帝的恩赐,是来自知性本身的根本的思维形式。

    为了进一步理解这里的“自我思想出来的”,我们需要参考三年后出版的《判断力批判》的80、81两节,康德在那里是根据目的论的原理谈有机物的起源问题。关于有机体的内在的合目的性的形式的来源,他仍然主张新生论,反对自生论和个体的预成论(individuelle Präformation)。他把新生论也称为种的预成论(generische Präformation)。新生论或种的预成论与个体的预成论的分别在于个体的预成论把由同种所产生的每一单个有机体仅仅看成为那个东西的分离物(Edukt),这分离物不是新生的,而是先已存在的。新生论主张由同种所产生的每一单个有机体都是在那个东西以外的新的产物(Produkt)。为什么这种理论也是一种预成论即种的预成论呢?这是因为生产出新的同种个体的那个产生者本身所具有的产生能力如果从其内在的合目的性的职能来看,还是属于它的始祖的,因此应该说其本质形式(spezifische Form)从可能性方面说已经是预先形成了。

    康德坚持新生论或种的预成论立场反对个体的预成论,其核心问题是预成论或个体的预成论把每一有机的个体的出现都当作源于上帝的早已存在的有机体从母体的分离,也就是在新的个体的不断诞生的种的延续上,靠的只是超自然力量,而非自然的力量,从而是一种反科学的观点。与此相对立,在有机体的起源和发展方面,康德目的是尽可能充分地应用自然力进行说明,尽可能削弱和限制超自然力量的作用,所以康德的观点即使包含着一些时代局限性,仍然对进化论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他批评主张个体的预成论的人们:

    把自然界的形成力从每个个体排除掉,为了使其直接出于造物主之手,……他们拥护预成论,……宁可不利用随时的创造活动来省掉大量超自然的安排(随时的创造活动之所以需要是使得在世界开端时形成的胚芽经历长时期直到它发育时不为自然界的破坏力量所影响从而保持不受损伤),同时又使更大量的难以计数的这种预先形成的东西永远处于展开过程之中,相应的创造活动因而成为完全不需要和毫无意义的了(AA,第5卷,第423页。着重点是我加的)。

    康德认为新生论的好处是既有经验根据,理性又乐于接受,因为新生论者

    认为自然界,从其中万物来看,其可能性固然根本上只有根据目的因才能想像,可是,至少只要涉及繁殖,就认定它们都是自生的,而非仅仅是展开,这样一来,终于尽可能少地利用超自然就把来自最初根源的一切跟随着的后果交给了自然界(至于那使物理学完全束手无策的最初根源,就可以无须费力用原因链条————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链条————来规定了)(AA,第5卷,第424页。着重点是我加的)。

    以上所介绍的,有两点值得注意:

    (1)尽管康德受当时生物学、古生物学、胚胎学、遗传学等学科发展水平的限制,否定从无机物到有机物和有机物的这一个种到另一新的种的演变,尽管作为他整个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的从理性出发的目的论的设想(与神学目的论根本不同)是可以讨论的,可是他站在当时先进的新生论立场,与保守的、神学的预成论进行斗争,主张在同一种之内的每一新的个体的出现都是自然界本身的一项创造性的活动,都形成一个新的产物。他极力强调自然界中每一个体有机物内在的能动性和创造活动,这种内在的能动性和创造活动完全合乎理性,是理性的要求,实际上,联系到康德对理性的根本观点,主动和创造正是理性的本质。

    (2)与上一点不可分,由于人类的理性本质上的创造性,必须尽可能地限制、削弱所谓造物主的干预,把它逼到一个理性不能再前进(这是为当时历史条件所决定的)的无关重要的角落里,尽可能地把能动性归诸自然万物本身。因为,按照康德,自然界正是理性(不限于理论理性)的范围,并且只有自然界才是理性的范围。因为理性的创造在自然界必然畅行无阻(“科学的未来形而上学”)也应该力求实现(道德律在感觉世界的普遍实现)。

    写到这里,我们不是可以看出,康德《判断力批判》的这种新生论观点与三十五年前他的《一般自然史与天体理论》中的观点是何其一致?1755年他打破了长期统治人们思想的僵化的宇宙观,在这样做时,他主要论证了物质本质上具有运动能力,断定宇宙是由于自身的必然性发展和形成的,目的是排除牛顿的“第一推动力”,尽可能地限制上帝的作用。当时,他对把握自然界的规律性已经表现出信心,新兴自然科学在理性上给予他的最高享受,溢于言表。三十五年后,在生物学发展的历史局限性条件下,他坚持根据有机物自身的创造性活动说明生物界的变化,排斥造物主的作用。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从有机体的起源与变化的角度阐发了新生论,这对我们当前讨论的纯概念的性质有什么启发?

    他认为自己对纯概念来源的观点大致可以称为“纯理性的新生论体系”(B 167,RS 188b)。他又说范畴是“自我思想出来的第一原则”,是来自知性本身的思维形式。这显然意谓着知性范畴的作用是创造性的主动活动,人类的一切认识;从知性范畴的必然作用说,都是主动性的表现,每一项新的科学认识都是一次纯概念的创造性的思维活动。

    自身产生表象的能力,或知识的主动性,叫做知性(A 51=B 75,RS 95)。

    这种活动不能单靠经验真正地加以说明,更不能归之于神,只能由于地地道道的知性本身。正像有机物不能来自无机物,自生论是站不住的,先天的也即必然的、严格普遍的纯概念也不可能来自特殊的经验,个别的特殊经验不管重复多少次,也还不等于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另方面,正像每一个体有机物的出现都是同种有机物自身的创造性活动,并不属于超自然的力量,知性范畴的每一次运用也都是知性自身的活动,完全不需要超自然的作用。有机物只能来自有机物,纯思想只能来自纯知性。一方面把每一有机物的产生活动交给了自然界,另方面,要把每一纯概念的主动活动交给纯知性,也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纯粹理性。对于有机物的“最初根源”,最好不去理会,对于纯概念的“最初根源”,如把握住它是人的纯知性的主动性和功能,这就是抓住了本质。关于理性的纯概念————理念,也贯彻了同样的观点,以下关于理念的论断将有助于我们当前的探讨:

    ……只要这样的理性纯概念(先验理念)被给定了,如果人们根本不认为它们是天赋的,那么就只能是出现于理性活动之中(《导论》§43.AA,第4卷,第330页)。

    如果人们追问知性的来源呢?

    人类的知识有两个分支,它们也许产生于一个共同的但却为我们所不知道的根源,即感性和知性(A 15=B 29,RS 58)。

    在1790年《论发现一切新的纯粹理性批判由于一种较早的批判而成为多余的》一文中,康德站在新生论立场,对于人类主体认识活动的根基提出更明确的进一步说法。他主张人在认识活动和行为实践两个方面的根基都是天赋的:一方面作为感性直观的根基的接受力和作为十二范畴的根基的具有统觉统一性的知性主动性是天赋的;另一方面,作为人的本性行使自由时采取一定准则的主张根基也是天赋的。但特别要说清楚的是他所谓天赋的,指为人类所固有,属于全人类,这与神完全无关。作为根基的人类认识的主动性是属于人类的本性或本然。这种根基又不能说纯是被赋予的,因为要注意,人是认识的主体,人是主动者、创造者(3)。

    从以上所说,可以看出关于人类知识中的纯形式(纯直观和纯概念)的来源问题,是康德对照着生物学中有机体产生的不同观点来考虑的。他反对自生论和个体的预成论,赞同新生论,这个立场在当时是先进的。在当时,进化论还处于萌芽时期,还没有为生物学大量的典型事实以及有关这类事实的科学结论所论证,那是十九世纪中叶的事情。洛克在一定程度上应用了发生学观点考察人的思想活动,洛克根据经验论探讨观念的形成有相当大的说服力。可是康德不赞成洛克的办法。主要因为洛克的经验的说明取消了纯概念的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洛克的方向是否就完全是错误的方向?康德始终不能忘怀的是知识的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科学的未来的形而上学”无从说起。但是,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被他绝对化了,因而成了难题。这个问题,以后再作分析。

    §2 “演绎”

    “演绎”(Deduktion)这个词来自拉丁文的deductio,在哲学上指推论或推理的过程(原来的动词deduco有引出、表明的意思)。

    康德从法学的角度使用这个词。譬如法学家阐明权利或不合法的要求时,他会讲到在诉讼中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法律的根据问题,一是涉及事实的问题,必须加以区别,同时也要从这两方面来进行证明。第一方面的证明是要对权利或者甚至还要对依据权利所提出的申请进行论证。这方面的论证就叫做演绎(A 84=B 116,RS 126)。

    所以,康德所谓演绎一般地是指为某事物所宣称具有的某项权利阐明其正当的根据;特殊地是为所说的知性纯概念(范畴)在认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进行严格论证。

    §3 何以要进行对范畴的先验演绎?

    从一定的经验事实概括得来的经验概念需要不需要演绎?这种概念总有经验事实在一定范围里保证其客观的实在性,它自来以经验为根据,用不着演绎。

    成为问题的是那些纯概念。纯概念不是来自经验事实,它们独立于经验,可是又必然要在认识对象方面起作用,必然要应用到经验事实上去,并且这种运用又必然是在经验中起普遍必然的作用,是先天的运用。这就涉及合不合法的问题,也即权利问题,这种运用有何正当根据?这就需要演绎。

    什么是先验演绎?为什么要进行先验演绎?

    “先验的”意义,第一章§5作了一定的说明,读者可以参看。

    “先验”主要指有关认识能力或先天的认识方式(空间、时间和范畴)的知识。“先验”与“先天”不同。其不同在于知识的层次不同。“先天”是具有特定性质的关于对象的知识:独立于经验,等等。“先验”之为知识,不是关于对象的,而是关于某些知识的,这些知识必定是先天的知识。如果说,“先天”属于第一层次的知识,那么,“先验”就是第二层次的知识,它是知识的知识,它属于“知识学”或“认识论”的范围。

    “先验”是高一层的知识,是讨论先天知识的。它讨论的重点是先天知识的可能性:先验的

    指的并不是什么超出一切经验的东西,它指的固然是在经验之先的(先天的),但是限定了不过是使经验知识可能而已(《导论》,附录。AA,第4卷,第373页)。

    先验这种思想代表着康德知识学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针,他的知识学就是以先验观点为指导原则前进的。“先验感性论”考察感性的先天形式(空间时间)作为一切显现的先天条件的可能性;“先验分析论”考察知性的先天范畴作为一切知识的先天条件的可能性;“先验辩证论”考察在一定认识中出现必然的错误和矛盾的可能性。这是他的知识学主干的三个部分。

    先天知识的可能性问题解决了,其他像知识的范围和界限就都可以弄清楚。所以,先验的观点是一个涉及和决定知识全局的观点。

    我们已经知道,康德参照传统逻辑对判断形式所作的研究成果,本着自己对统一的知性的想法,制定了包含四组的判断形式的体系,又进而从判断形式的体系引申出代表着人类知性的全部功能的范畴体系。知性是判断能力,判断的基础是知性的纯概念即范畴。范畴的统一性功能表现为判断。十二范畴正是知性活动的全部要素。它们是认识的法宝。知性是认识的统帅,它们都是统帅部的成员。

    像前面所说过的,范畴不是从经验引申、归纳得来的,另外也不是神赐的。它们属于知性本身。它们之所以是知性活动的要素,是判断的基础,关键是它们必定要同对象发生某种联系,不然它们不会成为认识的基础和要素。但是,不是来自经验的,怎么能同对象发生必然的联系?这是先天范畴的根本问题,也是康德知识学的核心问题。

    解释和论证范畴必定要同对象发生联系,必然会应用到对象上去从而获得关于对象的知识,这就是演绎。

    范畴是先天的,对于先天范畴的演绎,属于先验知识的性质,这种演绎显然应该叫做先验的演绎。

    先验的演绎是与经验的演绎相对立而言的。经验的演绎是说明以经验为根据并对经验进行归纳思考从而获得概念的过程,讲的是事实问题、起源问题。所以,实际上这种说明并不是演绎。概念来自经验,自然可以应用于经验,不成问题,一切都得到解决。但这样的概念只能是没有必然性的经验概念,也没有严格的普遍性,不是康德所说的范畴。对先天的范畴作经验的说明正是南辕北辙。因为范畴与经验的关系应该是:与经验对象有必然联系但又独立于经验,这就是说,范畴一定要表象对象,但范畴之能以这样做却完全不依靠经验。所以,对范畴的说明不能是经验的(A 85——6=B 118,RS 127)。

    康德对洛克的评价很高,他认为洛克探讨了知识根据经验从特殊的知觉上升到一般概念的过程,这在历史上是一次新的尝试(A 86=B 118——9,RS 128)。但是,对于知性的纯概念来说,这种办法显然不合适,因为这种做法正是上面所说的经验的说明。康德对休谟也很推崇,同时他也着重指出休谟依靠感觉经验对因果关系的分析和结论都是错误的。

    §4 先验演绎是知识学的新的方向

    在空间时间方面已经进行过先验的说明,可以作为当前即将进行的对范畴的先验演绎的参考。

    前面第二章曾对空间时间表象不是来自经验而是先天的直观作了说明。康德把这方面的说明称为“形而上学的解释”(metaphysische Erörterung)。跟着他又阐述了空间表象与几何学的关系,时间表象与算术和动力学的关系,他把这方面的说明称为“先验的解释”(transzendentale Erörterung),而不是先验的演绎。

    我所谓先验的解释其意义是解释一个概念,作为一种原理,从而可以理解其他的先天综合知识的可能性(B 40,RS 69)。

    空间是纯直观,以此为根据,就可以理解几何学定理为什么是先天综合判断,作为纯直观的空间说明了几何学的先天综合判断的可能性。这里没有着重提到空间时间作为感性的先天形式与对象的联系问题。空间时间是人类感性本身的先天形式,它们何以必定会与对象发生关系?这是知识学的问题,也属于先验性质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比较容易说明:

    感性直观的对象必定与先天地在意识中存在着的感性的形式的条件相适合,那是很清楚的事情,因为如果不然它们就不会成为我们的对象了(A 90=B 122——3,RS 131)。

    由于空间时间是感性接受对象的先天形式,只要是我们的对象,必定在空间时间之中,空间时间与对象有必然联系,简直不成为问题。所以,在这里没有什么合法不合法的问题,用不着进行演绎,只要把空间时间是几何学、算术、动力学等科学的可能性的条件,从而这些科学都必定有客观有效性这一点作出解释,就已经是作了重要的先验的说明了。

    对于知性的纯概念,就不是这样了。范畴不像空间时间,空间时间是对象在我们直观中出现的必要条件,只有通过感性的这样的纯形式,对象才能为我们所直观到,对象才能表现给我们。空间时间是对象作为显现的可能性的先天条件。范畴却根本不是接受对象的条件。表现给我们的对象是不是一定会与我们知性的作用以及范畴合适呢?这不好确定。范畴并不是对象显现的什么必然的条件。在直观中出现的对象看来并不需要知性的作用。范畴是知性固有的。思想的主观条件为什么一定会有客观的有效性?这种条件怎么会提供关于对象的知识的可能性的条件?整个疑难就在这里。譬如原因概念指的是:在A与B不同的两者之间,按照一定的规则设定B以A为根据。这只是思想里的一种特殊方式的综合作用。显现怎么就会正与这样的情况相适合呢?显现是对象方面的,原因概念是思想本身的。如果表现给我们的对象与我们的概念根本不相一致,我们的概念不就成了空幻的思想,那样还有什么客观性?如果我们想用经验来解释,说经验告诉我们显现是处于因果联系之中的,这种解释无补于事,因为现在说的不是经验概念,而是先天的概念(因果概念),麻烦的问题是先天的概念何以有客观有效性?先天概念而有客观有效性其合理的根据在哪里?这就必需进行对先天概念的演绎,这种演绎只能是“先验的演绎”。

    明确了上面所说的先验演绎的必要性以及对概念的先验演绎比对空间时间的先验的说明难度大得多,就应预先对进行这种演绎的根本方针有所考虑。

    当前正进入知识学的核心。现在的问题是知识学的根本问题。先天概念的客观有效性就是先天概念与其对象的关系问题。康德指出:我们的表象(现在主要是说概念)与其对象的关系有两种可能的方式:

    (1)只是由于对象才使得表象具有可能性,对象是主,表象是从,对象决定表象;

    (2)只是由于表象才使得对象有了可能性,表象是主,对象是从,表象决定对象(A 92=B 124——5,RS 133)。

    从第一个可能方式看,对于我们的感觉来说,确是这种情况。对于先天的概念来说,不会是这种情况。因为从这种方式得到的只能是经验的表象。所以,为了解决当前的问题,第一个可能方式应该排除掉。

    只有考虑第二条道路。

    表象使对象具有可能性,这也有不同的情况:

    (1)从存在(Dasein)方面看,表象产生了另外的客观对象;

    (2)表象使被认识到的对象得以出现。

    上帝创造世界可能是第一种情况,不过康德的想法与此毫不相干。他所想的第一种情况是在实践上人们出于自己的意志的道德行为所产生的结果。但那是实践方面的事,与当前的探讨无关,所以第一种情况不应予以考虑。

    剩下的就是第二种情况。

    很清楚,第二种情况属于认识范围。

    我们从经验得来的认识总包含有两个方面:首先是通过感官所直观到的东西,这是在空间时间中给定的材料。另一方面,关于那通过直观所给定的对象必定有一个概念。可见一切经验知识都有一般的对象的概念作为它的基础,这概念是它的先天条件。我们是否可以设想,知性的纯概念如果有客观的有效性,一定正是由于纯概念,经验知识在思想的形式上才获得了可能性,也就是,一般地只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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