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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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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他,我们就不能再掉以轻心。瞧他走的方向,分明也是要南下,只不知是做什么去的。莫非他也收到了风声?!”

    沈昭容正气恼着,听到她这么说,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不由气结,一跺脚就转身离开了。明鸾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自家的大门口,却转过身,走上相反的方向,沿着章寂与章放走过的路追寻而去。

    少年气鼓鼓地坐下不理人,贵公子也无心再多说什么,便向郎中又赔了不是。郎中心中正震惊呢,面上却不露异色,笑呵呵地与他寒暄几句,便告了别,目送他翻身上马,追着早已先走一步的商队远去。

    郎中心中一凛,脸色肃穆起来。

    “是啊,我确实是这么想的。他见了我,想必也能确认我们不是朝廷派来骗他的吧?”少年的语气略嫌轻描淡写,“怎么?有问题么?”

    少年却忽地扑哧一笑:“先生,我只是说笑罢了,你何必惊慌?”他漫不经心地把玩着那枝梅花,“我知道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声音渐渐低沉下去。

    但接下来,门里又出来一个人,是个十多岁的少年,恭恭敬敬地冲章寂行了一礼,还向他问好,声音都传到明鸾这里来了,从他的话里可以看出,这少年很有教养,很有礼貌。

    郎中侧眼望去,只见他袜底已经被血糊住了,他却仿佛毫不在乎般,将袜子完全脱下,几乎能让人听见他脚底的皮被撕开的声音,不由得生出不忍:“我替你上药如何?”

    不对,过年时她进城看崔柏泉时,分明听他说过,没事就不会回来了,只会在每月月中时回来一趟,给嫡母与婶母送钱粮,而且不过夜,当天来回。前些天他才回过来一趟,才过去不到十天呢,又怎会出现在山上?

    “不用,我自己能行,马上就好了。”少年将染红的袜子丢开,拿干净的帕子沾了水,小心地清理了一下脚底的伤,迅速涂了药粉,又将一件素白内衣撕开,撕成布条绑好双脚,重新拿了一双干净的袜子出来穿上,又再穿鞋。只是这回脚大了一圈,鞋子窄了,有些套不上,不过几下工夫,袜子又沁出几条红痕来,少年只得慢慢套鞋子。

    沈昭容低头不语。

    沈昭容脸色涨红:“不是这样的!你怎可这般污蔑我们家?!好歹也是姻亲,虽说我们沈家如今处处要依仗章家,可你身为晚辈,也不该这般无礼!”

    明鸾心中抱着巨大的疑惑,跟随在章家父子身后,来到了崔柏泉小屋附近的林子里,远远看着章放敲响了小屋的门,不一会儿,门开了,里面的人露出了脸,分明就是那位客人,也就是传说中杜氏的表弟古月海。

    明鸾拿着布巾拍打了一下身上的尘土,不屑地笑笑:“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是大家子的姑娘,应该有仪态,不能失礼,不该在外面露出双脚,不该跟外头的男人说话……《女诫》我比你熟,用不着你来教我。”

    少年正闻梅花香,闻言微微转头望来,声音略沉了几分:“先生,你家主上可是交代过的,你要带我一同去。”

    少年抬起头,露出斗笠下清秀的面孔与一双幽深的眼眸,微微一笑:“多谢先生好意了,我自己带了有药,只是在这里不方便擦罢了。”

    她眼珠子一转,便对沈昭容道:“天色阴阴的,好象想下雨。你先回去吧,我收拾了东西也要回去的,你替我提醒周姨娘一声,赶紧把衣裳收了。”

    少年笑了笑,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安庆大长公主手下的狗,怎会不认得?!”

    郎中闻言皱紧了眉头:“可当初是小友在主上面前自告奋勇,说能把人带回去的!”

    原来古月海是住在这里!怪不得他来了几个月,也没见他出现过。

    “大概只是远远瞧着有些眼熟,才过来问的吧?”少年漫不经心地拿掉下巴上的那颗“痣”,“放心,我已经长大了许多,容貌有所变化,又有这么大的疤痕在,他是认不出来的,否则就不会走得如此干脆了。”

    明鸾瞥向她:“今儿又来做什么?是缺了吃的还是缺了穿的?我听说你家分得的几亩地如今还荒在那里,这是做什么?难不成你们以为土地会自己长出粮食来?还是以为光凭军余每月得的钱粮,除了够你们吃穿之外,还够上交卫所的份?该不会指望我们替你们家交吧?好歹也做了三年军户,不是菜鸟了,若真的打了这样的主意,脸皮也太厚了些,书香世家就是你们这样的吗?”

    郎中有些不大相信:“真的么?”他顿了顿,“其实……东莞路途遥远,又是偏僻之地,路上多有艰辛,我吃些苦头倒不算什么,小友出身尊贵,却不该受这等委屈,不如小友到了广州城后,就留在那里接应可好?”

    郎中迟疑着,最终还是决定要相信自己的主上:“好吧,我相信小友也不是任性之人。”他转过身眺望前方,“赶了半天路,又翻山越岭,想必你也累了,前方有块可供行人休憩的石头,我们过去歇歇脚吧。”

    少年冷笑:“安庆大长公主殿下素来不是个聪明人,天知道她是不是又异想天开了?横竖她这条狗与我们不是一路的,只要行事谨慎些,小心避开他就是了。”

    这话由一位穿着如此华贵的人说出口,真有些讽刺。郎中暗自腹诽,脸上挂着打趣的笑:“若是您这样的大人物都要为三餐温饱奔波,我们这样的小老百姓只怕都要喝西北风去了!”

    少年仿佛是要配合同伴说辞似的,慢慢站起身,躲在郎中身后,只是低头不语。

    郎中起身笑道:“可不是么?原本还打算在南康过年的,不想听说一位朋友患了急症,十分凶险,只好日夜兼程赶过去了。这位公子瞧着好气度,是要南下做买卖么?怎么也选了这等日子赶路?”

    明鸾抬起头来,第八次看向田边站着的沈昭容,撇了撇嘴,又再次弯腰继续插秧的工作,等把整片田都插好了,方才踏着泥水走上田垅,拿起水瓢从木桶里舀水冲洗双脚上的泥。

    少年顺从地应了,两人到了前方大石头前坐下休息,拿出随身带的水和干粮吃了一些。郎中看见少年弯下腰去检查自己的鞋底,虽是做工上乘、厚实耐磨的布鞋,却也被这一路山道磨损得厉害,仔细一瞧,鞋筒内露出来的那一抹棉袜还隐隐透出几分血色。

    少年几乎要忍不住笑出声了:“若先生一人找上门去,他自然是恨不得立刻跟你走的,但加上我,却是未必了。虽说他是个单纯的性子,但他身边的人可心眼多得很呢,见了我,难免要猜疑。这一猜疑,事情可不就麻烦了么?”

    郎中心情很是纠结,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位年轻的同伴似乎有些诡异的想法,并不是如之前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真诚。他忍不住郑重道:“朱小友,主上派我来岭南,就是为了把那一位平安带回去,此事关系重大,绝不能有失,否则牵连的可不仅仅是你我二人而已!若朝廷得到风声,对主上起了提防,连你也要折进去的!”

    商队离他们近了,为首骑马的那人似乎无意间扫视过来,目光在他们身上转了几转,便拉住马缰,翻身跳下,笑着慢慢走过来:“两位也是要去岭南的?大过年的赶路可不常见哪。”

    沈昭容看得目瞪口呆,尤其是她看见旁边小道上有几名农夫扛着锄头走过,走在最后的那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冲明鸾招手打了声招呼,明鸾就这样一边做着冲脚的动作一边抬头招呼回去,然后才从腰上抽出布巾擦干脚上的水,穿上鞋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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