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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正见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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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与自身。都从彼流出。故认识为他。生我为自。以他作真常无生灭解。此则在生灭中计常住。而惑不生。真无生灭。反迷生灭为不识。二俱是迷。故曰沉迷。自在天释见前。余如文。

    △四知非知执。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又善下约识未圆如前。

    若于下约其邪计。此计良知为自性者。盖草木是无情。人是有情也。今计知体遍圆。则有情无情。皆从所知生矣。故疑草木为人。人死还成草木。都无所择。是堕知无知执。谓之倒知也。又婆吒霰尼。二外道也。计一切是觉。乃与此执同。故成其伴尔。

    △五生无生执。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前涅槃城生颠化种。

    又善下约识阴未圆如前。

    若于下约其邪计。然佛法谓随顺互用者。须得五阴空真心开发。然后随我用。谓之随顺。今阴相未尽识心用事。即观中暂得圆融。谓之随顺。便求圆化。四大之性。以群尘为因。冀望成果。是堕生无生执。若正理论之。其实无生。妄以为生而崇事之。岂非邪乎。乃全是有所得心。失正知见。违远圆通。背真涅槃城也。婆罗门。西域五姓中净姓也。世传有方书者。事火崇水。乃其本习。诸迦叶波。即三迦叶。婆罗门之别姓。其先事外道故。

    △六归无所归。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断灭种。

    明即明白心也。计此明心原是中虚。虚故不灭。不灭是空。此空虚之理。为群化之本。余则是生灭法。今灭其所灭。乃为我之归处。正理观之。其实无归。而计为归处。是堕归无归执者。乃是断灭法也。舜若多。此云空。无想执此成断空外道也。

    △七贪非贪执。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妄延种。

    此计即识是常。然识必依身而住。于是固身同于精圆。冀其长生而不倾逝者。是堕贪非贪执。盖妄身非常。而贪以为常。岂非是邪乎。阿斯陀仙。此翻无比。修长生术者。佛初生。净饭王命其相之。仙云。太子必当作佛。我今年暮。当生无色天上。不得见佛。言讫泪下。即其人也。

    △八真非真执。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天魔种。

    前计识依身住。故求固身。今计识从身生。故求广生。识得以延永矣。言互通者。识是众生之命。彼此互相通尔。言坐莲花宫者。冀识托生胜处也。又识是妄体。谬以为真。故云真非真执。吒枳迦罗。无正翻。疑即欲顶自在天。媛。女之美称也。

    △九定性声闻。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缠空种。

    命明者。已明得识阴。是生灭法也。由厌生灭。发心求道。道即四谛法也。观中分别苦谛为粗。灭谛为精。疏决集谛为伪。道谛为真。惟求感应者。冀断苦集是因。慕证灭道是果。便为感应也。只此居灭已休。更不前进。是堕定性声闻。增上慢俦矣。又声闻分二种。一是根钝。二是根利。利者回心向大。钝者趣寂即休。

    △十定性缘觉。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生觉圆明不化圆种。

    即前二种中。又有根稍利者。观十二因缘法。见得觉性本来清净。清净拣非生灭。觉拣非迷者。从是发研深妙。妄为涅槃。不知即此发研。便是流注生。不发妙用。堕缘觉乘。亦是不回心定性声闻之类。

    △三结示。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至)从始成就不遭岐路。

    已上十种是识阴所变。何以明之。譬如梦中睹一异境。自谓了了。不知正是梦识所述尔。此识阴亦然。定中所见。自谓了了。不知乃是识阴所惑耳。由是迷惑。于未足中生满足证。不能入清净觉者。为识阴所误也。余如文。

    汝等下劝宣。佛虑后五百岁。虽有好心学道。奈何识阴未尽。以邪为正。便是佛法之害矣。是故深劝弘宣。传示末世。普令觉了斯义。毋为见魔混乱真禅也。见魔者。见指修定人。以识心发邪见故。魔指其所宗。如娑毗迦罗与自在天等。俱是魔外故。亦可指前八是魔。终为堕落故。后二是见。沉灭不进故。故总称为见魔也。修定人逢此沉孽。不能摆脱。须持佛般怛罗咒。如前八卷中说。故曰保绥哀救。必使身心荡尽见孽。消息邪缘。方可入佛知见。登正修行路。乃为得矣。

    △四总结前意二。

    一阴尽功用。

    如是法门先过去世(至)圆满菩提归无所得。

    如是法门一句。总蹑前五阴而言也。盖前是破阴为法。入正为门。一切诸佛无有不破五阴而入道者。五阴既破。得诸根互用。即是金刚干慧地。此义在前第三渐次中已明。今略释之。所言金刚者。乃是当人无念心体也。此无念心体。不变不坏。不动不迁。在圣不增。在凡不减。在生灭而随生灭。故凡夫成迷。在生灭而透生灭。故圣人成觉。究竟此无念心体。不变不坏。不动不迁。故称金刚也。所言干慧者有二义。前则欲爱干枯名曰干。纯以智慧名曰慧。今则五阴尽名曰干。得六根互用名曰慧。故名干慧也。又前义是顿。位是渐。文云返流全一。六用不行。妙圆平等。获大安隐。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是人即获无生法忍。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者。即是顿中施渐也。今义是渐。位是顿。文云圆明精心。于中发化。如净琉璃。内含宝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行金刚十地。等觉圆明。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者。即是渐中施顿也。若是先顿后渐。则曰随所发行。安立菩提。若是由渐施顿。则曰圆满菩提。归无所得。无所得心。非无念心体耶。此虽前后施设不同。合而言之。总名金刚干慧地也。问。位既是一个。何故前后不同耶。曰有二义故。一约当机。二约未来。如阿难是悟底人。须依三渐次为法。得根尘业识尽。见本妙圆明平等已。然后成就五十五位登妙觉海。方始彻法源矣。又如末世修定者。是未悟底人。须要五阴尽破。为证得诸根互用。悟自圆明精心已。如是乃悉超过五十五位。入如来妙庄严海。乃为究竟矣。已上二义。一则曰成就。一则曰超过。是以不同尔。问。若然。末世修定人。不必证位乎。曰不然。佛祇要人悟道。历位不历位。是当人分上事。况佛已敕阿难。将如来语。传示未来。其人既悟。自然印得本法也。何更重得菩提。为醉后添杯乎。

    △二劝识魔事。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至)究竟修进最后垂范。

    此是下总标。事贵有识见。一切百工贱技皆然。况学无上之道乎。如上五十种阴魔。皆是先佛世尊。于止观中?出。令后人证果成佛之法。乃师师相传者也。是故学道要识得。识得魔不能惑。心地清净。纵有天魔外道。不敢近傍矣。即有下劣。见得此意。亦能增进。况其余者乎。至于愚钝不知佛法。单修禅定。未免堕邪。但劝持佛顶般怛罗咒。亦能除灭魔事。令生正解。此是如来最后垂范。后学勉旃。奢摩他。云止。毗婆舍那。云观。褫。夺也。丧也。

    △二重伸三问二。一伸请。二正答。

    一伸请。

    阿难即从座起(至)一切众生作将来眼。

    此问承前总明中。通指五阴为妄想之本。由是起疑。发此问也。盖五阴是众生所执。不得谓是无有。今一总指为妄想。则亦是无因矣。虽知是无因。毕竟现在是有。假如今日闻法。销除此五阴。为一时尽耶。为次第尽耶。又销除阴相。指归何界。是谓三问。大意要佛说出妄元无体。有何界畔。为阴所住。与尽不尽之说乎。譬如捏鼻做梦。既醒已。安问其尽耶不尽耶。不知还是自捏自做尔。如此方结尽前来五重之意。盖亦是要紧问也。

    △二正答三。

    一答妄无因。

    佛告阿难精真妙明(至)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佛告下显真明妄。前文云性觉妙明。本觉明妙。今文云精真妙明。本觉圆净。此乃前后一义。但少变其文尔。以此参之。性觉之体既明。则何有生死乎。精真之心既净。则何有尘垢乎。生死尘垢尚无。则何有虚空乎。又生死含前能所义。前云性觉必明。妄为明觉。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者是。尘垢含前同异义。前云无同异中。炽然成异。异彼所异。因异立同者是。虚空含前世界义。前云如是扰乱。相待生劳。劳久发尘。自相浑浊。由是引起尘劳烦恼。起为世界。静沉虚空者是。此体上之妄也。又虚空含世间义。尘垢含业果义。生死含众生义。此约果上之妄也。又虚空是无明惑。尘垢是尘沙惑。生死是见思惑。此约因中之妄也。但前文广显。此文隐略。今以前后二义明之。无非一妄所生尔。故曰皆是虚妄之所生起。以此看来。一个妙明精真之心。而有虚妄之相。如此因妄有生。因妄有死。因妄而有虚空世界等尘垢者。正如演若达多。迷本头不觉。而计镜头所觉。遂生狂怖诸相。亦如迷本觉之明。而计所明之妄。遂生世间诸相。与演若之迷无异矣。

    妄元下因妄生妄。如演若之头不失。而狂怖是无因矣。本觉之性不失。而妄想是无因矣。妄本无因而立因缘。又不识因缘。而执自然。是谓转展妄矣。此如演若迷自己本头。而认镜影假头。是亦转展迷矣。不知镜影假头。皆是狂机幻生。何尝是实耳。不知因缘自然。皆是识心计度。何有于因耶。是谓因妄生妄尔。

    阿难下正斥无因。上来说狂怖是无因。妄想亦是无因。要知即说无因。亦成其妄。何以故。知妄所起。可说有因。妄元无有。于何为因。因缘且不有。况更说自然耶。说有说无。总一妄故。故说五阴亦同是妄尔。

    △二别明五蕴六。

    一色相。

    汝体先因父母想生(至)名为坚固第一妄想。

    汝体下标相。有情于父母边。见赤白时。或见是光明。或见是屋宅。或闻香洁。或闻臭秽。心即起染而入之。入已便覆而托处焉。故曰想者。像也。想随其善恶业而像之以生也。然则无父母之想则不生。无己心之想则不生。必三缘和合。识乃方生。以是知此身全是妄想也矣。

    如我下引验。盖醋崖无情。涎酸非我。能令口中水出。足心酸起者。非由汝妄想之耶。不然。何物通彼之伦而来也。醋崖等文。备见三卷末。

    是故下结名。故知现在有形可指。有相可见。是名色蕴。此色蕴从父母之遗。合己心之染。凝结而住者。的是汝坚固妄想也。

    △二受相。

    即此所说临高想心(至)名为虚明第二妄想。

    此蹑前醋崖之说。以明受蕴之妄也。何以知之。谈醋水出。想高足酸。乃是色蕴。然色不能自动。必由心动。心有所受。心驱使之动尔。由是验之。身有违顺二境者。全是受蕴所使矣。盖身家以顺则益。违则损。以其本质虚妄故易动。以其妄心通明故先受。由来先受。故能动色身。名为妄想也。

    △三想蕴。

    由汝念虑使汝色身(至)名为融通第三妄想。

    验根身之动。必由念虑。念虑非想乎。何以知之。盖身非念伦。念必是想。想像生形。全取前境为心故。然后身随之动尔。前境岂非是色蕴乎。身动岂非是想蕴乎。由想蕴融彼色质。以通念虑者。乃是妄想所变也。

    △四行相。

    化理不住运运密移(至)名为幽隐第四妄想。

    前三蕴皆似外境转。今行蕴是自相转。故曰化理不住。运运密移者。即任运流行之意。释上不住句。甲长下三句。显行相之状。曾无觉悟句。判成亦是妄想也。

    阿难下正指行相是阿难。谓若非汝。将谁使汝甲长发生。而令汝体迁乎。若行是汝。何无觉悟。逐诸生灭。不能回光返照耶。盖行相最是绵密。故称幽隐。因其幽隐不觉。故知是妄想也。

    △五识相。

    又汝精明湛不摇处(至)第五颠倒微细精想。

    又汝下三句。牒阿难所计。于身一句。正指识相。然恐阿难所计。谓我无事于心。故无其想。我心精真。故无其行。心体恒常。精湛不摇。是我之真心也。佛今破云。汝身现在。岂无见闻觉知乎。此心既属见闻觉知。明是识蕴。焉得为真心乎。

    若实精真下引事破。汝谓湛不摇性即我真心。若实精真不容习妄。岂不为幸耶。今恐不然。何则。假如昔年曾见一奇物。历年已久。忆忘俱无矣。今覆睹之。恍焉记得。此非识蕴现在乎。如此不止一事。于湛不摇中。念念受熏。新新不住。有何筹算。而计为精真之心耶。

    阿难当知下引喻破。谓阿难若计湛不摇处。正如急流。望如恬静。急流者。细流也。因流细不见。非谓无流。二乘声闻所计。湛不摇处。正同此流。望如精湛。亦是流注微细不见。非是无流。若得真无流。真断生死。要在六根门头开合互用得。方许是真心。若是开合互用不得。生死妄想。几时得休歇。

    故汝下结名。只据汝现在湛不摇中。见闻觉知之事。不知宁几。而今暂不现前。即计以为真。殊不知此湛了之性。谓之有又却是虚。谓之无又似有象。此中最极微细。故名罔象虚无精想也。

    △六通结前五阴。

    阿难是五受阴五妄想成(至)知有涅槃不恋三界。

    前阿难问五阴为并销除。为次第尽。如是五重诣何为界。今先答末句。夫界有浅深不同。若论色为浅。论空为深。何者。人知即色。不知即空。以空即是色故。故举色空。一切有形尽之矣。以尽处为边际。故言色边际也。后凡言边际仿此。人知触是受相。不知离亦是受相。何者。非受谁知其离也。人知有事记忆是想。不知无事相忘亦是想。何者。不忘即忆。不忆即忘故也。人知一念生起是生。一念过去是灭。不知一生一灭。总属行相。以行相迁流不住故。人知无前四阴是湛。觉得了然是湛入合湛。为无生灭法。不知湛入合湛是识相。以有心觉了。亦是生灭法故。以此一深一浅是五阴边际。知得边际。即知界分矣。已上答诣何为界也。

    此五阴下答前二句。要知生起之因。即是生从识起。何以故。一切诸法。唯识所变。故曰生因识有。要知除灭之法。即是灭从色除。何以故。色若灭除。诸法无依。故曰灭从色除。大概生则从内生。灭则从外除。此约相说。不知总是虚妄故。若约理则不然。无生无灭。无前无后。一了一切了。一证一切证。圆觉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无渐次。前文云。金刚王宝觉弹指超无学。即是顿悟底道理。若约事相。又却不然。此事须要脚踏实地。从渐次而学。以信为入门。一步一步历将去。如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并四加行十地。至妙觉海。方尽法源也。文云。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后贮甘露。即是次第尽底道理。已上答为并消除。为次第尽也。

    我已下结责所问。此提前说以责阿难尔。文在第五卷。文云。随汝心中。选择六根。根结若除。尘相自灭。诸妄消亡。不真何待者。示顿法也。选择六根。如观音从耳根而入圆通是已。又云。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空性圆明。成法解脱。解脱法已。俱空不生者。示渐法也。于中三解之法。如诸菩萨。及二乘阿罗汉。先从方便法。后入圆通是已。二义前已开示明白。何所不明。再此询问乎。此责阿难烦问也。

    汝应下劝宣。人如医法如方。人有不通医而执方者。杀人必矣。若不自悟诸妄。而已人妄者。鲜有能济矣。故劝阿难须先自悟心地开通而复传示末世。令后学知有我道。何三界可恋。何涅槃不到。是谓自觉觉他之道也已。

    △三较量功益三。

    一较量经益。

    阿难若复有人遍满十方(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阿难若复有人下。举无尽施显无尽功。盖所称施功无尽者有三。其一十方虚空是量数无尽。其二七宝贵重所施是财胜无尽。其三供养微尘诸佛是发心无尽。所谓三无尽也。但前二属外施。后一属内施。总而言之。是竭内外施。所得功德。是不可量矣。

    次阿难答言下。举轻显重。七钱是所施之最轻。轮王是所报之最重。以所施最轻。得所报最重。对前无尽之施。其福德不可较也明矣。

    三佛告阿难下。举重显轻。四重十弃。罪之极恶。十方阿鼻。报之极重。彼极重之苦是无限。一念弘经是有限。以有限之功。翻无限之苦。且不止感无尽之乐。更令彼十方成极乐国。今以一念弘经。对后念念持经。其功德算数。焉可更较耶。

    上来较量经益。先从广以至于狭。次从狭以至于广。广则十方虚空。狭则七钱功德。广则十方无间得极苦。狭则一念弘经得极乐。如是转展较胜不能及者。总显此经独胜矣。其独胜之功不可及。请以少喻之。假如人一念触欲。便是遍迷矣。岂止遍迷。将必造无尽之恶。得无尽之苦。其无尽之苦。与初念之欲。是不可同日较量矣。是谓转展胜。假如人一念悟理是遍觉。岂特遍觉。将必证极圣之果。登极圣之位。其极胜之果。与极圣之位。与初悟之念。是不可凡情测度矣。是而转展胜。则知此极恶并极果。岂二人耶。只一念心尔。以一念极果且不论。止就一念弘经其功更是不可及。何者。其极果是自利边事。若是弘经。是化他边事。化他岂有尽乎。其功其福。便是不可量也。是亦转展胜。由是信知此经不可思议。其果报亦不可思议。焉可忽哉。

    △二较量人益。

    阿难若有众生能诵此经(至)直成菩提无复魔业。

    上来较量经功。是独胜不可企及已。今劝有能诵此经。能持此咒。其功亦是独胜不可企及。且不特能诵能持功利为然。若果如我教行。直证极果。更无魔事。如是功德。若何称量也哉。又能诵此经是指显文。能持此咒是指密说。直证菩提是指顿机。无复魔事是指渐机。总之若显若密。能诵持者。其功即是不可及。若顿若渐。能受化者。其福亦是不可及。以此广称功德无尽。以显通经甚深如此。

    △三结经作礼。

    佛说此经已比丘比丘尼(至)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比丘下四众结当机。

    天人下八部结近众。他方菩萨二乘圣仙结远众。

    初发心及大力鬼神结护法众。

    又菩萨二乘结正觉世间。

    天人八部结有情世间。

    一切世间结器世间也。

    结意情尽。语在不烦。可思。

    首楞严经正见卷第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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