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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止持会集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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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宝华山弘律沙门 读体 集

    第五十八藏他物戒

    若比丘藏他比丘衣钵坐具针筒。若自藏教人藏。下至戏笑者。波逸提。

    缘起 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有居士请僧。明日食夜办供已。明日清旦往白时至。尔时十七群持衣钵坐具针筒。着一面经行。彷徉望食时到。六群伺彼背向时取而藏之。时到寻觅不得见。六群在前调弄。余比丘察知嫌责。白佛结戒。由调戏事不寂静烦恼。制斯学处。乃初篇盗根本种类。

    释义 藏者(密举也)。衣者(三衣及余衣也)。钵者(铁瓦二种应量之器)。坐具者(敷以坐卧)。针筒者(贮针之器此等皆是比丘要用随身之六物也)。下至戏笑者(若故令他生恼而藏。或戏弄取笑而藏)。

    结罪 是中犯者。若自藏。若教人藏。下至戏笑者波逸提。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调弄心藏。二须是比丘六物。三彼人寻觅不获。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实知彼人物相体悉而取举。若在露地为风雨所飘渍取举。若物主为人性慢。狼藉六物。为欲戒敕彼。故而举之。若借衣着。而彼不收摄。恐失便举之。或以此衣钵诸物故。有命难梵行难。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五分律云。藏余四众。乃至畜生物。突吉罗 尼藏二众物。波逸提 藏余三众物。皆突吉罗。

    十诵律云。彼若觅得。突吉罗 觅不得。波逸提 若藏空针筒觅不得。突吉罗。

    律摄云。但是沙门合畜之物藏。得堕罪 不合畜者。得恶作 若犯舍堕物及不净三衣减量衣授学人物。外道婆罗门等物。辄藏举者。咸得恶作。

    根本律云。若苾刍寄与余苾刍。彼但藏自衣。不藏他衣。被贼盗去。不犯。

    此戒大乘同学。

    第五十九辄着净施衣戒

    若比丘与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衣。后不语主还取着。波逸提。

    缘起 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六群真实施亲厚比丘衣已。后不语主还取着。诸比丘闻。有少欲惭愧者嫌责。白佛结戒。由衣事及废阙烦恼。制斯学处。乃初篇盗根本种类。

    释义 文分二节。与比丘下明施衣有主。后不语下结成所犯。律云。衣有十种如上。与衣者。净施衣有二种。一者真实净施。言此是我长衣未作净。今为净故与长老。作真实净。二者展转净施(展转净施法。于作持中明。此中约真实净施制也)。

    结罪 是中犯者。若真实施衣不语主而取著者。波逸提。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是真实净。二不语主知。三私取辄用。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真实净施。语主取着。展转净施。语以不语随意取着。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此戒大乘同学。

    第六十衣不坏色戒

    若比丘得新衣。应三种坏色。一一色中随意坏。若青若黑若木兰若不坏色着余新衣。波逸提。

    缘起 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六群比丘著白色衣。时诸居士见共皆讥嫌。谓如似王大臣。有惭愧比丘闻知。白佛结戒。由衣服事讥嫌烦恼。制斯学处。

    释义 文分二节。得新衣下明其正制。若不坏下结成所犯。律云。衣有十种如上。新者。若是新衣。若初从人得者。尽名新衣。若青者(非大深青及纯青也亦要坏其正青之色)。若黑者(谓是泥染。然亦不听用纯乌泥皂以类外道故。宜兼赤土树皮染之可也)。若木兰者(木兰树名也。亦名林兰。其染衣色赤。又云紫淡色。非正赤色也)。

    结罪 是中犯者。若得新衣。不染作三种色著者。波逸提 若得重衣。若得轻衣。不作净而畜者。尽突吉罗 若非衣钵囊革屣囊针线囊禅带腰带帽袜巾等。不作净畜者。一切突吉罗(此谓非说净。是百一中数应点作净也)。若以未染衣寄白衣家。突吉罗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是纯白及正上色衣。二不以三种色染坏亦不点净而畜。三作三衣中数于现处着用。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不违上制。若衣色脱更染。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十诵律云。若得青衣应泥茜净(泥即黑色也。茜音倩。染绛之草也)。得泥衣应青茜净。得茜衣应青泥净。得黄衣赤衣白衣应青泥茜三种净。

    五分律云。应三种色作志。若不作志着着。波逸提 若不着。宿宿波逸提。

    律摄云。下至拭钵巾拂足巾钵囊腰绦等。咸须坏色点净而畜。

    萨婆多论云。除三衣余一切衣但作三点净着。无过 若非纯青浅青及碧作点净得作衣里。舍勒外不现相得着(舍勒此云内衣。似短裙也)。若作现处衣。尽不得着赤黄白色。色不纯大者亦如是 除富罗革屣余一切衣卧具等。尽应三点净着。不点净着用。皆堕罪 若如法色衣以五大色作点净者。恶作。

    除五大色。有纯黄蓝郁金青黛。及一切青亦不得着 若黄赤白虽三点净。着亦恶作。

    僧祗律云。作净时极大。齐四指。极小如豌豆。或一或三或五或七或九不得如华形 若得多杂碎新物合补一处者。一处作净。各各补者。一一作净 若作新衣趣一角作净 若一条半条补者亦作净。

    此戒大乘同制。

    第六十一杀生命戒

    若比丘故杀畜生命者。波逸提。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卫国祗园精舍。迦留陀夷不喜。见乌作竹弓射之。时诸居士来入园中。礼拜佛僧。见已讥嫌云。沙门释子不知惭愧。无有慈心。诸比丘闻之。启白世尊。此初结戒也。佛结戒已。时诸比丘坐起行来。多杀细小虫。其中或有作波逸提忏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不犯。更加故杀之语。复为僧第二结戒也。此是性罪。由生命事无悲烦恼。制斯学处。乃初篇杀根本种类。

    释义 律云。畜生者。不能变化者。杀者。谓断其命。若自断。若教人断。乃至毒药安杀具等(杀言故者谓有心害物非无意错误也)。广如初篇杀波罗夷中所释结罪 是中犯者。若故有杀心杀者。波逸提 方便杀而不死。突吉罗。

    此戒具四缘。方成本罪。一有杀心。二是畜生。三畜生想。四必令命断。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不故杀。或以瓦石刀杖掷余处。而误断命。若比丘经营作房舍。手失瓦石而误杀。若土墼杖木。若屋枉椽。如是手不禁堕而杀者。若扶病起卧出入房时。一切无有害心而死。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五分律云。畜生者除龙。余畜生是(龙虽是畜。而能变化。具神力。守护国土。保绥正法。其功用与诸天相类。故所杀龙者。犯偷兰遮。本律亦云。不能变化者义皆同此。故尔除之)。

    根本律云。若苾刍作杀害心。乃至以一指损害旁生因。此命终者。得堕罪 或当时不死。后时因此死者。亦得堕罪 若后时不死者。得恶作罪。

    律摄云。若使癫狂者。行杀害时。彼虽无犯。教者本罪 旁生旁生想。堕罪 旁生疑 旁生非旁生想 非旁生旁生想 非旁生疑。皆得恶作罪 萨婆多摩得勒伽云。欲斫藤。误斫蛇。不犯 欲斫蛇。误斫藤。恶作 欲杀此虫。而误杀彼虫 欲斫虫。而斫地 欲搦虫而搦土。皆得恶作罪。

    此戒大乘同制。菩萨以护众生。凡有命者。一切不得杀。杀者犯重。

    附考 律摄云。若守房廊鸟雀栖宿为喧闹者。应使人检察巢。无儿卵应即除弃。有者待去方除 若有蜂窠。无儿应除。有者以线缕缠之。便不增长。

    大论云。好杀之人。有命之属。皆不喜见。若不好杀。一切众生皆乐依附故。持戒之人命欲终时。其心安乐。无疑无悔。若生天上。若在人中。常得长寿。是为得道因缘。乃至得佛住寿无量。杀生之人今世后世受种种身心苦痛。不杀之人无此众苦。是则杀他。还是自杀。其有智者肯自杀乎。

    第六十二饮用虫水戒

    若比丘知水有虫饮用。波逸提。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六群比丘取杂虫水而饮用。诸居士见已讥嫌。有少欲比丘闻知白佛。此初结戒也。尔时诸比丘不知有虫无虫。后乃知。或作波逸提忏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不犯故。更加知水有虫。复为僧第二结戒也。此是性罪。由受用水时。害众生命。制斯学处。乃初篇杀根本种类。

    释义 知者。或自知或他告。水有虫者。虫有二种。一谓才观即见。二谓罗漉方见。水谓一切河池泉井沟渎等水。用水有二。一内受用。谓是内身所有受用。洗浴饮啖嚼齿木。或洗手足。此乃内用。二外受用。如前第十九戒中所明(此准根本律释之)。

    结罪 是中犯者。知是杂虫水饮用者。及饮用杂虫浆醋等。波逸提。

    有虫水有虫水想。波逸提 有虫水疑 无虫水有虫想 无虫水疑。皆突吉罗。

    此戒具四缘。方成本罪。一是杂虫水。二有虫想。三不观漉。四饮用入咽。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先不知有虫无虫想。若粗虫触水使去。若漉水饮者。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此戒大乘同制。

    引证 僧祗律云。波罗脂国有二比丘。共伴来诣舍卫国。问讯世尊。中路渴乏无水。前到一井。一比丘汲水便饮。一比丘看水见虫。不饮饮水比丘问言。汝何不饮。答言。世尊制戒不得饮虫水故。彼复劝言。长老但饮。勿令渴死不得见佛。答言。我宁丧身。不毁佛戒。遂便渴死。饮水比丘渐到佛所。佛问汝从何来。又问汝有伴不。彼即具以事答。佛言。痴人。汝不见我。谓得见我。彼死比丘已先见我(十诵律云彼持戒者不饮便死。即生三十三天。得天身具足。先到佛所。礼佛闻法。得法眼净。受三皈依。故曰已先见我也。根本律中其事亦同)。若比丘放逸懈怠不摄诸根。虽共我一处。彼离我远。彼虽见我。我不见彼。若有比丘在海彼岸。能不放逸。精进不怠敛摄诸根。虽去我远。我常见彼。彼常近我(此约界论也。若约世论。则放逸之人虽生圣世。不异末法。不放逸者虽生末世。不异正法。佛身真常。本无出世及与灭度。愿深信智者。莫起像法法灭尽想。而自委弃。誓当精进不懈善摄诸根。严净毗尼。勿轻小过。常如面奉慈颜亲承明诲。修持不已。当见灵山一会俨然未散也)。

    附考 僧祗律云。虫者。非鱼鳖等。谓小小倒孑诸虫。乃至极微细形。眼所见者。不应以天眼看。亦不得使闇眼人看。下至能见掌中细文者。得使看水不得太速太久。当如大象一回顷。若水中虫极细。不得就用洗手面及大小行(孑音结余也。说文云。人无右臂。今取义。谓此虫乃无足而倒行也)。

    律摄云。有五种眼。不应观水。一患疮眼。二睛翳眼。三狂乱眼。四老病眼。五天眼。齐几许时应观水。谓六牛车回转顷。若顺河流一度观水无虫。齐一拘罗舍。随意饮用。然须中间无别河入(一拘罗舍谓五里也。或云二里)。 若下流水及逆流河一度观时。齐一寻内得用(八尺为一寻也)。 有五种净水。一僧伽净。二别人净。三漉罗净。四涌泉净。五井水净。若知彼人是持戒者。存护生命。纵不观察。得彼水时。饮用无犯。凡一切观水。始从日出。迄至明相未出。咸随受用 应知漉物有其五种。一谓方罗。二谓法瓶。三谓君持。四谓酌罗。五谓衣角。

    第四分云。不应无漉水囊行。乃至半由旬若无应以僧伽梨角漉木。

    五分律云。亦听畜漉水筒。用铜铁竹木瓦石作之。以细衣缦口。不听用粪扫衣。

    根本杂事云。以绢系君。持口细绳系项。沉放水中。抬头半出(口若全。沉水则难入)。待满引出。仍须察虫。但是绰口瓶瓨。无问大小。以绢缦口。随时取水。极是省事(绰昌入声。宽也。瓨与缸同)。

    缁门警训漉囊教意云。出家之人修慈为本。慈名与乐。无杀为先。物类虽微。保命无异。此乃行慈之具。济物之缘。大行由是而生。至道因兹而克(所以匿王大将梨师达多及富罗那受居家五禁。凡奉王命征讨时。弓稍恒挂漉水囊。况僧慈护。岂容乏之)。

    第六十三故恼他戒

    若比丘故恼他比丘。令须臾间不乐。波逸提。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时十七群比丘往问。六群长老云何入初禅第二第三第四禅。云何入空无相无愿。云何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耶。六群报言。如汝等所说者。即已犯波罗夷法。非比丘。十七群便往上座比丘所问言。若有诸比丘。作如是问。云何入初禅乃至得阿罗汉果。为犯何罪。上座报言。无犯。即察知。此六群与十七群作疑恼。往白世尊。此初结戒也。如是结戒已。时诸比丘集在一处。共论法律。有一比丘退去。而心有疑。作是言。彼诸比丘与我作疑。诸比丘白佛。佛言不故作者无犯。此第二结戒也。由戏弄事掉举烦恼。制斯学处(按根本律。乌陀夷苾刍见十七群受近圆已。作恼乱心。而告之曰。汝等虽蒙作法。实不得戒。何用劳心。更求学业。故制)。

    释义 律云。疑恼者。若为生。若为年岁。若受戒。若为羯磨。若为犯。故为法也。为生时疑者。问言。汝生来几时耶。报言。我生来尔所时。语言。汝不尔所时生。汝如余人生。非尔所时生。是谓问生时疑 问年岁时疑者。问言汝几岁。报言。我尔所岁。语言。汝非尔所岁。如余受戒者。汝未尔所岁。是谓问年岁时生疑 问受戒生疑者。问言汝受戒。既年不满二十。又界内别众。是谓问受戒时生疑 问羯磨时生疑者。问言。汝受戒时。白不成羯磨。不成非法别众。是谓问羯磨生疑 于犯生疑者。语言汝犯波罗夷僧伽婆尸沙波逸提波罗提提舍尼偷兰遮突吉罗恶说。是谓于犯生疑 于法生疑者。汝等所问法者。则犯波罗夷。非比丘是谓于法生疑。令须臾间不乐者(三十须臾为一昼夜。谓令他少时间。情不安隐也)。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故。为比丘作疑。若以生时若为年岁。乃至法时疑。说而了了者。波逸提 说而不了了者。突吉罗。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前人是比丘。二故有疑恼心。三说听了了。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其事实尔。不故作恼。或戏笑语。或疾疾语。或独语。或梦中语。或欲说此错说彼。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僧祗律云。若有人来欲受具足戒。若满二十与受具足。若不满者。语言。且住待满。若彼便于彼处受具足来。不得语疑悔。语者越毗尼罪 若诸根不具及病。亦尔(此上二句谓总摄百遮等人是也)。

    五分律云。令余四众疑悔。突吉罗 尼令二众疑悔。波逸提 令余三众疑悔。突吉罗。

    萨婆多论云。若更以余事欲令疑悔故。语者突吉罗。所谓语比丘言。汝多眠多食多语等 是人非比丘。非沙门。非释子。令疑悔者。突吉罗。

    此戒大乘同学。

    第六十四覆他粗罪戒

    若比丘知他比丘犯粗罪覆藏者。波逸提。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难陀数犯罪。向一亲厚比丘说之。嘱令勿语人。后二人共斗。彼比丘即向余比丘说其所犯。余比丘闻知白佛。此初结戒也。时有比丘。闻佛结戒已。不知犯粗不犯粗。后乃知粗罪。或作波逸提忏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无犯。复更与结戒也。此是性罪。由旧伴属事覆藏烦恼。制斯学处。

    释义 律云。粗罪者。四波罗夷十三僧残。覆藏者(谓掩蔽其过。而不说也 萨婆多论云。覆藏罪令佛法。不清净。长养恶法故)。

    结罪 是中犯者。小食知食后说 食后知至初夜说 初夜知至中夜说。尽突吉罗。

    中夜知至。后夜欲说。而未说。明相出时。波逸提 除粗罪覆余罪者。突吉罗 自覆藏粗罪。突吉罗(此是经夜展转名从生小罪也)。除比丘比丘尼覆余人粗罪。突吉罗(余人谓出家下三众。及居家受戒者二众)。

    粗罪粗罪想。波逸提 粗罪疑 非粗罪粗罪想 非粗罪疑。尽突吉罗。

    此戒具四缘。方成本罪。一是受具戒人。二所犯是粗罪。三粗罪想为他人覆。四覆经明相已出。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问准尼律。比丘尼覆藏。他尼弃罪。犯波罗夷。此定波逸提。二义何从。答少有差别。若尼覆他尼行淫。一事得重。余戒从轻。故尔结堕)。

    随开 不犯者。先不知粗罪不粗罪想。若向人说。或无人可向说。发心言。我当说未说之间。明相已出若或。说有命难梵行难不说。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萨婆多论云。覆他粗罪有三种。一覆他四弃僧残。得堕罪 二覆出佛身血坏僧伦。得对首偷兰遮 三覆下三篇。得突吉罗。

    十诵律云。见他犯罪。向一人说。便止。若闻若疑不须说。

    僧祗律云。不得趣向人说。当向善比丘说。若彼罪比丘凶暴。或依王力大臣力起夺命因缘。伤梵行者。应作是念。彼罪行业必自有报。彼自应知。喻如失火。但自救身。焉知余事。斯则无罪。

    根本律云。恐与为障碍之事。或缘此令僧破坏者。覆皆无犯。

    此戒大乘同制。与不教悔罪戒一也。

    附考 第三分云。内有五法。应举他以时不以非时。真实不以不实。有益不以损减。柔软不以粗犷。慈心不以瞋恚。

    第四分云。佛告优波离。身威仪不清净。言不清净。命不清净。寡闻不知修多罗。寡闻不诵毗尼。言辩不了喻。若白羊是不应举他。若诸法具足。应以时以法举他罪 又复此比丘有爱恭敬。于我则应举罪。或无爱有恭敬。或无恭敬有爱。应举。或虽无恭敬。能令舍恶就善应举。或彼有所重比丘尊敬信乐者。能令舍恶行善应举。若都无者。僧应都舍置驱弃。语言。长老随汝所去处。彼当为汝作举。作忆念。作自言遮出罪。遮说戒。遮自恣。譬如调马师恶马。难调即合缰杙驱弃。如此比丘不应先从其求听。即此是听。

    萨婆多论云。天眼举他罪。突吉罗。天耳举亦如是。

    第六十五授戒不如法戒

    年满二十。应受大戒。若比丘知年不满二十。与受大戒。此人不得戒。彼比丘可诃痴故。波逸提。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罗阅城迦兰陀竹园。时城中有十七群童子。先为亲友。最大者年十七。最小者年十二。共求出家。诸比丘即度令出家。与受大戒。时诸童子小来习乐。不堪一食。至于夜半患饥。高声大唤啼哭言。与我食来。与我食来。诸比丘语言。少待须天明。若众僧有食。当与共食。若无食者。当共乞。此间都无作食处。佛闻知而故问。阿难具以事白。佛言。不应授年未满二十者大戒。此初结戒也。时彼比丘闻结戒已。不知年满二十。不满二十后。乃知不满二十。或作波逸提忏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无犯。此第二结戒也。由近圆事摄众烦恼。制斯学处。

    释义 文分二节。年满二十应受大戒明其正制。若比丘知年不满下结成所犯。律云年不满二十者。不堪忍寒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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