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卷十二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乃克葬”,故云“乃,急辞也”。是二文相对为缓急,故《公羊传》云:“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是二文相对也。

    城平阳。

    楚师伐陈。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有母之丧,而行朝会,非礼。○朝,直遥反。

    [疏]注“有母”至“非礼”。○释曰:非礼,经无异文者,传例云:“如往月,危往也。”此朝书月,即是非礼之异文也。

    公至自齐。

    夏,仲孙蔑如京师。

    齐侯伐莱。

    秋,取根牟。

    [疏]“秋,取根牟”。○释曰:《公羊传》曰:“根牟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谓母丧未期而取邑,故讳不系邾娄也。若言讳不系邾娄居母之丧,纵非邾邑,岂容无讳?或当如《左传》以根牟为国名也。

    八月,滕子卒。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

    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其地,于外也。其日,未逾竟也。外,谓国都之外,诸侯卒于路寝则不地。传例曰:“诸侯正卒则日,不正则不日。”旧说逾竟亦不日,然则诸侯不正,而与未逾竟无以别之矣。案襄七年,郑伯卒于操,此年晋侯卒于扈,文正与襄二十六年许男卒于楚同,恐后人谓操、扈是国,故于疑似之际,每为发传,日未逾竟也。○臀,徒门反。竟音境。以别,彼列反。操,七报反。

    [疏]注“外谓”至“竟也”。○释曰:诸侯之国,皆以侵伐会盟见经,操扈经既无文,而疑是国者,周有千八百诸侯,今盟会侵伐见《春秋》者不过数十而巳,操、扈传若不发,焉知非国也?曲棘不释者,双名也,去国远矣,故不假释。郱鄑郚以三言为名,故传释之为国也。晋侯黑臀不书葬者,旧解以为篡立故也,今案黑臀既书日卒,未必篡立,盖鲁不会,故不书也。

    冬,十月,癸酉,卫候郑卒。

    宋人围滕。

    楚子伐郑。

    晋郤缺帅师救郑。郤,去逆反。缺,倾雪反。

    陈杀其大夫泄冶。泄,息列反。冶音也。称国以杀其大夫,杀无罪也。泄冶之无罪如何?陈灵公通于夏徵舒之家,公孙宁、仪行父亦通其家。二人,陈大夫。○夏,户雅反。或衣其衣,或衷其襦,衷者,襦在衷也。○衣其衣,上于既反,下如字。襦,而朱反。在衷,本又作里,音里。以相戏于朝。朝,直遥反。泄冶闻之,入谏曰:“使国人闻之,则犹可,使仁人闻之,则不可。”君愧于泄冶,不能用其言,而杀之。

    十年,春,公如齐。

    公至自齐。

    齐人归我济西田。公娶齐,齐由以为兄弟反之。齐由以婚族,故还鲁田。《尔雅·释亲》曰:“妇之党为婚兄弟。”○娶,十住反。不言来,公如齐受之也。

    [疏]“不言”至“受之”。○释曰:定十年,“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言来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己巳,齐侯元卒。传例曰:“言日不言朔,食晦日。”则此丙辰,晦之日也。己巳在晦日之下,五月之上,推寻义例,当是闰月矣。文六年传曰:“闰月者,附月之馀日。”言闰承前月,而受其馀日。故书闰月之日,系前月之下,盖史策常法,文有定例,闰有常体,无嫌不明,故不复每月发传。哀五年《公羊传》曰:“闰月不书,此何以书?”推此言之,则《春秋》固有在闰月而不冠以闰者矣。至于闰不告月,犹朝于庙,闰月葬齐景公,不正其闰,无以言其事,故书,见变礼。○不复,扶又反,下注复同。不冠,工乱反。犹朝,直遥反。见,贤遍反。

    [疏]注“闰有常体”。释曰:闰月,所在无常,而言有常体者,闰是附月之馀,文承前月,是无体之常,不谓所在有常。

    齐崔氏出奔卫。氏者,举族而出之之辞也。何休曰:“氏者,讥世卿也。”即称氏,为举族而出,尹氏卒,宁可复以为举族死乎?郑君释之曰:“云举族死,是何妖问甚乎?‘举族而出之之辞’者,固讥世卿也。崔杼以世卿专权,齐人恶其族,今出奔,既不欲其身反,又不欲国立其宗后,故孔子顺而书之曰‘崔氏出奔卫’,若其举族尽去之尔。”○崔杼,直吕反。恶其,乌路反。

    公如齐。

    五月,公至自齐。

    癸巳,陈夏徵舒弑其君平国。

    六月,宋师伐滕。月者,盖为下齐惠公葬速起。○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至“速起”。释曰:知非为宋师伐滕归父如齐,宋师伐滕,外事也,归父之聘,轻也,诸侯时葬,正也,月葬,故也,今上有齐逐崔氏之文,又非五月而葬,明书月者,为葬惠公也。

    公孙归父如齐。

    葬齐惠公。○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其曰王季,王子也。其曰子,尊之也。子者人之贵称。○称,尺证反。

    [疏]“其曰”至“尊之也”。○释曰:传知称子是尊之也者,此言王季子,即是大子之母弟,子者,人之贵称,故称子为尊之也。叔服以庶子为大夫,故直称字而不系王也。卒称王子虎者,卒当称名,故系王言之。

    聘,问也。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绎音亦。

    大水。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

    齐侯使国佐来聘。

    饥。饥本或作饥,居疑反。

    楚子伐郑。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夷陵。夷陵,齐地。○《左氏》作辰陵。

    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

    秋,晋侯会狄于欑函。欑函,狄地。○函音咸。不言及,外狄也。所以异之于诸夏。○夏,户雅反。

    [疏]“不言及,外狄也”。○释曰: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注云:“及者,书尊及卑也。”是言及所以外吴。何得此传云不言及,外狄者?黄池之会,欲同吾子于诸侯,故直云及吴子,不云会吴;此不言及,是外狄,故云会狄,不云及狄,是不言及为外狄也。若不外,当云晋侯及狄会于欑函。然隐三年“齐侯、郑伯盟于石门”不言及,同吴于诸夏而云及吴子者,不可全同中国,故言及,以别尊卑也。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变楚子言人者,弑君之贼,若曰人人所得杀也。其月,谨之。

    [疏]“变楚”至“谨之”。○释曰:经直言楚人,知是楚子者,下云楚子人陈,明知此为讨贼,故变楚子言人也。“其月谨之”者,不能自讨,藉楚之力,祸害必深,故书月为谨之。

    此入而杀也。其不言入,何也?据入国乃得杀。外徵舒于陈也。其外徵舒于陈,何也?据徵舒陈大夫,不应外。明楚之讨有罪也。雍曰:“经若书楚子入陈杀夏徵舒者,则入者内不受,是无以表徵舒之悖逆,楚子之得正。”○悖,补对反。

    丁亥,楚子入陈。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何用弗受也?不使夷狄为中国也。楚子入陈,纳淫乱之人,执国威柄,制其君臣,傎倒上下,错乱邪正,是以夷狄为中国。○恶,乌路反。傎,丁田反,本又作颠。邪,似嗟反。

    [疏]“日入,恶入者也”。○释曰:上文美楚子入,今又恶之者,前为讨徵舒,讨得其罪,故变文以美之,今为纳二子,失其所,故日入以恶之。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纳者,内弗受也。辅人之不能民而讨犹可,雍曰:“辅相邻国,有不能治民者,而讨其罪人则可。”而曰犹可者,明邻国之君,无辅相之道。○辅相,息亮反,下辅相同。

    [疏]“纳公”至“于陈”。○释曰:糜信云,二子不系陈者,以其淫乱,明绝之也。或当上有入陈之文,下云于陈,故省文耳,无义例。

    入人之国,制人之上下,使不得其君臣之道,不可。二人与昏淫,当绝,而楚强纳之,是制人之上下。○强,其丈反,一音其良反。

    十有二年,春,葬陈灵公。传例曰:“失得不葬”;“君弑,贼不讨不葬,以罪下也”;“日卒,时葬,正也”。灵公淫夏姬,杀泄冶,臣子不能讨贼,逾三年然后葬,而日卒时葬,何邪?泰曰:“楚巳讨之矣,臣子虽欲讨之,无所讨也,故君子即而恕之,以申臣子之恩。称国以杀大夫,则灵公之恶不嫌不明,书葬以表讨贼,不言灵公无罪也。逾三年而后葬,则国乱居可知矣。非日月小有前却,则书时不嫌。”○弑音试。夏,户雅反。

    [疏]注“传例”至“不嫌”。○释曰:“失得不葬。”昭十三年传文。“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罪下也,”隐十一年传文。“日卒,时葬,正也”,襄七年传文。案徵舒之弑灵公在十年五月,至此才二十一月,而注云逾三年者,诸侯五月而葬,今逾五月至三年,故曰逾也。非日月小有前却者,未五月谓之前,过五月谓之却,言葬有前却,则书月以见危。今三年始葬,非是小有前却,故书时不嫌也。

    楚子围郑。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邲,郑地。○邲,皮必反。

    [疏]“夏六月”至“于邲”。○释曰:《公羊传》称,荀林父称名氏、先楚子者,恶林父也。若然,城濮之战后子玉,当是善子玉乎?徐邈云:“先林父者,内晋而外楚。”是也。

    晋师败绩。绩,功也。功,事也。日其事,败也。

    [疏]“日其事,败也”。○释曰:旧解此战事书日者,为败之故也。特于此发之者,二国兵众,不同小国之战,故特发之。徐邈云:“于此发传者,深闵中国大败于彊楚也。今以曰为语辞,理足通也。但旧解为日月之日,疑不敢质,故皆存耳。”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

    [疏]“戊寅,楚子灭萧”。○释曰:书日者,徐邈云:“萧君有贤德,故书日也。”何休云:“责楚灭人国,故书日。”若释善而从,则徐言与传例合也。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同盟干清丘。清丘,卫地。

    宋师伐陈。

    卫人救陈。

    [疏]“卫人救陈”。○释曰:不言善者,卫宋同盟外楚,今反救陈,不足可善,故传不释。

    十有三年,春,齐师伐莒。

    夏,楚子伐宋。

    秋,螽。

    冬,晋杀其大夫先穀。穀,户木反,一本作縠。

    [疏]“晋杀”至“先穀”。○释曰:此虽无传,于例为杀无罪也。

    十有四年,春,卫杀其大夫孔达。

    夏,五月,壬申,曹伯寿卒。

    晋侯伐郑。

    秋,九月,楚子围宋。

    [疏]“秋九”至“围宋”。○释曰:徐邈云:“围例时,此围久,故书月以恶之也。”何休亦然,范意或当不异也。

    葬曹文公。

    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穀。

    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义也。各自知力,不能相制,反共和之义。

    [疏]“平者,成也”。○释曰:重发传者,嫌外内异也。

    人者,众辞也。平称众,上下欲之也。外平不道,以吾人之存焉道之也。吾人,谓大夫归父。

    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灭国有三术:术,犹道也。○潞氏音路。婴,一盈反。中国谨日,卑国月,夷狄不日。卑国,谓附庸之属,襄六年传曰:“中国日,卑国月,夷狄时。”此谓三术。其曰潞子婴儿,贤也。

    [疏]“灭国”至“贤也”。○释曰:中国日者,谓卫灭许之类是也。卑国月者,谓无骇入极,齐侯灭莱之类是也。夷狄不日者,楚灭江、黄,吴灭灭州来之类是也。此不云夷狄时而云不日者,方释潞子婴儿书日之意,故不云夷狄时也。夷狄不日,宜从下为文势。婴儿为贤,书日复称名者,书日以表其贤,书名以见灭国,所谓善恶两举也。

    秦人伐晋。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王札子者,当上之辞也。杀召伯、毛伯,不言其何也?解经不言杀其大夫。○札,侧入反。召,上照反。两下相杀也。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矫王命以杀之,非忿怒相杀也,故曰以王命杀也。以王命杀,谓言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是知以王命而杀之。○矫,居表反。以王命杀,则何志焉?为天下主者,天也,继天者,君也,君之所存者,命也。为人臣而侵其君之命而用之,是不臣也;为人君而失其命,是不君也。君不君,臣不臣,此天下所以倾也。

    秋,螽。

    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无娄,杞邑。○娄,力侯反。

    初税亩。初者,始也。古者什一,一夫一妇佃田百亩,以共五口,父母妻子也。又受田十亩,以为公田,公田在内,私田在外。此一夫一妇为耕百一十亩。○税,始锐反,赋也。什,一音十,十税一也。佃音田,又徒遍反。共音恭。藉而不税。藉此公田而收其入,言不税民。

    [疏]“藉而不税”。○释曰:徐邈曰:“藉,借也。谓借民力治公田,不税民之私也。”观范之注,以藉为赋藉,理亦通。从徐之言,义无妨也。

    初税亩,非正也。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出除公田八十亩,馀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馀二十亩,家各二亩半为庐舍。○庐,力鱼反。私田稼不善,则非吏;非,责也。吏,田畯也。言吏急民,使不得营私田。○畯音俊,田大夫也。公田稼不善,则非民。民勤私也。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悉谓尽其力。○去,如字,又起吕反。

    [疏]“履亩十取一也”。○释曰:何休云:“宣公无恩信于民,民不肯尽力治公田,故公家履践案行,择其善亩穀最好者税取之,故曰履亩。”徐邈以为除去公田之外,又税私田之十一也。传称以公之与民为己悉矣,则徐言是也。

    古者公田为居,八家共居。井灶葱韭尽取焉。损其庐舍,家作一园,以种五菜,外种楸桑,以备养生送死。○音九,楸音秋。

    [疏]注“损其”至“送死”。○释曰:损为减损也。五菜者,世所谓五辛之菜也。何休又云:“古者井田之法,一夫一妇受田百亩,身与父母妻子五口以为一户,公田十亩,又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一十二亩半也。八家而有九顷,故曰井田庐舍在内,贵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若五口之外,名曰馀夫,馀夫率受田二十五亩半。”记异闻耳,于范氏注亦无所龋

    冬,蝝生。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凡《春秋》记灾,未有言生者。蝝之言缘也,缘宣公税亩,故生此灾以责之。非,责也。○蝝,以全反。刘歆云:“此蚍蜉子。”董仲舒云:“蝗子。”《字林》尹绢反

    饥。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甲氏留吁,赤狄别种。晋既灭潞氏,今又井尽其馀邑也。灭夷狄时,贤婴儿,故灭其馀邑犹月。○吁,许于反。种,章勇反。井,必政反。

    [疏]“甲氏”至“犹月”。○释曰:传例:“灭夷狄时,婴儿以贤书月。”故知馀邑书月亦为贤也。甲氏、留吁非国,而云灭者,甲氏、留吁国之大邑,而晋尽有之,重其事,故云灭,若晋灭夏阳之类是也。留吁官及者,盖小于甲氏也。

    夏,成周宣榭灾。成周,东周,今之洛阳。宣榭,宣王之榭。《尔雅》曰:“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无室曰榭。”传例曰:“国曰灾,邑曰火。”○榭音谢,本或作谢。灾,《左氏》作“火”。

    [疏]“成周宣榭灾”。○释曰:不言京师者,尔时成周非京师故也。《公羊传》云:“宣榭者何?宣宫之榭也。”故范注亦以为宣王之庙也。“无室曰榭”,《尔雅》正文。或以为《尔雅》无此文,唯云“土高曰台,有木谓之榭”,台上有木,即是屋也。《楚语》曰:“榭不过讲军实。”临观讲武,必是歇前,故云“无室曰榭”,《尔雅》有之者,本或误也。又引传例曰云云者,昭九年传文也。

    周灾,不志也。其曰宣榭,何也?以乐器之所藏目之也。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是故贵其器。

    [疏]“周灾,不志也”。○释曰:徐邈所据本云周灾,至注云重王室也。今遍检范本,并有“不”字,则不得解与徐同也。

    秋,郯伯姬来归。为夫家所遣。

    冬,大有年。五穀大熟为大有年。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锡,黑历反。

    丁未,蔡侯申卒。

    夏,葬许昭公。

    葬蔡文公。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己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已未,亦闰月之日。断道,晋地。○断,徒短反,一音短。

    [疏]注“已未”至“晋地”。○释曰:十年“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己巳,齐侯元卒”。范以为丙辰晦之日也。已巳在晦日之下,五月之上,当是闰月可知。此文与彼正同,明亦闰月之日也。

    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

    [疏]“同外楚也”。○释曰:不于清丘发传者,清丘,鲁不会,故重举,所以包之也。

    秋,公至自会。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其曰公弟叔肸,贤之也。其贤之何也?宣弑而非之也。宣公杀子赤,叔肸非责之。○肸,许乙反。非之,则胡为不去也?曰:兄弟也,何去而之?言无所至。与之财,则曰我足矣。宣公与之财物,则言自足以距之。织屦而食,织屦,卖以易食。○屦,九具反。终身不食宣公之食。君子以是为通恩也,以取贵乎《春秋》。泰曰:“宣公弑逆,故其禄不可受,兄弟无绝道,故虽非而不去,论情可以明亲亲,言义足以厉不轨,书曰公弟,不亦宜乎1

    [疏]“取贵乎《春秋》”。○释曰:“卫侯之弟鱄去君,传云合于《春秋》,此不去君,传亦取贵于《春秋》者,《易》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鱄以卫侯恶而难亲,恐罪及己,故弃之而去,使君无杀臣之恶,兄无害弟之愆,故得合于《春秋》;此叔肸以君有大逆,不可受其禄食,又是孔怀之亲,不忍奋飞,使君臣之节两通,兄弟之情俱畅,故亦取贵于《春秋》。叔肸书字,鱄直称名者,叔肸内可以明亲亲,外足以厉不轨,比鱄也贤乎远矣,故贵之称字,鱄虽合于《春秋》,无大善可应,故直书名而已。

    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臧,子郎反。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缯子于缯。戕犹残也,捝杀也。捝谓捶打残贼而杀。地于缯,恶其臣子不能距难。○戕,在良反,残也,贼也,犹杀也。缯本或作鄫,在陵反。捝杀,他活反,又徒活反,捶打也,《字林》云:“木杖或作扑,普木反。”捶,章蕊反。朾音顶。恶其,乌路反。难,乃旦反。

    [疏]注“地于缯”至“距难”。○释曰:据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不于国都也。

    甲戌,楚子吕卒。商臣子,庄王。○子吕,《左氏》作旅。夷狄不卒,卒,少进也。卒而不日,日,少进也。日而不言正不正,简之也。中国君日卒,正也。不日,不正也。今进夷狄,直举其日,而不论正之与不正。

    [疏]“夷狄”至“之也”。○释曰:夷狄不卒,据自此以前,吴楚君卒而不书。卒而不日,据襄十二年秋九月,吴子乘卒言之也。简之也者,中国卒则日,不正乃不日,夷狄进之则日,不论正与不正,故云简之也。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正寝也。

    [疏]“路寝。正寝也”。○释曰:重发传者,庄据始,故发之。宣公篡弑,有嫌成公承所嫌之下,故各发传也。

    归父还自晋。还者,事未毕也。庄八年“秋,师还”是也。

    [疏]“归父还自晋”。○释曰:执则致,归父非执而书其还者,为出奔张本也。直名不氏者,凡致者由上致之,故例。今不书归父之氏,明有致命之义也。

    [疏]自晋,事毕也。与人之子守其父之殡,人之子谓归父子也,言成公与归父子共守宣公殡。捐殡而奔其父之使者,是以奔父也。捐,弃也。奔犹逐也。言成公弃父之殡,逐父之使。使谓归父也。父命未反,而已逐之,是与亲奔父无异。○捐,以全反。

    [疏]至柽,遂奔齐。遂,继事也。杜预曰:柽,鲁竟外,故不言出。○柽,尹贞反,《左氏》作笙。竟音境。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