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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漠北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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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交代手下一声,匆匆走去,拍着来人肩膀,笑道:“胡青兄弟?这些日子忙得脚不沾地?为何兄弟请喝酒都不见你出现?”

    叶昭低下头,用最严肃的语气,最缓慢的速度,告诫她们:“我叶昭从不打无意义之战,不攻无用之城,既然是挑了他,就是他有让我非要不可的地方。至于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好不好,合不合适,我心里有数,还用不着你们来做决定。”

    两个女孩你看我,我看你。经过短暂沉默后,口直心快的秋华憋不住心事,抢先道:“将军,我们是讨厌他!一个泡在蜜糖水里,温柔富贵乡长大的废物男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将军你没嫌弃他,已是他三辈子修来的福分!他倒先嫌弃起将军来!枉费将军你待他那么好!真是不值!像这般无耻混账的窝囊废,在咱们三军中随便挑个阿猫阿狗都比他强!”

    夏玉瑾见大家老实后,在街上随便逛了圈,并告诫相熟的家伙,让他们以后要做坏事就做干净点,别给他没脸,也别闹到明面上来。那些家伙个个点头哈腰笑着说晓得,做事绝不给郡王添麻烦。

    他慌乱得失去神智。

    胡青擦干眼泪,追上了她的步子,大声问:

    负责文书工作的老杨头听闻要有新御史上任,战战栗栗地花了一个通宵将过去所有资料都弄整齐,待听见新御史是南平郡王,他呆滞了半个时辰,然后花了十个晚上,加班加点将部分资料整理重抄了一份,熬得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叶昭身材高挑,武功高强,说话做事都比男人更狠辣,说她是女儿,好比指着只老虎硬说是绵羊,根本没人相信。

    恍惚中,看见红莲般耀眼的火光中,站着威风凛凛的战神。

    你的遗命,我暂时无法做到。

    早知如此,他何须花那么多时间将南平郡王的名字在文书上抹除?

    叶昭向东走去。

    他梦想衣锦还乡,孝顺父亲。

    “那个凶婆娘真会使唤人。看你脸色憔悴得,嗤嗤……”夏玉瑾对这位被他媳妇压迫的家伙有同病相怜的感觉,便拉来老板,让他上两壶最好的花雕酒和半斤卤猪耳,坐下劝道,“以胡兄弟之才,参加春闱,中个举人进士不成问题,何苦做个小小参谋,未免太委屈了。”

    夏玉瑾随手点出里面几个笑得最厉害的,吩咐官差道:“穿蓝色衣服的家伙昨天在醉云楼吃了霸王餐,下巴有颗痣的死胖子五天前参与了殴打事件,瘦得像猴子的那个家伙涉嫌诈骗,统统带回去给本王问话。”

    后来……

    巡城御史官虽小,手下还是有个百十号人。

    女人变脸速度之快,简直令人惊叹。

    雍关城的大火渐渐熄了下去,家园烧得差不多了,活着的人也不多了,剩下的只有仇恨。

    胡青点头:“何止是凶,简直是个混蛋。从小就穿男装,蛮横霸道,招摇过市,见不顺眼人的就随意欺凌,什么坏事都有她一腿。叶老将军对她的行径恨得要死,三天两头动手打架,半个月吼一次要逐她出家门。”

    可是,乡在哪里?父亲在哪里?

    叶家抵不住叶昭的混账,又没脸承认她是女儿,只好对家里人下了封口令。

    叶昭冷冷地说:“夏玉瑾再不济也是南平郡王,是太后面前受宠的嫡孙,还是上京的地头蛇。若他真心要收拾你们,随便都能拿出十种八种手段来。如今是他心善,不愿认真与两个女孩子计较,你们也不要将他的忍让当筹码,随便在他脸上踩!”

    纨绔混混们,多多少少都做过几件亏心事,见夏玉瑾要恼羞成怒,翻脸不认人,赶紧闭嘴,就是憋笑憋得肚子痛。

    两人联手对抗蛮金,关系开始好转。

    夏玉瑾想明白其间关键,问:“你既讨厌她,何苦要跟着她做事?”

    叶昭的声音很冷静,仿佛在述说与己无关的事情:“我自诩天赋比男人高,学得比男人好,比男人更努力,这样的结果叫我如何甘心?所以我痛恨父亲,痛恨女儿身份带来的束缚,甚至痛恨整个叶家和漠北。每天带着狐朋狗友,胡作非为,逞凶好斗,在恶棍们的崇拜中,用暴力得一时快乐,甚至不管不顾地偷了父亲的军符,伪造书信,带了兵去打仗,想给他添堵,想证明自己比男人更强……以为这样就可以挣开身上的蚕茧,得到解脱。”

    胡青听见声音,默默看看这手中酒杯,暗地里吸了口气,待抬头时,狭长的双眼里含着的鄙夷已被温柔的笑意掩下,他叹了口气:“将军布置下来大批任务,忙得连睡觉都合不上眼。”

    他在这边骑了匹温顺的马,大摇大摆地走着,上京的流氓混混们在那边轰动了,纷纷三五结群,呼朋引伴地跑出来看热闹,坐在茶寮酒馆,喝酒的喝酒,喝茶的喝茶,磕瓜子的磕瓜子,对着穿崭新官服的夏玉瑾指指点点,想到他以前的所作所为,直说是“耗子看粮仓——监守自盗”

    秋水嘴唇微微动了下,还想再为胡青抱不平,可是看见叶昭眼中冒出的厉色,赶紧将满肚子的话统统吞了回去。

    十六岁的大男孩,终于抱着膝盖,哭得声嘶力竭。

    风夹杂着热气,吹过树梢,奏出凄凉的丧歌。

    路过杏花楼的时候,正值响午,闻到酒肉飘香,腹中饥肠辘辘。

    老杨头忽然有想哭的冲动。

    秋华秋水惨叫一声,抱着脑袋,哀怨地看着她,强辩道:“哪有欺负?”

    秋华秋水站得笔直,大气都不敢出。

    叶昭等夏玉瑾走远后,来到她们身边,伸出手指,给一人脑袋上敲了一个大爆栗,斥道:“越来越没规矩了!欺负我男人不要太过火!”

    “这里还有个小杂种!真会躲,找死你爷爷了。”

    趁破晓时分,人们警惕心最低的时候,快点逃。

    启明星在天际熠熠生辉,美丽而耀眼。

    叶昭读书糟糕,她二哥比她也强不到哪里去,胡青小小年纪却聪明伶俐,乖巧懂事,素有神童之称。叶家上上下下提起他没有不夸的,再看自家两个不成器的,更忍不住扼腕叹息,经常将三人拿来做对比“看看人家胡青,再看看你。”“你们俩混帐小子,加起来能有胡青一半懂事,老子就能多活十年。”

    都是丢脸,自然要选少得丢。

    秋水补充:“比如胡军师,比他好一万倍,对你又言听计从,若是你让他娶你,他铁定二话不说……”

    秋华和秋水立刻朝他背影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悄悄鼓掌庆祝。

    曾互相憎恨的两个人并肩而立,静静地看着,看熊熊烈火在黑夜的帘幕上画出大片大片灿烂晚霞,残忍地将家园吞噬。叶府的朋友、思静书院的同窗、桂香酒肆的好酒、西街的美人、月牙楼的古玩、万古轩的梅花……只有失去的时候,才会深深明白这一切的美好。

    鲜血顺着青石地面,徐徐流淌着,侵入柳条筐,浸湿了他的衣角,尚有暖暖的温度。

    雍关城的西面就是蒙祈镇,蛮金尚未追到。

    父亲的身躯静静躺着,苍老弯曲的脊背已永远睡下。

    他再也不会在夜里用难听的声音,念四书五经催眠他入睡了。

    发现他的蛮金兵眉开眼笑,提着他的领子扯出柳条筐,然后愣愣地看着自己被拦腰砍成两段,连着手里的胡青,一起滑落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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