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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艰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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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怕不小心砸到脚,非得扯下墙上的狼牙大棒,狠狠丢到她脑袋上去。

    “别生气,我读书就是爱走神,”叶昭有些内疚,忙给他斟茶递水顺毛,为了转移仇恨,还将自己收集的碧水剑拿出来给他看,讨好道,“别想了,书不是一下子能读完的。这剑可是千金难求,多少学武之人甚至愿意为了它去拼命的珍宝,要玩玩吗?”

    叶同学从神游中醒来,话只听了半截,愣愣地看着他,木然许久,不确定地问:“工?什么工?绣花什么的我不行,要不……每天给你屋子扫次地?”

    夏玉瑾赶紧退出大门,揉揉眼,使劲朝长风阁上挂着的门匾看了无数次,确认没有走错自家大门,才再次默默地走了回去。对着正翘着腿,很不文雅地盘坐太师椅上,专心致志把玩新弄到手的扶桑刀的叶昭,重重地咳了声。

    夏玉瑾绝望地栽倒在桌子上,再也不动了。

    唉,人生中充满种种无奈,总要有点牺牲奉献精神的。

    这该死的混球完全没听!

    比如她不善妒,不会像徐侍郎的夫人那样,见丈夫喝个花酒就提着两个擀面杖追五条街痛揍。至于叶昭会不会来找自己商讨哪里的花酒更好喝,哪家青楼美人的屁股大这种问题,最好不要深思。

    半个多月后,南平郡王府修缮完毕,安王府彻底分家。

    当他奔进久违重逢的卧室,顿觉眼前一亮,门前两排兵器架,上面插着各种各样的矛、钺、戟、叉、钯、戈等长兵器,屋内墙壁悬着一把狼牙棒和几把长弓重弩,缠枝粉彩花尊里插着几把宝刀宝剑,桌上搁着斧头、凹面锏、长鞭、双截棍、三节棍等等,原本放珍宝古玩的玲珑阁上全是暗器。

    夏玉瑾说干就干,他就近在书房将《女则》《女儿经》《贤妇传》《列女传》《闺阁女四书集注》《内训》等书籍统统翻出,带着一点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幻想,奔去寻下朝回来的叶昭。

    兵荒马乱,忙得母猪都要上树的情况下。

    两人先是互相交流了一下自身的文化水准,确认不学无术的等级。

    “去去,谁信你的眼光?!”夏玉瑾嘴里驳斥,心里却给夸得有些欢喜,他在院子里走了几步,正好走到秋华与秋水面前,便问她们感觉如何。

    这是兵部的武器库吗?

    只要他咬紧牙关,脸皮放厚,顶住流言。然后藏好手上的和离书,然后好好和叶昭沟通,好好教育她,至少要让她懂一点点怎么做女人的道理,别总是爷们得让人忍无可忍,还是可以勉勉强强不和离的。

    夏玉瑾不确定将来要不要和媳妇和离,所以不打算和她同房。但两人最近感情稍微好转些许,便在挑出两个相邻的院子,各自住了进去。从此一边是兵器林立,刀光剑影,一边是蟋蟀骰子,鸟语花香,看着非常怪异。杨氏挑了离将军与郡王都比较远的院子,专心掌管中馈,眉娘和萱儿为了争离将军住的凌霜阁最近的听花小院,差点吵翻了天,一个骂对方是狐媚子,一个骂对方胸大无脑,差点就掐了起来,最后还是被夏玉瑾发现喝住,被一起发配去离凌霜阁最远的乌月轩……

    叶昭夸奖:“穿上去看着真不错,有官大爷的款。”

    秋水:“要不要让绣娘给你做个绿色头带?把将军收着的那颗大珍珠镶上去,配成一套肯定好看!”

    夏玉瑾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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