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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什么也没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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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他浑身忽散的冷意骇到,艳阳底下,也觉手心发凉,脚步生生顿在原地,尽管大使馆的银色楼宇已近在咫尺。

    她不明白的是,这一切,我真希望是在演电视。

    他们几个大男生里,除了萧何,全都没有买菜的经验。偏偏萧何得先回家和母亲吃饭庆祝,于是他俩回刘家布置,买菜的事儿全落在我头上。

    关键是,我因为太过慌张,乃至于忘记自己手里还提着大堆的菜。手舞足蹈间,那堆猪羊肉就如同我一样,飞扑到他自认为颠倒众生的那张脸上。

    昏沉之间,我以为对方说的是中文“卧槽!”,当即怒不可遏地转过身。

    “地点。”

    起初,连我自己都不明白这股惆怅的出处,直到盛杉抄着手,款款而出。她应该目睹了蛇厂老板哭诉的全过程,脸上写着四个大字:意料之中。

    说着,我大半个身子凑过去,顺便抬起了手里的猪肉,要他闻:“香不香?”

    对面的青年警察一脸“谁是你叔叔”的表情,懒洋洋地将笔录扔到我面前:“那小区足球场就是对方买地建的,属于私有。况且你突然出现,还抢了人家刚要入口的冰棒,受害者要求赔偿。”

    耳边是滴滴不断的鸣笛声,面前是泼了墨样的画中少年。他原本应该如这个年纪的所有男生那样,如刘大壮与萧何那样,行事莽撞,犯错后再说“请原谅”,在打打闹闹中成长。但,上帝给了他一副好的容颜,一个好的家世,却总归是拿走了些什么,作为交换。

    片刻,魏光阴推门而出,顿顿重复。

    一瞬间,男孩清明的眼雾气蒙蒙。

    “以前听人说,最痛的别离,是说过再会,却自知相见无期。现在才发现,原来最痛的别离,是那个人离开了。而关于他/她的回忆,我们什么也没忘记。”

    “这是对方留下的地址,说赔偿金要亲自寄过去,三日内即可。若超过时限,你可要留案底了,对上大学可有影响的。”

    愤愤间,魏光阴接过我手里的东西,一边垂头冥思,一边分心安抚我。

    你有没有试过很想找一个人?带着电视剧女主角的心情,以为每个转身,总会瞥见他笑脸相迎。可最后,都是陌生与疮痍。

    然而,再没机会诉与他。

    毕业季匆匆来临,萧何加入了我们的复习阵营。他与刘大壮底子不差,临时抱佛脚两月,竟然真顺利地拿到B大录取通知书。魏光阴和我也不出意外地受B大青睐,尽管与之无缘,心中还是满满的欢喜。

    他将菜重新交回我手里:“你先去,我打个电话。”我不疑有他,转身进门,听他的声音隐隐传来。

    刘大壮缓缓跟上,在我眼圈红得厉害时,从荷包里抄出一张折叠的纸扬了扬说:“我帮你买了下一班的飞机,去美国。”

    见我上当,刘大壮哈哈大笑,直不起腰:“《流星花园》里不是这样演的吗?怎么样,我刚才的表情是不是很花泽类!”

    有那么几秒,我察觉背后有道打量的目光落在我和魏光阴的方向,不多久回头,发现银色路虎已绝尘在人潮。

    我太阳穴一跳:“他已经定好机票了?”

    “喏,你的脸冻得快破口了。”

    我发红的眼圈彻底热泪盈眶,几乎以迅雷之速抢过那张纸,感谢的话未来得及说,却见上方一行小字:欠款人,程改改。经××……

    “手机没电了,魏光阴呢?”

    她贡献了一张公交车票和自己刚买到手的宝宝霜。

    不出意外,“么”字没出口,已被强势来袭的圆球体亲吻整个鼻梁。

    晴天霹雳也不过如此。

    是的,如愿以偿。似乎闭上眼,明天的离别就不会如期上演。

    “那不行,你得出去长见识,回来再讲给我听。”

    “我明白,这是个看脸的的世界,他见死不救,我认了,但也不必将我往火坑里推啊!一点也不讲人道主义!”

    再醒来,我与刘大壮已在辖区派出所。他率先清醒,一张大脸凑近,吓得我几乎再晕过去,可他一句话将我定住:“程小改,魏光阴早上十点的飞机。”

    “不是那种追,是另外一种追。”

    “放心吧,穗晚,我帮你看着她,等你回来。”

    “我说过的,那家伙眦睚必报,根本不像表面那样简单。”

    单纯的她以为我还在介意无法同去美国,遂推门而入,蹿上床来抱住我说:“每个假期我都会回来看你和爸妈的。想念的时候,也可以上网呀。”

    成为众人视线焦点的他抹一把脸,佯装轻快走到我和程家父母身前,无视众人异样眼光,不知从哪里唰地变出个东西。

    稍微冷静下来,我才想起给刘大壮打电话,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堆后,那头的人开口:“你在哪儿,我来接你。”

    正值周末,派出所人不多,值班警员似乎还有话要说,却死活摁不住一个我。我像准备要去哭长城的孟姜,还没到长城就先涕泪横流。

    幸好刘大壮也喝醉了,不然听我自称宝宝,他估计真会一巴掌扇死我。但不知走狗屎运还是怎么,我摇摇晃晃进小区时,一辆奔驰卡车恰好行进中,将我完全挡住。保安的注意力全在检查对方证件上,没人注意到我。

    语毕,两人眼底只余下风驰电掣的我。然而,人来人往的大厅,我众里寻他,却始终没见那个伶仃背影。

    叶慎寻拧眉,忍过一阵翻滚的恶心,将手机拿离耳边一些,偏头怒视我和那堆猪肉。我咽口唾沫,做好与他决一死战的准备,远远却见一道细长身影徐徐而来,立刻撒丫子飞奔而去。

    他情绪激动地说了许多,只差没涕泪横流。拼凑间我才得知,原本建蛇厂的那块地就是老板租来的,最近却被人高价买下,要他们强制搬出,可这大堆的蛇根本没去处,但我依旧有些蒙。

    不消一秒,我翻身而起。

    没有星光的夜,唯独明月的清辉万年不动地洒下。两个十八岁的少女抱在一起,为青涩的忧愁辗转难眠。那时的我,如果知道,这次分别意味着什么,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被盛杉吓到。

    我一边哭一边问:“刘维,你认真喜欢过一个人吗?如果认真喜欢过,就会明白,关于他的一切,都是珍宝。”

    不会。但我怕不分散注意力,眼眶又会猝不及防地泛红,在刘大壮面前丢脸,我一定会死。

    “所以,程改改,你对魏光阴的感觉是,想要在他身边落脚,却又想逃,承认吗?”

    “也谢谢你来送我,刘维。”

    “开车!求您!”

    这时,刘大壮才想起他的心上人也要远走高飞了,表情变得和我一样讪讪的,用历经沧海桑田的语气说:“唉,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男孩身体顷刻僵硬,质朴的眼光闪啊闪,终归为平静的祝福。

    原本办完交接后,我和魏光阴约好同去大使馆,询问签证进度。我俩碰过头后,盛杉的话频频浮现,我终忍不住向魏光阴问起。

    我以为他又要变身花泽,抬手就想施以暴行,细看才发现他摸出的东西是一款绝迹许久的宝宝霜。面霜年月已久,外封却并未有灰尘的痕迹,看上去被人保存尚好。

    那日,我和刘大壮并肩,一起抬首看飞机冲向天际。他说,他终于明白我送魏光阴离开的心情。

    一根冰棒?要我赔偿?好歹他也买只娃娃雪糕行不行?

    他大约没想对方会抛弃尊严找上我,一怔,没直接回答,简洁的四个字:“恶有恶报。”

    承认吗?

    直到现在,刘大壮还对诸多细节记忆尤深。包括他蜷缩在车站前,曾看见过的一盏坏掉的路灯。

    是,为了我?

    程穗晚被他的傻气逗笑,柳枝一样的眉毛抖得更厉害,倏忽倾身,用自己的细胳膊抱住咫尺之远的男孩。

    若非蛇老板满脸横肉上的那道疤,我几乎认不出他。可时过几月,对方似乎在第一眼就记起了我是谁。

    大学会不会太好考了些,就他这文字水平,语文居然能及格吗?!但听他胡乱一说,怎么也那样高兴。

    “刚送别他,这会儿不知道有没有入安检。”

    “我早就,早就想问,你挂个这破玩意儿干啥。”

    萧何毕竟与蛇厂老板一个村,估计听到点儿什么风言风语,立在一旁没说话。

    难得见我一张正经脸和可怜兮兮的模样,刘大壮默,嘴唇翕动片刻,最后什么也没说,自己干下一瓶啤酒。

    等待回信的时间,比世纪漫长。然而手机屏幕接近凌晨才亮起:早有预料。祝好。

    出来小会时,我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正常,刘大壮却说:“本来想给魏光阴举办个欢送会的,他却说要准备的东西太多没时间,只好机场送行再见面啰。”

    那个男孩,我喜欢就够了。

    我亟待解释,一时半会儿却没想好怎样说比较妥帖。再抬首,只见宽阔长街上,他的背影渐远。

    曾经,我对十八岁的期许有两个:1.在恰好的年华,用奋不顾身的姿态,去喜欢一个人。2.与三五好友,喝到通宵达旦。

    单纯的程小姐不疑有他,眉眼弯弯接过,紧紧拥抱我,勒令道:“程改改同学!我走以后,你可以交朋友,但对她不许比对我好!”

    打死我也不可能记错,那就是小时候最爱吃的糖水冰棒啊!

    眼看蛇厂的青年工越靠越近,我眼角余光瞄到路边停着的那辆银色路虎,当即头脑一热,嗖地跑过去,拉开车门,以天雷动地火的架势坐上。

    我俩喝得晕头转向,在大街上吵闹。不知走了多久,经过一个看上去特别高档的小区,别的地方都暮霭沉沉,唯独这里灯火通明。透过缝隙看去,我发现游泳池,欢喜雀跃地拍掌说:“宝宝想游泳!”

    那晚,手机再也没提示过有消息。我莫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蒙着被子流眼泪。中途怕被人察觉端倪,打开了电台掩盖,可那压抑的哭声还是被程穗晚听见。

    “程改改,你不嘴贱会死!”

    他身边跟着几个青年男子,兴许是蛇厂工人,见我故意装作不认识落荒而逃,他略显讥笑地凑头在那些青年男子耳边说了些什么。片刻,那几个人跟上。

    程穗晚还是掩不住的失望,可怜兮兮的眼神:“早知道你不去,我也不去了。”

    “拜托,人家从来没和你聚过。”

    刘大壮是第二个知道我去不了美国的人。相比萧何的若有所思,他表现出来的是欢喜雀跃。

    前者,我没能做到。只能靠后者,弥补豪情壮志。

    “Excuse me?”

    我的心提到嗓子眼儿,生怕他们真过来连拉带拽,透过车窗看,好在对方交头接耳一番后作鸟兽散。

    看了看刚破门而入的另外俩便衣,我眼角的水珠子霎时挂住:“警察叔叔,我虽然晕了,但我的记忆肯定没错。我昨晚进的是小区足球场,并且我没抢劫,你看我浑身上下也没赃物啊!”

    来电显示是个女孩子,备注冉冉。我忆起认亲乌龙当日,他与老首长在小阁谈话,似乎提到过一个解冉的名字,应该就是这位没错。

    我高声反驳,下意识地维护魏光阴:“照你这样讲,难道做错事的人都不需要付出代价吗?”

    一个住高级小区的人,手中握着一只再廉价不过的糖水冰棒,这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我一时惊怒交加、痛感袭来、酒精上头、气急攻心……各种情绪交织,终于如愿以偿地晕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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