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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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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音玄义记卷第二

    宋四明沙门知礼述

    三、福慧三:初、标示异名。

    三、释福慧者,亦名定慧。

    福中之胜,不过于定,举胜摄劣,则五度备矣。

    二、定名下,依名释义二:初、明二法功能四:初、定慧之功。

    定名静爱,慧名观?。大论云:定爱慧?。

    静爱观?者,由寂静故,能爱摄诸行。由观照故,能?进诸行。爱而不?,则生凝滞之心。?而不爱,则成散越之慧。爱?具足,方有趣果之功。

    二、寂照下,福智之德。

    寂照之智,无幽不朗,如明镜高堂;福德禅定,纯厚资发,如明灯淨油。

    寂照之智者,即权实二智也。无幽不朗者,即无三惑之暗也。福德禅定,必含诸度,及大小诸禅。以福资智,如油助灯也。

    三、亦称下,目足之称。

    亦称为目,足备得人。清凉池,池即涅槃。

    清凉池即涅槃者,涅槃必须三德具足,极在妙觉,分通初住。

    四、涅槃下,庄严之名。

    涅槃称为二种庄严,庄严法身。

    二严属修,法身是性,性有阙具,故使二修有真缘之异,如下所辩。

    二、释此下,约四教解释二:初、明四教。

    释此定慧,自有多种。三藏以无常观理为慧,以事中诸禅定为福,以定资慧,发真无漏天然之理,名为法身。若通教,但以体法异于析法尔。若别教,以缘修智慧与诸禅定,助开中道法身也。圆教以实相观为慧,实相寂定为福,共显非定非慧之理,名实相法身。

    三藏菩萨虽云观理,伏而未断。且举诸禅,实兼馀度,发真必在三十四心。若通菩萨体法巧慧,理度助之,因即发真,至佛方竟。别人虽信能造之心即是佛性,性不具九,为惑所覆,故须别缘真中二理破通别惑,是故名为缘修智慧。乃以俗谛诸禅三昧助显法身,圆谈性恶,了惑实相,即为能观,名实相观。定亦如是,名实相定,复以实相名所显身。即一而三,名定慧身;即三而一,同名实相。若昧性恶,何预初心?

    二、今圆下,示圆六即。

    今圆教菩萨从初发心,修此不二定慧,历于六即。

    如文。

    三、观音下,结指经题二:初、指经文。

    观音所以用智光照苦者,苦是颠倒迷惑所致,智慧是破惑之法,故智慧能拔苦。华严云:又放光明名智慧,又放光明名无恼。思益亦然。请观音云:普放淨光明,灭除痴闇暝。故知前问答应机拔苦,是从慧庄严以得名。后问答住首楞严,普现色身,不起灭定,现此威仪,安禅千偈,讚诸法王。故知普门示现,从福德受名。

    言智光照苦者,经无此文,而有其义。无量众生,遭苦称名,菩萨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观是智照,照即光也。观音妙智,即是众生三道之体。众生迷故,颠倒乃生。观音照之,解脱斯在。频引三经放光文者,若非色者,安得云放?若定是色,那名智慧?故知色心,其体不二。色性即智,智性即色。岂惟光然,一切色然。普现色身,义准可识。又岂独果事,实存因理。良由理具,方有事用。

    二、良以下,结归题目。

    良以福慧因缘,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四、真应三:初、标名示义。

    四、释真应者,真名不伪不动,应名称适根缘,集藏名身。

    二身皆有集藏之义,真集一切智慧,藏于一心;应集一切神通,藏于一色。色心不二,通慧一如,唯色唯心,斯之谓也。

    二、若契下,对拣是非二:初、约法示三:初、法。

    若契实相,不伪不动之理,即能称机而应。

    实相之体即是法身,能契之智即自受用报,此二于今皆名真身。法报既冥,则能称机,起胜劣等应。二、譬如下,喻。

    譬如揽镜,像对即形。

    揽镜譬证真,即形譬起应。

    三、此之下,结。

    此之真应,不得相离。

    三千俱体为真,三千俱用为应,此之真应,方不相离。无谋之说,义显今宗,诸家所谈,难逃作意。

    二、若外下,就人简二:初、简小外。

    若外道作意修通,虽能变化,譬如瓦石,光影不现,岂可以此为应?尚未破四住显偏真理,那忽有中道真应?若二乘变化修通所得,此亦非应。譬如图画,作意乃成,了不相似。

    根本有漏禅境不明,纵少现通,不能益物,此简非应。尚未下,简非真也。若二乘等者,且举二乘,必兼两教及二菩萨。准妙玄意,藏、通二教皆是作意神通,以须灰灭,无常住本,不能起应。若别接通,别惑未断,亦不得应。纵令赴物,皆名麤应。若别初心,亦不能应。初地初得三观现前,证二十五王三昧,法身清淨,无思无念,随机即对,是不思议妙应也。

    二、大乘下,示圆人二:初、明二身。

    大乘不尔,得实相真。譬得明镜,不须作意,法界色像,即对即应。如镜写像,与真不殊,是时乃名,真寂身应。

    得实相真者,正语圆住,义该别地。与真不殊者,名质为真。圣人应像同机,体质已证众生本觉之性,用机百界,应百界机,体本不二,安得少殊?

    二、菩萨下,示六即。

    菩萨从初发心,历于六即。

    三、今经下,结指经目二:初、指经文。

    今经前问答,明于真寂而不动,法界大益,观音从真身得名;后问答,明随机广利,出没多端,普门是从应身得名。

    二、良以下,结题目。

    良以真应因缘,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五、药珠三:初、标名示教。

    五、释药树王身如意珠。王身者,药王疗治苦患,出柰女经;珠是如意之宝。

    柰女经者,具云:佛说柰女祗域经一卷。柰女,即维耶离国梵志家柰树所生,颜色端正,宣闻远国。因蓱沙王往娉,后生一男,名曰祇域。生时手把针筒药囊,至秊八岁,广通医术,徧行治病。后逢小儿担樵,祇域视之,悉见此儿五脏肠胃。祇域心念:本草经说有药王树,从外照内,见人腹脏。此儿樵中,得无有药王树邪?即往问儿:卖樵几钱?儿曰:十钱。便雇钱取樵,下樵置地,闇冥不见腹中。祇域思惟:不知束中何所为是药王?便解两束,一一取之,以著小儿腹上,无所照见,辄复更取。如是尽两束樵,最后有一小枝,裁长尺馀,试取以照,具见腹内。祇域大喜,知此小枝定是药王,悉还儿樵。儿既得钱,樵又如故,欢喜而去。祇域于国徧治病人,皆以药王照视,悉见病本,然后治之,无不愈者。今取譬真身拔苦,如药王之治病也。珠是如意之宝者,如华严中得摩尼珠,十种莹治,能雨众宝。今取譬应身与乐,如摩尼之雨宝也。

    二、广历下,约教辩能二:初、略指三。

    广历诸教明治病得宝

    随教浅深,益物广狭,以明治病得宝之相。

    二、今约下,广明圆二:初、释二身二:初、药树身二:初、喻。

    今约圆教明者,如华严云:有上药树,其根深入,枝叶四布,根茎枝叶,皆能愈病,闻香触身,无不得益。

    根深喻真妙,四布喻应广,示理行果教,如根等次第,信行修四,如闻获益,法行修四,如触获益。

    二、菩萨下,法。

    菩萨亦如是,大悲熏身,形声利物,名大药王身。

    今品初段,专明拔苦,即是大悲熏于真身,与治病义齐也。形声利物,且就通说,若据经文,须在冥益,不以形声合前闻触,意亦在兹。

    二、又如下,珠王身二:初、喻。

    又如如意珠,能雨大千珍宝,随意而不穷不尽。

    如文。

    二、菩萨下,法。

    菩萨大慈熏身,与众生乐,名:如意珠王身。

    即以大慈熏于应身,普令得乐,与宝义同也。问:大悲熏真,其相如何?答:真是妙智,能破妄惑;悲名愍伤,能拔他苦。同是法身一清淨用耳。欲彰照理有利他益,故立拔苦之悲熏于破惑之智,即显有悲之智普除众生妄惑之苦。例于大慈熏应与乐,同是法身一自在用。一用二能,故有能熏、所熏之义。良由应身本是自行证得之法,以慈熏故,方徧益他。然则慈心非不熏真,悲心非不熏应,真身非不与乐,应身非不拔苦。欲令易解,是故经文寄两问答分别说也。

    二、此亦下,辩六即。

    此亦约六,即判位。

    博地已具治病、雨宝二种之理,与佛不殊。名字已上,随浅随深,能治能雨。

    三、就前下,结指经目二:初、指经文。

    就前问答,徧救幽戹苦难,此从药王身以得名。从后问答,称适所求,雨实相雨,得涅槃乐,此从如意珠王身以得名。

    二、故知下,结题目。

    故知二身因缘,名观世音普门也。

    六、冥显三:初、释名。

    六、释冥显两益者,冥是冥密,显是彰露。

    二、大圣下,辩相二:初、明二益三:初、示相。

    大圣恒以二益利安一切,而众生及以下地日用不知。

    大圣常以真智冥熏,妙色显被,无明隔故,益而不知。

    二、譬如下,举譬。

    譬如日月照世,盲虽不见,实荷深恩。

    两曜喻二益,盲者喻无明,凡小全在下地分隔,眼瞙既有厚薄之殊,故不见之相不可一揆。

    三、故药下,引证。

    故药草喻云:而诸草木,不觉不知,只同是一地,下品不知上品,冥显两益。如文殊不知妙音神力所作,以不知故,名为冥益。

    三草二木,而皆不知,一地一雨,下不测上,亦通圆人,故引妙德,不知妙音。言以不知故,名为冥益者,此明二身于不知者,皆称冥益,即彰真应于其知者,皆称显益。发智见理,于真显益,见身不识,但荷冥利,真冥应显,可以意思。

    二、此亦下,明六即。

    此亦约六,即判位。

    理同极圣。此则不论名字,即人所有智行兼他之益,彼七方便受而不知,况内外凡二益非薄,皆知即性,故离我能。

    三、若就下,结指二:初、指经文。

    若就前问答,不见形声,密荷深祐,名为冥益。圣人之益,虽不可知,圣欲使知,蜫虫能知。如后问答,亲覩色身,得闻说法,视听彰灼,法利显然。

    前论真应各有冥显,斯为尽理;今以人法别对二益,且随文尔。

    二、故知下,结题目。

    故知观音从冥益得名,普门从显益得名。以冥显因缘,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七、权实三:初、释名。

    七、释权实者,权是暂用,实非暂用。

    暂用则权宜,非暂则究竟。

    二、略言下,辩相二:初、泛明三种二:初、总示三种。

    略言权实,则有三种:一、自行论权实,自观中道为实,二观为权。二、就化他论权实,他根性不同,或说权为实,说实为权,不可定判,但约他意以明权实也。三、自行、化他合明权实者,若自观三谛,有权有实,皆名为实;化他随缘,亦有权有实,皆名为权。

    即唯自、唯他及自他共。以诸经论所谈权实,其相不同,或言自行有权有实,或许化他有权有实,或经论说自行之法皆名为实,化他之法皆名为权。是故今家凡论权实,须明此三。若不然者,禀学之徒则不尽知权实之相,于诸经论不免生疑。复应了知权实法相,或约理事,或约理教,教行、缚脱、因果、体用、渐顿、开合、通别、悉檀,皆通自他及自他共。今以中观对于二观为权实者,似用因果而辩三番自修三观为自行权实。若约化他,但随他意,四悉适时,不可定判。若第三番自行三观有权有实,以顺智故,只称为实;化他之法虽有权实,以顺情故,唯称为权。

    二、用此下,徧历诸教二:初、略指四教。

    用此三义历四教。

    随教浅深,明理事等,约自约他,及自他共,义皆不阙。

    二、复就下,明圆六即。

    复就自行权实,明六即判位。

    六通三教,即唯在圆,复就自行明六权实,从因至果,义便故也。

    二、寻此下,别用第三。

    寻此品意,是明自行化他论权实。

    前番问答,有权实七难。二求在权,永离三毒是实。以由大士用于自行,一心三观,观其音声,今皆解脱,故都判为实。后番问答,十界身说,显有权实。以是大士随差别机,示种种应,故都判为权。此乃判于自行化他,以为权实。无第三番,如何分经两段,而对权实。

    三、前问下,结归二:初、结指经文。

    前问答从自行化他之实智益物,后问答从自行化他之权以益物。

    前后皆云自行化他者,简异单自行、单化他权实,意云:前番是自他相对之实,后番是自他相对之权。

    二、故知下,结归题目。

    故知权实因缘,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八、本迹三:初、名义。

    八、释本迹者,本名实得,迹名应现。

    淨名玄义云:所言本迹者,本即所依之理,迹是能依之事。事理合明,故称本迹。譬如人依住处,即有行往踪迹也。住处是所依,能依之人有行往之迹。由处有迹,寻迹得处。当知若高若下,实得皆本;若高若下,应现皆迹。

    二、若通下,解释二:初、通凡渐。

    若通途作本迹者,世智高凡夫,本意难测,乃至别教本迹。

    世智高者,诸有施作,但见踪迹,莫知本意。二教贤圣,至别似位,本所证得,下位焉知?节节皆可通论本迹。

    二、局圆圣二:初、局分满二:初、略示。

    若圆教无始发心,初破无明,所得法身者,名之为本;垂形百亿,高下不定,称之为迹。

    的论其本,须破无明,证法身体所垂之迹,或九界身,或现八相。

    二、若一下,简判二:初、简一往。

    若一往判真,应多用上地为真为本,下地为应为迹。地地传作此判,真本唯据于高,应迹唯指于下,此义不可。

    二、今细下,取细明二:初、约义明二:初、明本迹通高下。

    今细明本迹,则与真应异。本是实得,始坐道场,及初住所得法身,即是其本。迹为上地之佛,及作上地菩萨,悉名为迹。不可以上地高故,称之为本;始得初住,目之为迹。

    若知四句,释之方尽。一本下迹高,初住法身迹为八相,上位菩萨八相,元是妙觉威仪,故云迹高。二本高迹下,妙觉法身迹为下地及九界相。三俱高,妙觉法身迹为八相。四俱下,初住法身迹为九界中四十位。本迹高下,可以意知。

    二、何以下,明实得辩是非。

    何以故?实不得上地,上地非本;实得下地,下地非迹。

    二、故寿下,引文证。

    故寿量云随自意、随他意,是本迹意也。

    自意是本,他意是述。

    二、就本下,通六即。

    就本迹明六即。

    五位本迹,理皆具足。

    三、就前下,结归二:初、指经文。

    就前问答,不可说示,但冥祐前人,从本地得名;后问答殊形异状,应现度脱,从迹地得名。

    前以实本益他,后以垂迹益他。

    二、故知下,结题目。

    故知本迹因缘,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九、缘了三:初、标示名义三:初、示名义。

    九、释了因缘。因者,了是显发,缘是资助。资助于了,显发法身。

    此之名义,修性皆然。

    二、了者下,辩流类。

    了者,即是般若观智,亦名慧行正道,智慧庄严。缘者,即是解脱行,行助道,福德庄严。

    类至极果,节节名异,其体不殊。

    三、大论下,引论释。

    大论云:一人能耘,一人能种。种喻于缘,耘喻于了。

    缘了之相,实同耘种。非此二力,性田不丰。

    二、通论下,依教解释二:初、诸教皆具。

    通论教教,皆具缘了义。

    藏、通义立,全乖性种。别教虽有初心别修,唯有圆教修性不二。虽云皆具,须辩此殊。

    二、今正下,尅就圆论二:初、尅辩二因二:初、明二种因果。

    今正明圆教二种庄严之因,佛具二种庄严之果。

    此中二因,且在修类。

    二、原此下,讨二种根本三:初、总明性德。

    原此因果根本,即是性德缘了也。此之性德,本即有之,非适今也。

    前之因果,犹在修中。今穷其源,性具缘了。淨名云:一切众生,本涅槃相,不可复灭。本菩提相,不可复得。起信论明真如二德,谓如实空,如实不空。当宗明三千即空,三千即假。皆是性德缘了文也。

    二、大经下,别引文释二:初、证释了因。

    大经云:一切诸法本性自空,亦用菩萨修习空故,见诸法空,即了因种子本自有之。

    不明三千,徒消一切。非空假中,莫辩自空。如实空性,与一切染,本不相应。一切染者,不出三惑。自非本性,即空假中,岂能不应一切染邪?乃毕竟空,为了因性。亦用等者,全性起修,方见本空。

    二、又云下,证释缘因。

    又云:一切众生皆有初地味。禅思益云:一切众生即灭尽定,此即缘因种子,本自有之。

    经云:众生即菩提相及涅槃相。或谓理中独具佛德。今文众生有初地味禅及灭尽定,岂非性具天法声闻法邪?既具此二,馀诸法界那不具邪?又具二定者,从二习果及报果说,岂不各具性相等邪?不以理具而消此文,如何欲散便是灭定?性德缘因,于兹验矣。

    三、以此下,依性立修。

    以此二种方便修习,渐渐增长起于毫末,得成修得合抱大树、摩诃般若、首楞严定。

    以此二种者,性种也;方便等者,智行也;毫末者,类种也。由斯性类修成智行,乃至二严。

    二、此一下,不论六即。

    此一科不论六即,但就根本性德义尔。

    此科正意,但明理即,非论五位。

    三、前问下,结指经题二:初、指经文。

    前问答从了种受名,后问答从缘种受名。

    明今二严,必有其本,故从二种受名。

    二、故知下,结题目。

    故知了因缘因,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十、智断三:初、略标。

    十、释智断者。

    二、通途下,广释二:初、不二而二,明智断二:初、约通途明二德。言通途者,此解兼别,以有为、无为对智断故。若唯圆说,苦集尚无作,智断岂有为?然名虽借别,其意唯在圆,以修妙三观,得成圆断功。因时立此能,至果须休息,故将无作行,暂立有为名。断德称无为,别从道后立,此犹教道设,是故曰通途。此文自二:初、智德二:初、列异名。

    通途意智,即有为功德满,亦名圆淨涅槃。

    圆淨等者,智极故圆,惑尽故淨,不生不灭,名为涅槃。

    二、言有下,释有为。

    言有为功德者,即是因时智慧,有照用修成之义,故称有为。因虽无常,而果是常,将因来名果,故言有为功德满也。

    智虽无作,有断证功,故借别教,立有为称。因虽无常者,涅槃经中,因外道辈,执因是常,成无常果。佛用别教,以无常因,感常住果,而对破之,故因无常,犹在别教。将因等者,由惑未断,故起智照,一分惑灭,一分智忘,故智无常。既有照用,故名有为。果既惑尽,称理常住,更无为作,将因名果,故令智满,受有为名。

    二、断即下,断德二:初、列异名。

    断即无为功德满,亦名解脱,亦名方便淨涅槃。

    解脱者,不繫名解,自在为脱,在染不染,名之解脱。方便等者,机生则生,是生不生;机灭则灭,是灭不灭。权示生灭,不被染碍,故此涅槃名方便淨。

    二、言无下,释断义二:初、简小。

    言无为者,若小乘但取烦恼灭,无为断,但离虗妄,名为解脱,其实未得一切解脱,此乃无体之断德也。

    不知三种世间常住,谓烦恼灭便无身心,安能自在?名无体断。但于虗妄见思解脱,未得三千三谛自在。

    二、大乘下,明大二:初、正示。

    大乘是有体之断,不取灭无为断,但取随所调伏众生之处,恶不能染,纵任自在,无有累缚,名为断德,指此名无为功德。

    妙觉三脱,名有体断。所言断者,任运断也。已有智德,了三惑空,故处九道,恶自相离。众生之心,如涂胶手,捉物皆粘;诸佛之心,如淨洗手,捉物不粘。已有智水,洗其胶故,致令淨用,自然不著。此智断德,说有次第,用无前后。以三千法,究竟即空,名今智德;三千之法,究竟即假,为今断德;三千之法,究竟即中,是法身德。道前道后,悉是一心。通教尚是双流,圆果岂当分隔?

    二、故淨下,引证。

    故淨名云:不断痴爱,起诸明说。又云:于诸见不动,而修三十七品,爱见为侍,亦名如来种。乃至五无间,皆生解脱,无所染碍,名为一切解脱,即是断德无为也。

    证有体断见爱业报,全体即是性恶法门。如富豪人,七宝家业。凡夫生盲,转动罣碍,为宝所伤。二乘热病,见是鬼虎,避走远去。圆人之眼,不盲不病,明见是宝,自在用与。非独不被损伤恐怖,而能以此自给惠他。于此证理,名为自给。以此利物,即是惠他。今之断德,正在惠他。此等皆由体达修恶,即是性恶。今明究竟,体达位也。

    二、寂而下,约寂照简非德。

    寂而常照,即智德也。小乘灰身灭智,既其无身,将何入生死而论调伏?无碍无染,灭智何所照寂?

    常住寂照,妙色妙心,方名智断庄严之相。小乘灰断,身智俱忘,将何永度众生?将何常照寂理?

    二、如此下,二、而不二明三德二:初、约即三明理极二:初、明二三不殊。

    如此智断圆极,故法身显著,即是三种佛性义圆也。

    而寂而照,即是智断;非寂非照,即是法身。二德既穷,法身乃极,亦名究竟三种佛性。

    二、法身下,明因果无别二:初、别示三法因果二:初、法身隐显。

    法身满足,即是非因非果正因满,故云隐名如来藏,显名法身。虽非是因,而名为正因;虽非是果,而名为法身。大经云非因非果名佛性者,即是此正因佛性也。

    法身一德,体非因果,而有隐显者,斯由缘了逆顺故也。缘了逆性而成惑业,故使正因非隐而隐,名如来藏;缘了顺性而成智断,故使正因非显而显,名为法身。虽有隐显,体无增减。故大经云:非因非果。

    二、又云下,二、德修性。

    又云:是因非果,名为佛性者,此据性德缘了,皆名为因也。又云:是果非因,名佛性者,此据修得缘了皆满,了转名般若,缘转名解脱,亦名菩提果,亦名大涅槃果,果皆称为果也。

    是因非果,复名佛性,佛是果称,岂非果法而为因种?是果非因,复名佛性,性是因称,岂非因法而为果德?不以修性缘了销之,此文安解?

    二、佛性下,总示三法因果二:初、约义示。

    佛性通于因果,不纵不横性德时,名三因;不纵不横果满时,名三德。

    前虽因果互是互非,而皆称佛性。验知缘了通因通果,又言佛性非因非果。良以正因不即我阴,故曰非因;缘了不离我阴,故曰是因。不即故一点在上,不离故二点在下,是故性三不纵不横。又正因不即智断,故曰非果;缘了不离智断,故曰是果。不即故一点在上,不离故二点在下,是故果三不纵不横。故知妙三贯通因果,方得名修性不二。

    二、故普下,引文证。

    故普贤观云:大乘因者,诸法实相;大乘果者,亦诸法实相。

    不达妙三,始终该互,普贤观文,如何可解?

    二、智德下,复就二符经文。

    智德既满,湛然常照,随机即应,一时解脱;断德既满,处处调伏,皆令得度。

    若匪智德常照,何能即称即脱?若非断德徧调,安得身说普应?

    三、前问下,结归二:初指经文。

    前问答从智德分满受名,后问答从断德分满受名。

    二、故知下,结题目。

    故知以智断因缘,名观世音普门也。

    三、问此下,贴文为证二:初、约无文立难。

    问:此十义名字出馀经,那得用释此品?

    揽乎别文,立其总目,释题十义,名出馀经。今经全无此文,何名揽别为总邪?

    二、答大下,约有义答,通三:初、明衍义众经共用二:初、约法义明。

    答:大乘义通,众经共用。

    大乘诸部皆谈中道,故使义门可以共用。

    二、若不下,以人师验。

    若不许此者,佛性出涅槃,五住二死出胜鬘,诸师那得浪用通众经耶?

    诸师说释诸大乘经,显理则须论佛性,指惑则莫非五住,岂以当经无文为责?

    二、此品下,以二问答,贴义无亏。

    此品在文虽无十名,总将二问答帖十义意,宛然可解。

    十种别名,文虽不列,以二问答总贴十义,明如目击,故曰宛然。

    三、今已下,别点,句句证十义二:初、结前有义,开后有文。

    今已如前,今更别点,句句来证十义者。

    前云在文无十名者,但无次第明示十名,若于品中散取诸句,则有文有义也。

    二、如文下,约句对义。

    如文云:以何因缘,名观世音。又云:以是因缘,名观世音。即是据人名也。后文云:普门示现。即是明法也。有如是等大威神力,多所饶益,即慈也。愍诸四众,即悲也。欲知智在,说十九说法,即智慧也。一时礼拜,得无量无边福德之利,即福德也。自在之业,即法身也。何故尔?法身于一切得自在,智慧契此,故名为业。寿量云:慧光照无量,久修业所得。威神之力,巍巍如是。如是满足之名,即是真身也。普门示现神通力,即应身也。游诸国土,度脱众生,即药树王身也。于怖畏急难之中,能施无畏,即如意珠王身也。福不唐捐,即冥益也。三十三身,即显益也。现佛身,即实智也。现馀身,即权智也。观音身即本,馀身即迹也。又大威神力是本,方便力是迹。闻是观世音菩萨名者,若有闻是品者,即证了因。功德不少,即缘。因不肯受,常捨行故。及即时观其音声,观即智,皆得解脱。种种调伏众生,八万四千发心等,是利益,即断也。

    自在之业即法身者,真应二身,亦称色法,应则现色,真则冥法,名从所契,故曰法身。理具一切,一一融通,最自在也。业是德业,即智德也。真身契法,名自在业。巍巍是重明高累之貌,高明如是,即满足也。此等理智相合,皆真身名义也。若运三业无显应者,其福不失,须知密有与拔之功,即冥益也。常捨行者,毕竟空智,无所受著,故属智德。又以即观音声属智,皆得解脱为断。此彰二德同时而用,应知句句证义,不独示其十义有文,亦显十重二二互具。

    四、料简二:初、别料简十:初、简人法二:初、问。

    第四、料简者。问:人对观音,法对普门者,方等有普门法王子,标于人名,此义云何同?

    彼经具明十法王子,观世音法王子外,自有普门法王子。既以普门而名于人,今释普门,那定属法?二、答二:初、立句二:初、泛立四句。

    答:此应作四句分别,人非法,法非人,人即法,法即人。

    句虽有四,义实唯二,不出相非及相即故。如此二义,皆通大小,今意在大而论小乘。即离句者,欲示名言,须将理定所辩人法。若其不以二谛中道甄其权实,但言即离,何能的显今之相即?

    二、若约下,以部对句二:初、明诸部人法即离四:初、华严。

    若约华严次第意,地前生死行人,未是实相之法,此法亦非彼人。若作不次第意者,人即实相,实相即人,人法不二也。

    彼经别教,缘实相法修次第行,未能即以实相之法为观行人,是故人法互不相即。圆观不次,即以实相为观行人,是故人法更互相即。别则证道方即,圆则始终不二。

    二,三藏。

    若三藏有门,明无假人但实法,此法非人。若空门,揽实法成假人,人法两异。若其不离人论法,不离法论人,此乃是二谛意,非中道之人法也。

    此教有门,人如兔角故无,阴有生灭故实,此唯非句。空门两向,揽实为假,假实不同,名互非句。既不相离,复名互即。此教两门,虽谈即离,人之与法,俱非中道。

    三方等

    若方等对小明大,论人、法者,明小同三藏,明大同华严。

    四教竝谈藏通唯,二谛别圆同华严。

    四、般若下,例馀。

    般若、涅槃等例尔。

    般若荡相,钝谓但空,同前二谛;利分二种,同前别、圆。涅槃四教,虽俱知常,初心用观,不无差别。藏、通且须顺于二谛,别初心人,未即圆法。

    二、今方下,明难属方等,即句。

    今方等中明普门者,即大乘意。

    二、今明下,通难三:初、正约,即句通难。

    今明普门是法,何得有法无人?彼明普门是人,何得但人无法?此则人法互举,彼经标人,此处标法尔。

    今品前问答,观音属人,能观所观,岂非法邪。若后问答,既以普门为所证法,此法岂无能证人邪。方等既以普门目人,能目普门,岂可非法。论其大意,观音普门,皆中道法,随悉檀益,将何目人。唯圆始终,即揽实相,而为假人。

    二、例如下,傍取人物例显二:初、以人显。

    例如小乘明身子智慧第一,馀弟子各就馀法门论。第一本以智慧断惑,发真无漏,馀人无慧,那得入道?既得道果,果知有慧,但各举其初门,别称第一。

    二、譬如下,举物喻。

    譬如刀刃断物,必藉于背,方有利用;诸数如刀背,慧数如刀刃。

    三、今普下,以人法互具结示三:初、明法具人。

    今普门义亦尔,但以缘因之法,当普门之名,何得无了因之人耶?

    二、若拼下,明人具法。

    若併从观音标名者,此则通漫,欲使世谛不乱,互举别名。

    三、如身下,以身为例。

    如身具六根,但称为淨眼、淨意,岂得无馀根邪?

    皆可见矣。

    二、简慈悲二:初、简慈悲名相三:初、明与拔同异二:初、与拔相兼。问:

    料简慈悲者,问:若大悲拔苦,苦除即是得乐;大慈与乐,乐至即是拔苦,何意两分?

    苦除即乐,如夕尽即晓;乐至苦除,如灯来闇灭。趣举一种,即有二能,何以慈悲而分两法?

    二、答通下,与拔不俱答。

    答:通论如此,别则不然。譬如拔罪于狱,未施五尘,身虽免痛,根情未娱,此但拔苦,未名与乐。又如施五尘于狱,耳眼虽悦,不名拔苦。为从别义,各显一边,故别说尔。

    一能兼二,此就通论,对境发心,实须别说,故举二喻以彰别相。

    二、明喜捨阙,具二:初、问。

    问:此中何意不论喜捨?

    二、答二:初、不二是捨。

    答:四无量心,名虽有四,但是三义。大经云:忧毕叉,毕叉名捨。捨者,两捨也。即是非慈非悲不二之意。不二而二,即是慈悲。

    四无量心,捨无别体。奢摩他观,体既是定,定能与乐;毗婆舍那观,体既是慧,慧能拔苦。二观不二,即忧毕叉,亦名平等捨。故不二而二,则立慈悲;二而不二,即是于捨。今既明于不二,慈悲则已含捨,故不别立。

    二、喜者下,苦在阙喜二:初、约法释。

    喜者,从乐生喜。初欲与乐,众生苦重,不能得乐,则无所可喜;若拔苦竟,即能得乐,还遂本怀,故乐后加喜。苦后无此,故不开喜。

    今明慈悲,是立誓愿,运慈与乐。生既苦重,即须运悲,二俱未遂,何喜之有?福慧满时,药珠功毕,方与众生,生乎庆喜。

    二、如阿下,引事例。

    如阿输加王七日应死,虽有五欲之乐,忧苦切心;又如一身少许痛恼,能夺一身之乐,故知苦重不得乐也。

    阿输加王,即育王弟,不归三宝,见兄饭僧,乃生嫌谤。育王见愍,设计劝之。王入温室,诈言已崩,?之绍位,方登御座。育王出怒,其罪当死,乃令七日受王五欲,使旃陀罗逐日唱死。过已,王问:受乐否邪?答言:我闻几日当死,唯苦无乐。王言:沙门观念念灭,虽受供养,宁有著心?阿输知已,出家修道,得阿罗汉,少痛夺乐,近事可验。众生若此,故菩萨心未生喜也。

    三、问禅下,明支等前后二:初、约前后问。

    问:禅支明喜在前,乐支在后,复云何?

    今论四等:慈、悲、喜、捨。慈能与乐,则乐前喜后,何故禅支喜前乐后?初禅五支,谓觉观喜、乐、一心;二禅四支,谓内淨喜、乐、一心;三禅无喜;四禅无乐。今约初二,皆喜在前,乐支在后,其意何邪?

    二、答禅下,约自他答。

    答:禅支就从麤入细,此中庆彼得乐,故喜心在后也。

    自证禅支,从麤至细,前喜后乐,利他四等,先与其乐,后方庆喜,故其次异。

    二、复次下,简与拔有无三:初、外道虗想。

    复次,外道修四无量自证禅定,作想虗运,彼无实益,不能令他拔苦得乐;虽自获定,虗妄世法报尽还堕,不免于苦自他俱无利益。

    四禅、四空及四无量、十二门禅,根本定也,通于内外小大圣贤而修证之。若诸外道及正信凡夫,修慈悲喜捨,自证此定;虗想众生,离苦得乐,于他无益,自虽暂益,不免退失。

    二、若二下,明二乘自利。

    若二乘修四无量,但自拔苦,于他无益;自拔分段,未免变易,灰身灭智,非究竟乐。

    二乘修此,虽不益他,自拔分段,得小涅槃。

    三、今菩下,明菩萨徧益二:初、明行超凡圣。

    今菩萨不尔,非凡夫行,非贤圣行。非凡夫者,不同自受禅乐;非贤圣者,不同自拔于苦。不同自受乐故,即与他乐;不同自拔苦故,即拔他苦。

    不同凡外随禅受生,异小贤圣但自拔苦。葢非生法二种缘慈,乃以无缘法界与拔,令诸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

    二、明同时与拔

    亦是即拔苦,是即与乐;即与乐,亦是即拔苦;但分别说之,誓愿相对,前明拔苦,后明与乐尔。

    无缘慈悲不二而二,用不异时分别令解,故各说耳。言前明拔苦等者,从本怀故先标于慈,若从用次先拔后与,是故四誓从用为次。

    三、简福慧二:初、定福智与拔所以二:初、问。

    料简福慧者。问:观音对智,称之而拔苦;普门对福,见之而得乐。何也?

    二、答:

    答:智是光明,正治闇惑。惑是生死苦恼,若治闇惑之苦,岂不用智解之光?故称智慧人名,即拔苦也。法是法门,门名能通,通至涅槃安乐之处。初习此法,是得乐因;后证此法,是得乐果。故对此普门,明其与乐也。

    因修福慧,至果则成智断二德。此德与生体性无二,故称观音智德人名,即能显召本性了种,是故能除闇惑苦也。若对普门断德应身,即能引起本性缘种,是故获于因果之乐。若不尔者,何名感应道交?

    二、问福下,辩福慧一异是非二:初、约隔异难。

    问:福慧相须,本不相离。若定而无慧者,此定名痴定。譬如盲儿骑瞎马,必堕坑落堑而无疑也。若慧而无定者,此慧名狂慧。譬如风中然灯,摇颺摇颺,照物不了。故知福慧相资,二轮平等,堪能运载也。若尔,何意以智慧拔苦,福德与乐邪?

    备举相资,难今隔异。

    二、自有下,约偏圆答二:初、立即离四句。

    自有福德是智慧,智慧是福德;自有福德非智慧,智慧非福德。大小乘皆备四句。

    大小皆四,故知即、离名同义异。

    二、如六下,通偏圆诸教二:初、明三教即离俱非二:初、明小衍二:初、三藏。

    如六度菩萨修般若,分阎浮提为七分,此是世智,不能断惑,此犹属福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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