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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集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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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刚经》鸠异

    【题解】

    《金刚经》,全称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一卷,最早有鸠摩罗什汉译本,此后相继又出现五种汉译本,以鸠摩罗什译本最为通行。般若,即智慧;波罗蜜,渡彼岸;般若之体,其常清净,不变不移,譬如金刚之坚实。其卷末偈文曰:“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就是众所熟知的“《金刚经》六喻”,被视为一经之精髓。《金刚经》是早期大乘佛教经典,历来弘传甚盛,在唐代是传播最广的一部佛经。

    鸠,鸠集。“《金刚经》鸠异”的意思是鸠集与《金刚经》有关的感应异事,目的是说明持念《金刚经》的善果。首条为序言,讲述其先君段文昌得《金刚经》之庇的灵异事件,又言晋宋以来多载《金刚经》感应事,故摘拾相关的轶闻遗事,以备佛典之阙失。本篇共计二十二条,今日看来,事多荒诞不足信。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与军队有关的记载竟有十二条之多,张朝富有《〈酉阳杂俎〉所反映的唐代军队佛教信仰》一文,可以参看。

    X7.1贞元十七年,先君自荆入蜀[1],应韦南康辟命。洎韦之暮年[2],为贼辟谗构[3],遂摄尉灵池县[4]。韦寻薨[5],贼辟知留后[6]。先君旧与辟不合,闻之连夜离县。至城东门,辟寻有帖,不令诸县官离县。其夕阴风,及返,出郭二里,见火两炬,夹道百步为导。初意县吏迎候,且怪其不前,高下远近不差,欲及县郭方灭。及问县吏,尚未知府帖也。时先君念《金刚经》已五六年[7],数无虚日。信乎至诚必感,有感必应,向之导火,乃《经》所著迹也。后辟逆节渐露,诏以袁公滋为节度使[8]。成式再从叔少从军,知左营事,惧及祸,与监军定计,以蜡丸帛书通谋于袁。事旋发,悉为鱼肉。贼谓先君知其谋。于一时,先君念经夜久,不觉困寐。门户悉闭,忽觉闻开户而入,言“不畏”者再三,若物投案,嚗然有声[9]。惊起之际,言犹在耳,顾视左右,吏仆皆睡,烛桦四索[10],初无所见,向之关扃已开辟矣。先君受持此经十余万遍[11],征应事孔著。成式近观晋、宋已来,时人咸著传记彰明其事。又先命受持讲解有唐已来《金刚经灵验记》三卷[12],成式当奉先命受持讲解。太和二年,于扬州僧栖简处,听平消《御注》一遍[13]。六年,于荆州僧靖奢处,听《大云疏》一遍[14]。开成元年,于上都怀楚法师处,听《青龙疏》一遍[15]。复日念书写,犹希传照罔极[16],尽形流通。摭拾遗逸[17],以备阙佛事,号《〈金刚经〉鸠异》[18]。

    【注释】

    [1]先君:已故的父亲。即段文昌(773——835),临淄(今山东淄博东)人,家于荆州(今属湖北)。韦皋镇蜀时,段文昌于贞元十五年(799)自荆州赴成都入西川幕府,段成式出生于成都。后李吉甫为相,入朝供职。穆宗即位,正拜中书舍人,寻拜中书侍郎、平章事。长庆元年(821)出镇剑南西川,大和四年(830)移镇荆南,六年复镇西川,卒于成都。

    [2]洎(jì):到。

    [3]贼辟:即为刘辟(?——806)。贞元中为韦皋西川从事,永贞元年(805)韦皋卒后,自立为西川节度留后,旋为西川节度使,求都统三川(即今陕南及巴蜀地区),派兵围攻梓州,朝廷令高崇文领兵讨之,兵败被擒,送京师处斩。谗构:构陷。

    [4]灵池县:今四川成都龙泉驿。

    [5]薨(hōng):《新唐书·百官志一》:“凡丧,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庶人称死。”

    [6]知:主持,掌管。留后:官名。唐代宗广德元年(763),以梁崇义为山南东道节度使留后,留后之名始于此;中晚唐时期,藩镇力量强大,遍及内地,诸节度使或父死子继,或以亲信为留后,或有军士叛将自立,也称留后,自择将吏,邀命朝廷,皇帝不能控制。

    [7]《金刚经》:佛经名。见本卷题解。

    [8]袁公滋:即为袁滋(749——818),陈郡汝南(今属河南)人。韦皋卒后,刘辟拥兵擅命,朝廷以袁滋为剑南西川节度使处置其事,当时刘辟兵势正盛,袁滋惧而不进,被贬吉州刺史。

    [9]嚗(bó):拟声词。

    [10]烛桦:照着蜡烛。桦,烛。

    [11]受持:佛教术语。领受忆持,中心不忘。

    [12]《金刚经灵验记》:唐孟献忠有《金刚般若经集验记》三卷。孟献忠,唐玄宗时人。

    [13]《御注》:指唐玄宗御注《金刚经》。《新唐书·艺文志三》:“玄宗注《金刚般若经》一卷。”

    [14]《大云疏》:疑指长安大云经寺对玄宗《御注》所作的疏解。疏,对注解的解说。

    [15]《青龙疏》:唐青龙寺僧道氤撰《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宣演》。

    [16]罔极:无穷。

    [17]摭(zhí):拾取。

    [18]鸠:聚,集。异:奇异的灵验之事。

    【译文】

    贞元十七年,先父自荆州入蜀,接受西川韦南康的任命。到了韦的暮年,先父被叛贼刘辟构陷,被派至灵池县做县尉。不久韦皋薨逝,刘贼就自任西川节度使留后。先父早先与刘辟就不相投合,听到这消息连夜离开灵池县。到了成都城东门,刘辟已经张贴告示,不准各县官员离开县里。当晚阴风四起,返回灵池县时,出了成都外城二里,只见有两把火炬在百步开外夹道相迎以为前导。起初以为是县吏前来迎接,奇怪的是未曾来到近前,一直保持原状若即若离,快到县城外墙才熄灭。等到问起县吏,还不知道成都府里的告示。当时先父念诵《金刚经》已经有五六年了,每天坚持不懈。看来确实是至精至诚必然有所感动,有所感动必然会有灵验,先前那引路的火炬,就是《金刚经》所显现的灵验啊。后来刘辟叛逆之心逐渐暴露,朝廷以袁滋为剑南西川节度使处置此事。我的再从叔年轻时从军,负责管理左营,害怕刘辟连累他,就和监军使定下计谋,用蜡丸帛书与袁滋互通消息谋划此事。事情很快暴露了,相关的人都被刘辟杀死。刘辟认为先父预知他们的计谋,动了杀心。有一天,先父念《金刚经》一直到深夜,不觉困乏入睡。当时门窗全部关闭,先父忽然察觉有人推门进来,对他反复说“别害怕”,又好像有东西扔到书案上,嚗的一声。先父从梦中惊醒,站起身来,刚才的话音还在耳边回响,看看左右,吏员、仆役尽都睡着,先父持着蜡烛四处查看,什么也没发现,只是先前关着的门已经打开了。先父受持《金刚经》已经十万多遍,显现灵验的事特别多。我近来读到两晋、刘宋以来的人很多都有传记彰显《金刚经》显灵的事。先父命我受持讲解大唐人所著《金刚经灵验记》三卷,我自应谨奉严命受持讲解。大和二年,我在扬州僧人栖简那里,听他讲解《御注金刚经》一遍。大和六年,在荆州僧人靖奢那里,听讲《大云疏》一遍。开成元年,在长安怀楚法师那里,又听讲《青龙疏》一遍。我又每日念诵抄录,还望这一经典能光照无穷,永世流通。我摘拾相关的轶闻遗事,以备佛典之阙失,称为《〈金刚经〉鸠异》。

    X7.2张镒相公先君齐丘[1],酷信释氏。每旦,更新衣执《经》,于像前念《金刚经》十五遍,积数十年不懈。永泰初[2],为朔方节度使[3]。衙内有小将负罪,惧事露,乃扇动军人数百,定谋反叛。齐丘因衙退,于小厅闲行,忽有兵数十,露刃走入。齐丘左右唯奴仆,遽奔宅门,过小厅数步回顾,又无人,疑是鬼物。将及门,其妻女奴仆复叫呼出门,云“有两甲士,身出厅屋上”。时衙队军健闻变,持兵乱入。至小厅前,见十余人仡然庭中[4],垂手张口,投兵于地,众遂擒缚。五六人喑不能言,余者具首云[5]:“欲上厅,忽见二甲士长数丈,嗔目叱之,初如中恶[6]。”齐丘闻之,因断酒肉。张凤翔[7],即予门吏卢迈亲姨夫,迈语予云。

    【注释】

    [1]张镒(yì,?——783):苏州人。建中二年(781)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2]永泰:唐代宗李豫年号(765——766)。

    [3]朔方节度使:治所在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

    [4]仡(yì)然:昂首的样子。

    [5]具首:招认,认罪。

    [6]中恶:中医病名。俗称中邪。

    [7]张凤翔:张镒曾为凤翔陇右节度使。

    【译文】

    张镒相公已故的父亲张齐丘,深信佛教。每天早起,换上新衣,手持经卷,在佛像前念诵十五遍《金刚经》,几十年坚持不懈。永泰初年,张齐丘任朔方节度使。使府里有员小将犯了事,害怕事情败露,就煽动几百名士卒策划谋反。齐丘办公之暇在小厅闲步,忽然有几十名士兵亮着兵器走进来。齐丘身边只有几名奴仆,他就急忙奔向内室门,跑过小厅几步,回头一看又没人,就怀疑是鬼怪之类。快到门口,又见他的妻女奴仆惊叫着跑出门,说“有两名身着铠甲的力士,现身在厅屋上”。当时使府亲兵听说发生了兵变,拿着兵器一拥而入。来到小厅前,只见十多个人昂首站在庭院里,垂着手张大嘴,武器扔在地上,众亲兵就把这些人捆绑起来。有五六个人喑哑不能说话,其余人供认说:“刚要上厅,只见两名身高几丈的甲士瞪眼怒斥,我们一下就像中了邪。”齐丘听得如此说,从此就戒断了酒肉。张凤翔,就是我的门吏卢迈的亲姨父,这事是卢迈告诉我的。

    X7.3刘逸淮在汴时[1],韩弘为右厢虞候[2],王某为左厢虞候,与弘相善。或谓二人取军情,将不利于刘。刘大怒,俱召诘之。弘即刘之甥[3],因控地碎首,大言数百,刘意稍解。王某年老,股战不能自辩。刘叱令拉坐,杖三十。时新造赤棒,头径数寸,固以筋漆,立之不仆,数五六当死矣。韩意其必死,及昏,造其家,怪无哭声,又谓其惧不敢哭。访其门卒,即云大使无恙。弘素与熟,遂至卧内问之。王云:“我读《金刚经》四十年矣,今方得力。记初被坐时,见巨手如簸箕,翕然遮背[4]。”因袒示韩,都无挞痕。韩旧不好释氏,由此始与僧往来,日自写十纸,及贵,计数百轴矣。后在中书[5],盛暑,有谏官因事谒见,韩方洽汗写经[6],谏官怪问之,韩乃具道王某事。予职在集仙[7],常侍柳公为予说[8]。

    【注释】

    [1]刘逸淮:即为刘全谅(750——799),本名逸淮,怀州武陟(今属河南)人。建中初年,为宋亳节度使刘玄佐牙将,玄佐以宗姓厚遇之。后任汴州刺史,兼宣武军节度观察使,赐名全谅。汴:今河南开封。

    [2]韩弘(765——823):滑州匡城(今河南长垣西南)人。虞候:唐代藩镇军职。

    [3]弘即刘之甥:《旧唐书·韩弘传》:“少孤,依母族,刘玄佐即其舅也。”

    [4]翕然:这里是两手合拢的意思。

    [5]中书:据《旧唐书·韩弘传》,韩弘于长庆二年(822)请老罢戎镇,累次上表,朝廷许之,以其依前守司徒、中书令。

    [6]洽汗:浑身大汗。

    [7]集仙:即集贤殿书院。集贤殿书院初名丽正修书院,开元十三年(725)更名集仙殿,后又改为集贤殿书院。

    [8]常侍柳公:即为柳公权(778——865),京兆华原(今陕西铜川耀州)人。穆、敬、文宗三朝,皆侍书中禁。迁中书舍人,充翰林书诏学士,开成年间转工部侍郎,武宗即位授右散骑常侍,累迁工部尚书。柳公权精于法书,初学王羲之,后遍阅名家笔法,自成一家,世称“柳体”。

    【译文】

    刘逸淮在汴州时,韩弘为右厢虞候,王某为左厢虞候,和韩弘关系很好。有人告发他二人窃取军事秘密,将对刘逸淮不利。刘逸淮大怒,招来二人责问。韩弘就是刘玄佐的外甥,使劲叩头大声辩解,刘逸淮怒气稍稍消了些。王某年龄已大,吓得两腿打战,不能自行申辩。刘逸淮叱令拉出去,杖责三十。当时新造红木军棍,棍头直径有几寸粗,缠着筋腱涂上漆,竖在地上也不会倒,用这种军棍只要杖责五六下人就会被打死。韩弘料想王某必然会被打死,黄昏时到他家里造访,奇怪的是听不到哭声,又想王家人是因为害怕而不敢哭。询问门卒,门卒说王某没事。韩弘与王某一向相熟,就径直走进卧室去探问。王某说:“我读《金刚经》有四十年了,今天才得到法力庇护。我只记得刚被拉倒时,只见有簸箕一样的大手合拢遮住我的后背。”于是脱下衣服让韩弘看,一点棒伤都没有。韩弘以前不信佛,从此才开始和僧人往来,每天亲自抄写十纸佛经,到后来显贵时,总共已经抄写有几百卷了。后来韩弘任职中书,酷暑天,有谏官因事拜谒他,只见韩弘浑身大汗正在抄写佛经,谏官很奇怪就问他,韩弘就详细地讲述了王某的事。我在集贤院任职的时候,柳公权常侍对我讲过这事。

    X7.4梁崇义在襄州[1],未阻兵时,有小将孙咸暴卒,信宿却苏[2]。梦至一处,如王者所居,仪卫甚严,有吏引与一僧对事。僧法号怀秀,亡已经年,在生极犯戒,及入冥,无善可录,乃绐云:“我常嘱孙咸写《法华经》。”故咸被追对。咸初不省,僧故执之,经时不决。忽见沙门曰:“地藏尊者语云[3]:‘弟子若招承,亦自获祐。’”咸乃依言,因得无事。又说对勘时,见一戎王,卫者数百,自外来,冥王降阶,齐级升殿。坐未久,乃大风卷去。又见一人,被拷覆罪福,此人常持《金刚经》,又好食肉,左边有《经》数千轴,右边积肉成山,以肉多,将入重论。俄经堆中有火一星,飞向肉山,顷刻销尽,此人遂履空而去。咸问地藏:“向来外国王,风吹何处?”地藏云:“彼王当入无间,向来风即业风也[4]。”因引咸看地狱。及门,烟焰扇赫,声若风雷,惧不敢视。临回,镬汤跳沫,滴落左股,痛入心髓。地藏乃令一吏送归,不许漏泄冥事。及回,如梦,妻儿环泣已一日矣。遂破家写《经》,因请出家。梦中所滴处成疮,终身不差。

    【注释】

    [1]梁崇义(?——781):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宝应二年(763)授山南东道节度使,未尝朝觐,唐德宗遣使宣谕诸道,仍然拒不入朝,朝廷遂令李希烈击之,兵败而死。下句“阻兵”,即指此事。

    [2]信宿:两夜。

    [3]地藏尊者:即地藏王菩萨。佛教四大菩萨之一,世传九华山为其道场。见11.38条注[1]。

    [4]业风:造作恶业所感之猛风,为劫末所起的大风灾及地狱所吹的风。

    【译文】

    梁崇义镇守襄阳期间,还没拥兵对抗朝廷时,有小将孙咸暴死,过了两晚却又苏醒过来。自称在梦中到了一处地方,像是君王居住地,仪仗护卫甚为森严,有吏员领着他去和一位僧人对质。僧人法号怀秀,死去已经一年,活着的时候严重违犯戒律,进了阴司,没有善行可记,于是就撒谎说:“我曾经嘱咐孙咸抄写《法华经》。”因此孙咸被找来对质。孙咸起初完全没弄明白,怀秀和尚又坚称如此,过了很久也无法决断。忽然看见一位沙弥前来对他说:“地藏菩萨说:‘你如果承认有这回事,自己也能获得庇祐。’”孙咸就依言承认,因而无事。孙咸又说在对质时,看见一位外国蕃王,几百名卫士簇拥着从外进来,冥王走下台阶迎接,和那国王一起升殿。坐了没多久,忽然一阵大风把那国王卷走了。又看见一个人,被追问查核一生的罪过与福报,这人经常持念《金刚经》,偏又喜欢吃肉,他的左边有几千卷《金刚经》,右边堆起一座肉山,因为肉多,将被从重论罪。片刻,左边经堆里冒出一粒火星,飞向右边的肉山,顷刻之间肉山就被烧光了,这人也就升天而去。孙咸问地藏菩萨:“先前那位外国蕃王,被风吹到哪里去了?”地藏菩萨说:“那国王应入无间地狱,先前卷走他的那阵风就是业风。”于是领着孙咸观看地狱。到了地狱门前,只见一片浓烟烈焰,声响有如飓风惊雷,孙咸吓得不敢看。临回阳间时,锅里的滚汤飞溅起一滴泡沫,滴落在孙咸左腿上,痛入骨髓。地藏菩萨就命一位冥吏送孙咸还阳,告诫他不许泄漏阴司的事。等回到阳间,恍然有如梦醒,睁眼一看,妻子儿女围着他已经哭了一整天。孙咸从此散尽家财抄写佛经,并请求出家为僧。梦里被汤沫滴溅处成了疮伤,终生没有痊愈。

    X7.5贞元中,荆州天崇寺僧智灯,常持《金刚经》,遇疾死。弟子启手足犹热[1],不即入木。经七日却活,云初见冥中若王者,以念经故,合掌降阶,因问讯,言:“更容上人十年在世,勉出生死。”又问:“人间众僧中后食薏苡仁及药食[2]?此大违本教。”灯报云:“律中有开遮条[3],如何?”云:“此后人加之,非佛意也。”今荆州僧众中后无饮药者。

    【注释】

    [1]启手足:《论语·泰伯》:“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

    [2]中后:过午之后。佛教戒律,过午不食。一则比丘的饭食是由居士供养,每天只托一次钵,日中时吃一顿,可以减少居士的负担,二则过午不食有助于修定。

    [3]开:开许。遮:禁止。比丘中,除了不杀不盗不淫不妄四根本戒之外,其余戒条时或开许,时或遮止,亦有灵活权变,比如过午不食,平时应当遮,但遇有某种疾病必须午后进食的人,则可以开。

    【译文】

    贞元年间,荆州天崇寺和尚智灯,经常持念《金刚经》,后来生病去世。弟子们摸他的手脚,还有温度,就没有立即入棺。过了七天,智灯又活过来了,说最先见到阴司里有像冥王的,因为自己念《金刚经》的缘故,合掌走下台阶,前来问讯,说:“还可以让上人再活十年,努力超脱生死轮回。”又问:“人间僧众有过午之后服食苡仁及其他药食的?这严重违背本教戒律。”智灯回答说:“戒律里有开遮一说,不知如何解释?”阎王说:“这是后人添加的,并非佛陀本意。”如今荆州僧众没有过午之后服药的。

    X7.6公安潺陵村百姓王从贵妹[1],未嫁,常持《金刚经》。贞元中,忽暴疾卒。埋已三日,其家复墓[2],闻冢中呻吟,遂发视之,果有气,舆归。数日能言,云:“初至冥间,冥吏以持经功德,放还。”王从贵能治木,常于公安灵化寺起造,其寺禅师曙中常见从贵说。

    【注释】

    [1]公安:在今湖北公安西北。

    [2]复墓:一种丧葬习俗,人死埋葬后三天,亲人前往坟上为亡人招魂祭奠。

    【译文】

    公安县潺陵村的百姓王从贵,有个未出嫁的妹妹,经常持念《金刚经》。贞元年间,忽然暴病而死。下葬三天后,家人复墓,听见坟墓里有呻吟的声音,赶紧挖开来看,果然妹妹还有气,就用车接回家。几天后能说话了,她说:“刚到阴司时,冥吏因为我持念《金刚经》的功德,又放我回来了。”王从贵会木活,曾经参与建造公安县灵化寺,那寺里的曙中禅师曾经听从贵说过这事。

    X7.7韦南康镇蜀[1],时有左营伍伯[2],于西山行营与同火卒学念《金刚经》[3]。性顽,初一日,才得题目。其夜堡外拾薪,为蕃骑缚去[4],行百余里乃止。天未明,遂踣之于地[5],以发系撅,覆以驼毯,寝其上。此人惟念《经》题,忽见金一铤,放光止于前。试举首动身,所缚悉脱,遂潜起逐金铤走。计行未得十余里,迟明[6],不觉已至家。家在府东市,妻儿初疑其鬼,具陈来由。到家五六日,行营将方申其逃。初,韦不信,以逃日与至家日不差,始免之。

    【注释】

    [1]镇蜀:出镇剑南西川。

    [2]伍伯:也作“五百”,衙门里舆卫前导或是执杖行刑的役卒。

    [3]西山:指成都平原以西的山区。同火:古代兵制,十人共灶同炊,称为“同火”。

    [4]蕃:这里指吐蕃。

    [5]踣(bó):跌倒。

    [6]迟明:天将亮。

    【译文】

    韦南康镇蜀期间,当时有个左营的士卒,在西山行营和同火士卒学念《金刚经》。他生性顽劣,第一天,才学会了念题目。当晚到城堡外拾柴,被吐蕃的骑兵劫走了,跑了一百多里才停下。当时天还没亮,那骑兵就将他丢在地上,把头发系在木橛上,覆盖一块驼毛毯,然后睡在旁边。这人只默念经书的题目,忽然看见一锭金子闪闪发光,就在他面前。他试着抬起头,动动身子,捆着的绳子全部都解开了,于是就悄悄爬起来追着金锭逃跑。估计逃了不到十里地,天快亮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家里。他的家在成都府东市,一开始妻儿老小都怀疑他是鬼,他细说了事情的前前后后。回家后五六天,行营将领才控告他当了逃兵。起初韦皋不信他的解释,后来计算了一下,出逃的日期就是他回家的日期,这才免除了对他的惩罚。

    X7.8元和初,汉州孔目典陈昭[1],因患病,见一人著黄衣至床前云:“赵判官唤尔。”昭问所因,云:“至自冥间,刘辟与窦悬对事,要君为证[2]。”昭即留坐。逡巡[3],又有一人,手持一物,如毬胞[4]。前吏怪其迟,答之曰:“缘此,候屠行开。”因笑谓昭曰:“君勿惧,取生人气,须得猪胞。君可面东侧卧。”昭依其言,不觉已随二吏行。路甚平,可十余里,至一城,大如府城,甲士守门焉。及入,见一人怒容可骇,即赵判官也。语云:“刘辟取东川[5],窦悬捕牛四十七头送梓州[6],称准辟判杀。辟又云先无牒[7]。君为孔目典,合知是实。”未及对,隔壁闻窦悬呼:“陈昭好在?”及问兄弟妻子存亡。昭即欲参见,冥吏云:“窦使君形容极恶,不欲相见。”昭乃具说杀牛实奉刘尚书委曲[8],非牒也。纸是麻面,见在汉州某司房架。即令吏领昭至汉州取之,门馆扃锁,乃于节窍中出入。委曲至,辟乃无言。赵语昭:“尔自有一过,知否?窦悬所杀牛,尔取一牛头。”昭未及对,赵曰:“此不同人间,不可抵假。”须臾,见一卒挈牛头而至,昭即恐惧求救。赵令检格,合决一百[9],考五十日[10]。因谓昭曰:“尔有何功德?”昭即自陈设若干人斋,画某像。赵云:“此来生缘尔。”昭又言曾于表兄家转《金刚经》[11]。赵曰:“可合掌请。”昭依言。有顷,见黄襆箱经自天而下,住昭前。昭取视,即表兄所借本也,有烧处尚在。又令合掌,其经即灭。赵曰:“此足以免。”便放回。复令昭往一司曰生禄,检其修短[12]。吏报云:“昭本名钊,是金傍刀,至某年改为昭,更得十八年。”昭闻惆怅,赵笑曰:“十八年大得作乐事,何不悦乎?”乃令吏送昭。至半道,见一马当路,吏云:“此尔本属[13],可乘此。”即骑,乃活,死已一日半矣。

    【注释】

    [1]汉州:今四川广汉。孔目典:即孔目官,职掌文书档案的州府小吏。

    [2]要:邀请。

    [3]逡(qūn)巡:这里是顷刻的意思。

    [4]毬胞:即下文的“猪胞(猪膀胱)”,传说中鬼用来吸取活人的气息。

    [5]刘辟取东川:指刘辟求都统巴蜀三川之地,派兵围攻剑南东川节度使治所梓州的事。

    [6]梓州:治所在今四川三台。

    [7]牒:公文。

    [8]委曲:手谕之类,非正式公文。

    [9]决:杖责。

    [10]考:拷问。

    [11]转:转经,诵经。

    [12]修短:寿命长短。

    [13]本属:本人的属相。

    【译文】

    元和初年,汉州孔目官陈昭,卧病在床,看见一个黄衣人到床前对他说:“赵判官叫你。”陈昭问什么事,回答说:“我从阴司来,刘辟和窦悬对质,请你去做证人。”陈昭就请那人坐下。片刻,又来一人,手持一物,像是毬胞。先到者埋怨他来晚了,回答说:“就为这个东西,我等着屠宰行开门。”于是笑着对陈昭说:“您不要害怕,取活人的气息,必须用猪胞。您可面向东边侧卧。”陈昭照他的话去做,不知不觉已经跟随两名吏员上路了。路很平坦,前行大约十多里,到了一座城,有府城那么大,甲士把守城门。进城之后,只见一人满面怒气,甚是吓人,原来他就是赵判官。赵判官对他说:“刘辟派兵攻取东川时,窦悬捉了四十七头牛送到梓州,说是刘辟准许宰杀的。刘辟却说他没有批复这件公文。先生是孔目官,应当知晓实情。”陈昭还未及回答,只听得隔壁窦悬的声音在喊:“陈昭近来可好?”又问兄弟、妻子、儿女的生死状况。陈昭想即刻过去参见,冥吏说:“窦使君形容样貌太恐怖,最好别见。”陈昭就详细解释杀牛的事的确是奉有刘辟尚书的手谕,但不是公文。纸是麻面纸,现在汉州某司房的档案架上放着。赵判官当即命令冥吏领着陈昭到汉州去拿,去了一看,门馆上了锁,就从孔穴里进出。手谕拿来了,刘辟这才无话可说。赵判官对陈昭说:“你自己也有一罪,知道吗?窦悬所杀的牛,你拿走了一个牛头。”陈昭还未及对答,赵判官又说:“这里和人间不同,不可抵赖。”片刻,只见一名冥卒提着一个牛头来了,陈昭恐惧求救。赵判官命人查阅律令,判定决杖一百,拷问五十天。赵判官于是问陈昭:“你有什么功德?”陈昭自述曾经为多少人设过斋,又画过多少佛像。赵判官说:“这是你的来生缘。现在没用。”陈昭又说曾在表哥家里持念《金刚经》。赵判官说:“你可双手合十请经。”陈昭依言而行。一会儿,只见黄色经袱包着的经卷从天而降,落在陈昭面前。陈昭打开一看,就是表哥所借的那本经书,一处被烧的痕迹还在。赵判官又让他合掌,经袱随即消失了。赵判官说:“这件事足可免罪。”就下令放回阳间。又命陈昭前去一处叫生禄司的地方,查看自己的寿命长短。冥吏报告说:“陈昭本名钊,是金加刀那个钊字,到某年改名为昭,还有十八年的寿命。”陈昭听了心怀惆怅,赵判官笑着说:“十八年可做很多快乐的事情,有什么不开心的?”就命冥吏送陈昭还阳。到半路上,只见一匹马当道而立,冥吏说:“这是你本人的属相,可以骑着它。”陈昭骑上马,即刻就回到阳间,发现自己死去已有一天半了。

    X7.9荆州法性寺僧惟恭,三十余年念《金刚经》,日五十遍。不拘僧仪,好酒,多是非,为众僧所恶。后遇疾且死。同寺有僧灵岿,其迹类惟恭,为一寺二害。因他故出,去寺一里,逢五六人,年少甚都[1],衣服鲜洁,各执乐器,如龟兹部,问灵岿:“惟恭上人何在?”灵岿即语其处,疑其寺中有供也。及晚回,入寺,闻钟声,惟恭已死,因说向来所见。其日,合寺闻丝竹声,竟无乐人入寺。当时名僧云:“惟恭盖承经之力,生不动国[2],亦以其迹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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