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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命题、证实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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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导言

    A.定义与主词

    1.思议内容之断定事实或道理者 。论思想的那一章已经表示思议和想像不同,思议的内容也不同。论思议底内容时,我们曾提出四种不同的内容,一是意念,一是概念,一是意思,一是命题。前二者是字所表示的,后二者是句子所表示的。前二者虽重要,然而不是本章的问题,后二者之中,意思又与命题有别。意思可以是命题,然而不必是命题。凡是意念或概念底关联都是意思,可是这关联不必有所谓真假问题,例如有“?”或“!”的句子之所表示的句子。命题底定义就是思议内容之有真或假者,或意思内容中之肯定事实或道理者,或一句陈述句子之所表示而又断定事实或道理,因此而为有真假的思议底内容者。此处之所谓陈述句子相当于英文中的declarative sentence。不是陈述句子不能表示一命题。前章已经说过没有不能表示的命题,这已经把命题限制到能以表示工具去表示的意思。

    2.命题的质量等问题 。命题底种类颇多。最后一说法也使人感到空泛,可是,这空泛感也许正足以表示这说法底合式。命题底种类的确多,有所谓质量问题,有所谓简单与复杂底程度底高低底问题,就是从普遍命题这一类着想,也有好些种不同的命题。假如我们从简单与复杂这一方面着想,我们也有许多问题。最初就有究竟有没有最简单或最复杂的命题。最复杂的命题似乎比较地容易说是没有,因为显而易见我们可以提出一复杂命题,无论它如何复杂,提出之后,我们总可以根据此复杂的命题而提出一更复杂的命题。最简单的命题似乎也没有,因为就该命题底谓词所表示的意念说,它总牵扯到别的意念,意念总是四通八达的,根本就没有最简单的意念。这就是说,意念总可以分析成许多意念底关联,相当于一意念的意念底关联就是该意念底图案或结构。这一点前此已经提到过,此处不必多谈。

    3.具φχ形式的命题 。从命题底形式着想,我们可以把“φχ”视为简单的形式。这形式虽然是命题底形式,然而它本身不是命题,它是一类命题底共同形式。命题虽没有最简单的,然而它底形式仍可以有非常之简单的。我们现在暂且不管表示命题的语言。“这是桌子”这一命题可以分析成许多别的命题,而这许多命题之中有“这是家具”这一命题;就命题底分析说,后一命题比前一命题更简单,可是,就命题底共同的形式说,它们同属于“φχ”形式,或同属于具“φχ”这一形式的这一类的命题。这一类的命题可以说是非常之简单的。“φ(X,Y)”也可以说是简单的,不同点只在XY底数目而已。如果我们把数目计算在简单与复杂底程度之内,显而易见具“φχ”形式的命题是非常之简单的一类。

    4.好些简单命题不属于此形式 。以上所说的是以具“φχ”形式的命题为简单。普通所谓简单的命题不必是这样的命题。“这个人是学生”这一命题并不简单,它底形式不是φχ,而是φχ·ψχ。我们可以暂且这样说,句子或表示命题的句子有时有主词和谓词,命题也有主体和谓念。我们现在要表示文法上的主词不必表示命题底主体。在“这个人是学生”这一句句子里,“人”或“这个人”是主词,而在命题里“人”并不是主体。这一句句子所表示的命题实在应该用这样的语言表示,“X是人而且X是学生”。这一点子意思在别的地方似乎已经谈到,我们似乎曾经提出指鹿为马的问题。假如赵高指着鹿而肯定地说“这匹马跑的很快”他说了一句假话或断定了一假命题。因为即令那东西跑的很快,然而它不是马,这就是说原来的命题是应该如此表示的,“X是马而且X跑的很快”。X既不是马,所以这命题是假的。单就“这匹马”这一主词说,它无所谓真假,要把它所表示的视为“X是马”这一命题,它才有所谓真或假。从知识论着想,X是说不得的,除手指目视,或其他直接的方法,及以“这”或“那”这种字眼去代替外,我们没有法子把它衬托出来。在未衬托出来之前,我们不能用普通所谓名词或形容词去表示它,它只是光溜溜的X而已。要在它已经衬托出来之后,名词或形容词才有用处。我们现在不从X说起而从文法上的主词说起。

    B.特殊的命题

    1.从文法上的主词说起 。从文法上的主词说起有相当便利的地方,大多数的人习于普通的语言,不习于符号。我们仍以“这个人是学生”这一命题为例。“这个人”是这话底主词。这主词所表示的虽然有不简单的地方,然而就命题之所肯定的情形说,它总算是相当的简单。但是这个人之所以为“这”是没有法子离开一时一地的环境而能传达的。“这”字当然有意义,它所表示的意念是普遍的,任何一时一地的情形都可以用“这”这一意念去接受。既然任何一特殊的情形都可以用“这”去接受,“这”当然不表示某一情形。假如它能够表示某一情形,它一定有别的工具底帮助。它要求一当前的呈现,一特殊的所与而又是我们能够以目视手指那一类的方式衬托出来的东西。从文法上的主词之所表示的为一特殊着想,一句陈述句子之所表示的为一特殊命题。

    2.主词不必有这和那字眼 。文法上的主词不必有这和那字眼,它也许只有名字,例如张飞,关羽,第一次欧洲大战,……等等。有这些名字作文法上的主词的句子也表示一特殊命题。这些名字虽然不要求一当前的呈现或特殊的所与,然而它总牵扯到特殊的时间或地点,它也有“这”和“那”类似的问题。名字和名词大不一样。名词是可以望名生义,因而可以按名得实的。马牛羊鸡犬豕都可以说是名词,它们都有意义,我们可以经由它们底意义,按名得实;说后院子里有一匹马,我们虽然说不上有甚么特殊的马,然而我们的确想像得到有甚么样的东西在后院子里。名字根本不是这样的,它没有意义,我们不能经由它底意义按名得实;说后院子里有“张国华”不一定给我们以任何印象。如果你认识张先生,那当然很好,但是,你所认识的是某一个人,不是一个就“张国华”三个字底意义说非我张国华不可的人。不认识张先生的人得不到任何印象。名字和“这”与“那”一样,它要求直接经验或官觉经验去把它所指示的衬托出来。

    3.对于一特殊有所肯定或否定的命题 。以上所说的无非是要求一特殊命题是一对于某一特殊有所肯定或否定的命题。就表示命题的句子说,特殊的命题要求这句子底主词指示一特殊的东西或事体。我们在这里用指示两字,只是表示,我们要利用文字以外的工具,去衬托某一特殊的东西或事体出来。单就文字说,“这是一本书”不表示一命题,它只表示一命题涵量;要利用文字以外的工具使“这”不但有意义而且有所指示,它才表示一命题。这是就句子底文法上的主词说,一句陈述句子底谓词有时有以上所说的问题,有时没有。说某一本书在某一间房里有以上的问题,说某一本书是哲学书没有以上的问题。大致说来,表示特殊命题的句子底谓词可以有以下三种情形。(一)它特殊地范围一特殊,例如“卢沟桥事变起于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七日”,“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七日”特殊地范围一特殊时间。(二)它表示一历史上的情形,例如“孔子殷人也”;殷朝是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殷人或许可以说是历史上的民族。(三)它形容一特殊的,例如“这本书是红的”,红表示一普通的情形,以之形容一特殊。

    4.表示特殊命题不在谓词而在主词 。表示特殊命题的陈述句子底谓词既然有(3)条所说的情形,此所以表示一特殊命题不在谓词如何如何,而在主词如何如何。总而言之,如果一表示命题的句子底主词指示一特殊的东西或事体,则所表示的命题是一特殊的命题。论思议的时候,我们曾说,思议底内容有意念,有概念,有意思,有命题;严格地说,那时候所注重的是普遍的命题,我们以后所注重的也是普遍的命题,就知识论说,我们所注重的应该是普遍的命题。特殊的命题不是纯粹思议底内容,或者说不是思议底纯粹内容:它是思想底内容,它底一部分摆在前此所说的形形色色这这那那底范围之内,另一部分摆在思议底范围之内。就思议说,它没有特殊的内容,只有普遍的内容,就特殊的命题之为一命题说,它也是样型的或普遍的,此所以它一部分是在思议底范围之内的;就它是特殊的命题或就它是一对于特殊的东西或事体有所肯定或否定说,它才是特殊的。就所对的特殊的东西或事体说,它们都不在思议底范围之内,就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说,这肯定或否定都在思议范围之内。一句表示特殊命题的句子底主词之所表示的不是思议范围之内的,特殊的命题有一套普遍命题所没有的特别的问题。

    C.有时代或地域底限制的普遍命题

    1.历史总结主词不表示特殊 。我们仍从文法上的主词着想。从这一方面着想,有些句子所表示的既不是以上所说的特殊命题,也不是以下所要提出的普遍命题。论归纳原则时所谈的历史总结就是这样的命题。“清朝人有发辫”这一句句子也表示这样一命题。清朝人不表示一个人,清虽是一朝代底名字而清朝人不是名字。我们也无法利用清朝人及其它的工具去指示某一个人。就这一点说,这一命题不是一特殊的命题。

    2.主词也不表示类 。清朝人虽多然而它也不是普通所谓类。“清朝人”一方面不表示一个体,另一方面也不表示一类。普通所谓类都有一所谓该类者在,至少就意念说,它是如此的,例如红类总有一所谓“红”,四方类总有一所谓“四方”。类固然不是个体,固然不是特殊的东西或事体,它也不是清朝人那样的集团。类是普遍的。所谓普遍就是超特殊的时间与空间。这就是说,我们谈类,我们不必谈到某时间或某时代,某地点或某区域。显而易见,谈到四方这一类,我们不必提汉朝,或欧洲或亚洲。然而我们谈到清朝人,假如有人不懂我们所谈的是甚么人的时候,我们只有说这是某时代某区域的人。就这一点说,清朝人不是普通所谓类。

    3.主词不容易视为普遍名词 。也许清朝人可以视为一现实过的综合的可能。如果我们不把我们底意见限制到知识论底范围之内,也许我们可以有此看法。也许我们可以说,清朝人也有所谓,不过我们不知道它底所谓而已。用英文的方式表示,也许清朝人也有“Ness”或“ity”,果然如此,它当然有所谓。我们知道与否和这所谓底有无是两件事。我们当然可以有此看法,不过持此看法之后,我们有些不大容易支持的后果。(一)所谓清朝人在此看法之下有意义而此意义不必提到特殊的时代或区域就可以明白。(二)清朝人可以重复,也许在百年千年万年之后,清朝人就会重复起来好象山水草木一样。(三)说清朝人有发辫就等于说清朝人这一意念之中就有有发辫这一意念。这些后果都是知识论之所不大容易接受的。这看法虽不是不可能的,然而以官觉及经验为根据,这看法底可能性并不大,并且我们还可以说是非常之小。这一看法我们可以撇开。

    4.限于时地的命题 。(3)条底说法撇开,我们只好认“清朝人有发辫”这样的命题为历史总结,这就是说,它是一有时地限制的普及命题。一句对于一时一地的普通情形有所表白的话之所表示的,是一限于一时一地的普及命题。这类命题对于研究历史的人们与在日常生活中都非常之重要。在知识底历程上,我们利用以为生活底向导的,一部分也是这样的命题,不过我们也许不感觉其为这类命题而已。例如“美国人直率”,“日本人机械”这类的话似乎表示这类的命题。这类命题有些有临时性,有些没有;有些是历史总结,有些不是。这类命题对于一时代的判断底对错关系大,它们本身底真假,颇不容易说。就玄学或元学说,(3)条底所说的看法,也许不容易撇开。

    D.普遍命题

    1.主词所表示的是普遍的 。普遍的命题既不肯定或否定特殊的事实,也不肯定或否定限于时地的普通情形。表示普遍命题的句子底主词之所表示的是抽象的,就所思的内容说,它是意念,或概念,就所思的对象说,它是种类或共相。我们要懂这类的命题,我们可以从意念底图案或结构去懂它,而不必求助于手指目视。就思议底历程说,我们也许要求助于想像上的寄托,可是,想像上的寄托不必牵扯到手指目视,就我们理解这类的命题说,我们也许要求助于想像上的寄托,我们有时也许还要要求举例,可是,我们也用不着手指目视。另一方面,我们也用不着牵扯到特殊的时间与空间,才能思议到这类的命题,或懂这类的命题。这类的命题是意念或概念底关联。

    2.统计式的普遍命题 。普遍命题底种类很多,分类法底标准也不一样,这些我们现在都不讨论。表示必然的理,本然的理,固然的理的命题都是普遍命题,可是,它们都不一样。就普通所谓原则着想,有肯定实在的原则,也有在方法上引用的原则,原则不一样,命题也不一样,虽然它们都是普遍命题。在这里我们只稍微谈谈两种不同的普遍命题。一种是统计式的普遍命题,例如“人底生活十之八九是习惯”。对于这样的命题,总有人以为它不是普遍命题。既然人底生活十之八九是习惯,人底生活当然不都是习惯。这种命题的确不是传统逻辑学中的A,E,那样的普遍命题,命题底谓念并不普及于主体。或者说,句子底谓词并不普及于主词。可是,显而易见,这类命题不是特殊命题,它没有对于任何特殊有所肯定或否定。另一方面,它也不是一有时地限制的普及命题,它没有说,清朝人或汉朝人或美国人底生活十之八九是习惯,它只肯定人底生活十之八九是习惯。同时如果我们承认这一命题是真的,我们也因此承认十之八九某人底生活也十之八九是习惯,即令某人底习惯成分非常之少,这一推论依然是对的。这类命题依然是普遍命题,不过它是统计式的命题而已。

    3.非统计式的普遍命题 。另一种普遍命题就是普通的货真价实的普遍命题。这就是说,命题底谓念普及于主体,或句子底谓词普及于主词。它不但对于特殊的无所肯定或否定,不但没有时空上的限制,而且它也不是统计式的普遍命题。就科学着想,我们习惯于以这类的命题为表示自然律的命题。近年来这一看法也许要修改。也许相对于大的世界粗的世界,我们可以利用这样的命题以表示自然律,而相对于细微世界,我应该把这类的命题改成统计式的命题,才能表示自然律。这就是说,也许有固然的理,从粗大的世界着想,我们可以用非统计式的普遍命题表示,而从细微世界着想,非用统计式的普遍命题表示不可,这看法究竟如何,不是我们底事,它是科学上的问题。我们在这里所要表示的,只是普遍命题有统计式的和非统计式的,二者我们都承认,至于何者应该引用,不是我们底问题。

    4.假言或直言 。从表示普遍命题的句子说,它或者是直言的或者是假言的。如果是假言的,它底形式大约是这类的(χ),φχ和ψχ,虽然它不只是这类的。如果是直言的,它底形式也许是传统逻辑学中A和E那类的命题,虽然它不只是那类的。如果句子是直言的,它底主词表示意念或概念,而整个的句子表示命题或意念或概念底关联。就思议底内容说已经够了。就思议底对象说,命题所表示也许是共相底现实的关联,或共相底可能的关联,或可能底可能的关联。这类命题既然是普遍的,我们思议它或理解它都用不着手指目视,它虽然间接地牵扯到官觉,而直接地并不牵扯到官觉,我们只就意念或概念底图案或结构,就可以思议它或理解它。这当然只是就理解或思议说,这类命题底证实当然不只是结构或图案方面的事;证实总牵扯到经验,事实,观察,试验等等。

    E.命题显现与命题

    1.字句底样型和凭借 。字句都有样型与凭借底分别。这分别在论语言文字那一章已经提出,我们在本条重复地说说。大致说来,样型是凭借底样型,凭借是样型底凭借。在“字”、“字”、“字”、“字”中,就凭借说,有四个字,就样型说,只有一个字。在“道不远人”、“道不远人”、“道不远人”、“道不远人”中,就凭借说,有四句句子,就样型说,只有一句句子。凭借与样型彼此相依,它们是分不开的。没有凭借,根本无所谓样型,没有样型,也根本无所谓凭借。虽然如此,它们底功用不一样。就官觉说,凭借重要;就意义说或就表示命题说,样型重要。

    2.表示命题的是句子样型 。表示命题的是句子样型不是句子凭借,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说它是句子就够了。也许我们应该说,直接表示命题的是句子样型,而间接表示句子的是句子凭借。上面已经表示,样型与凭借二者是不能分的。从表示命题着想,二者也是不能分开的。上条也已经表示,就官觉说,凭借重要。就命题底传达说,凭借底重要可以想见。要传达命题,我们免不了要写出来或说出来,可是写出来或说出来的都是凭借,可见命题底传达要靠凭借。不但如此,在思议底历程中,我们底思议也许需要想像上的寄托或语言文字上的寄托,果然如此,思议所寄托的语言文字是语言文字底凭借。就是从表示命题着想,句子底凭借依然重要。虽然如此,直接表示命题的是句子样型,不是句子凭借。(1)条所列举的句子凭借有四个,可是,它们只表示一个命题。如果凭借表示命题,则因为四个凭借彼此都不同,它们应该表示四个命题。然而它们的确只表示一个命题,可见表示命题的,至少直接表示命题的,是样型而不是凭借。

    3.命题与命题显现 。命题也有类似以上凭借与样型底分别。这分别非常之重要。把分别提出后,它底重要自然会显明。相当于句子凭藉的我们叫作命题显现,相当于句子样型的我们叫作命题本身或简单地说命题。这里说“相当”底意思并不是说,句子凭借表示命题显现而句子样型表示命题,这里说“相当”底意思,只是说命题显现和命题底分别,相当于句子凭借和句子样型底分别。命题显现有某时某地某环境底问题,它类似一件特殊的事体。我可以在前天即断定“一个人底最大仇敌就是他本人”,昨天也断定“一个人最大的仇敌就是他本人”,而今天又断定“一个人最大的仇敌就是他本人”,果然如此,在三天之中我有三个命题显现,然而我只断定一命题。命题显现对于命题确有句子凭借对于句子样型底关系。严格地说,在思议历程中的只是命题显现,在意念图案中或结构中的才是命题。命题显现和命题也是分不开的,可是,虽然如此,我们仍不能不分开来讨论。它是思议历程中类似事体的内容。它是类似特殊的和具体的,它在甚么时候显现,它就只在那时候显现,它是一去不复返的。它是私的;两不同的思议者可以同思议一个命题,可是,他们不能够同思议一个命题显现,因为彼此之间至少有两个不同的命题显现。命题显现是无法交通的,要交通命题显现只得利用命题。思议者在思议历程中一部分的活动就是使命题显现公开化,客观化,使它成为命题。

    二、事实语言命题

    A.语言与命题

    1.命题不是表示语言 。命题不是语言,这就是说,命题不是表示它的语言。表示命题的虽是句子,然而句子不是命题。这一点上节E段已经提出过。“这是桌子”,“这是桌子”就凭借说,是两句句子,然而它们只表示一命题。也许有人以为这是就凭借说,若从这样型说,这里虽有两凭借然而只有一样型,而表示命题的既是一样型,表示命题的当然只有一句句子。可是,假如我们写以下两句句子,(一)“这是桌子”,(二)“this is a table”,这不只是就凭借说是两句句子,即就样型说,它们也是两句句子。它们虽是两句句子,然而它们仍只表示一命题。它们当然是不同样型的句子,因为它们是属于不同的语言文字的句子。显而易见,“2+2 =4”,“二加二等于四”,“Two plus two is equal to four”都是不同样型的句子或表示工具,然而就它们所表示的命题说,它们只表示一命题。也许就一语言文字说,我们应该只有一唯一的句子样型去表示一命题,即令如此,这唯一的句子样型,也不是它所表示的命题。

    2.命题不能独立于表示工具 。命题虽不是表示它的语言或句子,然而命题仍不能独立于语言或表示工具。这一点论语言文字时已经谈到,此处不妨重复地说说,显而易见,从交换或传达着想,命题非求助于语言文字或表示工具不可,不然的话,命题无从传达。所谓命题底传达须求助于语言文字或表示工具,就是说它直接地须求助于句子或表示工具底样型;而间接地须求助于句子或表示工具底凭借。表示命题的是样型,而指示样型的是凭借。凭借无论从字或句子或表示工具着想,总是说出来的或写出来的,或刻出来的。说出来的是声音,它是听觉呈现或所与。写出来的是形式上的样子,它是视觉上的呈现或所与。刻出来的也是形式上的样子,它是视觉上的呈现或所与,有时也是触觉上的呈现或所与。我们一方面要记得它们都是呈现或所与,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记得它们不是平常的呈现或所与,它们同时是符号。忘记前者,我们也忘记语言文字或表示工具之靠客观的呈现。以语言文字或表示工具去证实客观呈现之有,或不管客观呈现之有无,而只以语言文字上的反感为据的人,就是忘记了语言文字或表示工具本身是官觉呈现或所与的人。同时我们也不能忘记语言文字或表示工具不是平常的所与或呈现,忘记这一层也就忘记语言文字或表示工具有凭借与样型底分别。说命题要利用语言文字或表示工具以为传达底工具,也就是说它要利用凭借以为工具,而这又是说,它要利用官觉以为传达底工具。

    3.不说出或不写出的命题依然是需要表示工具的 。命题的传达虽然要利用语言文字或其它表示工具,然而命题是不必传达的,思议者很可心中藏之。果然如此,命题是不是就不必利用语言文字或其它的表示工具呢?所谓心中藏之就是不说出来或写出来。不说出来或不写出来的语言文字或其它的表示工具,的确没有听见或看见的问题,当然没有别人底官觉问题。可是,不说出来或不写出来的语言文字或其它的表示工具仍是语言文字或其它的表示工具,它们并不因不说出或不写出而失其本来的性质。命题虽可以心中藏之(其实应该是命题显现),然而它能否离开语言文字或其它的表示工具仍是问题。论语言文字那一章底最后几段就表示命题不能离开语言文字或其它的表示工具,虽然它不受某一种语言文字或某一种表示工具底支配。就是对于思议者,命题也有表示底需要,思议者所认为他思议到的而又没有表示的命题或不能表示的命题根本不是命题,只是意思而已。他也许寻求表示而没有得到表示,果然如此,他只有意思没有命题,不过他正在使意思凝固化,使它成为命题而已。命题是可以断定的,可是没有凝固化的意思,思议者无法断定。

    4.命题总有寄托 。命题是思议内容之一,这就是说,命题显现一定在思议历程中出现。我们已经说过,思议是不能离开寄托的。有些思议者离开想像的能力非常之大,有些思议者离开想像的能力比较的小。这当然也要看所思的内容如何。有些意念根本就没有相应的想像,例如“无”,“无量”。即令对于某一种意念,我们不能利用想像以为寄托,而我们仍不能离开寄托。即令有脱离想像的思议,也不会有脱离寄托的思议。不狃于当前的现实而又没有相应的想像的思议,总寄托于语言文字或其它的表示工具上。这寄托是寄托在样型上,或直接地寄托在样型上,然而就意像说,这寄托是寄托在凭借上或直接地寄托在凭借底意像上。能从事于纯思的人也许需要寄托的成分少,即令需要寄托的成分少,然而仍不能不需用寄托。总而言之,命题虽不受某一语言文字,或某一表示工具底支配,然而仍不能独立于语言文字或其它的表示工具。

    B.命题与事实

    1.命题有正负而事实没有 。某思议者之断定某一命题虽然是事实,然而所断定的命题不是事实。这可以从好几方面说。第一,命题有正负,而事实无正负。真的特殊的正命题断定一与它相符的事实,真的特殊的负命题不断定一与它相符的事实。说相符也许有涉及真假学说的毛病。真假说法是下章要讨论的,本章不论。其所以要说符合者,实在是要借负命题以表示负命题虽真,它虽表示事实,然而它不断定一负事实。事实根本没有负的,这一点论事实时已经论过。真的负的特殊的命题之所以为真,确是因为与它相矛盾的命题所断定的不是事实。命题有正负而事实无正负。

    2.命题有真假,而事实没有 。第二,命题有真假,而事实无真假。命题之有真假,我们在这里不必多谈,事实之无真假,我们要稍微说说。有些人也许习惯于说假事实,可是假如问他们假事实究竟是甚么样的事实,他们也许会说假事实根本不是事实。请注意,假命题的确是命题,命题不因其为假而中止其为命题。我们不但没有假事实,而且也没有假东西和假事体。假宋画的确是有的,可是,这不是说那东西是假的,也不是说它是一张宋画而它是假的宋画,这只是说“它是宋画”这一命题是假的。有些人也习惯于说捏造事实,可是,事实也无捏造的,所谓捏造事实,或者是故意断定许多假命题,或者是在行为上发生许多事实,因以隐藏某一特殊的事实。在政治方面,人们的确常常推动事实底发生以求达到某某目的,但这也不是捏造事实。显而易见,在这情形之下,某事实的确发生,并不是捏造。总而言之,事实没有假的,而命题确有假的。

    3.事实可以用不同的命题表示 。第三,同一事实可以用不同的命题断定。从前有“人以为树在庙前,我独以为庙在树后”这样的笑话。从一方面说,这当然是笑话,从另一方面说这不是笑话。就命题说,这两命题虽然相等然而不是一命题,前一命题所注重的是树,后一命题所注重的是庙。前一命题答复树在甚么地方这一问语,后一命题答复庙在甚么地方这一问语。它们的确是两命题。可是,就它们所断定的事实说,它是一件事实。这件事实虽有注重树或庙底注重点不同,然而它仍只是一件事实,就事实界底一件一件的事实说,它只是一件事实,就思议范围之内的注重点说,我们可以有两不同的命题。由此可见,同一事实可以为不同的命题所断定。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是命题,不是表示命题的句子,若从后一方面着想,一件事实可以有许多甚而至于无量的句子去表示。

    4.命题有普遍与特殊,事实没有 。第四,命题有普遍与特殊的分别。普遍的真的正命题断定理,特殊的真的正命题断定事。这是就命题之所断定的说,关于这一点,上节已经讨论过,此处不赘。事实可没有普遍的。所谓普遍就是超特殊的时空。事实不但不超特殊的时空,而以特殊的时空为一必要成分。任何事实总是在某时或某地的事实。有些事实就是发生的事体,就事体说,显而易见,它是在某时某地发生的,它根本移动不得。即不是事体的事实也是限于时地的。我这一张桌子事实上在我底床底西边,这一件事实也是限于某一时期某一地点的。既然如此,事实当然无所谓普遍。论事实时这一点也已经谈到,在这里不过重复地说一下而已。

    5.命题是可以重复显现的,事实不能 。事实既只是特殊的,它当然是不能重复的。这一点一方面固然是用不着说的,另一方面为表示命题与事实底分别起见,我们也得说说。也许有人以为事实可以重复,我们有时说某某事实重演一次。请注意,这不是一件特殊的事实重演,而是两件特殊的事实同类。两件或无量数件的事实虽可以同类而一件特殊的事实决不能重复。特殊之为特殊,一部分的意义,就是不能重复。命题是可以重复的,就命题说,它也无所谓重复,所谓重复是命题显现重行出现。我们在上节已经表示命题底普遍与特殊是就所断定的是理或事而说的,不是就命题本身而说的。命题本身是类似抽象的,类似普遍的。就这一点说,命题与事实也完全不同。

    C.命题与事实底关系

    1.命题底交换和传达总是要利用事实以为工具的 。命题与事实底关系可以从三方面着想。一是从真的正命题所断定的事实着想,一是从命题底传达或交换与命题底显现着想,一是从知识上由事实发现命题与由命题发现事实着想。第一点有方面的问题,我们现在根本不谈,下章就讨论这一类的问题。从命题底传达或交换着想,命题与事实总是互相牵扯的。命题底传达或交换总得求助于语言文字,语言文字虽不必是说出来或写出来的,然而大都是要说出来或写出来的才能成为交换或传达底工具。表示命题底直接工具虽然是语言文字底样型,然而间接工具总是语言文字底凭借。语言文字底凭借总是说出来的声音,或写出来的图样,或刻出来的线纹。这些总同时是事体或东西,所以都是在某时某地底事实。既然如此,命题的交换或传达总得利用事实以为工具。

    2.思议到命题所连带发生的事实 。以上是从表示工具着想,而从命题显现着想情形同样。命题显现在思议者底思议活动中出现。思议活动既是某思议者在某时某地的活动,当然是事体或事实。我们虽然不说某命题显现在某时某地发生,然而它的确在某时某地某思议者底思议活动中出现。普通我们只说某某“想到”某一命题。命题虽没有时地问题然而“想到”总有时地问题。所谓“想到”,照我们底说法,只是某一命题底显现出现而已。命题显现既然在某时某地出现,当然是事体或事实。我们知道命题显现不就是命题,命题也不就是命题显现。虽然如此,命题之于显现有样型与凭借底情形。它们彼此相依。命题总得要靠命题显现在思议活动中出现,才能成为思议者底思议图案中的成分。不但就表示工具说,即就命题显现说,命题与事实也互相牵扯。这两方面所牵扯的事实,与命题所断定的事实,完全是两套事实。显而易见,即令某命题是假的,它仍然牵扯到这两方面的事实。这两方面的事实是思议到命题连带发生的事实。

    3.发现一事实总同时发现一命题 。以上所说的第三点,表示我们可以由命题发现事实,也可以由事实发现命题,我们现在不必谈到真的普遍的命题。真的历史总结和真的特殊的命题总与所断定的事实直接有关。想到或意识到一普通命题或特殊命题,虽不必知道它所断定的是不是事实,然而知道一件事实,总同时也知道断定此一件事实的命题。这里当然有思议者运用语言与思想底本领问题。语言本领大的也许可以用不同的语言表示该命题,思议能力强的也许可以由该命题推论到许多别的命题。可是无论一思议者底语言和思想底本领如何的小,他决不至于知道某一件事实而不知道该一件事实的命题。他果然不知道该命题,该命题所断定的对于他决不至于认为是事实。我们在这里所要表示的,只是发现事实总同时发现命题,发现命题不一定发现事实。我们对于空想玄想底不满意一部分的理由也许在此。有人甚至于说一斤理论比不上半两事实。

    4.发现一命题有时也发现一事实 。虽然如此,我们不但可以因发现事实而发现命题,也可以因发现命题而发现事实。由归纳着想,我们一下子就会想到前者,其实后者的例子也不少。关于后者,前此论事实的时候已经提到。我们已经表示过事实本来是有理论底结构的。既然如此,我们当然不止于能够在事中求理,也能够在理中求事。普通所谓推论出来的事实就是在理中得到的事实。在科学史上这样的例子不少,这样的例子前此已经举过,此处不再提出。所谓在理中得事,就是由知道命题与命题底关系而发现事实。在侦探小说里这种情形非常之多,在法庭里这种情形也不少。我们所注意的当然是在知识方面。在这一方面我们常说这么一句话:知识愈进步,在理中得事的情形愈多,或由发现命题因而发现事实的情形愈多。这不必牵扯到由事中求理的情形慢慢地少起来了。我们可以这样地说,假如在tn 时候,由知道事实去发现命题底数目为m,由知道命题去发现事实底数目为n,知识果然有进步,不但m增加,n也增加,知识愈进步,n底增加比m底增加还快。这情形本身似乎是事实。理由也许不难找到。所谓知识愈进步,就思议者说,就是思议底内容底图案一方面范围愈广大,另一方面结构愈谨严,各部分彼此四通八达的路线不但愈多,而且愈靠得住。我们把这一意念图案去接受所与,不但把所与容纳在一整个的图案之中,而且把别的可能的相连的所与也容纳在此图案之中,而这当然就是发现事实。

    D.事实语言命题底三角关系

    1.所谓意识 。本书直到现在没有提出英文所谓consciousness或awareness这一问题。前多少年的知识论把这问题当作非常之困难的问题。有人以为consciousness难于捉摸而代之以awareness,其实问题同样,只不过前一名词在哲学史上含义多,而后一名词,因为在哲学史上用的少,含义比较地少一点而已。在这里我们叫作意识。意识的确是不容易捉摸的。本书底看法和原来的看法不一样。本书当然不敢说原来的问题可以在本书解决,可是,它也许在本书解散了。照本书底说法,意识是复杂的,它是命题或意思与语言事实底三角关系底现实。我们可以说,如果我们能够以语言(不限于说出或写出的)表示意思或命题以应付呈现或所与因而形成事实,我们对于该呈现或所与有意识。这里说的“能够”是实实在在的能力底运用,不只是可能而已。

    2.所谓觉 。这里的说法当然牵扯到耳闻目见。也许有人会说目虽视而不必见,耳虽听而不必闻。无闻无见也没有意识,有闻有见已经有了意识。这的确不错,我们也要如此说。目底所视是所与,是光溜溜的所与,所见已经是引用了意念于呈现的所与;耳底所听是光溜溜的所与,所闻已经是引用了意念于呈现的所与。视而不见,有官而无觉,听而不闻,有官而无觉。有“觉”才有意识,无觉亦无意识。可是,有“觉”就是运用意念于所与,一方面总牵扯到意思或命题及语言(无论说出或写出与否,姿态亦在内),另一方面总牵扯到事实,至少牵扯和意思或命题连带发生的事实。意识总是上条所说的三角关系底现实。如果某某意识到他底环境中的任何一项目,我们也许会简单地说他觉到了该项目。可是,如果我们再分析一下,我们会说,所谓他觉到了该项目,就是对于该项目他现实了以上所说的三角关系。

    3.意识有宽义的语言来表示 。普通要表示一官觉者对于环境有意识(杂的情感、语言、思想……等等都在内),至少他要有宽义的语言。宽义的语言包括举动在内。一官觉者觉着痒时,当然不必说痒,只要他以手抓痒,他已经有宽义的语言上的表示。我们当然不能说所有的举动都是语言。举动要有意义才是语言。所谓有意义就是针对于激刺而有相当的反应的意思。有些动作或者根本不是反应,或者不是相当于激刺的反应;就激刺说,这些动作都不是有意义的举动。举动要有意义才是宽义的语言。这实在也就是表示语言是表示的工具。所表示的是思想底内容。思想底内容虽不限制到命题,然而就举动是针对于激刺的反应说,总牵扯到命题或意思。意识不必有狭义的语言表示,可是,大都有宽义的语言表示。这似乎是把意识限制到有表示的意识。也许有人会说没有表示的意识也有,例如一个人正在冥思苦想的时候,他可以既无动作,也无语言。这的确不错。照(1)条底说法,这个人仍有意识,他也许能够表示,只是在事实上没有表示而已。不但如此,我们也没有法子表示他有意识。要表示一官觉者对于环境有意识,我们似乎仍得要求他至少有宽义的语言以为表示工具。

    4.意识有程度问题 。意识当然有程度及范围问题。有程度低的,而这也许是隐隐约约的觉,例如正在高谈阔论的时候,微微地以手去摸头发。也有程度高的,例如一个人在会议场中,不但懂得别人底正式发表的意见,而且明白别人底未正式发表的意见。有时意识只是以非常之简单的意念引用到所与上去,有时是以非常之复杂而又有严密组织的意念图案引用到所与上去,前者底意识程度低,而后者底意识程度高。程度与训练当然有关。对于一门学问有研究的人底意识,在该门学问范围之内,比对于该门学问没有研究的人底意识,大都要来得快利,来得高深。范围底大小也有很不同的地方。有些官觉者所意识到的可以五花八门,有些所意识到的也许只限于日常生活的形色。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不必往下讨论。程度范围底不同总牵扯到思想活动底能力和(1)条所说的三角关系底现实。在本章我们对于三者之中特别地注重命题,因为本章底题目是命题。

    E.命题独立于任何官觉类底任何知识者

    1.意像不独立于官觉类 。命题是思议底内容之一。思议活动既在思想活动中,命题当然也是思想活动底内容。思想活动是综合的活动,它是综错杂呈的,它有思有想,有动有静。想这一成分牵扯到官觉。官觉有类与份子之间的官觉问题。这在第三章已经提出过。客观的所与是一官觉类所能有的类型的呈现。如果一官觉类的份子得到该类所能有的类型的呈现,他得到正觉上的呈现,这就是说,他得到了客观的所与。照此说法,所与是独立于一官觉类中任何一份子的,虽然它不是独立于官觉类的。非客观的呈现是不能直接形容或交换的。形容与交换都得利用根据于所与的普遍的意念。想这一内容底成分是意像,而意像底根据总是所与或呈现。无论是呈现或所与,想像总是限于官觉类的。不同的官觉类总有不同样的想像,因为意像是类似特殊的,类似具体的,它总是像,总脱离不了呈现或所与。即令意像底根据是所与,它仍然脱离不了官觉类。意像总是一官觉类所特别有的。

    2.思议独立于官觉类 。思想活动中的思这一成分和官觉底关系与(1)条所说的不一样。从思着想,就对象说,所思是共相,而共相一方面虽是共,另一方面不是特殊的像那样的像。共相是普遍的,根本不能是特殊的像那样的像。共相既不是特殊的像那样的像,它不是狃于一官觉类的,这就是说,它是独立于任何一官觉类的。就内容说,所思是概念,意念,命题,意思,而这些都是抽象的,如果我们要利用普遍与特殊这类字眼,我们要说它们是类似普遍的。就思议底纯内容而不就在思想活动中连带而来的种种寄托说,它们是独立于任何官觉类或知识类的。这就是说,假如有A,B,C,D……知识类,他们各自有的意念,概念,意思,命题及所研究的对象,是独立于各知识类的。命题是这种内容之一,当然也是独立于知识类的。论自然的那章,我们曾表示所谓自然界一部分是普遍的,这是各知识类之所共的。命题是属于这一方面的。特殊的命题只是就所表示的是特殊的而已。命题本身不是特殊的,显而易见,它没有那一去不复返的情形。它同样地独立于知识类。

    3.混合的思想内容不独立于官觉类 。可是,思想底内容不是思议底纯内容。思须寄托于想,本节A段已经提及。也许对于大多数的人,思总是要靠想的,也许靠想的成分有时多有时少。其实我们根本不必如此说,只要承认大多数的意念都有后验成分,思总逃不了想方面的寄托。这也就是说,思议活动总不是单纯的活动,它总是在思想活动中出现的,而思想活动总是混合的综错杂呈的。单就思说,所思无论就内容或对象说,虽是独立于一知识类的,然而就思与想两相混合说,混合的内容不是独立于知识类的。各知识类虽有共同的思议内容,然而没有共同的想像内容。命题底意义或命题本身虽独立于各知识类,然而它所引起的意味,情感,寄托等,都不是独立于知识类的。

    4.命题独立于官觉类中任何知识者 。我们所特别注意的是命题独立于一官觉类或知识类中的任何官觉者或知识者。就人类说(暂以它为一官觉类),命题是独立于张三李四……的。命题总是要一类之间彼此能够交换的。在经验上我们的确有彼此不懂的情形。我们所注重的不是彼此究竟能懂得多少,而是彼此能懂。彼此之间能够交换至少有两条件。一是命题本身的同一。此本身的同一不受张三或李四底影响。不但张三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所断定的命题“二加二等于四”是一命题,而且张三,李四,王五,陈六……等,所断定的“二加二等于四”是一命题。这里所说的当然是命题,而不是命题显现。第二条件是一官觉类或知识类有客观的呈现或所与,照第三章底说法,这假设是必要的。无此假设,命题根本不能交换。其它点根本不必提到。命题无论如何是独立于一类官觉者或知识者中的任何份子的。

    三、命题与判断

    A.判断不是命题

    1.判断是事体 。命题如以上所述。判断和命题根本不一样。命题不是事体而判断是事体。例如在大理到下关途中,我判断我所看见的白山是大雪山。显而易见这是一件事体。这就是说,这一件事体在某时某地发生,地点是大理到下关的途中,时间是民国二十八年。发生之前,别人也许有类似的判断,我没有,当发生时才有该判断,既发生之后我也不老在那里下这一判断。判断不但有始而且有终,既然有始有终,当然也有一时间恰恰是某一判断底时候。此所以我们能说,在某某地点,某某时间,某人有某判断。即以上面所举的例说,它是一件在民国二十九年一二月间,由大理到下关途中,所发生的事体。也许对于判断,我们不注重它底时地。但是,这并不表示它没有特殊时间和地点问题。我们也许不注重到它是事体,然而它不因此就不是事体。

    2.和别的事体一样是收不回的 。判断这样的事体虽有时地问题,而某某之有某判断这样的事实,不随判断底打住而打住。假如某人在某一时间有某一判断,某一判断也许在某另一时间打住了,然而某人在某一时间有某一判断,这一件事实没有在某另一时间打住。此所以判断是收不回的,我们收不回以往的判断,我们只能以新判断去取消从前的判断。这一新判断也是一件事体,这一件事体没有法子抹杀从前的事体,这一判断是判断,它没有法子否认从前的判断之为判断,它只能以否认从前判断底对错底方式去取消从前的判断。一个人可以有一与从前不同或相反的判断,这只表示在现在这一判断中所断定的命题,与从前判断中所断定的命题,不同或相反而已,他没有法子收回从前的判断。从前的判断那一件事体是一去不返的,收不回来的。

    3.判断者 。判断这件事体中有一成分为判断者。照我们这里底用字法,命题没有所谓命题者。命题只有断定者,并且一命题底断定者可以非常之多。这一点也表示命题和判断不一样。判断既然是事体,判断者总是在时空,事体,东西,事实底关系网中,它是一官觉类中的一官觉个体,一知识类中的一知识份子。他有他底个性,他有他底特殊的生活环境,他底生活环境中有他底特别的历史背景,也有他底特殊的当前的情形。也许与他同类中的别的份子,在同样的环境中,也有他所有的判断,也许别的份子没有他所有的判断,而他有这些判断。判断既然免不了判断者,当然也难免染上的判断者所特有的彩色。

    4.每一判断都有它底因果系 。每一判断都有它底“因果系”。也许我们在这里不宜于引用因果两字,因果使人想到普遍,而我们这里所谈的是特殊的。我们所要表示的不过是普遍因果之下的特殊的现实而已。每一判断既然都是一件事体,当然有它底一时一地使它发生的因素。我们仍以由大理到下关途中我看见一白山而判断它是大雪山为例。使此判断发生的因素非常之多。未到丽江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在大理到下关底途中,我们可以看得见大雪山,所以在从下关到大理底途中,我根本就没有注意往北望。回来时,我们骑马,不是坐滑杆,我可以时常回头望。假如我不回头望或不常回头望,也许我不会看见那白山。那一天天气清朗,不然我或许看不见那白的山。那时候我底眼睛比现在好,现在我也许看不见那样远的山。这样的情形非常之多。它们可以阻止一判断发生,它们也可以使一判断发生。我们把这样的事体称为一判断底因果系中的事体。

    B.判断底分析

    1.有动机的动作或行为 。上面只是说判断是事体,就它是事体说,它牵扯到判断者底性格,它有它底环境,历史,及一时一地底因果系中的特殊的事体,某一判断在某时某地发生,总有好些特殊的因素。但是判断不只是以上所述。它同时是一有动机的动作行为。我们固然不要以为判断有本段所提出的情形,就忘记它有A段所提出的情形,我们也不应因它有A段所提出的情形,就忘记它有本段所要提出的情形。有动机的动作或行为总不只是一件普通的事体而已。它牵扯到思想。有时它只是思想上的活动,而没有语言或其它动作上的表现,有时不但是思想上的活动,而且有语言或其它行为上的表现。它有时是耳闻目见的事体,有时不是耳闻目见的事体。

    2.官觉或想像的内容 。判断既总是思想活动,当然有它底内容。思方面底内容暂且不论。除思外,尚可以有官觉底内容及想像中的意像。有时也许二者得兼,有时也许二者不兼。或者说有时有官觉底内容以为内容,有时没有官觉底内容以为内容。老远看X而认X为树就有判断,看X而见树也有判断。这或许是非常之简单与直接的判断,这也许是日常生活中最常遇着的判断。在这样的判断里,有官觉底内容以为内容。看X而见树,X是判断中官觉方面的内容。有些判断没有这样的内容。关于已往的判断没有直接的官觉成分,关于逻辑的判断也许连间接的成分都没有。想像中的意像成分似乎总是难免的。判断总逃不了思,而照我们底说法,思难免有想像上的寄托。普通所谓抽象的思想,照我们底说法,也有想像上的寄托,判断既是思想活动,意像成分总是有的。这就是说,判断总有意像以为内容。

    3.思议底内容,命题 。思方面底内容当然有意念,概念,意思及命题,(就显现说)而主要的是命题显现底发生。命题显现和命题底分别,前此已经谈到。后者相当于表示命题底句子底样型,而前者相当于表示命题底句子底凭借。命题显现底发生和命题及命题显现都不一样。它与命题底分别显而易见,前者是事体,而后者不是事体,它与命题显现底分别稍微麻烦一点。命题显现底发生是一件事体,就它是一件事体说,它也许是判断这一件事体中的主要的事体;但是它只是判断这件事体中的一部分的事体,不是判断内容中一部分的内容。命题显现是判断内容中一部分的内容,它不是显现底发生,而是所发生的显现。我们在这里所注重的是内容,所以所注重的不是命题显现底发生,而是发生了的显现。命题显现也可以说是一件事体,可是主要点是它同时是判断底内容。别的思方面底内容,此处从略。意念或概念也许重要,就某某方面说,它们的确重要,可是我们在这里所注重的内容,不是意念或概念,而是命题。就显现说,我们所注重的也是命题显现。

    4.判断底对象 。判断不只有内容,而且有对象。主要的内容是思方面底内容,主要的对象也是思方面底对象,主要的思方面底内容是命题显现,主要的思方面底对象也是命题所表示的对象。我们现在不从显现说,从命题说。就命题说我们可以有特殊的命题,有限于一时一地的普及命题,也有普遍命题。这些命题所肯定的对象也就是判断底对象。我们在这里只能说对象,不能说特殊的事实或普通的情形或共相底关联或自然律或固然的理,因为这些都牵扯到判断底对错和命题底真假。我们既然没有谈对错及真假,当然只能谈对象,不能谈对象之为事实与否或普通情形与否或固然的理与否。对象可以是这些而不必是这些,我们不要以为它不是这些的时候,它就终止其为对象。判断总是有对象的,无论这对象是事实与否或是普通情形与否或是固然的理与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于判断所特别注重的也许是对象。

    5.断定一命题之为真 。可是,就我们在这里的分析说,我们不特别地注重对象,我们认为判断中主要的成分是断定一命题之为真。或者说间接的兴趣也许在对象,而直接的兴趣依然是在命题。并且对于此命题我们特别地注重断定这一成分。这一成分以后再说。对于判断我们特别地注重内容,对内容,我们特别地注重思方面底内容。其所以如此者因为我们特别地注重命题及命题底断定。命题底断定也许要求助于想像,记忆,指示,语言……等等,然而命题本身总是判断中的主要成分。可是命题总是抽象的,总是相当于表示命题底句子底样型,而不相当于句子底凭借,就是特殊的命题也是如此。命题总不只是命题显现而已。由判断中的命题显现到判断中所断定的命题总有相当的步骤底问题。

    C.命题底断定

    1.断定不就是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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