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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止持会集卷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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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宝华山弘律沙门 读体 集

    第八十六作骨牙针筒戒

    若比丘作骨牙角针筒刳刮成者。波逸提。

    缘起 佛在罗阅城灵鹫山中。时有信乐工师。为比丘作骨牙角针筒。以是故废家事业。财物竭尽。无复衣食。世人讥其求福得殃。有惭愧比丘闻知。白佛结戒。由针筒事讥嫌烦恼。制斯学处。

    释义 作者(若自作若遣人作)。骨牙角者(僧祗律云。骨者象马牛驼龙骨等。牙者象鱼猪牙等。角者牛犀鹿羊角等)。针筒者(是比丘六物中之一也。有二种作。一筒形。二合形。若用上三种。作此二形。皆不听 律摄云。针筒有二种应畜。一苇二铁。复有自种应畜。谓铜铁钥石及以赤铜)。刳刮者(刳谓剖内。以空其中。刮谓刬削其外。以莹其表也)。

    结罪 是中犯者。自作教他成者。尽波逸提 若自若教他作。作而不成。尽突吉罗。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有贪爱心。二是骨牙角。三作成受用。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别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用铁铜铅锡白镴竹木苇草作。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十诵律云。应破已悔过。若未破僧。应敕令破。

    根本律云。应打碎其罪说悔。其所对之人应问云。尔针筒打碎未。若不问者。得恶作罪。

    萨婆多论云。以是小物故。所以不入三十事。又应破故。若还主。主不受。若与他则生恼施僧。则非法惟毁弃也。

    此戒大乘同学。

    附考 律摄云。畜针筒者。应密藏举。若无惭愧苾刍及未具人借不应与。能善爱护者。应与贮畜针刀。恐铁生垢。应以蜡布裹之(谓灸蜡拭布帛)。

    第八十七过量作坐具戒

    若比丘作尼师坛。当应量作。是中量者。长佛二磔手。广一磔手半。更增广长各半磔手。若过截竟。波逸提。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按行僧房。见众僧卧具敷在露地不净所污。诸比丘受供还园。世尊以此因缘。集僧告众而诃责云。当知此污。是有欲人。是瞋恚人。是痴人。非是无欲无瞋痴人。若比丘念不散乱而睡眠。无有是事。况阿罗汉。自今已去。听诸比丘为障身障衣障卧具故。作尼师坛。六群便广大作有惭愧者。见知白佛。此初结戒也。时迦留陀夷体大。尼师坛小。不能坐向佛所从来道边。以手挽尼师坛。欲令广大。佛知而故问。乃听更益广长。各半磔手。此第二结戒也。由卧具事。制斯学处。

    释义 文分三节。若比丘下明其创制。更增下明其随开。若过者结成所犯。尼师坛者(亦云尼师但那。唐言敷具。或云随坐衣。又云衬足衣。谓坐卧时。敷于坐卧之上。随坐随卧。无令垢秽污于卧具。所以制意。本为障身障衣障卧具故 事钞云。为身者。恐坐地上。有所损故。次为衣者。恐无所替。三衣易坏故。为卧具者。恐身不净污僧床褥故)。量者(是所制数量。以定广长之式也)。长佛二磔手广一磔手半(佛一磔手。唐尺一尺六寸。谓长量三尺二寸。广量二尺四寸)。更增广长各半磔手者(半磔手八寸也。谓广长正量之外。各增益八寸。此则长量有四尺。广量有三尺二寸。足堪坐卧也)。截竟者(谓不依量而作。当令截却。如量罪应求悔也)。

    结罪 是中犯者。若长中过量。广中不过。广中过量。长中不过。广长俱过量。自作若教他使作成者。尽波逸提 作不成者。尽突吉罗。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心贪广长。二故慢圣制。三作已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别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应量作减量作。若从他得已成者。截割如量。若叠作两重。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十诵律云。应截断已悔过。若未截僧应敕令截。

    僧祗律云。若过量者截已。波逸提。悔过不截而悔。越毗尼罪(此不截而悔罪治。不敕不听)。

    此戒大乘同学。

    附考 根本羯磨云。时有苾刍。以杂色物。作尼师但那。守持长留缕。??(??音卫织余也)时婆罗门及诸俗侣便生讥笑。佛言凡为坐具。应作两重。染令坏色。

    第三分云。必须截断。缝刺为叶。四边帖缘。

    律摄云。尼师但那应两重作叠为三分。在下一分应截断作叶。与三衣叶同(所以南山错裁卧具。天人指受。盖式如此也)。

    十诵律云。新者二重。故者四重。不应受单尼师坛。先受者不应舍。

    僧祗律云。听两重作不得趣。尔厌课持小故。?复(课者试也。谓厌用也)及叠量缩量水湿量。欲令干已长大若用钦婆罗一重。作劫贝二重。作此是随坐衣。不得作三衣。不得净施取薪草盛杂物。唯得敷坐。若道路行得长叠。着衣囊上肩上。担至坐处取坐之。若置本处。当中掩之。欲坐徐舒。先手按后方坐。

    义净师注云。此中制意者。尼师但那本为衬替卧具。恐有所损。不拟余用。然其大量与自身等。顶上余有一磔手。在斯乃正与卧具相当。若其量小。不堪替卧 又按诸部。多云长中增一磔手。唯本律文云。更增广长各半磔。今故赘之俾晓。

    根本律云。长中更增一张手。

    十诵律云。缕边益一磔手。

    萨婆多论云。听益缕际者。谓从织边。唯于一头。更益一磔。

    五分律云。续方一磔手。谓截作三分续长头。余一分帖四角。不帖则已。

    僧祗律云。益磔者。二重三重对头却刺。

    第八十八过量作覆疮衣戒

    若比丘作覆疮衣。当应量作。是中量者长佛四磔手。广二磔手。截竟过者。波逸提。

    缘起 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时。诸比丘患种种疮。脓血污身。污衣污卧具。佛听畜覆疮衣。所作衣粗。多毛着疮。举衣患痛。白佛复听以大价细软衣覆疮上。后着衣裙。若至白衣家。请坐时。应语言。我有患。若言但坐。当褰上。涅槃僧以此衣覆疮而坐时。六群闻已。便多作广长覆疮衣。诸比丘见知。白佛结戒。由过量而作。制斯学处。

    释义 文分二节。若比丘下明制衣量。截竟等结成所犯。律云。覆疮衣者。有种种疮病。持用覆身。长佛四磔手者(谓长量六尺四寸)。广二磔手者(谓广量三尺二寸)。截竟等如上。

    结罪 是中犯者。若长中应量。广中不应量。长中不应量。广中应量。若广长俱不应量。自作教人作成者。尽波逸提 若不成。尽突吉罗 若为人作成不成。尽突吉罗。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有贪慢心。二过量作成。三自他作竟。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别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应量减量作。若从他得裁割如量。若叠作两重。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僧祗律云。此覆疮衣。是随身衣。不得作三衣及净施。乃至杂用疮瘥已。得作三衣及净施余用。

    十诵律云。乃至疮瘥后。十日若过是畜。波逸提(此恐译笔之误。应同长衣犯舍堕)。应截断悔过。若未截僧应敕令截。

    僧祗律云。若过量截已悔过。不截而悔。越毗尼罪(不截亦兼能所)。

    此戒大乘同学。

    附考 按根本部。令加法受持。既受持已。则无长衣之过。向一如法。苾刍所具仪言云 大德。一心念我。苾刍(某甲)此覆疮衣。应量作今受持(三说)。彼应报言尔。答云善(准此则十诵笔误可知)。

    第八十九过量作雨浴衣戒

    若比丘作雨浴衣。当应量作。是中量者。长佛六磔手。广二磔手半。过者截竟。波逸提。

    缘起 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时六群比丘闻毗舍佉母请愿。佛听诸比丘作雨浴衣。辄多作广大雨浴衣。有乐学戒者嫌责。白佛结戒。由雨衣过量。制斯学处。

    释义 律云。雨浴衣者。谓比丘着在雨中。洗浴用覆身故。长佛六磔手者(谓长量九尺六寸)。广二磔手半者(广量四尺)。截竟如上。

    结罪 是中犯者。若长中不应量。广中应量。长中应量。广中不应量。若广长俱不应量。自作教他作成者。尽波逸提 不成者。尽突吉罗 若为人作成不成。尽突吉罗。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是雨浴衣。二故过量作。三作已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尼无雨浴衣。按尼律中唯听畜浴衣。若过量。犯波逸提)。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随开 不犯者。应量减量作。若从他得裁割如量。若叠作两重。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十诵律云。应截断已悔过。若未割截僧应敕令割截。

    僧祗律云。不截而悔。越毗尼罪。

    此戒大乘同学。

    第九十等佛衣量戒

    若比丘与如来等量作衣。或过量作者。波逸提。是中如来衣量者。长佛十磔手。广六磔手。是谓如来衣量。

    缘起 佛在释翅搜尼拘类园。尊者难陀(此是佛弟难陀)短佛四指。诸比丘遥见来。皆谓是佛。即起奉迎。至乃知之。彼此俱怀惭愧。佛听难陀着黑色衣以别之(谓以黑泥。染成坏色 萨婆多论云。佛衣色如金。结施加毛。?色亦尔。故难陀宜当覆沙。覆沙此翻坏色)。时六群与如来等量作衣。或过重作。诸比丘嫌责。白佛结戒(根本律云。邬波难陀作大支筏罗。缝刺既竟。但披一边。余聚肩上。诣诸住处。因招讥过。制斯学处 此由身小衣大。不相应故。所以半披半聚肩上)。

    释义 文分二节。若比丘下明其所犯。是中下正明衣量。律云。衣者有十种如上。如来者(是佛十号之首。谓凡夫来而不如。声闻如而不来。唯世尊来而能如如而能来。有异凡夫声闻也)。如来衣量等者(长佛十磔手。准今一丈六尺。广六磔手。有九尺六寸宽 萨婆多论云。佛衣量。佛身丈六。常人半之。衣量广长。当应半也)。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等如来衣量。长中不应量。广中应量。广中不应量。长中应量。若广长中俱不应量。自作教他作成者。尽波逸提 自他作不成。尽突吉罗 若为他作成不成。尽突吉罗。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有慢教心。二贪广长。三过量作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别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从他得作成衣。当截割如量。若不割截。叠作两重。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十诵律云。应截已悔过。若未截僧应敕令截。

    僧祗律云。若不截而悔过。越毗尼罪。

    此戒大乘同学。

    附考 僧祗律云。当随自身量。僧伽梨有三种。上者长五肘。广三肘(肘者从臂节腕至舒指尖。为一肘。中人一肘一尺八寸)中者长五肘一不舒手(谓四肘舒指尖一肘拳手也)。广三肘一不舒手 下者长四肘半。广三肘一不舒手 郁多罗僧亦复如是 安陀会上中二种亦尔。下者长四肘半。广二肘一不舒手。

    律摄云。总有三品僧伽胝衣。上者用自肘量。竖三横五。下者各减半肘。二内名中。七条五条亦有三品。并同此量 复有二种五条衣。竖二横五。竖二横四。但盖三轮是谓守持衣极之小量(谓上但盖脐。下掩两膝。若肘长者。则与此相当。如臂短者。不及于膝。宜依肘长为准)。若身长大而肘短者。依身为量。不依肘量。若翻此者。亦依身量。

    五分律云。肘量长短不定。佛令随身分量。

    本律云。度身而衣(五九十波罗提法竟)。

    六波罗提提舍尼法

    有四条。然此皆由贪故。而长贪惑。坏他信敬。故佛禁之。波罗提提舍尼者。此无正翻。事钞准义。翻云向彼悔。然一切罪皆应向他说悔。何故此中独名向彼悔。

    根本律摄云。谓于住处现有苾刍。皆须一一别对陈说。不同余罪。故受别名。又犯罪已即须陈说。不得停息。亦异余罪。

    按僧祗十诵及本部。此罪应向一人边。一说发露悔过罪。便得除也。

    经云。犯波罗提提舍尼。如三十三天寿千岁。堕泥犁中(人间一百年彼天一昼夜)。于人间数三千六百万岁。此泥犁即黑绳地狱。谓以热铁绳絣量肢体。后方斩锯故。

    第一受非亲里尼食戒

    若比丘入村中。从非亲里比丘尼。若无病自手取食食者。是比丘应向余比丘悔过言。大德。我犯可诃法。所不应为。我今向大德悔过。是法名悔过法。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卫国给狐独园。时世谷贵。人民饥饿。乞求难得。莲华色比丘尼初日乞所得食。持与比丘。二日三日亦如是。复持钵入城乞食。路逢长者乘车觐王。从者驱人。尼因避道。堕深泥中。面掩地而卧。长者慈愍。敕人扶出。问知其故。乃嫌责。比丘不知义让。即请尼还家。浣衣供食。语言。自今已去。可常在我家食。勿复余去。若外有所得者。随意与人。诸比丘闻知白佛。世尊集十句义。初为僧结戒也。时诸比丘皆有疑。不敢取亲里尼食。复有诸病比丘。不敢受非亲里尼食。佛皆听之。故有非亲里及无病自手取食之语。此第二结戒也。由苾刍尼事讥嫌烦恼。制斯学处。乃初篇杀根本种类。

    释义 文分二节。若比丘下明所犯之事。是比丘下明悔过之法。入村中者(言村中。拣非村外空处。村有四种。如上明)。非亲里比丘尼者(亲里如上。尼既非亲。则不应向彼求索)。无病自手受食者(无病则无开缘 僧祗律云。病者不谓。小病谓疥癞黄烂疮痍痈痤人所恶贱 自手取食者。拣非置地与。使人授与。谓是自手。或持器从他受取二五食。以吞咽也)。是比丘者(即犯过之人)余比丘者(谓善受具足持戒之人)。可诃法者(谓所作非善。是佛遮止。既违所制。理应诃责也)。所不应为者(谓非知足惭愧比丘所应为也)今向大德悔过者(谓不敢隐覆。自言以雪其所犯也)。是法名悔过法者(此句结归篇聚之名。令知守持 善见律云。此戒体无罪名。一人边一说悔过)。

    结罪 是中犯者。若不病而自手受。如是食食咽咽波罗提提舍尼。

    此戒具五缘。方成本罪。一尼非亲里。二非亲尼想疑。三自身无病。四村中自取。五随食入咽。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别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受亲里尼食。若有病若置地与。若使人授与。若在僧伽蓝中。若在村外(在村外听者。由犯缘于城中发起也)。若在比丘尼寺内与。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五分律云。若比丘在村外。尼在村内。若比丘在村内。尼在村外 若比丘在空。尼在地。若尼在空比丘在地。皆突吉罗。

    萨婆多论云。若一时取十五种食。一波罗提提舍尼 若一一取。十五波罗提提舍尼(十五种食。谓五正食非五正食。及麦粟稻麻荍。未作麨饭饼。尽名五似食)。

    律摄云。实非亲尼作亲尼想及疑。皆得本罪 亲作非亲想及疑。皆得突吉罗 于亲作非亲想。无犯。

    此戒大乘不问亲里非亲。但观可受不可受。然在末法世。更宜与尼疏绝为善。

    第二不止尼代索食戒

    若比丘至白衣家内食。是中有比丘尼。指示与某甲羹。与某甲饭。比丘应语彼比丘尼如是言。大姊。且止。须比丘食竟。若无一比丘。语彼比丘尼如是言。大姊。且止。须比丘食竟者。是比丘应悔过言。大德。我犯可诃法。所不应为。我今向诸大德悔过。是法名悔过法。

    缘起 佛在舍卫国给狐独园。有众多比丘。与六群在。白衣家内共座食。时六群尼与六群索羹饭语言。与此羹。与此饭。而舍中间不与。乃越次与诸比丘闻中。有少欲者。嫌责六群。白佛结戒。由饮食事讥嫌烦恼。制斯学处。乃初篇妄根本种类。

    释义 文分三节。若比丘下明受食之仪。若无一比丘下明所化之事。是比丘下明悔过之法。指示者(谓处分其事也)。与者(谓非平等行食。乃越次偏与也)。羹饭者(显非粗食也)大姊且止者(女兄曰姊。律制比丘称诸尼众。通言大姊 且止二字。是出诃止之言。止其少停。须待众人食竟也)。若无一比丘等者(谓现前大众中。乃至无一人诃止彼比丘尼。是食比丘。即得本罪)。向诸大德悔过者(谓是食比丘应对现前众比丘。说悔其罪。不同余三戒。但对一人边露悔。即得除灭。故云向诸大德悔过也)。

    结罪 是中犯者。若无一比丘诃止而食者。咽咽波罗提提舍尼。

    此戒具四缘。方成本罪。一是白衣家。二比丘尼指示。三不遮令止。四受食入咽。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别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语言且止。若比丘尼自为檀越。若檀越设食。令比丘尼处分。若不偏为与此置彼。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僧祗律云。语言大姊小止。须诸比丘食竟。若止者善。若不止者。若二若三语。若不语受者。越毗尼罪 食犯悔过法。

    萨婆多论云。若二部僧共坐一部僧中。若有一人语是比丘尼者。第二部僧亦名为语 若别入别坐别食别出者。是中入檀越门。比丘应问出比丘。何比丘尼是中教檀越与比丘食。若言某应问约敕未。答言。已约敕。是入比丘亦名约敕 有诸比丘出城门。时有比丘。入者应问。出者若出未约敕。入者应约敕。若出约敕。入者亦名约敕。

    五分律云。若式叉摩那沙弥尼教益食。不语言小却者。突吉罗。

    此戒大乘同学。

    附考 按本部及僧祗部。若众中无一比丘诃止一切比丘食者。皆得罪。而僧祗惟令向一人悔过。准义须知。若食者是下座。应依本部。若食者是上座。当如僧祗。

    第三学家受食戒

    若先作学家羯磨。若比丘于如是学家先不请。无病自手受食食。是比丘应向余比丘悔过言。我犯可诃法。所不应为。我今向大德悔过。是法名悔过法。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罗阅城耆阇崛山中。有居士家。夫妇俱得信乐。为佛弟子。然诸佛见谛弟子常法。于诸比丘。乃至身肉无所爱惜。常与供养。遂贫穷。衣食乏尽。比居诸人。皆云家先大富。从供养沙门释子已来。贫穷乃尔。有少欲惭愧比丘。闻知白佛。佛听僧与居士作与家白二羯磨(此羯磨法。于作时中明)故制云。若比丘知是学家。与作羯磨竟。而在其家受饮食。食当向余比丘悔过。此初结戒也。于是比丘中。先受学家请皆有疑。不敢往复。有病比丘有疑。不敢受学家请。佛俱听之。故加先不受请无病自手受食之语。此第二结戒也。由乞食事讥嫌烦恼。制斯学处。乃初篇盗根本种类。

    释义 文分二节。若先作学家羯磨下明所犯之事。是比丘下明悔过之法。学家者(律摄云。谓预流果一来果不还果 以其初二三果惑漏未尽。还须学断故。名为学家。乃四姓之家。惟此学人处在居家。而获果证。若阿罗汉名无学人。必要远离欲爱。尽诸有漏。方证四果。非处居家。而能获也)。羯磨者(谓彼夫妇俱证圣果。于三宝中。无所悭惜。家事贫乏。僧乃为作遮护法。不至其家。而受饮食。不同治罪。遮不至白衣家法也)。如是学家者(谓僧已作羯磨之学家也)。先不受请无病者(谓虽与作羯磨。而彼未请。亦非有病。则无开缘也)。

    结罪 是中犯者。先不受请。又无病。于如是学家中。自手受饮食者。咽咽波罗提提舍尼。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是羯磨学家。二不请无病。三受食入咽。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别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先受请。若有病。若置地与。若从人受取。若学家施与。后财物还多。彼从僧乞解学家羯磨。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此戒大乘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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