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再去理会地上的失败者。
“你也有这个!”兰大小姐来了精神,两眼发亮,伸手抚摩,“细密轻软,色如烟霞,果然是绮云庄所出,多少钱?”
“这么早叫什么?”
“什么?!”兰大小姐失声,“这些菜我天天吃,哪有这么贵?”
于是江小湖不再言语,埋头猛吃。
自从二人进门点菜起,掌柜的视线就一直没有离开过这张桌子,闻言立即报出了帐单:“……一共是四十八两七钱。”
“下次叫我遇上,必定揍个稀烂!”
江小湖看了她半日,突然叹了口气:“你为何非要跟着我?要知道,你根本就不喜欢我。”
“说得对极啦,”兰大小姐蹲下身,笑靥如花,“不过你要变得有用点儿。”
银牙一咬,她恨恨地甩开那只手,快步走了出去。
“我这里银子不多,只剩二十几两……”话没说完,兰大小姐整个人都僵住了,面如土色,“糟了,银子不见啦!”
“难怪方才找你不见,”兰大小姐恍然,接下来似乎又想起什么,惊叫,“那簪子是你们江家送我的聘礼,怎能当了它!”
“别别!”江小湖哇哇大叫,歪着脑袋躲闪。
白皙柔嫩的手缓缓地、不轻不重地从鼻子、眼睛、耳根处抚过,手感竟很不错,这样的皮肤在男人中已经算上等的了,如今蒙着层水光,在阳光的映照下更加美丽,当然,除了那两块青肿。
顶棚十分精致,亭亭如华盖,其上镶嵌着无数明珠宝玉,四角璎珞轻垂,只是这辆华丽的马车并无车壁,只垂着几面洁白的纱帐,偶尔被风掀起,其中人影若隐若现。
江小湖瞟瞟四周,疑惑:“有什么不对?”
“你敢不洗!”
“绣云罗还好啦,就是颜色差些。”
“我喜欢很多菜。”
“……”
这次兰大小姐只嘀咕了一小会儿,终究还是叹了口气,不再计较,东西当了今后可以再赎,目前还是银子最重要。
江小湖也在发抖:“这人胆敢行刺水风轻,莫非是疯子?”
“水风轻,纳命来!”随着一声大喝,旁边楼上突然窜出个人影,手中寒芒亮起,如闪电般,径直向马车上的人刺去。
“是我,我是你老婆!”
“喜欢我?”江小湖倏地坐起来,诧异地瞪着她,嘴巴张得足足可以吞下一个鸡蛋,好半天才回过神,苦着脸笑,“那我实在是太有福气了,兰大小姐,我与你根本没见过几面,你又几时喜欢上我的?”
“五十两银子一尺。”
“该死的小偷!”
几辆马车载着物资,不疾不慢,有序地前行。
早听说这小子是个不爱惜钱财的,公认的没良心,当初老子老娘一大家子人死了,他屁都不曾放个,如今居然肯替毫不相干的人收尸,真他妈有大功德,像他这种东西能活下来就已经是老天不开眼了,如今居然还娶了这么个漂亮又笨蛋的老婆,真是没公道啊!
原来江小湖真娶了个漂亮老婆!所有人都在窃窃私语,有人指着他脸上的青肿之处,面露同情之色,可惜,是只母老虎。
兰大小姐呆了呆,缓缓收起拳头,垂首不语。
“是我错啦,不该打你,”她突然抬起头,擦擦眼睛,笑了,“不怕的小湖,我们现在去赚钱,只要你赚了钱,今后就没人敢笑话咱们了。”
更便宜的?掌柜看了她几眼,态度顿时傲慢许多,冷笑:“买不起还这般挑剔,姑娘下次再买衣裳,怕是要认准我这门再进了!”
“老婆……”
兰大小姐闻声奔过去,确认石头后面那个半梦半醒的人就是自己的夫君之后,顿时大喜,拼命推他:“你快起来,快起来看!”
“五十两?”兰大小姐惊叫一声,缓缓缩回手,好半日才低声问,“这……有没有便宜些的?”
“你的首饰!”江小湖惊叫。
江小湖慌了:“我不洗。”
“……”
天水城主果然名不虚传,连手下的人都这么厉害,兰大小姐羡慕地望着那辆马车远去的方向,冷不防一张脸突然从面前冒出来,挡住了她的视线。
“……”
半日。
好半天。
“不是疯子,”兰大小姐想了想,冷静下来,“他必是为生活所迫,或者有不得已的缘故,否则再厉害的杀手也不敢贸然接下这笔生意的。”
“我把昨日那支金簪拿去当了。”
全身上下除了衣裳裤子还在,值钱的东西一件不剩,连腰上的玉佩都没了,这次打击着实不小,相对于二人先前窘迫的困状,无疑是雪上加霜。
“你哪里来的?”兰大小姐喜得跳起来。
“我有银子,怎么会没得吃?”
江小湖叹了口气,拉她:“我们走吧。”
猩红的血汩汩地淌,地上已形成了几道纵横的小河。
“什么?”兰大小姐跳起来,瞪眼,“你不洗脸,晚上怎能跟我睡?我不要这么脏的夫君!”
“水城主亲自出来采办货物啦!”
“我是怕下顿就没得吃了。”
长兴布庄。
饭毕。
“兰大小姐,你确定,你吃得下这么多菜?”
掌柜不耐烦:“姑娘,如今小店的生意也不好做……”
老婆鼓励,江小湖也觉得意气风发:“好。”
掌柜原本靠着柜台打瞌睡,突然发现有客进门,急忙笑嘻嘻地站起来招呼生意,不过待他看清跟在后面的那个人之后,立即变作不耐烦的模样:“江小湖,你来做什么,莫非也要做衣裳?”
就这一转眼的功夫,江小湖竟不见了。
“我就是不爱洗脸。”刚刚喊出这句话,意识到危险,江小湖拔腿就跑,可惜还没跑出几步,耳朵就被一只纤纤玉手给拎住了。
兰大小姐有些不自在,碰他:“喂,你斯文些啦。”
闻言,掌柜上下打量了二人几遍,嘲笑:“又搭上哪个楼的姑娘了,肯花钱替你做衣裳?”
“那是我家,自然要回去,”江小湖懒洋洋地躺在地上,双手枕着后脑勺,望着她,“你若是害怕,可以家去,不必跟着我的。”
清晨,初升的太阳斜斜照着草地,草地上绿油油一片,叶尖犹沾着露水,晶莹的露珠折射着阳光,如钻石般五光十色,璀璨美丽。
“谁说我不喜欢你?”
“先去吃饭吧。”
哟,江小湖这小子果然娶了个老婆?
终于,掌柜擦擦汗水,狠心从里头屋里抱出一匹银红的缎子来:“姑娘果然是识货的,这是小店的镇店之物,江南绮云庄的货,若还不入你老人家的眼,就请往别处去吧。”
一直不作声的江小湖此刻却突然从怀里摸出两锭银子:“我有。”
江小湖犹未清醒,闭着眼翻了个身,嘟哝:“谁呀!”
“我就知道你不买,出去出去!”
然而下一刻,他就像支中途脱力的箭,软软地掉到了地上,发出闷闷的一声响,再看时,咽喉处已经多了个血洞,连哼一声都没来得及。
“还有没有……呃,更便宜的?”声音小得像蚊子。
马车没有停,马车上的人也没有动静,车上四个侍女甚至连看都不看这边一眼,仍旧保持着先前漠不关心的神态,亭亭而立,好象根本就没注意到主人的危险。
剑尖已将触及纱帐,行刺之人狂喜。
这句话从女人嘴里说出来,通常只有两种情况,第一是故意撒娇赌气害你着急,第二就是找不到理由,你若聪明些,就不该再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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