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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论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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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眼耳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者。谁有此眼耳等。何缘而有。是故眼耳等亦无。复次。

    眼等无本住  今后亦复无

    以三世无故  无有无分别

    思惟推求本住。于眼等先无。今后亦无。若三世无。即是无生寂灭不应有难。若无本住。云何有眼等。如是问答。戏论则灭。戏论灭故。诸法则空。

    中观论观燃可燃品第十(十六偈)

    问曰应有受受者。如燃可燃。燃是受者。可燃是受。所谓五阴。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燃可燃俱不成故。燃可燃。若以一法成。若以二法成。二俱不成。问曰。且置一异法。若言无燃可燃。今云何以一异相破。如兔角龟毛无故不可破。世间眼见实有事而后可思惟。如有金然后可烧可锻。若无燃可燃。不应以一异法思惟。若汝许有一异法。当知有燃可燃。若许有者则为已有。答曰。随世俗法言说。不应有过。燃可燃若说一若说异。不名为受。若离世俗言说。则无所论。若不说燃可燃。云何能有所破。若无所说则义不可明。如有论者。破破有无。必应言有无。不以称有无故而受有无。是以随世间言说故无咎。若口有言便是受者。汝言破即为自破。燃可燃亦如是。虽有言说亦复不受。是故以一异法。思惟燃可燃。二俱不成。何以故。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则一

    若燃异可燃  离可燃有燃

    燃是火。可燃是薪。作者是人。作是业。若燃可燃一。则作作者亦应一。若作作者一。则陶师与瓶一。作者是陶师。作是瓶。陶师非瓶。瓶非陶师。云何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燃可燃亦不一。若谓一不可则应异。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燃与可燃异。应离可燃别有燃。分别是可燃是燃。处处离可燃应有燃。而实不尔是故异亦不可。复次。

    如是常应燃  不因可燃生

    则无燃火功  亦名无作火

    若燃可燃异。则燃不待可燃而常燃。若常燃者则自住其体。不待因缘人功则空。人功者。将护火令燃。是功现有。是故知火不异可燃。

    复次若燃异可燃燃即无作。离可燃火何所然。若尔者火则无作。无作火无有是事。问曰。云何火不从因缘生。人功亦空答曰。

    燃不待可燃  则不从缘生

    火若常燃者  人功则应空

    燃可燃若异。则不待可燃有燃。若不待可燃有然。则无相因法。是故不从因缘生。复次若燃异可燃。则应常燃。若常燃者。应离可燃别见有燃。更不须人功。何以故。

    若汝谓燃时  名为可燃者

    尔时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若谓先有薪烧时名可燃者。是事不尔。若离燃别有可燃者。云何言燃时名可燃。复次。

    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

    不烧则不灭  不灭则常住

    若燃异可燃。则燃不应至可燃。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燃不相待成。则自住其体。何用可燃。是故不至。若不至则不燃可燃何以故。无有不至而能烧故。若不烧则无灭。应常住自相。是事不尔。问曰。

    燃与可燃异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燃与可燃异。而能至可燃。如男至于女。如女至于男。答曰。

    若谓燃可燃  二俱相离者

    如是燃则能  至于彼可燃

    若离燃有可燃。若离可燃有燃。各自成者。如是则应燃至可燃。而实不尔。何以故。离燃无可燃。离可燃无燃故。今离男有女。离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燃不至可燃。问曰。燃可燃相待而有。因可燃有燃。因燃有可燃。二法相待成。答曰。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而燃成。亦应因燃可燃成。是中若先定有可燃。则因可燃。而燃成。若先定有燃。则因燃可燃成。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则先有可燃而后有燃。不应待燃而有可燃。何以故可燃在先燃在后故。若燃不燃可燃。是则可燃不成。又可燃不在余处离于燃故。若可燃不成。燃亦不成。若先燃后有可燃。燃亦有如是过。是故燃可燃。二俱不成。复次。

    若因可燃燃  则燃成复成

    是为可燃中  则为无有燃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则燃成已复成。何以故。燃自住于燃中。若燃不自住其体。从可燃成者。无有是事。是故有是燃从可燃成。今则燃成复成。有如是过。复有可燃无燃过。何以故。可燃离燃自住其体故。是故燃可燃相因待。无有是事。复次。

    若法因待成  是法还成待

    今则无因待  亦无所成法

    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本因待。如是决定则无二事。如因可燃而成燃。还因于燃而成可燃。是则二俱无定。无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则无。无则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说燃可燃相因待成。无有是事。是故。

    因可燃无燃  不因亦无燃

    因燃无可燃  不因无可燃

    今因待可燃燃不成。不因待可燃燃亦不成。可燃亦如是。因燃不因燃。二俱不成。是过先已说。复次。

    燃不余处来  燃处亦无燃

    可燃亦如是  余如去来说

    燃不于余方来入可燃可燃中亦无燃。析薪求燃不可得故。可燃亦如是。不从余处来入燃中。燃中亦无可燃。如燃已不燃未燃不燃燃时不燃。是义如去来中说。是故。

    可燃即非然  离可燃无燃

    燃无有可燃  燃中无可燃

    可燃中无燃

    可燃即非燃。何以故。先已说作作者一过故。离可燃无燃。有常燃等过故。燃无有可燃。燃中无可燃。可燃中无燃。以有异过故。三皆不成。问曰。何故说燃可燃答曰。如因可燃有燃。如是因受有受者。受名五阴。受者名人。燃可燃不成故受受者亦不成。何以故。

    以燃可燃法  说受受者法

    及以说瓶衣  一切等诸法

    如可燃非燃。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过故。又离受无受者。异不可得故。以异过故。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说。无生毕竟空。是故。

    若人说有我  诸法各异相

    当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诸法从本已来无生。毕竟寂灭相。是故品末说是偈。若人说我相。如犊子部众说。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离色是我。我在第五不可说藏中。如萨婆多部众说。诸法各各相。是善是不善是无记。是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别。异如是等人。不得诸法寂灭相。以佛语作种种戏论。

    中观论观本际品第十一(八偈)

    问曰。无本际经说。众生往来生死。本际不可得。是中说有众生有生死。以何因缘故而作是说。答曰。

    大圣之所说  本际不可得  生死无有始  亦复无有终

    圣人有三种。一者外道五神通。二者阿罗汉辟支佛。三者得神通大菩萨佛于三种中最上故言大圣。佛所言说无不是实说。生死无始。何以故。生死初后不可得。是故言无始汝谓若无初后。应有中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无有始终  中当云何有

    是故于此中  先后共亦无

    因中后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后。若无初无后。云何有中。生死中无初中后。是故说先后共不可得。何以故。

    若使先有生  后有老死者

    不老死有生  不生有老死

    若先有老死  而后有生者

    是则为无因  不生有老死

    生死众生。若先生渐有老。而后有死者。则生无老死。法应生有老死老死有生。又不老死而生。是亦不然。又不因生有老死。若先老死后生。老死则无因。生在后故。又不生何有老死。若谓生老死先后不可。谓一时成者。是亦有过。何以故。

    生及于老死  不得一时共

    生时则有死  是二俱无因

    若生老死一时则不然何以故。生时即有死故。法应生时有死时无。若生时有死。是事不然。若一时生则无有相因。如牛角一时出则不相因。是故。

    若使初后共  是皆不然者

    何故而戏论  谓有生老死

    思惟生老死三皆有过故。即无生毕竟空。汝今何故贪著。戏论生老死。谓有决定相。复次。

    诸所有因果  相及可相法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非但于生死  本际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本际皆亦无

    一切法者。所谓因果相可相。受及受者等。皆无本际。非但生死无本际。以略开示故。说生死无本际。

    中观论观苦品第十二(十偈)

    有人说曰。

    自作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如是说诸苦  于果则不然

    有人言。苦恼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无因作。于果皆不然。于果皆不然者。众生以众缘致苦。厌苦欲求灭。不知苦恼实因缘有四种谬。是故说于果皆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  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阴故  而有彼阴生

    若苦自作。则不从众缘生。自名从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阴有后五阴生。是故苦不得自作。问曰。若言此五阴作彼五阴者。则是他作。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谓此五阴  异彼五阴者

    如是则应言  从他而作苦

    若此五阴与彼五阴异。彼五阴与此五阴异者。应从他作。如缕与布异者。应离缕有布。若离缕无布者。则布不异缕。如是彼五阴异此五阴者。则应离此五阴有彼五阴。若离此五阴无彼五阴者。则此五阴不异彼五阴。是故不应言苦从他作。问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答曰。

    若人自作苦  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  而能自作苦

    若谓人自作苦者。离五阴苦。何处别有人。而能自作苦。应说是人。而不可说。是故苦非人自作。若谓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与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  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  何有此人受

    若他人作苦。与此人者。离五阴无有此人受。复次。

    苦若彼人作  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人  而能授于此

    若谓彼人作苦授与此人者。离五阴苦。何有彼人作苦持与此人。若有者应说其相。复次。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种种因缘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于彼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汝受自作苦不成故。他作亦不成。复次。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  何有彼作苦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他作亦不然。何以故。离苦无彼自性。若离苦有彼自性者。应言彼作苦。彼亦即是苦。云何苦自作苦。问曰。若自作他作不然。应有共作。答曰。

    若此彼苦成  应有共作苦

    此彼尚无作  何况无因作

    自作他作犹尚有过。何况无因作。无因多过。如破作作者品中说。复次。

    非但说于苦  四种义不成

    一切外万物  四义亦不成

    佛法中虽说五受阴为苦。有外道人。谓苦受为苦。是故说。不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外万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亦不成。

    中观论观行品第十三(九偈)

    问曰。

    如佛经所说  虚诳妄取相  诸行妄取故  是名为虚诳

    佛经中说。虚诳者。即是妄取相。第一实者。所谓涅槃非妄取相。以是经说故。当知有诸行虚诳妄取相。答曰。

    虚诳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说如是事  欲以示空义

    若妄取相法即是虚诳者。是诸行中为何所取。佛如是说。当知说空义。问曰。云何知一切诸行皆是空。答曰。一切诸行虚妄相故空。诸行生灭不住。无自性故空。诸行名五阴。从行生故。五阴名行。是五阴皆虚妄无有定相。何以故。如婴儿时色非匍匐时色。匍匐时色非行时色。行时色非童子时色。童子时色非壮年时色。壮年时色非老年时色。如色念念不住故。分别决定性不可得。婴儿色为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为异。二俱有过。何以故。若婴儿色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者。如是则是一色皆为婴儿。无有匍匐乃至老年。又如泥团常是泥团终不作瓶。何以故。色常定故。若婴儿色异匍匐色者。则婴儿不作匍匐。匍匐不作婴儿。何以故。二色异故。如是童子少年壮年老年色不应相续。有失亲属法无父无子。若尔者。唯有婴儿应得父。余则匍匐乃至老年不应有分。是故二俱有过。问曰。色虽不定。婴儿色灭已。相续更生乃至老年色。无有如上过。答曰。婴儿色相续生者。为灭已相续生。为不灭相续生。若婴儿色灭。云何有相续。以无因故。如虽有薪可燃。火灭故无有相续。若婴儿色不灭而相续者。则婴儿色不灭。常住本相亦无相续。问曰。我不说灭不灭故相续生。但说不住相似生故言相续生。答曰。若尔者。则有定色而更生。如是应有千万种色。但是事不然。如是亦无相续。如是一切处求色无有定相。但以世俗言说故有。如芭蕉树求实不可得。但有皮叶。如是智者求色相。念念灭更无实色可得。不住色形色相。相似次第生难可分别。如灯炎分别定色不可得。从是定色更有色生不可得。是故色无性故空。但以世俗言说故有。受亦如是。智者种种观察。次第相似故生灭难可别知。如水流相续。但以觉故说三受在身。是故当知。受同色说。想因名相生。若离名相则不生。是故佛说。分别知名字相故名为想。非决定先有。从众缘生无定性。无定性故如影随形。因形有影。无形则无影。影无决定性。若定有者。离形应有影。而实不尔。是故从众缘生。无自性故不可得。想亦如是。但因外名相。以世俗言说故有。识因色声香味触等眼耳鼻舌身等生。以眼等诸根别异故。识有别异。是识为在色为在眼为在中间。无有决定。但生已识尘识此人识彼人。知此人识为即是知彼人识。为异是二难可分别。如眼识耳识亦难可分别。以难分别故。或言一或言异。无有决定分别。但从众缘生故。眼等分别故空无自性。如伎人含一珠出已复示人则生疑。为是本珠为更有异。识亦如是。生已更生。为是本识为是异识。是故当知。识不住故无自性。虚诳如幻。诸行亦如是。诸行者身口意。行有二种净不净。何等为不净。恼众生贪著等名不净。不恼众生实语不贪著等名净。或增或减。净行者。在人中欲天色天无色天受果报已则减。还作故名增。不净行者亦如是。在地狱畜生饿鬼阿修罗中受果报已则减。还作故名增。是故诸行有增有减故不住。如人有病。随宜将适病则除愈。不将适病则还集。诸行亦如是。有增有减故不决定。但以世俗言说故有。因世谛故得见第一义谛。所谓无明缘诸行。从诸行有识著。识著故有名色。从名色有六入。从六入有触。从触有受。从受有爱。从爱有取。从取有有。从有有生。从生有老死忧悲苦恼恩爱别苦怨憎会苦等。如是诸苦皆以行为本。佛以世谛故说。若得第一义谛生真智慧者则无明息。无明息故诸行亦不集。诸行不集故见谛所断身见疑戒取等断。及思惟所断贪恚色染无色染调戏无明亦断。以是断故一一分灭。所谓无明诸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忧悲苦恼恩爱别苦怨憎会苦等皆灭。以是灭故五阴身毕竟灭更无有余。唯但有空。是故佛欲示空义故。说诸行虚诳。复次诸法无性故虚诳。虚诳故空。如偈说。

    诸法有异故  知皆是无性

    无性法亦无  一切法空故

    诸法无有性。何以故。诸法虽生不住自性。是故无性。如婴儿定住自性者。终不作匍匐乃至老年。而婴儿次第相续有异相现匍匐乃至老年。是故说见诸法异相故知无性。问曰。若诸法异相无性即有无性法有何咎。答曰。若无性云何有法云何有相。何以故。无有根本故但为破性故说无性。是无性法若有者。不名一切法空。若一切法空。云何有无性法。问曰。

    诸法若无性  云何说婴儿

    乃至于老年  而有种种异

    诸法若无性则无有异相而汝说有异相。是故有诸法性若无诸法性云何有异相。答曰。

    若诸法有性  云何而得异

    若诸法无性  云何而有异

    若诸法决定有性。云何可得异性。名决定有不可变异。如真金不可变。又如暗性不变为明。明性不变为暗。复次。

    是法则无异  异法亦无异

    如壮不作老  老亦不作壮

    若法有异者。则应有异相。为即是法异。为异法异。是二不然。若即是法异。则老应作老。而老实不作老。若异法异者。老与壮异壮应作老。而壮实不作老。二俱有过。问曰。若法即异。有何咎。如今眼见年少经日月岁数则老。答曰。

    若是法即异  乳应即是酪  离乳有何法  而能作于酪

    若是法即异者。乳应即是酪。更不须因缘。是事不然。何以故。乳与酪有种种异故。乳不即是酪。是故法不即异。若谓异法为异者。是亦不然。离乳更有何物为酪。如是思惟。是法不异。异法亦不异。是故不应偏有所执。问曰。破是破异犹有空在。空即是法。答曰。

    若有不空法  则应有空法

    实无不空法  何得有空法

    若有不空法。相因故应有空法。而上来种种因缘破不空法。不空法无故则无相待。无相待故何有空法。问曰。汝说不空法无故空法亦无。若尔者。即是说空。但无相待故不应有执。若有对应有相待。若无对则无相待。相待无故则无相。无相故则无执。如是即为说空。答曰。

    大圣说空法  为离诸见故

    若复见有空  诸佛所不化

    大圣为破六十二诸见。及无明爱等诸烦恼故说空。若人于空复生见者。是人不可化。譬如有病须服药可治。若药复为病则不可治。如火从薪出以水可灭。若从水生为用何灭。如空是水能灭诸烦恼火。有人罪重贪著心深。智慧钝故。于空生见。或谓有空。或谓无空。因有无还起烦恼。若以空化此人者。则言我久知是空。若离是空则无涅槃道。如经说。离空无相无作门。得解脱者。但有言说。

    中观论观合品第十四(八偈)

    说曰。上破根品中。说见所见见者皆不成。此三事无异法故则无合。无合义今当说。问曰。何故眼等三事无合。答曰。

    见可见见者  是三各异方

    如是三法异  终无有合时

    见是眼根。可见是色尘。见者是我。是三事各在异处终无合时。异处者。眼在身内色在身外。我者或言在身内。或言遍一切处。是故无合。复次若谓有见法。为合而见不合而见。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合而见者。随有尘处应有根有我。但是事不然。是故不合。若不合而见者。根我尘各在异处亦应有见。而不见。何以故。如眼根在此不见远处瓶。是故二俱不见。问曰。我意根尘。四事合故有知生。能知瓶衣等万物。是故有见可见见者。答曰。是事根品中已破。今当更说。汝说四事合故知生。是知为见瓶衣等物已生。为未见而生。若见已生者。知则无用。若未见而生者。是则未合。云何有知生。若谓四事一时合而知生。是亦不然。若一时生则无相待。何以故。先有瓶次见后知生。一时则无先后。知无故见可见见者亦无。如是诸法如幻如梦无有定相。何得有合。无合故空。复次。

    染与于可染  染者亦复然  余入余烦恼  皆亦复如是

    如见可见见者无合故。染可染染者亦应无合。如说见可见见者三法。则说闻可闻闻者余入等。如说染可染染者。则说嗔可嗔嗔者余烦恼等。复次。

    异法当有合  见等无有异

    异相不成故  见等云何合

    凡物皆以异故有合。而见等异相不可得。是故无合。复次。

    非但见等法  异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  皆亦无异相

    非但见可见见者等三事异相不可得。一切法皆无异相。问曰。何故无有异相。答曰。

    异因异有异  异离异无异

    若法从因出  是法不异因

    汝所谓异。是异因异法故名为异。离异法不名为异。何以故。若法从众缘生。是法不异因。因坏果亦坏故。如因梁椽等有舍。舍不异梁椽。梁椽等坏舍亦坏故。问曰。若有定异法。有何咎。答曰。

    若离从异异  应余异有异

    离从异无异  是故无有异

    若离从异有异法者。则应离余异有异法。而实离从异无有异法。是故无余异。如离五指异有拳异者拳异。应于瓶等异物有异。今离五指异。拳异不可得。是故拳异。于瓶等无有异法。问曰。我经说。异相不从众缘生。分别总相故有异相。因异相故有异法。答曰。

    异中无异相  不异中亦无

    无有异相故  则无此彼异

    汝言分别总相故有异相。因异相故有异法。若尔者。异相从众缘生。如是即说众缘法。是异相离异法不可得故。异相因异法而有。不能独成。今异法中无异相。何以故。先有异法故何用异相。不异法中亦无异相。何以故。若异相在不异法中。不名不异法。若二处俱无。即无异相。异相无故此彼法亦无。复次异法无故亦无合。

    是法不自合  异法亦不合

    合者及合时  合法亦皆无

    是法自体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异法亦不合。以异故。异事已成不须合故。如是思惟。合法不可得。是故说合者合时合法。皆不可得。

    中观论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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