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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坛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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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难道真是心爱说话,觉得说闲话是一件快乐事么。这未必然。说话是件苦事,要费精神,费时光,还不免有时招骂,却总是不肯自休,假如不是神灭论者,便会猜想是有小鬼在心头作怪,说得平凡一点,也就是性情难改,如三家村学究之摇头念书,满口虚字耳。鄙人自己估计所写的文章大半是讲道德的,虽然平常极不喜欢道学家,而思想的倾向乃终无法变更,即欲不承认为儒家而不可得,有如皮黄发黑,决不能自夸为白种,良不得已也。所可喜者,这所讲的道德乃是儒家的正统,本于物理人情,其正确超出道学家群之上,要照旧话来说,于人心世道不是没有关系的事。在书房里熟读四书,至今却已全盘忘记,只剩下零星二三章句,想起来觉得有点意思,其最得受用的乃是孔子教诲子路的话,即是知之为知之这一章。我先从不知为不知入手,自己切实的审察,关于某事物你真是有所知识么,这结果大抵是个不字,差不多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就是这样的打消了。以前自以为有点知道,随便开口的有些问题,现在都搁了起来,不敢再来乱谈,表示十分的谨慎,可是留下来的百分二三的事情,经过考虑觉得稍所有知的,那也就不能不坦白的承认,关于这些问题谈到时便须得不客气的说,即使知道得浅,但总不是虚谬。孔子的教训使我学得了九十分以上的谦虚,同时却也造成了二三分的顽固,即对于有些问题的不客气或不让。自己知道一点的事情,愿意公之于人,只要不为名利,其所言者有利人群,虽或未能比诸法施,薪火相传,不知其尽,亦是有意思的事,学人著书的究极目的大概即在于此。又或以己所知,照视世间种种言说行事,显然多是歪曲误谬,有如持灯照暗陬,灯光所及,遂尔破暗,则匡谬正俗实为当然之结果,虽不好辩,亦岂可得。鄙人于积极的著书立言之事犹病未能,唯平日鉴于乌烟瘴气充塞中国,深觉气闷,读吾乡王仲任遗书,对于他的疾虚妄的精神非常佩服,仿佛找着了一条道路,向着这方面如能走到一步是一步,虽然原是蜗牛上竹竿,不知道能够进得多少,但既是想这样做,则纵欲学为多点头少说话,南辕而北辙,殆不可能矣。

    “模糊普通写作马虎,有做事敷衍之意,不算是好话,但如郝兰皋所说是对于人家不甚计较,觉得也是省事之一法,颇表示赞成,虽然实行不易,不能像郝君的那么道地。大抵这只有三种办法。一是法家的,这是绝不模糊。二是道家的,他是模糊到底,心里自然是很明白的。三是儒家的,他也模糊,却有个限度,仿佛是道家的帽,法家的鞋,可以说是中庸,也可以说是不澈底。我照例是不能澈底的人,所以至多也只能学到这个地位。前几天同来客谈起,我比喻说,这里有一堵矮墙,有人想瞧瞧墙外的景致,对我说,劳驾你肩上让我站一站,我谅解他的欲望,假如脱下皮鞋的话,让他一站也无什么不可以的。但是,若是连鞋要踏到头顶上去,那可是受不了,只得谨谢不敏了。不过这样并不怎么容易,至少也总比两极端的做法为难,因为这里需要一个限度的酌量,而且前后又恰是那两极端的一部分,结果是自讨麻烦,不及澈底者的简单干净。而且,定限度尚易,守限度更难。你希望人家守限制,必须相信性善说才行,这在儒家自然是不成问题,但在对方未必如此,凡是想站到别人肩上去看墙外,自以为比墙还高了的,岂能尊重你中庸的限度,不再想踏上头顶去呢。那时你再发极,把他硬拉下去,结局还是弄到打架。仔细想起来,到底是失败,儒家可为而不可为,盖如此也。”鄙人少时学读佛书,最初得《菩萨投身饲饿虎经》,文情俱胜,大受感动,近日重翻《六度集经》,亦反复数过,低徊不能去。其卷五忍辱度无极第三之首节云:

    “忍辱度无极者,厥则云何。菩萨深惟众生识神,以痴自壅,贡高自大,常欲胜彼。官爵国土,六情之好,己欲专焉。若睹彼有,愚即贪嫉。贪嫉处内,瞋毒外施。施不觉止,其为狂醉,长处盲冥矣。展转五道,太山烧煮,饿鬼畜生,积苦无量。菩萨睹之即觉,怅然而叹,众生所以有亡国破家危身灭族,生有斯患,死有三道之辜,皆由不能怀忍行慈,使其然矣。菩萨觉之即自誓曰,吾宁就汤火之酷,菹醢之患,终不恚毒加于众生也。”佛教这种怀忍行慈的伟大精神我极是佩服,但是凡人怎么能做得到。其次是中国君子的忍辱,比较的好办,适宜的例可以举出宋朝的富弼来。公少时,人有骂者,或告之曰,骂汝。公曰,恐骂他人。又曰,呼君姓名,岂骂他人耶。公曰,恐同姓名者。据宋宗元在《巾经纂》的注中说,清娄东顾织帘居乡里,和易接物,亦曾有同样的事,可见这个办法还不很难。我说过这是道家的做法,与佛教很不相同,他的根本态度可以说还是贡高自大,不屑和这一般人平等较量,所以澈底的容忍,如套成语来说大傲若谦,实在也可说得。我平常也多少想学点谦虚,可是总还不能得到这个地步。普通不相干的人无论怎么的说可以不计较,若是特别情理难容的,有如世间相传所谓中山狼的那种事情,就有点看不过去,觉得仿佛是泥鞋踏顶的样子,至少是超过了可恕的限度了。这时候不免要得对狼不敬一下,于是想学君子的前功尽弃,有如炼丹的炉因了凡心一动而遂即崩坏,这是道力不足的结果,虽是懊悔也没有用处的。可是仔细想来,这也没有什么大的错。菩萨固然自己愿意投身给饿着的母子老虎去吃,却不曾听说像东郭先生似的为狼所逼,而终于让这畜生吞了下去。还有一说,昔孙叔敖杀两头蛇埋之,恐后人复见,世以为阴德,今如告人以狼所在,俾可远避,纵未可与敖并论,岂非亦是有益于人之一小善乎。鄙人本来站在文坛之外,但如借给人家一肩,亦有窥望坛墙之可能,所以有过那么一回纠缠,可谓烦恼自取,以后当深自警戒,对于文学与坛坫努力敬远,多点头,少说话,学说今天天气哈哈,遇狼之患其可免乎。

    “无名氏非逃名者也,见世之好名者多,凡可以求名者无不为,而特少异于人焉耳。夫名何可求,求则争矣,争则嫉忌嗤笑谄傲附和非毁无不有矣,彼如是以争之,以为得名也,而终于无名。夫名者实之宾也,有其实矣,未有终无名者。—然天下尽争名之人,所见者甚狭小,胜于己则嫉之忌之,不若己则嗤之笑之,贵于己则谄之,卑于己则傲之,同于己则附和之,异于己则非毁之,彼之争名者仅如是而已,而又未尝实能致力于诗,彼以为得名也,而终至无名矣。今无名氏不以名著,令彼争名者读其诗,以无名氏为古人可也,以无名氏为今人亦可也,既无名之可争,尽忘其人己之见,而出其大公无我之心以品题之,安见四海之大,百年之久,岂无真知无名氏之诗者,不忍其名之淹,为之搜其姓氏世里而传之耶。”秋影园主人到底仍是诗人,虽是自称无名氏,题叶右首有白文印曰任呼牛马,却终是名心未化,故自序末尾那么的说,但大意很不错,我这里借来颇可应用。我写的不是诗,普通称作随笔,据我自己想也就只是从前白话报的那种论文,因为年代不同,文笔与意见当然有些殊异,但是同在启蒙运动的空气中则是毫无疑义的,所以百年之久那么远的期待盖不可能,也不要品题或赏识,所希望者只是于人不是全然无用而已。人在文坛之外,自然名亦可免列于文籍之中,所以我说是可幸的事,假如这名又变换不一定,那么当然更有好处,至少可以使得读者忘其人己之见,只要所说的话因此能多有一分效力,作者就十分满足,无论什么假名无名都是可以的。这个态度大概有点像以前的幕友,替人家做奏疏拟条陈,只求见诸施行,于民间有利,自己并不想居功或是得名,鄙人固然没有学过申韩,但此意却亦有之,假如想得出什么有利于民国的意思,就是给人借刻也是愿意,可惜目下尚无此希望,偶有零星小文,还只可自怡悦,故亦仍且随时自具花名耳。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五日,东郭十堂记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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