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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卷第三[龙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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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彼经中复作是说(至)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

    △次释义(二)初正释(二)初释前三句(二)初约含藏义释。

    由此本识具诸种子(至)能依所依俱生灭故。

    音义 颂中文倒故。长行回文解释。谓第八识自证分持诸种子故。能摄藏诸杂染法。依此能含藏义。立阿赖耶名。非如下。简异数论。谓胜性转为大等。因果虽殊。而体是一。果虽生灭而因是常。今则不尔故云。非如何者能生种子。与现行果体非一故。能依诸法与所依。识俱生灭故。是故异于邪执能显正理。

    △次约三藏义释。

    与杂染法互相摄藏(至)故说此识名阿赖耶。

    △次释第四句(二)初约地上释。

    已入见道诸菩萨众(至)故我世尊正为开示。

    音义 现观有六。后第九卷中。释真者。谓地前相似现观犹未断惑。不名为真证解者。地上菩萨。已得二种殊胜智故。如实了知。此微细识。虽未穷源。已能分觉。是故世尊正为开示。

    △次通地前释。

    或诸菩萨皆名胜者(至)求彼转依故亦为说。

    音义 信解者未能证悟。凭教而生信解转依者。谓此识能持染净法。种与染净法俱为所依。圣道转令舍染得净。谓资粮位等诸菩萨。虽未实证此识而能依教信解。于唯识义发大勇猛。求彼转依之果故。我世尊亦为彼说。

    △次结证。

    非诸转识有如是义。

    △三引解深密经颂(二)初引颂。

    解深密经亦作是说(至)恐彼分别执为我。

    音义 摄论释云。甚深者。世聪睿者所有觉慧。难穷底故。甚细者诸声闻等。难了知故。是故不为声闻等。开示此识彼不求微细。一切智智故。一切种子如瀑流者。刹那展转相续不断。如水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者。怀我见者。不为开示。恐彼分别计为我故。

    △次释义(二)初正释(三)初释第一句。

    以能执持诸法种子(至)不能通达故名甚细。

    合响 阿陀那此云执持。宗镜第五十卷云执持有三。一执持根身令不烂坏。二执持种子令不散失。三执取结生相续者。即有情于中有身临末位。第八识初一念。受生时。有执取结生相续义。结者系也属也。于父母腹中。一念受生。便系属彼。亦如磁毛石吸铁。铁如父母精血二点。第八识如磁毛石。一刹那间。便揽而住。同时根尘等种。从自识中。亦生现行。名为执取结生(文)。如世尊言。阿陀那识若不入母胎者。不应和合。成羯逻蓝等。无性者。谓一阐提。不信第八识。为诸法自性。若无第八。即无佛性故。名无性阐提。外道由不信此识。为诸法本。或执冥性。或执大有性。执断执常。为此漂溺。令不出离。故不能穷底趣寂者。谓诸声闻亦不信有第八。唯知六识三毒。为染净根本。沉空滞寂。而不觉知故。不能通达。

    △次释第二句。

    是一切法真实种子(至)恒无间断犹如瀑流。

    音义 真实种子者。亲生现行法故。如瀑流者。第八识中。一切种子。虽遇众缘。鼓击起眼等识。而此识体恒无间断。犹如瀑流。或种子生住异灭。不停似瀑流故。

    △三释后二句。

    凡即无性愚即趣寂(至)故我世尊不为开演。

    音义 闻甚深妙理。不能证解。更起邪执。妄计为我。由昔未闻圣教。恒起俱生。今听法音。复增分别。此分别执是恶趣因。障碍圣道。令不得生。故我世尊不为开演。

    △次结证。

    唯第八识有如是相。

    △四引入楞伽经颂(二)初引颂。

    入楞伽经亦作是说(至)恒起诸识浪现前作用转。

    音义 此八句颂。前四句唯喻。后四句法喻合说。藏识如海。境界缘如风。恒字合上无有间断。起诸识如波浪。波浪即海之作用。诸识即藏识之作用。

    △次释义。

    眼等诸识无如大海(至)故知别有第八识性。

    音义 意明眼等诸识。转间易脱。无如大海。恒相续转起识浪。义反显第八有如是义。故知下结证。

    △次指广证有。

    此等无量大乘经中皆别说有比第八识。

    △次显大乘是至教量(二)初立比量证。

    诸大乘经皆顺无我(至)如增壹等至教量摄。

    音义 谓声闻等一向信小乘。增一阿含等经。是至教量。不信诸大乘经。若不以彼所信。小乘经为同喻。证成大乘经。是至教量。直饶广引千经。彼若不信。徒施无益。所以欲扶大乘先须证有。然后令彼无疑。而深信也。文中先明大乘所证之义皆顺无我等二句。明人空弃背等二句。明四谛。赞佛法等二句。明赞内毁外表蕴等二句。明表正遮邪。乐大乘下。结上所诠理。非颠倒乐。大乘者。许为开示。立量云。诸大乘经是有法。至教量摄宗。皆顺无我。乃至契经摄故。因同喻如增一等。

    △次引七因证(二)初引圣慈氏七因(二)初总标。

    又圣慈氏以七种因证大乘经真是佛说。

    补遗 如上既引现在释迦。今又引未来弥勒。以证大乘是佛所说。

    △次别明(七)一先不记。

    一先不记故若大乘经(至)诸可怖事先预记别。

    音义 若未来当起坏正法。可怖畏事。如来在时。皆预记别。如佛说。末法世时。有诸魔王。入我法中。着我袈裟。破我正法。法必灭尽。诸如是等佛先授记。若大乘经。非佛所说。佛何故不同灭后为坏正法者。诸可怖畏事。先预记别。量云。大乘经是有法。真是佛说宗。因云先不记故。喻如小乘经。下六因比量准知。

    △二本俱行。

    二本俱行故大小乘教(至)宁知大乘独非佛说。

    △三非余境。

    三非余境故大乘所说(至)故大乘经非非佛说。

    音义 大乘经所说甚深难思。具大根者。方堪领受。非彼邪外思量境界故。彼教中曾所未说。说亦不信。况是彼说。故知大乘。真是佛说。非是非佛所说。

    △四应极成。

    四应极成故若谓大乘(至)是佛所说其理极成。

    音义 今佛余佛。同是佛故。若谓大乘是他佛说。非今释迦佛说。既佛佛道同。应信大乘经。是佛所说。其理极成。无容异议。

    △五有无有。

    五有无有故若有大乘(至)非大乘教不应正理。

    音义 若许有大乘。应信此大乘教。是佛所说离此教外别求大乘不可得故。若无大乘声闻乘教。亦应非有何者。以离大乘无成佛义。谁出于世说声闻乘故。许声闻乘。是佛所说。而非毁大乘。不是佛说。不应正理。

    △六能对治。

    六能对治故依大乘经(至)故应信此是佛所说。

    音义 谓小乘修行。能引真智。对治烦恼。信是佛说。若依大乘勤修行者。皆能引得无分别智。能正对治一切烦恼故。应信此是佛所说。

    △七义异文。

    七义异文故大乘所说(至)是故大乘真是佛说。

    音义 大乘所说理趣甚深。闻者宜应默识心通。忘言契理。不可但取文。而略其义。谤非佛语。如此甚深之教。非至圣莫能宣示故。知大乘真是佛说。

    △次引庄严论颂义。

    如庄严论颂此义言(至)极成有无有对治异文故。

    △次引余部(二)初总标。

    余部经中亦密意说阿赖耶识有别自性。

    补遗 此引小乘四部密意说者。恐彼分别起执故。暗指而不显言。今论主。于下文中。标出皆指此第八识。

    △次别引(四)初大众部。

    谓大众部阿笈摩中(至)非眼等识有如是义。

    音义 梵音摩诃僧伽。此云大众。即老少同会共集律部也。并下之上座部。会玄十三。引南山戒疏云。根本二部如四分中。初结集时。选五百人。即是窟内迦叶上座部。余不在数名。大众即窟外部。阿笈摩。此云契经。即律部中经。谓彼经中。密意说此第八。名根本识。是眼等识所依止故。譬如树根茎等。所依是茎根本。非眼等识有如是义者。反显唯第八识。有此根本义故。

    △次上座部。

    上座部经分别论者(至)唯此恒遍为三有因。

    音义 梵音体毗履。此云老宿。秦言上座。唯迦叶等。老宿同会。共出律部经。即是此部中经。分别论者。即造论释经之人。谓彼经及论皆密意说。此第八名有分识。唯此下。显唯此第八识。常无间断。周遍三界。方能为三有之因。

    △三化地部。

    化地部说此名穷生死蕴(至)唯此识名穷生死蕴。

    音义 准宗轮论此部。即一切有部分出。会玄云。言化地部者。部主昔作国王。化治地上庶人。后舍位出家修道从本为名。曰化地部无性。释云。于彼部中。有三种蕴。一者一念顷蕴。谓一刹那有生灭法。二者一期生蕴。谓乃至死恒随转法。三者穷生死蕴。谓乃得金刚定。恒随转法。说此名穷生死者。宗镜释云。缘此第八遍三界九地。恒常有故。但有生死处。即常遍为依。直至大乘金刚心。末烦恼尽时方舍故。名穷生死蕴。离第八下。明彼穷生死蕴。即是第八。若离此识。彼穷生死蕴。不可得故。谓无下。简余蕴。非穷生死蕴。谓无色界诸色间断。此简色蕴无想天等余心等。灭此简受想行。并识蕴中前七识。不相应行。无别自体。此简不相应行故。唯此第八识。名穷生死蕴。

    △四说一切有部(二)初引文。

    说一切有部增一经中(至)欣阿赖耶喜阿赖耶。

    音义 此即上座部分出。初总标。谓爱下别立四名。

    △次论释(二)初释义(三)初明正义。

    谓阿赖耶识是贪总别(至)不应执余五取蕴等。

    音义 初略示立四名。所以谓第七末那贪。彼第八总别缘。彼三世为境。立此四名。宗镜释云。爱是总句。总缘三世为境。余三是别句。别缘三世。乐是现世。欣是过去。喜是未来。有情下。明贪爱义。即此第八是诸有情。第七时时执此第八识见分。为自内我故。唯赖耶是真爱着处。余法不尔。故不应执。余五取蕴等。为爱着处。

    补遗 言不应执余等者。会玄第九卷云。此中五取蕴说。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贪俱乐受。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萨迦耶见。名阿赖耶。此等诸师。由教反证愚于阿赖耶识故。作此执如是安立阿赖耶名。随声闻乘。安立道理。亦不相应(文)。故下文一一简释。

    △次别简释(七)初简余蕴。

    谓生一向苦受处者(至)令我自在受快乐故。

    音义 一向苦受处者。谓三恶趣。余取蕴者。对此赖耶故云余。即前七识。并余四蕴。俱是第八识之余。谓诸苦趣有情。彼恒厌逆。余五取蕴。苦受身心。唯求内我。得自在乐。是则所厌在蕴。所爱在我故唯赖耶是真爱着处。

    △次简五欲。

    五欲亦非真爱着处(至)虽不贪着而爱我故。

    音义 离欲者。谓不还果人。已断欲界烦恼。即于色界妙五欲。虽不生着。而俱生我执。犹未断尽故。于赖耶犹生我爱。

    △三简乐受。

    乐受亦非真爱着处(至)虽厌乐受而爱我故。

    音义 离第三静虑染者。谓第四静虑已上。由彼苦乐二心。俱时顿舍。虽厌乐受。而恒爱我。

    补遗 会玄第九卷云。若贪俱乐受。名阿赖耶。生第四静虑以上。无有具彼有情。常有厌逆。于中执藏亦不应理。

    △四简身见。

    身见亦非真爱着处(至)而于内我犹生爱我。

    音义 依身执我。名为身见。非无学者。谓有学圣人。即初二三果。能于正法信解无我。虽于外身不执为我。而于内我。犹生爱故。

    △五简转识。

    转识等亦非真爱着处(至)虽厌转识等而爱我故。

    音义 谓有学圣人。求灭尽定。虽厌转识。而于内我。犹生爱着故。转识等非爱着处。

    △六简色身。

    色身亦非真爱着处离色染者虽厌色身而爱我故。

    音义 离色染者。谓生无色界。人厌离有色求生无色。虽厌色身。而爱我故。

    △七简不相应行。

    不相应行离色心等无别自体是故亦非真爱着处。

    △三总结示。

    异生有学起我爱时(至)故唯此是真爱着处。

    音义 意明一切异生。及诸有学起我爱时。于前所简余蕴法中。虽有爱与非爱。而于此识我爱定生故。唯第八是真爱着处。

    补遗 异生有学所起我爱。此是第六识中。分别我。而于此识。我爱定生。是第七识中。俱生我。

    △次结证。

    由是彼说阿赖耶名定唯显此阿赖耶识。

    补遗 由是彼增一经中所说。阿赖耶名定。唯显此阿赖耶识义。已上引教竟。

    △次显理(三)初结前起后。

    已引圣教当显正理。

    △次依经广显(十)初持种心(三)初引经证有。

    谓契经说杂染清净(至)彼持种心不应有故。

    合响 此引理证有。即引经中明着道理。而为凭据。论主推显非离经外别有道理。宗镜第五十卷云。集起名心。唯属第八。集诸种子起现行故。集诸种子者。即色心人天。三界有漏无漏。一切诸法种子。皆是第八识能集。犹如世间库藏。起现行者。谓三界五趣。有漏无漏。一切色心等现行。皆从第八识生起。第八识是能集起。一切色心等种子。是所集起。今取能集起名心。正取第八心王自证分。名集起心。相分是色。见分是用。证自证分。落后边故。为自证分。能集诸法种子。令不散失。复能起诸种现行功能。从无始来。更不间断故。独有集起义。即知第八自证分。与识中种子。为二因。便是此中集起二义。一为依持因。即是集义。二与力令生起因。即是起义(文)。若无下。据理证有第八。

    △次依义广释(二)初明正义(二)初正释(二)初简转识非持种心。

    谓诸转识在灭定等(至)非染净种所集起心。

    补遗 宗镜第五十卷云。前七名转识。转谓改转。是不定义。即三性三量三境。易脱不定(文)。灭定等者。等取五位无心。此诸转识。有间断故。在有心位中。以根境作意等。生识之缘各别。又善恶等三性类别。更易转脱。犹如电光。性不坚住。非可受熏。不能持种。故诸转识非彼经所说染净种所集起心也。量云。诸转识是有法。不能持种。非染净种所集起心宗。因云在灭定等。有间断故。根境作意善等类别。易脱起故。不坚住故。喻如电光等。此中前后十科。虽引经为证。专在显理。既欲显理。若非比量。则不能定是非。核邪正。故比量申。而外人结舌。不容其不生信矣。故破简文中。每用三支。比度楷定。使无混淆。则大乘正理自显也。

    △次明第八是持种心(二)初正释(二)初顺明。

    此识一类恒无间断(至)契当彼当所说心义。

    补遗 对上转识简别。一类者。唯是无记。简三性类别。恒简易脱。无间断简有间断。坚住简不坚住。此识具此等义。故能持种。是故第八。方契彼经所说。集起心义。量云。此第八识是有法。坚住可熏宗。一类恒无间断故因。喻如苣蕂等。

    △次反显。

    若不许有能持种心(至)应同外道执自然生。

    音义 初略示。谓若不许有持种心者。非但违于集起等经。亦违熏习正理。谓诸下。转释有两种违理。初明现行不熏成种失。谓若无第八。则所起染净转识。虽是能熏。无受熏之识。不熏成种。则所起能熏现识。虚丧其功。染净下。显无因应同外道失。谓前七现行之功虚弃。不熏成种。则后时染净法起。是无因种。应同外道自然生矣。既尔受熏持种二义俱无。宁不违理。是以许有第八能持种心。则无是过。

    △次简非(二)初简色不相应。

    色不相应非心性故(至)宁可执为内种依止。

    补遗 非心性者。第八自证分。体是心性。能持种色。及不相应。非心性故。不是所熏。岂能持种。如声光等。声是实法。喻色。光乃虚假。喻不相应。又彼二法。色是识所变。不相应依色心分位假立。无实自体。非内种依。岂能持种。量云。色不相应是有法。理非所熏。岂能持种宗。因云非心性故。喻如声光等。

    △次简转识心所。

    转识相应诸心所法(至)不能持种亦不受熏。

    补遗 转识间断易脱起故。已如前简。相应心所如王亦尔。且更阙自在之义。又非心之体性。岂能受熏持种。量云。转识相应心所是有法。不能受熏持种宗。间断易脱起故因。喻如识。即以心王为同喻。秪可分取间断易脱起之因。以王自在。是心性故。

    △次结示。

    故持种心理应别有。

    △次斥异解(五)初破识类受熏持种(二)初叙。

    有说六识无始时来(至)何要执有第八识性。

    补遗 此是小乘所执。彼宗止许唯一心王。其用有六。名为六识。依根境等前后分位者。谓唯一心王。随六根六境作意。及与善等三性。前后分位转变。成于六识。事虽转变而类无别者。事即识体。类者似也。是识之类。意谓前念识体。带起后念识类。如谷声之响。声虽已灭。余响犹存。是声之类。识之事类亦尔。谓识体虽依根境等。前后分位。改转变换。而类无善恶等殊。唯是一味无别。即前念转变之事。熏后念一味。无别之类。是所熏习。能持种子。因果义成。何要执有第八自证体性。能受薰持种耶。

    △次破(六)初约假实破。

    彼言无义所以者何(至)应不能持内法实种。

    音义 若执识类是实。即同数论执冥性是实非假。许类是假。便无胜用。岂能持实种子。

    △次约三性破。

    又执识类何性所摄(至)别类必同别事性故。

    音义 初句总徴。若是下别破。先破善恶。量云。类若是善恶。应不受熏。许有记故。犹如择灭。以择灭是慧性。是有记善法。故以为喻。若是下。次破无记。谓类若是无记。六识起善恶心时。无记心断。类亦应尔。如何受熏。又事若善恶。类亦必同。勿使事是善恶。类是无记。何者。事既有三性之别。类亦应然。别类必同别事性故。

    △三约无心位破。

    又无心位此类定无(至)如何可执持种受熏。

    音义 无心位中。既无六识。此类定无。无则间断非坚。何能受熏持种。

    △四约凡圣类同破。

    又阿罗汉或异生心(至)无漏法熏许便有失。

    音义 圣凡之别。由藏识有舍不舍之殊。故熏习亦有差别。若不许有第八识。唯执圣凡识类。同是无记。是所熏性。则圣者识类。应为染法所熏。异生识类。应为无漏法熏。若许异生受无漏熏。则异生应名圣者。罗汉受染法熏。则圣者应名异生。故云许便有失。量云。阿罗汉是有法。应为诸染法熏宗。因云识类同故。喻如异生。异生准知。

    △五约根法类同破。

    又眼等根或所余法(至)故不应执识类受熏。

    合响 所余法即色声等。谓识既有类。即根与法亦应有类。识类既许受熏。即根类法类亦应受熏。然汝不许。故不应执识类受熏。

    △六约事类不俱破。

    又六识身若事若类(至)能熏所熏必俱时故。

    合响 汝执六识事类。前后二念。既不俱有。则非互熏。以前后二念故。何故前后二念。便不相熏。能熏所熏。必同时故。量云。六识事类是有法。非互相熏宗。前后二念不俱故因。喻如隔念者。

    △次破六识俱转受熏持种。

    执唯六识俱时转者(至)故彼亦无能持种义。

    音义 由上破前后二念不俱时故。非互相熏。复有余部说。眼等六识俱时而转。前五是能熏。第六是所熏。俱时而有熏习义成。能持种子。由前下破。由前理趣者。谓第六识无心位无。既有间断。性非坚住。无所熏义。岂能持种。

    △三破色心自类前为后种(二)初叙。

    有执色心自类无间(至)故先所说为证不成。

    音义 经部师执言。从前刹那色。后刹那色无间而生。从前刹那心。后刹那心及相应法。无间而生。此中因果道理成就。何用复计阿赖耶识。是诸法因。故先所说第八持种。为证不成。

    △次破(二)初正破(二)初约无熏习义破。

    彼执非理无熏习故(至)如何可执前为后种。

    音义 谓种必由熏习生长。色心自类。既无熏习。如何可执前为后种。

    △次约间断不生破。

    又间断者应不更生(至)死位色心为后种故。

    音义 若无种子。则间断者。应不更生。梁摄论破云。谓从无色界退没。或从无想天退没。及从灭尽定起。此色心等久灭。云何得为后色心生因。二乘无学无后蕴者。谓既间断不生。则二乘无学。身智俱泯。入无余依。无色心故。应无后蕴。由彼不以第八识为后种。而以死后色心。为后种故。既二乘入无余依。则死位已无色心。复以何种生后蕴耶。故摄论破竟结云。色心前后相生。但应容有等无间缘。及所缘缘。无因缘义。

    △次遮救。

    亦不应执色心展转(至)非所熏习前已说故。

    音义 经部师救云。无色虽无有身。以有心在。无想灭定。虽无有心。非无身存。即以色心互为种生。是故退没定起。非无色心。故遮云。亦不应执互为种生。以转识与色。非所熏习。前已说故。

    △四破三世实有能成因果(二)初叙。

    有说三世诸法皆有(至)起染净法势用强故。

    音义 准宗轮论。此一切有部所执。谓三世法皆是实有。以过去为因。现在为果。现在为因。未来为果。因果感赴。无不皆成。何劳执有第八持种。若尔云何经说。杂染清净诸法种子之所集起。故名为心。然经说心为种子者。能起染净现法。心之势用强故。

    △次破。

    彼说非理过去未来(至)一切因果皆不得成。

    音义 初立量破过未非实。又无下。次明过未无作用。故非因缘。若无下。显有第八持种。因果方成。

    △五破执遣相空拨无本识(二)初叙执斥违经。

    有执大乘遣相空理(至)彼特遣害前所引经。

    合响 宗镜第五十卷云。不达真异熟。证唯识人。多执俗有真无。强生异见。不知诸佛密意。执遣相空理。以为究竟。此乃破遍计情执。是护过遮诠。便拨依他圆成。悉作空华之相。若无依圆。本识及一切法。皆应无体。既非实有。成大邪见。

    △次约法斥违理(二)初斥成邪见。

    智断证修染净因果(至)亦不谓全无但执非实故。

    音义 谓起智断惑。修因证果。染净诸法。皆执非实。成大邪见。何者。外道亦不谓染净等皆无。但执非实。谓染因不招恶果。净因不感善果。如空华等。因果皆虚。

    △次斥反正智。

    若一切法皆非实有(至)求石女儿用为军旅。

    音义 若染净等一切诸法。皆非实有。菩萨不应为舍不实生死。精修不实菩提资粮。谁有智者(云云)。幻敌喻不实生死。石女儿军旅。喻不实资粮。

    △三总结证成。

    故应信有能持种心(至)彼心即是此第八识。

    △二异熟心(三)初引经证有。

    又契经说有异熟心(至)彼异熟心不应有故。

    合响 宗镜第四十七卷云。谓前世中。以善不善业为因。招感得今生第八异熟心是果。若无下证成。

    △次依义广释(二)初简转识非真异熟。

    谓眼等识有间断故(至)是异熟生非真异熟。

    音义 非一切时是业果者。谓眼等识通三性。于中唯无记性。是满业所感之果。若起善恶时。则非业果。故云非一切时是业果故。异熟下。转释间断非异熟心。谓彼命根。依第八识立。由先业所引。住时决定。无有断已更续之义。言等者。等众同分。眼等下。简六识中满业果。非真异熟。量云。眼等识是有法。非异熟心宗。因云。有间断故。非一切时是业果故。喻如电光等。

    △次明第八是真异熟(三)初约有情身器显有真异熟。

    定应许有真异熟心(至)复依何法恒立有情。

    音义 初依理顺明。由上理故。决定应许有真异熟。是酬引业果。能变身器。为有情依。次身器下。反显。简非根身器界。离心理非有故。不相应法。指命根及众同分。转识等非恒有故。若无此心。身器谁变。又依何法。恒立有情。

    △次约身受怡劳显有真异熟。

    又在定中或不在定(至)彼位如何有此身受。

    音义 谓在定时无思虑。不在定时有思虑。无思虑。则后时身有怡适。乐受生起。有思虑。则后时身有劳损。苦受生起。此等身受现行。皆由真异熟有。此若无者。无如是事。

    △三约非佛有情显有真异熟。

    非佛起余善心等位(至)如许起彼时非佛有情故。

    补遗 非佛者。谓十界中除佛。显余之九界有情位中。起余善等心时。必应现起真异熟心。对佛果极善。故称余善。等者。等于不善无记。即等觉位菩萨。犹有一分俱生法执未尽。而异熟尚在。究竟空时。必在菩萨金刚道后故。唯佛无异熟。如许起彼。余善心等。则定有异熟。非佛是有情故。量云。非佛起余善心等位是有法。必应现起真异熟心宗。因云。非佛有情故。同喻如许起彼时。

    △三总结证成。

    由是恒有真异熟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识。

    △三界趣生体(三)初引经证有。

    又契经说有情流转(至)彼趣生体不应有故。

    合响 初引经。若无下证成。宗镜第四十七卷云。须信有第八识。为三界九地五趣四生之体。若无此识。即一切有情。不应得有。

    △次依义广释(二)初标义。

    谓要实有恒遍无杂彼法可立正实趣生。

    补遗 具足四义。方是趣生之体。

    △次释成(二)初简转识等非趣生体。

    非异熟法趣生杂乱(至)皆不可立正实趣生。

    音义 谓前六识善染二性。待现缘起。非业所感故。非异熟法。若以此为趣生体。则趣生杂乱。何者住此趣生中。起余趣生法故。如于人中。若起上品善心。则属诸天。若起上品恶心。则属地狱。中下善恶准知。是善染心。既杂乱故。非正实趣生之体。诸异熟色者。谓五色根。与香味触。及色声中一分五识业所感者。即前五识异熟生无记。此等诸无记法。虽不杂乱。不遍无色界故。非趣生体。生得善者。善有修得报得。此即报得善心。谓先修习为因缘故。后于此中。生便即得。名俱生善。意识中业所感者。即第六识异熟生无记。此二虽遍三界。起不杂乱。然于无心位中。间断不生。不恒有故。非趣生体。不相应行。指命根众同分。此二虽遍。恒有无杂。然依此识假立。无实体故。亦非趣生。故总简皆不可也。

    △次明第八心品是趣生体(三)初约实等四义顺明。

    唯异熟心及彼心所实恒遍无杂是真实趣生。

    音义 唯第八现行心品。反上所简。是四义故。是趣生体。

    △次约无色第六反释。

    此心若无生无色界(至)故唯异熟法是正实趣生。

    音义 谓若不许有异熟心。生无色界有情。既无有色与前五识。唯有意识。起善等心时。应非趣生。以无异熟趣生体故。设许下。彼谓无色有情。未断惑故。所起善等。是有漏摄。犹名趣生故。纵云设许趣生摄诸有漏。那含圣者。生无色界。已断惑故。所起善等。或是无漏。应非趣生。许便违理。何者。理应有界。必是趣生。如四果圣人。未入无余。犹是趣生摄故。勿有下结示。勿有前起善等。非趣生过。及后无漏。非趣生摄失。故应许有唯异熟法。是正实趣生。

    补遗 摄论云。生无色界。若离异熟。染污善心。应无种子。染污善心。应无依持(染污善心者。谓无色界天。起爱味着。名为染污。有等至故。名为善心)。又即于彼(无色界)。若出世心(谓无漏心)。正现在前。余世间心(有漏心)。皆灭尽故。尔时便应灭离彼趣(尔时便应灭离彼趣者。彼趣所摄。异熟无故。不由功用自然应得无余涅槃。能治现前一切所治。皆永断故)。

    △三约佛非趣生反证。

    由是如来非趣生摄(至)诸戏论种已永断故。

    音义 由上理故。佛非趣生。异熟已空故。亦非三界摄。诸漏永尽故。苦集二谛。是三界因果。如来已舍故。界是因义。即有漏种。诸戏论种。已永断故。

    △三总结证成。

    正实趣生既唯异熟(至)故知别有此第八识。

    △四有执受(三)初引经证有。

    又契经说有色根身(至)彼能执受不应有故。

    合响 初引经。若无下证有。宗镜第四十七卷云。有色界中有情。有五色根。及内五尘。是第八亲相分。唯第八识能执受。若是余识。即无此能。

    △次依义广释(二)初明第八是能执受(二)初显有能执受心。

    谓五色根及彼依处(至)彼定由有能执受心。

    音义 眼等五根(胜义根)。及彼依处(浮尘根)。过去已灭。未来未生。唯现在世。是有执受故。决定应有能执受心。

    △次立第八是能执受(二)初正立。

    唯异熟心先业所引(至)眼等转识无如是义。

    △次简别。

    此言意显眼等转识(至)唯异熟心故作是说。

    音义 此眼等转识无如是义之言。非显能执受。唯异熟心。何者。若谓唯以异熟为能执受。则诸佛异熟已空。应无执受耶。然无垢识。亦能执受诸佛色身。是故此言非显能执受。唯异熟心。若尔何故前云唯异熟心能执受。然能执受有漏色身。唯异熟心。故作是说。

    △次简转识等非能执受(三)初简诸转识。

    谓诸转识现缘起故(至)不能执受有漏色身。

    音义 此中有三比量。皆以末句不能执受有漏色身为宗。初量总明转识。次二量。别约三性现缘起。简非引业。非引业者。简非一类。谓善染二性。是自力招。非业所引。正如非择灭无为。是自性清净。非由智力断惑所显。非遍依简非能遍。不相续简非相续。是故转识。不能执受有漏色身。

    补遗 现缘起者。假现在缘。而得生起。谓眼识九缘生等。瑜伽第五十一卷云。谓阿赖耶识。先世所造业行为因。眼等转识。于现在世众缘为因。如说眼及境界作意力故。诸转识生。

    △次简诸心所。

    诸心识言亦摄心所定相应故如唯识言。

    补遗 量云。转识心所是有法。不能执受宗。与诸转识定相应故。喻如唯识。言恐有谓转识不能执受。或彼心所可能执受。故又简之。

    △三简色根命根。

    非诸色根不相应行(至)无所缘故如虚空等。

    合响 五色根。是所执受。无能执受义。不相应行中。命根等。无实自体。根虽有照境之用。而无能缘之义故。同不相应行。并无所缘。量云。诸色根不相应行是有法。非可能执受有色根身宗。无所缘故因。如虚空等喻。

    △三总结证成。

    故应别有能执受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识。

    △五持寿暖识(三)初引经证有。

    又契经说寿暖识三(至)令久住识不应有故。

    合响 初引经。若无下证有。

    △次依义广释(二)。初简转识非持寿暖识。

    谓诸转识有间有转(至)不可立为持寿暖识。

    音义 诸转识是有法。不可立为持寿暖识宗。因云有间有转无恒持用故。喻如声风等。

    △次明第八是持寿暖识(二)初正立。

    唯异熟识无间无转(至)故可立为持寿暖识。

    音义 异熟识。反上诸义故。可立为持寿暖识。寿暖如初卷中释。此二住时。决定亦无间转。故为同喻。立量可知。

    △次释成(二)初正释。

    经说三法更互依持(至)唯识不然岂符正理。

    音义 恐有谓曰。经说识言。或诠转识。何理定知是第八识耶。故释云。经说三法更互依持。而寿与暖。一类无间。识独不然。如何同彼。有恒持用故。有间转识。与无间寿暖。更互依持。岂符正理。

    △次通妨(二)初难。

    虽说三法更互依持(至)何不许识独有间转。

    音义 大乘宗。许暖不遍三界。以无色无身故。无暖相故。小乘引暖为例。难云。三法相依。既许暖法不遍三界。何不许识亦有间转耶。

    △次释(二)初约三法具处释。

    此于前理非为过难(至)故前所说其理极成。

    音义 谓难之不得其当。故云非为过难也。前准经立第八。是持寿暖识者。正约是处具有三法。俱无间转。可恒相持。若无色不具暖法。此暖法更无恒相持用。前以此三法俱无间转之理。显示经说识言。非诠转识。正明异熟识有恒持用。今援暖法不遍为难。岂坏前所立理。何者。以舍暖时。余二不舍故。我以前所说持寿暖者。为无间异熟。其理极成。

    △次约暖不遍处释。

    又三法中寿暖二种(至)尔时何识能持彼寿。

    音义 暖是第八相分色法。寿是命根。即依亲生第八现行种子。假立自异生。乃至未空异熟。此二恒属有漏。故知彼识定非无漏。此则立理。显示三法定俱有漏。生无下。正约暖不遍义折难。谓那含圣者。生无色界。第六起无漏心时。此识若无。尔时何识能持彼寿。勿无漏心。持有漏种。

    △三总结证成。

    由此故知有异熟识(至)彼识即是此第八识。

    △六生死时心(三)初引经证有。

    又契经说诸有情类(至)生死时心不应有故。

    音义 初引经。谓有情类。于受生时。及命终时。眼等转识。定不现起。必住散心。有心非无心。亦非定心。若无下。反显证有。

    △次依义广释(二)初正明生死时心(二)初明正义(二)初简转识非生死时心。

    谓生死时身心惛昧(至)有必可知如余时故。

    音义 初约身心惛昧。显无转识。量云。谓生死时。明了转识。必不现起。身心惛昧故。如睡无梦极闷绝时。又此下。约行相所缘不可知。显无转识。量云。此位中。六种转识。必不现行。行相所缘不可知故。如无心位。六种下反显。有必可知。如寻常非生死时故。

    △次明第八是生死时心。

    真异熟识极微细故(至)名生死心不违正理。

    合响 问生死位。六识行相所缘。既不可了。名为无者。生死位异熟。行相所缘。亦不可了。云何非无。答真异熟识。极微细故。行相所缘。俱不可了。非谓无心。名不可了。以此异熟。是酬引业。为总报主。一期相续不断。恒无转变。即此是散心有心。非无心定心。以此名为生死时心。

    △次斥异说(二)初异说(二)初叙。

    有说五识此位定无(至)故受生位意识亦无。

    音义 初谓受生位中。定无五识。意识下。谓无第六因五识者。谓因与五识。同缘现五尘境。此即同时意识。因他教者。谓因他人之教。起邪正思惟。此即散位。独头意识定为因者。谓即诸禅三昧中定位。独头意识。谓第六意识生起。由此三因。今生位三因。既不可得。故受生位。意识亦无。云何说言受生命终必住散心。

    补遗 受生位无意识。原同正论。但妄谓由三因之不可得。故无意识。则成异说。以其不信有第八识中种子为因。而别以五识等三因为因。故被大乘破斥。

    △次破(二)初正破。

    若尔有情生无色界(至)必无引定散心无由起故。

    音义 若尔牒前所执。谓若受生位中。诸因无故。意识不起。有情若生无色界中。后时意识。应永不生。何者。定心必由散意加行。引起散意。必由五识他教。引起五识他教。彼界必无。引定散心。无由而起。既无三因。故永不生。

    △次遮救。

    若谓彼定由串习力(至)此即前因何劳别说。

    音义 先牒救词。彼救云。彼界虽无引定散心。然由宿昔串习力故。后时彼定率尔现前。彼初下破。若由串习。彼初生时。宁不现起。何待后时。又欲下例破。谓无色界。既许定心。由串习力率尔现起。于欲色界初受生时。串习意识。亦应现起。何独不然。若谓初受生时。由惛昧故。意识未即现前。此即前云身心惛昧。转识不现。何劳别说。

    △次余部。

    有余部执生死等位(至)极成意识不如是故。

    音义 先叙。应知下通。

    △次别明将死时心(二)初立义。

    又将死时由善恶业(至)转识不能执受身故。

    音义 瑜伽论云。又将终时作恶业者。识于所依。从上分舍。即从上分冷触随起。于是渐舍。乃至心处造善业者。识于所依。从下分舍。即从下分冷触渐起。如是渐舍。乃至心处。当知后识唯心处舍。从此冷触。遍满所依。

    补遗 瑜伽第五十一卷云。何故若无阿赖耶识。命终时识。不应道理。谓临终时。或从上身分。识渐舍离。冷触渐起。或从下身分。识渐舍离。冷触渐起。非彼意识有时不转。故知唯有阿赖耶识。能执受身。此若舍离。即于身分冷触便生。身无觉受。意识不尔。是故若无阿赖耶识。不应道理。

    △次释成(二)初简转识不生冷触。

    眼等五识各别依故(至)不应冷触由彼渐生。

    音义 各别依者。简非遍依。谓眼识依眼根。乃至身识依身根故。或不行者。或时缘缺。不现起故。不住身者。谓第六识。不依五色根。唯依心根故。境不定者。或色或心。或过现未来等境。遍缘一切故。遍寄身中恒相续者。如经云。其心在在常处诸根。随逐诸尘。无有暂舍。以眼等六识。有此诸义。不应冷触由彼渐生。

    △次明第八能生冷触。

    唯异熟心由先业力(至)虽变亦缘而不执受。

    音义 唯异熟心。是能执受。舍执受处。冷触便生。何者。寿暖识三。不相离故。无识之处。便无暖故。冷触起处。如外器界。即是非情。此识虽变。亦缘为境。而不执受。

    △三总结证成。

    故知定有此第八识。

    △七缘起依(三)初引经证有。

    又契经说识缘名色(至)彼识自体不应有故。

    音义 先引经。瑜伽论。问何故建立名色与识。互为缘耶。答识于现法中。用名色为缘。名色复于后法中。用识为缘。所以者何。以于母腹中。有相续时。说互为缘故。由识为缘。于母腹中诸精血等。名色所摄受。和合共成羯逻蓝性。此即名色为缘。复令彼识。于此得住。斯即二法相依。俱时转义。若无下证成。

    △次依义广释(二)初引经释。

    谓彼经中自作是释(至)恒俱时转不相舍离。

    音义 非色四蕴。谓受想行识。羯逻蓝。此云杂秽。父母赤白不净。为杂秽。此即初位。等余四位。俱舍颂云。最初羯逻蓝。此云薄酪。次生额部昙。此云胞。从此生闭尸。此云软肉。闭尸生健南。此云坚肉。五钵罗奢佉。此云肢节。此之五位。皆名色支。此第五位。亦六处摄。下有三位。皆六处支。六发毛爪位。七根位。八形位。若取一生。皆名色摄。则六处触受。皆属名色。故云等也。如束芦者。如立二束芦。两头相依。方得安住。去东西倒。去西东倒。名色与识相依亦然。

    △次明论释(二)初明第八是名色缘(二)初正明。

    眼等转识摄在名中此识若无说谁为识。

    音义 宗镜第四十七卷中。引小乘云。我将六识为名色依。何要第八。论主云。眼等六识。已摄在名中。为识蕴故。须得第八为名。外识支。与名色为依。第八若无。说谁为识。

    合响 华严钞云。若言四蕴曰名。羯逻蓝等为色。则所依现行之识。亦唯赖耶。又云。以非色四蕴为名。则名支之中。已有识竟。故以第八为识支也。

    △次遮救。

    亦不可说名中识蕴(至)第六羯逻蓝时无五识故。

    音义 清凉曰。恐复救云。名中识蕴。是眼等五。所谓识支。即是第六。故遮破云。亦不可说等。意显初七日内羯逻蓝时。根未具足。境未现前。大小乘教。共许无前五识故。大乘以第六。为名中识蕴也。

    △次简转识非名色缘。

    又诸转识有间转故(至)宁说恒与名色为缘。

    △三总结证成。

    故彼识言显第八识。

    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卷第三

    音释

    婴

    (音英)。

    筹

    (音酬算也)。

    瞢

    (音蒙。目不明也)。

    驶

    (音使。马行疾也)。

    深

    (沈平声。水聚而??。浅之对也)。

    睿

    (音锐。深明通达也)。

    惛

    (呼昆切。音昏。心不明也)。

    串

    (枢绢切。音钏。穿也贯也)。

    逻

    (郎佐切。罗去声。巡也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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