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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次第初门卷上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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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破于定。故舍缘识。转心依无所有法。心与无所有法相应。名为无所有处定。有人解云。舍多识取少识。缘之入定。名无所有处定也。

    四非有想非无想定。若舍二边之想而入定者。名非有想非无想定。行者厌患无所有处想如痴。有想处如痈如疮。更有定名非有想非无想处。即舍无所有处。缘念非有非无想之法。心与非有非无想法相应。是为非有想非无想处定。亦云。凡夫外道得此定。谓证涅槃。断一切想。故言非有想。佛弟子如实知有细想。依四众而住。故云非无想得失。合而立名。故云非有想非无想处定。略明三界十二门禅。极在于此也。

    六妙门初门第十八

    一数 二随 三止 四观 五还 六净

    次四空定而辨六妙门者。前来所明禅定。虽复深远。而并是世间旧法。从初至后。厌下攀上。地地之中。都未有观慧照了出世方便。故凡夫外道。修得此十二门禅。不能发真悟道。是以生死无绝。意在此也。今之六法。前三是定。后三是慧。定爱慧察。能发真明。出离生死。岂同上也。此六通言妙门者。涅槃为妙门。谓能通六法。次第相通。能至真妙泥洹。故云妙门。一家所明。有十种六妙门。今但略出次第相生一科。六门以为次者。此六门既是亦有漏亦无漏禅。于余亦有漏亦无漏禅中。浅而且局。故以为次也。

    一数息门 摄心在息。从一至十。名之为数。行者为修无漏真法。先须调心入定。欲界粗散难摄。非数不治。故须善调身息。从一至十。则粗乱静息。心神停住。是为入定之要。故以数息。为妙门也。

    二随息门 细心依息。知入知出。故曰为随。行者虽因数息心住而禅定未发。若犹存数则心有起念之失。故须放数修随。心依于息。入时知入。出时知出。长短冷暖。皆悉知之。若心安明净。因是则诸禅自发。故以随为门也。

    三止门 息心静虑。名之为止。行者虽因随息心安明净。而定犹未发。若心依随。则微有起想之乱。澄渟安隐。莫若于止。故舍随修止。是中多用凝心止也。凝心寂虑。心无波动。则诸禅定自然开发。故以止为门。

    四观门 分别推析之心名为观。行者虽因止证诸禅定。而解慧未发。若住定心。则有无明味著之乖。故须推寻检析所证禅定。是中多用实观四念处也。若观心分明。则知五众虚诳。破四颠倒及我等十六知见。颠倒既无。无漏方便因此开发。故以观为门。

    五还门 转心反照。名之为还。行者虽修观照。而真明未发。若计有我能观析破于颠倒。则计我之惑。还附观而生。同于外道。故云是诸外道计著。观空智慧。不得解脱。若觉此患。即当转心反照能观之心。若知能观之心虚诳无实。即附观执我之倒自亡。因是无漏方便自然而朗。故以还为门。

    六净门 心无所依。妄波不起。名之为净。行者修还之时。虽能破观之倒。若真明未发。而住无能所。即是受念。故令心智秽浊觉知。此已不住不著。泯然清净。因此真明开发。即断三界结使。证三乘道。故云。其清净得一心者。则万邪灭矣。以净为门。意在此也。

    十六特胜初门第十九

    一知息入 二知息出 三知息长短 四知息遍身 五除诸身行 六受喜 七受乐 八受诸行心 九心作喜 十心作摄 十一心作解脱 十二观无常 十三观出散 十四观离欲 十五观灭 十六观弃舍

    次六妙门而辨十六特胜者。此二种禅定。大意虽同。而六妙门。一往竖浅横广。十六特胜。则竖长横局。长则位远难穷。次后而明也。皆称特胜者。解释别有因缘事。具出(云云)。但此禅始从调心。终至非想。地地皆有观照。能发无漏。而无厌恶自害之失。故受特胜之名。诸师多以此十六对四念处观。若作此释。则进退约位。但与六妙门齐。分别二种。对特胜之相。竖横不同。略如下辨。适取意用之。

    一知息入 修习特胜之初。正依随息。故以知息入为门。即代初数息调心之法。所以然者。数息则闇心而数。故观慧不明。今知息入。则照息分明。故解慧易发。是以用知息入为调心法也。若将十六特胜。横对四念处者。从知息入去。有五特胜。并属身念处观。

    二知息出 修特胜者。当以此知息出代数息初调心法也。意如前释。若对念处犹属身念处观也。

    三知息长短 修特胜者。藉观以调心。心既静细。则照了渐明。若得粗住细住。及欲界定。定中暗障薄。即便觉息入出。长短之相也。若对念处。犹属身念处观也。

    四知息遍身 修特胜者。从欲界定。与观相扶。入未到地。故证未到地定时。即觉身及定法。悉皆虚假。息之入出。遍身微微。如有如无。既于定中。照了分明。染著心薄也。若对念处。犹属身念处也。

    五除诸身行 修特胜者。从未到地。欲入初禅时。常应观析。因此若发初禅觉观之法。则身心豁然开朗。如明眼人开仓。即自了了。见仓中所有。分别所证境界。皆虚假空无人我。既无人我。谁作诸事。谁受禅定。是则颠倒所起身业。皆悉坏灭。故云除诸身行。若对念处。齐此犹属身念处观。

    六受喜 修特胜者。既常与观慧相应。若证初禅。喜支即能照了。因是喜生无过。故云受喜。若对念处。从此有三特胜。并属受念处观。

    七受乐 修特胜者。既常与观慧相应。若证初禅。得乐支时。即能觉了。便于乐支。不起见著。以无所受。而受乐触。故云受乐。若对念处。犹属受念处观。

    八受诸心行 修特胜者。既常与观慧相扶。若证初禅一心支时。即能照了一心。不起颠倒。于一心中。获得正受。故云受诸心行。若对念处。齐此犹属受念处观也。

    九心作喜 修特胜者。离初禅入二禅时。常自照了。因是若发二禅内净喜。则真喜从观慧而生。故名心作喜。若对念处。从此有三特胜。并属心念处观也。

    十心作摄 修特胜者。既因观慧。得二禅一心支。即照了一心。因是倒想不起。故云心作摄也。若对念处。犹属心念处观。

    十一心作解脱 修特胜者。离二禅入三禅。常有观照。是故若发三禅即能照了。虽得妙乐。心不耽著。无累自在。故云心作解脱。若对念处。齐此犹属心念处观。

    十二观无常 修特胜者。离三禅入四禅时。常修观照。是故若发四禅不动定时。即自观达。定中心识虚诳。念念生灭。故云观无常也。若对念处。从此有五特胜。皆属法念处观。

    十三观出散 修特胜者。从四禅入虚空处时。加修观智。内外照了。是故若证空定之时。即知能离色界。缘空之识。自在逍散。而虚诳不实。心不爱著。故云观出散。若对念处犹属法念处观。

    十四观离欲 修特胜者。离虚空处定。入识处时。常以观慧。内自推捡。欲离虚空处。离欲之心。是故发识处定。即能观达。识定虚诳不实。心不爱著。故云观离欲。若对念处。犹属法念处观。

    十五观灭 修特胜者。离识处入无所有时。以智照了所修之境。能修之心。是故若发无所有处定。即自观达无所有处虚诳不实。心不住著。故云观灭。若对念处。犹属法念处观。

    十六观弃舍 修特胜者。离无所有。修非有想非无想定时。即自以智观察所修之法。能修之心。是故若发非想定时。即观照分明。知非想处两舍之定。犹有细想。四众和合而有虚诳不实。非是涅槃安乐真法。则心不爱著。特胜行者。若于地地。修观照了。则地地之中。颠倒不起。心不染著。随其因缘会处。即于是地。发真无漏。证三乘道。略辨特胜竟。言少则意难见。读者必须细心比类令知地地之中。与根本禅四空证定。一往虽同。而观慧有别也。

    通明禅初门第二十

    初禅 二禅 三禅 四禅 虚空处 识处 少处 非有想非无想处 灭受想定

    次十六特胜。而辨通明禅。此禅竖深横细。定观精巧。过于特胜。故次后辨之。而不次九想背舍后辨者。此禅虽是实观深细。而未具无漏得解。广大对治之用。于破烦恼义劣。故不次背舍等安之。亦以非其气类。今次十六之后。正应从容得所也。言通明者。辨此禅相。具出大集经中。但经不别出名目。而北国诸禅师。坐证此法者。欲以教人。必须标名传世若用根本禅说。虽定名一往相似。而行相迥异。还用此名。说者行人便作常解。则大乖其妙。若安十六特胜观法。虽小相似。而名目都不相关。若对背舍胜处等。名之与观。条然并异。既进退并不同余禅。岂可用余禅名说。故别为立自名。名曰通明。所言通明者。修此禅时。必须三事通观。故云通明。亦以能发六通三明。故云通明。但此禅境界繁多。非可传述。今止列大集经中所出科目示知有此一法门异常所传禅也。

    初禅六支 大集经云。言初禅者。亦名为具。亦名为离。离者谓离五盖。具者谓具足五支。言五支者。觉观喜乐安定。一觉支者。云何名觉。如心觉大觉。思惟大思惟。观于心性。是名觉。云何名观。心行大行。遍行随喜。是名为观。云何名喜。如真实知大知小。心动其心。是名为喜。云何名为乐。行于此法。心悦受于乐触。是名为乐。云何名为安。谓心安身安。受于乐触。是名为安。云何名为定。谓若心住大住不乱。于缘不谬。无有颠倒。是名为住。

    二禅三支 大集经云。言二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离者同离五盖。具者具足三支。谓喜安定也。

    三禅五支 大集经云。言三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离者谓离五盖。具者具足五支。谓念舍慧安定。

    四禅四支 大集经云。言四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离者同离五盖。具者具足四支。谓念舍不苦不乐定。

    空处定 大集经云。若有比丘。观身厌患。远离身相。一切身触喜触乐触。分别色相。远离色阴。观无量空处。是名比丘得空处定也。

    识处定 大集经云。若有比丘。修奢摩他毗婆舍那观。心意识自知此身不受三受。以得远离是三种受。是名比丘得识处定。

    少处定 大集经云。若有比丘。观三世空。知一切行。亦生亦灭。空处识处。亦生亦灭。作是观已。次第观识。我今此识亦识非识。若非识者。名寂静我。云何求断此识。是名得少处定。

    非想定 大集经云。若有比丘。有非想心。作是思惟。我今此想。是苦是漏。是疮是痈。是不寂静。若我能断如是非想及非非想。是名寂静。若有比丘。能断如是想非非想者。是名获得无想解脱门。何以故。法行比丘。作是思惟。若有受想。若有识想。若有触想。若有空想。若有识想。若非想非非想等。皆名粗想。我今若修无想。无想三昧。则能永断如是等想。是故见于非想非非想为寂静。如是见已。入非非想定。已不爱不著。破无明。彼无明已。名获阿罗汉果。前三种定。二道所断。后第四定。终不可以世俗道断。凡夫于非想处。虽离粗烦恼。而亦有十种细法。以其无粗烦恼故一切凡夫。谓是涅槃。凡夫者。外道郁头蓝弗是也。

    灭尽定 大集经云。憍陈如。若有比丘。修习圣道。厌离四禅四空处观。灭庄严之道。而入灭尽定也。

    今此所述。通明禅支。并出大集经文。是中未有一句私解。读者自具寻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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