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与李德远
某生七岁读书,十三志古人之学,今二十有四矣。而漫刺未尝有所投,乃汲汲登阁下之门,固众人之所耶俞以为狂且怪。然而甘心犯之,惟以古人自慰耳。教且进之,于阁下固宜。
得解见提举
古之见者必以贽,今世之贽以文。文之作,所以道进见之意,当介绍之辞,而其蔽至于苟为之说。恭敬者,君子之道,非是无以为礼。
夫无根苟作之说,丛杂彩绣之文,则仆之所不能;夷倨慢囗,足恭谬敬,则仆之所不敢。
某七岁读书,......二十四以书见先达李公,今经略广西者,书辞才百余言,而李公嘉之。是岁,实新天子即位,颁科诏,而某独无应书之意。李公以为不可。乃以向为举子业示李公,亦谓为能,其秋竟就试中选。
习俗之礼,凡于官于是者,无问其与举选之事与否,中选者均往谢焉,退又为启以授之曰大谢。
某窃以为举送公也,从而谢焉私也。谢之号固不可,求其所为谢之文读之,于心甚不安,故独不敢谢。
得解见权郡
某闻君子行不贵苟异。然习俗之蔽,害义违礼,非法制所拘,而必曰不苟异,而局局然不敢少违;至于义礼之所在,非法制之所禁,乃曰不苟异而不敢行则亦非君子之道也。
与诸葛诚之
承谕:「惟知顿身于规矩准绳中,而痛锄狂妄之根。」诚使心不狂妄,而身中规矩准绳,不亦善乎?纵未能如此,但狂妄日减,日就规矩准绳,日以纯熟,亦为难得。
以诚之之勤笃,从事于规矩准绳中,此亦其所长也。但不知所谓狂妄之根者果何如?将何如而锄之?不知下手锄时,便锄得去也无?若锄得去,自后却遂无此矣,为复此根非若草木之根,一锄去后便无,虽锄得去,又复生耶?为复虽锄之而不能尽去耶?
讲学固无穷,然须头项分明,方可讲辩。
二
中人之质,戕贼之余,以讲磨之力,暂息斧斤,浸灌于圣贤之训,本心非外烁,当时岂不和平安泰?更无艰难。继续之不,防闲之不严,昏气恶习,乘懈而炽,丧其本心。觉之则来复,岂得无艰屯?一意自勉,更无他,则屯自解矣。
继续之善,防闲之严,中人之质,亦恐未能免昏气恶习之间作。然辨之于早,绝之于微,则易为力耳。
三
大丈夫精神岂可自埋没......‘为仁由己',‘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我未见力不足者',圣人岂欺后世?
与刘淳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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