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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无德部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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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必欲广知具如量处轻重仪中者。此仪是事钞之一科也。彼云。僧祇分四种。常住量处分之。梵语僧祇。此翻四方僧物。一者常住常住。谓众僧厨库。寺舍众具。华果树林。田园仆畜等。以体局当处。不通余界。但得受用。不通分卖。故重言常住。二者十方常住。如僧家供僧常食。体通十方。唯局本处。此二名僧祇物。三者现前现前。谓僧得施之物。唯施此处现前僧故。四者十方现前。如亡五众轻物也。若未羯磨。从十方僧得罪。若已羯磨。望现前僧得罪。此二名现前僧物。(文)准此第四。谓亡众物。是僧有分。不定客旧。若未鸣槌作法前。倘私心存留。或以故易新。得物直五钱。过五钱减五钱。是盗十方僧物。计直成罪。若已鸣槌作法时。或诈称生与设。妄言负欠。得物多少。计钱成罪。是盗现前僧物。不思有相皆坏。凡物咸虚。无常苦空。人生孰免。正宜观境对治。系念勤修。何得痴心爱着。因物兴非。此谓袈裟下失却人身。解脱中自反萦缚。智者睹斯。则人境归已。彼亡若此。我复亦然。为加行增上之胜缘。作越苦真修之对治。物虽有分。意不在兹。因体集和。故参来众。是以楗槌为分亡物。其中警?。实益现前。

    ○八量德赏物

    佛言。五法成就。应与病人衣物。故知不具。则不得赏。一知病人可食不可食。可食应与。

    释 药食应病。必有深益。病药相乖。无益有损。是以莫遂病人之情。唯善调理之方。若不可食者。纵彼嗔恨。亦不应与。若可食者。虽彼嫌恶。愈劝令餐。然则病须药治。食资为先。疾因食成。断食为本。此为看病之初德也。

    二不恶贱病人大小便唾吐。

    释 沉疴枕席。坐起实艰。污秽不净。诚为婴苦。若能怜之。朝夕更换浣洗。早晚除洁唾器。令彼寝息。身心获安。不以卧敷。秽恶增苦。此为看病之第二德也。

    三有慈愍心。不为衣食。

    释 出家杂处。以戒为亲。安则同修。病则互看。若非慈心。何得痛痒相关。医药瞻视。因怀愍念。不为衣食待讯。起??卧揗。此为看病之第三德也。

    四能经理汤药。乃至差若死。

    释 土产草木。性禀温凉。医谙方脉。剂别群生。丸散则服按时节。汤煎则火须文武。若能经理。病藉药差。设遇定业。岐黄难治。心尽始终。至逝乃毕。此为看病之第四德也。

    五能为病者说法。己身于善法增益。

    释 草根木皮但疗形疾。无上法药乃除业癐。用形药而参法药。令身安以致心安。于是在病者了解苦空。无眷恋之情。在己分能观幻化。入胜义之理。二利缘斯。六和名称。此为看病之第五德也。按十诵云。病人有五事难看。一恶性不可共语。二看病人教。不信不受。三应病饮食。不应病饮食。不知自节量。四不肯服药。五不肯自忍节量。若反此五法。则病人易得看也。

    僧祗律有四种暂作。若僧差作。自乐福作。邪命作。并不合赏。若为饶益病者。欲令速差。下至然一灯。遇命终者。便得此物。

    释 一者暂作。谓非举念愿为。乃偶尔作之。既无多日。故不合赏。

    二者僧差作。谓界同居止。病应相瞻。众若杂临。反增烦乱。故所轮差。值日以侍汤药。若不看病。毗尼诃责无慈。梵网罪结轻垢。古德勉僧看病云。四海无家病比丘。孤灯独照破床头寂寥心在呻吟里。粥药须人仗道流。由是差往看病故尔不合赏之。

    三者自乐福作。谓八福田中悲田福胜。因思教明看病报感。多劫无灾。佛兜罗绵手。亦由愍病抚摩所获。既为发心求福。此则不合物赏。

    四者邪命作。谓本无慈心愍苦。不为求福愿作。因见病者药食丰足。囊箧贮长。外托瞻侍。内存恶贪。岂特理无誉赏。推情法应诃责。设若比丘实为饶益病者。善能料理随病药食。欲令速差。不致彼?。如是慈心极切。下至然一灯。遇病者命终。便得此物。

    五分云。多人看病。与究竟者。

    释 此有二义。一谓久病延缠。看者疲极。不无相替息劳。故有多人更看。二或看病人自有缘牵。始终不能其事。故以多人续看。看者既多。难赏故制。唯与究竟。若病者临终时。有二人三人在前。俱名究竟。赏时均与。

    律云。应当与受持衣。若不知者。当极与看病。与上三衣。随看中下。与衣亦尔。

    释 言受持衣者。拣非长也。长衣入僧。可分物中。若不知是受持不受持衣者。当度量看病人德与之。若极用心。求觅药饵。复善说法安慰病者。此则五德全具。应与上三衣。于五德中。不能说法。但具三四者。应与中三衣。若具一二。无后第五者。应与下三衣。此就不知衣。而察其人与也。

    十诵云。若不信者。与不好不恶六物。

    释 若不信者。谓瞻病人自言德具。曾为病者频频说法。众僧应察彼人。若一往少学。未谙法律。当于六物内择取中者与之。此就自言难信者赏尔。

    五分十诵云。比丘病二众合得。比丘尼病三众得。

    释 此明二部五众各摄。大小部既有殊。物难混取。嗟今末运生。时投木桃。于白衣结为知友。死后分布帛于居家。反认俗亲。岂知生前惠俗。早已为施所堕。终复给分。仍盗僧物邀人。准斯出家僧尼尚且有禁。而亡遗物。安得任己私情。知律者宁无慨欤。

    摩得勒伽云。白衣看病。应与少许。尼三众同之。

    释 白衣者。或僧寺执役净人。或私畜行童随侍。由无僧德。但发好心。众和量宜。应与少许。而云尼三众看比丘病准同此者。佛世尼流持戒精纯。或有亲里尼而瞻看病者。乃兴悲运慈。敬僧犹佛。亦非概允。必观其人。然今劫浊僧。谁如律训尼。尼未并尊于僧。纵彼持戒清贞。虽死不宜令侍。讥嫌当避。但可知此。慎勿行此。今文引者。为明看病之广制也。

    十诵云。看病人为病者出外乞食衣药者。留待还付之。五分。外界看病者。依法赏之也。

    释 萨婆多部云。看病者出界。非己因缘。本为病人。不辞劳涉。病人既终。僧分物时。应留赏分。待还付之。弥沙塞部云。若界内比丘病。异界比丘来看。虽住止不同。由道谊契合闻知。不忍相弃。慈怜故就躬瞻。此二皆推心称德。故引证以为后式也。

    △正明赏法

    佛言。应与瞻病者六物。谓衣。钵。坐具。针筒。盛衣贮器。应如是与。

    释 准常。作前方便答云。分亡僧物羯磨。应如是白二羯磨与之。

    大德僧听。(某甲)比丘命过。所有(三衣钵坐具针筒盛衣贮器。随当时有者牒入)此现前僧应分。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与(某甲)看病比丘。白如是。

    大德僧听。(某甲)比丘命过。所有三衣钵坐具(针筒盛衣贮器)。此现前僧应分。僧今与(某甲)看病比丘。谁诸长老。忍僧与(某甲)看病比丘三衣钵(坐具针筒盛衣贮器)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已忍与(某甲)看病比丘衣物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律本具明有德合赏。若无德者理非侥幸。必知事劳无有法益者。可入轻物作法。然后和僧准论。随功赏赠。

    释 此一羯磨赏德为人故作。是属公也。

    非 一人非。谓看病乏德。集众少和等。

    二法非。谓持秉失仪。文词违律等。

    三事非。谓衣错好恶有持与长等。

    后四非相准前。

    ○九分轻物法

    毗尼母云。五人共住。一人死。不得作展转分。律中出法。少不具足。今准非时僧得施羯磨。具有展转之言。则五人已上须用此法。律文当差一人令分白二羯磨。如是与之。有人存三番作法。此思文未了。亦有存二番法者。今准羯磨文中。具含付分二法。余无故不出。准律羯磨云。

    释 先引母论为证人法。次例展转。故引非时僧得施也。展转。即下文中牒云。僧今持是衣物。与比丘某甲。某甲当还与僧。若用此法。必须五人已上。方不堕非。以成办事。据本律。当差一人令分白二羯磨。有人存三翻羯磨。亦有存二翻羯磨。复阙展转之言者。此由不善思文未了作持。今准羯磨文中。具含付分二法。余二所存。制无可据。故不出。准正羯磨云。

    大德僧听。(某甲)比丘命过。所有衣物。现前僧应分。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持是衣物。与比丘(某甲某甲)当还与僧。白如是。

    大德僧听。(某甲)比丘命过。所有衣物。现前僧应分。僧今持是衣物。与比丘(某甲某甲)当还与僧。谁诸长老。忍(某甲)比丘命过。所有诸衣物。现前僧应分。僧今持与比丘(某甲某甲)当还与僧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已忍持此衣物。与比丘(某甲某甲)当还与僧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作此法已。随人多少。取其衣物。依数与之。不宜别施更招漏染。非佛制故。

    释 不宜别施。更招漏染者。谓将僧物为己有。以公分作私情。既非众和。必招漏落三途之苦。逾制辄行。更犯污染无作之愆。

    五分云。若不遍者。和僧与一无衣比丘。

    释 此谓无知识比丘终后。众多物少开听。虽云与一无衣比丘。亦须众僧和合量度。不容逐情紊制也。

    善见云。若一衣极好。不须割破。众并有者。从上行之。须者直付之。

    释 极好衣者。乃贵价上衣。其所分物。以好恶相参。均之无偏。今谓众人既皆有分。若余贵价之衣。此则不须割散。听从僧中四上座次第行。若用者应直付之。准义有二。一护惜檀施而不废。次彰无贪。好以敬尊。盖心非物。验知足莫晓。境不随迁。乃名持戒。

    此一羯磨差人分物为事故作。是属公也。

    非 一人非。谓分物者心存憎爱。集众中有遮不遣等。

    二法非。谓不言展转。错失文句等。

    三事非。谓以重作轻等。

    后四准知。

    △四人分法

    毗尼母云。若但四人。应作直分羯磨。其赏看病物。义唯三人口和。以衣付言。

    释 四人即满僧数。应作前方便。不得受欲问答。如上直分羯磨者。谓无展转之语。四人中一人看病。其赏物法。准义三人唯听口和。以衣付彼言。

    诸大德忆念。今持亡比丘(某甲)衣钵(坐具等随有言之)。与(某甲)看比丘(三说)。

    自余轻物。应准作直分羯磨。

    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某甲)比丘命过。所有衣物。现前僧应分。白如是。

    大德僧听。比丘(某甲)命过。所有衣物。现前僧应分。谁诸长老。忍僧今分是衣物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已忍分是衣物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若舍衣。若分衣。若客来并准上。

    释 此羯磨为事。属公同上。

    非 一人非。谓不来说欲等。

    二法非。谓秉白展转等。

    三事非。谓物不相参等。

    后四坏相。准常配取。

    △众多人分法

    毗尼母云。四人共住。一人死。应展转分。舍衣已。赏劳法。任二人口和付言。

    大德忆念。我等持是亡(某甲)比丘衣钵(坐具针筒盛衣贮器)。与(某甲)看病比丘。

    三说已。其轻物者。准本律云。应彼此三语受共分。应言。

    二大德听。此亡比丘(某甲)衣物。应属我等(三说)。

    余人亦尔。有二人。亦须准上。其赏劳直付三语。虽了分物未入手。客来须一与分。

    释 若物入手。已属主故。是现前僧物。客来不与。若未入手。无属主故。是十方僧物。客来有分。罪福因果。善须称量。

    此一众法对首法。为事属公。显非并准上。

    △一人心念法

    毗尼母云。一相应法者。二人共住。一人死在者。取衣口言。

    此(某甲)亡比丘物应属我。

    作此三说已。手执物故。后来不得。

    ○十得受衣法

    僧祇云。若为病人。求医药衣食。及为塔事僧事。虽当时不在。并应与分。

    释 前十诵已明为病者出外乞食衣药。应留还付。此复明者。因续塔僧等事之功。而为援引也。

    善见云。若界外比丘入。亦须与分。谓在羯磨时。

    释 此意上明而重出者。俾知彼此制同无拟疑也。

    律中有比丘。无想别众。不成分衣。又现前施中。得与沙弥净人。分等或半。如前分别。

    释 有比丘无想别众不成分衣者。准律有六句。此乃略引第三句也。一谓有住处有比丘有比丘想别部分衣。佛言。不成分。得突吉罗罪。二谓有住处有比丘有比丘疑别部分衣。不成分。得罪同上。三谓有住处有比丘作无比丘想。不成分。无罪。四谓有住处无比丘有比丘想别部分衣。成分。得突吉罗罪。五有住处无比丘疑有比丘别部分衣。成分。得罪如上。六谓有住处无比丘无比丘想。成分不犯。又现前施中等者。以此例彼。沙弥净人与分可知也。

    十诵云。比丘有衣钵寄尼者。若死。比丘索取。先见者分之。

    释 前十种分法中。已引十诵。寄人不寄处者。是比丘寄比丘处。不须取之。即彼处僧分也。此乃寄于尼处者。尼是亚众。不合得大僧衣钵。故制索取。还本界分之。纵非共住者。若先见索取。亦当赴集。同众分分故。

    若在白衣家死。轻物随五众现前分。重物任意远近有僧法寺付之。

    释 随五众现前分者。此就死期而言。于五众中。不论次第。但先来者。现前分之。有僧法寺付之者。拣非无界伽蓝及二三人止处。谓有作法界。能秉羯磨。行僧事之处。将亡者所遗重物付彼。以作僧祇常住物也。

    若无五众者。律令信乐檀越应守掌。若无五众来者。应送与近处僧伽蓝僧。余如钞中也。

    释 此引本律合十诵。以明轻物也。檀越而云信乐者。信则因果分明。不昧彼此。乐则供养三宝。不惜己财。如是之人乃可守掌亡物。以待五众临分。若数期并无来者。应送邻近僧寺。如法分之。余如钞中者。此句示知分物是非。于钞明也。审夫舍家趋家。捐世好如洟唾。视荣富若弊屣。厌爱欲之境。心不随逐。涤习染之气。道恒佩怀。累行勤修。以报四恩。聚德厚深。乃可二利。唯贵道重。何患身贫。设尔因缘卒凑。见檀供似箭攒。思酬施犹负石。随获随净。付之两田。非贪非畜。仅资四大。若果德隆而无余长。则芳名千古。见闻仰范。此可谓僧宝也。今时行业不充。染习未褫。谋攀交往。过畜无厌。唯劝俗舍以破悭。自不乐行于檀度。眼光落地。不思何是。我有尽囊托出。方显痴迷吝藏。若在僧寺亡者。得依僧法均给。若在俗舍死者。准制五众并分。如是岂特亡沾生济。幸尔逍遥。抑且施福益增。令获广博。倘或病笃昏昧。物被私匿。又若分处非法。窃为己有。此则因贪自坠。缘盗牵人。俱入泥犁。报感极苦。夫物是毒。佛口亲言。毒伤慧命。教每频说。故知出家为僧。勿以自毒毒他。共伤慧命。致丧戒身也。毗尼母云。若有比丘用僧祇物。以自资命。此亦是贼。是故一切属四方僧物。不应独用。然钞中兴废。大约是非。义亦若斯。今且略释一班。以补钞之云尔。

    第八诸衣分法篇竟。

    毗尼作持续释卷十

    音义

    属

    音孰。附也类也。

    嚣

    音鸮。喧也。交易市合则嚣。市散则墟。墟音区。故城也。

    频

    音贫。数数也。

    愦

    音脍。心乱也。

    迁

    音千。徙也。移也。

    雕

    音雕。零落也。

    蓊郁

    上音翁。下蕴入声。草木茂盛貌。

    轶

    音铁。车相出也。

    湋

    音为。水回日湋。

    殡

    音鬓。殡殓也。

    擗

    同擘。开也。

    靡

    音米。无也。

    遁

    豚上声。隐也。

    绮

    音起。谓绘如细绫也。

    幮

    音除。床帐也。

    镯??

    上音孰。下音罗。温器也。

    桎

    音质。

    弊

    音备。败也。恶也。

    ??

    音冒。手扶也。

    揗

    音旬。手相安慰也。

    岐黄

    岐谓岐伯。黄谓黄帝。其医之始。黄问而岐答也。

    癐

    音脍。病甚也。

    偶

    音藕。适然也。

    八福田

    佛圣人僧此三为敬福田。和尚阿阇黎父母此四为恩福田。救济病人为病福田。亦名悲福田。

    一佛田者。谓觉道具圆。位登极果。世出世间最胜无比。人能恭敬供养。岂但获一切福。亦能灭一切罪。故名佛福田。

    二圣人田。谓菩萨缘觉声闻出离三界。证悟圣道。具足无量功德。智慧人能恭敬供养。即获胜福。故名圣人田。

    三僧福田。僧者和合。众谓处众。和同敬顺无诤。是佛弟子人能恭敬供养。即获福利。故名僧福田。

    四和尚福田。谓出家者因师教诲之力。生长法身。其恩实重。人能供养恭敬。即获福利。故名和尚福田。

    五阇黎田。谓此师能纠正弟子之行。即教授得戒等师也。因依此戒。得生禅定智慧。其恩实重。人能供养恭敬。即获福利。故名阇黎福田。

    六父田。父为资形之始。有生成之德。自孩提以至于长。教诫育养。其恩罔极。为人子者。故当竭力奉养。岂有求福之念。设若心之至孝之纯。则自然获福。故名父福田。

    七母福田。谓母始自怀孕分娩。以至乳哺鞠育。护持长养。愍念劬劳。其恩罔极。为人子者。固当竭力奉养。岂有求福之念。设若心之至孝之纯。则亦自然获福。故名母福田。

    八病田。谓见人有病。即当念其苦楚。用心救疗。给与汤药。则能获福。故名病福田。

    ?

    音故。久病也。

    延

    音沿。长远也。

    饵

    音耳。谓糍稻饼也。糍之言滋也。饵之言坚洁也。糍音慈。

    贮

    除上声。积也。盛也。

    投木桃

    诗云。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邀

    音腰。招人也。

    慨欤

    上开去声。怀激也。下音于。叹辞也。

    贞

    音征。正而固也。又治洁也。

    侥幸

    上音骄。下音幸。优者有不遇。劣者有侥幸。谓不当得而得也。

    充

    音冲。备也。实也。

    褫

    音耻。脱也。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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