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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经玄义顺正记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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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嘉沙门释从义撰

    ○次别约十种三法观心释名,文为二:初总举上文。次别示观行,文为十:初观三道释名,文为二:初正明观法,又为二:初正示,又为二:初观王数,为三道释名。次观假实等,为三道释名。以三道之义多途,故且约两意而对耳。若不先约王数对三道,何谓观心释名邪?四明约于正助而分。此之两文,今所不取。初观王数,文自为二:初正观。

    上约十种三法论金光明,今观心王即观苦道,观慧数即烦恼道,观诸数是业道。

    言王数者,法华文句中自有二意:初列善,心数有十,能辅心王,改恶从善,革凡成圣,谓信、进、念、定、慧、喜、猗、舍、觉、戒。次明通,大地十数,与心王俱起,入善入恶,遍通一切,谓想、欲、触、慧、念、思、解脱、忆、定、受。文句记云:创心修观,莫不皆以第六王数为发观之始。是故今文初观心王,即观苦道;慧即烦恼,诸数是业。又净名疏亦以王数对三佛性,故彼文云:一切众生皆有王数,即三佛性。王即正因,慧即了因,余数缘因。佛性宛然,烦恼数覆,不能得发,况三佛性?与夫三道,名异理同,无二无别。故知今文大意与彼净名疏同。

    ○心王是金下,次释名。

    心王是金,慧数是光,余数是明。

    文可解。

    ○如净名下,次观假实等,文为三:初观苦道,文为二:初正明,又为二:初正观假名,文为三:初牒经文。

    如净名曰:观身实相,观佛亦然者。

    ○若头等下,次正明观法,文为二:初正推检,为二:初正明,又二:初约六分横检。

    若头等六分,各各是身,此即多身;若别有一身,则无是处;各各非身,合时亦无。

    各各是身,即多身者,检自生也;别有一身,则无是处,检他生也;各各非身,检离生也;合时亦无,检共生也。又各各非身,合时亦无者,提前各各是叵得,以检共生亦无耳。若尔,文中亦应更云共既叵得,离亦不可也。

    ○次若头等下,约三世竖检。

    若头等六分求身叵得,现在不住故不可得,过去因灭亦不可得,未来未至亦不可得。

    文意可见。

    ○如是下,次总结。

    如是横竖求身,毕竟不可得即是无,此无亦不可得,亦有亦无亦不可得,非有非无亦不可得。

    六分各别,名之为横;三世次第,名之为竖。横竖求身,毕竟不可得者,结示推检有身不可得也。此无亦不可得者,有身执忘,必计无身,故兹遣耳。双亦双非,准说可解。

    ○次但有下,结成性空。文为二:初正结成。

    但有名字,名之为身。如是名字,不在内,非四阴中故;不在外,非色阴中故;不在中间,非色心合故;亦不常自有,非离色心故。

    捡有无等,既皆叵得,当知此身但有名字,名之为身,其实无身。然身名字亦不可得,不在于内,非是受想行识四阴之中故也;又不在外,非是色阴之中故也;不在色心两中间,非是色心共合故也;亦不常自有,非是离于色心故也。然实相理必具二空,性空既尔,相空准知,是故文中略而不说,此即假名生空具性相二空也。若不尔者,岂假名生空无性相二空邪?岂性相叵得而假名众生不空邪?生空之中性相叵得,既乃知此法空,准例思之可知。故止观云:复次,性相中求阴界入不可得,即是法空;性相中求我人不得,即是生空;性相中求法叵得既尔,生法中求性相叵得例然,人不见之,便将生法、性相二空抗分而说,深不可也。

    ○当知下,次引肇论证。

    当知名无召物之功,物无应名之实。假实既空,名物安在?

    此文元出肇公四论不真空论,今文存略。彼文具云:夫以名求物,物无当名之实;以物求名,名无得物之功。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名无得物之功,非名也。是以名不当实,实不当名,名实无当,万物安在?释签云:法本无名,名假无实,故云名无召物之功。物体性空,无应假名之实,名实俱无,即真谛意也。应知名物即是假实,假即能召之名,实即所召之质,非谓实是五阴实法也。

    ○三、如此下,结示。文为二:初、结示观身实相。

    如此观身,是观实相。

    空中之理,具足二空,名为实相。俗假之事,名为诸法。诸法实相,即是三谛,三谛即是事理中边。然则三观一念中修,意明三观自他不二,以由自行唯在空中,化他但是三千妙假。今从自行唯在空中,以明观身显于实相。自行空中,实相若显,化他妙假,诸法必彰,岂可鉴明而像不现?是故一家诸文之意,莫不皆尔。所以止观不思议境、修德境中,从事修观,专照起心,四性叵得,即是自行唯在空中。推于三千,一法不存。故止观云:第一义中,一法尚不可得,何况三千?世谛之中,尚具无量,何但三千?夫一念三千,是性善性恶,而性善性恶,乃即实之权耳。而四明以性恶为实相,不亦误哉?又以今文四性推检,但作破于见思而说,安能会于四句推检,乃是观身实相之义?是故须知净名经云:观身实相。既约四句推捡二空,以例观佛实相,可知。故前牒经云:佛亦然也。良以心佛众生,事用虽异,实相之理,元无差别故也。故云:心性无外摄,无不周。十方诸佛,法界有情,性体无殊,一切咸遍。故心性之言,其言甚略,应须具足佛法生法。心性既尔,生性佛性,岂不然乎?故但观身以明实相,任运见于生佛实相。三法对简,虽分难易,若随宜乐,不必局心,是故三法皆可观心。今文虽标观心释名,何妨明于观身实相?故不可执观心之言,以害观身假实之说也。

    ○次实相即是金下,结示释名。

    实相即是金,实相观智即是光,缘身诸心心数寂不行者,即是明也。

    诸法实相既通理事及以中边,故前约于空中之理结示实相,以由空中属于寂灭故也。今约中边结示释名,故以中道名实相金,照理观智名之为光,缘身心数寂而不行,即是明也。理明既乃事显,中道亦具二边,故前结示观身实相,与夫今文结示释名,但是理事中边开合之异耳。

    ○次观身是假名下,例观实法。

    观身是假名,假名既如此,观色、受、想、行、识亦如是。

    五阴即是实法故也。实法之观,例前而说,故云亦如是也。故止观中明观色阴四大云,若谓地是有,有即是坚实,若谓地是无,是亦有亦无,是非有非无,是事实,皆是坚义。今明毕竟不可得,亡其坚性也。水性不住,风性无碍,火大不实,及受想行识等,皆不可得,一一皆入如实之际。实际之言,虽通偏小,今正取圆空中妙理,以明实相也。

    ○次即为下,总结。

    即为苦道观也。

    ○次观烦恼道,文为二:初简示。

    次观烦恼道者,烦恼与业皆是身因,今且取烦恼为身因而起观也。

    若以三道分于因果,则苦道为果,惑、业为因,故云烦恼与业皆是身因也。今既开因以为惑、业,故且置业而取烦恼以为所观。言且取者,惑、业虽则通是身因,今且别取烦恼为因以观业因,在于下文方说故也。

    ○次净名下,正明观法,文为二:初牒经文。

    净名云:不坏身因而随一相者。

    彼经但云不坏于身而随一相,而今谓之不坏身因者,兼取经中上两句文,不断淫、怒、痴,亦不与俱也。然彼疏释:不断淫、怒、痴,亦不与俱者,集谛也;不坏于身,而随一相者,苦谛也。

    ○次应作下,解释,文为三,初开为四句。

    应作四句分别:谁身因果俱坏?谁身因果俱不坏?谁坏果不坏因?谁坏因不坏果?

    谁者,何也。即徴问之辞耳。例如止观云:十章几真、几非真非俗等,自在作问也。

    ○次云何下,分别因果,文为二:初正分别。

    云何是身果?父母所生头等六分是也。云何是身因?贪、恚、痴,身、口、意业等是也。

    ○次今且下去取。

    今且置三业,观贪恚痴等,

    ○三、从四果下,正释四句,文为二:初、约小乘释。

    四果:以无常、苦、空观智,破贪、恚、痴子缚断,名坏身因;不受后有,名坏身果。

    言四果者,第四果也。子缚,如前释。不受后有者,辅行云:未来生阴,名为后有;阴复生阴,名后有田。若入无余无生处故,名为不生,不生即是不受后有。此释初句,因果俱坏也。

    ○次凡俗下,释第二句。

    凡俗之流,名衣好食,长养五阴,纵心适性,放逸贪恚痴,自恼恼他,一身死坏,复受一身,因果相续,无有边际,是名因果俱不坏。

    文意可见。

    ○次如犯下,释第三句。

    如犯王宪付旃陀罗,如怨对者自害其体,身既烂坏,四阴亦尽,是为坏果。贪、恚、痴身因转更炽盛,弥纶生死,无得脱期,是为第三句也。余三果亦以无常观智,断五下分因,缚五下分果,身犹未尽,是名坏身因、不坏身果。

    宪者,法也。旃陀罗,此云严炽,又云主杀人,即屠杀者之总名耳。自害者,自杀也。弥纶(音伦)者,易系辞云:弥纶天地。陆德明释文云:弥者,遍也,终也。纶者,缠裹也。余三果者,前既以第四果释初句,故今以前三果释第四句也。五下分者,身见、戒取、疑、贪、瞋也。此五系欲,故名为下。对上五分,得下名耳。贪虽通上,不是唯上。瞋一唯下,不通于上。余三遍摄一切见惑,虽则通上,而能牵下。故俱舍云:由二不超欲,由三复还下。是故此五,俱名下分。又身见等三,亦名三结。此三重故,略言三耳。广说乃有八十八使。思惑有四,亦从重说。略言贪瞋诸文,谓之初果断见。至第三果,又言断于五下分者,以后望前,故兼举耳。五上分者,掉、举、慢、无明、色染、无色染,一向唯上。掉慢等三,虽则通下,不能牵下。是故此五,俱名上分。上即色界、无色界也。以色无色,通名为类,故合为一耳。五下分果,身犹未尽者,父母所生之形,犹在故也。

    ○次如此下,约大乘释,文为二:初斥小。

    如此四句,存坏不同,皆不随一相。

    言存坏者,存谓第二句因果俱不坏,及第三不坏因半句,第四不坏果半句也。坏谓第一句因果俱坏,及第二坏果半句,第四不坏果半句也。皆不随一相者,纵如初句因果具坏,乃是实有因果俱灭,灭因果空,岂得名为随顺真如一实之相?故此小乘及诸凡夫存坏不同,皆非随顺一实相也。

    ○次从随一相者下,正约大乘释。大虽通三,今正从圆。于中为二:初释不坏身因一句,又为二:初正释。

    随一相者,所谓修大乘观,观一念贪恚痴心,心为自起?为对尘起?为根尘共起?为离根尘起?皆无此义。非自非他,非共非无因,亦非前念灭故起,非生非非生,非灭非非灭。如是横竖,求心叵得,心尚本无,何所论坏?

    心即意根,尘即法尘。先约四句,定其所起,是故谓之为自起等。起即生也。皆无此义者,此文甚略。止观具云:法尘对意根生,一念心起,即因成假。观此一念,为从心自生心?为对尘生心?为根尘共生心?为根尘离生心?若心自生者,前念为根,后念为识?为从根生心?为从识生心?若根能生识,根为有识故生识?根为无识故生识?根若有识,根、识则并,又无能、所;根若无识而能生识,诸无识物不能生识。根既无识,何能生识?如是推求,毕竟知心不从自生。推检自生,既不可得,推捡尘生、共生、离生,亦准可解。是故今云皆无此义,具如止观(云云)。心既名自,尘即是他;和合名共,离即无因。既皆叵得,是故谓之非自、他等。准止观中,破因成假,即是横破,横即根、尘对检故也;破相续假,即是竖破,故下结云:如是横竖,求心叵得。言破相续是竖破者,止观云:虽因成四破,不得心生。今现见心,念念生灭,相续不断,何谓不生?此之念念,为当前念灭后念生?为前念不灭后念生?为前念亦灭亦不灭后念生?为前念非灭非不灭后念生?若前念不灭后念生者,此则念自生念,两生相并,亦无能、所;若前念灭后念生者,前不灭生,名为自性,今由灭生,不灭望灭,岂非他性?他性灭中,有生故生,无生故生,有生是生生,生灭相违,乃是生生,何谓灭生?若灭生,无何能生?若前念亦灭亦不灭后念生,非灭非不灭后念生,破之具如止观(云云)。今文初破第一句执,故云亦非前念灭故起也。亦之一字,但是因前横破而来耳。后破第四句执,故云非灭非非灭也。非非灭者,非不灭也,不即非也。文中阙破第二、第三句。前念不灭后念生,前念亦灭亦不灭后念生,而于初后两句中间,更加非生非非生者,此是兼破相待假中第四句耳。此句合在非灭非非灭文后列之,今从语势便故,所以先言耳。故止观破相待假云:为待无生心生,为待有生心生,为待亦生亦无生而心生,为待非生非不生而心生?若待非生非不生而心生者,从因缘生,尚自不可,何况无因缘邪?故非生非不生,亦不可得也。今云非生非非生,非生非不生也。止观云:破相待假,是亦横亦竖破。故今结云:如是横竖,求心叵得。即是结破因成之横,相续之竖,相待之亦横亦竖耳。四、明云非生等者,生即不灭。若尔,非生既非不灭,如何消于非非生邪?心尚本无者,本自不生也。何所论坏者,今则无灭也。

    ○是名下,次结示,文为二:初正结。

    是名不坏身,因而随一相。

    一念惑心,不生不灭,是则名为,不坏身因。不生不灭,既顺妙理,是故名为,而随一相。

    ○随一相者下,释名。

    随一相者即是随金,随相智即是随光,诸数寂灭即是随明。

    准前思之。

    ○次既得下,例余三句。

    既得不坏一句而随一相,了坏身因亦随一相,坏身果、不坏身果亦随一相,皆亦如是(云云)。

    不坏身因一句既然,坏因、坏果及不坏果三句亦尔。何者?坏则约断,不坏约不断,因果皆然。别但论断,圆具二义:教道论断,证道不断。应知断是离义,不断是即义。凡言即者,意显于离。如冰虽则不离于水,理须融冰,义同于离,方乃显即。是故即、离及断,皆得名为而随一相,所以谓之了坏身因亦随一相,坏果、不坏果亦随一相,皆亦如是。注云云者,令如向说也。又复应知,亦须于此以论释名,故注云云耳。然前四句,但以今文坏因、不坏因,坏果、不坏果,更互相对而言之耳。何者?今云坏因、坏果,即前初句因果俱坏也;不坏因、不坏果,即前第二句因果俱不坏也。坏果、不坏因,坏因、不坏果,三、四两句,如文可见。但今因果单说,前文因果互说,辞有小异耳。

    ○次观业道,文为三:初牒经文。

    次观业道者,如净名云:举足下足,无非道场,具足一切佛法矣。

    止观中明历缘对境,观阴、界、入。初观行缘,亦引此文。但彼与今用观,乃有理事之殊。何者?彼观行缘,无明阴、入即是法界,岂非从理?唯达法性,更不余涂。今文约于四性推检,岂非从事?专照叵得,理事离分,本末相映。是故止观随自意中,复以四运推于行缘。彼文既尔,今亦例之。故今观于举足、下足一切诸业,亦可谓之阴、界、入等即是法界。能了此者,可与论道。

    ○次观举足下,正明观法,文为二:初观行缘。

    观举足时,为是业举?为是业者举?为业业者共举?为离业业者举?若业举不关业者,业者举不关于业,各既无举,合亦无举;合既无举,离那得举?举足既无,下足亦无。

    前观烦恼,简身口意,属于业道。今于行缘,既观业道,须以意三,名之为业。身口等七,名为业者,故十不善,名为业道。意三是业,不名为道。身口等七,亦业亦道。意即是业,于中行故,名为业道。故知业道,即是业者。业举属自生,业者是他生。业与业者,和合名共。离业业者,即无因生。四皆不然,性相叵得。举足既尔,下足亦然。如是方名无非道场实相妙理,具足一切佛无量佛法矣。

    ○观行既然下,次例。

    观行既然,住、坐、卧、言语、执作,亦复如是。

    观于余缘亦然,故下结云亦复如是。故止观云:若有诸尘,须舍六受;若无财物,须运六作。舍、运共论,有十二事。然今文云行、住、坐、卧四缘,与彼止观名同,但彼第五谓之语默,第六谓之作作耳(作作两字并祖饿切)。作所作事,名作作也。

    ○是为观业下,三、释名。

    是为观业实相,名为:金;此观智,名为:光;诸威仪中心数悉寂,名为:明。

    是为三道,辩金光明。

    ○夫有心下,次约六即判位。

    夫有心者,即具法界法性金光明。能如此解了,但是名字金光明。常依此观,念念不休,心心相续,即是观行金光明。若蒙笼如罗縠中视,未得分明,闭目则见,开眼则失,此是相似金光明。若了了分明,闭目开目俱见者,是分证金光明。若妙觉果圆,究竟明了,名究竟金光明也。

    有心本具,理即位也。蒙笼者,奄覆也。若作朦字,月下不分明也。罗縠者,罗绮纱縠也。闭目则见,喻入观则相似见中道妙理也。开目则失,翻此可知。若至初住,方能出入任运分明。故此相似,入观虽见,出观犹失。此语元出普贤观经。故彼经云:虽见诸佛,犹未了了,闭目则见,开目则失。妙玄判云:普贤观明无生忍前有十境界,即十信也。无生忍位乃指经云:六根净已,诸如来摩顶授记。授记即是入于初住。故初住前有十境界,而闭目则见,开目则失,正是住前十境界中七信所收。故今相似,闭目即见,开目则失,正与普贤观经意同。(以十境界对十信位,具如补注。)孤山乃据十六观疏,观行即云:开眼闭目,若明若闇,常得不离见佛世尊。以斥今文相似即云:闭见开失。然则孤山尝撰疏解普贤观经,全迷住前有十境界属十信位,致兹妄斥耳。若斥今文违观经疏,何不斥于观经疏违普贤观经?况诸文中准普贤观,以五品位在十信中,何不疑之而独惑此?四明谓彼十六观疏开闭俱见,乃是想彼色身事境而修三观,故观行即开闭常见。今论理性,金光明显在初住,故相似即闭见开失。四明此说非无其致,但观经疏观行即中,亦乃观于一体三身。然虽如此,其如开闭常得见佛,按文次第,正属色身应佛相好。故彼疏云:心缘妙色,与眼作对,开眼闭目,常得不离见佛世尊。

    ○次观三识释名,文为二:初标,次释。文为二:初正明观法,文为三:初总示。

    次观心明三识论。金光明者,谛观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即是观心识于三识。

    ○次何者下,别释,文为二:初正释,文为三:初释空观。

    何者意识托缘发?意本无识,缘何所发?又缘中为有识?为无识?若有识,缘即是识,何谓为缘?若无识,那能发识?若意缘合发,二俱无故,合不能发,离最不可。当知此识不在一处,从众缘生。从缘生法,我说即是空。

    言众缘者,辅行云:今此虚假,赖众缘成,非从空出,设权利物。

    ○次于此下,释假观。

    于此空中,假作分别,是恶识,是善识,是非恶非善识,种种推画,强谓是非。

    善恶等者。四趣为恶,人天为善,四圣乃是非恶非善。又止观云:善恶无定。二乘无漏,虽名为善,不能兼济;三教菩萨,迭论善恶,唯圆名善。又辅行中,亦以十界互为善恶。今文既云种种推画,必约十界以明善恶。何者?三界皆恶,二乘、菩萨俱名为善,佛界乃是非善非恶。又复分别生死有边,名之为恶;涅槃空边,名之为善。非有非无,乃是非善非恶也。言强谓者,犹假设也。言是非者,即善恶等也。

    ○识若定空下,三、释中观。

    识若定空,不可作假;识若定假,不可作空。当知空非空,假非假,非空非假,双亡二边,正显中道。一念识中,三观具足。

    ○次一念下,融通,文为二:初明即照而亡,又为二:初正明三观具足。

    识于三识亦,不得三识观。

    识于三识,是即照也。亦不得于三识三观,是而亡也。即三识三观,俱照俱亡矣。

    ○故净名下,次引证。

    故净名云:不观色,不观色如,不观色性;乃至不观识,不观识如,不观识性。

    五阴虽则但举初后,正取最后不观识等以证今文耳。

    ○次虽不得下,明即亡而照。文为二:初正明。

    虽不得识,不得识如不得识,性双照识,识如识性,宛然无滥。

    从虽不得下,至不得识性,是即亡也。从双照下,是而照也。言双照者,识,有也;识如,空也;识性,中也。中道双照,识及识如也。又中边叵得,名为双亡;中边宛然,名为双照。宛然无滥者,即三相不混也。如镜明像,虽不相离,而三相炳然,边高中下,边下中高,名之为宛宛然,即是显了可见,不参杂也。

    ○以照识性下,次对识。

    以照识性故是庵摩罗识,照识如故是阿黎耶识,亦照亦灭故是阿陀那识。

    识性属中,故对庵摩罗;识如属空,故对梨邪。亦照亦灭是陀那者,亦照即是七识所持一切诸法,以助第八藏识盛持,智种不失;亦灭正是第七识体,诃恶生死,欣羡涅槃。四明云:能生第六,故名亦照;常缘第八,故名亦灭(云云)。

    ○是名下,三、释名。

    是名观心中,三识金光明。

    ○次约六即判位。

    六、即位,如上说。

    皆可见。

    ○三、观三佛性释名,文为二:初、标。

    次观心明三佛性金光明者。

    ○次观一念下,释,文为二:初正释,又为二:初正明观法,文为四:初正释。

    观一念心起,即空、即假、即中,是见三佛性。何者?心从缘起,是故即空;强谓有心,是故即假;不出法性,是故即中。

    此与止观文意大同,故止观云:根尘相对,一念心起,即空、假、中。云何即空?并从缘生,缘生即无主,无主即空。云何即假?无主而生即是假。云何即中?不出法性,并皆即中。辅行释云:并缘生者,谓一念心并具百界千如等法,如是缘生,悉皆无主,无主故空。即此千如,名为妙假;即是法性,名为妙中。

    ○此释下,次引证,文为二:初引净名、华严。

    此释已显,更引经证之。净名云:何谓病本?所谓攀缘。何谓攀缘?谓缘三界,证其假也。何谓息攀缘?谓心无所得,此证即空。我及众生病,皆非真非有,此证即中。华严云: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此证观心,即三佛性也。

    然止观中亦引华严、净名为证,引华严文与今全同,引净名文其文虽异,其意亦同。何者?彼引净名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解脱既乃具于三种,故今所引攀缘等三,证空、假、中亦何乖异?况前观心明中已引净名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故此不烦,所以但引攀缘等义以证三观耳。然三观次第必先即空,今先证假者,此约观心具法而说,点此具法即空即中,是故先假、次空、次中。如义例云:观此一运即具十界、百界、千如,即空即中。又如不二门云:照故三千恒具,遮故法尔空中。然则妙假兼于能所,能化虽多不出十界,物机无量不出三千。今且从于所化机说,故引病本攀缘三界以证即假。故止观明假有三意:一者知病,二者识药,三者应病授药。今文虽举第一知病,义必须兼第二、第三识药授药,方成妙假自他机应也。妙假百界一法叵得,故息攀缘心无所得以证即空。故释签云:言有则一念都无,言无复起三千虑想。故无三千虑想,即是息于攀缘矣。我及众生,病有权实。既病非真有,当知此证。中道双遮,其义明矣。引华严者,心佛众生,迷悟虽殊。三观三谛,理体何别。是故引此,及以净名,证于观心,即空假中,即三佛性。故辅行云:引华严者,证理齐也。彼止观中,又引普贤观经,毗虑遮那,遍一切处。辅行释云:烦恼体净,众德悉备。身土相称,遍一切处。显前两经,众生理遍。不了之者,尚隔无情。故知金錍,立无情佛性,乃是有情性遍。不隔瓦石,即是无情有佛性耳。人不见之,尤多妄说。具如金錍寓言记辨(云云)。又止观云:根尘相对,一念心起,并毕竟空,并如来藏,并中道。辅行释云:如此三谛,在根在尘。如来藏者,即当假(此是不空如来藏耳)。岂如来藏,而无佛性(此是缘因佛性耳)。故知今文,引于净名华严等文,证三佛性。既与止观辅行文同,不可斥为后人檀添矣。

    ○次引般舟,文为二:初引文。

    又般舟三昧经云:我心如,佛心如,佛心如,我心如,不见我心为佛心,不见佛心为我心,而见阿弥陀佛,如琉璃中见像,如饥梦食,如梦淫从事,如观骨光等喻,皆是证即空即假即中之文。

    止观云:般舟,此云佛立。佛立三义:一、佛威力,二、三昧力,三、行者本功德力。能于定中见十方现在佛在其前立,如明眼人清夜观星,见十方佛亦如是多,故名佛立三昧。然今引彼般舟经文,与止观中其意大同,故止观引明空观云:我当从心得佛,从身得佛,佛不用心得,不用身得。今文谓之我心如、佛心如等者,如即空也。此乃以意引文耳,不可责其文异也。(空观文出无著品。)次明假观,引经六譬,即三梦:一宝、一骨、一像。三梦者,初云:如梦见七宝,亲属欢乐,觉已追念,不知在何处。次云:如舍卫有女,名须曼那,闻之欢喜,夜梦从事,觉已念之,彼不来,我不往,而乐事宛然。第三梦云:如人行大泽,饥渴,梦得美食,觉已腹空,自念诸法皆如梦。第四宝譬云,如人以宝倚琉璃上,影现其中。第五骨譬云,亦如比丘观骨,起种种光(青、黄、赤、白等)。此无持来者,亦无有是骨,是意作耳。第六像譬云,如镜中像,不外来,不中生,以镜净故,自见其形。行人色清净,所有者清净,欲见佛即见(云云)。今文但举三梦之中,第二、第三略。其第一梦见七宝,又复于其宝、骨、像三,但举宝、骨,复略镜、像。所以然者,辅行云:三梦一宝、一骨、一像,其意大同,但重说耳。是故今文存没无妨。第三中观乃引经云:自念佛从何所来,我亦无所至,我所念即见。心作佛,心自见佛;心是佛,心是我心。见佛等,即今文云而见阿弥陀佛也(假、中二观,文出行品)。

    ○读此下,次释义,文为二:初正释,又为二:初释法。

    读此经文,宜须细意。若并作如读,是即空也;示如许多心纷纭,是即假也;见阿弥陀,是即中也。

    文自有两节。初番意者,如妙玄中,约三转读十如是意。并者,皆也,并也。既皆云如,如即空也。示如许多心者,我心该于一切迷染,佛心又通十方三世,束而言之,不出十界,界界转现种种相貌,故云如许多心,是即假也。纷纭者,众多也。见阿弥陀是即中者,如辅行云:故此中意,但观自心及所见佛,不出法性,故见佛心即见己心,佛心即是中道,不须更置双非等言。

    ○从又我心下,次番意。

    又我心如、佛心如者,以有我、佛如等分别之异,所以是即假。从不见我心为佛心去,是即空也;而见阿弥陀,是即中也。

    前约所如,不异属空;今约能如,心、佛不同,故属即假。故云以有我、佛如等,是即空者,不见即叵得也。

    ○又以梦食下,次释喻文。

    又以梦食喻之:梦食不饱,譬即空;梦食百味,譬即假;皆不出法性,譬即中。余譬类如此。

    然止观中引于六譬,皆喻即假。今文乃喻空、假、中者,止观约合,但喻即假;今文约离,故于即假乃为三:梦食不饱喻即空者,即觉已腹空也;梦食百味喻即假者,梦得美食也;皆不出法性喻即中者,法性即是心法之性也,谓梦得百味及觉已腹空,此二皆是心性所为耳,故云不出法性喻即中也。故观骨中云:但是意作也。释签亦云:梦事宛然,假也;求梦叵得,空也;梦之心性,即中也。余譬类如此者,即余五皆仿此开为三也。辅行云:梦者,心性如境,观如缘想,观成如梦。此纯约行者合也。又法身如境,报身如想,应身如梦。此纯约佛境合也。又彼佛如境,行人如想,见佛如梦。此约感应合论也。三梦皆尔。凡起观想,想成见相,皆具三想。毕竟空中,求佛叵得。前后二梦,明见而不可得;中间一梦,明不可得而见。故初梦云:觉已追念,不知在何处。最后梦云:觉已腹空。中间梦云:不来不往,乐事宛然。宝等三喻,与梦大同。宝如能缘心,琉璃如所缘境,影现如梦事。观骨、镜、像,亦复如是。若作异者,所谓依空而现于假:琉璃如空,影现如假,无骨如空,起光如假,净镜如空,现像如假。前三亦具空、假二义,以带空心出假故也。六喻既皆具于空、假,岂无即、中?故今开之,以喻三观,良有以也。

    ○次又释下,重释,为二:初正释。

    又释云:我心佛心者,是假名,假名分别我佛之异也。我心如,佛心如,凡圣俱空。不得我心,不得佛心,岂有我心作佛心?佛心作我心,亡假也。不得我心如,不得佛心如,岂有我心如作佛心如?亡空也。是为双亡空假,正显中道。而见阿弥陀者,双照二谛也。常见佛,余者安不见耶?

    然此重释,大意同前,但今中观更加双亡双照之言耳。假名分别者,假也。凡圣俱空者,空也。不得我心下,中道双亡也。见阿弥陀是双照者,前双亡文既云不得,故今得见乃是双照。常得见佛既名双照,余者九界岂可不见而非双照乎?故见我心及我心如等,即是见于九界,名双照二谛矣。

    ○此又是下,次结示。

    此又是证观心即空即假中之文。

    结示重释,又是证成观心三观之文意也。

    ○观心即中下,三、对法类通。

    观心即中,是正因佛性;即空,是了因佛性;即假,是缘因佛性。

    即是三佛性。

    ○四、是为下,释名。

    是为观心三佛性,是金光明。

    ○次约六即判位。

    六、即位,如前说。

    ○复次下,重释。文为三:初、正释。文为四:初、释佛性之名。

    复次,佛者,觉智也;性者,理极也。能以觉智照其理极,境智相称,合而言之,名为佛性。今观五阴,称五阴实相,名正因佛性;观假名,称假名实相,名了因佛性;观诸心数,称心数实相,名缘因佛性。

    孤山破云:佛性之名,出乎涅槃。能仁谈之,章安疏之,荆溪论之,皆言因人有果人性,故名佛性。傥大师于此反经别立,章安、荆溪亦合指之,以申其说。既其不尔,则后人谬立,又何疑哉?今谓孤山此破不然,四明救此,意亦难晓。今试辨之。涅槃既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是故吾祖诸文乃云一切众生有果人性。今文不解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但是释于佛性之两字,何得斥为后人谬立?况前正释三佛性云:佛名为觉,性名不改。与今符合,那非之?净名疏云:言佛道者,佛以觉为义,道以通达为义。所觉之理,能通观智,从因达果,名之为道。以理智双标,故名佛道。问:若佛是能觉之智,道是所觉之理者,此非道之理,是佛性否?答:如所问也。请详彼文,何得斥此?况今虽释佛性两字,亦不乖于涅槃。经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何者?佛名觉智,岂非果人?性名理极,岂非众生有果人性?果人之性既指生死及以烦恼,性名理极,岂不然乎?故释签云:理实全指界内生死烦恼是也。能以觉智照其理极,境智相称,合而言之,岂非示令修习名为佛性乎?此即次文观五阴等显三佛性也。次今观下,正明用观显三佛性。准止观中,正是观于无记五阴。今亦例然,观于五阴,契于五阴中道实相,名正因性。揽于五阴成假名人,观假名人即空叵得,名了因性。心数非一,故名为诸。观诸心数助显实理,名缘因性。缘了文中皆言实相者,如法华文句云:道前真如即是正因,道中真如即是缘了。文句记云:约真之缘了,亦名即真之缘了,并可云真如缘了。今亦例之,约实相之缘了,亦名即实相之缘了,并可云实相缘了。故不可见今文三因皆言实相,便作三种中道而说(云云)。

    ○故经云下,三、引证。

    故经云:佛性者,不即六法,不离六法。此之谓也。

    即涅槃经也。辅行云:此三佛性,与计六法,不即不离。不即故非,不离故是,理具故是,本迷故非。言六法者,所谓五阴,及以神我。故大经中,引于盲人触象喻竟,即便合云:或有说言,色是佛性,乃至说言,我是佛性。当知佛性,与彼六法不离。准止观意,正因不即,不离识想;缘因不即,不离受行,及以神我。当知六法,只是三因。故此三因,与五阴等,不即不离。前文观于五阴实相,合为正因。今开五阴,复加神我,以对三因。开合虽分,意亦何爽?

    观五阴实相故名金,观假名实相故名光,观心数实相故名明。

    ○次约六即判位。

    六、即位如前。

    ○三、思得下,示重释意。

    思得此大好,故附此后也。

    大师自叹思佛性义,得此渊旨,深契经意,故称大好。所以附此在正释后。故金錍云:若是而思之,依而观之(云云)。又文句中消文称大好(云云)。

    ○四、观三般若释名,文为二:初、标。

    次观心三般若金光明者。

    次释文为二:初正明观法,文为三:初总示。

    谛观一念之心,即空、即假、即中,即是三般若。何者?一念心、一切心、一切心、一心非一非一切。

    一念心一切心者,中也。

    ○次从一念心一切心者下,别释,文为三:初斥凡夫沉没有边。

    一念心一切心者,从心生心,杂杂沓沓,长风駃流,不得为喻,日夜常生无量百千万亿众生,六道轮回,十二钩锁,从闇入闇,闇无边际,皆心之过也。故言一念心一切心,是则凡夫所迷没处。

    杂杂者,不一也。沓沓者,众多也。駃(疏吏切),疾也。十二钩锁者,即十二牵连也。辅行引增一阿含云:佛自看诸比丘病,因责诸比丘云:汝为何事出家?为畏王等?为欲舍于十二牵连?三世相续,故名牵连。亦名十二轮,展转不穷,如车轮也。凡夫没处者,斥于凡夫有生死苦,而不见谛,故云迷没。若能谛了,乃为妙用,故属即假。净名疏云:八万四千烦恼,凡夫为之疲劳,佛菩萨以为佛事。即其例也。

    ○次从一切心一心下,斥二乘沉没空边。

    一切心一心者,若能知过生厌,皆自持出。如小火烧大??薪,置一小珠,澄清巨海;能观心空,从心所生,一切诸心无不即空,故言一切心一心。如此一心,乃是二乘所迷没处,非究竟道。

    皆自持出者,此用大经春池之喻。故大经中斥三修云:汝先修习无常苦等,非是真实。譬如春时(欲境),有诸人等(放逸者),在大池浴(池喻生死,浴喻恚慢),乘船游戏(乘船,诸业也。游戏,爱果也),失琉璃宝,没深水中(失宝,无解也。入水,初教也)。是时诸人悉共入水,求觅是宝,竞执瓦砾草木,各各自谓得珠,欢喜持出,乃知非真(求觅,如劣三修。瓦石,如证劣三修。各生灭度之想,故云欢喜。向佛称叹,故云持出。乃知非真已去,喻其常解意也)。已上注文,并涅槃疏意(云云)。小火小珠,皆喻二乘空观之智也。烧大??(子智切,草名也。若作积也,即委积也)薪,澄清巨海,并喻二乘知过生厌,出三界也。二乘没处非究竟者,二乘滞空,既是断无,故非究竟。若能知此,其犹镜明,即妙空也。

    ○三、双亡下,显于中道,三一融妙。文为三:初、正明。

    双亡二边故,烦恼非一非一切。大经言:依智不依识,识但求乐。凡夫识妄求乐,二乘识求涅槃乐,是故双亡。不可依止,智则求理。如是观者,即是一心三智。

    有无叵得,故云双亡。二边望中,皆是烦恼。亦如止观明智障云:二智即是中智家障,故名智障。今亦例然。故二边烦恼,体是无明也。亡空边故,名为非一;亡有边故,名非一切。凡夫著有,欢喜游戏,名妄求乐;二乘知过,生厌持出,名求涅槃乐。是故双亡,则是不可依止两边有无二识。若依中智,则求中理,中理融妙,三一无妨。如是观者,即是一心而达三智也。

    ○次即空下,对法。

    即空,是观照般若、一切智;即假,是方便般若、道种智;即中,是实相般若、一切种智。

    ○是三智下,三、释名。

    是三智一心中得,即空即假即中,无前无后,不并不后不别,甚深微妙,最可依止,是为观心三般若金光明。

    ○次约六即判位。

    六即如前。

    ○五、观三菩提释名,文为二:初、标。

    次观心三菩提金光明者。

    ○次释文为二:初正明观法,文为三:初总示。

    谛观一念之心,即空、即假、即中,即是三菩提心。

    ○次何者下,别释,文为二:初正释,文为三:初释即空发心。

    何者?一心一切心,交横缭乱,如丝如沙,如蚕如蛾,为苦为恼。若知即空真谛菩提心,度妄乱心数之众生,通四住之壅,是为即空发菩提心。即假发菩提心者,空虽免妄乱,经云空乱意众生,而智乱甚盲闇,复是三无为坑,是大乘冤鸟,未具佛法,不应灭爱而取证也。若真即假俗谛菩提心,度沈空心数之众生,通尘沙之壅,分别可不,分别时宜,分别药病,分别逗会,不住无为,故言即假发菩提心。空是浮心对治,假是沉心对治,由病故有药,药存复成病,病去药止,宜应两舍,非空非假,双亡二边,即发中道第一义谛菩提心,度二边心数之众生,通无明之壅,以不住法,住于中道,故言即中发菩提心。

    缭(即鸟切,缠绕也,又落萧切,诸文或作料字,今恐正取落萧切)丝沙蚕(昨含切),皆喻其多也。四住者,见为一,思为三也。心数非一,即众生也。次释即假发心。经云:空乱意众生等者,止观引胜鬘经,名二乘作空乱意众生。辅行云:胜鬘下,证二乘人为俗所摄。虽谓为空乱故,属俗应知。止观引胜鬘,明别教俗谛,故斥二乘是俗谛摄。故辅行云:菩萨之俗,二乘谓真。今文乃从斥小所证为空乱意。为有所乱,犹易可化;为空智乱,最难开示。是故名为甚盲暗也。故胜鬘云:如来藏者,身见众生、颠倒众生、空乱意众生,非其境界。四明谓空乱意众生出涅槃经者,误也。复是三无为坑者,华严经云:二乘堕于无为深坑。又净名经:诃须菩提,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养汝者,堕三恶道。疏云:见修无学,名三恶道。以入无为正位,不能发心故也。三无为者,一虚空,二数缘灭,三非数缘灭(新云择灭非择灭)。此三无为,一是涅槃,二非涅槃。今别从涅槃择灭而说,是故斥之耳。是大乘冤鸟者,辅行引大论云:譬如空泽有树,名奢摩梨,枝觚广大,众鸟集宿。一鸽后至,住一枝上,枝觚即时为之而折。泽神问言:鹇鹫皆能住持,何至小鸟便不自胜?树神答言:此鸟从我怨家树来,食彼尼俱类树子,来栖我上,或当放粪。子堕地者,恶树复生,为害必大,是故怀忧。宁舍一枝,所全者大。菩萨亦尔,于诸魔外,无如是畏,而畏二乘。是故二乘于菩萨边,亦如彼鸟。坏彼大乘心,永灭佛乘心。未具佛法,不应灭爱。而取证者,文亦出净名也。分别可不(方久切),世界悉檀也。时宜为人,药病对治。逗会入理,名义照然。三释即中发心。有是浮心,空是沉心。由病故有药者,此喻因于浮沉心故,乃有空假之观也。药存复成病者,此喻执于空假,复成中观之障也。浮沉之病既去,空假之药应止,是故名为宜应两舍。双亡二边,即不住法也。

    ○次说时下,结示。

    说时如三次第观,即不然,一心中三菩提心。

    显圆三

    ○若观下,释名,文为二:初正释名。

    若观即中,是缘金,发无上菩提心。若观即空,是缘光,发清净菩提心。若观即假,是缘明,发究竟菩提心。

    ○次是为下,结示。

    是为观心三,菩提金光明。

    ○次约六即判位。

    六即如前。

    ○六、观三大乘释名,文为二:初、标。

    次观心三大乘金光明者。

    ○次释,又为二:初正明观法,文为三:初总示。

    谛观一念之心,即空、即假、即中,是三大乘。

    ○次何者下,别释,文为二:初正释,文为三:初明所观之境。

    何者?虽观一念心,而实有四运。此心回转不已,所谓未念、欲念、念念已,从未念运至欲念,从欲念运至念,从念运至念已,复更起运,运运无穷,不知休息,如闭目在舟,不觉其疾。

    乘以运载为义,故观三大乘,乃以四运为所观之境也。运者,动也。国语云:陆载名运,水载名漕(昨到切)。止观云:夫心识无形不可见,约四相分别,谓未念、欲念、念念已。未念名心未起,欲念名心欲起。念名正缘境住,念已名缘境谢。若能了达此四,即入一相无相(云云)。近人不晓,定谓观于四运,是唯识观。今谓但是历境推捡,皆是唯识,不可一向局于四运。岂推自他四性,叵得非唯识邪(云云)?

    ○观一运心下,次明能观之观。

    观一运心即空、即假、即中,一一运心亦复如是。从心至心,无不即空、即假、即中,是则从三谛运至三谛,无不三谛时,是名以运运运。

    观一运心者,随观一运也。观一运心既然,观余三运心亦尔,故云一一运心亦复如是。始从未念,终至念已,故云从心至心,念念三谛,故云从三谛运至三谛。

    ○若随下,三、辨得失。

    若随四运,运入生死;若随三运,运入涅槃。

    分段变易,名为生死;寂光妙理,即是涅槃。言三运者,三大乘也。

    ○次即空之观下,对法。

    即空之观,乘于随乘,运到真谛;即假之观,乘于得乘,运到俗谛;即中之观,乘于理乘,运到中谛。三乘即一乘,是乘微妙清净第一,观音、普贤大人所乘故,故名大乘。

    ○三、是为下,释名。

    是为观心三,大乘金光明。

    ○次约六即判位。

    六即如前。

    ○七观三身释名,文为二:初标,次释。文为二:初正明观法。文为三:初总示。

    次观心三身金光明者,谛观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即是三身。

    ○次何者下,别释,文为三:初明所观之境。

    何者?华严云:心如工画帅,造种种五阴。若心缘破戒事,即地狱身;缘无惭愧、憍慢、恚怒等,即畜生身;缘謟曲名闻,即饿鬼身;缘疾妒诤竞,即修罗身;缘五戒防五恶,即人身;缘十善防十恶,缘禅定防散乱,即天身;缘无常、苦、空、空、无相、愿,即二乘身;缘慈悲六度,即菩萨身;缘真如实相,即佛身。登难坠易,多缘诸恶身故。故知诸身皆由心造,譬如大地一,能生种种芽。

    种种五阴,不出十界。然此十界,皆由心造。心造有二,一理,二事,具如辅行(云云)。缘十善,防十恶,即欲界天也。缘禅定,防散乱,即色无色界天也。缘慈悲六度,即菩萨身者,须该四教菩萨也。登难(平呼)者,升出人天难也。坠易者,沉下四趣易也。诸恶身者,即四趣身也。又登升二乘身难,坠下六道身易。又登升菩萨身难,坠下二乘身易。又登升佛身难,坠下菩萨身易。以诸恶之言,通于九界故也。四明唯约三界六道而分难易,太局促,如何消于。故知诸身,皆由心造。空中实相,理体无差,而常具于俗假诸法,方有事用差降不同。故云譬如大地一,能生种种芽也。四明不知空中实相,理体无差,专谈理具俗假差别。又复不知诸法事用差降常分,同一实相,空中理体,方乃相即。举一互融,遂乃体用混和,理事淆乱。请有识者,微细究寻诸部格言,辨其得失。

    ○次若观下,明能观之观,文为三:初空观。

    若观五受阴,洞达空无所有,从心所生一切诸身,皆空无所有;如翻大地,草木倾尽,故言即空。

    观五受阴等者,语出净名经诃迦旃延章中。彼文具云:诸法毕竟不灭,是无常义;五受阴洞达空无所起,是苦义;诸法究竟无所有,是空义;于我无我而不二,是无我义;法本不然,今则无灭,是寂义。释签引疏云:约理名五义,以智缘理名五行,约定名五门禅。此五为众行之旨归。今虽引一文,义必兼余四。故此五义,结句既乃皆归四枯,故今且引以明空观。枯荣相即,非枯非荣,空假融妙,双非二边(云云)。言五受者,一受有,二受无,三受双亦,四受双非,五受不受。受尚不受,况受前四乎?洞者,通也。

    ○若即空下,次明假观。

    若即空者,永沈灰寂,尚不能于一空心能起一身,云何能得游戏五道以现其身?不能应以佛身得度者为现佛身,应以三乘四众、天龙八部种种身得度者,皆悉示现同其事业。为此失故,故言即假同六道身。

    游戏五道,以现其身者,此用请观音经意也。不能应以佛身等者,此用法华经意也。不能两字,冠下诸句。为此失故等者,斥于沈空,失于利他也。同六道身者,四、明谓此文误。今谓且约应佛示同人界色身而说。佛既同人,三乘亦尔。是故文中现于佛身及三乘等,不乖六道,以由四圣同人身故。是则普现色身,但属事用所收耳。普现色身,既是事用,性善性恶,岂非妙假?性恶若断,普现色身,自何而立?忽都未闻性恶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皆此之谓也。言游戏者,神通游戏也。大论问云:神通所作,何名游戏?答:犹如幻师,种种变现,菩萨亦尔,故名为戏。又问:菩萨但当出生三昧,何须游戏?答:菩萨心已出生三昧,欣乐出入,亦名游戏。既不同于结使游乐,欣乐出入,即是出假。又三三昧中,空名为上,诸余行法,皆名为下。下如儿戏,故名游戏也。

    ○三、如此下,明中观。

    如此观身,坠在二边,非善观身。善观身者,大经云:不得身,八尺之形也;不得身相,五胞形也;不得身因,饮食将养也;不得身果,酬五戒也;不得身聚,阴、入、界也;不得身一,假实成身;不得身二,四大成身也;不得身此,已一身也;不得身彼,彼遗体也;不得身识,念念无常也;不得身等,身中空也,六道皆等有身也;不得身修,依身能修法也;不得修者,即行人也;亦不得身如、身相如,乃至身修如、修者如;亦不得身性、身相性,乃至身修性、修者性,毕竟清净。为此义故,故言即中。

    先斥空假,故云如此观身,坠在二边,非善观身。若能观身,达身实相,乃名中道,即善观身。引大经云不得身等者,即非假也。次从亦不得身如下,即非空也,如即是空故也。次从亦不得身性下,即是亡中也。何者?对边说中,边既叵得,中亦不存。又复今文非但亡于空假二边,亦乃亡于离边之中,方成妙中。所引大经云不得身等者,师子吼品云:善男子,第一义中,若见身、身相、身因、身果、身聚、身一、身二、此身、彼身、身灭、身等、身修、修者,若有如是见者,名不修身。章安云:身者,八尺也。身相者,五包也。(今即文作胞,胞胎耳。)身因者,饭食等也。身果者,过去五戒,感身为果也。身聚者,色阴聚也。身一者,总彼假实,合成一身也。身二者,四大和合所得也。此身者,自身也。他身者,彼身。又此身者,业力所得也。他身者,即遗体也。身灭者,念念不住也。身等者,有人观身与虚空等也。又言六道各有身,故言等也。身修者,即所修之法也。修者者,即能修之人也。今文之中,皆云不得者,经中既云第一义中若见见等,名不修身,当知即是中道,亡于有边,方名修身。不见即是不得,不得即是善观也。今云不得身识者,识字误也,应作灭字。余文对消,亦应可解。亦不得身如等,乃是今家约义例说耳。何者?既不得身等是亡假,亦不得身如等是亡空,及不得身性等是亡中。如是方见三观圆妙,显秘密藏,以明三身耳。

    ○言即中下,三、对法。

    言即中者即是法身,即空者即是报身,即假者即是应身。

    ○是名下,三、释名。

    是名观心三身金光明。

    ○次约六即判位。

    六即如前。

    ○八观三涅槃释名,文为二:初标。

    次观心三涅槃金光明者。

    ○次释文,为三:初正明观法。

    谛观心性,本来寂灭,不染不净。染故名生,净故名灭。生灭不能毁故常,不能染故净,不能碍故我,不能受故乐,是为性净涅槃。若妄念心起,悉以正观观之,令此正观与法性相应,妄念不能染、不能毁、不能碍、不能受常乐我净者,即是圆净涅槃。又以正观观诸心数,心数法不行,心数法不能染、不能碍、不能受者,名方便净涅槃。

    ○次是名下,释名。

    是名观心三,涅槃金光明。

    ○三、约六即判位

    六即如前。

    ○九、观三宝释名,文为二:初标。

    次观心三宝金光明者。

    ○次释,文为二:初正释,次重释。初又为二:初正明观法,文为三:初总举。

    谛观一念之心,即空即假即中,即是三宝。

    ○次何者下,别释,文为二:初依经略立。

    何者不觉名法宝,觉名佛宝,和名僧宝?

    涅槃经中,迦叶难云:涅槃、佛性、决定、如来是一义者,云何说言有三归依?佛言:有法,名一义异,名义俱异。佛常、法常、比丘僧常,涅槃、虚空皆亦如是,是名名一义异。名义俱异者,佛名为觉,法名不觉,僧名和合,涅槃名解脱,虚空名非善,亦名无碍。如来或时说三为一,说一为三,如是之义,是佛境界,非二乘所知。法据性德不动,是故法名彰不觉之义;佛约修成智契,所以佛名召觉知之义。和名僧宝,其意可解。此三名义虽则暂分,而其理体亦何永异?差即无差,三宝体同,佛即是法,法即是众,岂可条然?故不可见说一为三,便谓此三乖于一也。

    ○次三谛之理下,约义正释,文为二:初正释三谛。

    三谛之理不觉故是法宝,三谛之智能觉故是佛宝,三谛三智相应和故是僧宝,无谛智不发。

    三、智及相应者,经文从合,今释从离,离合融妙,方名秘密。

    ○次无谛下,明所以智由境起。

    无谛智不发,无智谛不显,谛智不和,不能大用利益众生。

    是故无谛,智不能发。谛由智明,是故无智,谛不能显。境智相冥,方有大用,是故不和,则无利益。

    ○三种下,三、结示。

    三种皆可尊可重,是故俱称为宝。

    ○六即下,次判位。

    六即如前。

    ○复次下,次重释者。然此重释,与前正释,但是开合。何者?前云三谛之理,不觉是法宝者,合三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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