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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经义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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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义试士,自宋神宗始行之。神宗用王安石及中书门下之言定科举法,使士各专治《易》、《诗》、《书》、《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孟子》。初试本经,次兼经大义,而经义遂为定制。其后元有《四书疑》,明有《四书义》,实则宋制已试《论》、《孟》、《礼记》,《礼记》已统《中庸》、《大学》矣。今之《四书》文,学者或并称经义。《四书》出于圣贤,圣贤吐辞为经,以经尊之,名实未尝不称。为经义者,诚思圣贤之义,宜自我而明,不可自我而晦,则为之自不容苟矣。

    杜元凯《左传序》云:“先经以始事”,“后经以终义”,“依经以辩理”,“错经以合异”。余谓经义用此法操之,便得其要。经者,题也;先之、后之、依之、错之者,文也。

    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要可以一言蔽之。扩之则为千万言,约之则为一言,所谓主脑者是也。破题、起讲,扼定主脑;承题、八比,则所以分摅乎此也。主脑皆须广大精微,尤必审乎章旨、节旨、句旨之所当重者而重之,不可硬出意见。主脑既得,则制动以静,治烦以简,一线到底,百变而不离其宗,如兵非将不御,射非鹄不志也。

    昔人论文,谓未作破题,文章由我;既作破题,我由文章。余谓题出于书者,可以斡旋;题出于我者,惟抱定而已。破题者,我所出之题也。

    文莫贵于尊题,尊题自破题、起讲始。承题及分比,只是因其已尊而尊之。尊题者,将题说得极有关系,乃见文非苟作。

    破题是个小全篇。人皆知破题有题面,有题意,以及分合、明暗、反正、倒顺、探本推开、代说断做、照下缴上诸法,不知全篇之神奇变化,此为见端。

    有认题,有肖题。善认题故题外无文,善肖题故文外无题。文之要,曰识曰力。识见于认题之真,力见于肖题之尽。

    认题、肖题,全在善于读题。《春秋》僖二十一年《穀梁传》云:“以,重辞也。”宣七年《传》云:“而,缓辞也。”文家重读、轻读、急读、缓读之法,此已开之。

    肖题者,无所不肖也:肖其神,肖其气,肖其声,肖其貌。有题字处,切以肖之;无题字处,补以肖之。自非肖题,则读题、认题亦归于无用矣。

    题有筋有节。文家辨得一“节”字,则界画分明;辨得一“筋”字,则脉络联贯。

    题有题眼,文有文眼。题眼或在题中实字,或在虚字,或在无字处;文眼即文之注意实字、虚字、无字处是也。

    有题要,有题绪。善扼题要,所以统题绪也;善理题绪,所以拱题要也。

    章旨在本题者,阐本题即所以阐章旨也;章旨在上下文者,必以本题摄之。摄有三位:实字、虚字、无字处。

    有题面与题意同者,有题面与题意异者。实与而文不与,实不与而文与,皆所谓异也。

    题义有而文无,是谓减题;题义无而文有,是谓添题。文贵如题。或减或添,俱失之。

    题有平有串,做法未尝不通。盖在平题为分做者,在串题为截做;在平题为总做者,在串题为滚做也。至宜分宜截,宜总宜滚,善相题者自知之。

    问分做截做与总做滚做,其文之意义何尚?曰:分截取乎结实,总滚取乎空灵。

    题字句少则宜用坼字诀,字句多则宜用并字诀。虽用并字诀,然紧要之字句仍须特说,是亦未尝非坼字也。

    坼题字法,如数字各为一义,一字自为数义,皆是也。坼句、坼节亦如之。

    坼字诀有似于反,如题言不可如此,文先说如此,次说可如此,后说不可如此。其说如此与可如此处,即似反矣,其实乃坼字也。题前有预作,题后有补作,题中亦补作,亦预作。

    题前题后,不必全题之前,全题之后也。如题有三层,一层之后即二层之前,二层之后即三层之前,而一层乃复有前,三层乃复有后也。文有攻棱、补洼二法。攻棱做题字也,补洼做题问也。

    题有题缝,题缝中笔法有四,曰:急脉缓受,缓脉急受,直脉曲受,曲脉直受。

    题缝不独两截题有之,凡由题中此字说到彼字,彼字说到此字,欲到未到之间皆是。

    题兼虚实字者,文则有坐虚呼实、坐实呼虚二法;题兼上下句者,文则有坐上呼下、坐下呼上二法。此犹地师相地,有空满二向、顺逆二局也。

    题字有重有轻。详重略轻,文之常也。然亦有不详而固已重之,不略而固已轻之者,存乎其神之向背也。

    点题字缓急蓄泄之异,皆从题之真际涵泳得之。先点必后做,后点必先做;先点以开下,后点以结上。后经终义,先经始事。点者,乃经也。

    点题字有明有暗。如作破题,明破为破,暗破亦为破也,但须相其宜而行之。

    点题字要自然,又戒率意。或在比中,或在比外,皆须出得有力。

    题中要紧之字,宜先于空中刻镂,反处攻击;若非要紧之字,或可作平常说出。

    “出”、“落”二字有别。自无题字处点题字,可谓之“出”,不可谓之“落”;自题中此字出彼字,就彼字而言谓之“出”,就自此之彼而言谓之“落”。审于“出”、“落”之来路去路,文之脉理斯真矣。

    “出”、“落”以结上开下,须视结至何处,开至何处。有所结多而所开少者,有所结少而所开多者。大凡在前者多开,在后者多结,中间或多结或多开。

    昔人论布局,有原、反、正、推四法。原以引题端,反以作题势,正以还题位,推以阐题蕴。

    空中起步,实地立脚,绝处逢生,局法具此三者,文便不可胜用。尤在审节次而施之。

    起、承、转、合四字,起者,起下也,连合亦起在内;合者,合上也,连起亦合在内。中间用承用转,皆兼顾起合也。

    局法有从前半篇推出后半篇者,有从后半篇推出前半篇者。推法固顺逆兼用,而顺推往往不如逆推者,逆推之路较宽且活也。

    文之顺逆,因题而名:顺谓从题首递下去,逆谓从题末绕上来。以一篇位次言之,大抵前路宜用顺,后路宜用逆,盖一戒凌躐,一避板直也。文局有宽有紧。大抵题位宽则局欲紧,题位紧则局欲宽。

    文局有先空后实,有先实后空,亦有叠用实、叠用空者;有先反后正,有先正后反,亦有叠用正、叠用反者。其叠用者,必所发之题字不同。至正反俱有空实,空实俱有正反,固不待言。

    文之有出对比共七法,曰:剖一为两,补一为两,迥一为两,反一为两,截一为两,剥一为两,衬一为两。

    柱分两义,总须使单看一比则偏,合看两比则全。若单看已全,则合看为赘矣。

    立柱须明三对。大抵言对不如意对,正对不如反对,平对不如串对。

    柱意最要精确,如题中实字虚字及无字处,各有当立之柱。若非其柱而立之,则可移入他题,即不然,亦可于本篇中前后互换矣。

    分析题义,用两与用二不同。二,有次序,串义也;两,乃敌耦,平义也。

    文家皆知炼句炼字,然单炼字句则易,对篇章而炼字句则难。字句能与篇章映照,始为文中藏眼,不然,乃修养家所谓瞎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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