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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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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里菲尔德太太非常亲切地提出要用她的车子送我回黑马厩镇,但我还是情愿走着回去。我答应第二天再去弗恩大宅吃饭,同时还答应把我当初经常见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那两段时间中我还记得的一些事写下来。我顺着蜿蜒曲折的大路走去,一路上一个人都没有碰到,心里琢磨着第二天我该讲些什么。我们不是经常听到风格就是删节的艺术吗?如果当真如此,那我一定能把我要讲的写成一篇很美妙的文章,而罗伊却只把这些内容用作素材,这看来似乎有些可惜。当我想到只要愿意,我就可以抛出一个叫他们万分震惊的消息时,我不禁格格地笑起来。凡是他们想知道的有关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和他首次婚姻的情况,有个人都能向他们介绍;不过这件事我还是打算保守秘密。他们以为罗西已经死了,他们错了;罗西还好端端地活着。

    那次为了上演我的一个剧本,我到了纽约,我的经纪人的新闻代表特别卖力,把我到达纽约的消息大肆宣扬,弄得尽人皆知。有一天我接到一封信,上面的笔迹很熟,可是一时却想不起是谁的。字写得又大又圆,刚劲有力,但可以看出来写字的人没有受过多少教育。那种笔迹实在眼熟极了,我不禁对自己竟想不起是谁的字迹感到十分气恼。其实马上把信拆开看看,那才是合乎情理的做法;但是我却望着信封,一个劲儿地苦苦琢磨。有些笔迹我一看就吓得打上一个寒噤,也有些信一看信封就觉得十分厌烦,搁了一个星期我都懒得打开。可是等我最终撕开我手里的这个信封的时候,里面的内容却使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信开始得很突兀:

    我刚看到你在纽约的消息,很希望再见到你。我现在不住在纽约,但是我住的扬克斯①离纽约并不远,如果你有一辆汽车的话,不出半个小时就可以到达。我想你一定很忙,所以请你定个日子。虽然我们已经分别多年,但是我希望你并没有忘记你的老朋友。

    罗西·伊古尔登(原德里菲尔德)

    我看了看地址,是阿尔百马尔,显然是一个旅馆或是公寓大楼,后面才是街名和扬克斯的地名。我不禁打了个哆嗦,仿佛有人在我的坟头上走动②。在过去的那些岁月里,我有时也想到罗西,不过近来我心中暗想,她一定已不在人世,有那么一会儿,我对她的姓氏感到困惑不解。怎么是伊古尔登而不是肯普呢?后来我想起他们从英国逃跑的时候一定用了这个假姓,这也是肯特郡的一个姓氏。我最初很想找个借口不去见她;对于那些很久不见的人,我总不大想要再去会面。可是我突然觉得十分好奇,想去看看她现在怎么样了,听听她后来的遭遇。我正要到多布渡口去过周末,路上得经过扬克斯,所以我回信告诉她,星期六下午四点左右我去看她。

    阿尔百马尔是一幢庞大的公寓大楼,外表显得还比较新,住在那儿的好像都是一些境况宽裕的人。看门的是一个穿制服的黑人,他用电话通报了我的姓名,另一个黑人开电梯送我上楼,我感到异常紧张。给我开门的也是一个黑人女仆。

    “请进,”她说。“伊古尔登太太正在等你。”

    我给引进一间起居室兼饭厅的房间,一头放了一张满是雕刻的橡木方桌,一个碗柜和四把大急流城③的制造商一定会认为是英王詹姆士一世时代出品的椅子。可是另一头却摆着一套路易十五时代的家具,都镀了金,套垫是一色淡蓝色的锦缎;周围有好多张小桌子,也镀了金,雕刻得富丽堂皇,上面放着镀金的塞夫勒④花瓶和一些裸体女子的铜像,铜像上的饰带像给一阵狂风吹拂飘动似的巧妙地盖住了出于体统应该遮掩的那些部位;每个铜像都欢快活泼地伸出一只胳膊,手里举着一盏电灯。房里的那个唱机是我在店铺橱窗里见到过的最豪华的,上面镀满了金,样子犹如一顶轿子,外面画了华托⑤风格的朝臣和他们的夫人。

    我等了大约五分钟,有一扇门开了,罗西轻快地走了出来。她把两只手都伸给我。

    “啊呀,真想不到,”她说。“我真不愿去想我们有多少年不见了。请等一等。”她走到门口,朝外面喊道:“杰西,茶可以端来了。水可得好好烧开啊。”随后她走回来接着说:“你真不知道我费了多大劲儿教这姑娘怎么泡茶。”

    罗西至少有七十岁了,满身diamanteé⑥,穿一件非常漂亮的绿色薄绸无袖连衣裙,领口是方的,下摆很短,穿在身上好似一只紧绷绷的手套。从她的体形看,我猜她里面穿着橡胶的紧身胸衣。她的指甲涂得鲜红,眉毛也修过了。她身体发胖了,有了双下巴;虽然她在袒露的胸口上扑了好多粉,但是皮肤仍泛出一片红色,她的脸也显得红红的。不过她看上去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她的头发仍然十分浓密,只是颜色差不多都变白了,剪得很短,经过电烫。她年轻的时候长着一头柔软的、自然拳曲的头发,而现在她头上的这些呆板的电烫波浪使她显得就像刚从理发店里出来似的,这似乎是她身上发生的最大变化。唯一没有变的是她那仍然带着从前那种孩子气的调皮可爱的神气的微笑。她的牙齿一直就不怎么好,长得既不整齐,样子也不好看,可是现在她却装了一口整整齐齐、雪白光亮的假牙。这显然是金钱所能买到的最漂亮的假牙。

    那个黑人女仆端来精美丰盛的茶点,有肉末饼、三明治、甜饼干、糖果以及小小的刀叉和餐巾。一切都安排得干净利落。

    “吃茶点是我始终无法放弃的一种习惯,”罗西拿起一个滚热的黄油烤饼说。“真的,这是我一天当中最好的一顿,不过我知道其实我不该吃。我的医生老是对我说:‘伊古尔登太太,要是你每天喝茶的时候都吃上六七块甜饼干,你就没法子减轻体重了。’”她朝我微微一笑,这时我突然隐隐地觉得,尽管罗西烫着波浪形的头发,搽了很多白粉,身体也发胖了,然而她和从前并没有什么两样。“可是要我说的话:你享受一点自己喜欢的东西,对你会有好处。”

    我一直觉得跟罗西是很容易交谈的。不一会儿,我们就聊起天来,仿佛我们只有几个星期没有见面。

    “你接到我的信觉得很意外吧?我加了德里菲尔德,好让你知道是谁写的。我们来美国的时候改了伊古尔登这个姓。乔治离开黑马厩镇的时候发生了一点儿不愉快的事,可能你也听说了。所以他觉得在一个新的国家,最好换一个新的姓从头开始,你大概明白我的意思。”

    我含糊地点了点头。

    “可怜的乔治,他十年前就去世了。”

    “听到这事我很难过。”

    “哎,他也是上了年纪,过了七十,不过从外表看,你决猜不出他有那么大岁数。他的去世给了我很大的打击。他对我体贴得不得了,哪个女人都不会想要一个比他更好的丈夫。从我们结婚到他去世,我们俩从来没有拌过嘴。另外值得快慰的是,他留下的财产让我可以生活过得很宽裕。”

    “知道这一点我很高兴。”

    “是啊,他在这儿干得很不错。他搞的是建筑,这是他一直喜欢的行业,他和坦慕尼协会⑦的人混得很熟。他总说他一生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早二十年上这儿来。他从踏上这片土地的头一天起就爱上了这个国家。他干劲十足,而这儿需要的就是干劲。他就是在这种环境中能成功发展的人。”

    “你们从来没有回过英国吗?”

    “没有,我从来就没有想回去。那会儿乔治有时倒说起,你知道,就回去旅行一次,可是我们从来没有当真着手准备。现在他已经去世了,我也没有这种意向。我想在纽约呆惯了以后再回伦敦,一定会一方面觉得死气沉沉,另一方面却又有不少感触。我们以前一直住在纽约。他去世后我才搬到这儿来的。”

    “你为什么挑扬克斯这个地方呢?”

    “噢,我一直喜欢这个地方。我常对乔治说,等我们退休了,就住到扬克斯去。我觉得这个地方有点儿像英国。就像梅德斯通、吉尔福德或者别的这一类地方。”

    我笑了笑,不过我明白她的意思。尽管扬克斯有当当响的电车和嘟嘟叫的汽车,到处都是电影院和灯光招牌,但是主要的街道弯弯曲曲,看上去微微有点儿像一个爵士音乐化了的英国乡镇。

    “当然,有时候我也很想知道黑马厩镇上所有那些人的情况,我想如今他们大部分都已去世。大概他们以为我也不在人世了。”

    “我也有三十年没到那儿去了。”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罗西去世的传闻已经传到了黑马厩镇。大概有人把乔治·肯普去世的消息带回去,误传成了罗西。

    “我想这儿没有人知道你是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头一个太太吧?”

    “当然没有。嗨,要是知道的话,那帮记者就会像一大群蜜蜂似的围着我的公寓嗡嗡乱叫。你知道,有时候我到别人家里去打桥牌,他们谈到特德的书,我几乎忍不住要笑出声来。在美国,他们对他的书喜欢得不得了。我却从来没有觉得这些书有那么好。”

    “你从来就不怎么爱看小说,是吗?”

    “以前我比较喜欢历史,不过现在我好像没有多少时间看书;我最喜欢星期天了。我觉得这儿星期天的报纸很好看。英国就没有这样的报纸。另外,当然啰,我经常打桥牌。我特别爱打定约桥牌⑧。”

    我记得在我还是一个孩子刚刚认识罗西的时候,就对她打惠斯特的那种高超出众的技巧印象深刻。我觉得她这种桥牌手我并不陌生,她速度快,胆子大,出牌准确;她是一个得力的伙伴,却是一个危险的对手。

    “特德去世的时候,你要是看到这儿的闹哄哄的景象,一定会大吃一惊。我知道他们觉得他很了不起,可是我从来也没有想到竟是这样一个大人物。报纸上满是有关他的文章,刊登了他的照片和弗恩大宅的照片。以前特德老说总有一天他要住进这幢房子。他到底为什么娶了那个医院护士?我一直以为他会和巴顿·特拉福德太太结婚。他们一直没有孩子,是吗?”

    “没有。”

    “特德很想要几个孩子。我生了头一个孩子以后就不能再生了,这对他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我不知道你还生过孩子,”我很诧异地说。

    “当然生过。所以特德才和我结婚的。可是我生这孩子的时候很困难,医生说我不能再生了。要是她活着,可怜的小家伙,我想我是不会和乔治一起私奔的。她死的时候已经六岁了,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长得非常漂亮。”

    “你从来没有提起过她。”

    “没有,谈到她我就受不了。她得了脑膜炎,我们把她送到医院。他们把她安顿在一个单人病房里,让我们陪着她。我永远忘不了她所受的痛苦。她一直尖声叫啊叫的,谁都没有办法。”

    罗西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是不是就是德里菲尔德在《人生的悲欢》里所描写的那个死亡的情景?”

    “是的,就是那个情景。我一直觉得特德真是古怪。他跟我一样都不忍心再提这件事,可是他却全写到了书里;他什么都没有遗漏;甚至有些当时我都没有注意到的细节他也写了进去,我看了才想起来。你会觉得特德真是冷酷无情,但其实他并不是那样的人,他和我一样心里十分难受。我们晚上一起回家的时候,他会像个孩子一样痛哭。真是一个怪人,对吗?”

    正是《人生的悲欢》这本小说当时引起一片异常强烈的反对声,而且正是那孩子死去以及随后叙述的那个片段给德里菲尔德招来了特别凶狠恶毒的谩骂。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段描写,那实在太悲惨了,其中并没有丝毫感伤的成分;它不会引出读者的眼泪,却会激起读者的愤怒,因为一个幼小的孩子竟遭到如此残酷的痛苦。你觉得这样的事只能由上帝在最后审判日作出解释。那段文字非常有力。可是如果这个情节是从实际生活中得来的,那么接着发生的情节也是真实的吗?正是后面的那段描述使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公众大为震惊,同时也受到评论家的谴责,他们认为那不仅有伤风化,而且也很不可信。在《人生的悲欢》中,那对夫妇(他们的名姓我已忘了)在孩子死后从医院回到家里吃茶点;他们很穷,住在租来的房子里,收入只够糊口。那时天色已晚,大约七点左右。经过一个星期持续不断的紧张焦虑,他们已疲乏不堪,而悲痛更彻底摧毁了他们的精神。他们彼此无话可说,凄然地默默相对而坐。好几个钟头过去了。后来妻子突然站起身,走进卧室去戴上帽子。

    “我想出去走走,”她说。

    “好吧。”

    他们住在维多利亚车站附近。她沿着白金汉宫大街走去,穿过公园。她到了皮卡迪利大街,又慢慢地向皮卡迪利广场走去。有个男人看见她眼睛望着他,就站住脚,转过身子。

    “晚上好,”他说。

    “晚上好。”

    她站住脚,笑了笑。

    “和我一块儿去喝一杯怎么样?”他问道。

    “去的话倒也可以。”

    他们走进皮卡迪利大街旁边一条小街上的一家酒店,那儿聚集了很多妓女,男人都上这儿来和她们搭识,他们一起喝了杯啤酒。她和这个素不相识的人说说笑笑,编了一个关于自己的荒唐故事告诉他。后来他问她可不可以跟她回家;她说不行,他不能这么做,不过他们可以去一家旅馆。他们坐上一辆马车,前往布卢姆斯伯里,在那儿的一家旅馆里要了间房过夜。第二天早晨,她坐上公共汽车到特拉法尔加广场,随后穿过公园;等她到家的时候,她的丈夫正坐下来准备吃早饭。吃完早饭,他们回到医院去安排孩子的葬礼。

    “罗西,你能告诉我一件事吗?”我问道。“书里孩子死后发生的那些事————那也是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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