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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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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

    园篱第三十一

    栽树第三十二

    种枣第三十三诸法附出

    种桃柰第三十四

    种李第三十五

    种梅杏第三十六杏李□附出

    插(一)梨第三十七

    种栗第三十八

    柰、林檎第三十九

    种柿第四十

    安石榴第四十一

    种木瓜第四十二

    种椒第四十三

    种茱萸第四十四

    (一) 明抄作“插”,金抄原作“种”,后校改为“插”;黄校、张校、湖湘本作“种”。

    园篱第三十一

    凡作园篱法,于墙基之所,方整深耕。凡耕,作三垄,中间相去各二尺。

    秋上酸枣【一】熟时,收,于垄中穊种之。至明年秋,生高三尺许,间斸去恶者,相去一尺留一根,必须稀穊均调,行伍条直相当。至明年春,●【二】敕传切(一)去横枝,●必留距【三】。若不留距,侵皮痕大,逢寒即死。●讫,即编为巴篱【四】,随宜夹缚(二),务使舒缓。急则不复得长故也。又至明年春,更●其末,又复编之,高七尺便足。欲高作者,亦任人意。非直奸人惭笑而返,狐狼亦自息望而回。行人见者,莫不嗟叹,不觉白日西移,遂忘前途尚远,盘桓(三)瞻瞩,久而不能去。枳棘【五】之篱,“折柳樊【六】圃(四)”,斯其义也。

    其种柳作之者,一尺一树,初即斜插,插时即编。其种榆荚者,一同酸枣。如其栽榆,与柳斜植(五),高共人等,然后编之。数年成长,共相蹙迫,交柯错叶,特似房笼(六)。既图龙蛇之形,复写鸟兽之状,缘势嵚崎【七】,其貌非一。若值巧人,随便【八】采用,则无事不成,尤宜作机【九】。其盘纾茀郁【一0】,奇文互起,萦布锦绣,万变不穷。

    (一) 明抄作“敕传反”,黄校陆录误作“敕博反”,金抄“传”字不清楚,“反”作“切”。

    (二) 金抄、明抄作“缚”,音篆,缠束、扎缚的意思;黄校陆录作“●”,黄校刘录作“剔”,湖湘本、《津逮》本作“剥”,渐西本作“●”,均误;《辑要》引则作“缚”。

    (三) “桓”,明抄阙末笔作“●”,是南宋本避宋钦宗赵桓的名字改的,金抄是北宋系统本,仍作“恒”不阙笔。

    (四) “折柳樊圃”,《诗经.齐风.东方未明》的一句。“圃”,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均作“园”;金抄作“圃”,同《诗经》,《学津》本、渐西本及《辑要》引同。

    (五) 各本均作“直”,惟金抄作“植”,《辑要》引亦作“植”。这是指榆与柳混栽,榆如常栽法,柳则斜插,故从金抄作“植”。

    (六) “笼”,金抄、黄校、明抄同,明清刻本及辑要引作“栊”。黄麓森校记:“栊、笼古通。”“房栊”指窗棂,取义于横直敧斜,盘互玲珑。

    【一】 “酸枣”,野生小枣,灌木或小乔木,通常为灌木状,适宜于作砧木,俗亦名“野枣”。现在长江流域有栽培。古名“棘”,亦名“樲”或“樲棘”。《本草纲目》卷二九李时珍解释说,枣树高,故重朿作“枣”,棘树矮小,故并朿作“棘”。“朿”就是针刺。

    【二】 “●”,音川,指修剪树枝,俗称“川树”,实即“●树”。此字各本多讹作“●”、“剔”或“剥”,据金抄及清刻本改正。

    【三】 “距”是鸡距;这里指切除分枝时,要保留基部的一小段,像“距”那样,不能齐基部切光。

    【四】 “巴篱”,篱笆。

    【五】 古代所谓“枳”,兼指枸橘和香橙。但香橙是小乔木,刺也不太多;枸橘是灌木而多刺,适宜于作篱笆。《文选》潘岳《闲居赋》:“芳枳树篱。”刘良注:“枳,果树也,以为藩篱。”《要术》和潘岳所称的“枳”,应均指枸橘。“棘”即酸枣。枸橘与棘均适宜于种作篱笆。

    【六】 “樊”,遮蔽。“折柳樊圃”,折取柳条,插植围绕起来作园圃。

    【七】 “嵚崎”,高昂奇特。“嵚”音歆。

    【八】 “随便”,随其形状之所便。

    【九】 “机”,通“几”,指承放物件的各种几和座架之类。

    【一0】“盘纾茀郁”,形容枝干错综盘曲多变的各种奇特的形状。“茀”音弗。

    栽树第三十二

    凡栽一切树木,欲记其阴阳【一】,不令转易。阴阳易位则难生。小小栽者,不烦记也。

    大树髡【二】之,不髡,风摇则死。小则不髡。

    先为深坑,内树讫,以水沃【三】之,着土令如薄泥,东西南北摇之良久,摇则泥入根间,无不活者;不摇,根虚多死。其小树,则不烦尔。然后下土坚筑。近上三寸不筑,取其柔润也。时时溉灌,常令润泽。每浇水尽,即以燥土覆之,覆则保泽,不然则干涸。埋之欲深,勿令挠动【四】。凡栽树讫,皆不用手捉,及六畜抵(一)突。《战国策》曰(二):“夫柳,纵横颠倒(三)树之皆生。使千人树之,一人摇之,则无生柳矣。”

    凡栽树,正月为上时,谚曰:“正月可栽大树。”言得时则易生也。二月为中时,三月为下时。然枣--鸡口,槐--兔目,桑--虾蟆眼,榆--负瘤散【五】,自余杂木--鼠耳、虻【六】翅,各其时。此等名目,皆是叶生形容之所象似,以此时栽种者,叶皆即生。早栽者,叶晚出。虽然,大率宁早为佳,不可晚也。

    树,大率种数既多,不可一一备举,凡不见者,栽莳【七】之法,皆求之此条。

    《淮南子》曰(四):“夫移树者,失其阴阳之性,则莫不枯槁。”高诱曰:“失,犹易。”

    《文子》曰(五):“冬冰可折,夏木可结【八】,时难得而易失。木方盛,终日采之而复生;秋风下霜,一夕而零。”非时者,功难立。

    崔寔曰:“正月,自朔暨晦,可移诸树:竹、漆(六)、桐、梓、松、柏、杂木。唯有果实者,及望而止;“望谓十五日。”过十五日,则果少实。”

    《食经》曰:“种名果法【九】:三月上旬,斫取好直枝,如大母指,长五尺,内着芋魁中种之。无芋,大芜菁根亦可用。胜种核,核三四年乃如此大耳。可得行种【一0】。”

    凡五果,花盛时遭霜,则无子。常预于园中,往往贮恶草生粪。天雨新晴,北风寒切,是夜必霜,此时放火作熅【一一】,少得烟气,则免于霜矣。

    崔寔曰:“正月尽二月,可●树枝。二月尽三月,可掩树枝。“

    埋树枝土中,令生,二岁已上,可移种矣。””

    (一) 金抄作“抵”,湖湘本作“触”,黄校、明抄误作“觚”。

    (二) 见《战国策.魏策》,原文是:“田需贵于魏王。惠子曰:‘子必善左右。今夫杨,横树之则生,倒树之则生,折而树之又生,然使十人树杨,一人拔之,则无生杨矣。’”《韩非子.说林上》亦载此条,“千人”亦作“十人”,“田需”则作“陈轸”。

    (三) 金抄、湖湘本等均作“倒”,明抄作“到”,二字古通,兹从金抄。

    (四) 见《淮南子.原道训》,“夫移”作“今夫徙”,余同。高诱注“易”下有“也”字。据《颜氏家训.书证》篇反映,当时北方书传,悉略去“也”字,大概这也在被略去之列。

    (五) 见《文子.上德》篇,文句全同。注文“非时者,功难立”,虽不见今本,仍疑是原有注文。文子是杂抄各书而成的书,不少资料采自《淮南子》,故此段并见于《淮南子.说林训》,“冬冰”至“易失”,文同,以下作:“木方茂盛,终日采而不知;秋风下霜,一夕而殚”。

    (六) 《津逮》本、渐西本作“漆”;金抄、明抄、湖湘本讹作“●”。

    【一】 “栽”,指移植。“阴阳”,指原植株的向阳面和背阴面。

    【二】 “髡”,对主枝、副主枝或侧枝进行适当短截。

    【三】 “沃”,这里指大量灌水,使放入的泥土泡透成为稀泥状。

    【四】 “挠动”,搅动,摇动。

    【五】 “负瘤散”,除各本相同外,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一“栽杂木”引《要术》(原误作《泛胜之书》)并同,但未详所指。

    【六】 “虻”,指牛虻。以上是说各种树的叶芽长到如鸡口、兔目等的大小时,是各该种树移栽的合适时期。

    【七】 移栽叫做“莳”。《方言》卷一二:“莳,更也。”郭璞注:“为更种也。”

    【八】 “结”,在这里应与移植有关,但未得确切解释。《今释》解释为编树。

    【九】 西北农学院一九五五年在甘肃武都进行梨调查时,发现一个名叫“苴莲梨”的品种,经访问了解后,该品种系当地老乡以当地红梨的枝条,插入苴莲(即球茎甘蓝)的球茎中扦插培育而成(见康成懿校注明俞宗本《种树书》六八页)。这一特别枝术很像这里“种名果法”的发展。

    【一0】“行”,推行的行;“种”,品种的种;“行种”,指名果采用此法可以较快地繁殖开来。

    【一一】“熅”,音晕,《说文》:“郁烟也”,这里就是用烟熏法预防霜冻。

    种枣第三十三诸法附出(一)

    《尔雅》曰(二):“壶枣;边,要枣;櫅,白枣;樲,酸枣;杨彻,齐枣;遵,羊枣;洗,大枣;煮,填枣;蹶泄,苦枣;皙,无实枣【一】;还味,棯枣。”郭璞注曰:“今江东呼枣大而锐上者为‘壶’;壶,犹瓠也。要,细腰,今谓之‘鹿卢枣’【二】。櫅,即今枣子白熟【三】。樲,树小实酢【四】。《孟子》曰(三):‘养其樲枣。’遵,实小而员,紫黑色,俗呼‘羊矢枣’。《孟子》曰(四):‘曾皙嗜羊枣。’洗,今河东猗氏县【五】出大枣,子如鸡卵。蹶泄,子味苦。皙,不着子者。还味【六】,短味也。杨彻、煮填,未详。”

    《广志》曰(五):“河东安邑【七】枣;东郡谷城【八】紫枣,长二寸;西王母【九】枣,大如李核,三月熟;河内汲郡【一0】枣,一名墟枣;东海蒸枣【一一】;洛阳(六)夏白枣;安平信都【一二】大枣;梁国夫人枣。大白枣,名曰‘蹙咨’,小核多肌(七);三星枣;骈白枣;灌枣。又有狗牙、鸡心、牛头、羊矢、狝(八)猴、细腰之名。又有氐枣、木枣、崎廉枣,桂枣,夕枣也。”

    《邺中记》(九):“石虎【一三】苑中有西王母枣,冬夏有叶,九月生花,十二月乃熟,三子一尺。又有羊角枣,亦三子一尺。”

    《抱朴子》曰(十):“尧山【一四】有历枣。”

    《吴氏本草》曰(十一):“大枣,一(十二)名良枣。”

    《西京杂记》曰(十三):“弱枝枣、玉门枣、西王母枣、棠枣、青花枣、赤心枣。”潘岳《闲居赋》(十四)有“周文弱枝之枣【一五】。丹枣。”

    按青州有乐氏枣,丰肌(十五)细核,多膏肥美,为天下第一。父老相传云:“乐毅破齐时,从燕齎来所种也。”齐郡西安、广饶【一六】二县所有名枣即是也。今世有陵枣、蒙弄枣也。

    常选好味者,留栽之【一七】。候枣叶始生而移之。枣性硬,故生晚;栽早者,坚□生迟也。三步一树,行欲相当。地不耕也。欲令牛马履践令净。枣性坚强,不宜苗稼,是以不(十六)耕;荒秽则虫生,所以须净;地坚饶实,故宜践也。

    正月一日日出时,反斧斑駮【一八】椎之,名曰“嫁枣【一九】”。不椎(十七)则花而无实;斫则子萎而落也。候大蚕入簇(十八),以杖击其枝间,振去狂花。不打,花繁,不(十九)实不成。

    全赤即收。收法:日日撼胡感切而落之为上。半赤而收者,肉未充满,干则色黄而皮皱;将赤味亦不佳;全赤久不收,则皮硬(二十),复有乌鸟之患。

    晒枣法:先治地令净。有草莱,令枣臭。布椽【二0】于箔下,置枣于箔上,以朳【二一】聚而复散之,一日中二十度乃佳【二二】。夜仍不聚。得霜露气,干速,成(二一)。阴雨之时,乃聚而苫盖之。五六日后,别择取红软者,上高厨【二三】而曝之。厨上者已干,虽厚一尺亦不坏。择去●【二四】烂者。●者永不(二二)干,留之徒令污枣(二三)。其未干者,晒曝如法。

    其阜劳(二四)之地,不任耕稼者,历落【二五】种枣则任矣。枣性炒(二五)故。

    凡五果及桑,正月一日鸡鸣时,把(二六)火遍照其下,则无虫灾。

    食经曰:“作干枣法:新菰蒋(二七),露于庭,以枣着上,厚三寸(二八),复以新蒋覆之。凡三日三夜,撤覆露之,毕日曝,取干,内屋中。率一石,以酒一升,漱【二六】着器中,密泥之。经数年不败也。”

    枣油法:郑玄曰(二九):“枣油,捣枣实,和【二七】,以涂缯上,燥而形似油也。”乃成之。

    枣脯【二八】法:切枣曝之,干如脯也。

    《杂五行书》曰:“舍南种枣九株,辟县官,宜蚕桑。服枣核中人二七枚,辟疾病。能常服枣核中人及其刺,百邪不复干矣。”

    种●枣【二九】法:阴地种之,阳中则少实。足霜,色殷【三0】,然后乃收之。早收者涩,不任食之也。(三十)《说文》云(三一):“梬(三二),枣也,似柿而小。”

    作酸枣【三一】□【三二】法:多收红软者,箔上日曝令干。大釜中煮之,水仅自淹。一沸即漉【三三】出,盆研之。生布【三四】绞取浓汁,涂盘上或盆中。盛暑,日曝使(三三)干,渐以手摩挲,散(三四)为末。以方寸匕【三五】,投一□水中,酸甜味足,即成好浆【三六】。远行用和米□,饥渴俱当也。

    (一) 原无“诸法附出”的附注,据卷首总目加。

    (二) 这是《尔雅.释木》关于枣部分的全文。“壶枣”前有“枣”字,“泄”作“泄”,余同。郭璞注文原分注在各该枣名下面,《要术》合引在一起,因此重复了正文的枣名。关于“煮,填枣”,郭璞迳在枣名下注“未详”,而《要术》重复列出时,却是“煮填”连文,则读正文为“煮填,枣”,和一般读成“煮,填枣”不同,疑《要术》衍“填”字。

    《尔雅》正文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作大字,明清刻本均作双行小字。兹从他处例改为小字。又《种桃柰》、《种李》、《种梅杏》三篇篇首引《尔雅》文有同样情况,亦一律改为小字。

    (三) 这是《尔雅》郭注引《孟子.告子上》文,《孟子》原文“樲枣”作“樲棘”。

    (四) 这是《尔雅》郭注引《孟子.尽心下》文。“曾皙”,《要术》各本原作“曾子”,误。按《孟子》原文是:“曾皙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郭注亦作“曾皙”。曾子,名参;曾皙是曾参的父亲。嗜羊枣的是曾皙,不是曾参,各本承误未改,由于未对原书,兹据《孟子》及郭注改正。

    (五)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五“枣”引《广志》,与《要术》所引有不同,除枣名有互异外,“西王母枣……三月熟”下,《初学记》多“在众果之先”,《御览》多“众果之先熟者也,种洛阳宫后园”;“灌枣”下《御览》多“此四者,官园所种”,《初学记》同,但有误字。

    (六) 金抄、黄校、张校作“阳”,明抄作“旸”。

    (七) 各本作“肥”,渐西本从吾点校改作“肌”,《初学记》、《太平御览》引《广志》亦作“肌”。果肉或瓜瓤,古称“肌”或“肤”,作“肌”是正确的。

    (八) “狝”,黄校、张校、明抄等作“狝”,误(秋猎叫“狝”,音鲜),据金抄改正。

    (九) 《邺中记》原书久佚,今所存《四库全书》辑录本,“苑”作“园”,(《艺文类聚》卷八七、《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五引《邺中记》同),余同《要术》。

    (十) 不见今本《抱朴子》,当是逸文。

    (十一)《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三“大枣”条引《吴氏本草》只说明大枣的药性,关于大枣的异名,则见于《名医别录》,是:“一名干枣,一名美枣,一名良枣。”《名医别录》的“一名良枣”,可能即采自《吴氏本草》。

    (十二)“一”,各本作“者”,误;据金抄改正。

    (十三)《西京杂记》卷一:“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亦有制为美名,以摽奇丽:……枣七:弱枝枣、玉门枣、棠枣、青华枣、梬枣、赤心枣、西王枣(原注:“出昆仑山”)。”《要术》所引少一种“梬枣”。

    (十四)文选卷十六潘岳《闲居赋》无“丹枣”名称,也不可能有,这里有窜误,也许由《西京杂记》的“梬枣”窜入,而“梬”又误为“丹”。

    下文有关各篇,并引到《闲居赋》的犁、椑,兹录该赋有关部分如下:“张公大谷之梨,梁侯乌椑之柿,周文弱枝之枣,房陵朱仲之李,靡不毕殖。”

    (十五)“丰肌”,金抄作“豊肥”,黄校、明抄作“曹肌”,均讹;仅张校作“丰肌”,兹据改。又《太平寰宇记》卷十八载青州土产“乐氏枣”引《要术》作“长肌”。

    (十六)“不”,各本无,仅《辑要》引有,《学津》本因从《辑要》加。按此处“不耕”与上文“地不耕”相符,此“不”字应有,兹据补。

    (十七)金抄作“不椎”,《辑要》引同;黄校、张校、明抄作“不斧”。下文“斫”即指用斧刃斫,则伤树使果实萎落;“椎”正是“反斧”用斧背打,故从金抄。

    (十八)“簇”,湖湘本等如字,金抄、明抄作“蔟”,二字同,本书统一作“簇”。

    (十九)《辑要》引无“不”字。

    (二十)“全赤久不收,则皮硬”,“全”,黄校、张校、明抄作“美”,属上句;金抄作“全”,《辑要》及王祯《农书》引同。字应作“全”。金抄作“皮硬”,黄校、张校、明抄等作“皮破”。按枣子遇多雨则皮裂,过赤则皮较硬兹从金抄。

    (二一)“成”,即今口语的“好”、“行”,王祯《农书》删去“干”字,作“速成”,欠妥。

    (二二)“不”,黄校刘录、张校、明抄讹作“下”,据金抄、黄校陆录改正。

    (二三)金抄、明抄作“污枣”,张校、黄校刘录同,但黄校陆录作“枣臭”。

    (二四)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阜劳”,金抄作“早劳”,王祯《农书》引作“旱涝”,渐西本从之。按枣的适应性很强,既耐热,也耐寒,既耐旱,也耐湿,但《要术》既注明“枣性炒故”,是单就某一方面而言,就不会兼指“旱涝”。“早劳”不成文。“阜劳”可以解释为高阜劳累之地,差可。但亦未必正确,此字存疑。

    (二五)金抄、明抄作“炒”,王祯《农书》引改作“燥”,明清刻本从之。

    (二六)金抄等作“把”,明抄作“杷”。这里是动词,作拿着解释,故从金抄。

    (二七)“新菰蒋”,金抄如文;黄校、张校、明抄作“新收蒋”;湖湘本、津逮本脱上二字,只一“蒋”字。按“菰”、“蒋”同义,指茭白;但茭白的叶子,有“菰蒋草”的名称,此处指叶,故从金抄。湖湘本、《津逮》本“蒋”下有“将”字,作“将露于庭”,可能由于这里缺少动词,后人加上这个“将”字,即“拿来”,南宋本改作“新收蒋”,或亦此故,但《食经》文常是这样简单似欠完整的,毋庸加改。

    (二八)“三寸”,从金抄;他本作“二寸”。

    (二九)郑玄的话,未详所出,可能是逸文。《释名.释饮食》“柰油”的作法,和这里“枣油”完全相同,而且文字也基本相同,(见《种梅杏》篇校记(十七)),也可能“郑玄”是“《释名》”之误,而今本《释名》又因字形相近误“枣”为“柰”(《释名》“柰油”条的末句误“杏”为“柰”,从《要术.种梅杏》篇得到证明,《要术.柰林檎》篇也没有引到《释名》的“柰油”)。又“枣油法”、“枣脯法”二条,应均系《食经》文,则更可能是《食经》误记。吾点引“景”说:“按《释名.饮食》篇柰油一条文,似此。”昔人也有这样的怀疑。

    (三十)自“阴地种之”至“不任食之也”,原系小字;下条“作酸枣□法”除标题外,亦全系小字,兹一并改为大字。

    (三一)《说文》作:“梬,枣也,似柿”,脱“而小”二字,段玉裁注《说文》即据《要术》补此二字。“梬”就是“●枣”,《要术》引《说文》作解释,照通例应在“种●枣法”的下面,这里可能倒错。

    (三二)“梬”,右边的上半个从“由”,不从“●”,明抄、湖湘本等从“●”,误,据金抄及《说文》改正。

    (三三)各本作“使”,明抄作“便”。

    (三四)金抄作“散”,他本作“取”。

    【一】 “无实枣”,郭璞解释为“不着子者”,即今无核枣,亦名空心枣,果核退化为薄膜,可以和果肉一起吃,为我国特有的名贵品种,品质优良,产于山东省乐陵、庆云、河北省沧县等地。

    【二】 “鹿卢枣”,郝懿行《尔雅义疏》:“鹿卢,与辘轳同,谓细腰也。”即今葫芦枣,果实中上部有一缢痕,呈葫芦状,故名。又像ru头形,别名“ru头枣”。品质上等。在北京及产枣区均有分布。

    【三】 “白熟”,《太平御览》卷九六五引《尔雅》郭注作“白乃熟”;郝懿行《尔雅义疏》:“白熟者,凡枣熟时赤,此独白熟为异。”

    【四】 “樲,树小实酢”,此酸枣即“棘”,今本《孟子》亦称作“樲棘”。

    【五】 猗氏县,今山西省临猗县。

    【六】 “还”,读为“旋”字,原意是快速,引申为短暂,即所谓“短味”。

    【七】 安邑,今山西省安邑镇及夏县地。《史记.货殖列传》所称“安邑千树枣”,即此。

    【八】 谷城,有几处,此既属东郡,在今山东省东阿县。

    【九】 西王母是古地名。《尔雅.释地》:“觚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郭璞注:“西王母在西。”所谓“西王母枣”,杨炫之《洛阳伽蓝记》卷一“景林寺”条有记载。

    【一0】汲郡,晋置,有今河南省汲县、新乡等地。

    【一一】《晏子春秋》卷八:“景公谓晏子曰:‘东海之中,有水而赤,其中有枣,华而不实何也?’晏子对曰:‘昔者秦缪公乘龙而理天下,以黄布裹烝枣,至东海而捐其布。彼布黄,故水赤;烝枣,故华而不实。’公曰:‘吾详(按通“佯”,下同,《艺文类聚》卷八七“枣”及卷八六“布”引均作“佯”)问子,何为对?’曰:‘婴闻之,详问之,亦详对之也。’”图经本草有“天蒸枣”称:“南郡人煮而后暴,及干,皮薄而皱,味更甘于它枣,谓之天蒸枣。”晏婴的话虽然是假的,但反映古时有蒸枣。《广志》的“东海蒸枣”和《尔雅》的“煮,填枣”,大概实际上只是一种蒸干的枣。

    【一二】《晋书.地理志》安平国有信都县,即今河北省冀县。该地好枣,魏晋以来文献记载颇多。

    【一三】石虎是石勒的侄子,继石勒统治后赵,其都城在邺,即今河北省临漳县。

    【一四】尧山,山名,在今河北省隆尧县。

    【一五】李善注《文选.闲居赋》此句引《广志》的传说称:“周文王时有弱枝之枣,甚美,禁之不令人取,置树苑中。”

    【一六】齐郡,郡名,秦置,约有今山东省东部及东北部地区,后魏时郡治在今山东省益都县。西安,县名,故治在山东省原临淄县今益都县境。广饶,今山东省广饶县。二县均属齐郡,亦均属青州。青州枣好,《名医别录》陶弘景注已有记载,至宋《图经本草》时尤为各地所不及:“惟青州之种特佳,虽晋绛大实,亦不及青州者之肉厚也。”

    【一七】《要术》称“种”时,通常指播子种,偶亦指栽植,但称“栽”时概指栽植。这里“留栽之”,应是指留根蘖移栽。

    【一八】“反斧”,指用斧背打,《柰林檎》篇的“翻斧”,同。“駮”即“驳”字,“斑駮”,原指杂色不纯,这里引申为在树干基部或干枝分歧等处不定处地环周捶打,击伤其韧皮部。

    【一九】“嫁枣”的目的在破坏韧皮部,阻止地上部养分的向下输送,以促进开花和果实生长,因而提高座果率,增加生产,就是现在环状剥皮的原理。后来发展为“开甲”,“刺枣”,在华北各小枣产区,一直在沿用,枣农掌握着合理的开甲技术,作为增产措施之一。《要术》此法亦用于林檎,见本卷《柰林檎》篇。采取这类办法,并应同时密切结合肥水和管理措施,以免影响果树的生长。但经常采用,会影响果树的寿命。

    【二0】“椽”、“箔”原是养蚕的一套工具(参看卷五《种桑柘》篇注释【三三】),这里只是说架起椽木作为帘箔的支架。

    【二一】“朳”,晒谷物时摊开扒拢的一种农具,《玉篇》:“无齿杷也”,即今木扒。

    【二二】河北省沧县的晒干枣法:将枣放在秫□箔中,堆成屋脊形,早上用木扒轻轻扒下六分之一,每隔一小时扒一次,至中午共扒六次,下午则每隔一小时半向中央聚拢一次,到日落共聚四次。晚上用席盖,早上揭开。约经十日左右水分少至10%时,即可贮藏。群众称此种晒法为“扒六拘四”(见河北农业大学编《果树栽培学》下卷五一三页)。

    【二三】“高厨”,高架。

    【二四】“●”,音庞,《说文》:“●肛,肿也。”“●烂”,膨胀不干缩而软烂。

    【二五】“历落”,稀疏散布,错杂不整齐。

    【二六】“漱”,指以少量的酒喷润干枣。

    【二七】“和”,捣烂和匀。

    【二八】“脯”,干肉,因亦称干制的果实和果肉为“果脯”。

    【二九】“●枣”,也写作“软枣”,又名“牛奶柿”、“丁香柿”,即柿树科的君迁子。《说文》的“梬”,音逞,异名同物。“●”,音软。

    【三0】“殷”,读如烟音,赤黑色。

    【三一】《本草纲目》卷三十及《广群芳谱》卷五七引王璆《百一方》有山楂亦名“酸枣”的说法,非《要术》此处所指。

    【三二】“□”,本来是炒米麦磨成(或先磨后炒)的干粮,下文“米□”,即指此。由于这种干粮为粉末状,因亦称干制的果实粉末为“□”。

    【三三】“漉”,隔出水液中的固体物,参看卷八《黄衣黄蒸及蘖》篇注释【二】。

    【三四】“生布”,未经煮练的麻布。

    【三五】“方寸匕”是古时量药末的一种计量方法。陶弘景《名医别录序例》:“凡散药有云……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匕”就是匙。《方言》卷十三:“匕谓之匙。”

    【三六】古代不喝茶,后魏时喝茶也不普遍,习惯上用各种的浆(酸浆、甜浆、粥清浆、酪浆等)代饮料。

    种桃柰(一)第三十四

    尔雅曰(二):“旄,冬桃【一】。榹桃,山桃【二】。”郭璞注曰:“旄桃,子冬熟。山桃,实如桃而不解核【三】。”

    广志曰(三):“桃有冬桃,夏白(四)桃,秋白桃,襄桃,其桃美也,有秋赤桃。”

    《广雅》曰(五):“抵子者,桃也。”

    《本草经》曰(六):“桃枭,在树不落,杀百鬼。”

    《邺中记》曰(七):“石虎苑中有句鼻桃,重二斤。”

    《西京杂记》曰(八):“榹(九)桃,樱桃,缃核桃,霜桃,言霜下可食,金城桃,胡桃,出西域,甘美可食,绮蒂桃,含桃,紫文桃。”

    桃,柰桃,欲种,法(十):熟时合肉全埋粪地中。直置凡地则不生,生亦不茂。桃性早实,三岁便结子,故不求栽(十一)【四】也。至春既生,移栽实地。若仍处粪地(十二)中,则实小而味苦矣(十三)。栽法,以锹合土掘移之。桃性易种难栽,若离本土,率多死矣,故须然矣。

    又法(十四):桃熟时,于墙南阳中暖处,深宽为坑(十五)。选取好桃数十枚,擘取核,即内牛粪中,头向上,取好烂粪和土厚覆之,令厚尺余。至春桃始动【五】时,徐徐拨去粪土,皆应生芽,合取核种之,万不失一。其余【六】以熟粪粪之,则益桃味。

    桃性皮急【七】,四年以上,宜以刀竖●【八】其皮。不●者,皮急则死。

    七八年便老,老则子细。十年则死。是以宜岁岁常种之。

    又法:候其子细,便(十六)附土斫(十七)去,□上生者,复为少桃,如此亦无穷也。

    桃酢法:桃烂自零【九】者,收取,内之于瓮中,以物盖口。七日之后,既烂,漉去皮核,密封闭之。三七日酢成,香美可食。

    《术》曰:“东方种桃九根,宜子孙,除凶祸。胡桃(十八)、柰桃种,亦同。”

    樱桃:

    《尔雅》曰(十九):“楔,荆桃(二十)。”郭璞曰:“今樱桃。”

    《广志》曰(二一):“楔桃,大者如弹丸,子有长八分者,有白色肥(二二)者:凡三种。”

    《礼记》曰(二三):“仲夏之月,……天子……羞以含桃。”郑玄注曰:“今谓之樱桃。”

    博物志曰(二四):“樱桃者,或如弹丸,或如手指。春秋冬夏,花实竟岁。”

    《吴氏本草》所说云(二五):“樱桃,一名牛桃(二六),一名英桃。”

    二月初,山中取栽,阳中者还种阳地,阴中者还种阴地。若阴阳易地则难生,生亦不实:此果性。生阴地,既入园囿,便是阳中,故多难得生。宜坚实之地,不可用虚粪也【一0】。

    蒲萄【一一】:

    汉武帝使张骞【一二】至大宛,取蒲萄实,于离宫别馆旁尽种之。西域有蒲萄,蔓延、实并似蘡【一三】。

    《广志》曰(二七):“蒲萄有黄、白、黑三种”者也。

    蔓延,性缘不能自举,作架以承之。叶密阴厚,可以避热。

    十月中(二八),去根一步许,掘作坑,收卷蒲萄悉埋之。近枝茎【一四】薄安黍穣弥佳。无穣,直安土亦(二九)得。不宜湿,湿则冰冻。二月中还出,舒而上架。性不耐寒,不埋即死。其岁久根茎粗大者,宜远根作坑,勿令茎折。其坑外处,亦掘土并穣培覆之。

    摘蒲萄法:逐【一五】熟者一一零叠一作“条”(三十)摘取,从本至末,悉皆无遗。世人全房【一六】折杀者,十不收一。

    作干蒲萄法:极熟者一一零叠摘取,刀(三一)子切去蒂,勿令汁出。蜜(三二)两分,脂一分,和内蒲萄中,煮四五沸,漉出,阴干便成矣。非直滋味倍胜,又得夏暑不败坏也。

    藏蒲萄法:极熟时,全房折取。于屋下作荫坑,坑内近地凿壁为孔,插枝于孔中,还筑孔使坚,屋子(三三)置土覆之,经冬不异也。

    (一) “种桃柰”,金抄、明抄同;明清刻本无“柰”字(卷首总目亦无)。按本篇内容并没有提到“柰”,而下文另有《柰林檎》篇叙述柰的种法,这个“柰”字应是衍文,并参看校记(九)。

    (二) 见《尔雅.释木》。“榹”音斯。郭注分列在各该条下,“而”下多“小”字,小字似应有。

    (三) 《太平御览》卷九六七“桃”引《广志》作:“桃有冬桃、夏桃、秋桃。”

    (四) 金抄作“白”,黄校、张校误作“日”,明抄误作“曰”,湖湘本脱“夏白桃”。

    (五) 《广雅.释木》只有“栀子,□桃也”,无如《要术》所引句。按《广雅》文无“……者,……也”例,“者”应是“□”的残文“肴”字错成,而又误“栀”为“抵”也。栀子是茜草科,和桃不相干,而《要术》引到此条,可能贾氏所见《广雅》本已错成“……者,……也”。

    (六)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六七引《本草经》,“桃枭”均作“枭桃”。《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三所录《本草经》文则是:“桃枭,微温,主杀百鬼精物”,其“在树不落”句,则见于《名医别录》,作“实着树不落”。桃子被褐腐病侵害,在树自干不落。

    (七) 《邺中记》文同《要术》。《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七均引到此条,“二斤”,《御览》同《要术》,《类聚》和《初学记》有不同。“句”是“勾”的本字。

    (八) 此条与种枣篇所引《西京杂记》在同一段内,作:“……桃十:秦桃、榹桃、缃核桃、金城桃、绮叶桃、紫文桃、霜桃(原注:“霜下可食”)、胡桃(原注:“出西域”)、樱桃、含桃。”《要术》少“秦桃”,“绮蒂”和“绮叶”不同,次序亦异,而注文引作正文,多“甘美可食”句。

    (九) “榹”,各本误作“核”,据金抄及《西京杂记》改正。

    (十) “桃柰桃欲种法”六字,各本同。按“柰桃”,古时有这个名称,下文引《术》即有,《种李》、《种梅杏》篇引《广志》还有“柰李”、“柰杏”,而据《食疗本草》,“柰桃”即是樱桃:“樱桃,俗名李桃,亦名柰桃。”但“柰桃”虽有是樱桃异名的记载,可是下文另有樱桃及其栽植法,这里不应另标“柰桃”,尤其樱桃和桃繁殖方法不同,这里不应异法混举。如果“柰桃”指另一种果树,则本篇所记全是种桃法(除樱桃等外),何以无一字提及“柰桃”?据此,此二字应是衍文或有窜讹。上文引《西京杂记》少一种“秦桃”,怀疑是“秦桃”误窜入此,而“秦”字残烂后很可能错成“柰”字。这一情况,和《种枣》篇引《西京杂记》少一种“梬枣”而引《闲居赋》多出一种“丹枣”很相像。总之,此二字不应有,则只剩下“桃欲种法”四字,指桃宜种(指直接种核)不宜“栽”,与下篇“李欲栽”相对,“欲”字没有错,“法”则指种法。《辑要》删去“桃柰桃欲”四字,只剩下“种法”二字,痛快,但无根据。

    (十一)“栽”,黄校、张校、明抄误作“杀”,湖湘本误作“谷”,据金抄改正。

    (十二)“地”,原无,据上文“粪地”及下文“以锹合土掘移之”补。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作“既移不得更安粪地,必致少实而味苦”,也证明《要术》脱“地”字。

    (十三)湖湘本作“苦矣”;金抄作“苦者”,虽可通,不如湖湘本;明抄误作“若者”。

    (十四)“又法”以下自“桃熟时”至“则益桃味”一段及下文“候其子细”至“如此亦无穷也”一段,原均系双行小字,兹均改为大字。

    (十五)“深宽为坑”下唐韩鄂《四时纂要》“七月”篇采《要术》有“收湿牛粪内在坑中”,更完善,《要术》似有脱文。

    (十六)张校作“便”,渐西本从《辑要》引同,金抄、黄校、明抄作“使”。

    (十七)“斫”,明抄误作“研”,据金抄、黄校、张校改正。

    (十八)金抄作“胡桃”,他本误作“明桃”。

    (十九)见《尔雅.释术》,文同。郭注亦同。“楔”音夹。

    (二十)“荆桃”,明抄误作“荆桄”,据金抄、张校等及《尔雅》改正。

    (二一)“《广志》”,原作“《广雅》”,误。按《广雅》是训诂书,《广志》是方物志。此条记载樱桃品种,应出《广志》,《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樱桃”引正作“《广志》”,兹改正(渐西本已从吾点校改正)。“楔桃”,《类聚》等三书所引均作“樱桃”。

    (二二)“肥”,姑从金抄;明抄空白一格,黄校、张校、湖湘本等均脱。《初学记》、《太平御览》引作“白色多肌者”,《艺文类聚》引作“白色多肥者”。

    (二三)此《礼记.月令》文。郑玄注作:“含桃,樱桃也。”《吕氏春秋.仲夏纪》此句下高诱注:“含桃,□桃,□鸟所含食,故言‘含桃’。”《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高注则作:“含桃,樱桃,为鸟所含,故曰‘含桃’。”“羞”是荐、献的意思。

    (二四)今本《博物志》无此条,是逸文。《白帖》卷九九引《博物志》只是:“樱桃者,或若弹丸。”《艺文类聚》卷八六“樱桃”所引,也只是:“樱桃,大者或如弹丸。”《太平御览》卷九六九“樱桃”所引无“者”字与“或如弹丸”句,余同《要术》。另外,《御览》卷九七一“橙”引有《博物志》的另一条逸文是:“成都、广成、郫、繁、江原、临邛六县,生金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芬香。夏秋冬,或华或实。大如樱桃,小者或如弹丸。或有年,春秋冬夏,华实竟岁。”关于樱桃“春秋冬夏,花实竟岁”句,《白帖》、《类聚》均未引到,是否由“金橙”条割裂错成,颇可怀疑。

    (二五)《图经本草》:“按书传引《吴普本草》曰:‘樱桃,一名朱茱,一名麦甘酣。’今本草无此名,乃知有脱漏多矣。”“麦”下疑脱“英”字,如《艺文类聚》卷八六引《吴氏本草》作:“一名朱茱,一名麦英,甘酣……”,《初学记》卷二八引作:“……一名牛桃,一名麦英”,《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作:“……一名朱桃,一名麦英也”。《要术》“牛桃”疑“朱桃”之误,“所说”二字无意义,疑衍。

    (二六)“牛桃”,各本及《初学记》引《吴氏本草》同;《类聚》等引作“朱茱”,《御览》引作“朱桃”。可能“朱桃”是正确的。

    (二七)《艺文类聚》卷八七、《太平御览》卷九七二“蒲萄”引《广志》均有此条,止于“三种”,无“者也”字。

    (二八)自“十月中”以下至篇末,除“摘蒲萄法”、“作干蒲萄法”及“藏蒲萄法”三标题作大字外,余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二九)“土亦”,黄校、明抄误作“上弗”,张校误作“土弗”,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三十)“一作‘条’”,这是校刻《要术》的校注,和卷八《作酱等法》篇“一本作‘生缩’”相同,均作双行小字。明抄脱“条”字,但“一作”二字较小,偏在右半边,说明左边还缺一字,这个缺字,金抄即作“条”,兹据补。他本除脱“条”字外,“一作”窜作正文,致不可解。“零叠”,指零星的小串,不同于整穗的全串,“条”指“叠”字说,也就是说,“零叠”一本作“零条”,意思相同。

    (三一)“刀”,明抄误作“力”,他本不误。

    (三二)“蜜”,明抄误作“密”,他本不误。

    (三三)“屋子”,未详。从“置土覆之”看来,坑内当然不是用土填实,而是置土其上,但土不好悬空放置,必须用物承托,疑“屋子”为承土以覆坑口之物,但未详何物,或亦可能有误字。

    【一】 现在陕西省商县、扶风等地生产的冬桃,果实在初期生长极慢,至立秋后始渐肥大,到十一、十二月成熟。

    【二】 山桃和毛桃是我国通常用为嫁接桃树的二种砧木,但《要术》采用的是实生繁殖,没有提到嫁接。

    【三】 “不解核”,不脱核,黏核。

    【四】 “不求栽”,不采用分株、压条等法。下文“易种难栽”,“种”指直播种子,“栽”即指移栽。

    【五】 “动”,萌发。

    【六】 “其余”,犹言“其后”。

    【七】 “皮急”,皮紧。这是采用“纵伤”方法,促进生长。

    【八】 “●”,同“劙”,亦作“剺”,是划破。《多能鄙事》卷七“栽桃李杏”:“桃,三年实,五盛,七衰,十死。至六年以刀剺其皮,令胶出,可多活五年。”

    【九】 “零”,零落。

    【一0】“虚粪也”,疑应作“虚粪地”,指粪熟疏松之地。

    【一一】“蒲萄”,即葡萄,古代也写作“蒲桃”、“蒲陶”。

    【一二】关于葡萄的引种,《史记.大宛列传》记载在张骞通西域后李广利至大宛前,而《汉书.西域传》记载在李广利至大宛后,因此各书记述有异。而各书引《博物志》亦有此异,说明《博物志》在很早已非原书面目。例如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三注引《博物志》:“张骞使西域还,得……蒲桃。”《文选》潘岳《闲居赋》唐李善注引《博物志》则是:“张骞使大夏,得石榴。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得蒲陶。”《史记.大宛列传》所记是:“宛左右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久者数十岁不败。俗嗜酒。马嗜苜蓿。汉使取其实来,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及天马多,外国使来众,则离宫别馆旁尽种蒲萄、苜蓿极望。”当时是携种子引入的。

    【一三】“蘡”,葡萄科葡萄属的蘡薁,又名野葡萄,参看卷十“薁【二八】”。

    【一四】“枝茎”,枝蔓。

    【一五】“逐”,挨次地选择。

    【一六】“全房”,整穗,全串。

    种李第三十五

    《尔雅》曰(一):“休,无实李。痤,接虑李。驳,赤李。”

    《广志》曰(二):“赤李。麦李,细小有沟道。有黄建李,青皮李,马肝李,赤陵李。有□李,肥黏似□。有柰李,离核,李似柰。有劈李,熟必劈裂。有经李,一名老李,其树数年即枯。有杏李,味小醋(三),似杏。有黄扁李。有夏李;冬李,十一月熟。有春季李,冬花春熟。”

    《荆州土地记》曰(四):“房陵、南郡【一】有名李。”

    《风土记》曰(五):“南郡细李,四月先熟。”

    西晋傅玄《赋》曰(六):“河、沂【二】黄建,房陵缥青。”

    《西京杂记》曰(七):“有朱李,黄李,紫李,绿李,青李,绮李,青房李,车下李,颜回李,出鲁,合枝李,羌李,燕李。”

    今世有木李,实绝大而美。又有中植李,在麦后谷前而熟者。

    李欲栽(八)。李性坚,实晚,五岁始子,是以藉栽。栽者三岁便结子也。

    李性耐久,树得三十年;老虽枝枯,子亦不细。

    嫁李法:正月一日,或十五日,以砖石着李树歧中,令实繁。

    又法(九):腊月中,以杖微打歧间,正月晦日复打之,亦足子也。

    又法:以煮寒食醴酪【三】火●【四】着树枝间,亦良。树多者,故多束枝,以取火焉。

    李树桃树下,并欲锄去草秽,而不用耕垦。耕则肥而无实。树下犁拨亦死之。

    桃、李,大率方两步一根。大穊连阴,则子细而味亦不佳。

    《管子》曰(十):“五沃(十一)之土,其木宜梅李。”

    《韩诗外传》云(十二):“简王曰:‘春树桃李,夏得阴其下,秋得食其实。春种蒺藜,夏不得采其实,秋得刺焉。’”

    《家(十三)政法》曰:“二月徙(十四)梅李也。”

    作白【五】李法(十五):用夏李。色黄便摘取,于盐中挼【六】之。盐入汁出,然后合盐晒令萎,手捻之令褊【七】。复晒,更捻,极褊乃止。曝使干。饮酒时,以汤洗之,漉着蜜中,可下酒矣。

    (一) 这是《尔雅.释木》关于李部分的全文,“接”作“椄”。按“椄”,《说文》:“续木也”,即今嫁接之“接”。郭璞注“无实李”是:“一名赵李。”注“椄虑李”是:“今之麦李。”

    (二)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引到《广志》的一部分,《太平御览》卷九六八引《广志》较详。《御览》所引分三段:“鼠李,朱李,可以染。”又:“车下李,车上李。(原注:“亦春熟可染也。”)”又:“麦李,细小有沟道。李有黄建李,青皮李,马肝李,赤李,房林李。有●(原注:“余石切”)李,饥黏,茹似●。有□李,离核李,李似□。有壁(按应是“劈”)李,熟必先劈裂。有经李,一名老李,其树数年则枯。有杏李,味小酢,似杏。有黄扁李;有夏李;有冬李,十一月熟:此三李种邺园。有春李,冬华春熟。”《御览》“房林李”,《类聚》引作“房陵李”,《要术》“赤陵李”应是“房陵李”之误。《御览》“饥黏”,《要术》“肥黏”,均应是“肌黏”之误。“肌”指果肉。“●”,《集韵》解释为“饭坏”,则与《要术》作“□”不同。“□李,离核李,李似□”,重文的二“李”字及《要术》“李似柰”的“李”字,疑均系衍文。“邺园”该是指石虎都邺时所建的园苑,如《御览》所引无误,则《广志》作者郭义恭应是在石虎稍后的人。

    (三) 各本作“酸”,金抄作“醋”,《太平御览》卷九六八引《广志》作“酢”,同“醋”,故从金抄。

    (四)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作《荆州记》,是:“房陵有好李。”《初学记》卷二八引《荆州记》同《要术》,但“南郡”作“南居”,“居”是“郡”的残文错成。

    (五)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风土记》作:“南郡有细李,有青皮李。”《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八引周处《风土记》同《要术》,但“南郡”均讹作“南居”。

    (六) 据《初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六八所引,所谓“傅玄《赋》”是傅玄《李赋》。引文同。

    (七) 此条与《种枣》、《种桃柰》篇所引《西京杂记》在同一段,作:“……李十五:紫李,绿李,朱李,黄李,青绮李,青房李,同心李,车下李,含枝李,金枝李,颜渊李(原注:“出鲁”),羌李,燕李,蛮李,侯李。”较《要术》所引多三种,名称也有不同。各种类书所引,亦有互异。

    (八) “李欲栽”是本篇正文的开始,与各篇均从或种或栽的记述开始一致,但原作双行小字,与上文“麦后谷前而熟者”相连,因此混入篇首的解题,是传抄中误写的。兹改为大字。

    (九) 本条及下条除“又法”二字外,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 见《管子.地员》篇,原文作:“五沃之土,……宜彼群木,……其梅其杏,其桃其李。”《要术》是掇引其意,不是原文。《管子》此条与下文引《韩诗外传.家政法》二条,原均系双行小字,顺次接写在上面注文“大穊……味亦不佳”下面,变成了“桃李大率方两步一根”的注文,是传抄中搞乱了的。兹一律改为大字提行。

    (十一)“五沃”,除金抄外,他本均误作“三沃”。

    (十二)见《韩诗外传》卷七,“简王”作“简主”。《要术》是节引。

    (十三)“家”,明抄、湖湘本误作“寡”,据金抄、黄校改正。

    (十四)金抄作“徙”,指移植,他本均误作“从”。清代各种校勘本,仅张步瀛校本改作“徙”。

    (十五)本条除“作白李法”标题外,余均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一】 房陵,今湖北省房县。南郡,郡名,约有今湖北省东部及南部地区。

    【二】 沂,指沂水,即今山东省沂河。

    【三】 “寒食醴酪”,寒食节吃的饴糖杏仁粥,见卷九《醴酪》篇。

    【四】 “●”,同“栝”,音忝,即进火杖,拨火棒,现在有些地方还保存着“火●”的名称。《说文》:“栝,炊灶木。”段玉裁注:“今俗云‘灶●’是也。”

    【五】 “白”,单纯地就原果实晒干,不加熏制,也不加杂料附增色泽。

    【六】 “挼”,揉搓,目的在搓伤李皮,使盐分容易渗入。现在闽北地区晒干李,每百斤果实加盐十二至十五斤,其搓皮程序是将果实放在筐内,加入细沙不断摇荡。

    【七】 “褊”是狭隘,这里借作“扁”字用。

    种梅杏第三十六杏李□附出(一)

    《尔雅》曰(二):“梅,楠也。”“时,英梅也。”郭璞注曰:“梅,似杏,实醋。”“英梅,未闻。”

    《广志》曰(三):“蜀名梅为‘□’,大如雁子。梅杏皆可以为油、脯【一】。黄梅【二】以熟□作之。”

    《诗义疏》云(四):“梅,杏类也;树及叶皆如杏而黑耳。实赤于杏而醋,亦可生啖也。煮而曝干为●(五),置羹臛、兖中。又可含以香口。亦蜜藏而食。”

    《西京杂记》曰(六):“侯梅,朱梅,同心梅,紫蒂梅,燕脂梅,丽枝梅。”

    按梅花早而白,杏花晚而红;梅实小而酸,核有细文,杏实大而甜,核无文采。白梅任调食及兖(七),杏则不任此用。世人或不能辨,言梅、杏为一物,失之远矣。

    《广志》曰(八):“荣阳有白杏,邺中有赤杏,有黄杏,有柰杏。”

    《西京杂记》曰:“文杏,材有文彩。蓬莱杏,东海都尉【三】于台(九)献,一株花杂五色,云是仙人所食杏也。”

    栽种与桃李同。

    作白梅法(十):梅子酸、核初成时摘取,夜以盐汁渍之,昼则日曝。凡作十宿、十浸、十曝,便成矣(十一)。调鼎和兖【四】,所在多入也。

    作乌梅法:亦以梅子核初成时摘取,笼盛,于突【五】上熏之,令干,即成矣。乌梅入药【六】,不任调食也。

    《食经》曰:“蜀中藏梅法:取梅极大者,剥皮阴干,勿令得风。经二宿,去盐汁【七】,内蜜中。月许更易蜜。经年如新也。”

    作杏李□法:杏李熟时,多收烂者,盆中研之,生布绞取浓汁,涂盘中,日曝干,以手摩(十二)刮取之。可和水为(十三)浆,及和米□(十四),所在入意也。

    作乌梅欲令不蠹法:浓烧穣(十五),以汤沃之,取汁,以梅投中(十六),使泽。乃出蒸之。

    《释名》曰(十七):“杏可为油。”

    《神仙传》曰:“董奉居庐山(十八),不交人。为人治病,不取钱。重病得愈者,使种杏五株;轻病愈(十九),为栽一株。数年之中,杏有十数万株,郁郁然成林。其杏子熟,于林中所在作仓。宣语买杏者:‘不须来报,但自取之,具一器谷,便得一器杏。’有人少谷往,而取杏多,即有五虎逐之。此人怖遽(二十),檐倾覆,所余在器中,如向所持谷多少。虎乃还去。自是以后,买杏者皆于林中自平量,恐有多出。奉悉以前所得谷,赈救贫乏。”

    《寻阳记》曰:“杏在北岭上,数百株,今犹称董先生杏。”

    《嵩高山记》曰:“东北有牛山,其山多杏。至五月,烂然黄茂。自中国丧乱,百姓饥饿,皆资此为命,人人充饱。”

    史游《急就篇》曰(二一):“园菜果蓏助米粮。”

    按杏一种,尚可赈贫穷,救饥馑,而况五果、蓏、菜之饶,岂直助粮而已矣?谚曰(二二):“木奴千,无凶年。”盖言果实可以市易五谷也。

    杏子人,可以为粥【八】。多收卖者,可以供纸墨之直也。

    (一) 原无此附注,据卷首总目加。

    (二) 见《尔雅.释木》,均无“也”字。郭璞注“英梅”是“雀梅”,和《要术》引作“未闻”不同,可注意。

    (三)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七十“梅”引《广志》“梅杏”作“梅□”,余同(《初学记》脱“脯”字)。

    (四) 《初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引《诗义疏》无“实赤于杏而醋,亦可生啖也”及“亦蜜藏而食”句。《初学记》卷二六“羹”引陆玑《毛诗草木疏》则是:“梅,杏类也。其子赤而酢,不可生啖;煮而曝干为苏,可着羹臛中。”“苏”当系“□”字之误。

    (五) 金抄、明抄作“●”,湖湘本等作“●”,均无此字,误。《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引《诗义疏》及《初学记》卷二六引陆玑《毛诗草木疏》均作“苏”,亦非。吾点校记怀疑是“□”字之误,左边的“木”和右边的“□”抄倒了,又错成“苏”。按“□”,音老,《说文》:“干梅之属。”《周礼天官》“笾人”有“干□”。这里正是指干梅,应是“□”字搞错。《初学记》卷二八引《诗义疏》则作“腊”,可以作干果脯讲,亦通。

    (六) 与《种枣》篇等所引《西京杂记》仍在同一段内,文作:“……梅七:朱梅,紫叶梅,紫华梅,同心梅,丽枝梅,燕梅,猴梅。”《要术》所引仅六种,名称亦颇有不同。

    (七) 金抄等作“兖”,明抄等作“齑”,字同;湖湘本作“齎”,误。此字在他处各本多有异写或讹写,本书统一作“兖”。

    (八) 《太平御览》卷九六八“杏”引《广志》无“黄杏”,余同。“荣阳”疑“荥阳”之误。《广志》,明抄误作“广忠”,他本不误。

    (九) “东海都尉于台”,《西京杂记》作“东郭都尉干吉”,则东郭干吉是人名,与《要术》所引不同。

    (十) 自“作白梅法”以下至“作乌梅欲令不蠹法”五条,原除标题作大字外,余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一)金抄有“矣”字,《辑要》引亦有,渐西本从《辑要》加,他本无。

    (十二)金抄、黄校、张校、明抄作“磨”,湖湘本、《津逮》本作“摩”。“磨”古通“摩”,兹从湖湘本作今写。

    (十三)金抄有“为”字,应有,《辑要》引亦有,《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加,他本无。

    (十四)“米□”,黄校、张校、明抄作“禾□”,误,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五)“浓烧穣”,不好讲,“浓”字疑应在“取”字上面或下面,作“浓取汁”或“取浓汁”,传抄中有窜误。

    (十六)金抄作“中”,他本作“之”,“中”字更好,兹从金抄。

    (十七)《释名.释饮食》无此句,但有如下的记载:“柰油,捣柰实,和以涂缯上,燥而发之,形似油也。柰油亦如之。”“柰油”的作法,和《种枣》篇引郑玄的“枣油法”,除多“发之”二字外,完全相同。而“柰油亦如之”,与开头的“柰油”重复,据《要术》所引,证明应是“杏油”之误,《要术》引作“杏可为油”,即系根据“杏油亦如之”引述的。因此,怀疑《种枣》篇的郑玄是释名之误,而为《食经》所误记。“枣”字残烂后容易错成“柰”字,今本《释名》又误“枣油”为“柰油”。

    (十八)自“董奉居庐山”起直至按语“可以市易五谷也”,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九)金抄、明抄有“愈”字,他本脱。

    (二十)金抄作“遽”,他本作“虎”。

    (二一)见《急就篇》卷二,文同。

    (二二)“谚曰”,各本均作“注曰”,惟张校作“谚曰”。“注”应是“谚”字之误,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正作“俗曰”,兹改正。

    【一】 “油”,指所谓“杏油”,参看《种枣》篇“枣油法”及本篇校记(十七)。“脯”指果脯。

    【二】 唐段公路《北户录》“红梅”:“岭南之梅,小于江左。居人采之,杂以豆蔻花、……枸橼子、朱槿之类,和盐曝之。梅为槿花所染,其色可爱,今岭北呼为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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