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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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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十二难者,皆是执事难理也。

    始生终没者,佛性若常,不应始生无知,生已老死,据此始终,验知无常。

    经应无坏者,约实徴相,相别名坏。若性是常,常法不异,一切众生应无种种差别坏相。

    经:若无坏下,难破、无坏成相差别。

    或可十难下,则大分为二也,谓初难现用,次难处所云云者,若欲应后答文,则应束为两段。

    所言(至)胜负,叙前难意。

    应无生灭者,是初约果中第一双;差别胜负,是第二双。下有约因约果,只是重显前义,故今但叙二意。有本生灭下,多次字,文误。

    前譬下。前以额珠没肤,譬失理起惑,故云得而失。后以雪山药味,有人闻香,譬反迷成悟,故云失而得。

    但此下,释出初譬意。初且问起。且理即无始,本迷未得,名等妙解,那忽言得而失耶?

    此是下,答也。

    应得不得者,既具妙性,应合得解,而彼自迷,即是得而复失。理具故得,情迷故失。

    得无下,则是得非悟解证得,但得迷中之理,故言还得于失。

    失无下。失非忘其本解,故云失无别失。只是本迷,故云还失于得也。约理具名得,实非证得,故云得无所得。约本迷名失,实非失解,故云失无所失。后譬失而得,只是前迷后悟,其义易明,不劳徴释,故注云云。

    譬众生(至)之用者。理具降魔等用也。

    知识下云云者,天魔等有坏正之力,故喻力士。心游理外,称之曰余。此约妄事为力士,前明众生则以真理为力士。

    机缘感苦者,文误,应云感召,此是牒科,即分科中云根缘扣召也。若准下,合科云招苦,则义或可通。

    明失非失者,即惑是理,故失非失。

    说法破惑者。问:前科分云圣应破惑,此何云说法?答:前约身轮,故云圣应;此约口轮,故云说法,互现其文也。

    如就觅者说无,我教捡破邪常,如医问力士:珠在何所?

    今明性理下,疏主正解也。

    经:嗔盛喻起惑,珠陷入体,譬性没阴内,迷本有性,故曰不知。

    何不下?若现在阴即佛性者,佛性雄猛,一切众生何不自然现在破惑?

    何不下,若云修道然后显性,则佛性在当,现在不应有性。

    即是信受者,今约二乘,至此闻圆,即入初住;若约凡夫信受,即名字位。

    譬中有二者:一、起惑;二、失理。

    今唯合一者,不合失理也。以起惑必失,理义可兼,故经善知识即圆人也。

    并得下,前十难俱难现用,今明由起妄惑招感妄果,故使现在无常住用。

    经非圣等者,即外道说邪,我引此例斥二乘。

    若解真我等者,以我及无我,是大涅槃二种之用,体本相即。既不识真我,岂了真无我耶?

    除惑信受者,此约初住,意如前说。

    乐味者,音落。苍颉篇:乐,喜也。

    木筒徒东反。三苍云:竹管,或作筒。说文:徒栋反,谓无底箫也。非今所用。

    又譬十地了因者,即第二解,但以木筒譬了因,不将譬教。有本譬上脱又字。

    了因克正者,以十地了因克妙觉,正因本有,正因究竟显发在妙觉故。

    譬众生下山如阴,身味如正性,顿具三千,故如满月。譬有着下,着心合薄福苦行,禅慧合加功,计断计常,谓为真理,而实非也。故云求觅至不可得。此约外道解也。

    亦譬下。即是世人妄解佛性,名为掘凿,而去道逾远,故云欲觅等。此约学佛法起见也。未治本云:亦譬种种掘凿十余家解佛性义。

    经以福因缘者,譬佛以无著心而证此理也。

    前云人无见者者,即经云人无能见。有本前字下多次譬二字者,文误。此合初失譬,非次譬也。

    合重明失中,经文但列五道,而前譬云有六味者,即是开鬼出修罗,故六合之。但五则立譬从开,合法就合。

    前有总别之责者,初难别在何处,次难遍在身中,遍在即总难也。

    性家之身者,事从理变,即性是身,故云性家之身。既即性而身,亦即身是性,故云无非佛性。水既为波,即波是水,可以比之。正报既然,依报准此,依正不二,宁乖一心?疏文从要,且云阴身。然又色阴该乎内外,内即己身,外谓国土。一言五阴,则义该依报,岂有无情而无佛性?思之!思之!

    应无杀生之罪者,既性不坏,则应杀人无罪。

    一云(至)恶业者。五阴是妄事,事可杀坏,故成恶业。业之与杀,俱妄事故,不应谓理性无损,便无杀罪。

    所言下。徴此经文显诸师失。准前四师解义,六法心神是据即义,当果梨耶是据离义。须知正理不即不离,不即故至果乃显,不离故即阴是性。诸师掘凿,故并违经。

    只是五阴者,以神我加五,故成六法。

    何容下。正难经文。既云性住阴中,则性与阴异。汝云阴是佛性,若消此文,则成五阴在五阴内也。

    众生下。揽阴成生,故受次难。且众生有果佛之性,故云佛性。若阴住阴内,则是生有生性,其义大乖。心神之说,例应可见。向言六法心神是据即义者,一往许之,且云执即。再研其旨,即义全非。何则?夫言即者,即妄是真,即事是理。彼执妄事,安称即耶?故知徒立佛性之名,全无佛性之实。问:一家立义,性具三千。既具五阴,世间岂非阴住阴内?答:具五阴性,性即是理,岂同他人执妄事耶?

    若有下,今师难也。若现阴中有当来果者,既在现阴即是现性,故云复非当果。

    何所继属者,若云现阴中无当果者,则当来之果是谁所得?现阴既无,何云有性?

    释:此乃便者,惑覆于性,即同性住阴中,既指本有正因为性,复无当现之难,故云乃便。

    当前难者,即迦叶作始生终没难也。

    若有下,引前难文。前云若有我者,此顺现文改为佛性,以我即佛性故。

    不如诸师所解者,不同六法心神之解也。然岂但不即不如诸师,不离岂如当果等说,以牒经文,正明不离,故且不斥诸师。

    实理下。佛性一如,无所不遍,其犹太虚,孰云不住?故云岂应等。

    特是下,正示经文,为彼宜闻,云住阴中,故云异说,忘言得意,中外都融。

    妨前后文者,前后经文皆说佛性非内非外等,若定执此文住中之语,则妨害诸文,故知此中为缘异说耳。

    私谓此说终穷者,荆溪判上实理言之,已下疏主所谈,其义圆极,故曰终穷。

    又五下,疏主。且就现文,更消其义。五阴是众生之身,云在阴中,则是明有情有,简无情无。据此释经,是别教义,经部重施,故佛此说。故知不可执此中别义,妨前后圆文,故治者判云仍狭方便。

    经一切论者,远法师云:一切沙门、婆罗门等,名为论者,此皆求性之人,所以举之。

    唯合不坏者,今谓经文亦合可坏,如文。

    起于正道者,由悟佛性,名为正道。以悟解心,备修诸行,是则解心是能作,诸行是所作,故云所作善业。若准经文,甘、毒二喻,则兼明迷性而起恶业,故以毒喻之。故他人释义,未为至当。

    今观下,疏主正示。前额珠等喻佛性理,悟理则起行,故理是行缘。缘以资助为义,由理发行,以理融行,助义在此,故云但为善业缘也。今文明教,解教则识理,识理则成善业;执教则迷理,迷理故成恶业。故以甘喻善,以毒喻恶,教虽是一,解执自殊。故经云:方等经者,犹如甘露,亦如毒药也。问:执教既作恶业,迷理岂非恶缘?何故云佛性但为善业之缘耶?答:迷理即无明,是则无明自是恶业之缘,非干理也,故与言教不类。又复应知,文虽明恶,意在显善,故向科分云:正明佛性能起善业也。

    次第相生下,先于初科中取智人生起,后二成乎善业,即犹如甘露也。

    识一体三实者,即教下所诠之理,由解教故达理。

    妙观得成者,由达理故起行。只此解行,名为善业。六即辨位,思之可知。

    愚者下,次于初科取愚人生起,后二以成恶业。

    反此者,谓由愚惑故,逆一体三实,妙观不成,能作恶业也。应知九界悉名恶业。

    一云:下文逸前譬二字。禀大乘,如服甘露;或夭或寿,如有得有失。得即依教起解,故慧命长;失即执教起惑,故慧命夭。

    后譬下,服毒如禀小乘,生死如有得失,此之得失,但是小乘解惑耳。

    二、云下,前单约禀教,此又约教从师授。大乘义趣同前,而小乘中生死,意与前异。

    作大解者,知小是权,此权即实,名为大解。如世学大乘人,从小乘师习学小义,内心既达,则境随心转。小法即大,如服毒生;小本害大,如毒害命;于小解大,如服而生。

    守小下,执小为极,不发大解,如服毒死。

    三者下。纯约大乘以消二譬,不同前师大小相对。若准长行,云方等经者,犹如甘露,亦如毒药,则纯以大释,其义稍亲。

    又只下,恐人难云:若于得作甘露名者,经云早夭,岂非是失?若于失作毒药名者,经云毒生,岂非是得?故今明二喻反覆相成,则无此难。

    有得有失者,得则寿长,失则命夭,命夭即成毒药,故向云于得者作甘露名也。

    有生有死者,生即喻得,死以喻失,服毒既生,即成甘露,故向云于失者作毒药名也。

    反覆相成者,即甘露喻中,伤命成毒药;服毒喻中,或生成甘露也。虽以反覆互通,用消经文,而失还是毒,得还是甘,于义或通,于名未允。何者?且如初喻自云:或有服甘露,伤命而早夭。不云服毒。次喻云:或有服毒生。不云服甘露。故知古释于名不允。若依疏主,以消甘毒,各有得失,则名义俱便。

    今明下,今师释于失得二文,皆先标次释,俱名至毒药标失也。

    名甘露,即初譬中上半行;名毒药,即后譬中下一句。保爱下,释义也。伤毁慧命,破坏法身。

    于其下,明得,有二义:初标;云俱名等者,名甘露,即前譬中下半;名毒药,即后譬中上句。

    入理下,释义也。从名字至分真,通有生善破恶义;若入分真,即名智断。

    名善业教者,诠善业之教,名善业教,即长行云方等经也。

    各有合譬者,则指下合三行中各有合及譬也。

    譬如下,即是预释下文声闻及缘觉、大乘为甘露义也。

    服鸩者,左传作酖。杜征南曰:酖,鸟名,其羽有毒,以画酒饮之则死。而能治癞病者,以有解药,故本草云:生犀能解鸩毒。

    譬学下,合法。学小乘观合服鸩,断惑合病差,即以见思喻癞病也。

    知是下。合解。药既知小是权,故能权即实,而能即入大乘。经云大乘为甘露者,斯之谓矣。

    初约二乘下,列三人名。以三行经次第对之,二乘则收乎两教,菩萨则别圆分真,众生则正在六道,凡夫兼收通别出假。

    似约(至)善业者,标示。

    菩萨下,次第释出。

    增进善业者,即分证位,增道损生也。

    以作善业者,以,用也。用小所证为大方便,今开小入大,体空即中,故云以作也。

    便作善业者,即生死假是佛性中,即此生死便作善业,不同二乘已破生死,用真空即中而作善业也。

    故举下。以今经三教俱知常住,九界咸有佛性,故举三人以明善业。疏主谦己,未敢定判,故云意或在此。从迦下。对前辨异。初对前教,次对前品。

    初教(至)易知者。初教即鹿苑,举邪为非,显正为是。

    言归正者,归以反还为义,反邪师还事正师,反邪法还归正法,反邪侣还归正侣,三体各别,故义易解。三种三宝,如前记。

    前长下,对前品。今品与长寿虽同明一体,而隐显自他有别。长寿明诸佛所证,则是显是他;今文劝归己身,则是隐是自。

    当成等者,当果得成,由今理具,具故是隐。

    显于下,前品明护法故举他,护他之法故;此文为成业故举自,自作善业故。

    又免魔缚者,达己一体三宝,周遍一切,魔界即佛界,魔岂能缚?

    各有所据者,前归他显,则据护法具戒;今归自隐,则据成业免缚。所据虽尔,应了隐显不二,三无差别,方曰真归。

    经:善分别者,劝令观察也。

    则是我之性者,我心即具,不须外求。

    即是破恶等者,世谓分段变易生死之恶,故知出世即是破恶,即前服毒生义也。

    二、俱下,即是于得中有甘毒二义,以此证前明然可了。

    又知下经云:知我即是能观智,故是佛宝;我所是所观境,此境可轨,故是法宝;遍一切处,名为理和,故是僧宝。故云是法、僧二宝。

    虽无下,境智不二,其体本一,约义说示,三宝宛然。

    又佛觉下。解经。佛法三宝,性一句也。佛法二宝,以对能所,义如前说。僧名和合,则约境智;不二,则与前异。

    经如我所说偈等者,通指或有服甘露已下文,皆是说佛性教义也。

    初并不受者,谓别体、一体俱不受也,以我皆不知故。后并归依者,别体、一体若隐若显,俱欲归依,以皆佛说故。

    佛皆不许者,佛意唯令归依自己一体,令成善业,不许归他。

    总云不知者,三宝既有真伪,今欲归之而作善业,但不知真归之处,故云不知也。

    次无上等,疏文从省具足,应云次别不知无上者,不知归佛;不然,则于下二句皆加别字,如云别不知归僧等。

    如四相说者,如彼品说三跳义,此归佛,即初跳也。

    问:法中经自在等者,法能断疑,故得自在。

    如前波阇者,四相品云:佛告波阇:莫供养我,当供养僧。若供养僧,则得具足三归。汝随我语,则供佛;为解脱故,即供法;众僧受者,即供僧。

    无预约自照者,谓无自照智,预知未来定当成也。既其不知,不如归他一体及别相,故云次第约从他。问:迦叶分真,岂不知未来当成也?答:同凡作难,故云无预知耳。

    怀子譬解者,理境如胎,智解如子;以智照境,如子托胎;以境发智,如胎怀子;妙觉果满,名为已生。

    徒自万月者,如不怀妊,空经万月,终不生子。若无真解,无成佛期。从深从近,故指十地。真解既深,去果复近。然近由远至,深因浅成,故名字解生。以解导行,分真流入,任运至极。若取分果,则住前三,即正是托胎。初住果成,名已生也。此则正是初心近期之地。而今疏文,且从极果。

    合譬云众生业亦然者,六即通名众生,合未怀妊等可知。

    经假名优婆塞者,即迦叶自指也。三归不成,名下无实,故曰假名。

    经不知真实义者,三教权人,不知圆教实义,亦是分真,不知究竟。既谈化意,故须推功极果也。

    偈文迮者,以五字为句,若言及于,便有六字,故不安及字也。第四、第七,俱指释迦,若约贤劫,千佛则俱,留孙居第一,释迦当第四也。

    能觉佛性者,分真照理,名为能觉,与妙觉理等,故曰义同,所以同名为佛。

    云云者,六即理同,俱得名佛。今据迦叶设难,故对分真,以明义同,意该六即也。若尔,经云汝于诸菩萨,岂理即凡夫,得称菩萨耶?答:尚名理即佛,何况菩萨耶?经云云何未发心,而名为菩萨,岂非理即菩萨乎?

    婆薮,此云天。智论第四释王舍城云:往古世时,此国有王,名婆薮,心厌世法,出家作仙人,乃至为天祀故,应杀生啖肉。此生在天祀中,死故得生天上等。从是已来,乃至今日,常用婆薮仙人王法,于天祀中杀羊。当下刀时,言:婆薮仙人杀汝!

    问:昔下,约初教立两重并难,由明别相而生。

    答中,约二门以申前难,悉如文。

    归凭有在者,凭即依也,谓凭心灵觉,凭心真教,凭心正侣也。

    云云者,外境引物发心,宜应说有;内患必须遣荡,故须用空。

    三种三宝者:一、昔别,二、自隐,三、他显。

    自隐时一体者,经云:常有大智性,我性及佛性。既云我,则知是自;既云性,则知是隐;既云平等相,则知是一体也。

    经佛所赞者,即赞众生理具之三。

    经我亦趣善逝者,趣亦归义,此言我欲归佛,显一体也。善逝即十号之一。

    经诸有所无有者,文具二释:初以生死释诸有,正觉出离释无有;次以现成佛果释诸有,即万德悉备,名诸有也,以无二十五有释无有。

    昔时为缘者,经云声闻凡夫之人,即昔时机缘也。

    昔时翻邪者,有本昔下多依字,文误。

    非但(至)法僧者已成。即释迦等果,佛所显佛性也。

    只当(至)具二者。佛指迦叶,未来佛果所显名,当成佛性也。故知经云于佛性中而兼自他二意。

    性即下,正释具法僧义。应云佛性即佛法,单云性者,或阙或略,此即分字解义也。谓佛字即佛宝,此谓妙理有觉照义也;性字即法宝,此谓妙理有轨持义也。故云佛性即佛法也。

    法、佛不二者,谓轨持故能觉照,觉照故能轨持,而此二义和合不二,即是僧宝。

    身既具三者,此指当成之显,故云身具也。

    兴皇四假,即释经随顺世间法也。

    理缘下,列四假名。理缘者,谛理也,即当今家第一义。就缘者,顺机修行,即当为人;对缘,即当对治;因缘,即当世界。

    昔即下,彼释昔教。别体即对缘也,对外三邪以明三正,是故须依别体也。四并名缘,悉是假立,故名四假,亦曰四缘。

    云云者,以四悉对四缘,如向记释。又兴皇既以昔别对邪,明正是对缘,则知今之同体,合是理缘也。

    欲令众生敬我者,我既敬礼诸佛,众生亦应敬我,当果。

    意者下,示令生敬我之意。敬我当果,必观自身,观自三宝,名为生善。

    今之(至)须依者。凡位所具,名为隐时。观隐不已,自成于显,正是初心入道之门,故一向须依。若约位者,正在住前。若至初住,则三宝分显。又于住前,但在修位,所以经明能说真法等。然修由性具,其义可知。

    自身佛宝者,即名字等三,所解所观之理也。此之三位,悉能化他,故得众生起塔庙想。

    经于我以我等,皆是佛出菩萨自称之辞,非佛自指也。

    问:身下意。问:佛是果人,云何住前因人得称佛宝?答中云身中佛性者,正指名观,似三身中之理。

    言佛性者,因人有果人之性,故云佛性。既具果性,故是佛宝。虽非八相应佛,而是三德法佛,故云即是法身。

    能说此法者,说此佛性之法以示人也。

    能受持者,我能受持,即禀法之众。

    他尚下,以他况自。

    尚归我身者,即向经云亦令众生于我身中起塔庙想等也。

    不敢为例者,意谓三乘是权,一乘是实,而权实两教,俱有三宝,抑又无一宝之义,故不敢以三宝例三乘等也。观师例之,其义雅合,即以别相名体,永异为三,同体名异,体同为一,故亦会三归一,以例乘义。下经云:若有分别三归者,我当为作一归依处。岂非会三归一耶?

    义说佛法僧异者,谓于一法性理上,义说三宝之殊,要其所归,终是一理。

    引法华证者,声闻、罗汉,名同昔小,义归今大,故云以佛道声,普受供养。以证三宝名同,大小义别,故注云云。

    为他作一体者,即是以己所证,说示于他,令他悟入也。

    皆云举体者只一心性,有此三义而不相违,即和合义也。

    生盲凡夫者,生下即盲,故曰生盲。以喻无始本迷,习小为机,宜闻别相,若闻同体,谤大堕苦。

    二乘得圣之人者,已证小理,遭诃被加,至于涅槃,咸会一实。

    譬说中但譬同体:大将譬了因者,慧能治惑,如将破歒;譬正者,众生与佛,正因理同,如太子与大王,天性元等;譬缘者,福能资慧,如臣辅佐。

    次约三宝配喻者,太子是民主,如法是佛师。佛能破魔,故喻大将;僧能辅佛,故喻大臣。大将建意下,明一各具三,以显互融建立也。

    太子者,汉制,天子称皇帝,其嫡嗣称皇太子,诸候王之嫡称世子。

    继霸业者,国语,晋犹霸。贾逵曰:霸,犹把也,言把持诸候之权也。诸候把王事,臣道也。经本皆云霸王之业,或作帝王。吕氏春秋曰:帝者,天下之所适也;王者,天下之所归往也。

    余王子依譬缘者,万善同成缘因,如余王子依也。上云诸兵依我,其意亦尔。

    经不应生下劣心者,太子心不下劣,则可绍王业;如不起小志,方见同体。

    如王(至)前譬者。即指经中如王二字,结显太子是绍位之王,明继先业且云太子,故疏释云如先王也。

    王子下。即其余王子,亦是大臣也。然大臣既譬缘因,而缘亦具三。若例太子说三喻者,应以正位、居体、勤劳、王家、百官,总已以此三事用配三因。经云大臣亦尔,斯之谓乎?此则各开成九,九只是三,广如前记。合中三事,即三宝也。

    示此梯隥者,高下等级如梯如隥。

    建决定意者,如金刚刀之决断也。定取自己隐时一体,思惟修习,证果非遥。若取别体,则堕于遍小。取他佛一体,则于己何为。若能反观,百虑一致。故云不取别体。等称叹中,只由隐显性等,因果理同,是故迦叶双叹二义。

    经:深利智慧者,圆极故深,排惑故利,唯观自己,如彼刚刀。

    第三(至)圆观者。已识己身一体三宝,若欲显发,要须观行,故次前文而明圆观。

    入藏由观者,分真究竟,悉名入藏。若对初心,亦有观行相似入义。

    则无修因趣果(至)善法者。解经修行等二句也。

    即非有无者,非有故非我非苦,非无故因果不忘。

    行苦所逼者,迁流不住,名为行苦,凡夫妄计为乐也。故论云:如以一睫毛,置掌而不觉,若置眼精上,为损极不安。凡夫如手掌,不觉行苦睫。

    亦常亦断者,文中三双,但是断、常二句,兼起计者即成第三,非此二句则成第四,此四句见俱乖中道,文虽列二,意必具四。

    见修断过等者,或见自修过患,或见他修过患。问:如何见过耶?答:知拨无因果,为非是见断过,而反更执常,知我住身中,为非是见常过,而反更执断。

    以求信也者,信音申,或单作申,或作伸者,俱非。纂文云:吴人以步屈名桑阖。(古合反。)方言云:尺蠖又名步屈。

    未必全尔者,谓未必皆是桑枝变作,亦有种类生者。

    桑根下,引例。谓蝉、萤亦有种类,岂皆根草变耶?桑根变蝉,未详所出。王充论衡云:蛴螬化为腹育,腹育转为蝉。礼记曰:季夏之月,腐草化为萤。

    一云:误者,应云修余法我,是则名曰如来秘密等。

    经云常者,是字误耳。疏主既云三双六句,应取此释,谓:一、苦药,二、无我我,三、无常常也。

    常是通名者,四德不迁不变,通得名常。

    我等是别者,此常自在,别得我称;此常无苦,别得乐称;此常离染,别得净称。

    佛果万德者,万不出四,既通得名常,是故经文以常替我,此常即我也。是则名常而义我,故得对无我以为一双。二释各有其义,故无去取。

    即指下,如来是人,秘藏是法;秘藏是总,三宝是别;三宝即三德,具足三德,故名秘藏;入此秘藏,名正解脱。当知人、法不二,咸即常等。

    只是真法者,取下结文证义也,即指四德三宝等以为真法。

    二边为余者,下结。既云远离二边,则知中道之外,悉名余也。若尔,何故经云修余法乐等耶?答:此明即边而中,故于余法修乐,我等是知。结云远离二边者,达边即中,边、无边相,得远离名。

    疑为解津者,津谓津济,解因疑济,故为解津。下经云:若人于此生疑心者,尚能摧破烦恼,如须弥山。

    中道(至)易解者。以正直舍方便故,愚者亦解。

    依文下,经云远离二边,即分明易解义也。若尔,中道易解,何故先施小乘?答:机生则难,机熟故易。昔生今熟,故今易昔难。又是敦劝之意。凡夫具惑名愚,二乘证真名智。举凡夫尚解,以勉二乘。又通指小乘,亦名凡愚。开小入大,而俱悟圆,故曰不疑。何况圆教名字五品等智人耶?又可指住前为凡,登住去为智。

    若依惑意者,即向云疑为解津,无疑故无解,岂非倒惑全全耶?

    愚人分别者,分别即妄计也。

    六卷下,义同初家。

    有是无有等者。谓有是无家之有,无是有家之无。指无即有,故云无上说有。指有即无,故云有上说无。良由有无二无二也。如空中华,华处空处,岂二别耶。

    次不二下,二即有无,不二即中。向虽有无相即以示中道,犹是对待者,无得中道名故。今明若中若边俱不可得,绝于对待以明中义。

    他明下,三无为,如前记。三聚,谓色聚、心聚、非色非心聚。

    四大亦尔者,以水、地喻有,以风、火喻无。诸病即四百四病,以一大不调,则百一病起,故四大共有四百四病也。水病即冷病,火药即热药,火病即热病,水药即冷药。

    地风亦尔者,谓地病以风药治,风病以地药治也。痈肿症癖,是地大病,应以风药散之。惊悸不安,是风大病,应以地药镇之。以通关窍、消积滞者,名风药,风以动为性故。以镇心腑、利筋骨者,名地药,地以静为性故。

    不善医师者,即凡师不鉴机缘,专执己义以化他也。法不称机,名为妄授。

    初可见者,经如来合良医烦恼体相差别,合四大偏发,而为除断去合而消息之。

    不应染著者,执有起惑,故名染着;智人无执,故云不应。

    责其(至)遍身中者。现用即觉知,处所即根身。愚者不了,责求佛性,谓在根身。

    身中下文阙二云二字。

    有即表无者,妙用之体,即是真空,假即空中,其旨可见。

    定无乖理者,以一切众生本有佛性,故言无者,乖违正理。

    汝有智人等者,谓不应执有云无,是妄语也。以虽有理性,而无事用,灼然是无,言无非妄。现端,谓放光动地,依正融通等事用也。

    何以下?以无事用为默然也。

    二云下,以无应对为默然。意云:汝根处既有佛性,就汝推寻捡责,佛性何无应对耶?

    经但求了如诸法真性者,知四门体一,因门见理,名了真性。若识一家所宗,依正唯心,三谛融即者,则诸法真性,何须远求?空有不二,岂有诤论?三谛即四门,义如前说。

    三约下,只应云三约无我,恐多我字,寻经可见。

    皆解惑对辨者,初约苦中但有于惑,然云不知身有乐性,以不知对了知,即是解也。余四文中皆有凡夫智人,即解惑相也。准此,九界名惑,悉曰凡夫;佛界是解,方曰智人。六即辨位,意亦可见。然此五义皆是非苦说苦,乃至非幻言幻,故须达苦而乐,达幻常住,方名圆顿智人。自余三教咸称惑者。

    即动而寂者,动即去来,寂即常住。

    总结是境智者,既是双结前二,故具能观、所观。

    经约因缘明不二中,皆云其性无二者,只由实性随缘,故成二法;随缘不变,实性常同。故明与无明,乃至白黑,约事虽异,其理一如。

    圆人达了,故名智者;三教背实,悉曰凡夫。

    先举无明者,应云明无明,文略明字,并下二段,共成三双。

    旧解下,二家释经,俱违佛旨。北远疏解初双义云:明与无明,列其二名。明犹是行,行中明胜,对彼无明,彰二相显,故偏举之。

    第二、约观行者。前明因缘,是所观境;今明三修,是能观观。境观俱圆,咸契实性。而经文虽单举苦等,而苦必对乐,乃至无我对我。既待对成二,情想坚执,故云凡夫谓二;圆悟体同,故云无二。

    经:如来秘藏,亦是无常者。北远云:声闻之人,于昔教中,闻说无常,便谓生死乃至秘藏,皆悉无常。彼二乘于昔教中,虽不闻秘藏,而言一切悉是无常。言无甄简,秘藏亦是一切之限,故得说言秘藏无常。予谓嵩公学大,而执佛性流动,岂非谓秘藏无常耶?

    结佛所叹中,经云我与无我,性无有二者,验知前明三修,义并兼二,此中亦应结苦乐、常无常,佛语影略。

    经我今于是(至)皆悉说已者。上来辨理,能令众生依之成德,故名一切功德成就经也。此是叹美之辞,如来藏中所有诸义,于此经中具已说竟,名皆说已。

    不二法不二经者,法是所诠理行,经是能诠言教。反妄归真,要须行理,故先劝持法。然此行理,非教不诠,次劝持经。佛恐后昆得言忘理,故先法后经。

    灯炷喻者,彼灯炷品中,明前焰后焰俱不能焦,炷亦不离前后。古人谓前后为二,不离前后,是明不二,故佛指之。

    虽不的当者,谓虽不的云我无我不二,而明色心种智一切俱空,即是不二之义。与此明不二之性,更无差别。

    名无所得者,还指般若荡相,是今所指不二义耳。

    又二下,指彼经所说根识皆空,是不二义。

    诸法皆尔者,谓且举根、识义,当三科中十八界空也。以例阴、入,乃至种智,悉会空中,即同今经明不二性。佛意难量,诸解无失,故无所破。

    次例四味者,即经云乃至醍醐也。乃至二字,则略酪及二酥,以乳例知,故科为例四味也。应知从酪出生酥等,亦具是非二义。

    是章门者,谓因缘假说,则立酪从乳生,即经云如是酪性,为从乳生也。

    并是非门者,谓酪不自不他,四性并破,故曰非门。即经云:为从自生,从他生耶?立本为破,故置二门。

    经若从他生者,举其异说,此名水等,以之为他,对破可知。

    经:若自生者,此举异说,谓计乳中先有酪性,还生后酪。

    自生是一往等者。自生是独一之法,则乳中本自有酪,非是从乳而生,故云将谁似续。今既见酪似于乳,复续后乳而生,既似既续,的非自生,故知言自生者,是一往耳。

    即应五味一时者,若云乳中本有酪性为自生者,亦应已有二酥及醍醐性,则应五味一时俱有,何故五味次第相生耶?

    不能自变下,明假缘而生。既乳甜酪酢为乳所夺,故不自变,须假烹练因缘然后成酪。

    论议难此者下,迦叶正难如来乳中有酪性也。然佛已破执,今但假说,复恐愚者起执,故下更难之。

    结是因缘者,牛是因,水草是缘,乳有甘苦,是所生法。变恶为善者,即禀人天教也,如提谓经。

    禀大教者即通别,禀小即藏教,此经即圆教。然前诸部,非无圆顿,但以兼等,不名纯出。今经开显,偏小知常,故部内之圆,升出前教。

    无声闻、人、天之果者,经明五色,应对五乘,而疏文存略,应以菩萨如白,缘觉如黄,声闻如赤,天如青,人如黑,此约色之明暗,以喻五果优劣。然菩萨含三,开之成七,今唯佛乘,故无五果,故云纯得等也。

    文义宛然者,牛啖水草,及以甘苦,悉属理即;牛食肥腻,即名等;三、即出醍醐,即分果、极果也,意令点出;六、即次位以申文义,故注云云。

    经谷草(至)色味之异者。总结前文也。谷草不同,喻偏圆教异也。

    经明无明业因缘者,无明染缘,则起九界相;智明净缘,则起佛界相。即是染净二相,亦是迷悟二相。

    经不二中下,示无明,即明更无异体也。

    嫌浅近者,谓变恶为善,滥人天浅事不断,不得同小乘近证,故不取之。乃以大乘缘了,转迷成悟,以释无明变明。

    但举一耳者,但以草、乳倒并具足,应云酪中亦应有乳。

    以理解释者,以世间道理解释也。

    非以物搅字者,捞搅应须从手作劳,经文从酉作翏,亦是劳音。说文曰:醪,汁滓酒也。疏云非酒名者,未详其旨。翏,力救反,从酉作孝,音教,谓酒酵也,酿酒用之。开转断义者,开应作关,字误。谓关涉二义,断即别义,转即圆义。

    如前释,无明变明也。

    经无明与明,即实性随缘变造十界,略如前记。是知法性之无明,故云与诸结俱。无明之法性,故云与善法俱。善法即教行之缘也。十界一心,故无二相。

    四象等者,一、钵头摩象,二、优钵罗象,三、拘物头象,四、分陀利象。即是闻雷生此等华,因以为名。

    经增长法身者,即是历位证入,名为增长。

    通譬一切众生者,一切之言,不出九界、六凡,有肉、天二眼,二乘慧眼,菩萨法眼。九界四眼,全是无明,不见佛性,喻之以盲。

    而言百姓者,白虎通曰:姓,生也,人所禀天气所以生也。姓所以有百何?以为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纪其族。人合五常而生,声有五音,宫、商、角、徵、羽,转而相杂,五五二十五,转生四时,故百而异也。

    造诣者,七到反,就也。

    初教一指者,旧以十二年前名为初教,但说有相,故如一指;次谈无相,故喻二指;后明常住,义当第三,故喻三指。对忍不明寂灭忍者,以寂灭在果故。

    今明下,总斥诸师反经违理。

    一、指下,正示今义。入真不见,即是二乘界;空假不见,属菩萨界。圣尚不见,而况六凡?三、指少见,正在佛界。既约圆义,则有名字等见。今就分真,故举地住,以此会声闻皆证入故。然经分文,应以复以二指自为一句,即是对上而来,故云复以。经文从省,仍略答释。三、指示之义,属下句。

    金錍,音卑,斧也,谓决膜之刀。应法师云:案荀揩诰幼文,字宜作篦,音方奚反。经文多作椑,假借耳。

    经无量菩萨(至)犹未能见等者。即前三教菩萨具行六度,即藏菩萨中略通人,故云乃至也。十住即别教地前,故三乘人俱未见性,流转分段变易生死,同为无我之所或乱。

    经如是菩萨位阶十地者,住约能住,地约所住,更无别体。

    次九譬可寻者,一往观文,似十乘义。初决膜见指。既喻三谛,即观不思议境;一念三千,即空、假、中也。

    次远观虚空鹅雁者,譬发弘誓也。观无明虚空,识法性鹅雁,此乃即惑成智,即生是灭,即二愿上求,上求必下化,此即发弘誓也。

    仿佛敷往方物反,谓见不审谛也。

    三、譬醉人涉远路者,无明全在如醉人,人有二足如寂照,以寂照行契佛性理,如以二足涉于远道,此即巧安止观也。

    四、譬旷野渴逼行求水者。起惑着,如渴人;招生死,如行旷野;知惑着为非,如渴逼;反观一心,遍破三惑,令达佛性,如遍行求水。三惑如藂树,三智如白鹤。惑具智故,如树有鹤。夫鹤本居水,如果智冥理。今鹤在树,则是因智在惑。惑着心重,如迷闷;认妄为真,如认树为水。故云不能分别是树是水。策心正观,精进无懈,如谛观不已。达了惑智,如乃见鹤水。此即破法遍也。五、譬海中远望大舶者。生死如海,法性如舶。于法性通而起塞着,如作念为是楼橹,为是虚空。

    久视乃生必定心者,即是破塞令通,此即识通塞也。大舶者,音白,埤苍:大船也。大者长二十丈,载六七百人者是。

    六、譬王子懦弱者,佛种中生如王子,初心观微如懦弱,于凡心中备修道品如通夜游戏,此譬道品调适也。懦,三苍奴课反,懦亦弱也。

    七、譬臣吏还家者,无明所覆,如王事所拘。观烦恼心即佛性理,如逼夜还家。正观力微,如夜暗无观。假修事观,助显妙理,如假电明。暂用事观,故云暂发。牛能引重,如智能导行。因助发智,故云因见牛聚。烦惑覆理,喻以云舍。即惑成智,如生牛想。此即对治助开也。八、譬尘虫者,持戒譬修观行,无明如尘,法性如虫,理惑体同,如尘虫难别。以行历位,则有浅深。此明知次位也。

    九、譬阴闇远见者,即观行位人于无明中观法性理,如远见小儿,观行去初住遥,故云远见。牛鸟譬违情境,人譬顺情境,此约外违顺也。又牛形最大如无明,人形次牛如尘沙,鸟形最小如见思,此约内违顺也。以安忍是观行位,安忍内外违顺也。

    虽见小儿者,即违顺破,法性显也。

    十、闇见??像,譬相似位中无法爱也。无明犹在,故云夜闇;去分真近,不云远见。菩萨像如真解,天像如似解。

    意谓是菩萨像者,即于似解不生爱着,进入分真也。然此十乘对三根性,上根唯观不思议境,便达无相,众相宛然,即入初住,或内外凡;中根方至七;下根乃具十。而经文皆云十住菩萨者,即是修一一观,直入分真故也。佛以极果望之,故皆云未明了等。诸文或引用证别义者,经意兼含,随义而变。问:向经云乃至十住犹未能见,今诸譬中云少见等,何耶?答:前云十住,乃指未闻圆经已前,即别教十住也。今皆云见者,即闻圆法,入圆初住。故前经云如来说已,即便少见。然一家十观是入道之要枢,而与今文宛如符契,故须依此开解,依彼而修。是故止观行门常宜措意,后人暗旨,如何如何?问:止观是法华行,岂得依涅槃开解而修法华行耶?答:法华、涅槃味同部异,解行无别,故义例明。止观文义唯归二经:一、依法华显实;二、依涅槃显常。况复既开既会,则一切诸经同成妙行,四种三昧该括众经,事仪少殊,理观无别,庶几来学宜加用心。问:以此十譬对十乘者,为禀承有自,为臆度而成?答:此乃荆溪意也。故满师记云:此之十譬,类例其文,与止观十法成乘义同。妙乐尊者约略言之,犹常进退。满、暹二记各释其义而未尽善,今解或当择善从之。

    四、褒贬者,即褒扬如来,贬挫二乘也。

    而有识者,非空识二处之识,而有细识。

    而有想者,非空识之有想,非不用处之无想,而有细想,此即小乘所说,故经云随顺契经也。

    理内凡夫者,即圆教内外凡,是分证圣家之凡,故名圣凡夫。

    王子,譬菩萨也。如释迦昔于大通佛时,为十六王子,为彼众生说圆乘法,即是昔时感应相关,如亲友往反也。

    言取我在身者,取着妄我也。

    非是证见者,谓当时禀法,但入名字五品,唯是闻见,非相似证及分真证也;若入相似,则不流转。

    菩萨舍应者,以机息故。所以舍应,于是众生退名字解,贪着五尘流转生死。

    自号有我者,妄计邪我也。

    寱言牛世反。通俗文云:梦语谓之寱。

    古本曰:讇者,应法师云:案诸字书,讇字与谄同,佞言也。

    呓字者,此即妄语曰呓也。

    经摚触纣庚反。说文:摚,柱也。纂文云:摚,触也。

    经:我库中无是刀者,小乘真空库中无邪我刀也。

    五方便者,四念处为一,并四善根成五。

    破彼我见者,谓于真似位中,破彼众生邪我之见。

    众生对初果等者邪?我众生是所化,如臣;初果是能化,如君。五众,即五阴也。

    曾禀此法者,即过去曾禀大乘真我之法也。

    闻慧即名字,思慧是五品,修慧是六根。

    并不得思修者,以过去闻大,但在名字位故;大种冥伏,但有邪解,故言如??羊角。

    譬悲惨者,能化小果,不鉴大机,愍彼邪见,故云悲惨。未欲破此邪计者,以机宜未堪,故且息化。

    前逃(至)成佛者。如释迦于大通时,息菩萨化,今日机熟,还来成佛,而度脱之。是则前明声闻施化,并指大通之后,今日之前,两楹中间也。

    时数者,数去声,犹云数日,故云时数耳。三四五并曰数也。

    唯明无我等者,佛出于世,先于鹿园以小乘无我破彼邪我,然后弹斥洮汰,今至涅槃还悟真我。今文从略且明无我,向下合文乃具二意。

    优钵(至)神黑者。即外人计彼四性,神我各珠,致有贵贱。

    经云不见(至)之相者。不见小乘无我真空之理也。向云唯明无我,即此文也。

    有一好刀者,真我无二故一,无二边恶故好,能破烦恼名刀。

    合无我教中经我库藏中无如是刀者,即前譬云不见我刀真实之相也。

    但有其义者,如来化仪,先小后大,文明先小,义具后大。

    可见下云云者,前问非圣凡夫,则起邪我,今结云若有凡夫,则是圣凡夫能知真我也。前疏释问,约两凡夫,意在此也。

    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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