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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网合注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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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犯轻垢罪。

    恶世者。正大士兴慈运悲之时。方便救护者。尽其心力。不得隐忍坐视也。 此是遮业。四缘成罪。一应赎境。谓尊像经律僧人等。二应赎想六句。二重二轻二无犯。三无救赎心。力不及者。非犯。四令彼亵辱。随事结过。设力不及而漠不关心。亦犯。 七众同。 大小不全共。小乘不赎父母得罪。余不见制。大士弘护为任。一切应赎。 惟遮不开。或如法流通经典。不犯。 果报者。不救则失于二利。救则具足二严。 理解者。不知性具。名卖三宝。方便开示。令知性具。名为救赎。 忏悔者。事不救。作法。理不救。须一心无生。 修证者。圆初信。别初住。通见地菩萨。藏事度菩萨。皆能尽力行事救。圆初住。别初地。皆能尽力行理救。 性恶者。正欲以法界三宝。强售法界中人。

    (庚)第三十二损害众生戒

    若佛子。不得贩卖刀杖弓箭。畜轻秤小斗。因官形势。取人财物。害心系缚。破坏成功。长养猫狸猪狗。若故养者。犯轻垢罪。

    刀杖弓箭者。损害之具。轻秤小斗者。欺诳之具。短尺亦是其类。又以重秤大斗长尺取入。亦同此制。然但约畜用。故结轻耳。若移换诈取。令前人不觉者。自属盗摄。因官形势者。行于逼夺。以威力伤慈结轻。若取非其有。亦是盗摄。系缚者。损其肢体。破坏成功者。毁其成业。猫狗能伤鼠类。猪终归杀。已上诸事。皆非慈心者所应为也。 此具性遮二业。随事结罪。 七众同犯。善生经云。若优婆塞为于身命。若作市易。斗秤卖物。一说价已。不得前却。舍贱趣贵。斗秤量物。任前平用。如其不平。应语令平。若不如是。得失意罪。解曰。在家尚尔。况出家乎。 大小俱制。 惟遮不开。 果报是杀盗等流。 理解者。凡外损真。二乘损俗。藏通损中。别损二谛。 忏悔者。事损。作法。理损。无生。 修证者。初果无事损。亦不损真。出假不损俗。别向不损中。别地圆住不损二谛。 性恶者。损九界。成佛界。佛亦不立。则具损十界。

    (庚)第三十三邪业觉观戒

    若佛子。以恶心故。观一切男女等斗。军阵兵将劫贼等斗。亦不得听吹贝鼓角。琴瑟筝笛箜篌。歌呌妓乐之声。不得樗蒲。围棊。波罗塞戏。弹棊。六博。拍毱。掷石投壶。牵道八道行城。爪镜。蓍草。杨枝。鉢盂。髑髅。而作卜筮。不得作盗贼使命。一一不得作。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恶心者。明非见机益物。直是邪思邪觉也。共列五事。一斗诤。二娱乐。贝者。螺也。七弦为琴。二十五弦为瑟。筝者。竹身。十三弦。箜篌者。竹身。二十四弦。三杂戏。樗蒲。即今赙钱。波罗塞戏。即今象棋。弹棊者。汉宫人妆奁戏。六博。即今双陆。拍毱。即今踢毬。掷石投壶者。古用石。今用矢。牵道八道行城者。纵横各八路。以棊子行之。西域戏也。四卜筮。爪镜。即圆光法。蓍草。即是易卦。杨枝。即樟柳神。鉢盂。即搅水碗法。髑髅。即耳报法。五使命。此五皆属邪业。 盗贼使命。性遮两业。余惟遮罪。随事结轻。又戒本经云。若菩萨懒惰懈怠。耽乐睡眠。若非时。不知量。是染污犯。不犯者。若病。若无力。若远行疲极。若为断彼故。起欲方便。摄受对治。性利烦恼更数数起。亦可此戒兼摄。 出家五众全犯。在家供养三宝。得作妓乐。出家不得自作。亦听使白衣作。又投壶本于礼记。蓍龟本于易书。在家亦应无犯。 大小俱制。 开遮者。或见机益物等。又出家人欲决疑虑。自有圆觉经拈取标记法。占察经掷三轮相法。及大灌顶经梵天神策百首。可依用之。 果报者。观则妨废正道。失二世利。不观则离诸掉悔。定慧易生。 观解者。除不思议妙观。皆名邪觉。 忏悔者。事邪。作法。理邪。一心无生。 修证者。三果无事邪。别地圆住无理邪。 性恶者。历三性观察。徧觉一切邪业中实相。

    (庚)第三十四暂离菩提心戒

    若佛子。护持禁戒。行住坐卧。日夜六时读诵是戒。犹如金刚。如带持浮囊。欲度大海。如草系比丘。常生大乘善信。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诸佛是已成之佛。发菩提心。念念不去心。若起一念二乘外道心者。犯轻垢罪。

    金刚者。能坏一切。不为一切所坏。浮囊者。渡海之具。喻出涅槃经。草系比丘者。佛世有一比丘。途中被贼劫夺衣物。虑其鸣众来追。兼欲害命。内有一贼知比丘法。谓余贼言。不必杀之。但以生草系其手足。彼戒不伤草木。自弗动耳。贼如言系之。比丘守戒。宁死不移。贼去已远。后有行路人来。方解其系。今明大士护此菩提心戒。亦应如声闻之护律仪。宁死莫犯也。 起二乘心。惟是遮业。念念非染污犯。起外道心。性遮二业。念念是染污犯。 七众同。 大小不全共。同不得起外道心。二乘是其本习。 开遮者。若权入二乘外道。为化彼故。 果报者。一念二乘心。亦障菩提。一念外道心。亦障出世。惟念念菩提心。能臻三种不退。 理解者。除一乘皆邪小。如前说。 忏悔亦如前说。 修证者。圆初信。别初住。通见地。藏初果。永不起外道心。行不退位。永不起二乘心。别地圆住。永不起理中邪小心。 性恶者。念念观外道二乘境。即是不思议境。成就究竟外道。究竟二乘。

    (庚)第三十五不发愿戒

    若佛子。常应发一切愿。孝顺父母师僧。愿得好师。同学善知识。常教我大乘经律。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十地。使我开解。如法修行。坚持佛戒。宁舍身命。念念不去心。若一切菩萨不发是愿者。犯轻垢罪。

    愿者。缘心善境。希求胜事之谓。常应发者。所谓非是一发。惟应数发。令菩提心相续不断也。一切愿者。总指十愿。一愿孝顺父母师僧。二愿得好师。三愿得同学胜友。四愿教我大乘经律。五愿解发趣。六愿解长养。七愿解金刚。八愿解地。九愿如法修行。十愿坚持佛戒。盖心地法门。戒为其本。不持佛戒。何繇进趣。故结愿持戒也。 此是遮业。若无大愿。难尅大果。应发不发。随时结过。 七众同。 大小异。小乘若不愿速出生死。希求人天后有相续。亦犯责心罪。 惟遮不开。 果报者。不发。则失决定胜益。相续而发。则能得佛灭罪。如发趣心中说。 理解者。未得行不退。容有间断时。 忏悔者。数数发愿。令菩提心不断。即名为悔。 修证者。行不退人。不离大愿以自庄严。 性恶者。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僧求。不应法界更求法界。

    (庚)第三十六不发誓戒

    若佛子。发是十大愿已。持佛禁戒。作是誓言。宁以此身投炽然猛火。大坑刀山。终不毁犯三世诸佛经律。与一切女人作不净行。复作是愿。宁以热铁罗网。千重周匝缠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一切衣服。复作是愿。宁以此口吞热铁丸。及大流猛火。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口。食于信心檀越百味饮食。复作是愿。宁以此身卧大流猛火。罗网热铁地上。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百种床座。复作是愿。宁以此身受三百矛刺身。经一劫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百味医药。复作是愿。宁以此身投热铁镬。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千种房舍屋宅。园林田地。复作是愿。宁以铁锤打碎此身。从头至足。令如微尘。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恭敬礼拜。复作是愿。宁以百千热铁刀矛。挑其两目。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视他好色。复作是愿。宁以百千铁锥劖刺耳根。经一劫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听好音声。复作是愿。宁以百千刃刀。割去其鼻。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嗅诸香。复作是愿。宁以百千刃刀。割断其舌。终不以此破戒之心。食人百味净食。复作是愿。宁以利斧。斩破其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著好触。复作是愿。愿一切众生。悉得成佛。而菩萨若不发是愿者。犯轻垢罪。

    誓者。必固之心。勇猛自矢。期于不退。愿以导其前。誓以驱其后。又愿以进德修善为力用。誓以防非灭恶为功能也。十大愿者。指前戒中十愿也。作誓有十三节。共为五科。初一节为欲染之誓。如律中云。猛火刀山。但伤一期身命。女人淫染。堕地狱中。受无量苦。兼伤法身慧命。故宁投刀火。不作非梵行也。夫男女居室。犹为世间正法。尚严此誓。况黄门男子。逆理乱常。又何必言。有谓女色罪重。男色罪轻者。诚为恶见。大佛顶经云。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真地狱种子耳。又经云。劫初无男女二相。因食蠲秽。二相乃生。因有二相。展转染爱。遂为胎生之始。然初不闻有男淫也。减至寿五百岁时。方有非法淫起。此淫一起。罪恶斯剧。顿减为二百岁。繇此观之。男色之罪。重于女色明矣。故律及阿含之中。佛因野火炽然。为诸比丘说此诸誓。其根熟者。顿断惑染。其未熟者。惧罪舍戒。佛不止之。诚不欲其坏法门也。乃至二果圣人。见惑已断。淫习现前。还俗娶妻终不破戒。盖如法舍戒。将来尚可出家。倘根本一破。则终非道品。且何忍于圣贤幢相之中。而作此鄙秽哉。此誓出家菩萨之所全发。在家菩萨。惟于邪淫境发。正淫非所断也。是故今时出家菩萨。大须自审。倘此习本轻。或虽重而善自调制。便可安处僧伦。若烦恼习强。不能自抑。快哉舍戒。慎莫破戒。以舍戒还俗。则现在虽失比丘沙弥之位。尚为菩萨优婆塞。将来亦尚可为沙弥比丘。倘一破戒体。则菩萨戒。比丘戒。沙弥戒。优婆塞戒。无不尽破。乃至一日一夜八关斋戒。皆悉不任更受。纵令菩萨戒法。得有见相重受之科。而见相一事。谈何容易。思之思之慎之慎之。次五节为供养之誓。信心檀越。本为供修道人。破戒受供。苦报必剧。此乃誓不破戒。非誓不受供也。有谓信施难消。遂欲自营生业。不思饮水践土。独非国王之供养乎。既无救于破戒之罪。又更犯邪命之愆。诚可悲也。次一节为恭敬之誓。此亦誓不破戒。非誓不受拜也。有谓戒德多亏。遂乃低身答拜。甚至礼天神。敬白衣。既无救于破戒之罪。又更败坏出家仪式。亦愚惑也。次五节为六根之誓。约五根对五尘。皆以破戒之心为主。即意根为政也。食人百味净食者。前以破戒受人供养而言。此以邪心贪著滋味而言。当知贪著滋味。即名破戒心也。后一节为度生之誓。 此是遮业。为防退心。触境不发。随事结过。 出家五众全犯。在家无受供事。但有六根度生之誓。 大小不全共。同者同前四誓。律及阿含。皆广明之。异者。小乘不制第五度生誓也。 惟遮不开。 果报者。不发。则失决定不退之益。随发。随得坚固进趣之益。 理解者。未证位不退。前四誓或有间时。未证行不退。第五誓或有间时。 忏悔者。数数发誓。令正愿不退。即名忏悔。 修证者。位不退人。前四誓净。行不退人。第五誓净。 性恶者。不动法界。何誓可发。又誓染法喜妻。誓披忍辱衣。誓食禅悦法喜食。誓卧法空座。誓服四教药。誓游解脱园。誓受自性礼。誓观法界妙色。誓听圆顿好音。誓嗅法身妙香。誓餐法食妙味。誓受八自在乐触。誓令一切众生得不般涅槃际解脱门。

    (庚)第三十七冒难游行戒

    若佛子。常应二时头陀。冬夏坐禅。结夏安居。常用杨枝。澡豆。三衣。瓶。鉢。坐具。锡杖。香炉奁。漉水囊。手巾。刀子。火燧。镊子。绳床。经。律。佛像。菩萨形像。而菩萨行头陀时。及游方时。行来百里千里。此十八种物。常随其身。头陀者。从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是二时中。此十八种物。常随其身。如鸟二翼。若布萨日。新学菩萨半月半月常布萨。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若诵戒时。当于诸佛菩萨形像前诵。一人布萨。即一人诵。若二人三人至百千人。亦一人诵。诵者高座。听者下座。各各披九条七条五条袈裟。若结夏安居时。亦应一一如法。若行头陀时。莫入难处。若恶国界。若恶国王。土地高下。草木深邃。师子虎狼。水火风难。及以劫贼。道路毒蛇。一切难处。悉不得入。头陀行道。乃至夏坐安居。是诸难处。皆不得入。若故入者。犯轻垢罪。

    常应二时头陀者。春秋调适。游行化物。无妨损也。头陀。或云杜多。此翻抖擞。有十二法。皆是远离胜行。圣所称叹。一在阿兰若处。二常行乞食。三次第乞食。四受一食法。五节量食。六中后不饮果蜜等浆。七粪扫衣。八但三衣。九冢间住。十树下止。十一露地坐。十二但坐不卧。冬夏坐禅者。大寒大热。常应静坐。结夏安居者。夏行尤为妨道。故须结制九旬也。杨枝所以净口。澡豆所以洁身。三衣者。一僧伽梨。名上衣。二郁多罗僧。名中衣。三安陀会。名下衣。瓶有三种。一净瓶。贮水供饮。二随用瓶。贮水洗手。三触瓶。贮水洗大小便处。鉢者。具云鉢多罗。此翻应器。谓体色量。三皆应法。体用瓦铁二物。不得用金银铜木七宝等。色以油麻熏成。量则随其腹量分上中下。最大不过三升。最小不过升半。坐具者。梵名尼师坛。此云随坐衣。所以护身护衣护卧具也。锡杖竖贤圣之标。香炉修清净之供。漉囊为救物之具。手巾为除垢所需。刀子长不过三指。阔不过一指。所以便用。火燧为防热食。兼为除冥。镊子为拔鼻毛。绳床随处栖息。皆百一所需中物也。经契一心。律规三业。佛像标心极果。菩萨形像托志真因。既皆切于日用。亦可即事表法。故以如鸟二翼喻之。彼不知法义。惟汲汲以十八物为务者。固非大士弘规。倘竟高谈名理。而脱略事相。恐亦非佛本意。必事理俱备。庶二翼无损耳。布萨但举新学者。久学菩萨。自不待言也。披九条七条五条袈裟者。九条即僧伽梨。七条即郁多罗僧。五条即安陀会。此但指比丘比丘尼言之。若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止许用缦条衣。名为无缝袈裟。在家二众。于诵戒及入坛时。亦得用无缝衣。余时不得。然善生经云。若优婆塞。不储畜僧伽梨衣鉢钖杖。得失意罪。此特制令储畜。非制令日用。又僧伽梨等。即缦条之服。加以三种法号。所谓无缝三衣。不同比丘之九条七条五条也。一一如法者。如法具十八物。及如法诵戒等。 此是遮业。正制冒难游行。兼制备十八物如法诵戒。盖冒难游行。恐致天逝。在危生念。所丧事重。大士虽宜为法忘身。岂应不慎招损。譬诸儒者。虽有杀身成仁之事。亦云知命者不立岩墙下也。三缘成罪。一难处。谓恶国界等。二难处想六句。二重二轻二无犯。三正游行。发足后步步结轻垢罪。或先非难处。正游时难事忽起。此亦非犯。余十八种物应备不备。随事结过。半月诵戒。或不诵。或虽诵而不如法。亦随事结过。 七众同犯。善生经云。若优婆塞。险难之处。无伴独行得失意罪。准此。则设有事缘。多伴同往。非犯。又云。优婆塞若犯国制。得失意罪。亦应此戒兼摄也。 大小不全共。同者。同不得冒难游行。异者。大士制十八物。声闻惟制六物随身。谓三衣。坐具。鉢。及漉囊。余非所制。大士一人布萨。即一人诵。声闻须有四人以上。方差一人高坐而诵。若三人二人。即相向布萨。若惟一人。即心念布萨。具如律中。未受具者不宜先知。故不委明。然西域诸寺。大小异居。震旦国中。大小杂住。则布萨仪式。亦须略明。今共出六意。一通列九众。二别论戒次。三明诵戒人。四明所诵法。五明所用界。六明广略仪。一通列九众者。若论半月诵戒通途轨式。则应男女各别。男以比丘为主。沙弥优婆塞随听。女以比丘尼为主。式叉摩那沙弥尼优婆夷随听。此则僧尼各有界限。不容混杂。若有他缘偶集。如比丘尼等来请教诫。优婆夷等来兴供养。正遇诵菩萨戒。彼既曾受。亦可随听。则一切比丘坐竟。次比丘尼。比丘尼竟。次式叉摩那。次乃沙弥。次沙弥尼。次出家优婆塞优婆夷。次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出家者名近住。在家者名近事。此九众位次。断不容紊。又须男女有别。不起讥嫌也。二别论戒次者。即于九众各自类中。复依受戒先后。次第而坐。然西域大小异居。大乘即依菩萨戒次而坐。小乘即依比丘戒次而坐。今大小杂居。则诵菩萨戒时。方依大乘戒次。诵比丘戒时。仍依僧腊。不得以大夺小。故释签云。菩萨在小乘众。还依小乘戒次而坐。在大乘众。则依大乘戒次而坐也。又其人先受比丘戒。后受菩萨戒者。即用比丘戒腊为菩萨戒腊。以受菩萨戒时。则比丘戒一切转成无尽戒体故。若其人先受菩萨戒。后受比丘戒者。于大乘中。则依菩萨戒次。于小乘中。仍依比丘戒次。不得以菩萨戒腊。作比丘戒腊。以菩萨戒。非关住持僧宝数故。故辅行云。若先小后大。则开小夏以成大夏。若先受大。后受律仪。在小则依小。在大则依大也。比丘尼众。亦复如是。若沙弥沙弥尼等。小乘惟论生年。大乘须论菩萨戒次。近住近事。亦复如是。三明诵戒人者。若九众俱现在前。必须菩萨比丘高座而诵。余皆默听。若无比丘。惟有八众。必须菩萨比丘尼一人诵之。若无比丘比丘尼。惟下七众。必须菩萨式叉摩那一人诵之。若并无式叉摩那。必须菩萨沙弥一人诵之。若更无沙弥。必须菩萨沙弥尼一人诵之。若更无沙弥尼。必须菩萨近住男诵。若近住男亦无。则菩萨近住女诵。若近住女亦无。则菩萨近事男诵。若近事男亦无。则菩萨近事女一人高座而诵。其余菩萨近事女。下座默听也。问。设有比丘而不能诵。尼反能诵。乃至有近事男而不能诵。女反能诵。则如之何。答。经云。若受菩萨戒。不诵此戒者。非菩萨。非佛种子。安得受戒而不能诵耶。问。初受戒人如何。答。既初受戒。未能诵戒。即不得远离师友。问。设有因缘。不得与师友相近。如何。答。平时许展转反从下众学熟。至诵戒时。必须上众登座。问。平时展转从下众学时。还得称为师否。答。前戒比丘。得称后戒比丘为阿阇梨。亦得一切事以师礼。唯除礼足。从沙弥学。亦复如是。若从三女众学。更须消息。令勿生讥嫌。若从近住近事学者。不得称师。如佛世给孤长者。恒为新学比丘授法。反礼比丘之足。即其例也。问。比丘不得礼白衣者。何故维摩经中。新学比丘礼居士足。答。此是古佛化现。为欲浚发大教。偶示弹斥。且入三昧。令识宿命。豁然还得本心。故不得不破格礼足。非可援为常例。又如萧梁之时。有傅大士。乃是弥勒现身。亦非余诸凡圣所得借口。今但当以给孤为式。是故白衣说法。此诚无过。亦非佛法衰兆。倘称白衣为师。则大成非法。真衰相矣。四明所诵法者。西域既大小异居。小惟诵比丘戒。大乃兼诵比丘菩萨二种戒法。先诵比丘戒时。菩萨沙弥。菩萨优婆塞等。俱不得听。后诵菩萨戒时。则七众俱应随听。今大小杂居。应作三种分别。一者此中若惟小乘。自依律法。不必更论。二者若惟大乘。或有比丘沙弥净人同住者。比丘或四人。或过四人。先作白诵比丘戒竟。次唤沙弥净人。同听诵菩萨戒。比丘若三人二人。先相向三说布萨竟。次唤沙弥净人。同听诵菩萨戒。比丘若惟一人。先自心念布萨竟。次唤沙弥净人听菩萨戒。若无比丘。惟有沙弥净人同住。即自诵菩萨戒。此亦还如西域常式也。三者若有大小乘比丘沙弥净人杂住。先遣沙弥等出。但与小乘比丘和合布萨。若四人以上。作白。若三人二人。相向说竟。次遣小乘比丘出。唤菩萨沙弥。菩萨净人。同听诵菩萨戒。次唤小乘沙弥。为说十戒。次唤小乘净人。为说五戒。然沙弥十戒。及优婆塞五戒。律无诵法。云栖诵戒式中。乃先诵之。于理无违。于事有益。今准律中自恣之法。比丘比丘尼自恣竟。方唤小众自恣。以此为例。则于诵具戒毕。然后唤沙弥净人。为说十戒五戒。似更妥也。又所诵戒法。若依此经。则先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若地持中。别出菩萨戒本经一卷。正是半月诵戒之本。共列四重四十一轻戒相。其根本四重。及饮酒等。自属具戒十戒五戒中摄。故不重出。惟出菩萨增上律仪。实与此经互为表里。以彼四重。即此经之后四重故。以彼四十一轻。但与此经开合次第稍殊。而开遮持犯之致更明析故。藏中先后共有六译。惟谶师所译最善。故今辑在后集。半月半月。似应诵此戒本。但必先作比丘布萨。次唤沙弥为说十戒。次唤净人为说五戒。然后遣出未受菩萨戒者。而比丘沙弥净人次第坐听。弥为确当。高明者幸酌行之。五明所用界者。菩萨比丘。仍用比丘法中所结大界。尼亦如是。沙弥随属比丘。无别界法。听比丘诵。不得别诵。余二女众。属比丘尼。亦复如是。在家二众。若无事缘。宜至僧中听诵。若有事缘。各于家中自诵亦得。若至僧伽蓝中。即须随僧听诵。亦不得别诵也。设师是小乘比丘。沙弥弟子是菩萨者。师自行比丘事。弟子亦自尽其沙弥之职。至诵戒时。先听其师为说十戒。次离师见闻之处。自诵菩萨戒法。或有近处诵菩萨戒者。白师而往听之。六明广略仪者。比丘戒之广略。具如律中。兹不复论。若但大乘众者。无难。即须全诵比丘菩萨二种戒本。设有难缘。略说比丘戒。广说菩萨戒。难事若迫。二俱略说。若大小杂居者。设有难缘。应广说比丘戒。略说菩萨戒。难迫。亦俱略说。若惟有菩萨沙弥净人。则惟诵菩萨戒法。设遇难迫。或但说重戒。或但云。今十五日说戒。各各正身口意等。随时斟酌皆得。若无难缘。总不得略说也。 开遮者。或为求法。或为度生。冒难非犯。 果报者。遇难。多作退道因缘。不游。堪使身心进道。 观解者。见思尘沙无明为恶国。亦名贼。亦名水。亦名火。亦名师子毒蛇虎狼。 忏悔者。冒事难。及不备物。不诵戒。不如法诵。皆作法。冒理难。须无生。 修证者。得五通人。无难事怖。得三智者。无三惑怖。 性恶者。徧入事理二难以度众生。

    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合注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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