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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无德部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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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京兆崇义寺沙门 道宣 撰集

    金陵华山后学比丘 读体 续释

    ●诸戒受法篇第三之三

    ○请依止师法

    时有比丘。和尚命终。若休道。若决意出界外。以无人教授故。种种破戒。作非威仪。佛言。听有阿阇黎。当共相奉敬瞻视。如和尚法。

    释 此法出受戒揵度。若新受具者。应恒依和尚。顺其教授。学持毗尼。由和尚命终永别。乃至决意。出界不还。既失依止。故有诸过。佛听有阿阇黎当依止。阿阇黎看弟子如子想。弟子看阿阇黎如父想。当共相奉敬瞻视。便得正法久住。增益广大。故云如和尚法也。

    彼求依止者。当具修威仪。如是请云。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求大德为依止。愿大德。与我作依止。我依大德住(三说已)(彼受请已。应报言)。可尔与汝依止。汝莫放逸。

    弟子当为执作二事。不得辞惮。请经问义。有所解。至满五岁。得离依止。若无所知。诵戒不利。尽形依止。

    释 此明侍师之行自学之益。以定期限也。律云。朝中日暮。当为师执二事劳苦。不得辞惮。一修理房舍。二为补浣衣服。师如法所教事。尽当奉行。若遣往方面周旋。不得辞劳假托因缘住。若辞劳者如法治。准根本百一羯磨中。佛言。五法成就。五夏已满。得离依止。人间游历。五法者(前四同后师德)。第五于别解脱经。善知通塞。及能诵持。优波离尊者问世尊云。若满四夏。五法成就。有满五夏。未闻五法。得离依止不。佛言不得。以五岁满。成就五法。为定量故。又问苾刍善明三藏。证会三明。已除三垢。才三夏亦须依止师不。

    佛言。不由未得已得。未证已证。未悟已悟。得离依止。然由顺所制事。要满五夏五法成就。得离依止。若生年八十。满六十夏。于别解脱经。未曾读诵。不了其义。亦须依止老者。如无老者。小者亦得。唯除礼拜。余悉应作。此人名老小苾刍也。

    阿阇黎须具五德。知犯。知不犯。知轻。知重。满十岁方得摄他。若无此德。不依无过。和尚之德类此。

    释 此取和尚之德。以类畜依止者。如前乞度人法中所明。其阿阇黎亦须乞畜众法。如和尚法不异也。必须有法有衣食。五德实具。方得摄济弟子。若五德有缺。二事不具者。不依止无过。若师德具。请依止已。不得离宿。若离得罪。又准百一羯磨云。不作歇心。更求依止。得停五夜。有部杂事云。若依止师有心顾恋。门人无顾恋心。若门人有顾恋心。依止师无心顾恋。若二俱有顾恋心。皆不失依止。若二俱舍。名失依止。

    此一对首羯磨为法故作。是属私也。

    非 一人非。德事不具。受请摄人等。

    二法非。乞请并与。言词不明等。

    三事非。圣前作法。威仪不修等。

    后四非者。准知。

    ○与外道住法

    续 此准白二羯磨纲目。今依受戒揵度续法。律云。有一外道。善能论义。求僧出家。受具戒已。由信不决。仍入外道。诸比丘以此因缘白佛。佛言。听与外道众僧中四月共住。白二羯磨。以验其信也。根本百一云。请一苾刍。作邬波?耶。于四月内。着邬波?耶衣。食僧常食。应问障法。若遍净者应可摄受。律云。先剃发已。着袈裟。脱革屣。右膝着地。合掌作是言。

    大德僧听。我(某甲)外道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我于世尊所。求出家为道。世尊即是我如来至真等正觉(如是三说)。

    我(某甲)外道归依佛法僧已。从如来出家学道。如来即是我至真等正觉(如是三说)。

    ○次教受戒

    释 此受十戒同沙弥所持无异。故不重出。然中不同者。沙弥受十戒。唯于二师前受。此在众中。以僧为证盟。故称大德僧听也。

    佛言。彼外道受十戒已。应先至众僧中。偏露右肩。脱革屣。礼僧足已。右膝着地。合掌教作如是说。

    释 前受三归十戒。虽云僧为证者。然僧未曾普集。非秉僧法故。此乃白二羯磨。正行僧事。理当鸣槌。集界内僧。彼和尚阿阇黎应将外道至僧中。先教具修威仪。礼僧足已。令跪合掌。作如是说。

    大德僧听。我(某甲)外道。从众僧乞四月共住。愿僧慈愍故。与我四月共住。

    如是三说已。安彼外道。着眼见耳不闻处。众中应差堪能羯磨者。如上作白。

    释 此乃不现前羯磨也。羯磨者作前方便答云。与外道四月共住羯磨。如上作白云。

    大德僧听。彼(某甲)外道。今从众僧。乞四月共住。若僧时到僧忍听。与彼(某甲)外道。四月共住。白如是。

    大德僧听。彼(某甲)外道。从众僧乞四月共住。僧今与彼四月共住。谁诸长老。忍僧与彼四月共住者。默然。谁不忍者说。众僧已忍与彼外道四月共住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佛言。彼外道行共住竟。令诸比丘心喜悦。然后当于众僧中。受具足戒。白四羯磨。若彼外道。心故执外道白衣法。不亲近比丘。亲外道。不随顺比丘。诵习异论。若闻人说外道不好事。毁訾外道师教。便起瞋恚。闻说佛法僧非法事。便踊跃欢喜。若有异外道。及外道师来。赞叹外道事好。便欢喜踊跃。若如是者。不令诸比丘喜悦。若反上者。是谓外道共住。和调心意。令诸比丘喜悦也。

    释 此羯磨共住验心为人故作。是属私也。

    非 一人非。受戒无僧。不安离闻等。

    二法非。词隐外道。乞秉不明等。

    余非如常。

    ○尼众授戒法

    善见云。尼者女也。摩者母也。重尼故称之。智度论云。尼得无量律仪故。应次比丘后。佛以仪式不便故。在沙弥后。

    释 西执通称妇女为尼摩。今略去摩。以重女故。但称尼也。而引智论者。令知序戒也。若就戒之多寡序位分者。则比丘前无初基。而尼亦阙进步。所以为便二部仪式故。制尼在沙弥之后。若尼圆具。亦从本部。小众为始也。论云。尼得无量律仪者。据本论文。尼受戒法。略则五百。广则八万。僧则略有二百五十。广亦同尼律仪。(文)律中僧列二百五十戒。戒本具之。尼云五百。此疑今决。然以两列定数。略指为言。故诸部通截。不必定数。论其戒体。唯一无作。约境明相。乃量尘沙。比丘僧且指二百五十。以为持犯蹊径。尼有三百四十八戒。可得指此而为所防。但净身心。莫究五百。

    爱道经云。女人但惑色畜众。知须臾事。故制依大僧也。

    释 按彼经中。阿难白佛言。佛所说比丘尼法律。亦自备足。莫不得度者。恐佛泥洹后。当复有女沙门者。便可比丘尼作师不。佛言。长老。比丘尼戒法具足可尔。虽尔当由比丘僧。若众可得尔。一比丘不肯。不得作沙门也。所以者何。女人多欲态。但欲惑色。益畜弟子。亦不欲学问。但知须臾之事。是故当须比丘也。(文)如经所说。盖为女人智浅多欲。情易被色惑。唯喜姿容。增益徒众。不察根器。堪学问不。既无远虑法门。但知俄顷之事。故制受具。当依大僧称量问难羯磨应成可品。

    ○授沙弥尼戒法

    其畜众羯磨剃发法出家法。具如上僧中。唯加尼字为异。

    ○授式叉摩那尼法

    律本。诸尼辄度人。出家受戒。以不知戒相故。造作非法。佛言。应与戒羯磨。十诵中。辄度妊身女人过起。佛言。与二岁羯磨。可知有无。然六法净心。二岁净身。

    释 梵语式叉摩那尼。此翻学法女。僧祇律云。式叉摩那。在大尼下沙弥尼上坐。

    ○乞学戒言

    佛。言听十岁曾嫁(义在后释)。及十八童女。欲二岁学戒者。当诣僧中。偏露右肩。脱革屣。礼尼僧足。两膝着地。合掌教作乞言云。

    大姊僧听。我(某甲)沙弥尼。今从僧乞二岁学戒。(某甲)尼为和尚。愿僧与我二岁学戒。慈愍故。

    三乞已。沙弥尼应往离闻处。着见处立。

    释 姊者。女兄也。而云大姊。是律语尊称。犹言大德也。若乞学戒时。应先集僧已。后方教乞。乞已令沙弥尼。离闻立见处。合掌遥瞻。此是不现前羯磨也。

    ○与学戒法

    彼尼众中羯磨者应言。

    释 准常式。先作前方便答云。与学戒羯磨。羯磨者应言。

    大姊僧听。彼(某甲)沙弥尼。今从僧乞二岁学戒。(某甲)尼为和尚。若僧时到僧忍听。与(某甲)沙弥尼二岁学戒。(某甲)尼为和尚。白如是。

    大姊僧听。彼(某甲)沙弥尼。从僧乞二岁学戒。(某甲)尼为和尚。僧今与(某甲)沙弥尼二岁学戒。(某甲)尼为和尚。谁诸大姊。忍僧与彼(某甲)沙弥尼二岁学戒。(某甲)尼为和尚者默然。谁不忍者说。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说)。僧已忍与(某甲)沙弥尼二岁学戒。(某甲)尼为和尚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次说戒相法

    佛言。应唤入众。与说六法名字。

    释 加仪者。彼闻唤已。至僧中如常作礼。长跪合掌尼和尚云。

    (某甲)谛听。如来无所著等正觉。说六法。不得犯不净行行淫欲法。若式叉摩那行淫欲法。非式叉摩那。非释种女。若与染污心男子身相触。缺戒。应更与戒。是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不。([答])能持。

    不得偷盗。乃至草叶。若式叉摩那取人五钱。若过五钱。若自取。教人取。若自斫。教人斫。若烧。若埋。若坏色。非式叉摩那。非释种女。若取减五缺。钱戒。应更与戒。是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不。([答])能持。

    不得故断众生命。乃至蚁子。若式叉摩那故自手断人命。持刀与人教死。赞死。若与非药。若堕胎。若厌祷咒术。自作。教人作者。非式叉摩那。非释种女。若断畜生命不能变化者命。缺戒。应更与戒。是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不。([答])能持。

    不得妄语。乃至戏笑。若式叉摩那不真实。非己有。自称得上人法。得禅。得解脱三昧正受。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天来龙来鬼神来供养我。此非式叉摩那。非释种女。若于众中。故作妄语。缺戒。应更与戒。是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不。([答])能持。

    不得非时食。若式叉摩那非时食。缺戒。应更与戒。是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不。([答])能持。

    不得饮酒。若式叉摩那饮酒缺戒。应更与戒。是中尽形寿不得犯。能持不。([答])能持。

    佛言。式叉尼一切大尼戒应学。除自手取食授食与他。此学法女具学三法。一学根本。即四重是。二学六法。谓染心相触。盗减五钱。断畜生命。小妄语。非时食。饮酒也。三学行法。谓大尼诸戒及威仪并制学之。若犯根本戒法者应灭摈。若缺学法者更与二年羯磨。若违行法。直犯佛教。即须忏悔。不坏本所学六法。

    释 而云犯佛教者。谓犯越毗尼罪。乃重突吉罗也。

    此一羯磨为人故作。是属私也。六犯更与。未受先学。有异诸受故。

    非 一人非。童嫁减年。众不和集等。

    二法非。宣授不明。缺示三学等。

    余非准前。

    ○授比丘尼戒

    佛言。有八敬比丘尼。善来比丘尼。破结使比丘尼。羯磨受中有遣信比丘尼。十岁曾嫁比丘尼。十八童女。二岁学戒。二十众比丘尼。边方义立十众比丘尼。前二唯局佛世。后五通于像末。

    释 八敬比丘尼者。律云。佛在迦毗罗国。时摩诃波阇波提(此翻大爱道)与五百释种女。俱诣佛所礼足。求度出家。佛止不听。异时佛在舍卫祇园。时大爱道闻知。与五百释种女共自剃发。被袈裟。在祇桓门外立。步涉脚破。尘土坌身。悲乞流泪。阿难见已。问其所由。启白世尊。佛告阿难。且止。莫欲令女人于佛法中出家受大戒。若出家受大戒。则令佛法不久。譬如有长者家男少女多。则知其家衰微。又如好稻田。而被霜雹。即时破坏。阿难复白佛言。摩诃波阇波提于佛有大恩德。佛母命过。乳养世尊长大。佛言。如是如是。我亦于彼有大恩。若有人因他得知佛法僧。因他得归三宝。受持五戒。知苦集灭道。于此四谛。无有狐疑。若得须陀洹果。断诸恶趣。得决定入正道。如是种种恩。一一非四事可能报。我出世令摩诃波阇波提知三宝。归佛法僧。乃至决定得入正道亦如是。阿难复白世尊。若女人于佛法中。出家受大戒。归须陀洹果。乃至阿罗汉果者。愿佛听出家受大戒。阿难如是三请已。佛告阿难。今为女人。制八敬法。尽形寿不可违。若能行者。即是受戒。何等为八。一虽百岁比丘尼。见初受戒比丘。应起迎逆礼拜。与敷净座请令坐。第二比丘尼不应骂詈比丘呵责。不应诽谤言破戒破见破威仪。第三比丘尼不应为比丘作举。作忆念。作自言。不应遮他觅罪。遮说戒。遮自恣。比丘尼不应呵比丘。比丘应呵比丘尼。第四式叉摩那学戒已从比丘僧。乞受大戒。第五比丘尼犯僧残罪。应在二部僧中。半月行摩那埵。第六比丘尼半月从僧乞教授。第七比丘尼不应在无比丘处夏安居。第八比丘尼僧安居竟。应比丘僧中求三事。自恣见闻疑。如是八法。一一应尊重恭敬赞叹。尽形寿不可违。阿难依教传宣。大爱道等一一顶受奉行。尼部自斯建立。故云八敬比丘尼也。阿难于佛成道十二年后。大目犍连方劝化出家。今阿难请佛度尼。在出家二年间矣。

    善来比丘尼及破结使比丘尼。此二同比丘授中。唯异尼也。

    羯磨受中有遣信比丘尼者。按萨婆多论云。佛遣阿难。与大爱道。八敬受具戒已。于十四年后。制白四受具。故云羯磨受中。律云。时有舍夷拘黎诸比丘尼。将欲受大戒者。诣僧伽蓝。道路遇贼毁犯。比丘尼语诸比丘。诸比丘白佛。佛听遣使受具。此法准律续后。

    十岁曾嫁比丘尼十八童女二岁学戒者。下正授法是。

    二十众比丘尼者。中国尼受具戒。二部僧各十人。少一不得。授者治罪。下文二部羯磨自显。

    边方义立十众比丘尼者。边国五人受具。缘起比丘故开。尼居边国。开听亦尔。二部各减其半故云边方义立十众比丘尼也。

    ○乞畜众法

    佛言。尼满十二岁。欲度人者。应具修威仪。礼诸尼僧足。如大僧法。三乞已。文同故不出。其度沙弥尼式叉尼大戒尼。并须别乞。以年年度弟子犯罪故。或舍畜众法等故。

    释 准尼戒相。于一百七十八单堕法中。自一百二十一度小年童女受具。乃至一百三十三乞授具。愚痴不听谤。共十二戒。皆缘非法授具所制。故云以年年度弟子犯罪故。或舍畜众等法故。是故比丘尼若欲度沙弥尼式叉尼大戒尼。并须别别乞法可也。

    ○与畜众法

    佛言。尼僧当观此人堪能教授。二岁学戒。二事摄取者。当与羯磨。文亦如上。若不堪教授摄取者。羯磨非法也。

    ○正授戒前具八缘。一明请和尚。

    佛言。若十岁曾嫁。二岁学戒。年满十二。若十八童女。二岁学戒。年满二十者。应与受戒。具修威仪。教言。

    释 十岁曾嫁者。本律云。小年曾嫁年十岁。二岁学戒。年满十二。应与受具足戒。萨婆多论云。男听年二十。因不耐寒苦十事。尼十二得者。为夫家所使。任忍众苦。加厌本事也。按一切有部百一云。若是曾嫁女。生年十二应与六法。二年令学。若问障遮时云。汝年满十四未也。若是童女诸部皆以十八岁为限。今附百一。以便应机无疑。例前十诵僧祇。令受戒尼。先诣尼僧中。教使次第一一头面礼僧足。然后请之。当偏袒右肩。脱革屣。两膝着地。合掌教如是请言。

    大姊一心念。我(某甲)求阿姨为和尚。愿阿姨为我作和尚。我依阿姨故。得受大戒。慈愍故。

    三请已。答言可尔。乃至请二阇黎七证戒人亦尔也。

    释 阿者谓大也。姨者母之姊妹也。此乃尼部中最尊之称。

    △二佛言。当安受戒人。离闻着见处立。

    释 有部百一云。安已。教一心合掌。向众?诚而立。意令渴仰。不起余觉也。

    △三差教师法

    是中戒师应问言。谁能与(某甲)作教授师。有者答言。我(某甲)能。应作白差如是言也。

    释 此中作前方便答等。一一准前。受比丘戒法无异。

    大姊僧听。彼(某甲)从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若僧时到僧忍听。(某甲)为教授师白如是。

    △四教师出众问法

    当起礼尼僧足已。往受戒者所。语言。

    妹此是安陀会。此郁多罗僧。此僧伽黎。此僧祇支。此覆肩衣。此钵多罗。此衣钵。是汝有不。(答言)是。

    释 百一中尼五衣者。第四厥苏洛迦。即尼之下裙长四肘宽二肘。两头缝合入中。抬上过脐后掩系以腰绦。第五僧脚[止*奇](译为掩腋衬衣)。长五肘宽二肘。用掩肩腋。佛制恐污三衣。先用通覆两肩。然后于上披法服。绕颈令急级[巾*勾]。纽于肩头。其衣拘与衫[巾*勾]相似。衣总覆身。元不露膊。双手不出。敛在胸前。同阿育王像。乃至敬礼三宝。及受食之仪。曾不许露出胸膊肩。在寺时法皆如是。僧亦同此。然受食礼敬之时。僧便露膊。五天皆然。本律以僧祇支谓裙。更名覆肩衣。此方仪失虽久。然制法着用宜应知之。

    妹听。今是真诚时。实语时。我今问汝。实当言实。不实当言不实。汝不犯边罪不。([答])无([若答无者应语言])汝应不识此罪名。谓曾受五戒八戒十戒犯四重已。及受大戒犯八重。已还俗讫。今重来者。名边罪人。汝不有耶(应答云)不犯。

    下难遮。并准上问。以彼此不解者。非问答故。

    汝犯净行比丘不。(答)无。

    汝非贼心受戒不。(答)非汝不破内外道不。(答)无。

    汝非黄门不。(答)非(女黄门五种。谓螺筋鼓角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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