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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氏古經説義疏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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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公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先君未葬而稱公者,踰年即得稱公。

    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杜以稱公以葬爲斷,非是。

    無冰。 此月最寒。寒不甚則于時終記無冰,寒甚則于二月紀無冰。

    三月,作丘甲。 《公羊》:「譏始丘甲。」

    爲齊難故,作丘甲。 作丘甲,畏齊也。季孫有報齊之志。

    夏,臧孫許及晉侯盟于赤棘。 盟背齊而事晉。

    聞齊將出楚師, 將以楚師伐我。 夏,盟于赤棘。 晉常盟大夫于此,則赤棘爲晉都近地,如鎖澤爲宋西門外地名。

    秋,王師敗績于茅戎。 《春秋》書法如此。《國語》:「王師敗績于姜戎。」茅戎,晉也;不可言晉,故託之茅戎。

    王人來告敗。 春敗秋告,知已踰限,故從赴書之,此遲書例。

    冬,十月。 《傳》有臧宣叔令修賦、繕完、具守備事。

    二年,春,齊侯伐我北鄙。 即《周禮》都鄙。《國語》:「參其國而伍其鄙。」今泰西屬地即古所謂鄙。

    圍龍三日,取龍。遂南侵,及巢丘。 不言取,諱也。宣事齊、成事晉,故齊、晉争魯。

    夏,四月,丙戌,衛孫良夫帥師及齊師戰于新築,衛師敗績。 及者,以大及小。衛小齊大,惡齊好戰,故以小及之。

    衛侯使孫良夫、石稷、甯相、向禽將侵齊, 《經》内見四大夫,故《傳》衛亦見四大夫。衛次國,二軍將佐共四人,與内同。内二卿、二大夫,有一卿、一大夫未見。 與齊師遇,衛師敗績。新築人仲叔于奚救孫桓子,桓子是以免。既,衛人賞之以邑,辭,請曲縣、繁纓以朝,許之。仲尼聞之曰:「惜也,不如多與之邑。惟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禮,禮以行義,義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節也。若以假人,與人政也。政亡,則國家從之,弗可止也已。」

    六月,癸酉,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帥師會晉郤 注 克、衛孫良夫、曹公子首,及齊侯戰于鞌,齊師敗績。 嬰齊,叔肸子也。譏作三軍,爲列數四卿一大夫、三卿一大夫。不言及,略之也。

    癸酉,師陳于鞌, 此世晉四勝强國,勝齊、伐秦、敗狄、敗楚。 齊師敗績。

    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 大夫在師曰「師」。言師,以魯爲主也。

    己酉,及國佐 注 盟于袁婁。 《穀梁》:「鞌去國五百里,袁婁去國五十里。」知《穀梁》記事有詳于《傳》者。

    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玉磬與地,「不可,則聽客之所爲。」 如今戰敗遣使議和。 秋,七月,晉師及齊國佐盟于袁婁。 國佐不辱君命,不失國體,講和而退。 使齊人歸我汶陽之田。公會晉師于上鄍,賜三帥先路、三命之服,司馬、司空、輿師、候正、亞旅皆受一命之服。

    八月,壬午,宋公鮑卒。 此不正,日之何也?不正前見矣。

    宋文公卒。

    庚寅,衛侯速卒。

    九月,衛穆公卒。晉三子自役弔焉, 交際國法。 哭于大門之外。 同姓衛爲次國。據送女禮,大國于小國當使士弔,大夫送葬。今三卿因在役,乃同往弔之。 衛人逆之,婦人哭于門内。送亦如之,遂常以葬。 《傳》家據禮而言。

    取汶陽田。 言田,避重就輕,使如齊有罪削其閒田。

    使齊人歸我汶陽之田。 此魯侵地,言田,諱失邑也。方伯閒田,二伯得進退之,齊取之,晉命還之,齊失伯也。

    冬,楚師、鄭師侵衛。 此嬰齊之師。不稱公子,貶其伐喪。

    宣公求好于楚,莊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 此釋宣、成所以不書「公如楚」之意,《經》以如楚爲齊失伯。 公即位,受盟于晉, 元年赤棘盟。 會晉伐齊。 鞌戰。 衛人不行使于楚,而亦受盟于晉,從于伐齊,故楚令尹子重爲陽橋之役以救齊。 伐魯、衛以救齊。 王卒盡行,彭名御戎, 楚爲中軍。 蔡景公爲左, 蔡爲左軍。 許靈公爲右。 許爲右軍,所謂失位。 二君弱,皆强冠之。 蔡、許篤從楚,中國會盟十不一序,于楚帥師亦多諱之。《傳》言左右,著蔡、許如楚私屬,所以恥之。 冬,楚師侵衛。

    十有一月,公會楚公子嬰齊于蜀。 此蜀爲魯地,所謂「于是乎有蜀之役」,盟則爲梁州之蜀。丙申不必在十一月,因匱盟,連書二事以殺恥,如會盟同地者然。

    遂侵我師于蜀。 伐魯無秦師,下盟有秦大夫,必非一地。 楚侵及陽橋,孟孫請往賂之,公衡爲質以請盟,楚人許平。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會盟同月不再地,再地,起非一蜀也。梁州蜀遠,不能十一月丙申遂盟于蜀,避匱盟,故連書之。

    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侯、許男、秦 秦自殽後不與中國序,此列會盟者,因其在蜀。 右大夫説、 不氏者,秦無名卿。 宋華元、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疾 四國皆卿。 及齊國之大夫 故序鄭下。 盟于蜀。卿不書, 宋、陳、衛、鄭卿不書,秦、齊非卿,曹、薛、鄫小國無卿。 匱盟也, 一見例。 于是乎 注 畏晉而竊與楚盟。 因楚師深入,晉不能救,合諸侯與之盟。如鄭與楚,不得爲匱盟。 蔡侯、許男不書, 不書二國君。 乘楚車也, 乘楚車,爲左右,不見本國之位,故言楚人以包之。 謂之失位。 嬰齊,楚卿,大夫不敵君,以諸侯爲卿之副,恥莫大焉。失位,謂君位等于微賤。 君子曰: 經説。 「位其不可不慎也乎!許、蔡之君,一失其位,不得列于諸侯,况其下乎?」 許、蔡不書,筆削例也。公既在盟,故《傳》不以赴告爲言。二國不書,亦求名不得。

    三年春,王正月,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伐鄭。 賈、服云:宋、衛先君未葬,稱爵,譏之。按,諸侯踰年不稱子,以踰年爲斷,不以葬不葬爲斷。

    諸侯伐鄭, 方盟楚,何以即從晉伐鄭?盟不在十一月。 次于伯牛,討邲之役也。 在宣十二年。

    辛亥,葬衛穆公。 因背殯遠會夷狄,日以危之。

    二月,公至自伐鄭。 月爲竊盟危之。

    甲子,新宫災,三日哭。 《檀弓》:「焚其先人之室則三日哭。」故新宫焚亦三日哭。

    乙亥,葬宋文公。 七月乃葬,因其厚葬,故緩書之。

    始厚葬,用蜃炭,益車馬;始用殉,重器備;椁有四阿,棺有翰、檜。 《宋世家》:「始厚葬,君子譏華元不臣。」

    夏,公如晉。

    拜汶陽之田。 《世家》:「僖取濟西田,使公子遂拜賜。」成公親拜賜。

    鄭公子去疾帥師伐許。

    許恃楚而不事鄭,鄭子良伐許。

    公至自晉。

    秋,叔孫僑如帥師圍棘。 棘,汶陽之邑。魯失于齊,不可言,故以取田言之,避棘也。

    叔孫僑如圍棘,取汶陽之田。 汶陽與濟西、河陽同以水方向爲名,不指一地,即大之也。如舉邑名,是大名中之一邑,温即河陽,濟即汶陽。 棘不服, 不服者,晉不欲魯取之。 故圍之。 《公羊》:「其言圍之何?不聽也。」與《傳》同。

    大雩。

    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 廧咎如 注 ,赤狄之餘。

    討赤狄之餘焉。 赤狄終此。 廧咎如潰, 《傳》終《經》未言事,《傳》文通例。 上失民也。 《傳》「民逃其上曰潰」,逃當爲叛字誤,言下潰叛則上失民可知。《公羊》「在國曰潰,在邑曰叛」,亦此意。《經》不言潰者,中國乃言潰。

    冬,十有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 庚下卿。

    且尋盟。 《公羊》:聘而言盟者,尋舊盟,不專爲盟來,故先書聘。

    衛侯使孫良夫來聘。 良夫,上卿。

    且尋盟。

    丙午,及荀庚盟。 《穀梁》:其日公也。來聘而求盟,不言及,以國與之。不言其人,亦以國與之。不言求,兩欲之也。

    丁未,及孫良夫盟。

    公問諸臧宣叔曰: 《經》制託之公問。 「中行伯之于晉也,其位在三; 以卿言爲下卿。三謂卿有上中下三等。 孫子之于衛也,位爲上卿, 甯爲次。 將誰先?」 尊卑相嫌,故不能決。 對曰: 所引與《王制》全同。 「次國 次國;上下之中等。如百里爲大國,則七十里爲小國,其中九十里爲次國;七十里爲大國,則五十里爲小國,六十里爲次國。大得小之倍,居其間者爲次國,舊以封建百里爲大國,七十里爲次國;九錫爲大國,七錫方伯爲次國,大不止得小之倍。 之上卿當大國之中, 其上卿食二百一十六人,與大國中卿同。○凡加一倍爲大國,如方七十里爲小國,則方百里爲大國;方五十里爲小國,則方七十里爲大國。以七命言, 九命爲大國,八命爲次國。以五命言,七命爲大國,六命爲次國。大小就封地加倍減半而言,與《傳》中國分五等,百里爲大國,錫命九錫,二伯爲大國。 中當其下, 中卿食百四十四人,與大國下卿同,次國中卿當大國下卿, 下當其上大夫; 次國下卿當大國上大夫。 小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下卿, 食百四十四人。 中當其上大夫, 食一百零八人。 下 食七十二人。 當其下大夫。上下如是, 上下謂降等之國,凡雙數爲次國,九命爲大,則七命爲小;七命爲大,則五命爲小,由此推至一命皆同。百里爲大,則方七十里爲小;七十里爲大,則五十里爲小。上下二等相推,五等國皆可見。 古之制也。 《經》説詳《三等國食禄表》。 衛在晉,不得爲次國, 晉初爲方伯,故稱叔父,禮待降于齊桓。 晉爲盟主, 自鞌 注 戰以後爲晉、楚分伯。 其將先之。」丙午,盟晉。丁未,盟衛。 衛在晉下,終《春秋》皆如此。 禮也。 爲後世立國際法之準則。

    鄭伐許。 目鄭,狄之也。《春秋》循名核實,近于夷則夷之。

    冬,十一月,鄭公孫申帥師疆許田,許人敗諸展陂。 一年再伐許,故狄之。與昭十二年晉伐鮮虞同意。

    四年,春,宋公使華元來聘。 此爲聘禮,下言聘爲昏事。

    宋華元來聘,通嗣君也。 宋爲客,何以使來聘?其臣得相聘,惟君無往來之文。○此爲國際法。

    三月,壬申,鄭伯堅卒。

    杞伯來朝。

    歸叔姬故也。 將出叔姬,因朝言其故。

    夏,四月,甲寅,臧孫許卒。 非卿也,待以卿禮。因賢,故日之。

    公如晉。

    公如晉,晉侯見公,不敬。季文子曰:「晉侯必不免。」

    葬鄭襄公。 不及時而不日,慢葬也。時者,略之。

    秋,公至自晉。

    公至自晉,欲求成于楚而叛晉,季文子曰:「不可。晉雖無道,未可叛也。國大臣睦,而邇 邇,敬重。 于我,諸侯聽焉,未可以貳。《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此中外例。 楚雖大,非吾族也, 晉、楚分主諸侯,齊、魯、衛、鄭中國,爲晉屬。秦、吴、陳夷狄,爲楚屬。楚雖爲伯,僅主夷狄,不可以中國事之。 其肯字我乎?」公乃止。 至襄乃有公如楚。

    冬,城鄆。 文城鄆者,取于莒也;此城鄆,備莒難也。莒取不書,爲内諱。且楚既入,可以不言莒取。二《傳》以楚入鄆爲伐我。《傳》以爲入莒邑。

    鄭伯伐許。 鄭在喪不稱子,貴賤相嫌也。

    取鉏任、泠敦之田。 不言取田,略之。

    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來歸。 叔姬,娣也,伯姬死,娣立爲夫人。

    仲孫蔑如宋。 内臣如宋,此爲始見,明君不朝,臣得通聘,故四言「如」,亦四言「來聘」。

    孟獻子如宋,報華元也。 此國際法。

    夏,叔孫僑如會晉荀首于穀。 大夫會不書,書者,會大國也。

    晉荀首如齊逆女, 穀,魯邑。首以君命至魯,不至國,又無别事,知爲君逆。 故宣伯餫諸穀。 魯盡地主之儀,書之以見其禮。不書逆女者,凡諸侯之女行,惟王后書。

    梁山崩。 梁山,晉地,不繫晉者,名山大川不以封。齊、晉尊同,齊記災,在陝以東,晉不記災,在陝以西。○《公羊》:「壅河三日不流。」《穀梁》:「帥群臣哭之,祠焉,乃流。」

    梁山崩, 不以梁山繫一國,爲天下記異也。 晉侯以傳召伯宗,伯宗辟重,曰:「辟傳。」重人曰:「待我,不如捷之速。」問其所,曰:「絳人也。」問絳事焉,曰:「梁山崩。將召伯宗謀之。」問:「將若之何?」曰:「山有朽壤而崩,可若何?國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爲之不舉、降服、乘縵、徹樂、出次、祝幣,史辭以禮焉。其如此而已。雖伯宗,若之何?」伯宗請見之,不可,遂以告,而從之。

    秋,大水。 水災非一日之事,故不日。

    冬,十有一月,己酉,天王崩。

    十有二月,己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 蟲牢,鄭地。陳、蔡、許不序。據《傳》,宋不在,《經》「宋公」字衍。

    同盟于蟲牢,鄭服也。 晉、楚争鄭,至此書同,鄭乃定從晉。 諸侯謀復會, 謂謀會蟲牢,晉徵宋會,非方盟又謀更會也。 宋公使向爲人辭以子靈之難。 宋因不會,《傳》詳其事,以起下晉人討之。子靈之難者,新從楚歸,殺之,當有以説于晉。

    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會。 不奔天子喪而返,故月以危之,况蟲牢尤近京師,失臣道已甚。

    二月,辛巳,立武宫。 工作不日,日者重之。○當時廟制未定,《經》乃定爲五廟。

    季文子以鞌之功立武宫, 十八年,晉悼朝于武宫,昭十七年,中行子獻俘于文宫,當時諸侯廟親盡特立亦常事。 非禮也。 《公羊》:「立者不宜立。立武宫,非禮。」按,以立爲非禮,此虚字例,與二《傳》同,故補之。 聽于人以救其難,不可以立武宫, 《公羊》以爲武公之宫,《傳》以爲有武德而立宫以表之。 立武由己,非由人也。 此與立煬宫同,季孫欲因武宫以表武功,非别立宫以武名之也。

    取鄟。 鄟,國也。《穀梁》以爲邾邑,一師之説耳。《傳》本有滅國言取之例。

    言易也。 諱滅言取。

    衛孫良夫帥師侵宋。

    晉伯宗、夏陽説、衛孫良夫、甯相、鄭人、伊洛之戎、陸渾、蠻氏 凡侵伐會盟,戎狄多在師。《經》不書,略之。 侵宋,以其辭會也。 討蟲牢之盟。諸國侵宋獨見衛者,以見起不見。

    夏,六月,邾子來朝。 記邾與内和也,成世無兵事。朝時、月者,有天王喪而相朝,非禮。

    公孫嬰齊如晉。 不如京師而如晉,惡之也。内見一大夫,見叔氏則臧氏出也。

    子叔聲伯 十六年稱子叔嬰齊。其子叔老襄 注 十四年稱子叔齊子,其孫叔弓,昭二年稱子叔子,是四代同稱子叔,以叔爲氏。衛公子黑臀、公孫剽亦父子同稱子叔,與魯子叔相同。 如晉,命伐宋。 如晉受伐宋命。

    壬申,鄭伯費卒。 有楚師,故不葬。鄭初與楚伐人喪,今楚亦伐其喪,故不葬以見之。

    鄭悼公卒。 詳《世家》。

    秋,仲孫蔑、叔孫僑如帥師 注 侵宋。

    孟獻子、叔孫宣伯侵宋,晉命也。 叔孫亞卿,序在仲孫下者,蔑賢也。叔爲副,仲爲主,無晉師,故不言會。

    楚公子嬰齊帥師伐鄭。 此伐喪不貶者,前從楚伐,必如是而稱乎前事也。

    楚子重伐鄭,鄭從晉故也。 蟲牢鄭服,請盟于晉。

    冬,季孫行父如晉。 内見三卿一大夫,季、仲、嬰齊皆賢,惟僑如惡。

    季文子如晉,賀遷也, 諸侯相弔慶,小事大之禮。

    晉欒書帥師救鄭。 《公羊》舊作「侵鄭」,今據二《傳》改之。

    晉欒書救鄭, 中軍。 與楚師遇于繞角。楚師還, 楚畏晉,解圍而去。 晉師遂侵蔡。 不書,略之。

    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 董子:鼷鼠食郊牛角,蓋養牲不謹。

    吴伐郯。 初見兵事,從狄辭。兵已近我,故録之,又爲下晉伐郯見。○吴,揚州牧。荆、徐、梁皆爲州舉,揚獨否,吴又晚見,隔于徐也。

    郯成。 郯、莒屬連帥。此來伐我,不可言,故託之郯。 季文子曰:「中國不振旅, 中國,齊,言不能保郯。 蠻夷入伐 吴遠伐郯,言入者,近我也。 而莫之或恤,無弔者也夫! 齊近不救,晉遠,後乃討其罪。成世所以不言公如齊。 《詩》 注 曰:『不弔昊天,亂靡有定。』其此之謂乎!有上不弔,其誰不受亂?吾亡無日矣!」 《經》吴伐郯,《傳》亦以郯言之,特記文子語以見。 君子曰:「知懼如是,斯不亡矣。」

    夏,五月,曹伯來朝。

    曹宣公來朝。

    不郊,猶三望。 此尊天,如《論語》「獲罪于天無所禱」。○祆教不祀外神,仿此。

    秋,楚公子嬰齊帥師伐鄭。

    楚子重伐鄭,師于氾。

    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鄭。 方伐即救,明勤于諸侯也。

    諸侯救鄭。鄭共仲、侯羽軍楚師,囚鄖公鍾儀,獻諸晉。 鄭囚楚臣以獻,明與楚絶。

    八月,戊辰,同盟于馬陵。 晉同盟例爲外楚,此有吴在而同,與齊一匡同,所謂通于上國。

    尋蟲牢之盟,且莒服故也。 莒當爲吴。莒小,不足計,下《傳》馬陵之會,吴入州來。

    公至自會。

    吴入州來。 州來,徐州國,後蔡遷于州來,故爲徐伯。入者,滅之漸。昭十三年,吴滅州來。

    巫臣請使于吴,晉侯許之。吴子壽夢説之。乃通吴于晉,以兩之一卒適吴, 王引之説:「兩之」二字因下而衍。一卒,百人也。 舍偏兩之一焉。 王引之説:偏,五十人,兩偏爲卒。巫臣以兩偏適吴而舍其一,是于偏舍兩之一也。 與其射御,教吴乘車,教之戰陳, 當時吴猶未習射御未知攻戰,足見草昧。 教之叛楚。寘其子狐庸焉,使爲行人于吴。吴始伐楚, 伐當爲叛。 伐巢、 昭二十四年,吴滅巢。 伐徐, 昭三十年,吴滅徐。二國舊屬楚,《襄傳》作取駕、克棘、入州來。按,此至六年三見楚伐吴,不言吴伐楚,略之。三國皆爲吴滅,其始伐故不詳也。 子重奔命。馬陵之會,吴入州來, 此奔命之始,以入州來歸馬陵會,是諸侯與吴通也。 子重自鄭奔命。 以伐鄭師救之。 子重、子反于是乎一歲七奔命。 總計奔命多者一歲至七次,餘未詳。 蠻夷 南蠻、東夷。不得戎狄,楚不及西北。 屬于楚者, 外州不見蠻夷,所見皆以中國辭言之,如巢、許、州來是也。《傳》云蠻夷,就實言之。 吴盡取之, 詳襄二十六年《傳》。 是以始大, 吴乃大,糾合諸侯,以伯自居。 通吴于上國。 此盟吴亦與,故曰吴服。十五年會鍾離,《傳》曰「始通吴」,襄二十九年,季札來聘。○楚之敗亡由于巫臣通吴,詳此以爲謀國之鑒。

    冬,大雩。 冬雩,不時。

    衛孫林父出奔晉。 言林父出奔,著世卿之禍。

    衛定公惡孫林父。冬,孫林父出奔晉。 以戚叛也。爲歸後又叛,故此避言奔而已。

    八年,春,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于齊。 棘也,不言者,諸侯不得專封,故目田。

    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于齊。 《公羊》:「晉侯反其所侵地。」《王制》:「諸侯有功,取于閒田以禄之。」主晉者,二伯奉命黜陟,得行慶削閒田之制。 季文子餞之,私焉,曰:「大國制義,以爲盟主,是以諸侯懷德畏討,無有貳心。謂汶陽之田,敝邑之舊也,而用師于齊,使歸諸敝邑;今有二命,曰歸諸齊。信以行義,義以成命,小國所望而懷也,信不可知,義無所立,四方諸侯,其誰不解體?《詩》曰:『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七年之中,一與一奪,二三孰甚焉?士之二三,猶喪妃耦,而况霸主?霸主將德是以,而二三之,其何以長有諸侯乎!《詩》曰:『猶之未遠,是用大簡。』行父懼晉之不遠猶而失諸侯也,是以敢私言之。」

    晉欒書帥師侵蔡。 鄭已得,故侵蔡。蔡十年不見《經》。

    晉欒書侵蔡,遂侵楚, 如召陵故事。 獲申驪。楚師之還也, 追叙六年事。 晉侵沈, 沈從楚。 獲沈子揖初, 不書,爲二伯諱。據《傳》,獲申驪在本年,以下乃繞角事。《襄傳》彙言之,歸咎于繞角。 從知、 莊子。 范、 文子。 韓 獻子。 也。 書欒書主兵,嘉其用善謀。

    公孫嬰齊如莒。 内臣如莒惟此一見。

    聲伯如莒,逆也。 逆婦。○莒不見朝文,故魯亦不見聘,故知此爲逆。外大夫來魯逆,見《經》皆譏,此不譏者,受質于君,有事得請命也。

    宋公使華元來聘。

    宋華元來聘, 元專政。來聘,已定。 聘共姬也。 來問名也,不言問,成不成未可知。

    夏,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 昏禮不稱主人,此稱宋公者,使人辭命須避主人,而史册當以君命爲準,皆當稱君。紀,小國,乃不稱使。《公羊》後師誤説不稱使,杜注亦非。

    禮也。 納幣使人,禮也;親納幣,非禮也。○壽,蕩意諸之父。宋不見公孫,言公孫,賢之也,壽父子皆賢。壽爲伯姬之子。

    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

    六月,晉討趙同、趙括。 不言朔,朔早卒。不言嬰,嬰奔齊。莊姬怨原屏,故讒之。據《經》《傳》,非四趙同殺。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來錫公命。 王者三代舊稱;天王、天子皆《經》之新名。○天有五天、九天之分。以一天言則皇配天,帝稱天子,王稱公子,伯稱公孫。《詩》「王于出征,以佐天子 注 」,是天子尊于王。《春秋》王亦稱天子者,此用蒼天之説爲東天之子,實則王也。

    召桓公來賜公命。 《春秋》三記錫命,一即位受命,一葬後追錫,此有功加封,明黜陟之禮。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

    杞叔姬卒。 據子叔姬卒不言杞。 來歸自杞, 子叔姬卒,《傳》曰「絶葬于魯」,此歸葬于杞,知爲未絶之辭。 故書。

    晉侯使士燮來聘。

    晉士燮來聘,言伐郯也, 言聘,内辭也。郯近魯,伐郯先言聘,舉其美辭,如魯伐秦先如京師。 以其事吴故。 晉結吴以罷楚,不欲其亂中國。郯既從吴,恐開諸侯之先,故伐之。

    叔孫僑如會晉士燮、齊人、邾人伐郯。

    季孫懼,使宣伯帥師會伐郯。 二伯不伐小國,晉惟見伐郯、許,然不爲郯、許,實爲吴、楚。

    衛人來媵。 本國以娣姪從,則媵者三,姬、良人之等。

    衛人來媵共姬,禮也。 于未嫁前來媵,與夫人有同嫁者,此《春秋》以爲不再娶之新制。 凡諸侯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 同姓來媵,諸侯之禮也。至于天子,一娶十二女,則得媵異姓。宋王後,得用天子禮,故《經》見三媵,同辭無異文。

    九年,春,王正月,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

    杞桓公來逆叔姬之喪,請之也。 《公羊》:「内辭也,脅而歸之也。」 杞叔姬卒,爲杞故也; 未絶,故繫杞,恐其來逆喪也。 逆叔姬, 生不反,死不必歸葬。 爲我也。 我請之,故勉而相從。

    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爲歸汶陽之田故,諸侯貳于晉。 終八年季文子之言。 晉人懼,會于蒲,以尋馬陵之盟。 盟在七年。蒲,衛邑。 是行也,將始會吴, 明馬陵,有通使。 吴人不至。 十五年乃會鍾離。

    公至自會。

    二月,伯姬歸于宋。

    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 致者,不致也。婦人在家制于父,嫁制于夫。如宋致女,是以我盡之,不正,故不與外稱。服云「成婚」。

    季文子如宋致女。 致之于廟,如用致夫人。宋公不親迎,三月,伯姬不行廟見禮,公使季孫勸其行。主書者,明伯姬賢,交譏魯、宋。

    晉人來媵。 晉于姬姓爲伯,大國也。

    晉人來媵,禮也。 《公羊》:備娣姪,媵亦三。女已嫁猶媵者,明有待年之禮。○《春秋》書此,防再娶禍。

    秋,七月,丙子,齊侯無野卒。 詳《齊世家》。

    晉人執鄭伯。 稱人而執,非伯討也。

    鄭伯如晉。晉人討其貳于楚也, 謂鄭私與楚盟于鄧。 執諸銅鞮。 言不歸之京師也。

    晉欒書帥師伐鄭。 鄭從楚。

    欒書伐鄭, 主書舉重。 鄭人使伯蠲行成,晉人殺之,非禮也。 與楚殺陳行人于徵師同。 兵交,使在其間可也。 《傳》言「行人」,非其罪也,此爲稱行人不稱行人大例。 楚子重侵陳以救鄭。 實不止楚師,《傳》舉楚,緣《經》立説也。

    冬,十有一月,葬齊頃公。 佚獲,故月之。

    楚公子嬰齊帥師伐莒。庚申,莒潰。 楚稱王子,此曰公子,地物從中國,如繙譯。

    楚子重自陳伐莒, 陳距莒遠,救鄭後遠來伐莒,與晉争東方諸侯也。 圍渠丘。渠丘城惡, 衆潰, 圍潰不書,伐國不言圍邑,下言莒潰,則邑可知。 奔莒。戊申,楚入渠丘。莒人囚楚公子平,楚人曰:「勿殺,吾歸而俘。」莒人殺之。楚師圍莒,莒城亦惡。庚申,莒潰。 三年《傳》:「潰,上失民也。」

    楚人入鄆。

    楚遂入鄆,莒無備故也。 時鄆爲莒所取,故乘勢入之。

    秦人、白狄伐晉。 不言及,秦亦狄也。晉同白狄伐秦,今秦復從白狄伐晉,戎狄無信,不可親也。

    秦人、白狄伐晉。 諸侯師多有夷狄,此一見例。 諸侯貳故也。 諸侯貳,故楚深入伐莒,秦亦出而撓之,秦、楚同謀也。

    鄭人圍許。 許初爲鄭屬, 《春秋》凡言伐、圍,多以尊治卑,如陳人圍頓是也。

    鄭人圍許,示晉 注 不急君也。 君見執,出師伐人,不欲使晉挾君以要之。 是則公孫申謀之,曰:「我出師以圍許,爲將改立君者,而紓晉使,晉必歸君。」 以社稷爲重而改立君,與宋子魚計同,而終于見殺,以其事之非常也。

    城中城。

    書,時也。 《穀梁》:「城中城,非外民也。」畏楚,故城内城以自固,城中城,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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