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周代乐制七篇(1)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释乐次

    凡乐,以金奏始,以金奏终。金奏者,所以迎送宾,亦以优天子、诸侯及宾客,以为行礼及步趋之节也。

    燕礼“记”:“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注:“肆夏,乐章也。今亡。以(金)〔钟〕鑮[一]播之,鼓磬应之,所谓金奏也。”

    郊特牲:“宾入大门而奏肆夏。”

    仲尼燕居:“两君相见,揖让而入门,入门而县兴。”

    又:“入门而金作,示情也。”

    左氏 成十二年传:“晋却至如楚聘,且莅盟,楚子享之。子反相,为地室而县焉。却至将登,金奏作于下,惊而走出。”

    左氏 襄四年传:“穆叔如晋。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

    案:以上五事,金奏皆作于宾入门或及庭之时,所以迎宾也。

    乡饮酒礼:“宾出,奏陔。”注:“陔,陔夏也。‘陔’之言‘戒’也。终日燕饮酒,以陔为节,明无失礼也。”

    乡射礼:“宾兴,乐正命奏陔。宾降及阶,陔作。宾出,众宾皆出。”注:“陔,陔夏,其诗亡。周礼,宾醉而出,奏陔夏。”

    燕礼:“宾醉,北面坐,取其荐脯以降。奏陔。”

    大射仪:“宾醉,北面坐,取其荐脯以降。奏陔。”

    (郊特牲)〔礼器〕[二]:“大飨,其出也,肆夏而送之。盖重礼也。”注:“出,谓诸侯之宾也。礼毕而出,作乐以节之。肆夏当为陔夏。”

    案:以上五事,皆于宾出时奏之,所以送宾也。

    周礼 大司乐:“大祭祀,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

    案:此兼言送迎。

    周礼 乐师:“教乐仪,行以肆夏,趋以采荠,车亦如之。凡环拜,以钟鼓为节。”

    燕礼“记”:“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宾拜酒,主人答拜,而乐阕。公拜受爵,而奏肆夏。公卒爵,主人升,受爵以下,而乐阕。”

    大射仪:“摈者纳宾,宾及庭,公降一等揖宾。宾辟,公升即席。奏肆夏。宾升自西阶,主人从之,宾右北面至,再拜。宾答再拜。主人降洗,洗南西北面。宾降阶西东面。主人辞降,宾对。主人北面盥,坐取觚洗。宾少进辞,洗。主人坐奠觚于篚,兴对。宾反位。主人卒洗。宾揖升,主人升。宾拜洗,主人、宾右奠觚答拜。降盥。宾降,主人辞降,宾对卒盥。宾揖升,主人升,坐取觚。执幂者举幂。主人酌膳,执幂者盖幂。酌者加勺,又反之。筵前献宾,宾西阶上,拜受爵于筵前,反位。主人、宾右拜,送爵。宰胥荐脯醢。宾升筵。庶子设折俎。宾坐,左执觚,右祭脯醢,奠爵于荐右,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捝手执爵。遂祭酒兴,席末坐啐酒,降席坐奠爵,拜告旨,执爵兴。主人答拜。乐阕。”

    又:“主人盥洗象觚。升酌膳,东北面献于公。公拜受爵,乃奏肆夏。主人降自西阶,阼阶下北面拜送爵。宰胥荐脯醢,由左房。庶子设折俎,升自西阶。公祭如宾礼。庶子赞授肺。不拜酒,立(执)〔卒〕爵[三]。坐奠爵拜。(卒爵)〔执爵兴〕[四]。主人答拜,乐阕。升受爵,降奠于篚。”

    郊特牲:“宾入大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卒爵而乐阕。孔子屡叹之。”

    案:此三事,肆夏之奏,非徒以纳宾,兼以为行礼及步趋之节。惟为宾与公奏之,所以优尊者也。

    凡金奏之诗以九夏。

    周礼 钟师:“掌金奏。凡乐事,以钟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纳夏、章夏、齐夏、族夏、祴夏、骜夏。”

    大夫、士有送宾之乐,而无迎宾之乐。其送宾也,以陔夏。

    乡饮酒礼:“宾出奏陔。”

    乡射礼:“宾兴,乐正命奏陔。宾降及阶,陔作。”

    诸侯迎以肆夏,送以陔夏。

    燕礼“记”:“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

    大射仪:“摈者纳宾,宾及庭,公降一等揖宾。宾辟,公升,即席。奏肆夏。”

    又:“宾醉,北面坐,取其荐脯以降。奏陔。”

    天子迎以肆夏,送以肆夏。

    周礼 大司乐:“大祭祀,尸出入则令奏肆夏。大飨,如祭祀。”

    (郊特牲)〔礼器〕[五]:“大飨,其出也,肆夏而送之。”

    左传:“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

    而天子、诸侯出入,又自有乐。其乐,天子以王夏,诸侯以骜夏。诸侯大射,惟入用乐。

    周礼 大司乐:“大祭祀,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大飨,如祭祀。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

    大射仪:“公入,骜。”

    案:钟师注引杜子春曰:“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四方宾来,奏纳夏。臣有功,奏章夏。夫人祭,奏齐夏。族人侍,奏族夏。客醉而出,奏祴夏。公出入,奏骜夏。”案:此前三事,本大司乐职文。末二事,亦有礼经可据。中间说纳夏、章夏、齐夏、族夏用处,不过望文为说,别无他据。然皆谓出入同乐也。而据燕礼“记”及大射仪“纳宾用肆夏,宾出奏陔”,则诸侯于宾,迎送异乐。又尚书大传:“天子将出,则撞黄钟,右五钟皆应。入则撞蕤宾,左五钟皆应。”则似天子出入,乐亦不同。均与大司乐职文异。或大司乐言王出入宗庙、射宫之乐,大传言王出入路寝之乐,故不同欤?抑大传所言“出撞黄钟、入撞蕤宾”,虽异律,而仍同乐欤?不可考矣。

    金奏既阕,献酬之礼毕,则工升歌。升歌[六]者,所以乐宾祭祀则乐尸,尸亦宾类也。也。升歌之诗以雅、颂,大夫、士用小雅。

    乡饮酒礼:“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

    诸侯燕其臣及他国之臣,亦用小雅。

    燕礼:“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

    大射仪:“乃歌鹿鸣三终。”

    左氏 襄四年传:“又歌鹿鸣之三,三拜。”

    又:“鹿鸣,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云云。

    两君相见,则用大雅。

    左氏 襄四年传:“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

    又:“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

    或用颂。

    仲尼燕居:“两君相见,升歌清庙。”

    案:左氏传叔孙豹谓“文王,两君相见之乐”,而仲尼燕居则云“两君相见,升歌清庙”,一雅一颂,用乐不同。疑叔孙所说,乃诸侯相见之通礼。惟鲁大庙用天子礼乐,升歌清庙,遂推而用之于宾客。仲尼燕居云云,乃[七]就鲁现制言之。观礼经,诸侯燕其臣及四方之宾,皆升歌鹿鸣之三。则两君相见,自当升歌文王之三,不得越大雅而用颂也。仲尼燕居自是七十子后学所记,未必为孔子之言。

    天子则用颂焉。

    祭统:“夫大尝禘,升歌清庙,下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

    明堂位:成王“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升歌清庙”。

    文王世子:“天子视学,登歌清庙。”

    尚书大传:“古者,帝王升歌清庙之乐。”

    升歌既毕,则笙入。笙之诗,南陔、白华、华黍也。

    乡饮酒礼:“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乐南陔、白华、华黍。”

    燕礼:“笙入,立于县中,奏南陔、白华、华黍。”

    歌者在上,匏竹在下。于是有间有合。间之诗,歌则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笙则由庚、崇丘、由仪也。

    乡饮酒礼:“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

    燕礼文同上。

    合之诗: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蘩、采也。

    乡饮酒礼:“乃合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蘩、采。”

    乡射礼:“工四人二瑟,升自西阶,北面东上。笙入,立于县中。乃合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蘩、采。”

    燕礼:“遂歌乡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蘩、采。”

    燕礼“记”:“升歌鹿鸣,下管新宫。笙入三成,遂合乡乐。”自笙以下诸诗,大夫、士至诸侯共之。

    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均见上。

    案:笙与间歌、合乐所用诸诗,据现存礼经言之,大夫、士与诸侯无异。郑氏诗谱云:“其用于乐,国君以小雅,天子以大雅。然而飨宾或上取,燕或下就。何者?天子飨元侯,歌肆夏,合文王。诸侯歌文王,合鹿鸣。诸侯于邻国之君,与天子于诸侯同。天子、诸侯燕群臣及聘问之宾,皆歌鹿鸣,合乡乐。”其于乡饮酒礼、燕礼注亦云:“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乡饮酒升歌小雅,礼盛者可以进取也。燕合乡乐,礼轻者可以逮下也。春秋传曰:‘肆夏、樊、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也。文王、大明、绵,两君相见之乐也。’然则诸侯相与燕,升歌大雅,合小雅。天子与次国、小国之君燕,亦如之。与大国之君燕,升歌颂,合大雅。其笙、间之篇未闻。”此二说略同。原郑所以为此说者,彼据乡饮酒礼、燕礼,凡合乐所用之诗,皆下升歌一等,遂推之天子享元侯与诸侯相见,以为皆如是。因以左氏 内、外传之金奏肆夏为升歌,工歌文王为合乐。不知金奏自金奏,升歌自升歌,合乐自合乐。内、外传明云“金奏肆夏之三,工歌文王之三”,则所云“天子合大雅”者无据矣。至谓诸侯相与燕,升歌大雅,合小雅,则据内传“工歌文王之三”,又“歌鹿鸣之三”,鲁语作“歌文王、大明、绵。伶、箫咏歌及鹿鸣之三”。“伶、箫”并言,或为合乐之证。然古天子、诸侯礼之重者,皆但有升歌、下管、舞,而无间歌、合乐。然则郑由乡饮酒礼、燕礼以推天子、诸侯之合乐,其根据未免薄弱矣。

    诸侯以上,礼之盛者,以管易笙。笙与歌异工,故有间歌,有合乐。管与歌同工,故升而歌,下而管,而无间歌、合乐。下管之诗,诸侯新宫,天子象也。

    燕礼“记”:“升歌鹿鸣,下管新宫。笙入三成,遂合乡乐。若舞则勺。”

    大射仪:“乃席工于西阶上少东。小臣纳工,工六人四瑟。仆人正徒相大师,仆人师相少师,仆人士相上工。相者皆左何瑟,后首,内弦,挎越,右手相。后者徒相入。小乐正从之。升自西阶,北面东上。坐授瑟,乃降。小乐正立于西阶东。乃歌鹿鸣三终。主人洗,升实爵,献工。工不兴,左瑟。一人拜受爵。主人西阶上,(北面)拜送爵[八]。荐脯醢。使人相祭,卒爵,不拜。主人受虚爵。众工不拜,受爵,坐祭,遂卒爵。辩有脯醢,不祭。主人受爵,降,奠于篚。大师及少师、上工皆降,立于鼓北,群工陪于后。乃管新宫三终。卒管。大师、少师、上工皆东坫之东南,西面北上坐。”

    文王世子:“天子视学,登歌清庙,下管象,舞大武。”

    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升歌清庙,下管象。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皮弁素积,裼而舞大夏。”

    祭统:“夫大尝禘,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

    仲尼燕居:“两君相见”,“升歌清庙”,“下管象,武、夏籥序兴。”

    又:“下而管象,示事也。”

    案:此上六事,凡有管者皆无笙,亦无间歌、合乐,而皆有舞。惟燕礼“记”则有管、有笙,有合乐,有舞。“记”举礼之变,故备言之。实则有管则当无笙,而以舞代合乐;有笙则当无管,而以合乐代舞。以他经例之当然,“记”言之未晰耳。礼经中记之作,自远在经后。据大射仪经文,则下管乃升歌之工,自降而吹管。管与歌同工,既管又笙,于事为赘。故郑于燕礼“记”“笙入三成”下云:“管之入三终,以管与笙为一。”此在燕礼“记”或可如此解,然以此解大射仪,则全与经文抵牾。郑于大射仪“乃管新宫三终”下曰:“笙从工而入,既管不献,略下乐也。”是亦以管为笙,且谓歌、管异工。然经于“献工”后云:“大师、少师、上工皆降,立于鼓北,群工陪于后。乃管新宫三终。卒管。大师及少师、上工皆东坫之东南,西面北上坐。”系管于大师六人皆降之后,又系大师等东于卒管之后。是经谓管者,即大师、少师、上工、群工,至为明显矣。否则未管之前,何以不书管入?卒管之后,何以不书献管?且管者既别有人,则大师等六人升歌、受献之后,既已无事,何以须降立于鼓北?又何以须卒管而后东?可知注之无一当矣。故祭统与仲尼燕居皆云“升歌清庙,下而管象”。于“下”字下沾“而”字者,明下管之工即升歌之工,升而歌、下而管[九],非异人也。乡饮、乡射、燕礼有间歌、合乐,故歌、笙异工。大射无间歌、合乐,既歌之后,堂上无事,故歌、管同工。郑即以乡饮酒、燕礼之“笙人”拟之,殊乖经旨。又郑于“大师、少师、上工皆降立于鼓北,群工陪于后”注曰:“鼓北,西县之北。言鼓北者,与鼓齐面,余长在后也。群工陪于后,三人为列也。”又于“乃管新宫三终”下注曰:“笙立于东县之中。”按:郑既以歌者、管者异工,故以为大师六人降立于西县之北,管者立于东县之中。此大误也。大师等降立于鼓北者,鼓谓两建鼓。经云:“建鼓在阼阶西,南鼓。”“一建鼓在西阶之东,南面,簜在建鼓之间。”则“鼓北”谓两建鼓之北。“立于鼓北”者,以就簜也。其地在两阶之间,非西县之北,亦非东县之中。故“卒管”后云“大师等皆东”。郑之失全在误认歌、管异工,故无一合。若如今说,则四达不悖矣。以大射仪推之,则燕礼“记”所云“升歌鹿鸣,下管新宫”者,谓歌、管同工。此用乐之一种。所云“笙入三成,遂合乡乐”者,则歌、笙异工。此用乐之又一种。二种任用其一,不能兼用。所云“若舞则勺”者,则与弟一种为类,不与弟二种为类。以文王世子、明堂位、祭统、仲尼燕居四事,证之有余矣。“记”文备记礼变,往往如此,特语欠明辨,当以大射仪经文为正矣。歌、管同工,元敖继公仪礼集说已有此说。国朝诸儒或申郑难敖,非是。

    凡升歌用雅者,管与笙皆用雅;升歌用颂者,管亦用颂。

    乡饮酒礼:“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乐南陔、白华、华黍。”

    燕礼:“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奏南陔、白华、华黍。”

    燕礼“记”:“升歌鹿鸣,下管新宫。”注:“新宫,小雅逸篇也。”

    大射仪:“乃歌鹿鸣三终。乃管新宫三终。”

    文王世子:“登歌清庙,下管象。”

    明堂位:“升歌清庙,下管象。”

    祭统:“升歌清庙,下而管象。”

    仲尼燕居:“升歌清庙”,“下管象,武、夏籥序兴。”

    案毛诗 周颂序:“维清,奏象舞也。”“下管象”,当谓管维清之诗。升歌清庙,下管维清,皆颂也。仲尼燕居云:“下管象,武、夏籥序兴。”郑读“下管象、武”为句,然下云:“升歌清庙,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则当读“下管象”为句,“武、夏籥序兴”为句。武,大武。夏籥,大夏也。吕氏春秋 古乐篇:“禹命皋陶作为夏籥九成,以昭其功。”是夏籥即大夏。夏者,夏翟羽。郑氏周礼 天官序官“夏采”注。诗 邶风:“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谓此舞也。明堂位:“升歌清庙,下管象。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皮弁素积,裼而舞大夏。”祭统:“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文王世子:“登歌清庙,下管象。舞大武。”皆歌清庙者管象,舞大武、大夏之证。则仲尼燕居之“武”不当属上读,明矣。

    凡有管则有舞。舞之诗,诸侯勺,天子大武、大夏也。

    燕礼“记”、文王世子、明堂位、祭统、仲尼燕居。均见上。

    案:礼经(传)〔“记”〕[一〇]上言“下管”者,下必言舞,而不言间歌、合乐。其言间歌、合乐者,皆不言舞。是二者可以相代。又案:天子、诸侯祭祀、宾客之礼皆有舞,则以用舞者为重,用间歌、合乐者为轻矣。

    凡金奏之乐用钟鼓。

    周礼 钟师:“掌金奏。以金鼓奏九夏。”

    天子、诸侯全用之,大夫、士鼓而已。

    乡饮酒礼注:“周礼 钟师:‘以金鼓奏九夏。’是奏陔夏则有钟鼓矣。钟鼓者,天子、诸侯备用之。大夫、士鼓而已。盖建于阼阶之西,南鼓。”

    乡射礼注:“陔夏者,天子、诸侯以钟鼓。大夫、士鼓而已。”

    歌用瑟及搏拊。

    书 益稷:“搏拊、琴瑟以咏。”

    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工四人二瑟。”

    大射仪:“工六人四瑟。”

    乐记:“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

    荀子 礼论:“清庙之歌,一倡而三叹也。悬一(罄)〔钟〕而尚拊搏〔之膈〕[一一],朱弦而通越,一也。”

    尚书大传:“古者,帝王升歌清庙之乐,大琴练弦达越,大瑟朱弦达越。以韦为鼓,谓之搏拊。”

    案:礼经、记升歌有瑟无琴,亦无搏拊。大传所言,殆异代礼。

    笙与管皆如其名。舞则大武用干戚,大夏用羽籥。

    明堂位、祭统、仲尼燕...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