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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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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意。饭尚如此。何况道耶。有此妙果。必有妙因。极大信乐。深信因果。达因果即解缘起。解缘起即见实法。

    ○二大乘入道。

    若未发大乘意。食此饭者。至发意乃消。已发意食此饭者。得无生忍然后乃消。已得无生忍食此饭者。至一生补处然后乃消。

    以此而观。香饭勋力极大。凡夫圣人。小乘大乘。浅位深位。随其体量。奏绩不同。惟一生补处。欲至佛位。未尝言之。可以见方等法力之不可思议也。

    ○二譬。

    譬如有药名曰上味。其有服者。身诸毒灭。然后乃消。

    ○三合。

    此饭如是。灭除一切诸烦恼毒。然后乃消。

    ○六明佛事广多二。初庆喜略以香饭而为生起。

    阿难白佛言。未曾有也。世尊。如此香饭。能作佛事。

    ○二如来广说诸法而作佛事二。初明诸佛说法不可思议七。初先为印可。

    佛言如是如是。

    ○二广为宣说三。初明有诸指示而作佛事二。初明诸法而作佛事二。初正明。

    阿难。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有以诸菩萨而作佛事。有以佛所化人而作佛事。有以菩提树而作佛事。有以佛衣服卧具而作佛事。有以饭食而作佛事。有以园林台观而作佛事。有以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而作佛事。有以佛身而作佛事。有以虚空而作佛事。

    ○二结成。

    众生应以此缘得入律行。

    ○二明以诸譬喻而作佛事。

    有以梦幻影响。镜中像。水中月。热时??。如是等喻而作佛事。

    ○二明有诸言说而作佛事。

    有以音声语言文字而作佛事。

    ○三明无诸说示而作佛事。

    或有清净佛土。寂寞无言无说。无示无识。无作无为而作佛事。

    ○三无非佛事。

    如是阿难。诸佛威仪进止。诸所施为。无非佛事。

    ○四明其所以。

    阿难。有此四魔八万四千诸烦恼门。而诸众生。为之疲劳。诸佛即以此法而作佛事。

    ○五结成法门。

    是名入一切诸佛法门。

    据此结成法门之先。而言无非佛事。明其所以云有四魔八万四千烦恼。而诸众生为之疲劳。即以此法而作佛事。则知诸佛所设度门。不啻如上所说。乃有八万四千之多。然有诸多八万。若曰八万烦恼。此属集谛境摄。若曰八万尘劳。此属苦谛境摄。若曰八万波罗蜜门。此属灭谛境摄。若曰八万陀罗尼门。此属道谛境摄。又复应知。八万虽多。不外三毒等分四分烦恼。而此烦恼。又不外六根。故楞严云。生死烦恼。菩提涅槃。同是六根。更非他物。是则上文所说。其言虽约。义实该博。以其无非六根六尘。如佛光明。诸菩萨化人。菩提树佛相好及身。此以眼所对色尘。而作佛事者也。饭食。此以舌根所对味尘。而作佛事者也。众香。此以鼻根所对香尘。而作佛事者也。园林台观天衣。此以身根所对触尘。而作佛事者也。音声语言。此以耳根所对声尘。而作佛事者也。文字亦眼色类。寂莫无言无说。此以意根所对法尘。而作佛事者也。至于无示无识无作无为。此则六根俱拂。而六尘尽扫。而作佛事者也。虽不关根尘。而是亦教体。故神宝记云。但有一法当情及无当情者。无非教体。自非深见此理。难可以笔舌既也。又于其中。有正傍不同。如娑婆世界。则正以声音而为佛事。故曰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又有香严童子旋鼻香而入道等者。准望诸土。亦不可以一例推也。

    ○六诫其喜忧。

    菩萨入此门者。若见一切净好佛土。不以为喜。不贪不高。若见一切不净佛土。不以为忧。不碍不没。但于诸佛。生清净心。欢喜恭敬未曾有也。诸佛如来功德平等。为教化众生故。而现佛土不同。

    肇公曰。佛无定所。应物而现。在净而净。在秽而秽。美恶自彼。于佛无二。曷为自生忧喜于其间哉。是以豫入此门者。见净不贪。己分不高。睹秽不碍。乖情不没。故能生真净心。知佛平等。而应迹不同。此窥??之徒。非平等信也。自不入佛事门者。孰能不以净秽为心哉。

    ○七显慧平等八。初明慧无若干二。初譬喻。

    阿难。汝见诸佛国土地有若干。而虚空无若干也。

    ○二合法。

    如是见诸佛色身有若干耳。其无碍慧无若干也。

    诸佛色身。犹如国土。无碍智慧。譬若虚空。身虽多。而慧不应多。土虽诸。而空不应异也。

    ○二明法皆同等。

    阿难。诸佛色身威相种性。戒定智慧解脱。解脱知见。力无所畏。不共之法。大慈大悲。威仪所行。及其寿命。说法教化。成就众生。净佛国土。具诸佛法。悉皆同等。

    ○三明因实建名三。初正遍知。

    是故名为三藐三佛陀。

    什公曰。三藐三菩提。秦言正遍知。今言三藐三佛陀。言正遍觉也。见法无差。故言正。智无不周。故言遍也。出生死梦。故言觉也。

    ○二如来。

    名为多陀阿伽度。

    肇公曰。秦言如来。亦云如去。如法而来。如法而去。古今不改。千圣同辙。

    什公曰。如法知。如法说。故名如也。诸佛以安隐来。此佛亦如是来。彼佛以安隐去。此佛亦如是去也。

    ○三觉。

    名为佛陀。

    什公曰。佛陀。秦言觉也。凡得道名为觉。觉有二种。一于四谛中觉。二于一切法中觉。觉而不尽。则非真觉。故无觉名也。如佛问舍利弗。三问不答。天女问。默然无言。此未免于睡也。言遍言如言觉。此三名则是体极之称。足以明诸佛同等。异于二乘也。

    ○四明名称难思。

    阿难。若我广说此三句义。汝以劫寿。不能尽受。

    ○五明多闻难持。

    正使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皆如阿难多闻第一。得念总持。此诸人等。以劫之寿。亦不能受。

    ○六显辩才难思。

    如是阿难。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有限量。智慧辩才。不可思议。

    ○七庆喜自退多闻。

    阿难白佛言。我从今已往。不敢自谓以为多闻。

    ○八如来诫弗退意。

    佛告阿难。勿起退意。所以者何。我说汝于声闻中为最多闻。非谓菩萨。

    经明诸佛说法不可思议。而特举三号者。盖言圆极之果。所有名字。一一不虚。究竟成就。盖其所召。悉皆真实。故第一名正遍知。所知法相。既无不正。又无不遍。则所谈法相。无不真实也。第二名为如来。亦名如去。既如法而来。如法而去。古今不改。千圣同辙。则所谈法相。无不明了也。第三名之为觉。于四谛一切法。觉无不尽。则所谈法相。无不审谛也。于此菩提既无限极。是故智慧辩才不可思议。

    ○二明菩萨神通不可思议二。初诫弗限菩萨。

    且止阿难。其有智者。不应限度诸菩萨也。一切海渊。尚可测量。菩萨禅定智慧总持辩才。一切功德。不可量也。

    ○二显维摩神通。

    阿难。汝等舍置菩萨所行。是维摩诘一时所现。神通之力。一切声闻辟支佛。于百千劫。尽力变化。所不能作。

    判教圆顿可知。

    观解者。观一念心中。具足五阴国土。五阴中。色阴摄得六根。四阴摄得六识。国土摄得六尘。于此实法。了达即空即假即中。即是于一切诸法而作佛事。于其中间。或以说以默。或观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诸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即是观心以文字语言而作佛事。乃至寂无言说等云云。

    ○二正说行门二。初菩萨赞请二。初悔责赞善。

    尔时众香世界菩萨来者。合掌白佛言。世尊。我等初见此土。生下劣想。今自悔责。舍离是心。所以者何。诸佛方便不可思议。为度众生故。随其所应现佛国异。

    ○二请法还土。

    唯然世尊。愿赐少法。还于彼土。当念如来。

    什公曰。彼亦不必专以香为佛事。故请言教法也。亦将欲遍至十方化不净国。故请杂法也。亦以远游异刹。不宜虚反。又以彼诸菩萨必问其上要。故禀异闻也。亦欲令彼菩萨知恩故请。云何令知恩。彼诸菩萨。处清净国。但食香饭。自入律行。常乐则忘其乐。忘其乐则忘其所由。所由者佛。而彼昧之。是不知恩也。若闻下二门。若而后得。乃悟自然得者。因妙而功深也。

    ○二如来说法三。初总告。

    佛告诸菩萨。有尽无尽解脱法门。汝等当学。

    什公曰。尽有二种。一无为尽。二有为尽。有为尽。无常迁灭尽也。无为尽。智慧断令灭尽。也今言尽门。是有为无常尽也。

    ○二别释二。初释名二。初释尽不尽名。

    何谓为尽。谓有为法。何谓无尽。谓无为法。

    ○二以为无为释成。

    如菩萨者。不尽有为。不住无为。

    肇公曰。有为虽伪。舍之则大业不成。无为虽实。住之则慧心不明。是以菩萨不尽有为。故德无不就。不住无为。故道无不覆。至能出生入死遇物斯乘。在净而净。不以为欣。处秽而秽。不以为戚。应彼而动。于我无为。此诸佛平等不思议之道也。夫不思议道。必出于尽不尽门。彼菩萨闻佛事平等不可思议。所以请法。故佛开此二门。示其不思议无碍之道也。言无碍。于二事不碍也。不尽有为。无凡夫碍也。不住无为。无二乘碍也。

    ○二释义二。初约二法开释二。初释不尽有为三。初标。

    何谓不尽有为。

    ○二释三。初建立根本。

    谓不离大慈。不舍大悲。

    菩萨以大慈与众生之乐。大悲拔众生之苦。以为根本。故建言有之。

    ○二发弘誓愿。

    深发一切智心。而不忽忘。

    前言慈悲。徒有心耳。苟不发以四弘誓愿要制慈悲。则与乐无所至。拔苦无所因。故须依大悲心顺苦集二谛境而发二种誓愿。众生无边誓愿度。拔众生之苦果。烦恼无数誓愿断。拔烦恼之苦因。依大慈。顺道灭二谛境。而发二种誓愿。法门无量誓愿学。与成佛之乐因。佛道无上誓愿成。与成佛之乐果。总谓之发一切智心。故法华为二乘发迹云。曾于大通智胜佛所。令汝发一切智心。而寻废忘。谓之深者。当依圆教无作四谛而发也。然须坚固不可忽忘。如其忽忘。则能令人堕于二乘及流浪生死。当如庆喜云。舜若多性可销亡。烁迦罗心无动转可也。然香积菩萨。虽求大道。四弘誓愿。未必全具。以其虽行大道求成佛道。终不能如娑婆众生之无边烦恼之无数。是以如来首勉发之。

    ○三以行填愿十九。初明填初愿行。

    教化众生。终不厌倦。

    ○二明填三愿行。

    于四摄法。常念顺行。护持正法。不惜躯命。种诸善根。无有疲厌。

    肇公曰。以慈悲为根。发心为心。然后顺四摄化众生。护正法种善根。以此众德。茂其枝条。道树日滋。不尽有为也。下诸行愿。枝叶之流。取其日滋日茂。以成不尽义耳。废舍慈悲。道树不建。众德损耗。自隐涅槃。谓尽有为法也。

    什公曰。谓坚固善心深不可动。乃名根也。如有一人。到舍利弗处求出家。舍利弗观其宿命。八万大劫不种善根。弃而不度。往五百弟子所。尽皆不受。于是到祗桓门下。悲泣懊恼。佛从外还。见而问之。其人具以事答。佛即种种责舍利弗。汝智慧不深。不见人根。妄轻贱人耶。佛即受其人。赞言善来比丘。须??自落。法衣着身。便成沙门。佛为说法。即得阿罗汉。舍利弗问佛。此人何时种泥洹善根。佛言。乃往昔过去无央数劫有佛。名人可。时有一人。入林取薪。虎从林出。欲食其人。其人上树。虎在树下。其人极大恐怖。时佛从空中飞过。其人见已称南无佛。心生信乐。极厌生死深心誓愿。愿离此苦。因此善根。今得解脱。时舍利弗。向佛悔过。举身投地。深自悲叹。佛言。譬如石中有金。愚人不知。弃而不取。金师见之。知其中有金。即以两囊鼓而出之。众生无明石中。有智慧金。今汝智慧不深。弃而弗度。如来深见根本。以禅定智慧囊。鼓而出之也。

    志常安住。方便回向。

    什公曰。万善无常。随意所成。故须方便回向佛道。如瓶沙王被系在狱。狱孔中遥见佛于山上往来。心大欢喜。应生兜率天。在中闻毗沙门天王食香。以饿死故。心甚乐着。我今当往生彼食处。即时于毗沙门楼上化生。小既回向。大亦宜然。

    灯曰。譬如小声回入角呗。其声则大。菩萨所修一切善根。若能以方便慧。回向佛道。功德则大也。

    求法不懈。说法无吝。勤供诸佛。

    ○三明填初愿行。

    故入生死。而无所畏。

    ○四明填二愿行。

    于诸荣辱。心无忧喜。不轻未学。敬学如佛。堕烦恼者。令发正念。于远离乐。不以为贵。

    什公曰。出家离欲。及禅定智慧。离诸妄想。悉名远离乐。假以求道。非所贵也。

    不着己乐。庆于彼乐。

    什公曰。凡夫见他乐则生嫉。见他苦则心安。自乐则生着。自苦则心动。菩萨则不然。见他乐不嫉。其心随喜。他苦心动。欲令解脱。自乐不着。自苦心安。

    ○五明填三愿行。

    在诸禅定。如地狱想。

    什公曰。禅定有三种。一大乘。二小乘。三凡夫。凡夫禅生高慢我心。小乘禅独善求证。能烧众善。坏无上道根。于菩萨则为恶趣。故视之如地狱也。

    于生死中。如园观想。

    肇公曰。生死虽苦。大道之所由。菩萨好游。故想如园观也。

    见来求者。为善师想。

    什公曰。本无施意。因彼来求。发我施心。则于我为师。故起师想。如月氏王出行游观。有数千乞人。在路侧。举手唱声。各请所须。王问大臣。此是何人。何所陈说。答言。乞人也。王智慧利根。即解其意。语大臣曰。彼等我大师。非乞人也。汝不解其言耳。彼所须者。为我说法。非为乞也。彼言。我等前世亦作国王。不修布施。故受斯报。王今不施。后亦当尔。以此故当知是我大师。

    舍诸所有。具一切智想。

    什公曰。舍诸所有。谓身命及国城妻子。悉能弃舍给施众生。给众生时。了知此施必能具足一切智。明见因果。施而无悔也。

    ○六明填初愿行。

    见毁戒人。起救护想。

    肇公曰。戒为人护。毁戒则无护。菩萨自己有护。故欲护无护者也。

    ○七明填三愿行。

    诸波罗蜜。为父母想。

    什公曰。取其能生法身也。亦云子有所须。则咨之父母。菩萨所须。则求之六度。取其饶益。比之父母也。

    道品之法。为眷属想。

    生公曰。助成我者。三十七道品。犹人有眷属相助成者也。

    ○八明填四愿行。

    发行善根。无有齐限。以诸净国严饰之事。成己佛土。

    什公曰。取彼净国相。然后修行称之。故致净国。与彼无异。是名以彼成己也。

    行无限施。具足相好。

    肇公曰。开四门恣求者所取。无碍大施法也。此施相好之所因。

    ○九明填二愿行。

    除一切恶。净身口意。

    ○十明填初愿行。

    生死无数劫。意而有勇。

    肇公曰。生死长久。苦毒无量。自非智勇。孰能处生死之际焉。

    ○十一明填四愿行。

    闻佛无量德。志而不倦。

    ○十二明填二愿行。

    以智慧剑。破烦恼贼。出阴界入。

    ○十三明填初愿行。

    荷负众生。永使解脱。

    ○十四明填二愿行。

    以大精进。摧伏魔军。

    ○十五明填三愿行。

    常求无念实相智慧。

    什公曰。无相取念也。凡夫行有念智慧。则高慢益甚。是故菩萨求无念智也。

    行少欲知足。而不舍世法。不坏威仪。而能随俗。

    肇公曰。同俗俯仰。不失道仪。天下皆谓我同己。而我独异人。

    ○十六明填初愿行。

    起神通慧。引导众生。得念总持。所闻不忘。善别诸根。断众生疑。以乐说辩。演说无碍。净十善道。受人天福。修四无量。开梵天道。

    什公曰。欲使作梵天请转法轮。处尊引物也。亦菩萨自行。自生梵天也。

    ○十七明填三愿行。

    劝请说法。随喜诸善。

    天台大师曰。圆顿行人始于五品。终于等觉。常当修行五悔。一忏悔三障。二请转法轮。三请佛住世。四随喜善根。五回向发愿。今文且言三悔。合前后诸文。有回向发愿。悉须具足五悔。故普贤行愿。具四十大愿王。无非菩萨之愿行也。

    ○十八明填四愿行。

    得佛音声。身口意善。得佛威仪。

    肇公曰。经云有八种音。亦云有六十种音。密迹经云。佛不思议音应物无量也。

    ○十九明填三愿行。

    深修善法。所行转胜。以大乘教成菩萨僧。心无放逸。不失众善。

    ○三结。

    行如此法。是名菩萨不尽有为。

    ○二释不住无为三。初徴。

    何谓菩萨不住无为。

    ○二释十。初不住空无相无作无起。

    谓修学空。不以空为证。

    肇公曰。自此下。皆无为观行也。观无为。必睹恬怕之乐。而能不证涅槃。永处生死。名不住无为也。空无相无作。三乘共行。而造观不同。二乘空观。唯在无我。大乘空观。无法不在。以无法不在故。空法亦空。空法既空。故能不证空。

    修学无相无作。不以无相无作为证。

    肇公曰。二乘无相。唯在尽谛。大乘无相。在一切法。二乘无作。不造生死。大乘无作。万法不造也。

    修学无起。不以无起为证。

    肇公曰。诸法缘会而有。缘散而无。何法先有。待缘而起乎。此空观之别门也。

    ○二不住无常苦无我寂灭。

    观于无常。而不厌善本。

    什公曰。无常则无法不灭。灭而不断。故修善不厌。亦观无常。是泥洹道。泥洹道。则皆善本。今不住无为。故不厌有也。

    观世间苦。而不恶生死。观于无我。而诲人不倦。观于寂灭。而不永寂灭。

    肇公曰。二乘以无常为无常。故厌有为善法。以苦为苦。故恶生死苦。以无我为无我。故怠于诲人。以寂为寂。故欲永寂。菩萨不以无常为无常。故能不厌善本。不以苦为苦。故不恶生死。不以无我为无我。故诲人不倦。不以寂为寂。故不永寂也。

    ○三不住远离。

    观于远离。而身心修善。

    什公曰。远离有三。一离人间五欲。二离烦恼。三诸法性空远离。今观性空远离。而不离善也。

    ○四不住无所归。

    观无所归。而归趣善法。

    肇公曰。诸法始无所来。终无所归。虽知无归。而常归善法也。

    ○五不住无生。

    观于无生。而以生法荷负一切。

    肇公曰。虽见无生。而处生荷彼也。

    ○六不住无漏。

    观于无漏。而不断诸漏。

    肇公曰。凡诸无漏。与有为同。体自无相。皆无为行也。虽见无漏。而与彼同漏。同漏有二。有为入生死实未断漏者。有已尽漏而现不断者。

    ○七不住无所行。

    观无所行。而以行法教化众生。

    肇公曰。法性无业。何所修行。虽知无行。而教必以行者也。

    ○八不住空无。

    观于空无。而不舍大悲。

    肇公曰。诸法之相。唯空唯无。然不以空无舍于大悲也。

    ○九不住正法位。

    观正法位。而不随小乘。

    肇公曰。正法位者。观无为取证之地也。

    什公曰。谓无生灭取证法也。

    ○十不住观诸法虚妄无牢等。

    观诸法虚妄。无牢无人无主无相。本愿未满。而不虚福德禅定智慧。

    ○三结。

    修如此法。是名菩萨不住无为。

    此文所说尽不尽解脱法门。谓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之义。亦不异文殊师利菩萨问疾品中维摩所说。慰喻新学菩萨中。有慧方便。有方便慧。即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以至云虽行于空而殖种德本等。但异其辞。而变其文耳。是则了彼则知此。知此则了彼。更不俟繁释也。

    ○二约二法合释四。初约福德智慧一双释。

    又具福德故。不住无为。具智慧故。不尽有为。

    肇公曰。上直明菩萨不尽有为不住无为。未释所以不尽所以不住。夫大士之行。行各有以。妙期有在。故复对而明之。夫德之积也。必涉有津。若住无为。则功德不具也。

    什公曰。上一门现一义。今明一门中兼具二义。若不住无。则不尽有。不尽有。则不住无也。

    ○二约大慈本愿一双释。

    大慈悲故。不住无为。满本愿故。不尽有为。

    ○三约集药授药一双释。

    集法药故。不住无为。随授药故。不尽有为。

    肇公曰。采良药必在山险。非华堂之所出。集法药必在险有。非无为法之所出也。又曰。若舍有为。则与群生隔绝。何能随而授药。

    ○四约知病灭病一双释。

    知众生病故。不住无为。灭众生病故。不尽有为。

    肇公曰。习知众病。必知病所。岂住无为之所能乎。又曰。灭众生病。必造有治。岂尽有为之所能乎。

    ○三总结。

    诸正士。菩萨以修此法。不尽有为。不住无为。是名尽无尽解脱法门。汝等当学。

    ○三兴供赞叹二。初供赞。

    尔时彼诸菩萨。闻说是法。皆大欢喜。以众妙华若干种色若干种香。散遍三千大千世界。供养于佛及此经法并诸菩萨已。稽首佛足。叹未曾有言。释迦牟尼佛。乃能于此善行方便。

    ○二还国。

    言已。忽然不现。还到彼国。

    香积菩萨。往来威仪。显隐不同。皆菩萨不思议神通之力。原其化迹。各有其故。来时将有自利兼助兴道法之功。是以显来。俾众会而咸睹。归国既敛迹以还元。是以忽然不现。俾众会而寂默也。

    判教者。不尽有为。不住无为。衍同三教。皆得言之。如通人至已办地。证无为之体。即便出假修菩萨行。留习润生。广度众生。岂非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乎。别人至七住。破见思已。即修出假之观。登十行十回向。皆菩萨利生边事。岂非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乎。然分界内界外行布不融不能。及圆顿教人。观行位中。已有说法兼行正行两种六度。矧八信出假。登住圆证。双照空有。有为无为二边皆不尽。双遮空有。则有为无为俱遣。方为行菩萨究竟之法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即空。即假。即中。即俗故。观有为。行菩萨行也。即空故。观无为。修涅槃道也。即中故。双遮双照二边法。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也。

    杂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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