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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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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音玄义记卷第一。

    宋四明沙门知礼述。

    知礼俯伏惟念,早秊慕学,投迹宝云,遇授法师,讲说此品,神根既钝,遂数谘疑。先师念我学勤,不辞提耳,故所说义,粗记在心。昔同闻人,今各衰朽,虑乎先见,不益后昆,共勉不才,抄录于世。但疑识暗,谬有所传,圆宗哲人,刊正是望。时天禧五年岁在辛酉八月一日,绝笔故序。

    观音玄义卷上。

    观音玄义,从略标之,具存应云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以其序中及以正文具明人法,故且略标。言玄义者,能释之义门也。玄者,幽微难见之称;义者,深有所以也。斯盖大师以三昧力彻法性际,深见今品人法之意也。应知名等五义皆悉幽微,七方便人智莫能见。卷上者,既有两轴,乃以上下而甄别之。

    次示能说之人。

    隋天台智者大师说。

    即天台智者。既是门人记录所说,故不敢正斥其法讳也。天台山者,即大师栖身入寂之所,故以此处显其人也。若山之得名,居之所自,入灭相状,灭后灵异,具于大本及辅行别传等文,今不备述。智者者,即隋帝求受菩萨大戒讫,师云:大王迂遵圣禁,宜号总持。王曰:地持经云:传佛法灯,即是智者。师既传灯,可号智者。自此凡上书疏,皆云弟子总持和南智者。言大师者,斯乃帝王大人所师,故称也。非同今时补署之号。说者,悦也。纵乐说之辩,悦妙悟之怀,异乎诸师採摭经论,著述疏章,消解经文也。故大忍法师覩智者说法,对众歎云:此非文疏所载,乃是观机纵辩。般若非钝非利,利钝由缘。丰富适时,是其利相;池深花大,钝可意得。

    门人灌顶记。

    记录乃是章安尊者解行灵异,始终事迹,本传具彰。

    释文为二:初、释序文二:初、叙真应益物二:初、正明真应二:初、示二身妙用三:初、明体妙故二用泯亡二:初、法融应泯。

    夫法界圆融,像无所像。

    法界圆融者,色心依正以即性故,趣指一法徧摄一切,诸法徧摄亦复如是,法法互徧皆无际畔,乃以无界而为其界,此之法界无不圆融,即百界千如、百如千界也。是故得云唯色、唯心、唯依、唯正,若不尔者即非圆融。观音证此以为本体,全此妙体而起应像,以法界应赴法界机,亦是以法界机感法界应,法界无二能所自忘,感应尚忘体用宁异?故虽设应无应可存,故云像无所像。

    二、真如下。性淨真忘。

    真如清淨,化无所化。

    真如清淨者,起信论云:真如者,所谓心性不生不灭,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又云: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既不可破立,自绝言想,则与?河沙烦恼本不相应,故曰清淨。观音证此而为本体,即以此体示诸众生,令观行知。或真似见此知见者,成伏断益;若其未有此知见者,但能三业精进成机,亦离众苦,悉得名化。此皆真身益物相也。问:同缘曰应,欻有名化,此二种身皆非智德,今何以化而为真身?答:欻有之化,即化、现化也。今对像论化,取化、转化也。所以者何?上言于像,则应化皆像,自实报下至他狱身,皆已摄尽。若欲化转,凡贤入圣,须示真智;若非真身,不能化转。言化无所化者,据性平等,忘于化功,虽令九道皆趣涅槃,而无众生得灭度者,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终日化物,终日无化。

    二、虽像下,明用忘故。二、益周故徧二:初、显益周。

    虽像无所像,无所而不像,

    色心诸法,虽无生性,因缘和合,法尔而生。观音妙证,同诸法性,虽无形相,众机扣之,无像不现。此由绝于垂应之念,故能徧应法界群机,其犹明鑑无念而现,故云无所而不像。

    二化无下冥益徧,

    化无所化,无所而不化。

    以上虽字,贯此句初。虽中实性,不可变化,不变而变,迷悟宛然。观音顺理,虽知不变,常以真智化一切凡,成不二圣。此则由无化物之念,故徧令他革迷成悟,其犹磁石无念而吸,故云无所而不化。

    三、故无下,遮照相,即结。二、身德相二:初、应身相。

    故无在无不在,化应九道之身。

    中道、法界双遮二边,故无所在;当体双照,故无不在。化应九道之身者,此中云化,作欻有释,并应成二,显益相足也。问:经云应以佛身得度,即现佛身,今那云九?答:佛界身者,有通有局。局在妙觉智相之身,三千实相以究尽故,尚非等觉心眼观见,况乎下地及凡小耶?通则三教果头之相及以圆教凡圣所见,虽分麤妙,皆名佛身。然是随机应现之相,是其事识或是业识之所见故,虽是佛身,而通二乘、菩萨界摄。经文从通,故云现十;今文从局,故云九道。

    二处有下真身德。

    处有不永,有寂入不二之文。

    通以九界,名之为有,以其皆有业报故也。应身虽乃处在其中,而其真智自冥极理,故云寂入不二之旨。前即真身而垂应相,此即应相而示真身。

    二、是以下,明两用摄生。

    是以三业致请,蒙脱苦涯;四弘为誓,使霑上乐。

    上明真应两用既然,今示与拔摄生之相。初二句明真身拔苦,次二句示应身与乐。佛答前问,三业显机感乎冥应,七难二求及以三毒尽诸苦际,故云蒙脱苦崖。佛答后问,三业显应赴其冥机,三土众生十重获益终归祕藏,故云使霑上乐。然其四誓非专与乐,虽在此明实通上句,以上三业即能感之因,此明四誓是能应之本,上下互显彼此无亏,应知三业亦通冥机,现在虽无宿生须具。

    二、故娑下,兼明本迹二:初、示诸名二:初、今昔因名。

    故娑婆世界,受无畏之名;宝藏佛所,禀观音之目。

    今堪忍土称无畏者,此经两出,怨贼难中一人唱言:诸善男子勿得恐怖,汝等应当一心称观世音名号,是菩萨能以无畏施于众生。乃至云:称其名故即得解脱。又劝供养中佛自歎云:是观世音菩萨摩诃萨于怖畏急难之中能施无畏,是故此娑婆世界皆号之为施无畏者。宝藏等者,悲华经云:过去散提岚界善持劫中,时有佛出名曰宝藏,有转轮王名无量淨,第一太子三月供佛及比丘僧发菩提心。若有众生受三途等一切苦恼,若能念我称我名字,为我天耳天眼闻见不免苦者,我终不成无上菩提。宝藏佛云:汝观一切众生欲断众苦,故今字汝为观世音。

    二、已成下,过未果号。

    已成种觉,号正法明。次当补处,称为普光功德。

    已成等者,千手眼大悲经云:此菩萨不可思议威神之力,已于过去无量劫中已作佛竟,号正法明如来,大悲愿力安乐众生,故现作菩萨。又观音三昧经云:先已成佛,号正法明如来,释迦为彼佛作苦行弟子。次当等者,观音授记经云:观世音菩萨,次阿弥陀,后当成正觉,名普光功德山王如来。补处者,犹储君之义也。

    二、其本下,结难测。

    其本迹若此,宁可测知?方便随缘,趣举一名耳。

    如上经说,或已成如来,或现为菩萨。往世正法,曾作释迦之师。今日观音,仍补弥陀之处。亦如妙德,元是能仁九代祖师。孙已果圆,祖犹因位。本迹高下,安可测量。然须用其高下四句,以显诸圣难思之相。

    二、今言下,叙人法标题二:初、叙人兼经字二:初、叙人二:初、对梵翻名。

    今言观世音者,西土正音名阿耶婆娄吉低输,此言观世音。

    诸神呪经先称梵名,今文稍略,而其华语名多互出,此云观世音,馀云观自在,唯千手眼大悲经中云观世音自在菩萨,其义似足。然约境智而明别应,则今三字诠显无亏,若依今解已彰自在。

    二、能所下,约华释义二:初、别释二:初、释二:初、释观字二:初、中边妙达。

    能所圆融,有无兼畅。

    能所圆融,中智也。有无兼畅,二智也。只于一心双遮双照,于照中时即达二谛,故云兼畅。是则十界言音即起即观,常遮常照。

    二、照穷下,修性俱明。

    照穷正性,察其本末,故称观也。

    照穷正性,见性德也。察其本末,见修德也。此约妙境,显其妙智。本具三千,虽即三谛,对修故合,但云正性。修中缘了,各有本末。合掌低头,缘之本也。福德庄严,缘之末也。一句一偈,了之本也。智慧庄严,了之末也。顺修既尔,逆修亦然。造恶之时,慧数诸数,岂非其本。受苦之时,习果报果,即是其末。若以修性,论其本末,义复臻极。性德三千,语本方尽。修起三千,论末乃穷。非上三智,莫照斯境。非此妙境,莫发其智。函盖水乳,聊可方之。

    二、释世音。

    世音者,是所观之境也。万像流动,隔别不同,类音殊唱,俱蒙离苦。

    即十界众生遭苦求救称名等音也。是所观境者,上之境智皆是能观,可譬槌砧;此之世音可譬淳朴。非前境智观此世音,焉令十界俱脱三障?又复应知,前之境智即是菩萨难思体用,即能应也;世音之境乃是众生由苦成机,即能感也。此即境智及以感应,三字之中悉得成就。万像等释世,类音殊唱,带世释音,俱蒙离苦,致感获益。

    二、菩萨下,结。

    菩萨弘慈,一时普救,皆令解脱,故曰观世音。

    可见。

    二、此即下,总示。

    此即境智双举,能所合标。

    观等三字,境智也。能所者,感应也。能即能应,所即所应,岂可重云能照所照?

    二、叙经。

    经者,由义文理表发织成行者之心,故曰经。

    此品既已别行于世,本多题云观世音经,或云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经,故今叙人名,后略释经字。言由义者,淨名玄义云:经由圣人心口故称为经,悉檀致教经由如来心口故名经也。又云:前圣后圣莫不经此悉檀所说之教而得成道。文理等者,取经纬义法喻参明,文经理纬互相表发,织成行者观智之心也。

    二、普门下,叙法兼品二:初、叙法二:初、消二字。

    普门者,普是徧义,门曰能通。

    二、用一下,示十普。

    用一实相,开十普门,无所障阂,故称普门。

    实相者,三千皆实,相相圆融,而言一者,不二义也。万德总称,一乘异名,下文十义,以示其相:一无缘慈悲,二无作弘誓,三圆修之行,四不断之断,五圆入法门,六无记神通,七体内方便,八施开说法,九普供诸佛,十普益众生。从愿立行,自因之果,全体起用,上供下益,原始要终,摄诸法尽。十皆实相,互通徧摄,无所障碍。

    二,叙品。

    品者,类也。义类相从,故名为品也。

    虽顺别行立乎经目,然是法华流通一品,故今叙之不忘本也。中阿含云:?渠,此翻为品。取义类同者,集为一章也。

    二、大部下,释正。文二:初、例部大。

    大部既有五章明义,今品例为此释。五意者:一、释名;二、出体;三、明宗;四、辩用;五、教相。

    妙玄五章,解释甚委。经之一品,妙义岂殊?彼但正明五字通目。今之所释,一品别题,况复坑行?故须自立五义分别。虽复自立,还须符彼开权显实圆妙之文。故释名则纯妙人法,显体则不二理智,明宗则难思感应,论用则无缘与拔,判教则终极醍醐。此之五章,名总三别,教判总别(云云)。

    二、释名下,释今文五:初、释名四:初、列章。

    释名为二:一、通释;二、别释。

    二、通者下,示相。

    通者人法合明,别者人法各辩。

    三、何故下,对根。

    何故尔?缘有利钝,说有广略。

    通既是略,一往对利;别解则广,一往对钝。若其二往,须明二持,闻持则以广说为利,义持则以略说为利,钝可意得。槃特名钝,是就闻也;目连称钝,盖约义也。今之二释,对乎两根,须约义闻,互论利钝。四、今就下,正释二:初、通释二:初、标列。

    今就通释为四:一、列名;二、次第;三、解释;四、料简。

    二、一列下,正释四:初、列名三:初、略标示。

    一、列名者,十义以为通释。

    二、立名意二:初、明理超名数。

    所以者何?至理清淨,无名无相,非法非人,过诸数量,非一二三。

    大师虽用十种义门通释题目,而深体达观音至人普门妙法,本离言说心缘之相,故云至理清淨等也。故起信云: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

    二、但妙下,名数显理二:初、约义示。

    但妙理虗通,无名相中假名相说,故立无名之名,假称人法。虽非数量,亦论数量。

    上言至理清淨,无名相等,盖约自证,绝乎言思也。今云妙理虗通,假名相说,乃据被物设教而谈也。言虗通者,此明妙理无坚住性,虽无名数,而能徧应一切名数。故荆溪云:性本无名,具足诸名,故无说而说,说即成教。是则离言依言,皆顺至理,圣默圣说,俱有大益。故起信论:问曰: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今亦如是,以十种义,无说而说,意令学者无念而念。

    二、故大下,引文证。

    故大论云:般若是一法,佛说种种名,随诸众生类,为之立异字。

    般若无相,即是一法。悉檀为物,立种种名。

    三、今处下,正列名二:初、明中当。

    今处中说,略用十义以释通意也。

    今立十义,离于太广及以太略。广则令智退,略则义不周,我今处中说,令义易明了。

    二十义下,正标列。

    十义者,一人法,二慈悲,三福慧,四真应,五药珠,六冥显,七权实,八本迹,九缘了,十智断。

    二、第二下,次第三:初、标示两意二:初、正标示。

    第二、次第者,此有两意:一、约观明次第;二、约教明次第。

    约观约教,各有生起,次第不乱。

    二、约观下,明总该。

    约观则总初中后心,因圆果满。约教则该括渐顿小大诸经。

    若观若教,能总能该。观总三心:人、法、慈、悲,初心也;福、慧,中心;真、应至八,皆在后心。缘了极性,示因方圆;智断究尽,明果方满。教约五时,无不该括:华严,顿也;三时,渐也。复于渐中,三藏唯小,二酥部大。若论法华,出前四味,以非兼但对带故也。已备诸说,故今略之。

    二、约观下,解释两意二:初、观次第十:初、人法二:初、能冠九双。

    约观以人法为初者,欲明观行必有其人、人必秉法,譬如人受一期果报揽阴成人,虽具无量德行必先标名字,故以人法居初,意亦例此。

    慈悲等九,皆以人法而为所依,是故品题特标此二。故以凡夫假实为譬,先有揽阴所成众生,方可论其种种德行。人法冠九,义岂不然?

    二、人法下,当科次第二:初、疑。

    人法居九义之初可尔,何意乘以人法为次耶?

    何意乘以人法为次者,法是所乘,人是能乘,理合先说本性所乘,方论始觉能乘,今何反此?

    二、此须下,释。

    此须据经。经云:以是因缘,名观世音。即前辩人。后云:方便之力,普门示现。即却论于法。人能秉法,故言人法也。

    能乘、所乘,先后无在。今有二意:先人、次法。一、据经文,二、从义便。人能秉法,即其义也。

    二、慈悲二:初十中,次第二、二法前后。下去诸科,例有此二。

    二、次慈悲者,良由观音之人观于实相普门之法,达于非人非法实相之理,一切众生亦复如是。故华严云: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此理圆足,无有缺减,云何众生理具情迷,颠倒苦恼?既观是已,即起慈悲,誓拔苦与乐,是故明慈悲也。复次,若就言说为便,初慈后悲,亦是就菩萨本怀,欲大慈与乐,既不得乐,次大悲拔苦,故初慈后悲。若从用次第者,初以大悲拔苦,后方以大慈与乐。又就行者,先脱苦,后蒙乐,故先悲后慈。今从前义次第也。

    次于人法论慈悲者,大士既观本性普门之法,乃达生佛无差之理,而闵迷者枉受众苦失于本乐,故起誓愿永期与拔,观境发心正当其次。先慈次悲者,文有四释,今从语便及以本怀,不从用次及以行人,故结示云今从前义。

    三,福慧中。

    三福慧者,初则人法相成,此据其信;次则慈悲与拔者,此明其愿。欲满此愿必须修行,修行不出福慧,慧即般若、福即五度,互相资导以行填愿事理圆足。若智慧增明则大悲誓满拔苦义成,若福德深厚则大慈誓满与乐义成,故福慧居三也。复次言说为便先福后慧,若化他本意先欲实慧利益,如其不堪方示福德。又资故先福、导故先慧。

    人法据信者,愿行之前。人观圆法,止且成信,依乎忍乐,立其四弘。若匪行山,莫填愿海。行即福慧,义当六度。五资于慧,慧导于五,其犹目足,不可互阙。五除事障,慧消理惑,此二功圆,则悟理得事矣。是知福慧成前慈悲之心,起后与拔之用。先福次慧,亦从语便,不据本怀。若论资导,复何先后?

    四真应者。

    四、真应者,若智慧转明则契于法性,法性即实相名为法身,法身既显能从真起应,真显应起只由福慧开发,故次第四也。又若就方便化物,先用应后用真,今从前义为次第也。

    信愿福慧皆在于因,因能尅果故成真应,福资于慧显出真身,慧导于福显出应用。真应次者,若就渐化先示应身接其小器,后令入实方示真身,亦可先顿次渐则真前应后。今不从设化,但就真显应起而立其次,故云从前,亦是语便。

    五药珠者。

    五、明药珠二身者,先明真应直语证得未涉利人,今明两身俱能益物,真身破取相谕如药,应身对万机类于珠。就两字明次第者,与慈悲相似也。

    福慧二行显发真应,故云直语证得未涉利人。今明药珠则示两身益物相也。真身冥理见则三惑皆消,即差病益也。应身赴物感则众善普会,即雨宝益也。言真破取相者,既以三智冥理为真,岂但能破见思取相?应知见思取生死相,尘沙取涅槃相,无明取二边相,若次不次俱有其义。药珠次中与慈悲相似者,药即同悲,珠可类慈。彼有四义定乎先后,言说本怀即先慈次悲,从用就机则先拔后与,今之次第似彼后二。

    六、冥显者。

    六、明冥显者,前明二身道理即能显益,今辩被缘得冥益或得显益,故次二身后明也。

    前明二身破惑如药、对机如珠,机既破惑则显见真身,故云二身即能显益。今辨二身常普被物,有见知者俱名显益,不见知者称为冥益,如是说者方尽圣人益物之相。二益先后不可定判,亦从语便故云冥显,此既易解故不言也。

    七,权实中。

    七、明权实者,前缘得益,何意不同?良由权巧无方,赴机允当,不失其宜,二智之力,故以此为次也。先权后实者,此就浅深为次也。若依文者,先以实益,次以权度,此随物为次。若就佛本意,先只为一大事因缘,先显实益,众生未堪,后用权度。

    前缘不同者,盖所被之机根性差别也。权巧无方者,即能鑑之智无定方所也。或冥或显破恶生善,深浅不同广狭有异,皆由二智逗会无差,故于益后须论权实。二智前后虽有三义,且据浅深为次。八本迹中。

    八明本迹者,虽复益物权实之巧,而巧有优降,必是上中下智本迹之殊,权实略而且横,今欲细判高下以明次位,若其本高,所作权实之迹则妙,是故次总略之后,辩其细妙之能也。非木无以垂迹,故先明木,非迹无以显本,应先迹也。

    巧有优降者,谓智有高下也。上中下者,以妙觉为上、等觉为中、降此为下,前权实鑑机必须双用,故云横也。今本迹约位既论高下,人必从本方乃垂迹,故云竖也。二法前后可见。

    九、缘了二:初、指前顺论自他。

    九、明了因缘。因者,上来行人发心修行,从因尅果,化他利物,深浅不同。从人法至真应,是自行次第;药珠至本迹,是化他次第。此乃顺论,未是却讨根木。

    如上八双,从微至著,皆是顺论,仍未分配。今挹流寻源,须明性德,而为诸法生起之本。

    二、明今却讨种子

    今原其性德种子,若观智之人,悲心誓愿,智慧庄严,显出真身,皆是了因为种子。若是普门之法,慈心誓愿,福德庄严,显出应身者,皆是缘因为种子。故次第九也。

    则逆推真身智慧悲誓观智之人,元以性德了因为种。若应身福德慈誓普门之法,元以性德缘因为种。自行既然,以例化他。本证实智,冥益药王,属乎了种。迹化权智,显益珠王,功归缘种。乃以顺论,却讨为次。

    十次缘了论智断者。

    十、明智断者,前明缘了,是却讨因源;今明智断,是顺论究竟。始则起自了因,终则菩提大智;始则起自缘因,终则涅槃断德。若入涅槃,众行休息,故居第十也。

    前既逆推尽乎因德之始,今更顺说至于果德之终,即以始终而为其次,过荼无字,故十后不论矣。二、二约下,明教次第二:初、牒章立门。

    二、约诸教明次第者,又为通别。

    二、通义下,依门释义二:初、通者。

    通义可解。

    五时四教各可论十,随法义立不可深穷。且如三藏立十双者,人法则揽阴成人谛缘度法,慈悲则声闻法缘菩萨生缘,福慧则声闻三学菩萨六度,真应则五分法身作意通应,药珠则治四住病雨三乘宝,冥显则众生获益有见闻不见闻,权实则称真之实随情之权,本迹则自证之本示现为迹,缘了则一句了因微善缘种,智断则声闻四果菩萨顿成。三藏尚备,通别可知。

    二、别今下,别二:初、五味二:初、释五:初、乳二:初、明具前六义。

    别今当说。如华严顿教,教名大方广佛。华严依题,初明人法。此人秉法,必具慈悲。菩萨修因,居然福慧。既入地位,必证真应。既能利物,则辩药珠。物得其益,有冥有显。

    乳即部顿,故指华严六字别题。具法人喻大方广法也,佛是舍那果人也。华严喻诸地因,华严果德也。只就一题已含六义,以慈悲乃至真应不出自行因果,药珠冥显只是化他能所,即就中道别论六义也。

    二、而未下,明阙后四义二:初、明通别二:初、明无别。

    而未得别论权实,本迹缘了智断者。

    二、通义下,许有通。

    通义则有,别意则无。

    若以别圆对权实,体用论本迹,微因之缘了,大觉之智断,亦有理存焉。

    二、何故下,明阙具二:初、约化始明阙。

    何故尔?佛一期化物,明于顿渐,顿教虽说,渐教未彰,故不明四意也。

    权实等四,说出世意,示久远成,却讨三因,终归祕藏。初成设教,别接大机,既匪终穷,故阙斯意。

    二、所以下,对具明阙二:初、对法华。

    所以不明者,彼经明小隔于大如聋如痖,覆于此权未显其实,故云久默斯要不务速说,故言无权实也。言无本迹者,彼经未发王宫生身之迹、寂灭道场法身之迹,未弹指謦欬发久远所得生法二身之本,故言无本迹。

    言小隔于大者,传经三十七云:时舍利弗祗园林出,不见如来自在庄严变化及生意念,亦不乐说,不能讚歎,以声闻人出三界故。此即如聋如痖之文也。以未说为实施权,开权显实故也。言无本迹者,华严初云:于菩提道场始成正觉。今法华云: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谓今释迦牟尼佛出释氏宫,去伽耶城不远,坐于道场,得三菩提。然我实成佛已来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斯是华严被废之文也。言弹指謦欬者,如神力品:释迦牟尼与分身诸佛出广长舌相,上至梵世,一切毛孔放无量光,皆悉徧照十方世界,满百千岁。然后还摄舌相,一时謦欬,俱共弹指。是二音声徧至十方诸佛世界,地皆六种震动。乃至佛告地涌诸菩萨:汝等于如来灭后,应一心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如说修行等。此乃本门,为嘱累地涌菩萨通经,现斯神力也。疏云:謦欬者,通畅之相。弹指者,随喜也。盖表如来远本之意。已获通畅随喜菩萨,闻于远本,增道损生也。

    二、言无下,对涅槃。

    言无缘了智断者,不明小乘根性及有心之者,本自有当住之因,当剋智断菩提本果,故言无也。

    言不明小乘根性等者,不如涅槃明二乘之人及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悉当作佛,故阙后二双。

    二、次约下,酪二:初、大师明阙具二:初、正明阙具。

    次约三藏教,但明人法慈悲福慧三义,无真应等七种。

    二、何故下,明阙具所以。

    何故尔?二乘教中但明灰身灭智,那得从真起应?既无真应,将何益物?

    言二乘教者,以三藏菩萨果同二乘,如大论中通指阿含为声闻经耳。此教不谈妙有之真,故身智灭不能起应,既无真应岂有药珠等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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