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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上流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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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幢房子也经历过逆境,有段时期它落到了一个杂耍团老板手里。他租下它以后,作为它的承租人,在教区登记过,因此用不到费心查考他的姓名。然而他本人却不容易找到,因为他过的是流浪生活,定居的人轻易见不到他,何况那些自封为有身份的人,也耻于承认与他有任何交往。最后,在德特福和附近一带的菜园之间,靠河边的一块沼泽地上,出现了一个白发老人;他穿一身平绒衣服,那张久经风霜的脸好像刺了花纹,只见他坐在一所活动木房子门口吸烟斗。到了冬天,这木房子通常便停在泥泞的海湾口;附近的一切,那浓雾笼罩的河道、那烟霭迷漫的沼泽、那蒸汽回荡的菜园,仿佛都与白发老人在一起吸烟斗。在这一片吞云吐雾的氛围中,活动木房子的漏斗形烟囱也不甘落后,配合其他一切,喷吐着自己的烟雾。

    穿平绒衣服的白发老人听到别人问他有没有租过那幢招租的房屋,露出了惊异的神色,但答说租过。那么他名叫马格斯门?一点不错,托比·马格斯门,合法的教名是罗伯特,但在杂耍圈内,他从小就被叫做托比。托比就托比,托比·马格斯门有什么不好?要是谁认为不好,但说无妨!

    没有人认为不好,他可以放心。但是关于那房子,有些事想请教一下,他愿意告诉大家,他为什么离开它吗?

    当然愿意,为什么不愿意呢?他离开它是为了一个矮子。

    为了一个矮子?

    马格斯门先生加重语气,郑重其事地又说了一遍:为了一个矮子。

    那么,如果马格斯门先生不反对,觉得方便的话,是否可以讲得详细一些?

    马格斯门先生便谈了下面一些细节。

    首先,那是很久以前的事——那时彩票等等还没有禁止。 [1] 马格斯门先生想物色一个恰当的表演场所,他看到了那房子,对自己说:“如果可以得到你,我就要得到你。如果可以用钱租到你,我就要用钱租到你。”

    邻居们冒火了,纷纷表示反对;但是马格斯门先生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反对的。要知道,这是一个有趣的玩意儿。首先,那儿要挂上一大幅画,画的是一个巨人,穿着西班牙灯笼裤,脖子上围着轮状绉领,画有屋子的一半高,用绳子和滑轮吊在屋顶的一根柱子上,这样,他的头就与阳台的栏杆达到了同一高度。还要挂上一大幅画,画的是一个患白化病女人,正把她的满头白发对着全副戎装的海陆军士兵。还有一大幅画,画的是一个印第安野人,正在剥一个外国人的头皮。还有一大幅画,画的是英国种植园主的一个孩子,被两条大蟒蛇卷住——那种我们从未见过的孩子和从未见过的蟒蛇。同样,那儿还要挂一大幅画,画的是大草原上的一只野驴——不是我们平常见到的那种野驴,也不是英国运进过的野驴。最后,还有一大幅画,画的是一个矮子,就相貌而论有些像他,使乔治四世见了吃惊得瞠目结舌,简直不知该把自己高贵文雅的仪表和发胖的身子怎么办才好。就这样,房屋前面挂满了这些画,没有一点光线可以从这一边照进屋子。“马格斯门娱乐场”的横幅长十五英尺,宽两英尺,高悬在前门和客厅窗户上面。入口处有一条由绿呢和树木搭成的过道。一只手摇风琴在那儿不停地奏乐。要说体面,如果三便士还不够体面,怎么才够体面?

    但现在要谈的主要是那个矮子,他是值些钱的。他的名字写的是皇家保加落得旅特不死丑夫基少校。这个名字谁也念不清楚,也不想念清楚。观众照例随意乱叫,把他叫成了丑不基。在同行中,他便叫做丑不死;这一部分是由于那个原因,一部分也由于他的真名——如果他有真名的话(那是值得怀疑的)——是叫厮打克死。

    他是一个不寻常的矮子,名不虚传。当然,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矮,但是个矮子是没有疑问的。他身体非常小,脑袋却非常大,至于脑袋里装着些什么,那只有他自己明白了——这是说如果他思考过这问题,尽管这种事他是很难胜任的。

    这个矮子心地之好是世上少有的!他朝气蓬勃,但并不傲慢。他跟穿花衣服的小丑一起旅行时,虽然他知道,他是天生的矮子,小丑却是靠那身花衣服假扮的,他还是像母亲一样关心他。你从没听他诽谤过“巨人”。确实,对那个来自诺福克的胖太太,他是讲过她一些坏话的;不过这含有感情因素,一个人的感情遭到了一位太太的玩弄,她把他看得还不如印第安人,他自然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了。

    当然,他经常在恋爱,这是人之常情嘛。可是他恋恋不舍的偏偏是一个大块头女人;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矮子会爱小个子女人。正是这点使他们成了与众不同的宝贝。

    他脑袋里有一个古怪的念头,这必然是有它的道理的,要不然它不会出现在那里。他始终相信,他是注定要发财的。他永远不会在任何文书上签名。他学过写字,那是一个没有胳膊的年轻人教他的,这年轻人在靠脚趾挣钱过活(他是一个书法家,在杂耍行业中教过不少人),但是丑不死若要靠写字过日子,他非饿死不可。这想法特别奇怪,因为他没有财产,也没有希望得到财产,他所有的只是一间房子,一只盘子。我说的房子是一只木箱,木箱油漆过,从外表看,像是一幢六个房间的屋子,他通常便爬进箱子,伸出食指上戴着一只钻戒(或者看上去像钻戒的东西)的手,从观众相信是客厅的窗口摇小铃铛。至于我说的盘子,那是只瓷盘子,每逢表演结束,他便拿了它在观众中收钱。他这是得自我的言传身教:“女士们,先生们,小矮子现在要绕大篷车兜三圈,然后退场啦。”在私生活中,每逢有大事要谈,他也用这句话作开场白,夜里上床以前,又用这句话作告别辞。

    我认为,他有一颗美好的心——一颗诗人的心。他坐在手摇风琴旁边摇它的时候,头脑里那个发财的念头总是特别活跃。只要旋律进入他的意识,他便会忘乎所以,大声喊叫:“托比,我觉得我的财产快到手了——用力摇啊!托比,我的金币滚滚而来,数也数不清呢——用力摇啊!托比,我会成为一个大富翁!托比,我觉得大洋钱一个个在滚进我的口袋,我身上装满了钱,简直成了英格兰银行!”这就是音乐对一颗诗人的心发生的作用。除了手摇风琴,他对别的乐器没有好感,相反,还讨厌它们。

    谈起观众,他总是牢骚满腹,这并不奇怪,凡是要靠他们给钱过活的人,大多这样。他对他干的营生特别反感的是,它把他排斥在上流社会之外。他老是唠叨:“托比,我的志向是走进上流社会。我诅咒我的职业,我对观众不满,原因就在于它使我不能跨进上流社会。这对印第安人那样的下贱胚子自然算不得什么,他本来不是上流社会的料子。这对穿花衣服的小丑也算不得什么,他也不是上流社会的料子。但我是的。”

    谁也不知道丑不死把他那些钱干什么用了。他拿的工钱不少,每到礼拜六晚上便拼命摇手风琴,何况伙食还免费——他食量大,吃东西跟啄木鸟似的,不过凡是矮子无不这样。盘子也能带来一笔小收入,他把许多半便士铜币包在一块手帕里,一星期也有不少。然而他还是没有钱。人们本来以为,这是诺福克的胖太太干的好事,其实不是,因为可想而知,你既然仇恨印第安人,见了他便咬牙切齿,在他跳野人舞的时候,也忍不住要嘘嘘喝倒彩,你自然不会拿钱给胖太太,让她养汉子,跟印第安人逍遥快活。

    一天在埃格姆赛马场上,秘密揭开了,这完全出乎人们的意料。当时观众寥寥无几,丑不死为了招揽生意,在他的客厅窗口拼命摇小铃,他的身子跪着,两条腿伸到了后门外面——因为他必须跪下,才能钻进小房子,它容不得他站直身子——他从肩上回过头来向我嚷嚷:“瞧,这就是你的好观众,真见鬼,他们干吗不滚进来啊?”正在这时,人群中来了一个人,他举起一只信鸽喊道:“这儿有人买过彩票没有?刚才开奖啦,头奖号码是三七四二!三七四二!”我恨不得揍这个人一家伙,因为他一嚷嚷,观众的注意力便分散了,要知道,只要出了什么新奇事儿,观众随时都会走开,你如若不信,不妨试试,随便找个借口,把大伙儿召集拢来,只要有两个人迟到,大家便会回头瞧这两人,不来听你的。总之,我对那个嚷嚷的人很不高兴,心里在骂他,但蓦地看到丑不死的小铃子给扔到了窗外,落在一个老太婆身上,他本人也一跃而出,踢翻了箱子,把它的秘密统统公之于众了。他抓住我的小腿,对我说:“带我到车上去,给我浇一桶凉水,要不我非死不可,我中奖啦,发财啦!”

    丑不死得到的奖金是一万两千多镑。一张彩票的全部奖金是两万五千镑,他买了半份,现在中奖了。他干的第一件事是提议与印第安人决斗,每人打赌五百镑,他的武器是一枚毒针,印第安人的武器是一根棍子;但是没有人肯掏那笔钱给印第安人撑腰,事情只得作罢。

    他发狂似的过了一个礼拜——他的心情如何可想而知。要是我让他摇风琴,我相信不消两分钟,他就会把它摇破,幸亏我们已把风琴藏好。后来他清醒了,对所有的人都十分慷慨,花钱大手大脚。那时他把他认识的一个年轻人找来。那人外表非常文雅,实际是赌场里拉人下水的骗子(他的出身相当体面,父亲开马车行发了财,可惜生意上遭了一次挫折,因为他把一匹灰色老马漆成栗色,冒充纯种马出售),他自称名叫诺曼第,实际并不是。丑不死对他说道:

    “诺曼第,我现在要走进上流社会了。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

    诺曼第答道:“丑不死先生,如果我没有听错,你的意思是,今后一切费用都归你负担?”

    “不错,”丑不死先生说,“你还可以得到一大笔津贴。”

    骗子立刻把丑不死先生抱到椅子上,跟他热烈握手,眼睛充满了泪水,用诗歌回答道:

    “我的船在岸上,

    我的舟在海上,

    我现在别无要求,

    只想与你一起出游。”

    他们穿着丝绸衣服,坐上四匹灰色马拉的马车,前往上流社会。到了伦敦,他们住在蓓尔美尔大街,从此杳无音信。

    第二年秋天,我正在巴托罗缪市场表演,一个仆役打扮得奇形怪状,穿着乳白色灯芯绒裤子和长统马靴,给我送来了一张请帖,于是我在指定的一个晚上,洗得干干净净,来到了蓓尔美尔大街。高贵的先生们已用过晚餐,正在喝酒,在丑不死先生的大脑袋上,那对眼睛呆滞无神,使我不免替他担心。那儿共三位仁兄(我是指一起作乐的共三人),第三个人我也认识,曾看到他穿一件罗马式衬衫,戴一顶披豹皮的主教冠,在野兽杂耍团的乐队里乱吹单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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