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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知性的形式: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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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知性与感性

    知识是怎样产生的?从主观方面说,感性是一个主要来源,但是,像前面所说,仅仅感性不能产生出知识,此外还需要另一个重要的源泉,就是知性。感性接受表象,知性是根据接受到的表象来认识对象的能力。由于感性,对象只是被给定了,在主观方面产生了表象,只有知性才能就着表象来思想对象。知性与感性二者在认识中作用不同,知性的特性是从自身产生出概念,表现认识中的主动性(Spontaneität)(1),感性只是接受性。二者各有固定的职能,感性不思想,知性不管接受。缺少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出现知识。

    直观与概念构成我们一切知识的要素,因此,概念如无在一定方式与其相应的直观,或者直观而无概念,都不能提供知识(A 50=B 74,RS 94)。

    没有感性,对于我们就不会有对象被给定,而如无知性,对象就不会被思想。思想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的(A 51=B 75,RS 95)。

    知识必定是感性与知性合作才能出现。

    因此,正像必然要使我们的概念具有感觉意义(就是给予它以直观中的对象)一样,也必然要使得我们的直观本身可以理解(就是把它置于概念之下)(A 51=B 75,RS 95)。

    这里首先要明确两点:

    (1)知性与感性各有自身不同的特定职能,二者不能混同。

    (2)知性与感性二者必须结合,才能产生出知识,缺少任何一方的作用,知识决不可能出现。

    紧紧抓住这两点,应是康德知识学的一个特色,因而这两点思想就深入人心,对知识学的发展是一贡献。近代的唯理论和经验论各有所偏,有时导致二者的混淆,更严重的是使得对知性或感性作用的片面性了解愈陷愈深。

    认识对象,就要思想对象。对象不是仅仅接受下来的问题,不思想,能不能说认识到对象?所以,对知性的分析是知识学的另一严重的任务。

    §2 知性:判断的能力

    对知性的分析,就是在知识的形成中了解知性在认识中的作用。知性的作用是一种活动,有活动必有受动,活动必定通过受动而显现。所以对任何活动必须结合受动方面的表现来进行分析,这是唯一可以把握的,舍此无从入手。

    感性直观与对象的联系是直接的,并且只有感性直观才与对象有直接联系。感性直观给定我们一个一个的个别对象。知性的表象就不同了,它的表象是一般性的,叫做概念。利用概念来认识对象,这是知性的特点。利用概念认识对象的结果是得到关于对象的判断。知性的认识总是采取判断的形式。所以,要了解知性,必须从判断入手。一切知识都不过是判断。所以我们的工作正应从判断开始。

    由于我们能以把知性的全部活动归结为判断,因此一般地说,知性就可以认为是一种实行判断的能力(A 69=B 94,RS 109)。

    §3 一般知性活动的核心:概念

    既然只有感性直观才能与对象有直接联系,那么,概念同对象的联系必定是间接的,判断也就是关于对象的间接的知识。概念只能同对象的一定的表象(可以是直观,也可以是概念)相联系,所以,判断可以说是对象的一定表象的表象。从知识和对象之间的关系看,直观不经过中介,是直接的;概念是直观以外的,终归必是以直观为中介的、与对象发生联系的第三者。

    “一切物体都是可以分割的。”

    在这个判断里边,谓语“可以分割的”是一个“可分割性”的概念,它是一般的,它可以与好多其他的概念或直观发生联系,当前是与“物体”概念联系着。而“物体”终归是与一些显现相联系的。所以,由于利用“可以分割的”概念,就对这些对象作了表述,这种表述具有间接的性质,因为它是利用有普遍适用性的概念对于从直观得到的直接的表象的表述。

    由于概念是一般性的,如果概念作为谓语,它就可能有广泛的应用,它可以用于这个表象,也可以用于别的表象,一个概念总可以用作好多判断的谓语。“可分割性”可以联系于“物体”概念,也可以联系于植物、动物、桌子或者别的东西。一个概念对多种多样的表象都有效,从而它就能够应用到多样的对象上面去。

    知性思想对象。直观不是思想,思想是利用概念得到知识。直观不是判断,判断是利用概念认识对象的结果。可见,知性的活动:思想或判断,其核心在于与直观相对的概念(关于以上请参看:A 50=B 74,RS 94;A 67——9=B 92——4,RS 108——9)。

    概念可以是纯的,也可以是经验的。包含有感觉、以对象的实际出现为前提的,是经验概念。不带有任何感觉的,就是纯的。纯概念就是范畴。现在我们不去区别经验的和纯的概念,先一般探索一下概念的特性。

    感性直观依靠外面的刺激,概念则是依靠功能(Funktion)。功能指一定的作用或活动以及它产生的效果、完成的工作;通常是联系着有机体来说的。康德说概念依靠功能,又有特别意义。这里所谓功能特指一种统一性的活动,由于这种统一性才把一些不同的表象统摄在一个共同的表象之下。所以说概念的基础是思想的主动性,与感性直观之以接受印象为基础有根本区别。正是由于概念的这种功能,所以判断就表现出在一些表象中间赋予统一性的功能:

    因此,一切判断就是关于我们的表象的统一性的功能,就是说,不是用一个直接的表象而是用一个把这个直接表象和更多的表象都包括起来的更高级的表象来认识对象,从而把好多可能的知识综合成为一个知识(A 69=B 94,RS 109)。

    按照知识学的分析,判断是概念的统一性功能的表现,概念的统一性功能在判断里得到展开,概念实际上先天地蕴涵着判断的可能性条件(2)。判断是概念的现实表现。概念的统一性功能及其在判断中的成就,归根到底,也即知性本身的功能。

    传统逻辑把判断看成主语谓语两个概念的关系,而对这种关系仅仅是从表面形式上来了解,是一种外在的关系。康德在概念和判断的问题上,抓的是意识的统一性功能。从意识的统一性自然会认清概念与判断实质上的根本联系,概念的功能是基础,判断是这种功能的显现,而意识的统一性是焦点。康德在他的逻辑学讲义(1800年出版)中对判断是明确地这样说的:

    一个判断是对一些不同的表象————这些表象构成了一个概念————的意识统一性或它们的关系的表述(第9卷,第10页,着重点是我加的)。

    他不认为判断是两个概念的外在联系,判断表述一个概念里面的一些表象原已由意识的统一性所结合起来的关系。“人”的概念涉及好多表象,如“有理性”、“有死”、“苏格拉底”等等。因此可以提出“苏格拉底是人”这个判断。在这里,意识的统一性功能是核心。概念体现意识统一性的根源。判断是其表现。这个道理是康德知识学的关键。

    §4 判断的形式

    知性以意识的统一性为统率,通过它的概念,究竟有多少不同的功能?这里是不是构成一种完整的系统?以前还不曾有人这样考虑过,更不用说提出答案了。康德有天真的想法和决心完全而彻底地解决这个问题。

    知性的意识统一性功能最终都要通过判断表现出来。判断的统一性正表现了知性的功能,判断的全部不同的统一性就表现知性的全部功能。判断的不同的统一性就表现为判断的不同形式。

    判断的形式是不同的表象,作为这样的表象,其所以从属于一个意识的在种类和方式上的规定性(《逻辑学》,AA第9卷,第101页)。

    知性表现在判断上的功能可以归结为量、质、关系、样式四大类,每一大类包含三个要素:

    (1)判断的量:一般、特殊、单一。

    (2)判断的质:肯定、否定、无限。

    (3)判断的关系:定言、假言、选言。

    (4)判断的样式:或然、实然、必然(A 70=B 95,RS 110)。

    以上的判断分类表是康德对以前逻辑学在这方面的观点整理加工之后的排列。传统逻辑学中对判断的分类主要限于量和质方面,并且一般采取二分法。康德把关系和样式方面的分类同量、质并列起来,增加了判断的种类。他不是像传统逻辑那样仅仅考虑到判断的表面形式,而是更注意到知识内容方面的各种特点,从而对传统逻辑学量和质方面的二分各补充了单一判断和无限判断,把知性思想在各个不同方面表现为三个要素的观点代替二分法。这是一种重要的发现。贯穿于整个体系之中的这种三分观点对哲学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5 先验逻辑

    对纯理性的活动作全面系统的说明,是康德哲学的任务。这个任务的第一部分是考察理论理性,就是说明纯理性在认识方面的活动,这就是哲学的知识学。在认识方面,首先说明感性,然后是知性,最后是理性(狭义的)。关于一般的知性规则的科学是逻辑学(A 52=B 76,RS 95)。当前我们已经来到逻辑学范围。

    从历史上看,亚里斯多德是逻辑学的奠基人,他主要系统地阐述了认识中的推论形式。后来的培根主要探讨了认识中的归纳方法。康德以前的逻辑学主要在这两个人的影响下发展着。亚里斯多德的逻辑学同他的“第一哲学”(关于世界的最一般的知识)是分开的。培根的方法论与他的唯物论有密切联系,但仍是两回事。总之,在康德以前,逻辑学仅仅是不涉及认识对象的一般的推理和认识方法,很少注意到方法与世界本身的特性的任何联系。

    康德在传统的“一般逻辑”或“形式逻辑”(A 50——55=B 74——9,RS 94——8)之外提出他的先验逻辑。

    我们已经指出:一般逻辑不涉及知识的一切内容,也即不涉及知识对客体的一切关系,只考察知识与知识相互关系中的逻辑形式,也即一般的思想形式。但是,由于既有经验直观也有纯直观(先验感性论已经论述过),那么在关于对象的思想方面也很可能会有纯的思想与经验的思想之区别。如果这样,那就会有一种并非完全不涉及知识内容的逻辑;那种逻辑所拥有的就都是关于对象的纯思想的规则,而排除一切具有经验内容的知识。那种逻辑也要考察我们关于对象的知识的不能归到对象方面去的根源。可是一般逻辑就不涉及知识的这种根源,它并不管表象是先天地来自我们自身还是仅仅在经验中给定的,纯就着知性在思想时、在相互关系里运用表象时所遵循的规律,对表象加以探讨,因此它所注意的就只是那些表象所能有的知识形式,不管那些表象是怎样来的(A 55——6=B 79——80,RS 98)。

    归纳法的问题比较复杂。如果不谈归纳方法,一般逻辑或形式逻辑的规则只是进行形式推论的规则,并不考察对象本身。正因不涉及任何特定对象,所以才可以应用于任何特定对象而皆准。它的普遍性仅是思想的最一般活动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普遍性。它的一般规则在认识中是必要的,但作用有一定限度,与知识内容不相干,是思想的纯粹形式方面的结构安排的规律。

    知性的活动是思想对象。有没有关于对象的普遍的纯思想也即纯概念,正像感性在接受对象方面的纯直观?如果有这样的关于对象的纯思想,那么探讨建立这种纯思想体系的可能性、原则以及这种纯思想应用的范围,将是对逻辑学的一大提高,对知识学的一大突破,对哲学一大贡献。

    先验逻辑就是关于认识对象的普遍的纯思想的逻辑。这种逻辑不以探讨思想的普遍推论方式,而以探讨所认识的对象的纯的普遍的规定性为目的。什么是“先验的”(transzendental)?我们前面曾引用过下面一段话:

    现在提出一点请大家注意,这对底下的全部研究都有影响,要很好记住,就是:并不是每一先天的知识都应称为先验知识,而只有那种使我们认识到某些表象(直观或概念)怎样正好只能先天地加以运用或是先天地可能的知识(也就是先天知识或其先天运用的可能性的知识),才是先验的知识(A 56=B 80,RS 98——9)。

    可见,先验逻辑的特性是:

    (1)它不是完全不涉及认识对象,它必定要涉及认识对象;

    (2)它考察的是关于认识对象的纯的普遍性的思想;

    (3)它不是一般地阐述关于认识对象的纯的普遍性思想,而是以说明这种思想的可能性及其客观有效性为任务。

    这项工作由于考察的是纯知性(纯的普遍性思想也即纯概念)的可能性和运用的规则,所以也是一种逻辑学。但由于它包含的是关于认识对象的纯思想,所以也会形成一种世界观。这是逻辑学兼世界观,世界观的严格的规律化、系统化。这是历史的新的转折点:世界观如果以逻辑学为基础,为逻辑学所支配或统摄,那就为逻辑学吞噬一切、为绝对唯心主义的发展的可能性作了一定准备。

    §6 知识的内容与综合

    先验逻辑要涉及知识的对象或知识的内容。怎样着手这种从未有人设想过的工作?

    问题是探讨关于对象的纯知识的可能性。一切知识必须从感性直观开始。“先验感性论”已经对感性直观的起源及其可能性的先天条件得出结论。知性以感性直观为材料,应用概念进行思想,得出判断。单靠感性得不到知识。作为知识材料的感性直观总是给定的,并且是零散的。材料被接受下来,却还不是知识,因为还没有被了解。为了构成知识,知性主动地根据一定的方式把零散的材料整个地注意、抓住、贯穿联结起来,这种作用就是综合。只有经过这种作用,才能构成知识或判断。

    综合是知识活动的本质,是产生知识的关键:

    不过我所谓最一般意义下的综合是指把不同的表象相互结合起来从而把它们的众多的方面在一个知识里加以把握的活动。如果这多样的东西不是经验的,而是先天地给定的(像在空间和时间里面),那么这样的综合就是纯的。对我们的表象进行任何分析之前,表象必须先被给定;因而从内容说,任何概念不可能从分析产生出来。只有对多样的东西(不管是经验地还是先天地给定的)加以综合才可以产生出知识,最初这知识固然只能是粗疏的以及混淆不清需要分析;可是却只有综合才是真正为知识收集要素并把它们结合起来构成一定内容的。所以,当我们打算确定知识的第一源泉时,首先要注意的就是综合(A 77——8=B 103,RS 116)。

    综合是知性的活动。知性利用概念进行认识,得到的是判断。那么综合与概念是什么样的关系?现在要注意的是既然综合是把不同的表象结合起来,总起来把握,那么这种结合是怎样进行的?是怎样总起来把握的?是没有任何意识纯靠心血来潮信之由之毫无线索可寻的举动,还是根据一定的方式?如果是前边那样,恐怕就很难说会有什么确定性的知识。康德认为这是根据一定的方式的。他认为知性的功能在于综合活动统摄于概念,从而受概念的支配。这就是说,不是无所依据的、游移不定的综合,是特定的综合,是由纯概念来统摄的综合,何以如此,也不难理解。形式逻辑总结出来的有限的判断形式,不是显然表明知性的活动是按照一定的方式?可以说,综合是有统一性的,有统摄的,有主宰的。这个主宰,来自知性,直接地起作用的就是知性的概念。如举个例,最简单的就是计算数目的活动。计算数目就是根据概念进行的综合活动。我们如根据十进位法计算数目,就是以十来统摄对数目的计算,被计算的数目在十的概念之下获得了统一性(A 78=B 104,RS 117)。

    §7 范畴与判断

    传统逻辑一般地通过分析说明一个概念对所有同类的表象(个体)的统摄关系:人的概念之所以统摄一切个别的人是由于它包含着一切个别的人所共有的特征。

    先验逻辑是要说明形成知识(关于客体的知识)的根本活动。这种活动必定是以一定概念为根据的按照一定方式赋予表象以统一性的综合活动。这个想法在哲学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这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如能提出确当的有一定说服力的论据,那将是知识学的一项重要发展。

    判断是知识的表现形式。考察知识要从判断入手。判断是通过综合活动产生出来的。形式逻辑说判断表示主语和谓语的关系。这只是从表面说明,未能道出知识的底蕴。形式逻辑也没有向自身提出这样的任务。

    为了对综合活动与判断以及纯概念————范畴————的本质关系有扼要的了解,请看下面这一段很重要的话:

    在一个判断里,给予不同表象以统一性的这种功能,也在一个直观里对不同表象的单纯综合给予统一性,这种功能,一般地说,就叫作知性的纯概念。因此,正是知性,并且正是由于它的这同一种作用,在概念里它利用分析的统一性赋予一判断以逻辑的形式,又利用对直观里一般多样的东西的综合统一性为直观的表象带来一种先验内容。因此,这种作用叫做知性的纯概念,这些纯概念先天地朝向着客体,这是一般逻辑所办不到的(A 79=B 104——5,RS 117)(3)。

    这段话是康德对知性功能所作的纲领性说明,决不可等闲视之。

    现在是要向读者揭示知性的功能的实质,目的是使读者对知性的纯概念也即范畴的作用有基本的了解。这是先验逻辑的独特任务。为了作好说明,最好对照着一般逻辑,这样就容易抓住知性范畴在认识上的更基本的独特作用,先验逻辑的特征也就自然勾勒出来。

    统一性的根源是知性的纯概念。知性的纯概念,由于是统一性的根源,所以它的作用是赋予综合以特定的统一性,也即以其特定的统一性来支配、控制综合。

    一般逻辑告诉我们:根据一定的思想律(矛盾律),如何正确无误地利用已有的知识(不管是具有必然性、普遍性的知识还是不具必然性、普遍性的知识)得出蕴涵于其中的一些其他知识。

    例如关于概念:一般逻辑指明任一概念(不问这概念是经验的还是纯的)与其所属的个别事物的表象的关系。“人”的概念具有某些本质特征,凡具这些本质特征的个别对象均为“人”的概念所统摄。反之,凡属于“人”的概念的都必定具有“人”概念的这些本质特征。

    先验逻辑揭示的是纯概念(不是来自经验的概念)的作用。一般逻辑说的是概念统摄着一切具有该概念本质特征的个别事物的表象,先验逻辑说的是范畴统摄着对于一些表象的纯综合的活动,范畴给予纯综合以特定的统一性。这里还需注意不能忽略“先验感性论”已经得到的成果,我们要掌握住“先验感性论”与知性活动的不可分的联系,因而纯综合指的是在空间时间先天形式之下的综合。空间时间是我们接受对象表象的条件。所以,范畴的作用应该是通过空间时间的条件直达到对象的表象的构成。对知性来说,这是与一般逻辑所表示的完全不同的作用,对认识来说,这是根本的作用。

    一般逻辑以“人”的概念为根据,说“苏格拉底是人”,这就把苏格拉底归入“人”这个逻辑的种(genus),这样,“苏格拉底是人”的含义就不仅是一个特定的所谓苏格拉底被称为人,它的含义是苏格拉底与好多好多的其他具有“人”的本质特征的东西都是同一种类的事物。所以说,“在一个判断里,给予不同表象以统一性”是逻辑的功能,这是一般逻辑所阐述的知性的功能。

    但是,从先验逻辑看,说“苏格拉底是人”除了把苏格拉底这个特殊对象按照“人”的概念的本质特征归到该概念之下这种逻辑功能之外,还有更根本的功能,那就是把一些表象综合起来,并且是按照一定的方式,也就是根据着一定的统一性进行综合,从而把这些表象构成一个对象,因而得以表示它具有一定的本质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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