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四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疏】从何以故以下,别会二乘果中,第四、举二种烦恼,以释第三段二死兼除、不除之意。就中开为二:第一、直举二种烦恼为释;第二、从烦恼有二种以下,出烦恼体相。标疑云:

    何以故?

    【疏】何以如来能除二死,二乘未除耶?

    有烦恼,是阿罗汉、辟支佛所不能断。

    【疏】释曰:烦恼有二种:一、四住地烦恼;二、无明住地烦恼。如来已尽二种烦恼,故二死兼除;二乘唯尽四住地烦恼,故但除分段生死。

    【钞】直举二种烦恼者,文中但举无明,其所断者,即是四住,故疏文中双释二种也。无名云:何以故?有烦恼者,所以归依。由于怖畏之来,缘生死不尽,不尽之本乎烦恼,是以历明至于此也。

    【疏】就第二、出烦恼体相,又分为四:第一、正出二种烦恼体相;第二、从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烦恼以下,校量二种烦恼功用胜负;第三、从又如取缘以下,明其润业不同;第四、从世尊!如是有爱住地以下,明断除之义。就第一、正出体相中,又自有二:第一、释四住地惑。

    烦恼有二种。何等为二?谓住地烦恼,及起烦恼。住地有四种。何等为四?谓见一处住地、欲爱住地、色爱住地、有爱住地。此四种住地,生一切起烦恼;起者,刹那心,刹那相应。

    【疏】刹那心者,谓识心。相应者,谓受、想、行等。

    第二、从世尊心不相应以下,释无明住地惑。

    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

    【疏】心不相应者,根本并无,四心相应。无始者,无始。

    于己

    【钞】根本并无四心相应者,无明不与识等四心相应也。无名云:心不相应有二义:一、明心相本净,非烦恼所染,是性不相应也;二、明三界重累,是心识所起,故与心相应。无明住地微结,障于二乘净智,故非心相应也。是以四住地者,名为心也,漏也;无明住地者,名为智也,无漏也。故璎珞上卷云:无明者,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而起三界业果。是故我言:从无明藏起十三烦恼,所谓邪见、我见、常见、断见、戒盗见、果盗见、疑见、七见。见一切处求,故说见。从见复起六着心:贪、爱、瞋、痴、欲、慢,于法界中一切时起。一切烦恼以十三为本,无明与十三作本,是以就法界中别为三界报也。何以验之?夫神根初动,要从无入有,自精至粗;但势极必反,穷则思通,故复从粗至精,自有还无耳。彼众生者,发轸于无明住地,终沦乎阿鼻泥犁,又从无染而迥驾,还入泥洹之妙界,靡测无明之始,莫识泥洹之终,岂非从无入有,自有还无?是故此经以无色界为有爱住地,余典以非想为第一有,斯有无色之终也。无名释五住云:各安其分曰住,能有所生曰地,从彼而生名为起也。见虽遍三界,而为惑出于迷理,迷则四方易位,悟则廓然无遗,是故诸见虽众,共为一地也。爱之为患,根深难拔。何者?三界既殊,行报亦异,而爱水潜润,津染幽固,随地所生,坚着不舍,是以三界之爱,各为一地。

    【疏】从此四住地力以下,出体相中之第二校量功用。就中又分为五:第一、明四住地劣。

    世尊,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烦恼依种比无明住地,笇数譬喻所不能及。

    【疏】一切上烦恼者,恒沙上烦恼,从无明住地上生,亦鄣众生行之上故,谓之上烦恼。依种者,别相烦恼依通相而有,谓之为依;通相烦恼能生别相,称之为种。依取五住地家起烦恼,种取四住地根本取相。次举无明住地,正明劣。

    【钞】依种者,恒沙是别相,四住地为通相;通则通障一切,别则别障行及别相知见。

    依取五住地家起烦恼者,谓恒沙惑也。以界内外俱有恒沙从五住起,并障内外诸行及知见故,此取能依。

    种取四住等者,四住为恒沙根本,此取能生取相,是四住之异名。

    【疏】第二,从世尊,如是无明住地以下,明无明住地胜。

    世尊,如是无明住地力,于有爱数四住地,无明住地其力最大。

    【疏】从世尊以下,第二、明无明住地胜,与前反覆为二。于有爱数四住地者,有爱谓无色惑,又数色,反数取下色爱、欲爱及见一处,足为四住地。

    【钞】与前反覆为二者,前先举劣,后明胜;今先明胜,后举劣。

    【疏】第三,从譬如恶魔以下,举比明胜。

    譬如恶魔波旬,于他化自在天,色、力、寿命、眷属、众具,自在殊胜;如是无明住地力,于有爱数四住地,其力最胜。

    【疏】第三,举比明胜,即有开合,可见。

    【钞】举比明胜者,无名云:波旬为众魔之主,故居上上而临下;无明为尘劳之元,故处本以统终也。

    【疏】第四,从恒沙等数以下,释无明住地胜。

    恒沙等数上烦恼依,亦令四种烦恼久住,阿罗汉、辟支佛智所不能断,唯有如来菩提智之所能断。

    【疏】从恒沙等数以下,第四、释胜。久住者,远作根本也。此就生明胜。二乘不能断,唯佛菩提智能断者,就断明胜。菩提智,谓空解也。此未明断,借断明力。一云:金刚心断惑已尽,名为学佛,故云如来菩提智断。

    【钞】疏释胜中。体惑本空,故云空解。无名云:三界上烦恼,犹可以恒沙为数;重冥幽昏,非萤烛之所照也;非佛不断,可称为大。

    【疏】第五,从如是世尊以下,结胜。

    如是,世尊,无明住地最为大力。

    【疏】从如是以下,第五、结胜,可见。

    从又如取缘以下,出烦恼体相中之第三,明其润业不同。又分为四:第一、明四住地惑,润有漏业而生三有。

    世尊,又如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

    【疏】缘者,谓四住地惑,言此惑能助业取果,为果之缘也。有漏业因者,通言善恶诸业。

    【钞】三、有者,欲、色、无色有也。智论第四云:欲有者,欲界系业取因缘,后世能生,亦是业报。色有、无色有亦如是。

    【疏】第二、从如是以下,明无明住地惑,润无漏业,受变易生。

    如是无明住地,缘无漏业因,生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

    【疏】第三,从此三地以下,明无明住地,通润一切业受生。

    此三地,彼三种:意生、身生,及无漏业生,依无明住地,有缘非无缘。

    【疏】此三地者,此三界地。彼三种者,彼三乘人。意生者,变易生。身生者,分段生也。及无漏业生者,即谓业生。一云:上言意生,直谈变易果生故;此言无漏业,为因而生。又上虽言三地,未明有色、无色,故更重举二生以显之也。依无明住地者,明无明住地通润一切业物,谓无明住地但为变易作缘,不缘分段,故云有缘非无缘。

    从是故以下,第四、结无明住地,润无漏业,受变易生。

    是故三种意生身,及无漏业缘无明住地。

    【疏】从世尊!如是以下,出烦恼体相中之第四,明断除之义,又分为三:第一、现二种住地业不同,可见。

    世尊,如是有爱住地数四住地,不与无明住地业同,无明住地异离四住地。

    【钞】经异离四住地者,无名云:二乘已离四住地,而无明犹存,所以为异也。

    【疏】第二,正明断除。

    佛地所断,佛菩提智所断,

    【疏】佛地所断者,通言佛地一切功德;佛菩提智所断者,偏举断结空解。

    【钞】佛地一切功德者,璎珞释下地中,通言地者二义:能生义、持义。今取持义,言一切功德也。

    【疏】第三,释标疑。

    何以故?

    【疏】何以言唯佛地能断,二乘不断欤?

    释曰:

    阿罗汉、辟支佛断四种住地,无漏不尽,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证。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

    【疏】二乘唯除四住地,亦无漏不尽。无漏不尽者,谓未尽证无漏也。不得自在力者,谓未尽证无漏故,不得自在力也。明既未证未自在故,不得断无明住地也。亦不作证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者,明由未断无明住地故,应证不证也。应证者,无断可证也。一云:无漏不尽者,应无之漏不尽也。应无之漏者,谓无明住地故,即下云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而生。此中释作标疑为佛能断,正释以二乘不断,盖互通为释也。

    【钞】无漏不尽者,无名云:是未断无明住地,既为无明所缚,安得自在?无明不尽,以何为证?

    【疏】从世尊,阿罗汉、辟支以下,别会二乘果中之第五,历结前四重。上来四段,但承上事即释,而不悉明其之相,故此更简而结也。即分为四:第一、从初讫名向涅槃界,结上第一段,夺四智及涅槃不满;第二、从若知一切苦以下,结上第二段,明究竟唯在于佛,非是二乘;第三、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结上第四,举二种烦恼以释第三二死兼除、不除;第四、从世界不受后有智有二种以下,结上第三段,举二种生死以释第二究竟、不究竟。本义云:从此下,结前第二唯如来究竟,二乘不究竟。就中分为四:第一、结二乘不究竟;第二、从若知一切苦以下,结如来究竟;第三、从世尊若无明住地不断以下,释结二乘不究竟;第四、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释结如来究竟。若尔,只结第一、第二,不结第三、第四而已。且已结更释,释结则无穷,此少不宜,故不须也。第一、结上第一四智及涅槃不满,上直言不满故,今结七德不满故夺也。

    【钞】第五,历结前四中。云但承上事即释等者,上来将欲会二乘果,且先夺四智及涅槃,果未究竟。承此夺文,便释与夺之意。何故与夺?即举二死以释之。复由二种烦恼,故有二死不同。然虽如此,未及广简。是故今文先举七德不满,结上四智及涅槃不满;第二广举七德满足,以对二乘七德不满,结上与夺之意;第三举二种烦恼,以结上第四意;第四举二死,结上第三意。一一皆广于前文也。至下释中,文相自显。

    【疏】七德不满者:一、智慧不满。

    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最后身菩萨,为无明住地之所覆障故,于彼彼法不知不觉。

    【钞】七德之中,一、智慧不满者。无名云:统论生分不尽,则言大力菩萨。大力菩萨者,通八住已上三地也。今穷无明住地之所覆,故偏取最后身。最后身者,一变则成佛,而微障未尽,障微则难遣。故于彼彼法,不得一切种智以知之,无上正觉以觉之也。

    【疏】二、断不足从,以不知见故以下,是。

    以不知见故,所应断者,不断不究竟。

    【钞】见,犹觉也。知觉则断,断则究竟。言不断者,将头断也。

    【疏】三、解脱未满,从以不断故以下是。

    以不断故,名有余过解脱,非断一切过解脱。

    【钞】三、解脱未满者。无名云:自此以下,更举有余之说,以明如来真实四智无余功德。四智有余,四谛不尽,因果不尽,故以有余为少,分于无余为向也。

    【疏】四、清净未圆,从名有余清净以下是。

    名有余清净,非一切清净。

    【疏】五、功德未满,从名成就以下是。

    名成就有余功德,非成就一切功德。

    【疏】六、智境不周,从以成就有余以下是。

    以成就有余解脱、有余清净、有余功德故,知有余苦,断有余集,证有余灭,修有余道。

    【疏】此前六,结夺四智。

    七、涅槃未极,从是名以下是。

    是名得少分涅槃。得少分涅槃者,名向涅槃界。

    【疏】此结夺涅槃果。而所以第六事牒前第三、四、五事者,第二已牒第一,第三已牒第二,而第四不牒第三,第五不牒第四,所以此六中并牒也。

    【钞】言牒前第三、四、五事者,第二言以不知见故,是牒第一;第三言以不断故,是牒第二;第四但言名有余清净故,不牒第三;第五但言名成就有余功德故,不牒第四。故于第六中,总牒第三、第四及第五也。

    【疏】从若知一切苦以下,结上第二,明究竟在佛,非在二乘。就中即分为二:第一、先结佛究竟;第二、从世尊!若无明住地以下,结二乘非究竟。上直言究竟,唯在佛故;今结七德满足,故云究竟,以对二乘七德不满。分文为八:一、以初四一切作折,别明智境满足,以对上第六智境不周。

    若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修一切道,

    【钞】一、以初四一切明智境等者。四谛为境,知为智也。一切是无作,有余是有作。

    【疏】二、以二无常明涅槃满足,以对上第七涅槃不满。

    于无常坏世间、无常病世间,得常住涅槃界。

    【疏】无常坏,谓分段生死,有身坏命也。无常病,谓变易生死,虽无身坏命,犹有念念迁移,义自病也。

    三、以无覆护无依,明依归德满足。

    于无覆护世间无依,无间为护为依。

    【疏】比不对上,上无荫盖为无覆,傍无力授为无护。无依者,谓变易众生无依,亦轻于无覆护也。

    【钞】明依归德等者,如来有归依覆护之德,已满之也。界内众生,未有出世善法覆护,变易二乘,更须归依如来,以无无作道灭故。无名云为依者,以道度人曰护,以灭安物曰依。

    【疏】四、举法身等,以释涅槃满足。初举法身。

    何以故?法无优劣,故得涅槃。

    【疏】亦不对上,此何以故通下三德为标。法无优劣者,本义云诸佛法身无优劣也。波若、解脱、清净释等亦同此。而今释是对小乘涅槃三过。昔日小乘有余、无余二种涅槃,通有三过:一、不俱,二、不满,三、不等。三德优劣故不等。

    【钞】小乘三过:一、优劣者。诸小乘师说:佛菩提树下,初成道时,种智已圆,果缚尚在,解脱未具,身犹杂食,又带无常。此乃一优二劣,譬之横川走火。释曰:三十四心、八忍、八智、九无碍、九解脱,断见思惑之时,已有般若,名为种智已圆;父母生身,犹未灭度,名为果缚尚在。虽断通惑,未有法身,身是无常,犹资段食。食非一,故云杂食,以小乘教主同凡报故。一优,谓般若、种智已圆;二劣,谓解脱未具,身犹杂食。此二虽劣,已有少分,具在不大,义当一时。譬之横川及以烈火,并一尽长,余尽短也。三德虽则一时,优劣不等,故云也。

    【疏】三德不共,故不俱。

    【钞】二、不俱者。前取义具,摄后归前;且言一时,据现灼然,前后而得,故云不共也。

    【疏】三、德未究竟,故不满。

    【钞】三、德未究竟者。法身只是五分法身,般若只是一无漏智,解脱只是已除四住。岂同大乘平等法身,遮那妙体,一切种智,五住圆除者耶?

    【疏】所以名少分,今日涅槃无此三过,皆是一等,故云常住涅槃界。

    【钞】今日涅槃,无此三过者。此三德义,出在大经,是彼经中宗极之义。如来出世,安置众生秘密藏中,我亦不久自住其中。秘密藏者,即是涅槃,涅槃即是三德。此经虽略,意亦同之。须引彼经之广文,用演今经之略说。先且引经文,次解其义。故哀难品云:我今当令一切众生及我诸子、四部之众,悉皆安住秘密藏中。我亦复当安住是中,入于涅槃。何等名为秘密之藏?犹如伊字,三点若并,则不成伊;纵亦不成,如摩醯首罗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点若别,亦不得成。我亦如是,解脱之法亦非涅槃,如来之身亦非涅槃,摩诃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异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为众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释曰:言如世伊字者,外国有新旧两伊,旧伊横竖,断绝相离。借此况彼,横如烈火,竖如点水,各不相续。不横不同烈火,不竖不同点水。应如此土草下,字相细,画相连,是新伊相。旧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波若修成,入无余已,方是解脱,无复身智。此则如竖点水,纵而相离。三法各异,如横烈火,各不相关。此乃昔教大乘中纵横之义。疏文一往对小不满以释,应知通斥大小也。新伊字,可喻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为三。三无别体,是故不横。非前非后,故是非纵。一即三,如大点。三即一,如细画。三而一,一而三,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议。不可思议者,即非三非一,名秘密藏,如世伊字。此句是彼经之根本。为显此义,广立问答,致二十五品,洋洋无尽。若失此意,令迷根本,将何指归。深会此义,销释今经,妙无不尽。彼经言三目者,摩醯首罗,居色界顶一,统领大千。一面三目,三目一面,不可言一三纵横,若并若别,能严天颜,作世界主,彻照三千。若不纵横,严主照世,一切皆成。三德亦尔,纵横并别,秘藏不成。不纵不横,秘藏则成。

    【疏】次举波若,以对上第一智慧不满。

    智慧等故得涅槃。

    【疏】次举解脱,以对上第三解脱不满。

    解脱等故得涅槃。

    【疏】次举清净,以对上第四清净不满。

    清净等故得涅槃。

    【疏】次举三点,以结七德满足。

    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谓解脱味。

    【疏】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谓解脱味者,一味谓波若,等味谓法身,言此涅槃通名三德也。涅槃无翻家义,即明涅槃含众义也。亦可昔日涅槃不即三德常住,今日涅槃即三德常住,故云即是一味等味也。前结二乘不满,不明归依与法身;此结如来究竟,不明断与功德,盖互举为明也。

    【钞】涅槃无翻等者。言涅槃一名,含于多义,故不可翻也。如先陀婆,一名四实。然虽如此寂义以为准则,所以自古诸德,或云有翻,或云无翻。有无虽则不同,然亦不出寂灭之义。故庄严大斌翻为寂灭,引文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竺道生翻为灭定,林柔翻为无累解脱,梁帝翻为不生,肇云无为开善,藏光宅云同用灭度。如是等诸师,释虽不同,多分不出寂义者也。

    【疏】从世尊以下,第二、结二乘不究竟。就中又分为四:第一、正明二乘未断无明住地故,不得三昧,所以不究竟也。

    世尊,若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不得一味、等味,谓明、解脱味。

    【疏】第一,可见。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释不断无明住地不得一味。就第二释中即有二:第一、明应断不断。

    何以故?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过恒沙等所应断法不断不究竟。

    【疏】应断者,谓别相无知。

    第二,明应得不得。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