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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集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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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诺皋下

    【题解】

    本篇共二十九条。其中如第X3.1条李简、第X3.4条郑琼罗、第X3.15条蜀郡豪家子、第X3.22条秦妇张氏、第X3.28条韦氏兄弟、第X3.29条阿措,篇幅较长,亦为传奇之体,尤其是最后一条,故事十分精彩,正当本篇压卷。

    《酉阳杂俎》一书中,当以“诺皋”、“支诺皋”诸篇的文学价值最高,对后世小说创作产生了较大影响,尤其是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段成式、蒲松龄二人虽不同时而同乡,为今山东淄博之前贤后俊,据相关研究,蒲松龄《聊斋志异》取资于诸篇《诺皋》者,共有二十条左右。

    X3.1开元末,蔡州上蔡县南李村百姓李简[1],痫疾卒[2]。瘗后十余日[3],有汝阳县百姓张弘义[4],素不与李简相识,所居相去十余舍[5],亦因病死,经宿却活,不复认父母妻子,且言:“我是李简,家住上蔡县南李村,父名亮。”遂径往南李村,入亮家。亮惊问其故,言:“方病时,梦有二人著黄,赍帖见追。行数里,至一大城,署曰“王城”。引入一处,如人间六司院[6]。留居数日,所勘责事悉不能对。忽有一人自外来,称:‘错追李简,可即放还。’一吏曰:‘李简身坏,须令别托生。’时忆念父母亲族,不欲别处受生,因请却复本身。少顷,见领一人至,通曰:‘追到杂职汝阳张弘义。’吏又曰:‘弘义身幸未坏,速令李简托其身,以尽余年。’遂被两吏扶持却出城,但行甚速,渐无所知。忽若梦觉,见人环泣,及屋宇都不复认。”亮访其亲族名氏及平生细事,无不知也。先解竹作[7],因自入房,索刀具,破蔑成器。语音举止,信李简也,竟不返汝阳。时成式三从叔父摄蔡州司户[8],亲验其事。昔扁鹊易鲁公扈、赵齐婴之心,及寤,互返其室,二室相谘[9]。以是稽之,非寓言矣[10]。

    【注释】

    [1]蔡州上蔡县:今属河南。

    [2]痫疾:癫痫。

    [3]瘗(yì):埋葬。

    [4]汝阳:今属河南。

    [5]舍:三十里为一舍。

    [6]六司:唐代府州设置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官,合称“六司”,又称“六曹”。

    [7]竹作:竹器制作。

    [8]司户:州县佐吏名。唐制,在府称户曹参军,在州称司户参军,在县称司户,主管民户等。

    [9]“昔扁鹊易鲁公扈、赵齐婴之心”四句:据《列子·汤问篇》记载,鲁公扈、赵齐婴二人得病,共请扁鹊治疗,扁鹊认为鲁公扈天生“志强而气弱”,赵齐婴天生“志弱而气强”,建议用对换心脏的方法来进行治疗,于是给两人喝下毒酒,使之昏迷三天,然后对换两人的心脏,继而辅以神药,两人苏醒之后病就完全好了。后来,鲁公扈回到赵齐婴家里,家里的人全都不认他;赵齐婴回到鲁公扈家里,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两家打起了官司,扁鹊讲明了事情原委,事情得以平息。扁鹊,战国时名医,原名秦越人,渤海郡鄚(今河北任丘东北)人,家于卢国(今山东长清)。学医于长桑君,历游齐赵行医。

    [10]寓言:有所寄托之辞。这里指虚构的故事。

    【译文】

    开元末年,蔡州上蔡县南李村百姓李简,因癫痫病去世了。安葬之后十多天,汝阳县有个百姓张弘义,和李简素不相识,居住地相距三百多里,也因病而死,过了一晚却又活了过来,再不认父母妻子,并且说:“我是李简,家住上蔡县南李村,父名李亮。”于是径直来到上蔡县南李村,进入李亮家。李亮很吃惊,问是何缘故,回答说:“病着的时候,梦见有两个身穿黄衣的人,手持公文追捕我。走了几里路,到了一座大城,城门上题着“王城”两个字。他们把我带到一处地方,类似人间的六司院。在那里待了几天,审理追责的事情全都无法对答。忽然有一个人从外面进来,说:‘错抓了李简,马上放回去。’一个吏员说:‘李简的肉身已经腐坏,要另外找个地方托生。’当时我想念父母亲族,不愿意在别的地方托生,于是请求复还本身。不一会儿,只见带来一个人,通报说:‘追捕到杂职汝阳张弘义。’吏员又说:‘张弘义的肉身幸好还没坏,速让李简借其肉身托生,享尽天年。’我于是被两名吏员扶着走出城外,只是感觉走得非常快,其他的都不记得了。忽然好像一梦醒来,只见一群陌生人围着我哭,看看房屋,也都没有一点印象。”李亮询问他亲戚的姓名以及生平细节,他无所不知。以前李简本来会编制竹器,于是他自己进屋,找来刀具,把竹子破成篾条,然后编成竹器。听那口音,看那举动,确实和早先的李简一模一样,最后他就留下了,没有返回汝阳。当时我的三从叔父任蔡州司户,亲自验证过这件事。想当年扁鹊让鲁公扈、赵齐婴互换心脏,两人苏醒之后,彼此回到对方家里,结果两家人打起了官司。由此看来,这事并不是编造的。

    X3.2武宗六年[1],扬州海陵县还俗僧义本且死[2],托其弟,言:“我死,必为我剃须发,衣僧衣三事[3]。”弟如其言。义本经宿却活,言:“见二黄衣吏追至冥司,有如王者问曰:‘此何州县?’吏言:‘扬州海陵县僧。’王言:‘奉天符沙汰僧尼[4],海陵无僧,因何作僧领来?’令回,还俗了领来。”僧遽索俗衣,衣之而卒。

    【注释】

    [1]武宗六年:唐武宗会昌六年(846)。

    [2]扬州海陵县:今江苏泰州。还俗:出家人犯罪归家(自愿脱离出家生活,则称“归俗”)。

    [3]僧衣三事:即三衣,亦即袈裟。见3.46条注[2]。

    [4]天符沙汰僧尼:此指唐武宗会昌灭佛事。武宗崇信道教,深恶佛教,会昌五年(845)下诏毁佛,佛教称之为会昌法难。《资治通鉴》卷二四八:“(会昌五年秋七月)上恶僧尼耗蠹天下,欲去之,道士赵归真等复劝之,乃先毁山野招提、兰若,敕上都、东都两街各留二寺,每寺留僧三十人;天下节度、观察使治所及同、华、商、汝州各留一寺,分为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中等留十人,下等五人。余僧及尼并大秦穆护、祆僧皆勒归俗。寺非应留者,立期令所在毁撤,仍遣御史分道督之。财货田产并没官,寺材以葺公廨驿舍,铜像、钟磬以铸钱。……(八月壬午)诏陈释教之弊,宣告中外。凡天下所毁寺四千六百余区,归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大秦穆护、祆僧二千余人,毁招提、兰若四万余区。收良田数千万顷,奴婢十五万人。所留僧皆隶主客,不隶祠部。”天符,天子诏书。

    【译文】

    武宗会昌六年,扬州海陵县有位因罪还俗的和尚义本,临死的时候,嘱托他弟弟说:“我死后,一定要为我剃去胡须头发,穿上袈裟。”弟弟依照他的话做了。过了一晚,义本却又活过来,说:“只见两个黄衣吏员把我追捕到阴司,有位像冥王模样的问:‘这人来自哪处州县?’吏员回答:‘扬州海陵县僧人。’冥王说:‘奉天子诏令淘汰僧尼,海陵县没有僧人,为何把他当作僧人领了来?’让他回去,还俗了再领来。”义本随即要来俗衣,换下袈裟,然后去世了。

    X3.3汴州百姓赵怀正,住光德坊[1]。太和三年,妻阿贺常以女工致利[2]。一日,有人携石枕求售,贺一环获焉[3]。赵夜枕之,觉枕中如风雨声。因令妻子各枕一夕,无所觉,赵枕辄复如旧。或喧悸不得眠,其侄请碎视之。赵言:“脱碎之无所见[4],弃一百之利也。待我死后,尔必破之。”经月余,赵病死。妻令侄毁视之,中有金银各一铤[5],如模铸者。所函铤处,无丝隙,不知从何而入也。铤各长三寸余,阔如巨臂[6]。遂货之,办其殓及偿债,不余一钱。阿贺今住洛阳会节坊,成式家雇其纫针,亲见其说。

    【注释】

    [1]光德坊:唐代长安城坊。

    [2]女工:女子所从事的编织、刺绣等手工劳动。

    [3]环:通“镮”,铜钱。

    [4]脱:假如。

    [5]铤:同“锭”,条块状金银。

    [6]臂:同“擘”,拇指。

    【译文】

    汴州百姓赵怀正,家住长安城光德坊。大和三年,他妻子阿贺平时做些针线活挣钱。一天,有人拿着一方石枕叫卖,阿贺以很低的价钱买到手。赵怀正晚上枕着睡觉,觉得枕头里面好像有风雨之声。于是让老婆孩子各枕一晚,并无异常,赵怀正又枕着睡觉,枕中仍有风雨声。有时喧闹惊悸得让人睡不着觉,他侄子要弄碎看看。赵怀正说:“倘若弄碎了又没有什么,就白损失了那些钱。等我死后,你再弄开看个究竟。”一个多月以后,赵怀正病死。他妻子让侄儿砸碎石枕来看,里面有金条银条各一根,好像是模子铸的。放置金银条的地方,没有一丝缝隙,不知是怎样放进去的。金银条各长三寸多,比大拇指还粗。于是用它去置办丧事以及偿还债务,最后刚好用完。阿贺现在住在洛阳会节坊,我家曾雇用她做针线活,听她亲口说过。

    X3.4成式三从房叔父某者[1],贞元末,自信安至洛[2],暮达瓜洲[3],宿于舟中,夜久弹琴,觉舟外有嗟叹声,止息即无。如此数四,乃缓轸还寝[4]。梦一女子,年二十余,形悴衣败,前拜曰:“妾姓郑名琼罗,本居丹徒[5]。父母早亡,依于孀嫂。嫂不幸又殁,遂来扬子寻姨[6]。夜至逆旅,市吏子王惟举乘醉将逼辱,妾知不免,因以领巾绞项自杀,市吏子乃潜埋妾于鱼行西渠中。其夕,再见梦扬子令石义留,竟不为理。复见冤气于江,石尚谓非烟之祥[7],图而表奏。抱恨四十年,无人为雪。妾父母俱善琴,适听郎君琴声,奇音翕响[8],心感怀叹,不觉来此。”寻至洛北河清县温谷[9],访内弟樊元则[10]。元则自少有异术,居数日,忽曰:“兄安得此一女鬼相随,请为遣之。”乃张灯焚香作法。顷之,灯后窣窣有声,元则曰:“是请纸笔也。”即投纸笔于灯影中。少顷,旋纸疾落灯前,视之,书盈于幅。书杂言七字,辞甚凄恨。元则遽令录之,言鬼书不久辄漫灭。及晓,纸上若煤污,无复字也。元则复令具酒脯纸钱,乘昏焚于道。有风旋灰,直上数丈,及聆悲泣声。诗凡二百六十二字,率叙幽冤之意,语不甚晓,词故不载。其中二十八字曰:“痛填心兮不能语,寸断肠兮诉何处?春生万物妾不生,更恨魂香不相遇。”

    【注释】

    [1]三从房叔父:即“三从叔父”,父亲的同高祖弟。

    [2]信安:今浙江衢州。

    [3]瓜洲:在今江苏扬州南,长江北岸。

    [4]轸:弦轴,可转动以调节弦的松紧。

    [5]丹徒:今江苏镇江。

    [6]扬子:即扬子县,在今江苏扬州南。

    [7]非烟之祥:《史记·天官书》:“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卿云。卿云见,喜气也。”

    [8]翕:和谐。

    [9]河清县:在今河南孟州西南。

    [10]内弟:妻子的弟弟。

    【译文】

    我的三从叔父某,贞元末年从信安去洛阳,傍晚到达瓜洲,住在船上,夜深时分弹琴,听到船外有叹息声,停下不弹,那叹息声也就随之消失了。一连几次都是如此,叔父就调松琴弦睡下了。梦见一位女子,二十多岁,形容憔悴,衣服破旧,上前施礼说:“妾姓郑,名琼罗,原本家住丹徒。父母早亡,依靠寡嫂度日。嫂子不幸又去世了,只好到扬子县来寻访姨妈。晚上到一家客馆,市吏的儿子王惟举喝醉了酒前来逼辱,我知道难免此祸,就用领巾绞脖子自杀了,王惟举悄悄地把我埋在鱼行西面的沟渠里。那天晚上,我托梦给扬子县县令石义留,他到底也没为我申冤。我一团冤气浮现江面,石县令居然把这当作祥瑞之气,画成图画表奏朝廷。我抱恨四十年,没有人能为我昭雪。我的父母都擅长抚琴,刚才我听郎君的琴声,奇妙和谐,心生感叹,不由自主就来到这里。”叔父随后到了洛阳北面河清县温谷,过访内弟樊元则。元则年轻时就懂法术,过了几天,忽然对我叔父说:“兄长怎么让一个女鬼跟随着?我替你把她赶走吧。”就点灯焚香作法。一会儿,听得灯后面有窣窣的声响,元则说:“这是在索要纸笔。”就把纸和笔投进灯影里。很快,那张纸打着旋落在灯前,一看,字写得满满的。写的是一首杂言七字诗,言辞凄惋,遗恨不尽。元则让人赶快抄下来,说鬼写的字一会儿就会消失不见。到天亮,那纸上仿佛被煤弄脏了,不见有字。元则又让人备好酒肉纸钱,黄昏时分在路边烧了。一阵风吹来,把纸灰旋起几丈高,这时只听得悲伤哭泣的声音。那首诗一共有二百六十二字,大略叙述含冤抱屈之意,语意不甚明了,所以这里不抄录全诗。其中有二十八字说:“痛填心兮不能语,寸断肠兮诉何处?春生万物妾不生,更恨魂香不相遇。”

    X3.5庐州舒城县蚓[1] 成式三从房伯父,大和三年,任庐州某官。庭前忽有蚓出,大如食指,长三尺,白项,下有两足,足正如雀脚,步于垣下,经数日方死。

    【注释】

    [1]庐州舒城县:今属安徽。

    【译文】

    庐州舒城县的蚯蚓 我的三从伯父,大和三年,在庐州担任某职。庭院前忽然爬出一条蚯蚓,有食指粗,三尺长,白色的环节,下面有两只脚,就像鸟雀的脚,在墙垣下行走,过了几天才死。

    X3.6荆州百姓孔谦蚓[1] 成式侄女乳母阿史,本荆州人,尝言:“小儿时,见邻居百姓孔谦篱下有蚓,口露双齿,肚下足如蚿[2],长尺五,行疾于常蚓。谦恶,遽杀之。其年谦丧母及兄,谦亦不得活。”

    【注释】

    [1]荆州:今属湖北。

    [2]蚿:马陆,一种节肢动物,有很多对脚,也叫“千足虫”。

    【译文】

    荆州百姓孔谦家的蚯蚓 我侄女的乳母阿史,本为荆州人,曾说:“小时候,看见邻居百姓孔谦家的篱墙下有条蚯蚓,嘴里露出一对牙齿,肚腹下的脚就像千足虫一样,长一尺五寸,比普通蚯蚓爬得快。孔谦很厌恶,就弄死了它。那年,孔谦的母亲和兄长都去世了,最后孔谦也死了。”

    X3.7越州有卢冉者[1],时举秀才[2],家贫未及入京,因之顾头堰,堰在山阴县顾头村,与表兄韩确同居,自幼嗜鲙,在堰尝凭吏求鱼。韩方寝,梦身为鱼,在潭有相忘之乐[3]。见二渔人,乘艇张网,不觉入网中,被掷桶中,覆之以苇。复睹所凭吏就潭商价,吏即揭鳃贯绠,楚痛殆不可忍。及至舍,历认妻子婢仆。有顷,置砧斫之[4],苦若脱肤。首落方觉,神痴良久。卢惊问之,具述所梦。遽呼吏,访所市鱼处,洎渔子形状,与梦不差。韩后入释,住祗园寺[5]。时开成二年,成式书吏沈郅家在越州,与堰相近,目睹其事。

    【注释】

    [1]越州:治所在今浙江绍兴,即下文的“山阴县”。

    [2]秀才:唐代科举考试科目之一。

    [3]相忘之乐:游乐自在。《庄子·大宗师》:“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4]斫:这里指刮去鱼鳞。

    [5]祗园寺:即山阴大能仁寺。宋施宿《会稽志》卷七:“大能仁禅寺,在府南二里一百四步,本晋许询舍宅,号祗园寺,后废。”

    【译文】

    越州有个卢冉,当时被推举参加秀才科考试,家里贫穷,没赶上进京,于是去了顾头堰,这个堰在山阴县顾头村,去和表兄韩确同住。韩确从小喜欢吃鱼,曾让小吏去顾头堰买鱼。一天,韩确睡觉,梦见自己变成了一条鱼,在水潭里快乐地游来游去。忽然看见两个渔夫,乘船撒网,不知不觉自己就进了网里,被扔进了桶里,上面用芦苇盖着。又看见曾经为自己买鱼的小吏来到水潭边,讲好价钱后,小吏就揭起鱼鳃穿上绳子,韩确疼痛难忍。到了家,挨个认出了老婆、孩子、婢女奴仆。一会儿,韩确被按在砧板上刮去鱼鳞,那种痛楚就像人被剥去皮肤一样。鱼头被剁下时,韩确才从梦中醒来,半天回不过神。卢冉很吃惊,问是怎么了,韩确把梦中的情形详细地告诉了他。于是立刻叫来买鱼的小吏,一同去查访买鱼的地方,以及渔夫的长相,和梦境一点不差。韩确后来出家当了和尚,住在祗园寺。这是开成二年的事,我的书吏沈郅家在越州,邻近顾头堰,亲见此事。

    X3.8曹州南华县端相寺[1],时尉李蕴至寺巡检[2],偶见尼房中,地方丈余,独高,疑其藏物。掘之数尺,得一瓦瓶,覆以木槃[3]。视之,有颅骨、大方隅颧下属骨两片,长八寸,开罅彻上,容钗股,若合筒瓦,下齐如截,莹如白牙。蕴意尼所产,因毁之。

    【注释】

    [1]曹州:今山东菏泽。南华县:在今山东菏泽西北。

    [2]尉:县尉。

    [3]槃:同“盘”。

    【译文】

    曹州南华县端相寺,有一次县尉李蕴到寺里例行检查,偶然发现尼姑的房间地上有一丈见方的一处冒得高些,怀疑那下面藏了东西。就命人在该处往下挖了几尺深,挖出一个瓦缸,用木盘盖着。揭开盖子看,里面有颅骨、大方隅颧下属骨两块,八寸长,有条裂缝贯穿,容得下一根簪子,如同合在一起的筒瓦,下面整整齐齐如同斩截,光滑莹白好像白牙。李蕴怀疑这是尼姑的私生子的遗骨,就把它毁掉了。

    X3.9中书舍人崔嘏弟崔暇[1],娶李续女[2]。李为曹州刺史,令兵马使国邵南勾当障车[3]。后邵南因睡,忽梦崔、女在一厅中,女立于床西,崔暇在床东。女执红笺,题诗一首,笑授暇,暇因朗吟之。诗言:“莫以贞留妾,从他理管弦。容华难久驻,知得几多年?”梦后才一岁,崔暇妻卒。

    【注释】

    [1]崔嘏:元和十五年(820)登进士第。大中元年(847)为中书舍人。

    [2]李续:族望赵郡(今河北邯郸)。早年曾为柳公绰幕僚,大中年间官至同州刺史,后转曹州刺史。

    [3]兵马使:藩镇军职,掌兵权。勾当:办理。障车:唐人的一种婚嫁习俗,新妇到时,众人拥门塞巷,以至婚车不得通行,称为“障车”,因而就有障车文,内容多为祝颂之意。

    【译文】

    中书舍人崔嘏的弟弟崔暇,娶李续之女为妻。当时李续任曹州刺史,命兵马使国邵南负责障车的相关事项。后来国邵南睡觉时梦见崔暇和李续之女同在一厅之内,女子立在床西,崔暇立在床东。女子手拿一张红笺,题了一首诗,笑着递给崔暇,崔暇就朗声吟诵起来。诗曰:“莫以贞留妾,从他理管弦。容华难久驻,知得几多年?”国邵南此梦后才一年时间,崔暇的妻子就去世了。

    X3.10李正己[1],本名怀玉,侯希逸之内弟也[2]。侯镇淄青[3],署怀玉为兵马使。寻构飞语[4],侯怒,囚之,将置于法。怀玉抱冤无诉,于狱中累石象佛,默期冥报。时近腊日[5],心慕同侪,叹吒而睡,觉有人在头上语曰:“李怀玉,汝富贵时至。”即惊觉,顾不见人,天尚黑,意甚怪之。复睡,又听人谓曰:“汝看墙上有青乌子噪,即是富贵时至。”及觉,复不见人。有顷,天曙,忽有青乌数十如雀,飞集墙上。俄闻三军叫呼,逐出希逸,坏锁取怀玉,扶知留后[6]。成式见台州乔庶说[7],乔之先官于东平[8],目击其事。

    【注释】

    [1]李正己(733——781):本名怀玉,高丽人,生于营州(今辽宁朝阳)。初为营州副将,后至折冲将军,永泰元年(765)授平卢、淄青节度观察使,赐名正己。加检校尚书右仆射,封饶阳郡王。

    [2]侯希逸(720——781):营州人。天宝末年为平卢裨将,乾元元年(758)授平卢节度使,宝应元年(762)加授平卢、淄青节度使。永泰元年(765)召还京师,拜检校右仆射。

    [3]镇淄青:即平卢、淄青节度使。管淄、青、登、莱诸州,在今山东东部。

    [4]构:构陷。飞语:蜚语。

    [5]腊日:腊八。南朝宗懔《荆楚岁时记》:“十二月八日为腊日。谚语:‘腊鼓鸣,春草生。’村人并击细腰鼓,戴胡头,及作金刚力士以逐疫。”

    [6]知:主持,掌管。留后:官名。唐代宗广德元年(763),以梁崇义为山南东道节度使留后,留后之名始于此。中晚唐时期,藩镇力量强大,遍及内地,诸节度使或父死子继,或以亲信为留后,或有军士叛将自立,也称留后,自择将吏,邀命朝廷,皇帝不能控制。

    [7]台州:今浙江临海。

    [8]东平:即东平郡,治所在须昌(今山东东平西北)。

    【译文】

    李正己,本名怀玉,是侯希逸的妻弟。侯镇守淄青,任命怀玉为兵马使。不久为蜚语构陷,侯大怒,把他囚禁起来,准备绳之以法。怀玉含冤无处诉说,就在监狱里用石头堆成佛像,默默期待冥冥之中会有善报。当时已近腊八,心里羡慕同僚,辗转叹息,迷迷糊糊睡着了,梦中只觉有人在他头上说:“李怀玉,你的富贵就要到了。”李怀玉一下醒过来,四顾不见有人,天色还没亮,心里很诧异。一会儿又睡着了,又听得有人对他说:“你看那墙上有乌鸦乱叫,就是富贵之时到了。”醒来,还是没看见人。一会儿天亮了,忽然有几十只黑乌鸦飞集在墙上。不久只听得三军大噪,驱逐侯希逸,弄坏锁链放出李怀玉,拥立他做了留后。这是我听台州乔庶说的,乔的先人在东平做官,亲历其事。

    X3.11河南少尹韦绚[1],少时常于夔州江岸见一异虫。初疑棘针一枝,从者惊曰:“此虫有灵,不可犯之,或致风雷。”韦试令踏地惊之,虫伏地如灭,细视地上,若石脉焉。良久,渐起如旧。每刺上有一爪,忽入草,疾走如箭,竟不知是何物。

    【注释】

    [1]河南: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洛州为河南府,治所在洛阳。少尹:职官名。府州副职。韦绚(801——866?):京兆(今陕西西安)人。宰相韦执谊之子,诗人元稹的女婿,刘禹锡的门人。长庆元年(821)自襄阳赴夔州,投谒夔州刺史刘禹锡问学,大和五年(831)任剑南西川节度使李德裕幕府巡官。开成末年,自左补阙为起居舍人。累官吏部员外郎、江陵少尹、义武军节度使。著有《刘宾客嘉话录》、《戎幕闲谈》二书,前书记载其早年在夔州时所闻刘禹锡之谈话,后书记载其在西川幕府时李德裕所谈古今异事。

    【译文】

    河南少尹韦绚,年轻时曾在夔州长江岸边看见一只奇异的虫。先以为是一枝荆棘,侍从吃惊地说:“这种虫子通灵,不能伤它,否则会风雨大作。”韦绚让侍从试着踏地惊动它,虫俯伏在地仿佛消失了一样,仔细看地上,如同石头的纹路。过了很久,虫子渐渐起身,又恢复先前的样子。每根刺上都有一个爪子,忽然跑进草丛里,快得像射箭一样,最终也不知是什么虫子。

    X3.12永宁王相涯三怪[1]。淅米匠人苏润[2],本是王家炊人,至荆州方知,因问王家咎征[3],言宅南有一井,每夜常沸涌有声,昼窥之,或见铜厮罗[4],或见银熨斗者,水腐不可饮。又王相内斋有禅床[5],柘材丝绳[6],工极精巧,无故解散,各聚一处,王甚恶之,命焚于灶下。又长子孟博晨兴,见堂地上有凝血数滴,踪至大门方绝,孟博遽令铲去,王相初不知也。未数月及难[7]。

    【注释】

    [1]永宁:长安城永宁里。王相涯:即为王涯(?——835),太原人。贞元二十年(804)召充翰林学士,历官右拾遗、工部侍郎、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后出为剑南西川节度使。大和三年(829)为太常卿,七年以吏部尚书同平章事,封代国公,大和九年(835)甘露之变被杀。

    [2]淅米:淘米。

    [3]咎征:天灾的征验。

    [4]铜厮罗:铜制的盥洗器。

    [5]禅床:坐禅之床。

    [6]柘(zhè):柘树,一种落叶乔木或灌木,木质坚硬而细密。

    [7]难:指甘露之变。《旧唐书·王涯传》:“(大和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李训事败,文宗入内,涯与同列归中书会食,未下箸,吏报有兵自阁门出,逢人即杀。涯等苍惶步出,至永昌里茶肆,为禁兵所擒,并其家属奴婢,皆系于狱。仇士良鞫涯反状,涯实不知其故,械缚既急,搒笞不胜其酷,乃令手书反状,自诬与训同谋……乃腰斩于子城西南隅独柳树下。”

    【译文】

    永宁王涯相国遇难之前有三件怪事。有个淘米的匠人名叫苏润,本是王涯家里的厨工,到了荆州大家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于是问他王家出事之前有无征兆,他说王宅南边有一口井,每到夜间井水经常沸腾有声,白天往井里看,有时看见铜厮罗,有时看见银熨斗,水有恶臭味,不能饮用。另外,王相国内室有禅床,是用柘材和丝绳制成的,做工极为精巧,无缘无故就散架成了几堆,王相国心里很是厌恶,命人拿到灶间去烧了。还有,他的长子孟博早上起来,看见堂内地上有几滴凝结的血迹,一直滴到大门口才完,孟博急忙命人铲掉,王相根本不知道这事。没过几个月,王家就遭难了。

    X3.13许州有一老僧[1],自四十已后,每寐熟,即喉声如鼓簧[2],若成韵节。许州伶人伺其寝,即谱其声,按之丝竹,皆合古奏。僧觉,亦不自知。二十余年如此。

    【注释】

    [1]许州:今河南许昌。

    [2]鼓簧:吹笙。

    【译文】

    许州有个老和尚,从四十岁以后,每次睡熟喉咙里都会发出像吹笙的声音,有如乐曲。许州的乐工趁他睡觉时,把这声音记成乐谱,在琴上弹奏出来,很合乎古乐的节奏。老和尚醒后,也不知道这事。二十多年来一直如此。

    X3.14荆有魏溪[1],好食白鱼[2],日命仆市之。或不获,辄笞责。一日,仆不得鱼,访之于猎者可渔之处,猎者绐之曰:“某向打鱼,网得一麛[3],因渔而获,不亦异乎?”仆依其所售,具白于溪。溪喜曰:“审如是,或有灵矣。”因置诸榻,日夕荐香火,历数年不坏,颇有吉凶之验。溪友人恶溪所为,伺其出,烹而食之,亦无其灵。

    【注释】

    [1]荆:荆州。

    [2]白鱼:白鲢。

    [3]麛(mí):幼鹿。

    【译文】

    荆州人魏溪喜欢吃白鱼,天天叫仆人去买。买不到就要打骂。一天,仆人没买到鱼,就向一位渔夫打听什么地方可以捕到鱼,渔夫欺骗他说:“我前些天打鱼,网到一头幼鹿,打鱼竟然得到一头野兽,这事岂不神异?”仆人信了这话就买下了,回家讲给魏溪听。魏溪高兴地说:“果真如此,这鹿可能有灵。”于是把幼鹿摆放在木榻上,日夜焚香上供,过了几年也没腐坏,还真有点吉凶灵验。魏溪的朋友厌恶他干的这事,趁他外出时,把幼鹿煮熟吃了,也没见什么异常。

    X3.15成都坊正张和[1] 蜀郡有豪家子,富拟卓、郑[2],蜀之名姝,无不毕致。每按图求丽,媒盈其门,常恨无可意者。或言:“坊正张和,大侠也,幽房闺稚,无不知之,盍以诚投乎?”豪家子乃具籝金箧锦[3],夜诣其居,具告所欲,张欣然许之。异日,谒豪家子,偕出西郭一舍,入废兰若,有大像岿然[4]。与豪家子升像之座,坊正引手扪佛乳揭之,乳坏成穴,如碗,即挺身入穴,因拽豪家子臂,不觉同在穴中。道行十数步,忽睹高门崇墉[5],状如州县。坊正叩门五六,有丸髻婉童启迎,拜曰:“主人望翁来久矣。”有顷,主人出,紫衣贝带,侍者十余,见坊正甚谨。坊正指豪家子曰:“此少君子也[6],汝可善待之。予有切事须返,不坐而去。”言已,失坊正所在。豪家子心异之,不敢问。主人延于堂中,珠玑缇绣[7],罗列满目。又有琼杯,陆海备陈。饮彻[8],命引进妓数四,支鬟撩鬓,缥若神仙。其舞杯闪球之令[9],悉新而多思。有金器容数升,云擎鲸口,钿以珠粒[10]。豪家子不识,问之,主人笑曰:“此涎皿也[11],本拟伯雅[12]。”豪家子竟不解。至三更,主人忽顾妓曰:“无废欢笑,予暂有所适。”揖客而退,骑从如州牧[13],列烛而出。豪家子因私于墙隅[14],妓中年差暮者,遽就谓曰:“嗟乎,君何以至是?我辈早为所掠,醉其幻术,归路永绝。君若要归,第取我教。”授以七尺白练,戒曰:“可执此,候主人归,诈祈事设拜,主人必答拜,因以练蒙其头。”将曙,主人还,豪家子如其教。主人投地乞命曰:“死妪负心,终败吾事,今不复居此。”乃驰去。所教妓即共豪家子居。二年,忽思归,妓亦不留,大设酒乐饯之。饮既阑,妓自持锸[15],开东墙一穴,亦如佛乳,推豪家子于墙外,乃长安东墙堵下。遂乞食方达蜀。其家失已多年,意其异物,道其初始信。贞元初事。

    【注释】

    [1]坊正:吏职名。一坊之长。

    [2]卓、郑:卓王孙和程郑,皆汉武帝时蜀郡临邛富室。

    [3]籝(yíng):盛物的竹筐、竹笼之类。箧(qiè):箱子。

    [4]岿(kuī)然:高大独立。

    [5]崇墉:高墙。

    [6]少君子:对年轻男子的美称。

    [7]缇(tí)绣:华贵的丝绣。缇,橘红色的丝织物。

    [8]彻:结束。

    [9]舞杯:即杯柈舞,晋代舞名。有柈舞,晋太康中加杯,以手接杯盘反复而舞,故名。闪球:具体不详。舞杯、闪球,这里均为酒令名。

    [10]钿:镶嵌。

    [11]涎(xián)皿:接涎水的容器。许逸民《酉阳杂俎校笺》:“此所谓‘涎皿’者,盖谓豪家子至此,定有慕欲而垂涎之事,当用此器承接其口水,故下云此器‘本拟伯雅’(可受七升),语含讥讽也。”

    [12]伯雅:古酒器名。其大可容七升。

    [13]州牧:州郡长官。唐代称刺史。

    [14]私:这里指小便。

    [15]锸(chā):铁锹一类掘土的工具。

    【译文】

    成都坊正张和 蜀郡有个富家子,家里富有可比卓王孙和程郑,蜀中有名气的美女,无一不被他搜罗到手。他经常照着图画寻求美女,媒人踏破了他家门槛,也没有一个他中意的。有人告诉他说:“坊正张和,是位大侠,哪家有待嫁深闺的佳丽,他都一清二楚,你何不诚心地去请他帮帮忙?”富家子就备好成筐的金银锦缎,晚间到了张和家里,向他述说了自己的心思,张和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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