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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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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见既尔,馀例可知,神通妙中当广说。

    神通妙中,明二乘依背捨、胜处、一切处修十四变化,发得神通。六度菩萨因禅得五,坐道场时得六。通教菩萨因禅得五,依体法慧得六。别教地前依禅得五,登地发六。圆教不因事禅而发,乃是中道之真,自有神通,任运而发。又云:三轮不思议化。

    七、方便普二:初、简通取别。

    七、方便普者,进行方便是道前方便,起用方便是道后方便,今正明道后方便也。

    毗昙三道:方便道伏,无碍道断,解脱道证。今以无碍而为道中进行伏惑,名前方便;于解脱位观机授法,皆后方便。

    二、若二下,明普不普二:初、小教不普。

    若二乘及小菩萨,所行方便入一法门,若欲化他,齐其所得起用化物,道前道后俱非是普。

    小菩萨者,藏、通二教也。不云别者,以今正明道后方便,别证同圆,故不言也。

    二、圆教名普

    圆教菩萨,二谛为方便。收得一切方便,入中道已,双照二谛。二谛神变,徧十法界,而于法身,无所损减。道前道后,皆名为普。

    二谛为方便者,圆人虽乃三谛,顿观中须是实,二谛为权,故二名方便。应知三谛是性三因,而缘了属修,故三互融,离纵横过,不同别教,三皆在性,互不相收。是故真则三谛俱破,俗则三谛俱立,既破既立,方便义成。收得一切方便者,此之破立,何所不收?若人若天,若小若大,所有智慧,为俱破摄,人等福善,为俱立收。以此破立,资发中三,不破不立,故一念圆观,具性具修,含权含实,思议不绝,莫造其门。入中道已,双照等者,道前自行,既以二谛资发于中,道后利他,亦复如是。照真则以真身益物,照俗则以应身赴机,故神变二字,有通有别。通则二身皆有神变,别则真运神灵,拔三障苦,应能变现,与三德乐,皆以三千而为神变,故云徧十法界。双照用增,双遮体显,于其法身,何损之有?圆人始末方便既然,故皆名普。

    八、说法普二:初、小教不普。

    八、说法普者。二乘小菩萨说法,不能一时徧答众声。又殊方异俗,不能令其俱解。大经云:拘絺罗于声闻中,四无碍辩为最第一。非谓菩萨也。

    此亦指前二教,以今说法,是别圆分证位中化他之用也。

    二、圆教名普

    今圆教人一音演法,随类得解,以一妙音徧满十方界,如脩罗琴,随人意出声,故名说法普、说法妙中广说。

    一音者,即八十好中,一音能报众声,殊方异类,莫不获益。起信云:圆音一演,异类等解。

    九、供养普二:初、标列。

    九、供养诸佛普者,就此为二:一、事,二、理。

    二、华严下,随释二:初、释事供。

    华严云:不为供养一佛、一国土微尘佛,乃至为供养不可说不可说佛,能不起灭定,现诸威仪,安禅合掌,讚诸法王,以身命财一切供具周至十方,譬如云雨供养诸佛也。

    分证三千,事之本也;十方六尘,理之用也。上献佛者,表因趣果。

    二、理解下,释理供二:初、正释。

    理解者,圆智正观之心名为觉,觉即是佛义。万行功德熏修此智,此智名一切修;功德资供此智,即是供养一切智。

    万行熏智,名为供佛;智具三故,名为一切。此智即是十方三世诸佛正体,复名一切。

    二、淨名下,引证。

    淨名云:以一食施一切,故云供养诸佛普。

    食即三谛,能发三智,理佛事佛,咸资咸供。

    十、成就普二:初、举普不普喻二:初、举萤等。

    十、成就众生普者,譬萤火、灯烛、星月,为益盖微。

    二、举日光

    日光照世,一切草木丛林,徧令生长,华果成就。

    卉木丛林,总举三草二木;华果成就,略喻十番利益。

    二、外道下,明普不普法二:初、明凡小通别。

    外道如萤火,二乘如灯烛,通教如星,别教如月,成就义约。

    二、今圆下,明圆圣慈慧三:初、正明。

    今圆教圣人,慈慧饶润,冥显两益,而无限量。

    二、华严下,引证。

    华严云:菩萨不为一众生、一国土、一方众生发菩提心,乃为不可说不可说佛刹微尘国土众生发心,成立利益,一时等润。

    因乃称性发心,果则随机徧益。

    三、譬如下,重喻。

    譬如大雨,一切四方俱下,故名成就众生普。

    此则今经一地一雨,众生谓异,圣意无偏。

    二、普门下,明普门义无量二:初、明淨名三号难受。

    普门之义,何量何边,岂可穷尽?如淨名之俦,不能受持。

    彼经云:诸佛之法悉皆同等,是故名为三藐三佛陀,名为多陀阿伽度,名为佛駄。阿难,若我广说此三句义,汝以劫寿不能尽受。正使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皆如阿难多闻第一得念总持,此诸人等以劫之寿亦不能受。淨名之俦者,彼经俦类,诸大乘经所称三号悉应难受。

    二、今此下,明今题,三义同彼。

    今此观世音普门,即对三号。观即是觉,觉名为佛。世音是境,境即是如来。普门即正徧知。此之三义,不可穷尽。若见其意,则自在说也。

    今之观字,同彼第三佛駄之号,此云觉者故。世音同彼第二多陀阿伽度之号,此云如来,以今世音即如如境故。普门同彼第一三藐三佛陀之号,此云正徧,知一实相开十门故。此之三义,若广说者,劫寿莫受。

    三、章安就品证十义

    私就普门品,搜十普之义,证成此者。若如观音愍诸四众,受其璎珞者,诸是不一之名,愍是悲伤之义,此即慈悲普。有慈悲任运,有弘誓普义也。以种种形,游诸国土,度脱众生,即是淨佛国土,岂非修行普?自既无缚,能解他缚,自既无毒,令他离毒,一时称名,皆得解脱,皆是徧悉之言,岂非断惑普?普门示现,即是入法门普。方便之力,即是方便普。神通力者,即神通普。而为说法,即说法普。多所饶益,即成就众生普。分作二分,奉二如来,即供养诸佛普。如是义意,悉在经文,故引以为证也。

    大章第二,释体二:初、略示今品体二:初、示今体。

    第二、释体者,以灵智合法身为体。

    灵智者,始觉也。法身者,本觉也。同是一觉,何所论合?但为本迷,觉成不觉。圆名字位,寻名觉本。功非伏断,合义未成。五品顿伏,得名观合。六根似合,分真证合。今观世音邻极之合,全本为始,实非二体。以有不觉,故约伏断而论于合。本觉轨持,生始觉解,故名为法。自然集聚三千妙德,故名为身。始觉元明,故名为灵。今能断证,故名为智。本始不二,是所诠体。

    二、若馀下,异他经二:初、以三二对辩。

    若馀经明三身者,则单以法身为体,此品但有二身义,故用理、智合为体也。

    馀经明三身者,金光明经立化身、应身、法身。又云:如来游于无量甚深法性。如来是应,能游是报,法性是法。此经迹门云: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五佛即应,能究是报,实相是法。本门云:如来如实知见三界之相,非如非异等。如来即应,如实知见是报,非如非异是法。淨名有解脱,名不思议,是法;住是解脱,是报;能以须弥入芥子中,是应。大品三般若,亦是三身。此等众经,皆可三身对体宗用。此品但有二身义者,名观世音,即真身义;普门示现,即应身义。真是内证之智,应是外化之身。若比诸经,即当宗用。虽无体文,而有体义。以智不孤立,必合法身。岂有葢无函,有光无鑑。是则诸经三身,故可别以法身为体。此品二身,即须法报合而为体。

    二、只此下,明理智不二二:初、约出缠明不二。

    只此智即实相理。何以故?若无灵智,实相隐,名如来藏。

    前云灵智合法身者,非二物合,只此灵智,体是法身。以本觉不觉,是故在缠,名如来藏;本觉自觉,是故出缠,名大法身。今既出缠,验智即理。

    二、今知下,约一物喻不二。

    今知权实相与理不二,如左右之名尔。

    性德本具权实之相,七方便人非性德智,是故不知同体权实。今之灵智,既知权实,验理智不二。理智二名,只名一体。其犹一物,人若在右,物则成左;人若在左,物则成右。左右名异,物未始殊。故二智与理,名异体一。

    二、若明下,广指大本释。

    若明实相体义,广出大本玄义。

    三、明宗四:初、正明。今品宗二:初、略指。

    第三明宗者,以感应为宗。

    体章既明智合法身,斯是出缠之体也。此体广有自在之应,此应对于冥显两机,收一品文,罄无不尽,故以感应为此品宗。

    二、十界下,示相二:初、示机应相。

    十界之机,扣寂照之知,致有前后感应之益。

    上出缠之体,是寂照之知。十机若扣,即寂之照,遂蒙真智,冥拔众苦。十机若扣,即照之寂,乃蒙应像,显与诸乐。寂照不二,只是一知,与拔虽殊,岂须动念?致有前后者,即二问答,说有前后,非益时也。

    二、益文下,示宗要义。

    益文虽广,直将感应往收,如牵纲目动,所以用感应为宗。

    七难三毒,二求得脱,三十三身,十九说法得度。此之文义,喻如网目,若牵感应之纲,目无不动,斯为宗要,谁谓不然。

    二、馀经下,与他经辩异二:初、示他用因果。

    馀经或用因果为宗。

    本部明一乘因果,淨名明佛国因果,观经明心观,金光明指果德,虽单複不同,而不出因果,斯是众经明宗之相。

    二、今品下,就此明去取二:初、去因果通义。

    今品不尔者,因果语通,从凡乃至上地各有因果,能感、所感既皆有因果,但经文意似不至此。

    言不尔者,明今品宗不用因果也。何者?若以义推,谁无因果?从凡至圣,能感所感,此义通漫,非的今宗。但经意不至此者,出不用因果之意,葢由经文不谈观音自行修证故也。以如来答得名之由,但云即时观其音声,尚不明观音声观法,岂有观成入位之相?若佛顶首楞严经云:昔观世音佛教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渐增,闻所闻尽,尽闻不住,觉所觉空,空觉极圆,空所空灭,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间,十方圆明,获二殊胜: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诸如来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乃至同慈力故,能现应身;同悲仰故,能施无畏。又大悲心陀罗尼经云:昔千光王静住如来,为我说此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以金色手摩我顶上,作如是言:汝当持此心呪,普为恶世一切众生作大利益。我于是时始住初地,一闻此呪故,超第八地,乃至身生千手千眼等。若今大部迹本二门,广明如来修因证果,及诸经中明佛因果,文皆可见。此品不然,故云文意似不至此也。

    二、机家下,取感应扶文。

    机家虽有因果,但以感为名;圣虽无因果,但以应为名,则扶文义便也。

    以前答中,冥应显机,具诠三业,称名常念及礼拜等,文有因也。免七种难,离三毒根,文有果也。至后答中,显应冥机,是故不说三业现因,而感诸身说,皆云得度,葢随浅深,悉能到岸,此有果文也。此因果文,以感往收,有何所漏?圣虽无下,文虽不示观音修证,而具谈冥显,济物无穷,以应往收,更无所失。问:前释名章,通论十双,慈悲福慧属因,真应智断在果。至别释中,解人则圆观初终,释法则十普始末。至今明宗,何故乃云圣无因果?答:通别释名,明观世音及以普门,既是等觉无上人法,道理须明,发心立行,从因至果,乃取一代教中所诠修证法相,解释人法,此乃义推,合有因果也。今明宗要,理须扶文,岂可却取他经因果邪?须知今言圣无因果,乃是文无,不妨释名,义求自有,是故今云文不至此。应知今宗不取因果,特用感应,略有三意:一者经既不谈所证之理,故让灵智合法身为体,既冥理属体,故摄物为宗。二者经不谈圣自修证相,若用因果,则不扶文。三者一品始终,唯诠冥显两应,对冥显二机,若用感应,宗要善成。

    三、感应下,指大本。

    感应义有六:一、列名,二、释相,三、释同异,四、明相对,五、明普不普,六、辩观心。具在大本。

    四、问若下,杂料拣显相,共十一番问答,分五:初、四番约机拣四:初、善恶俱感明微义二:初、问。

    问:若言机者,是微善之将生,恶微将生,亦是机不?

    若言等者,即大本释名中云:机是微义。故易云:机者,动之微,吉之先现。众生有将生之善,此善微微将动,而得为机。今以善例恶,亦有将生微动之义,可得为机否?

    二、答:

    答:然。

    然者,许亦是机。圣心圆照,善恶不遗。善微将生,念欲与乐;恶微将生,念欲拔苦。

    二、性善冥伏明生义二:初、问。

    问:机为是善,为不善?若已是善,何须感圣?若未是善,那得言善之将生?

    不知性善有可生义,故兴此问。

    二、答:

    答:性善冥伏,如莲华在泥。圣人若应,如日照则出。

    冥伏未现,故须圣;应是善性,故得将生。

    三、善恶慈悲相关义二:初、问。

    又问:若言机是关者,为善关?不善关?若已是善,何须关圣而成善?若非是善,复何得关圣而成非善?凡圣条然,何曾相关?

    若善已成,不须关圣,若关圣应微善成著恶,关圣应亦微恶成著邪?

    二、答:

    答:善关于大慈,恶关于大悲,故言相关。

    圣岂成就众生之恶,但以善性法尔。关慈应则善成得乐,恶关悲应恶灭离苦,同体故关,非条然也。

    四、感应相称释宜义二:初问。

    问:若言宜释机者,此乃是应家观机,用与之言,那释感义?

    圣智鑑机宜用何法,那将释感云机宜邪。

    二、答:

    答:圆盖圆底,互得相宜。

    宜必相宜,何局于应?底盖之喻,不在一边。

    二、一番约应简二:初、约二身无应问。

    问:为用法身应?为用应身应?应身无常,此则无应;法身若应,此则非法身?

    二、约二身俱应答。

    答:法既言身,何不言应?应身既称应,何意不应?故俱应。

    法身集聚,无量法门,能应众生,种种观智;应身集聚,无量神变,能应众生,种种见闻;

    三、三番相对简三:初、明感应非一异二:初、问。

    又问:感应为一为异?若一,感即是应,凡便是圣;若异,则不相关。

    二、答:

    答:不一不异而论感应。

    不一故感应,不异故相关。

    二、明感应非虗实二:初、问。

    问:感应为虗为实?若是实者,凡夫是实,实则何可化?若言是虗,虗何所化?

    二、答:

    答云云。

    云云者,义应例上。既非一异,亦非虗实。然双非虗实,及非一异,须得其意。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理本无差,差约事用。三千理同故不异,迷悟事异故不一。悟故佛法为应,迷故心生是感。理本一故非实,事暂异故非虗。故不二门云:幻机幻感,幻应幻赴。故地住前,异相仍存。真位分分,同佛体用。至于究竟,感应既亡,复何论于一异虗实?

    三、以他下,明感应难思议二:初、叙他问答二:初、疑凡圣隔异非感应。

    以他问:圣人是所感,凡夫是能感;圣人是能应,凡夫是所应;所感非是感,所应非是应,云何言感应道交?

    剋论感应,其体各别,虽互立能所,而凡圣定分。所感是圣,必非能感;所应是凡,定非能应。感应分隔,何名道交?

    二、答能所存没故道交二:初、互论能所。

    答:所感实无感,从感名所感,言圣人是所感,所应实无应,从应名所应,言凡夫是所应,还是感所为应能,应能为感所,亦是应所为感能,感能为应所,既无感应之实,亦无感应之异。

    先立所感、所应不实。何者?所感非凡,故不实;所应非圣,故不实。次立能应、能感不实。何者?良以还将所感为能应,所感既不实,故能应不实;又将所应为能感,所应既不实,故能感不实。二既不实,二亦非异。

    二、不异下,各论存没。

    不异而异者,圣没所感,目为能应,凡没所应,自为能感,故言感应道交。

    既无实无异,何名感应道交?故以互存互没而立,不异而异。以由所感而为能应,所应为能感,故感应不异。而今圣边没于所感,目为能应;凡边没于所应,目为能感,故成而异。就于而异,故有感应;就其不异,故得道交。斯是古师情解感应及道交义。二、私难下,章安破立二:初、难他义不成二:初、难立义不成二:初、明存没不成。

    私难:此语若实无感应之异,今圣没能感,凡没能应,何不圣没能应,凡没能感?若如此,则无凡圣之殊;若不如此,感应便异,何言不异?

    虽以能所互论存没,究其体状,只于圣边没其凡惑,复于凡边没于圣应。以其圣没能应不得,凡没能感不得。若尔,感应永殊,那言不异?

    二、又感下,明不异不成,大意同前。

    又感能无感能之实,而名感能者,何不名应能?若应所无实,何不名感所?若尔,则无凡圣感应;若不尔,则是异,云何不异?

    二、又难下,以四性结过。

    又难:若以感能为应所,感所为应能,此是自生义?若能应只是所应,能感只是所感,还是自生义?若应能生应所感,能生感所能感,生所感所感,生能感能应,生所应所应,所能应皆是从他生,岂非他性义?若共生,则二过;若离二,堕无因过。

    感能应所,自属于机,感所应能,自属于应,故是自性。次之二句,虽涉感应,义不相由,还属自性。次有四句,皆从彼生,故属他性。第三不独由自,不独由他,须二合生,乃属共性。若离自他,属无因性。

    二、问若下,明今能妙契二:初、离四句无感应以问。

    问:若尔,则无感应?

    二、答圣下,用四悉立因缘而答。

    答:圣人以平等无住法不住,感以四悉檀,随机应尔。

    大圣圆证三千理事同在一心,故心平等。一一皆了即空假中,故心无住。圣既用此平等无住为能应法,故不住著所应机感,但随十界乐欲便宜破恶入理四机扣之,即以世界为人对治第一义四种之法,任运而应。此之感应,岂可以其自他共离而思议邪。又复众生于自生感应有四益者,亦可说言自感自应。若于三种有四益者,亦可说言由感生应,由应生感,共能生感,共能生应,离二有感,离二有应,皆可得说。既无四执,随机说四。故诸经论谈于感应,不出此四也。

    四、问妄执下一番,约机简二:初、疑妄执之善非机。

    问:妄执之善能感不?

    二、答妄执是恶能感

    答:妄执是恶亦得感。

    五、问妄执下,二、番相对拣二:初、示妙应随情所为二:初、问。

    问:妄执既非一,应亦为二?

    二、答:

    答:应本无二为缘,何所不作?

    二、问凡下,示至圣拔邪归正二:初问。

    问:凡名凡僻,善则招乐,恶则感苦。圣名为正,正则非善非恶,非苦非乐。善恶之僻,何能感非善非恶之正耶?

    二、答:

    答:正圣慈悲,拔其善恶之僻,令入非善非恶之正,故有感应。

    四、慈悲利物用二:初、标。

    第四,慈悲利物为用者。

    问:感应、慈悲,为同为异?若其同者,那得分对宗、用二章?若其异者,请陈其义。答:法相开合,制立多途。今文既以般若、法身合之为体,乃于解脱分出宗、用。虽是一德,而有二能。感应则通语关宜,慈悲则别明与拔。若论感应,不说慈悲,则似仁王降世,而无治理之功。今明感应,则收经义尽,故立为宗。次示慈悲,则利物义足,故立为用。开一为二,其意略尔。

    二、二智下,释二:初、正论冥显二:初、略辩二:初、对二智辩用二:初、问。

    二智不当用耶?

    妙经之用,断权疑,生实信,正当二智,那指慈悲。

    二、答:

    答:二智语通,今别附文,以盛明隐显之益,故以此当用尔。

    二智之用,通亘一部,具智慈悲,今品别用。

    二、他释下,就二身明益二:初、叙他局解。

    他释:法身冥益为常,应身暂出还没为无常。

    二、今明下,明今正义二:初、法二:初、明二身皆常间二:初、明二身皆常。

    今明法身常寂而恒照,此理宜然。应身处处利益,未常休废,亦是常义。

    法以寂照为常,应以不休为常。

    二、若言下,明二身皆间。

    若言有应不应以为无常者,法身亦有益无益。

    二、故知下,明二益无二别。

    故知俱是常、无常,俱有冥显,如日月共照,一亏一盈。如来恒以常、无常二法熏修众生,故言二鸟双游而呼为常、无常尔。

    二、譬如下,喻。

    譬如种植,或假外日风雨,内有土气煖润,而万物得增;冥显两益,亦复如是。

    二、此中下,指广。

    此中应用王三昧十番,破二十五有,以辩慈悲益物之用,具在大本玄中。

    大本明二十五王三昧,破二十五有,显真常我性,通有四意:一、出诸有过患,二、明本法功德,三、结行成三昧,四、慈悲破有。观音自行已破诸有惑业过患,功德三昧皆已成就,正以慈悲令他破有,故知今用即第四意也。

    二、问观下,兼辩本迹三:初、明本迹难知二:初、问。

    问:观音利物,广大如此,为已成佛,犹是菩萨?

    二、答:

    答:本地难知,而经有两说。

    二、如观下,明因果异说二:初、引二经犹在因。

    如观音授记经,明观音势至,得如幻三昧,周旋往返,十方化物。昔于金光师子,游戏如来国。王名威德,化生二子。左名宝意,即是观音。右名宝尚,即是势至。往问佛,何供养胜。佛言,当发菩提心。从如来初发菩提心,次阿弥陀佛,后当成正觉。观音名普光功德山王,势至名善住功德宝王。又如来藏经亦云,观音文殊,皆未成佛。

    二、若观下,引一经已成果。

    若观音三昧经云:先已成佛,号正法明如来,释迦为彼佛作苦行弟子。

    三、二文下,用悉檀和会二:初、问。

    二文相乖,此言云何?

    二、乃是下,释。

    乃是四悉檀化物,不可求其实也。

    或说已成,或说未成,盖顺机缘,令获利益,勿求其实。

    第五、明教相二:初、定文相二:初、泛明部党。

    第五、明教相者。夫观音经部党甚多,或请观世音、观音受记、观音三昧、观音忏悔、大悲雄猛观世音等不同。

    二、今所下,的示所传二:初、示妙经一品。

    今所传者,即是一千五百三十言法华之一品。

    二、而别下,明别行之由。

    而别传者,乃是昙摩罗谶法师,亦号伊波勒菩萨,游化葱岭,来至河西。河西王沮渠蒙逊归命正法,兼有疾患,以告法师。师云:观世音与此土有缘。乃令诵念,患苦即除。因是别传一品,流通部外也。

    二、此品下,明教相二:初、同本经醍醐相二:初、明品意。

    此品是法华流通分,既通于开权显实之教,令冥显两益,被于将来,以十法界身,圆应一切,使得解脱。

    通于开权显实者,且举迹门,亦应更云开迹显本,此乃以方便品迄分别功德品十九行偈,俱为正宗,以十九行偈后,俱为流通本迹二门也。

    二、圆人下,明教味。

    圆人秉于圆法,疏通此圆教故,即是流通圆教相也。五味为论,即是流通醍醐味也。

    圆法,即本迹二门所诠之法也。圆教,即本迹二门能诠之教也。

    二、问文下,覈今品施开义三:初、覈成施权相二:初、约方便乖圆问。

    问:文云方便之力,种种不同,说亦应异,何得是圆教相?

    二、答就下,约为实施权答二:初、约实人施权答。

    答,就能说之人,为圆弘圆教,徧逗法界之机。机虽不同,不可令能秉法人,随机而偏。例如佛于一乘,分别说三,岂可令佛便是声闻缘觉耶。

    圆圣偏说,为引渐机。岂佛说小,令佛是小。就能说人,判属圆教。

    二、又付下,约权能通实答。

    又付属云:若人深信解者,为说此经;若不信者,于馀深法中示教利喜。既奉佛旨,圆逗万机,种种不同,只是流通圆教。

    深信解者,即嘱累云信如来智慧者;若不信者,即七方便人。

    二、又问下,覈成开权相二:初、约机同鹿苑难。

    又问:能说人圆,于教亦圆,行人机异,此人禀何教耶?若禀偏教,与鹿苑人同;若禀圆教,机亦应一。

    说人虽圆,禀人通小。且如鹿苑,佛岂不圆?只就禀人,判属三藏。今岂不然?

    二、约部开权迹答。

    答:昔鹿苑佛未发本显迹,不会三归一,人法未圆,所禀方便,不得称圆。今经已开显权实,虽是种种身,本迹不思议一,虽说种种法,为开圆道,于义无咎。

    阿含小部,未开权迹,遂令教味随机属小。今经开显,即权是实,即迹是本,虽说小法为通,圆经岂同鹿苑邪?

    三、问上下,覈成妙用相二:初、约捨用相乖问。

    问:上文云正直捨方便,此中那言以方便?

    二、约体用难思答

    答:上正显实,故言其捨;此中论用,故言示现。体用不思议,一也。

    正宗废权立实,故言捨;流通为实施权,故须用。显实体后而论权用,斯是今经祕妙方便。

    观音玄义卷下

    观音玄义记卷第四终

    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四(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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