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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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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货币的产生及其职能 。充当过货币的各种商品。金和银成为世界货币的原因。货币的职能。货币的属性。二、 货币的价值 。贵金属材料具有很高价值的原因。货币的数量理论。开采贵金属材料和价格的变化。价格的巨大革命。贵金属材料开采量的新的增长。三、 铸币和货币制度 。单本位体系和复本位体系。格雷歇姆规律。英国金单本位制。法国复本位货币制。劣币制。四、 纸币 。纸币与信用凭证的区别。纸币的价值。贴水。商品货币的价值。世界纸币。纸币流通的弊端。恢复货币本位的方法。集聚。贬值。五、 俄国纸币 。俄国纸币的历史。向金单本位制的过渡。六、 对货币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的总评价 。

    一、货币的产生及其职能

    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的交换是比较简单的过程。而商品同货币进行交换却是另外一件事。这种复杂化首先是什么原因呢?商品与商品直接交换不是更简单吗?

    在古代和中世纪,人们认为货币是作为立法行为的结果而产生的。这正是人们认为货币起源于国家的最令人瞩目的特点的原因,即它的属性是公共需求物品。出售商品很困难,但花钱买商品既容易又方便,钱能获得想要的一切东西。

    这种货币属性是特殊立法行为的结果。但是,对货币历史的实际研究证明,最初创造货币的立法行为是不存在的,而货币总是不知不觉地和缓慢地出现,正像其他很多自然社会产物一样,例如,语言和习惯等等 [9] 。未必能指出历史上最初出现货币的时刻。在所有民族中,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必然会出现货币。除了人们不管有什么协商之外,交换本身在自己发展的一定的并且很早阶段中会产生货币。实物交换即产品与产品不借助货币的交换,会碰到很多不便和困难。在实物交换中,只有在交换的双方相互需要对方的产品情况下,才能完成交换。然而下列情形比较罕见,即必须做到交换的每一方所需要的产品数量正好是对方提供交换的产品数量。这种在相应数量上的相互需求的吻合显然是很少见的。与实物交换这两种困难相联系的第三种困难,是很难确定投入交换的产品价值,因为当时不得不通过交换该产品的许多其他产品的价值来确定该产品的价值。必须进行长时间的价格平衡,因为对产品价值进行一定的计量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有这些实物交换的不可逾越的困难,就造成在某些发达的交换中自然产生,也可以说是在交换中固定形成了货币。这样一来,某一种产品在下列情况下就进入交换,即得到商品的人不直接需要它,但是可以把它销售给另一个人。这种商品在销售上不存在更大的困难,而且大家都愿在心目中认定它的这种属性,这种商品就是原始货币。

    同时,突出的是,在交换的初期阶段,货币不是一种,而是许多种商品,在它们的价值之间,一般有一定的比例关系。出现一系列的价格平衡。例如,在古代日耳曼,采用6头猪=1头牛,成年奴隶=1匹马,24舍非尔 [10] 黑麦=16舍非尔小麦=12舍非尔大豆=120只鸡,等等 [11] 。由于习惯所固定的这些关系具有不变性,所以每个人在交换中能够轻而易举地接受其中任何一种商品,而且它的价值是固定的。商品一般具有所凝固的价值,起着货币的作用,确切些说,这些商品就是原始货币,而最初不是指定为某一种商品,而是整个一类商品。 [12]

    但是,在这种商品中,远远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同样地适用于货币的作用,也不是所有的商品同样地都能为人们愿意采用。在某一民族中,在一定的时间内最为适用于货币的某些商品便逐渐地分离出来。例如,在狩猎民族中,兽皮和皮毛自然成为货币;在游牧民族中,各种牲畜就是货币;在农业民族中,农业产品,如小麦、大米、玉蜀黍和烟草等成为货币。任何地方,不能用作货币的物品极少。在新几内亚,采用鱼类;在挪威,采用干鳕鱼;在阿比西尼亚,采用食盐。在某些国家,几乎越来越普遍地用金属(且不说贵金属)当作货币,例如,铁、锡、铅和铜。在中非洲,把各种布匹当做货币。在野蛮民族中间,经常把珠串当做货币。亚当·斯密指出,在苏格兰制钉地区,钉子曾起着货币的作用,等等。

    在这些不同的货币商品中,有一些特别能起货币作用,并在广泛地区内和较长时间内作为货币使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多半是装饰品变成这种国际货币。例如,在印度洋广阔区域内,直到最近,成串的货贝当钱使用。其原因在于,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当每个人都是用自己的劳动满足自己的主要消费时,装饰品是最为重要的贸易物品,也是最为广泛需要的物品。

    在装饰品中,有一类物品本身最为适用于国际货币的作用,这就是贵金属。因此,我们实际见到,在世界上,除了某些民族和国家存在某种协议之外,都是逐渐自然地或自发地把稀有金属(金和银)当做钱使用。在各种商品之间,可以说为起到货币的作用而进行过竞争,金和银确切地说是金在这种竞争中成为了胜利者。

    为什么?因为金和银由于自己具有天然的特性而更加适合做钱用。这些金属材料最能履行货币职能。

    货币职能主要有三种,也可以说只有三种。第一种,货币是商品价值的尺度 ;第二种,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工具 ;第三种,货币是法定的支付手段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发挥职能是很理想的,它可以测定商品的价值,不需要像在测量物品长度时,我们手里握着俄尺那样握着货币。货币作为交换的工具或者法定的支付手段,已经是发挥职能的实际形式,也就是说,为了用钱购买东西或者抵偿债务,需要自己拥有钱。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工具,这两种职能之间有紧密的联系。两种职能互为前提。没有价值平衡,交换是不可能的,而价值平衡是在交换中完成的。

    这两种职能不需要特别的阐述。另外,应说明一下货币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职能。这种职能确定货币与现行法律制度之间的联系,这也是与前两种职能不同之处。前述两种职能是自发产生的,而且不需要国家的核准。相反,货币作为法定的支付手段的职能,是由国家建立的,因为立法者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应用何种物品抵偿债契,而这种物品因此就成为了货币。

    格奥尔格·克纳普不久前曾试图改革全部货币学说,认为货币最为本质的特征在于货币是法定的支付手段。实际上,货币在现代国家中按自己制定好的形式,首先是一种法定支付手段,而且因此成为价值的通用尺度和交换的通用工具。国家以其威严的权力规定:一切重大债务可以借助某某货币符号的支付来抵偿,正如国家以其威严的权力规定邮局发送的信件需要贴上某某邮票一样。从宣布一定的法定支付手段符号之日起,货币就成为国家公民之间抵偿一切可能支付债务的唯一手段。然而,由于相互支付义务本身包括极为重要的私人财产关系,所以,法定的支付手段自然成为公共需要的物品,而且作为通用的交换工具和通用的价值尺度开始发挥职能作用。但是,国家尽管在法律形式上可以完全自由地认定经济流通的任何一种物品为法定支付手段,或者为此制造一种新的符号(纸币),但是经济生活使这种自由受到一定的和非常狭窄的限制。不是所有的物品都能同样适合发挥货币职能的作用,而且国家因此被迫只能把下述经济物品宣布为法定的支付手段,即按其自然特性,最能适合履行货币两种基本职能(通用的价值尺度和通用的交换工具)的经济物品。经济生活可能不承认这种国家所宣布的法定支付手段,那时,国家把法律上的货币变为实际货币的一切努力将成为徒劳的。甚至于在断头台的威胁下,也不能迫使法国社会承认革命政府发行的纸币。 [13]

    从法律形式的观点来看,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货币职能是原始的,而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工具的货币职能是派生的,因为国家宣布某些物品为法定支付手段,其目的在于促使公民利用这些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工具的物品。相反,从经济的观点来看,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工具的货币职能是原始的,而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货币职能是派生的,因为为了使某一物品能够完满地履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它就自己的本性来看应当适合履行前两个职能。在历史上,金子的这些职能远远超越通过缓慢发展而从中逐渐产生的法律职能。

    从上述货币基本职能中产生以下派生职能,如:1.价值贮存手段 (货币同宝物一样);2.价值转移手段 (在货币转寄的情况下);3.信贷工具 (发放债款)。在这些派生的职能中,每一种职能都是来自基本的职能,但是,在逻辑上不同于基本职能。例如,货币作为宝贝来发挥职能,仅仅是因为货币是交换工具和法定的支付手段罢了。同样如此,货币其他派生职能也都是起源于基本职能。

    执行货币职能的物品(首先是其基本职能)也就充当了货币。因此,货币的定义如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中 ,执行通用的价值尺度 、通用的交换工具和法定的支付手段等职能的物品就是货币 。

    货币职能如此,而如果金和银又成为了世界货币,那仅是因为这些金属正是由于本身具有天然的特性而能出色地执行上述职能的缘故。

    首先,金和银(近来只有金)最适合作为价值标准。尺度单位本身不能在量上遇到变化。价值尺度在价值上不能摆动。因而,我们看到,贵金属的价值即便发生波动,但是比较其他商品的价值波动要小得多。贵金属的价值,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正如金子作为装饰品,在价值上不像必需品那样波动大(按价格波动的一般规律)。但是,主要问题在于金子的年开采量与社会掌握的贮备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金子饰物的需要和利用,最终不会是消灭它(例如像面包那样),而是把它保存下来。所以,贵金属的贮备量年复一年地在增加(当然,有部分贮备量在利用的过程中被消灭掉,但是这部分很小);而且尽管贵金属的年产量波动比粮食年产量要大一些,但是这些波动与社会掌握的贵金属贮备量的波动要小一些。

    全世界黄金总贮备量在1900年达到近二百亿卢布。至于在同一年黄金的产量还没有达到五亿卢布,即是黄金贮备量的四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下一年黄金产量即使再大幅度增长,但这种情况对社会掌握的黄金总贮备量的影响仍然是很小的。

    货币作为交换工具,在经济学上的含义上应当是可分割的 ,因为它的价值应当同物品数量成比例,即使在分割的情况下,也依然存在。

    例如,马在经济含义上是不可分割的。至于贵金属是可以分割为任何部分而并不减少任何价值。

    其次,仍然由于货币作为交换工具,应当是便于随身携带 的即容易掺和在一起,为此,它应当具有很高的价值,因为它的价值越高(在一定的重量条件下),那么用于掺和的同一数量的价值所用的耗费就越小。

    在这一点上,金子具有很高的价值,所以比其他大多数商品值钱。例如,很容易想象,在铁的价值很低时,要掺和铁币将是多么地困难。

    再次,对作为宝贝的货币职能来说,在贮存的条件下,货币本身的不变性 是很重要的。在大气作用下不发生变化的贵金属,尤其适用于这种货币职能。其次,贵金属具有均质性 和简单的差异性 (重量、叮当声、外形),同样这也是交换工具所必备的。

    这就是贵金属成为世界货币的一些基本原因。只有贵金属或多或少具有对成为货币商品所要求的那些特性,正因为这样,金和银才成为世界货币。金和银不是最理想的货币,但是在人类试验过的一切货币中,它们是最好的货币。

    十六和十七世纪的经济学家们(重商主义者)认为国家一切财富都是货币。当然,他们并没有愚蠢到那种程度,好像觉得除了金银之外,社会不需要任何东西。不过,他们确信:国家拥有的金银数量能决定国家的经济实力,而且由此把贵金属当做主要财富。反对这种观点的一派势力是斯密的学说,它认为货币也和其余一切商品一样。那么货币究竟是什么呢?是商品,还是别的?

    任何商品只能暂时处于流通领域,商品可以由一手转移到另一手中,可以多次被出卖掉,但是,它的最终使命在于从流通的领域中走出来并进入社会消费。如果这种转移完成不了,那么,这种商品没有完成自己天然的使命,就成为最糟的商品。

    相反,货币的使命正是要力争处于流通领域,不脱离流通领域。在货币诸职能中,还没有一种表现为转入社会消费的职能。货币的天然使命在于不是离开流通,而是要永远留在流通内。

    任何商品都应当在交换领域内具有满足某种社会需要的能力。所以,商品不能不具有自己的价值。凡是不具有自己独立价值的物品,任何时候都不能算为商品和进入交换。

    相反,像上述情形的货币,却不能在流通领域内为任何一种消费服务。所以,不具有任何自己的独立价值的物品而成为货币的情形则没有什么不可能。不能在交换领域外满足任何社会需要的物品可能成为货币。例如纸币就是如此。当然,这是一种最糟的货币,但是最糟的货币毕竟还是货币。任何人不能把纸币称为商品,但人们却认定它的特性是货币。

    于是,货币就其内在属性来看,绝非是商品。商品可以成为货币,但是,当它作为货币发挥职能作用时,却不能作为商品发挥职能作用。反过来,它作为商品发挥职能作用时,却不能作为货币发挥职能作用。货币与商品的经济属性的差别,最明显地体现在纸币,即不具有任何内在价值而执行一切货币职能(其中包括价值尺度) [14] 的一张张纸上。

    二、 货币的价值

    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在货币上面。货币交换价值本身则表现在一切商品上面。换句话说,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就是货币交换价值的体现。那么,究竟什么确定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呢?

    当然,金子是商品,任何商品的价格都直接取决于供求关系,而受取决于劳动耗费的生产费用的调节则作用较小。货币商品的价格应当也决定于上述那些因素,但是却是有特殊复杂性的并符合于货币商品特点的因素。

    金子的最高价值直接决定于人类拥有这种商品的有限数量,但对它的需要又比较大。这种大量的需要,首要条件是金子作为装饰品具有吸引力。甚至目前,金子已成为整个文明世界的货币金属,但是,金子年产量的1/4到1/3却用于工业需要,而没有用于货币流通的需要。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根据季别尔的计算,金子年产量的一半以上用于工业需要,而在三十年代,甚至达到85%① 工业对金子的需要,总的来说,是因为金子具有消费品的特性。

    同时,正如以上所述,社会拥有的金子贮备量与对它的需要量比较,前者是很少的。金子贮备量相对少的原因,首先在于金子生产费用高昂,这是技术原因(金子劳动耗费价值高)所造成的。为了采掘出数所洛特尼克(旧俄重量单位,等于4.266克),必须淘洗数百普特沙子,毫无疑问,金子价值高昂的基本原因就在于很难取得它。 [15]

    但是,这一点还没有阐明商品价格,换句话说,即每时每刻都能被观察到的货币交换价值一般水平的变化原因。那么为什么引起这些变化即货币金属本身的价值或者用货币所买到的其他商品的价值变化呢?这样那样的原因应归结为商品价格的变化。假设金子的价值由于某些原因的影响降低了,而其他商品的价值没有发生变化,那么,这一点应当引起商品价格的上涨,但是这种商品价格的上涨完全是另外的原因(在金子价值不变的情况下,商品价值提高了)造成的。对于商品价值,其结果将是一样的,尽管引起的原因不是共同的,而且对于国民经济的作用差别很大。

    在这个形式中,关于每时每刻都能被发觉的商品价格一般水平的变化原因,直至目前仍然是科学界激烈争论的问题之一。有些经济学家倾向于主要利用货币金属价值的变化来解释上述变化,另一些人企图在商品生产和销售条件中寻找商品价格一般水平变化的原因。

    所谓的货币数量理论 认为,在每个具体的国家和具体的时间,商品价格水平,在持久平稳的条件下,取决于国家所拥有的货币数量。如果,在持久正常的条件下,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增加了,那么根据这个理论来看,一般的价格水平相应地就要提高。相反,就会相应地降低水平。这个理论倾向于把商品价格一般水平的一切实际变化看做是一个国家货币贮备数量变化的结果。

    这种理论属于最古老流行的经济理论。早在十六世纪,让·博当根据这种理论解释说,价格上涨是从美洲涌进大量的金银所造成的。这种理论在十九世纪上半叶著名的经济理论家李嘉图的著作中得到了充分的科学发展,而且,直至目前,在经济学家中还有很多拥护者。

    实际上,坚持这种理论的多数经济学家,并不倾向于深入研究这种理论,而且追随他们的全体公众,在关于价格和货币流通的议论中,虽然与科学相对立,但是愿意从所谓“纯正确意见”的观点来讨论这些问题。极少数的经济学家没有受到这种理论的或多或少的影响。 [16]

    货币数量论盛行的原因在于它的简单和表面上与通用的价格理论相符合。任何人都不怀疑,市场价格取决于供求关系。价格的一般水平同样也应当取决于供求关系。但是对商品需要表现在什么地方呢?不是表现在别处,而正是表现在用于购买商品的货币上面。所出卖的商品数额就是供应量。看来,由此得出结论,货币数量理论主张,商品平均价格取决于所供应的商品数量和国家手中的货币数量 [17] 。

    数量理论是这样来想象问题的,好像在一个国家里,在规定的时刻里,全部货币一次用于购买商品,没有剩余,而商品同样地在规定的时刻里一下子用货币全部买去。例如,我们要知道,携带一定数量货币的商人从远方来到一个国家,他决定把所携带的货币全部用于购买这个国家的商品,而这个国家的居民们同样决定把自己的全部商品出卖给这个商人。在这种情况下,所出卖的商品一般价格水平,当然要用商人货币数额除以所出卖的商品额得的商数来确定,并且根据货币或商品数额的变化而正常地变化。但是,试问:所设想的这幅情景是否起码符合国民经济的实际条件呢?

    为了评价货币数量理论的意义,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同样数量的货币可以购买到比与这些货币相应的数额更多的东西,因为货币周转愈快,同样数量的货币愈能买到更多数额的商品。货币周转速度的加快同在增加货币量的条件下去影响商品价格,在意义上完全是相同的,然而货币周转的速度绝非是某种不变值或者变化很小的值。

    如果有100卢布要用于购买商品,假如这100卢布这一年内只周转一次,所以利用这些货币额只能买到100卢布的商品;但是,假如同样的100卢布在一年内周转了5次,那么这些同样数量的货币将能买到500卢布的商品,假如同样数额的货币周转了100次,那么将能买到1万卢布的商品。

    其次,绝非仅用现款来购买商品,还可以用信贷购买商品,况且信贷购买完全同样地影响商品价格,正如现款购买一样。为了确定社会需求的实际数额,我们应当把全部现款购买(包括与国家货币数量有任何一定比例之外的购买)和全部信贷购买金额加在一起(与国家货币贮备关系不大的购买)。

    另一方面,远非国家拥有的全部货币都用于购买商品,因而影响着商品的价格,因为货币不仅执行交换工具的职能,而且还执行一系列其他的职能,如支付手段,价值保存、价值转移和信贷手段等职能,也就是说,在执行这些全部职能的情况下,货币在国民经济中掺和到一起了,并不直接影响商品价格。在上述场合下,价值保存职能尤为重要。当然,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货币不是由个人作为宝贝来贮存的,然而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对固定的巨额货币贮备(银行准备金和私人库存金的形式)产生一种新的贮存需要,以便有可能随时履行自己义务。因此,在每一个国家,都拥有巨额的金银,被无益地放置在银行金库和私人银行,完全不进入流通。

    显然,这些没有进入流通的货币不能对商品价格产生任何影响。如果贸易兴隆,生产增长,商品价格上涨,市场需要大量的货币进入周转,那么,所需要的货币数量就要从货币贮备中取出,货币贮备则减少。相反,在贸易衰退的情况下,周转中货币数量就减少,而银行贮备相应地增加。如果,根据国际交换条件,硬币流入一个国家,而市场的一般条件又不需要在国内周转中增加货币,那么,这就要把新流入国内的硬币贮存到银行金库里,因此,国内硬币数量不调节商品的价格,而是商品价格调节周转中的硬币数量 。

    货币数量理论的基本错误是把国内的社会需求同国内货币数量看成差别不大或者混为一谈。但是前者和后者不存在任何直接的比例关系。在一定的时期内,国内的购买和出售总额通常超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货币额的数倍。

    例如,计算如下:英国所拥有的硬币和未含金属的纸币总额不超过1亿5千万英镑。但是,仅仅伦敦票据交易所的周转额,在1909年就达到了135亿2千5百万英镑,也就是伦敦信用机构的流转额仅在一年之内就超过全国拥有的各种货币总额1百倍。

    总之,我们应当坚决反对货币数量理论,因为该理论所设的“永恒的同等条件”,实际上不是同等的,而是十分变化无常的。 [18] 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在实际中可以观察到的三个条件之下,对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并不产生有力的影响,因为对商品的需求在货币储存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经受相当大的波动,而且这方面有最好的论证,那就是商品价格水平的巨大周期性的波动,而且这些波动最近就存在,并且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它与货币数量有关。在十九世纪,每个十年,在资本主义周期阶段的影响之下(它的实质将在本书结束部分予以阐述),都出现商品价格上涨和下跌的巨波。在上升周期阶段,物价高昂,然后出现危机,物价又急剧下跌。但是,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不会遇到重大变化。因为在第一阶段,货币从它早先无益被闲置的全部贮备中进入周转,另外,信贷购买额却急剧增加。在第二阶段,周转中的货币数量减少,而无益闲置的硬币贮备量却在增加,同时信贷购买额在减少。可见,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调节周转中的货币数量,而不是货币贮备量调节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

    我们知道,在经济史上有两个时代,当时文明人类掌握的贵金属数量大量增加,第一个时代是发现美洲的时代;第二个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初,发现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矿场的时代。

    美洲的发现促使欧洲贵金属供应条件得到根本改造。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的是所谓价格的伟大革命。而根据一般的看法,这场革命是由周转中货币量的增加直接引起的 [19] 。

    现代人,特别是连让·博当认为:在十六世纪,价格比前一世纪暴涨了9倍。后来,又开始说价格上涨了5倍,斯密认为价格上涨了2——3倍。近来,这个问题的研究者维贝比其前辈拥有相当多数量的事实材料,他得出结论说:“在十六和十七世纪,阿尔萨斯和法国的商品价格平均提高了约1倍;在英国提高了1.5倍;西班牙和英国可以说一样,而在意大利,几乎没有提高或者提高不大。”总之,维贝说道:“奇怪的是,每一项新的研究成果都不得不承认已出现的货币猛跌幅度是很小很小的。” [20]

    可见,十六世纪的“价格革命”的范围远没有那些习惯说中世纪商品价格一般水平是稳定的现代人所想象的那样大。但是,在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西欧许多国家特别是英国商品价格猛涨的事实是不会令人怀疑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引起商品价格上涨呢?

    维贝本人只好得出结论说,引起诸如农业生产多数商品价格上涨(即主要是这些农业产品价格上涨,工厂产品价格上涨较低)这一普遍现象的唯一共同的原因,只能是贵金属,尤其是白银生产扩大所致。但是,维贝的结论完全基于他不能再指出已出现的价格共同变动的任何其他原因。

    其实,完全可以圆满地阐明十六和十七世纪价格水平上涨的原因,而且不需要像维贝和当代其他研究者那样依据货币数量理论。首先必须丢下下述念头,说什么农产品价格在100年期间上涨100%~150%纯是一种例外。我们举俄国为例说明,俄国在十九世纪,极为重要的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比例一直是很高的,在这个期间,我们经历过比西欧十六和十七世纪更大的价格革命,但是,要阐释这一革命,未必采用价格数量理论。按照公众舆论,俄国物价上涨的原因在于,在这个期间,俄国货币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而这个过程总是与商品价格上涨同时发生。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不存在对产品的正常的和固定的货币需求。货币经济的发展表现在对家庭生产产品的急剧需要激增,而过去这些产品都是在自然经济的范围生产和消费的。产品开始时按较高价格出卖,因而由自然经济转化为货币经济的过程,正如日常经验向我们证明的那样,必然伴随着过去为自身消费而生产的产品价格一般水平的上涨。例如,我们现在可以经常观察到在自然经济的荒凉地带敷设新铁路线时出现的这种过程。结果是,当地生产的各种产品,尤其是农业产品和各种原料的价格普遍提高。

    正因如此,十六和十七世纪,在西欧货币经济迅猛发展中,才应当看到与这个时代有关的价格革命的基本原因 。当时,在西欧,正在形成已存在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即新的工业形式在发展,贸易蒸蒸日上,农业经济的条件也在发生变化,有赖于农村的城市也在发展,因而,在这些变化的影响之下,可以看到:在欧洲的极为重要的国家里,过去长期生活在固定不变的环境里的人口在增加,也就是说,这一人口增加主要是指城市而言的。城市的发展与用于农产品货币需求的增长是同等的。所有这一切足以阐释物价不断上涨的原因。因此,只有这种对“伟大价格革命”的阐释才符合事实,而这种事实绝不能被货币数量理论的追随者们企图装入货币数量理论的框框里。

    例如,首先不容置疑的是,价格的上涨早在大量的美洲白银流入欧洲之前就开始了(至于谈到黄金,则其开采量相对讲非常少,并且对价格没有任何影响)。早在十六世纪前半叶,价格已经相当大幅度地上涨,而白银仅在该世纪的下半叶才大量地流入欧洲。因此,把习惯看法当作伟大价格革命的原因的格尔菲里赫承认,“货币周转中发生的变化行为”是1560年以前价格上涨的最为重要的原因,也就是在中世纪,贵金属是作为宝贝来保存的,而从新时期到来以后,贵金属就进入流通,而且与此同时,借贷交易也开始发展起来。 [21] 但是,正是这一点体现了货币经济的发展。

    如果说,十六世纪前半叶价格上涨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美洲白银的流入引起的,那么为什么把那个过程的持续说成是贵金属数量变化所造成的?

    其次,英国表现出的物价上涨最为厉害,应当承认这是非常有特色的。美洲白银不是直接流入英国,但是英国新经济制度的发展过程最为强烈,并且在十六世纪英国曾经历了一系列的土地改革。

    如果十六世纪物价普遍上涨是美洲白银的流入引起的,那么,这种情形是可以意料的。物价上涨开始于该世纪下半叶,反映最强烈的是直接获取白银的国家即西班牙。之后,随着在世界一些国家之间逐步地流传着西班牙白银,物价上涨就又席卷了其他国家。

    但是,实际给我描绘的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形。用维贝的话来说,“物价上涨的很大一部分(在西班牙)要标在1560年以前的时间”, [22] 即大量白银刚开始从美洲流入的时候。当时,西班牙本国政治势力正处于极盛时期,开发广阔领土所取得的收入汇集到了西班牙。西班牙政府和西班牙贵族拥有巨大的收入,必然在西班牙造成用于商品的货币需求增长和物价上涨。但是,正如维贝认为的那样,十六世纪物价上涨剧烈的情况发生在英国,况且早在1560年之前,即在西班牙白银通过贸易流入英国之前就开始了。 [23]

    坚持对“价格伟大革命”一般阐释的维贝本人,看来也感到这种阐释是站不住脚的,他认为:“当数量理论占优势的时候,并不感到有必要寻找价格革命的其他原因,因为货币数量大量增加的情况无疑是存在的。但是……愈仔细地研究当时的经济史,倾向只认定货币数量的增加才是这场大规模的和深刻的革命的原因就显得愈少。” [24]

    当然,在欧洲经济史上,贵金属从美洲的流出并不是无关重要的事实。如果没有这种流出,那么,在十六世纪,欧洲随着其货币经济的迅猛发展,将会感到现金的严重不足,势必就得发展借贷交易或加速货币周转。贵金属从美洲的流出是有利于货币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然而仅仅在这一点上起了促使的作用,但是,绝不能成为“价格伟大革命的最终原因”。

    当贵金属的开采量突然不增加的时候,即上一世纪后半叶又成为了另一个时代,这时,锎砂矿和澳大利亚矿场,以及后来大量德兰士瓦金的发现,都提高了世界黄金的开采量,而此后不久,在白金开采的条件下,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化。在下列表中,将实际的数据分类如下。

    金和银的年产量(普特) [25]

    年份 金子 银子

    1493——1545 395 4730

    1546——1645 485 22715

    1646——1745 790 22280

    1746——1845 1200 41200

    1846——1908 14600 163000

    发现美洲远远没有引起像在上一世纪后半叶所发生的那种贵金属开采条件中发生的转折。在1851——1860年的10年期间,黄金的开采量与过去50年间黄金平均开采量,几乎提高了9倍,但是白银的开采条件并未发生很大变化。不足为怪的是,很多持货币数量理论观点的经济学家认为,黄金贬值将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尽管试图证实这种贬值,而商品价格的实际变化却截然与其相反,正如英国统计学家索尔贝尔(这方面的杰出权威)所分类的英国平均价格运动证实的那样。

    英国的平均价格

    1838——1847…………93 1868——1877…………100

    1848——1857…………89 1878——1887…………79

    1858——1867…………99 1888——1897…………67

    在1838——1847年的10年即锎砂矿发现的10年期间,物价不是上涨,而是下跌。到19世纪末,物价比黄色金属开采量猛增时期以前的还要低。对最近几年出现的在各种外文资料中可找到其产生原因的生活费高昂,不利用货币数量理论也完全可以加以充分地阐明(尽管多数经济学家倾向于利用周转中的货币数量的增加来解释这种涨价)。

    李嘉图的有利于货币数量理论的主要论据之一是这样一种见解,即如果一个国家的商品价格不是由货币数量来调节,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货币就要流出这个国家。例如,假设一个国家的商品输入超过输出,因此必须用金属来支付自己的过剩输入。如果这种状态持续时间较久,那么该国家最终必然全部失去硬币。但是,毫无疑问,实际上类似这种情况不会存在。显然,存在着某种隐蔽的力量,它能把货币返回这个国家 [26] 。这是什么力量呢?李嘉图认为,不是别的,正是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直接影响商品价格一般水平,因为一个国家的货币剩余愈少,则其价值愈高,商品价格下跌愈甚。商品价格的下跌促使土产商品进一步向国外输出并延迟外国商品向这个国输入,可见,商品加紧输出的不能不追随商品的加紧输入,因而货币又返回这个国家。

    现有的阻碍货币从一个国家流出的因素是什么,对这一点不能说一点怀疑也没有。相反,取决于自己对外贸易波动的每一个国家,就会周期性地遇到或货币极端缺乏或货币过剩的问题,而这些货币却分散在取决于对外贸易偶然性的各个国家中。事实上,我们看到:货币通常从一个国家向国外每一次大量流出,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货币又从国外向该国家流回。也就是说,存在着一种能保障每一个国家在其国内流通中拥有足够数量的货币的机制。但是,这种机制可以不用货币数量理论就能得到阐释。

    问题在于,货币通常从一个国家的流出不是别的,而是商品向该国家流入的表现,因为货币不是白白地流向国外,而是交换商品。但是,在这个国家的市场上,商品供应的增加就会有降低商品价格的趋势,这不是因为这个国家的货币数量减少,而是因为商品供应增加。由于鼓励输出和节制输入而出现的商品价格下跌,直接造成贵金属流动方向的变化,并且使贵重金属开始流回原来流出的国家。因此,李嘉图的错误在于他在货币供给范畴内找到了商品价格变化的原因,进而代替了在商品供给范畴寻找这一原因。 [27]

    最终,究竟用什么确定商品价格一般水平的变化?用的是商品价值的变化,用的是对于每一种商品及其总和的供求条件的变化。货币的独立价值则是一个很少变化的恒定数值。由于货币的职能的多样性,商品市场上的货币供应自动地适应对货币的需要,这就是稳定性的原因。

    当然,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情形,货币金属的价值由于受自身诸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并引起商品价格一般水平逆向变化。假如说,采掘黄金的耗费价值下跌到采掘白银的耗费价值,并且黄金的数量相应地增加,那么这就不能不影响黄金的价值,进而影响商品价格,价格可能上涨。黄金开采量的剧增就会扩大从事开采黄金的公民对一切可能的商品的需求。在开采黄金的地区,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就会上涨。这样一来,需要加紧从其他地方向这一地区运送商品。因而,按同心圆来看,提高物价的波浪就逐渐地扩及得越来越远,遍及世界经济的大部分。在发现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的黄金时,就出现过类似这种情况,即这些地区的商品价格提高了数倍,其后果是由其他地方向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大量增加输送商品。但是,在这些地区增加黄金开采量所造成的对商品的这种新的需求,就全世界对商品的需求来看,其数量是不大的,而且没有因此对世界市场产生冲击的影响。为了根本改变货币金属的世界价值,要求大量增加黄金开采量,已达到历史上空前的程度。

    三、 铸币和货币制度

    尽管货币的产生是自然交换过程的结果,但是它为了自身充分的发展,需要国家政权批准承认该物品为货币即法定支付手段。国家的这种批准是以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货币的最本质东西而需要的。货币仅仅依赖国家才能取得自己的独特形式(铸币形式)。铸币是上面印有一定标记的货币金属块,作为国家政府赋予它一定支付效力的证件 。

    铸币的原始形式是多种多样:有椭圆形的、有八角形的和四角形的,等等。但是,最终圆盘形的占了上风,取得了经济地位。为了使铸币圆满地履行自己的职能,必须使它的实际重量与压模所证实的一致。所以,必须把铸币制造成在使用中尽量减少磨损的一种样式,而这种样式就是圆盘式的。球形的铸币更符合上述目的,但这样的铸币在流通中不方便。

    使用纯金或银制成的铸币,质地较软,且又容易被磨损,因此造币时,掺入非贵重金属(合金)。配加的合金量一般占铸币重量的十分之一(俄国和拉丁铸币协会成员国德国、奥匈帝国、美利坚合众国的金币;而英国铸币的合金占金币重量的十二分之一)。掺入合金可增加铸币的硬度。但是,铸币仍然要被磨损。铸币重量容许偏离规定的程度由法律确定,而重量不够的铸币要从流通收回。

    铸币常常分为足值 的和非足值 的或非纯银 的辅币。第一种铸币是用稀有金属制成的,并且是不受限制的法定支付手段,符合法律规定的重量。第二种铸币是用非稀有金属制造的(或者用银制造;但不是纯银,即在重量上较规定的铸币价值要少一些的),用于小额交易,它的债务偿付受到一定数额的限制。可见,非纯银的辅币不是无限制的法定支付手段,而仅仅是国家在支付赋税时才无限制地使用它。

    国家确定的支付单位称为货币单位(本位) 。货币单位的金属是商品价值的标准。国家的货币单位由于分类而形成货币体系 。当前,可以(既然金属货币是货币单位)分为两种基本类型的货币体系:单本位制 和复本位制 的货币体系。也就是说,货币单位或者是用一种金属(单本位制)制成的铸币,或者是用两种金属按照法律确定的比例,自由铸制两种金属的(复本位制)的铸币。

    所有可能类型的货币体系不限于这两种。复本位制是以自由铸制两种金属为前提的,但是这种自由早先完全不被人认识,因为铸制货币金属被视为国家收入的来源。况且,在从前的货币制度中,货币单位通常不是一种金属,而是两种稀有金属即又是黄金、又是白银。

    单本位制 在其解释上并没有引起任何困难,因为在单本位制的条件下,用某一种金属(金和银)制造的铸币被确认为货币单位。这绝不意味着,在单本位制的条件下,只用一种金属铸制货币,然而仅仅是用一种金属制造的铸币才是无限制的法定支付手段。

    在过去利用两种金属制造的货币制度中,还可以分为选择的和并行的货币制度(本位制)。在第一种情况下,允许按债务人所认定的这种或那种金属铸币对全部债务进行支付。在第二种情形下,对于一些债务来说,一种金属被认定为法定支付手段,而对另一些债务来说,则为另一种金属。由此也就定出下列货币制度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特殊协议,可以决定用哪种金属来进行支付。

    目前,国家政权尽力设法确认自由铸制货币金属为铸币政策的基本法规,即国家要承担少量的、与铸制开支相适应的(或没有任何支付)费用义务以及承担把私人提供的相应的金属锭制成各种数量的当地铸币的义务。当然,这种自由铸制并没有用于非纯银的辅币。

    在复本位制 的条件下,用两种金属(金和银)自由冲制的铸币同时成为货币单位,而且法律还确定了两种金属铸币的比值。两种金属制造的铸币都是法定的支付手段(无限制的)。

    复本位制碰到以下困难。在国际市场上,作为商品的金和银的价值比率是由自身条件决定的,而国家政权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对其施加影响。所以,在国际市场上,两种金属块的价值比率与所在国家法律规定的铸币价值比率常常是不一致的。但是,早在十六世纪,英国曾发现过,在流通中不可能同时握有各种内部价值的铸币。英国铸币曾是严重磨损的,但是英国政府却努力改善它的质量,发放足价的流通铸币。但是,结果是足价铸币不能从流通中把非足价铸币排挤出去,相反,足价铸币却从流通销声匿迹了,而在市场上只剩下损坏的铸币。政府曾全力以赴反对这种行径,但都徒劳无益。格雷歇姆曾对这种现象的内在作用做过解释,正因为如此,这种解释也就称做“格雷歇姆定律”,因为已磨损的铸币也会像未被磨损的铸币一样,仍作为法定支付手段,所以任何人都不打算,也不愿意用完好的铸币来支付。各种人都力求把不好的铸币花掉,而把好的铸币再熔化为铸锭,到市场上高价做铸锭买卖。因此,“格雷歇姆定律”提出,如果在流通中存在不同内部价值的(即从价值观点看,其中所含金属的铸币价值不同)但同样都是法定支付手段的铸币,如果在流通中存在劣等铸币,其数量又足以满足流通的需要,那么,劣等铸币就把优等铸币从流通中排挤出去 [28] 。我们也可以把这种“格雷歇姆定律”完全应用于复本位流通现象。

    譬如,假定在国际市场上,银锭(价格)跌落于该国法律确定的标准,但是,该国确定金币和银币价值比值为1∶15.5,而在国际市场上成锭的金子,每磅估价不是15.5磅,而是17磅银子。这时,如果能自由铸制银币的话,也就是说,如果国家无代价地或者似乎无代价把私人提供的银锭铸制任何数额的银币,那么任何人都能用15.5磅的一块银锭铸制那种在该国家中能交换1磅金币的银币,然后到国外不按标明的价格,而按市场价格即一磅成锭的金子交换17磅银子去出售。这种交易如此有利可图,以致在自由铸制银子的情况下,可从该国流通中,迅速地把金币吸收过来。金币再熔化为锭,流往外国,那里有两种金属铸币的自由市场,而从银锭中铸制的银币将占据金币的地位。可见,在国际市场劣等钱币(高出法律认定价)仍然留在国内,而在国际市场上属于优等钱币(低于法律认定价)却要流往国外。

    于是,在复本位制的条件下,当国际市场上,两种货币金属中的一种价格下跌低于该国法律确定的水平时,价格下跌的金属仍然留于流通之中,而在国际市场上其价格较高的金属则离开流通。在复本位制的条件下两种金属同时能够在流通中存在的情况,仅仅是在国际市场上这两种金属得到的估价同在本国内法律确定的估价一样时才行。

    在欧洲大多数国家中,过去流通中,既有金币,又有银币,无论哪一种都被确认为无限制的法定支付手段。但是,因为不存在铸制的自由,所以一种钱币不能排挤另一种钱币。最初自由冲制银子,发生在1666年的英国。在1717年,金币与银子同时被认定为法定支付手段,造币厂可自由铸制金币。因此,在英国,复本位制被奠定下来。但是,在很短时间内,成锭的金子价格在国际市场上下跌,低于英国法律确定的金子对银子的比率,因而英国逐渐地失掉了银子。在1774年,法律确认只有金子是无限制的法定支付手段,从此英国转用金本位制 [29] 。

    相反,1803年,法国确定了复本位货币制。金子和银子的足值货币都被同样确定为法定支付手段(无限制)。允许自由铸制金子和银子,况且金币和银币价值比值法定为1∶15.5。最近这种比值接近于市场比值。但是,不久成锭的银子价格在国际市场上下跌几成。在这一影响下,银币开始代替金币。由于在该世纪五十年代,发现了锎砂矿和澳大利亚矿场,金子对银子的比值,金子的价值亦略微下跌,因而金币在法国开始代替银币。

    复本位制无论如何被坚持下来,原因是贵金属和法国法定金属的市场价值差异不是很悬殊的。在1865年,法国、比利时、瑞士和意大利签订了所谓的拉丁货币联盟:规定每个国家采用统一的复本位货币制度并且有义务铸制足值的金币和银币,其数量不限。在1867年,希腊和罗马尼亚也加入了这个联盟。

    在七十年代,在欧洲货币流通史上出现了新的时期。在五十和六十年代,金子生产量大幅度增长。这一点引起某些国家企图将银本位制改为金本位制。例如,在1872年,斯堪的纳维亚诸国以及后来的荷兰改用金本位制。在1871——1873年期间,德国也采用金本位制(代替银本位制),它认为这种变换会很容易成功,因为同法国战争结束后,它取得了50亿的赔款。金马克(代替旧三马克银币)确定为货币单位。德国的计划曾是很简单:德国拥有大量的银币(三马克银币)储备,打算从流通中将其取出,铸成银锭出卖。银锭购买者可将银子运往法国,重铸制成法国银币,同金币进行交换。这样一来,德国打算将自己的银子销售到法国来,交换后可得到金子。从1873年开始,在德国就开始这种交易。银子从德国流向法国和拉丁货币联盟诸国(那里可自由铸制银子)。在德国出售银子的直接影响下,此外事实上有许多西欧国家已停止将银子作为货币金属使用,也就是失去了最为重要的市场,因而在国际市场上,银子的价格已开始下跌,并很快达到低于拉丁货币联盟确定的1∶15.5的比值,同时在美洲银子生产量大幅度增长,也促使了银子价格的下跌。如果在拉丁货币联盟中复本位制还能有效的话,则拉丁货币联盟诸国必须丧失自己的金子,在这些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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